路得記第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
一、婆婆拿俄米指導路得如何找個安身之處(1~4節)
二、路得遵從拿俄米的吩咐下到波阿斯的場上(5~7節)
三、波阿斯半夜驚醒,答應為她盡親屬的本分(8~13節)
四、路得清晨回婆婆處報告經過情形(14~18節)
貳、靈訓要義
【主自己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一、聖靈的引導和啟示:
1.主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聖靈(『拿俄米』)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聖靈啟示我們的主雖尊高,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二、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
2.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
3.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應許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西二3)。
三、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從這裏(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甚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一、跟隨聖靈的帶領:
1.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
2.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聖靈,方能成事(亞四6)。
二、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裏,就在我們心裏(羅十8)。
2.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三、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四、親近主的步驟:
1.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7節)──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4,7節)──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裏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一、認識自己:
1.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裏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這是她裏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二、祈求與答應:
1.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三、除去攔阻的啟示:
1.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四、交通的結果──與主聯合的小影:
1.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六』是人的數目,『大麥』豫表主耶穌。
4.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拿俄米豫表聖靈。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路得記第三章:追求、親近主自己】
一、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
1.是出於聖靈的開導和啟示
(1)主才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拿俄米預表聖靈。聖靈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波阿斯預表主,波阿斯的使女預表主的眾僕人,廣義的說,也指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祂雖然是神子,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2.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這裏的恩,原文是指給出去的恩。惟有蒙恩的人,才能將恩給出去。恩典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我們在恩典裏長進(彼後三18),就是長進到賜恩者基督裏面去(西二19;弗四13)。
(2)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少年人代表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主阿,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
(3)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來十三6)。我們若住在主裏面,主的話也住在我們裏面,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西二3)。
3.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從這裏(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甚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二、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1.跟隨聖靈的帶領:
(1)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2)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凡聽見主的話就去行的,才是聰明的人(太七24~27)。但我們還得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方能成事(亞四6)。
2.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祂是在打麥場上作工,篩淨糠皮,好把麥子收在倉裏(太三12)。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裏,就在我們心裏(羅十8)。
(2)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3.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4.親近主的步驟:
(1)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7節)──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4,7節)──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裏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三、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1.認識自己:
(1)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裏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這是她裏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2.祈求與答應:
(1)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波阿斯的意思是說,路得委身給他,乃是恩待了他,且這恩是大的。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3.除去攔阻的啟示:
(1)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4.交通的結果──與主聯合的小影:
(1)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六』是人的數目,『大麥』豫表主耶穌。六簸箕大麥指於主調和為一。
(4)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拿俄米豫表聖靈。
── 黃迦勒《查經輯要》
【為安身而下場(三1~16)】
一、下場的計畫(三1~2):無論何事都有事先的計畫,路得到波阿斯的禾場,是拿俄米的計畫。拿俄米是教會的帶領者,傳道人的模範。神的僕人不要把人帶到自己面前,乃要引人到主前。在工作前就要計畫好如何把人帶到主前(加一10;帖上二4)。例:施洗約翰(約一29~37),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26~30 )
二、下場的準備
(三3~7)
1.裝飾上是準備( 三3;參結十六9~10) 新娘的裝飾
(1)沐浴(利八6)祭司的準備
(2)抹膏(利八12)祭司的準備。神的僕人要到禾場上工作,不但要聖潔,更要經聖靈的膏抹。
(3)挽成(利八7~9)
2.手續上的準備 (三3~5)
(1)經歷禾場(3節):在聖經中論到好幾個禾場,這裡的經歷禾場,突出了工人也當經歷幾個禾場:
a.亞曆禾場(創五十10 )“傷心哀哭之意”
b.基甸的禾場(士六37) “尋求神旨之意”
c.拿艮的禾場(撒下六6) “管教造就之意”
d.阿爾楠的禾場(代下三1) “愛心與獻祭之意”
(2)隱藏自己 (3節下) “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神的工人當知道在主面前隱藏自己是極其重要的。
a.隱藏恩賜(林後十二1~4;林前十二4~7):恩賜不是生命,切莫用作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b.隱藏生命(西三3~4;約十五4~5):會藏的人纔會被神長用、特用。
(3)警醒等候(4節),候主的救恩、應許、再來、等候應有名分。
(4)投其腳下(4節)
(5)遵行吩咐(5節):順服聖靈的帶領是蒙福的途徑(羅八5~6)。
3.心志的準備 (三6~8上)
(1)存謙卑的心( 6上;雅四6)
(2)存順服的心( 6下;撒上十五22;參羅十三1~5上)
(3)存愛慕的心( 7節;歌一3~4):“路得便悄悄的….”指不張揚顯露自己。突出一個真正愛主的人是默默愛慕,不張揚自己。
(4)存剛強的心( 8上;提前一7)
三、下場的經過 (三7~13)
1.路得的請求 (三7~9)
(1)請求的地方( 7節) “阿波斯身邊”是內室的靈交,須先經歷十架(太六6;猶20):禱告→生命→事奉,都當進內室。
(2)請求的時候(8節)
“到了夜半”
(3)請求的內容(9節)
a.請求保護——免去惡人的攻擊(詩十七8;詩一百十八8~9)
(a)保護脫離那惡者(太六13;帖後三3)
(b)保護不至失信心(路二十二31~32)
©保護所行的道路(詩九十一11~12)
b.請求看顧——生活上的看顧(詩一百廿三1~2;代下六9;彼前三12)
(a)看顧生活(太六11,25~33)
(b)看顧道路(詩廿三1~6)
©看顧苦難(詩一百十九153;十八25;一百十九71)
c.請求供給——精神與生活的需要
(a)肉體的需要(太六8;路十一8)
(b)靈性的需要(詩廿三1~6;約二十一1~15;二十16;林後一3)
(4)請求的聲音( 9節;歌二14)
2.波阿斯的回音 (三10~14)
(1)稱讚(10~11)
a.得恩上加恩(10上; 約一16)
(a)成神子民 成主新婦
(b)得脫罪地 得主恩崇
份屬靈供給 份於主自己
b.不受©人引誘(10下;箴六25)“少年人”
c.賢慧的女子( 11節;箴三十一10~11;十二4)
(2)應許( 11節;弗六1~2;提前四12)
a.指主是信實的(詩卅六5;提後二13;林後一20;來十23)
b.指之必垂聽的(太七7~8;約壹五14)
(3)提醒(12~13)主是提醒突出幾個方面:
a.按照規矩行事(帖前五14;林前十四40;帖後三11;西二5)
b.認識律法、舊人(羅三20~28
)“律法在我們身上的失效”
c.忍耐等候娶贖(羅八19~25)
四、下場的結果( 14~18)
1.靈交中起來( 14節)
(1)起來的源頭 (14節上 )
a.起來在於信心的接受(撒上一18;可十一24;羅九33;雅一6~7)
b.起來在於十架的經歷(林前二2;腓二9~11)
c.起來在於隱秘的靈交(歌二14 )
d.起來在於謙卑的俯伏(雅四6;彌六8)
e.起來在於救主的啟示(徒九5~6)
2起來的謹防(14下)
a.謹防顯露(林前十二1~4)
b.謹防嫉妒(民十二1~3;詩一百零六16;箴十四30)
2.豐滿的得著( 15節)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與主聯合的準備(三1~6)】
一、沐浴:除去污穢(參提後二20-21)
二、抹膏:服在靈的權下(參出三十22-31;結一4-21;路四18)
三、換上衣服:活出神的義(參弗四20-24)換上衣服就是要改變行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四、下到場上:捨己順服
五、不要叫那人認出你來:隱藏自己(參創廿四65)
六、躺臥在波阿斯腳下:與主同死同埋(得三4)
1.看准主睡的地方,我們到主的跟前,掀開被要躺下來與主同死。
2.下邊接著說:躺臥在主的腳旁邊與主同埋葬。這兩點是聯合在一起的,與主同死同埋葬。
3.與主聯合到了與主同死同埋的地步,就是掀開被躺在那裡,從此以後再沒有我自己了,都是波阿斯的。
七、照婆婆所吩咐的而行:順從聖靈的帶領而行(得三5-6;參來七7-10)
──《默想路得記》
【波阿斯對路得恩典的眷顧(三8~18)】
一、波阿斯向路得說出恩言(三8-13)
1.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三10)
2.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三11):一個人在神面前蒙恩典,蒙神賜福,蒙神使用,決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從摩押地開始到伯利恒這一段的路程,看出路得真是賢德的。是眾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
3.你只管躺到天亮(三12-14):主(波阿斯)安慰路得說:你不必害怕,只管休息吧!不要緊,我是你的保障,我為你伸冤,我為你辨屈,我能供應你的需要,你直管安靜等候,直到天亮
二、波阿斯向路得的恩典(三15)
──《默想路得記》
【安身之處(三1~4)】
一、安心
二、安寧
三、安身
1.沐浴
2.抹膏
3.更衣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末後之恩(三1~13)】
一、救贖之恩──信心的同行
1.放棄權益
2.放棄信仰
二、生活之恩──愛心的事奉
1.甘心事奉
2.忠心事奉
三、家庭之恩──盼望的等待
1.絕對順服
2.完全交託
四、揀選之恩──祝福的賞賜
1.被神驗中
2.被神使用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基督的預表(三10~18)】
一、有求必應──有恩慈的人(11節)
二、至近的親屬──有資格的人(12節)
三、應許成就──有信用的人(13節)
四、保守名譽──有智慧的人(14節)
五、供應需要──又愛心的人(15節)
── 楊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記人物探討》
【路得怎樣看見了屬靈的事物(得三章)】
一、屬靈的看見一面是因著神的啟示,這是個毫無疑問的。
二、另一方面也是因著人的尋求,或是說人的渴慕。如果人不渴慕,神的啟示就是在那裡打開了,在人這邊卻沒有什麼動靜。
── 王國顯《各人任意而行》
【定策(得三1~18)】
一、定策者(1~5)——拿俄米所定的策,目的乃是要為路得找一個安身之所。
二、行策者(6~7)——路得沒有查詢,也沒有猶疑,就照著婆婆的吩咐而行。
三、受策者(8~18)——正如拿俄米所料,波阿斯夜間睡在打麥場,路得也就按計而行。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