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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拾穗

 

【撒上八1「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

   〔暫編註解〕撒母耳此時年逾60,距米斯巴的勝利已有20年。他立兒子作士師協助他工作,二人都在以色列最南部的別是巴侍奉(2節)。(猶太史家約瑟夫說,一子在別是巴,另一子則在伯特利)。

         立他兒子作士師。要與撒上7:15一致,這句話就必須理解為:當撒母耳到了不再能巡行全國各地的年紀時,他就指定他的兒子們作助手,把他們安置在別示巴,屬於猶大區域的最南端的城鎮之一。他們從未憑本身的頭銜秉政。

         「年紀老邁」:此時撒母耳大概65歲,算是老年人,但還沒有以利晚年那麼老。

         「立........士師」:「放....審判....」。

         1-5  要求立王的原因:1 撒母耳年事已高;2 他的兩個兒子缺乏領導能力而且貪污枉法;3 百姓羡慕鄰國的君主政體;4 他們厭棄神的領導(7)。

         1-22  以色列人求立王:掃羅的王位並非自己謀取,而是順應以色列人的要求而產生的。

         8:1-15:35  掃羅為王:掃羅是以色列民族史上第一位選立的君王,在位四十年。他的政績記載在撒母耳記上的,除了初期在先知撒母耳的匡扶下征服鄰敵的軍事成就外,其他的則未見提及。掃羅為人殘暴、生性多疑,加上一再觸犯摩西的律法,至終為神所棄,他的失敗複成為後人的監戒(參徒13:22)。

 

【撒上八2「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

   〔暫編註解〕“別是巴”。一個位於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比較三20),在耶路撒冷以南四十八英里(77公里)。

         約珥。約珥的名字意思是“耶和華是神,”亞比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父,”表示撒母耳一直樂於侍奉神,不顧全國性的偶像崇拜。在代上6:28中把“Vashni”命名為撒母耳的長子應該解釋為:“撒母耳的兒子們;長子,和次子,就是亞比亞。”約珥的名字被遺漏了,但是經文明說有兩個孩子,第二個是亞比亞。修訂標準本在“長子”這個詞前面加上了約珥的名字,與34節相一致,並且給出了希伯來措辭washeni的意思是“第二個。”指定副手在主管士師的權威下管理某些地區的計畫在撒母耳的日子很久以前就被睚珥遵行了(士10:4)。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亞比亞」: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

         「別是巴」:位於以色列領土的南端,比撒母耳平常巡行的範圍還南。應該是擔任撒母耳的代理人,作一個小士師,結果在這種職位上就顯出他們的敗壞來。

 

【撒上2 別是巴】別是巴位於以色列地的南端,尼革北部的是巴遺址(今日之別是巴東面三哩處)。來自這個時代的文物,顯示當地居民正在由流動轉變為定居的過程中。最早期的屋宇也在此時開始建築。人口應該不會超過兩百名,因此這不是什麼重要的官差。──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八3「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

   〔暫編註解〕律法嚴禁收受賄賂,民間訴訟應依法審理(申十六19)。撒母耳二子的行徑與乃父有若天壤(三19;七15),實非承接士師職位的理想人選,給了以民長老要求立王的機會。

         “財利”指金錢。撒母耳的兒子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收受賄賂;那是律法明明禁止的(出二三8;申一六19)。

         「貪圖財利」:直譯是「轉去跟隨不義的獲利」。

         「收受賄賂,屈枉正直」:這樣的行為在 23:8  16:19 中明文禁止。

         ◎此處顯然對撒母耳設立兩個不成材的兒子當士師不以為然。士師這個職位本身並非世襲的(祭司是世襲的),不過看起來撒母耳跟他的老師以利一樣,太過放任兩個不成材的兒子,但撒母耳還沒讓他的兒子出大亂子。不過,僅僅是這樣已經夠成為以色列人變更制度的藉口了。有時後人的軟弱,會成為更大罪惡的藉口。這實在是無奈,畢竟沒有人完全,但我們還是會覺得如果撒母耳不要放任他的小孩,那有多好?

 

【撒上八4「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

   〔暫編註解〕長老。希伯來文是zaqan,來自一個意思不確定的詞根,它的另一個派生詞的意思是“下巴,”或“鬍鬚。”“長老”是處於權威職位的成年人。撒母耳在各地用負責任的領袖們把各支派組織了起來,他們向在撒母耳手下的當地“士師”彙報。這些領袖們已經對撒母耳的兒子們警告他們不要直接去找撒母耳本人這種行為感到厭煩了。

         「以色列的長老都」:表示這是「全國性的運動」,而非少數人的意見。

 

【撒上八5「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暫編註解〕摩西律法中容許以色列人立王,只要君王能遵行神的命令(申十七1415及注)。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錯誤,是所反對的並非老邁的撒母耳,或他貪財不法的兒子,而是反對神,要“象列國一樣”,不接受神的管治,設立一個由自己來管理自己的政權(7節)。

         神答應了以色列人的要求,但做法與列國不一樣。神仍是最高的管治者(徒十七26),所立的王照祂的旨意揀選(九17;何十三11),王的所行所為須向神負責(十三1314)。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原則沒有變,王只是神所委派,須遵守律法,聽先知說的話(十二1215)。

         以色列國的神權政體是在西奈山建立(出十九16)。神應許藉以色列民賜福萬國(出十九56)。祂在以民中設立“中保”,代祂發言、治理人民。這些中保都是神所揀選,直接向神負責。有的象摩西和約書亞,是出色的政治領袖;也有忠心耿耿帶領百姓抗敵的士師,當然也有君王。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神自始至終是他們最高的管治者(參代上二十九25)。

         眾長老為他們的要求提供三個原因:(1)撒母耳眾子的腐敗,(2)仿效列國治國模式的願望,(3)一個軍事統領的需要(八20)。神曾列出委任君王的法律(申一七14 15),眾長老失敗的地方,在於他們的態度,以及他們不承認神是他們真正的君王(八7;一二12)。

         不行你的道。長老們對撒母耳的信心很大,所以他們知道撒母耳不必對他兒子們的罪惡負責任。他們想,把問題帶給撒母耳去解決好過等待撒母耳死後必定會產生的混亂,因為那時他兒子們很可能會宣稱自己有權威。

         為我們立一個王。神曾通過摩西說過到時候百姓會要求立一個王“象四圍的國一樣”(申17:14)。或許長老們事實上會引用這段經文作為請求的藉口。顯然神的計畫是以色列人應該與四圍的國截然不同,並且自從出埃及以來,這幾百年祂都相應地藉著士師保護並帶領了他們。摩西告訴過他們,要是他們進入了神對他們的計畫,看到他們的列國就會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申4:6)。依賴於東方人的外交能力,他們現在反對神的旨意,不尋求祂的忠告,卻傳達他們眼光短淺的決定了。起先他們只是說想要立一個王照世界的方式治理他們;但是當撒母耳設法警告他們關於他們即將自己招來的禍因時,他們就加上了第二個理由,“使我們有王……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上8:20)。說明以色列的長老們要求立王的環境在撒上12:12中給出了:“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就對我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約瑟夫確定了這種意見:拿轄曾有一段時間越過約旦河使猶太人受苦,減少了他們的城市,奴役他們,並剜出他的俘擄們的右眼好使他們在將來的戰爭中沒有用處。

         在巴勒斯坦和外約旦的考古學發現所指出的事實是:先前的世紀,這個地區的所有國家都曾開始加強他們城市的防禦工事,使自己能夠抵抗來自愛琴海地區的海上民族的移民部落。這些移民既從陸地也從海上向埃及進發 其中部分湧入了小亞細亞,除滅了赫人,然後經亞蘭和巴勒斯坦朝著埃及向南掃蕩。被拉美西斯三世擊敗後,有些人就在巴勒斯坦平原定居下來。而其它國家則帶著恐懼戰兢觀望著政治前景,因而以色列的領袖們對國家的政策和領導感到極其憂慮就不足為奇了。

         神尋求示範一種對付國際問題的獨特辦法,但是以色列除了看到模仿四圍列國之外看不到任何出路。數百年來他們一直是半遊牧民,主要住在帳篷裡;他們沒能把迦南本地居民從他們的城市趕出去(士1:27-36)。然而,在西元前12001050年之間,他們日益在城鎮中定居下來。現在,在乖僻的心思中,他們除了鞏固自己的政權並加強自己防禦入侵者的工事之外,看不到什麼可以做的。

         幾年前,亞捫人曾控告以色列人佔據了他們的領土(士11:13-27)。那是在耶弗他的日子,使亞捫人長達18年的壓迫結束的時候。現在,亞捫人企圖從以色列人手中重新奪回這片領土。

         「列國」:指「外邦各國」。

 

【撒上八6「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

   〔暫編註解〕撒母耳禱告。以色列又開始做他們已經做了數百年的事了—不等候神聖的指導就擅自行動。他們曾蒙警告不要不知不覺地陷入偶像崇拜,但是他們更喜歡隨從四圍各國的道路而不是耶和華的指示。摩西曾預言過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為要與四圍列國一樣的這個時刻會到來(申17:14),現在他們正在逐字應驗這預言。雖然長老們可能單單是受了政治動機的推動,但撒母耳還是向他們顯明了更好的道路—在禱告中尋求耶和華。他們已經低估了他們高貴的宗教特權,沒有認識到國家的真正需要並不是一種新的能力,而是神權政治的永久組織,才能對付由他們自己的焦慮不安和乖僻剛愎產生的混亂。

         他們不願意把這件事呈送給神好知道祂的旨意,撒母耳就行使了他的職權,堅持要他們把如此重要之事的決定權留給神,祂總是樂意在困惑混亂時期拯救他們。百姓這一方提出這種要求必定深深傷害了撒母耳,他作為先知服務了他們,當這種問題傷害他時,他還是象在更令人愉快的場合一樣忠心。他的態度似乎與基督在數世紀後呼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時的態度非常相似,也與約翰論到基督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30)的態度非常相似。

         「撒母耳不喜悅」:原文是「撒母耳眼中看為壞事」。

         ◎撒母耳雖然不喜歡立王的事情,但是他並沒有直接反對,而是先向神禱告,以神的決定為決定。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以色列周遭的國家,「王」和「神」是分不開的,法老是太陽神或太陽神之子,亞捫人的「摩洛」、「米勒公」,摩押的「基抹」原文都跟「王」有關。所以當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時,其實撒母耳想到的是附近國家那種集政治、軍事、宗教權力於一身的君王。這當然就是厭棄撒母耳與耶和華的表現。不過後來以色列王變成是「神的受膏者」的身份,與周遭列國的君王宗教上的身份有所差異。

         6-8  神不喜悅但不拒絕百姓的要求。其實遠在摩西時代,神已立下王者的規範(參申17:14-20),為什麽這時候又表示不快呢?這個問題可以由兩方面去解釋:1 神並不反對百姓要求立王;祂早已為他們設計了君主政體(參創17:6; 49:10)。  神只是警告他們人立的君主政體會引起的惡果(見下文8:10-18)。2 神不喜悅的是他們效法外邦的政制,沒有按照摩西的律法來組織政府。

 

【撒上6 古代近東的君王】古代君王的勢力和權柄幾乎沒有限度,並且經常聲言其統治有神明的支持。初民相信王權自天而降,其根源可以上溯世界最初的創造和組織。君王的功用是作為神聖統治者的副攝政者,維持社會秩序和正義是其職責。神明托他照管百姓和國土。君王被視為在世時持有神聖的職位(不同時代、不同文化對這一點有不同的理解),死後則成為神明。正義和法律出乎他們。他們經常具有祭司職務,並且被描繪為牧者。維修供應廟宇是君王的重責之一。古代近東各處的君王都同時是軍事領袖。他們保護拯救百姓,並且攻取新的領土。擴張領土不但能夠帶來更多的自然資源和商道,更為國庫帶來掠物,為國家帶來奴隸勞工。兩者都能減輕百姓和國家的負擔。──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6 領袖想要什麼】以色列的領袖堅信他們需要一位元固定的政府元首,有統治眾支派的中央權柄,有常備軍隊供他指揮。他們斷定支派聯盟的組織,使他們在軍事上處於不利的境地。並且相信君王率領受過訓練的常備軍,能夠挽回劣勢,保障國土。他們誤將問題視作政治問題,因此亦尋求政治解答。撒母耳試圖給他們澄清的,是他們的問題不是政治而是屬靈的問題。沒有屬靈的答案,單有政治的答案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八7「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

   〔暫編註解〕依從。這可能是列國與個人都有道德上的自由的最好證據。如果他們尋求神的忠告,祂就會將之賜給他們;但是當他們是帶著一個最後通諜來到神面前時,祂就接受他們的選擇。

         乃是厭棄我。以色列在士師們治理下經歷的許多優勢都會在君王的統治下喪失。例如: 1.在士師的治理下,神實際上使每個支派都是獨立的。稅收極其低。雖然各支派協約一同作工,但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這當然是一種純粹的祝福(見申12:8)。但是長老們拒絕了這種支派聯盟的獨立,反而選擇一種幾十年內就會帶來過高徵稅的獨裁主義政府的形式。2.神曾在養生、選擇自己的敬拜形式、一般而言管理自己的事務方面賜給每個以色列人相當大的自由。但是長老們拒絕這種自由,選擇在一位國王治理下的農奴制,由國王行使其對他屬下人民的生死權,並會處死那些與他不一致的人。3.幾世紀以來,耶和華的靈臨到過不同支派中的人身上,在他們的領導下以色列享受了安息和適度的和平與安全,從而使他們可以從事他們所選擇的職業。在世襲繼承權下就沒有這樣的事了;士師是由神在特定的時間興起的,以個人的資質為基礎。但是現在長老們拒絕這種神聖的協助,選擇一種世襲君主制。4.當以色列再三尋求耶和華的忠告時,祂就奇跡般地保護他們脫離了敵人的攻擊(見撒上7:10;書10:11;等等)。長老們拒絕神作神權政治至高無上的主實際上就是開了一條路,從而使以色列變成了國際陰謀的爪牙。他們向被他們擊敗的敵人索取貢物,並以他們的軍事威力為榮。依次輪流,他們也落入了更強大國家的統治之下。他們錯誤地把自己的軍事失敗和受壓迫時期歸結於政府的形式而不是他們自己的邪惡行徑。5.神的計畫是當祂的百姓轉而順從祂時,就把亞割穀變成指望的門(何2:15)。在神的指導之下,錯誤可以變成更加認識神和祂的救贖計畫的踏腳石。6.神曾把利未人分散在各支派中,從而使百姓可以受教,特別是在神的事上受教育。由於他們的自私,他們就不願意執行這個計畫,以色列沒能支持利未人,就繼續處於文盲和無知之中。大多數百姓都不願受訓自己思考。他們很願意讓他們的領袖代替他們思考,只要這些領袖不索取他們的財產或打擾他們自私的安樂就行。

         從這場大鬥爭在天上開始的時候起(啟12:7-9),直到今天,神偉大的宇宙計畫就一直被祂所創造的一些生靈誤解。自稱他們自己是智慧的,他們質疑祂的指導的可靠性和可取性,並開始遵循在他們的無知中看來是更好的路線—不料竟會發現他們已經進入了一條死路。神總是准許人們有機會證明祂的道路是最好的。但祂有時也讓步於他們的願望,許可他們從事他們自己選擇的路線,以便他們的失敗,雖然嚴重,最終卻可能會使他們屈膝承認神永恆計畫的優越(見腓2:10 11)。

         「依從」:「聽從」。

         「厭棄」:「鄙視」、「拒絕」。

         ◎這裡顯出以色列長老的真正用心是「跟列國一樣」,而非真的是要「抵擋敗壞的士師」。以色列人的人數比非利士人多,他們認為只要有一個統一的核心,建立常備軍隊,就可以有效率的自衛,即使是君王制度帶來一些負面的問題,他們也願意承擔。或許這些長老中也有人想要當「王」。

 

【撒上7 以神為王和以人為王】以色列的支派架構並不容許以人為元首的中央集權。摩西提供先知的權柄,約書亞亦得到軍事上的權柄,但約書亞的職位並沒有人繼承。摩西被視為中間人,在神領導百姓時傳達神的指示。同樣,約書亞記亦一再表示約書亞是神軍隊元帥(書五1315)的屬下,勝利是神的勝利。每個支派都有自己的領袖,但中央權柄是屬於神的,祂要給誰就可以給誰。士師是神所興起,並賦予公認之中央權柄的(見:士二1619的注釋)。神興起軍事領袖、神帶來勝利等事實,證明神才是率領軍隊出戰的君王。以色列若蒙神喜悅,就必然得勝。這些領袖作出這種要求,就是暗示神並沒有成功地帶來勝利,君王必能比祂稱職。──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八7-9;參申十七14-20神早已設立了律令,要將來以色列的王遵守;當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時,為何神要定以色列人有罪?】

     毫無疑問,在神為以色列而設的計劃中,包括一個王:這是從猶大支派特別揀選出來的一個王朝(創四十九10)。遠在立王以先,神已設立了某些基本的守則,要這位以神權統治的王遵行(特別是避免過分的積聚財富、馬匹及妃嬪);這諭令記載在申命記十七章和然而,對於日後撒母耳為以色列設立的王權統治政府,上述諭令沒有構成問題。撒母耳的兩個兒子(約珥和亞比亞)的行為,顯示出他們不配亦不勝任作以色列的領導者,以色列人便要求撒母耳揀選一個人,膏立他作領導,使以色列人可奉他為永久的王,賜予他作君王的全部權力(撒上八5)。

    約書亞逝世後,以色列先後被多個「士師」領導,但國運時振時衰。有鑑於此,以色列人當然會謀求解決辦法,避免自己的國家繼續走向分崩離析又較弱無力的局面。不過,他們向撒母耳提出要求,要依照異教鄰國的政府的形式,這才是神不喜悅的原因。他們的動機是與其他國家看齊,而不是謹守神所頒下的聖潔而全備的法規,這些法規就是摩西記載於五經中的法典。以色列人把神的律法撇棄在一旁,認為這些法規不足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反之,更走向敬拜別神的異教國家的墮落地步。因此,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表達他們的意願:「求你為我們設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以色列人已經忘卻了神把他們從世界中呼召出來,並非使他們與世界看齊,卻是與神走在約的關係之中,在所有敬拜別神的國家裡,表現出敬虔的見證。

         無論如何,聖經顯示出神從最初的時候,就有意為他的子民設立一個王權統治的政府。他甚至向亞伯拉罕應許:「國度從你而立,君主從你而出。」(創十七6)神更頒下諭令,那被揀選的王族,會出自猶大:「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創四十九10;即直等到彌賽亞來,他是猶大王族的後裔。)

         所以,當撒母耳那時代的以色列人吵嚷著要立王時,神仍允准,雖然神因以色列人屬世的動機而斥責他們。神更提醒以色列人,有君王統治,他們的政府將會更團結及更有能力,但與此同時,在這些獨裁君主治理下,以色列人便失卻自由,更被君王所頒下的各項律令轄制。另一方面,由於君王擁有至高而集中的權力,便不會像士師一樣體察民情,照顧到人民的個人及作為國民的權利。因此,將來的以色列人會為他們自己的選擇而懊悔。以色列人不再在神的律法統治之下,卻會被君王所設立的獨裁法令所轄制——必須繳付重稅、作苦工、兵役、財產被沒收,還有其他使他們受苦的法令(撒上八11-18)。

    於是,神首先為以色列人揀選一個有能力及好恩賜的統治者——掃羅王。但掃羅基本上是屬肉體的,在他統治的後期更充滿罪惡,不服從神的命令、自私,被血氣所驅使。神最初揀選掃羅的目的,是使以色列人作好準備,到後來更能欣賞一個真正屬神的人的統治,那就是耶西的兒子大衛。他出自猶大支派,神已命令他作一個有信心而以神權統治的領袖,亦是一個服從耶和華的僕人。──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八8「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侍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

   〔暫編註解〕

 

【撒上八9「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暫編註解〕神吩咐撒母耳警告以色列人。

         警誡。字面意義是,“抗議,你要抗議他們,”或者更好是“警告,你要警告他們。”作為一個有道德自由權的人,必須從手邊的證據決定他自己願意做的是什麼。有兩種辦法可以獲得這種證據—一種辦法是藉著研究可以應用於本人景況的神的忠告、律例和判斷,另一種辦法是與別的建議一起試驗,努力使自己對它們的評價感到滿意。一位父親或母親可以說:“兒啊,你在犯一個錯誤。如果你感到必須走你打算走的路,你將不得不忍受它的結果。”但是,在警告了這提議的行動之後,神實際上說的是:“如果你們感到這對你們來說做的是正當的事,那就去試驗它吧。縱然我知道你們的計畫不會成功,你們還是必須從你們自己的經驗認識到它不會成功。只有那時你們才會對聽從我的忠告感到滿足。”因而撒母耳蒙指示要警告以色列關於他們計畫的結果;然而神還是會伴隨他們並幫助他們使它成功。關於這一點,請認真研究詩139,特別是7-13節。

 

【撒上八10「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暫編註解〕1018 耶和華向撒母耳啟示,向他說明立王所帶來的問題:年輕男女被徵召服役(1113節),農作物和牛羊要課稅(14 15 17節上),僕婢和牲畜被挪用(16節),以及個人的自由喪失(17節下)。

         10-18  撒母耳的警告:人立君主政權可能引致的惡果:苛捐雜稅、服苦徭役、強徵入伍,財產充公及剝奪自由。這些警告不久在所羅門統治的時候就開始應驗了(參王上4:21-28; 5:13-18; 12:1-15)。

 

【撒上八11「“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沒有立王的經驗,但四周的國家都有王,百姓生活的情況當為大家所目睹。另一方面,若繼續由士師治理,也有它的優點。以色列人的長老不全是支持設王的,但立王派占了優勢。本節至18節為不應立王的理由。撒母耳所預言的事到所羅門王時代全都實現,甚至有過無不及。只有大衛王能一方面盡受膏者忠於神的責任,一方面能建立一個政軍上都強大的國家。他的後繼者無一人曾達此境界,因此大衛成為神的受膏君王主基督的預表。

         王必這樣行。字面意義是,“王的審判。”mishpat,“審判”這個詞,描述shophet,“審判”的行動或決定。王的決定要被接受為法定有約束力的。如果他感到在完成他的職責時需要協助,那麼不管是民事還是軍事義務,他都有權利徵募。

         「王必這樣行」:原文是「這個成為君王的公平」。

         「趕車」:「戰車」。

         「跟馬」:「馬」、「馬兵」。

 

【撒上11 王者的特權】有君王就必然有附屬的行政機關。這機關需要地方和資源運作。容納行政官員的房舍必須建造,土地必須是王室所有。常備軍必須徵集,也須為這軍隊提供食宿。故此,君王必須持有動用人力物力的權力。藉徵稅和徭役來供給王國的需要,素來是君主的特權。故此,無論在政治還是經濟上,立王都會帶來重大的改變。本段對於君主政體的描述,與古代近東同時代的現有資料相符,在烏加列文獻之中,迦南君主政體的模式尤其顯而易見。──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八12「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

   〔暫編註解〕12~18這裡提到君王將如何剝奪屬於百姓的東西。其實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即使是屬神的王也是一樣,難免依賴權力聚斂財富。

 

【撒上八13「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作飯烤餅;」

   〔暫編註解〕製造香膏。字面意義是,“香料混和者,”或“香料製造人”(修訂標準本)。代上9:30用來自相同詞根的詞語指祭司中某些“用香料作膏油”的人。撒母耳還可能提到的事實是他們中許多人的女兒都會作為妃嬪進入王的後宮(王上11:3)。

 

【撒上八14「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暫編註解〕他的臣僕。字面意義是,“奴隸。”同一個詞被用於說到埃及是“為奴之家”(出13:3;申5:6;等等)。王對他的臣民握有生死之權,並且在近東的大多數國家中,百姓主要是為了國王的利益存在,王可以任意待他們。百姓不僅要供應王室的需要,還要供給他財物使他的親信富足,無論是他的妻妾還是民事軍事官員。

 

【撒上八15「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

   〔暫編註解〕“十分之一”。在獻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以外。

         「十分之一」:君王所拿取的稅金跟以色列人繳交給神的十一奉獻相當。其實現在我們的政府收取的稅金,比十分之一還多。

         「太監」:是來自亞述的外來語,意思是「為了職務緣故被閹割的官員」。

 

【撒上八16「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

   〔暫編註解〕「健壯的少年人」:七十士譯本和4QSama作「上好的牲畜」。

         「供他的差役」:原文是「作他的事」。

 

【撒上八17「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

 

【撒上八18「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暫編註解〕不應允。字面意義是,“不會回答。”`anah這個動詞在撒母耳記上中出現了35次,只有兩次被譯為“應允,”,就是這裡和撒上7:9。在後一個例子中,神用一場雷暴回答了撒母耳的請求。在本節經文中的意思並不是神不能聽見,而是由於以色列故意任性拒絕祂,所以他不能回答。這與上下文是完全和諧一致的,因為撒上8:7肯定了並不是神計畫改變政府,而是以色列領袖們的計畫。所以當他們後來對所處的狀況變得不滿意時,他們就該想起在要求立王時,他們就已經開動了一種必定會在實質上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的新政權。新試探、新關係、新問題都會影響國家。他們曾自己選擇播下固執己見的種子,並且這樣做就使神處於一種對祂來說必須讓這種子產生它的結果的位置。祂不會干擾種什麼收什麼的普遍規律(或譯宇宙律法)。

         因而神常常允許人去從事祂本身並不贊成的事。祂許可祂先前因著憐憫扣留的事。因為質疑神的話,亞當帶來了一種新政體,這種政體必須按常規發展,好完全令人滿意地向人們和天使們證明沒有什麼計畫比神所命定的計畫更能給所有生靈帶來生命和幸福。以色列歷史中的將來事件顯明:儘管神常常允許以色列自食其果,但祂從未丟棄他們。祂總是與他們同在,準備好了要幫助他們。此外,眾先知也證實在這種環境中,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做出這種選擇:轉離大眾所走的路,而受神引導(見結18:1-24)。

 

【撒上八19「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

   〔暫編註解〕「竟不肯聽」:原文是「拒絕聽從」。

         19-22  百姓堅持立王:神容許百姓立「像列國一樣」的王,讓他們經歷痛苦以後,才覺悟現在的選擇是錯誤的。

 

【撒上八20「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

   〔暫編註解〕依從不信者的做法是耶和華所不喜悅的,這做法也顯出人在屬靈上的倒退(比較約11)。

         「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以色列人正面臨亞捫人入侵的威脅(參12:12)。

         像列國一樣。在以色列人住在巴勒斯坦期間,他們目睹了海上民族和其它各國一致的努力要征服近東所有土地,戰勝所有抵抗並將恐懼擴散到每個人的心中。但是以色列人一點也不知道當約書亞帶領神的子民征服巴勒斯坦時,那種曾使迦南人的血都涼了的恐懼(見書2:9-11)。他們的長老們愚蠢的認為徵收被征服民族的貢物會使以色列富足。他們忘記了真正的富足來自於一種更好的生活方式。既然厭煩了祭司領袖們如以利的兒子們和撒母耳的兒子們的貪婪和貪污,他們就認為解決方案在於把審判權交給一位國王,就象列國一樣。他們忘記了這個事實,就是一位國王比放蕩的祭司更有機會偏袒不公滿足私欲。

         在撒母耳作士師的初期,他就已向百姓說明解決他們問題的真正辦法並不在於管理的改變,而在於心靈的改變,在於深感懊悔地歸向上耶和華。

         「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參考 20:1-4  14:14 這本來是耶和華的工作,現在百姓希望王來執行。

         ◎本來神揀選以色列人是希望「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14:5,結果以色列人希望自己「像列國一樣」,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我們會不會忘記我們自己獨特的身份,選擇要跟其他人一樣?

 

【撒上八21「撒母耳聽見百姓這一切話,就將這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

   〔暫編註解〕「陳明在耶和華面前」:原文是「說給耶和華的耳朵」。

 

【撒上八22「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撒母耳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各歸各城去吧!”」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立王是神的旨意嗎?早至摩西時期的預言顯示,那確實是神的旨意(創四九10;民二四17;申一七1420)。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態度(即在錯誤的時間和出於不正確的動機),並不符合神指示他們的心意。但神容許這事發生,因為那是在祂寬大的旨意之內。神憑自己的主權,甚至容許人行惡事來成就祂的計畫(比較創五○20;徒二23)。然而,神容許罪惡和邪惡發生,但卻不是罪的導因,因為神是不能犯罪的。參看以賽亞書四十五章7節的腳註。

         ◎當神要撒母耳讓步的時候,已經註定撒母耳的時代過去,等待一個新王來統治以色列人了。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