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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拾穗

 

【撒下十二1】「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拿单到了大卫那里,对他说:“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

   〔暂编注解〕先知拿单使用这比喻来引导大卫谴责自己的罪行,并且悔改。

         差遣拿单。随着时间的继续,大卫的罪开始公开化了。人们开始知道大卫本人就是拔示巴所生孩子的父亲,并且也引起了关于他导致了乌利亚死亡的猜疑。大卫不仅是百姓的民事统治者,而且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是神权政治的首脑,神选民的领导人,并且是应当支持并执行耶和华律法的一位。大卫因自己的罪已经给耶和华的名带来了责备和羞耻。神因此差遣拿单到大卫那里传达神圣责备的信息,试图使犯错的王认识到他所犯罪恶的重大并且悔改。

         有两个人。这个寓言设计的很巧妙,为的是唤起大卫的义愤从而使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作出判决。传递这个信息需要技巧和勇气。除非这一责备打动王的心,否则就可能给责备者带来死亡。

         小母羊羔。寓言的细节被巧妙地呈现出来,为要产生对这只小母羊羔的主人的同情,和对会堕落到那么卑贱竟然占他邻居的便宜的那个无情之人的义愤。为了使它可以产生效果,这故事被叙述的极其现实。现今在叙利亚还可以见到非常关爱羊羔的家庭。

         1-6  以暗喻使大卫自判己罪:一国之君操审判裁仲权,所以大卫对拿单的咨询没有任何猜疑。

         1-15上  拿单受遣以暗喻及直言力斥大卫的罪,并预言神的惩罚:拿单进谏大概是在拔示巴生下孩子以后。

         1-31  先知拿单谏君及大卫悔改:大卫犯大罪本来死不足惜,可是神仍设法挽回他,帮助他面对犯罪所引起的后果。

 

【撒下十二2】「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

 

【撒下十二2~4比喻的用意】拿单母羊羔的比喻为控诉大卫与拔示巴的淫乱罪,从司法角度处理这事。作为百姓权益的头号维护者(见:撒下十五4;王上三4-28),君王必须作出判决,彰显其智慧。大卫虽然审判了「富户」的行为,其智慧却不足以看出他所审判的其实是自己。──《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2~12控诉的性质】拿单要求大卫作出判决的案件,骤看似乎与大卫的罪行无关,因为它没有牵涉奸淫和谋杀。这案件所暴露的,是奸淫谋杀都不过是另一个更严重之罪行的结果而已。这罪行就是滥用权力。大卫受到神圣法庭(神透过先知说话)的正式起诉。罪名不独是强夺他人的妻子,而是自以为可以予取予求,不满神的赐与。此事证明君王不在法律之上,即使政府当局不加干预,仍会受到神的审判。──《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3】「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

   〔暂编注解〕当地穷人往往视小母羊羔为宠物。

 

【撒下十二4】「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

   〔暂编注解〕“舍不得”。即不愿意。

         近东居民认为主人家应盛情招待客人,参创18:7。

         ●「客人」:「旅客」,是「过路人」而非专程来找富人的宾客。接待客旅是以色列人的风俗。

         ●「舍不得」:「留情」、「怜惜」。 12:6 大卫用同样的字来指责这个富人怜惜自己的牛羊,不怜惜穷人的处境。

         ◎比喻通常只有一个重点,而且不必与实际的状况一一模拟,因此富户是指大卫,穷人是指乌利亚,这是确定的,但是羊羔到底是指乌利亚的性命还是指拔示巴,那就不是比喻的重点了。这个比喻的重点是「欺压」。

         ◎如果是穷人为了生存欺负了另一个穷人,还不至于让人这样生气,拿单就是故意拿一个富有的人欺负穷人的案例指责大卫王。而我们是否也曾亏负别人?是否我们也蒙了神的恩典,反倒欺负那些不如我们丰富的人?有时候就是有人有钱有闲,却指责那些要为生活拼命的人奉献不足、聚会参加太少、没有服事一类的,这类的事情,其实在教会中并非不常见。

 

【撒下十二5】「大卫就甚恼怒那人,对拿单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

   〔暂编注解〕大卫本身因犯了奸淫(利二○10)和谋杀(利二四17)罪而该判死刑。

         甚恼怒。尽管他有罪,大卫还是保留着天生的正义感,并且毫不迟延地给出了他的判决。他以一个庄严的誓词宣布了对那个人的判决。他实际上做的是对他自己的死亡判决。

         ●「甚恼怒」:原文是「非常地怒气燃烧」。

         ●「该死」:原文是「是死亡之子」,也就是「该死」的意思。照律法当然富人罪不致死,大卫这样说应该是冲口而出的气话,就像我们气急败坏说「该死」一样。

         5-6 大卫认为这该死的富户按律法应四倍偿还穷人。

 

【撒下十二6】「他必偿还羊羔四倍,因为他行这事,没有怜恤的心。”」

   〔暂编注解〕大卫根据摩西律法认为那人应该赔偿(出二二1)。

         「四倍」:七十士译本作「七倍」。

         四倍。这与摩西律法是一致的(出22:1;参路19:8)。希腊文版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的一些手稿此处是“七倍”,与箴6:31一致。

         ●「偿还羊羔四倍」:这样的判决符合 出 22:1 关于偷羊的法例(汉摩拉比法典规定处罚被窃牲畜的十倍)。

 

【撒下十二7】「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

   〔暂编注解〕先知是神的声音。先知拿单奉命往见大卫,明斥其罪,宣布刑罚。任务艰巨,需要大勇。他用一个寓言开头。对道德感很强而又已有内疚的大卫来说,立刻发生作用,他判了故事中的富户“该死”的罪。忠心于神的拿单立在王面前,声色俱厉,指着大卫说:“你就是那人!”大卫只有听神宣布祂的刑罚。

         你就是那人。法官大卫已经发现大卫是该死的犯法者。他不能违背他自己的判断,因为那是他本人已宣布的判决。抗辩说提出的事实与所犯罪行不一致是没用的。实际上大卫的罪行远比他所宣布该死的那个人恶劣。

         大卫是没有借口的。他知道自己处在错误之中而且所宣布的判断是公正的。尽管他的罪行极大,但他的良心还没有死。他曾经成功地在众人眼前将自己的罪行掩盖了一段时间,但是他不能成功的在神面前掩饰它。通过一系列的环境耶和华允许大卫瞥见他所犯罪行的可怕性质,并且使他亲口宣布了对自己的公义判决。毫不畏惧地将这个寓言应用到王身上表现了神先知的神圣胆量和忠诚。这一直截了当的责备很可能会使拿单付上生命的代价,但是他毫不动摇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拿单所说话语的大胆与突然给大卫带来了一场震惊,将他从他的罪行所笼罩在他身上的邪恶的魔咒中唤醒了。大卫本来是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努力顺从耶和华的人。但是他曾屈服于试探,并且在掩盖罪行的企图中变得被罪恶的网罗越缠越紧。他的意识一度似乎被权柄带来的极度兴奋、繁荣和背信弃义搞得麻木了。现在他突然被带回到自己的意识中了。

         7-9  大卫既定富户的罪,更何况自己抢夺人妻的罪呢。

 

【撒下十二8】「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

   〔暂编注解〕“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据圣经所记,扫罗只有二妻,亚希暖和妃利斯巴(撒上十四50;撒下三7)。此处“妻”为多数,暗示扫罗还有别的妃嫔。当时风俗,前王遗下妻妾可为后王所有(比较三7;十六22;王上二17)。但圣经没有大卫曾如此做的记载,可能拿单只是用形象的句子来说明神如何让大卫继扫罗为王。

         先王(扫罗)的妃嫔都归给他的继任人(大卫)。

         「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历史没有记载大卫把扫罗遗下的妻妾收娶入宫,但按当时风俗,君王有权承受先王遗下的妃嫔。

         「你若还以为 ...... 赐给你」:大概指妃嫔。事实上,大卫后宫妻妾众多,仍去抢夺他人的妻子,实难辞其咎。

         你主人的妻。拿单在这里指的是东方的惯例,将前任君王的后宫给予新王。圣经只提到扫罗的一个妻子(撒上14:50)和一个妃嫔(撒下3:7),押尼珥对她很喜爱。记录并没有说大卫实际上曾将原属于扫罗的任何一个女人取来归他自己,但是至少风俗允许他这么做,而且神暂时也不干涉这一风俗(见太19:4-9;见申14:26的注释)。

         ●「你主人的妻」:原文是「阴性复数」。虽然当时似乎有这种习俗,就是新王可以取得前王所有的妻妾,押沙龙的事件似乎就是这种风俗的左证  撒下 16:21-22 。但是大卫实际上未必执行这样的风俗。此处应该只是强调大卫替代扫罗为王,要妻妾也有不少(就是有羊群的富人)。

         ●「你若还以为不足」:原文是「如果太少」。

         ●「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我会照着这些、那些加给你」。

 

【撒下十二8主人的家、主人的妻】由于王族的婚姻是君王权力的反映,在国家名义上代表政治和经济的联盟,因此在王位交替时,新王有必要接管旧王的禁宫,使条约责任不致断绝。大卫在伊施波设死后(撒下四5-7)继位之时,理当把扫罗一家置于保护之下,其禁宫亦不例外。故此,撒母耳记上二十五43顺带提到与大卫结婚的亚希暖,可能就是扫罗的妻子(撒上十四50)。──《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9】「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

   〔暂编注解〕藐视耶和华的命令。大卫作为以色列被神圣指定的统治者有责任支持神的律法并教导国民顺从它的教训。但是通过他的榜样,大卫表明藐视了神的律法并且鼓励百姓漠视它的教训。原应使犯罪之人感到恐惧的国王却鼓励了他们的邪恶路线。他已经证明自己对神曾托付给他的庄严职责不忠实。

         你杀害了乌利亚。通过吩咐借着亚扪人的手处死乌利亚,大卫就有了流他所信任的军官之血的罪,好象他用自己的刀亲手杀的一样。神亲自将谋杀的指控放在大卫身上,并且这一指控是无处上诉的。

         娶了他的妻。大卫对拔示巴没有任何权利。她是乌利亚的合法妻子。通过杀害乌利亚然后娶了他的妻子,大卫所犯的罪就给了耶和华的仇敌机会在历世历代中亵渎责骂神的圣名。

         ●「藐视」:「轻视」、「轻看」。

 

【撒下十二10】「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

   〔暂编注解〕必永不离开。既然大卫已经这样对待了别人,所以现在他自己也要遭到这样的待遇了。大卫已经打开的邪恶的洪闸将在痛苦与祸患中吞没他的子孙。

         藐视我。大卫的罪行不仅在于他邪恶地对待了乌利亚,而且在于他错误地没能效忠神。耶和华已经把大卫放在王位上并且应许将国永远赐给他和他的子孙,然而大卫反而不顾这一切,犯了轻视如此善待他的那一位的罪。

         10~11 这些审判的预言在暗嫩(一三28 29)和押沙龙(一八15)的暴毙,以及押沙龙公然夺去大卫王室的妃嫔(一六22)等事情上应验了。

         10-12  大卫的报应:大卫犯下奸淫杀人罪,因此淫乱和刀剑必不离开他的子孙。预言的应验可参串12-13。

         10∼14神的刑罚分为:1,立即实施的——大卫和拔示巴淫乱而生的孩子不能存活(18节)。2,长久的—“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以后一连串发生在大卫宫廷的事,例如三个儿子暗嫩(十三28∼29)、押沙龙(十八14∼18)和亚多尼雅(王上二24∼25)、的横死,大卫被逼离开耶京,逃避其子押沙龙的追杀(十五13∼18)、亚他利雅的剿灭王室(王下十一1)等等都是。

         信徒读到这段经文应分外警惕。大卫在暗中、在宫帷内犯的罪,要在“众人面前”和“日光之下”刑罚他。大卫受的责罚岂仅止于他的家人。三千年来千万人都从圣经上读到,齐声申斥。大卫犯罪给神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信主的人若故意犯罪,也必给恶人羞辱主名的机会。

 

【撒下十二11】「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

   〔暂编注解〕兴起祸患。一定不要认为这些话的意思是说神是这里所预言的邪恶祸患的煽动者和创始者。在暗嫩对他妹妹他玛所犯的罪(撒下13)和押沙龙的叛乱中(撒下15至19),大卫要品尝到几分他自己的罪的苦果和未能管教或激励他儿子们的后果。

         赐给别人。见撒下16:22。这是对大卫所犯之罪的后果的另外一个预言。在此处,与往常一样,神又被形容为好像在做祂并没有制止的事一样。

         ●「妃嫔」:「妇人」、「女人」、「妻子」,原文是复数。

         ●赐给「别人」:「朋友」、「同伴」。

         ● 12:11 的处罚,应验于 撒下 16:21-22 所记载押沙龙叛变时对大卫所做的事情。

 

【撒下十二11】「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

「咒诅」大卫权力被篡,妻子被夺(见:撒下十六21-22,押沙龙取大卫之妻),刑罚正与罪行相符。这话甚至暗示他有失位的可能。他家中将有暴力和淫乱,作为他暴力和淫乱的报应。──《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12】「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

   〔暂编注解〕在以色列众人面前。见撒下16:22。罪恶有多么隐密,刑罚就将有多么公开。

         ●「报应你」:原文只是「做这事」。

 

【撒下十二13】「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暂编注解〕大卫的认罪(诗篇第五十一篇有详尽的记载)是实时的,而神仁慈的赦罪也是实时的(诗三二)。

         大卫立即忏悔(参诗51篇)而蒙神赦宥,死罪得免。

         我得罪耶和华了。上下文说明这些话说的很真诚。拿单的责备直接入了他的心,大卫谦卑地承认了自己是个罪人。在那时写的诗篇第51篇中,大卫不仅承认了自己的罪,并且寻求赦免,而且祈求神给他造一个清洁的心,使他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2 3 10)。诗篇第32篇可能也是在这次危机期间创作的。

         除掉你的罪。这些话可以成为每一个罪人的鼓励,因为它们显明不管罪恶多么大,耶和华都乐于赦免。很少人犯的罪比大卫在谋杀乌利亚时所犯的罪更卑鄙低级、更忘恩负义、更为强烈或残忍自私。然而当他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时,耶和华就欣然准予赦免并重新恢复对他的神圣眷爱。但是大卫所从事的路线却充满了极度的危险。悔改包括罪人对他所犯之罪的基本态度的改变。通常人们犯罪是因为他们喜爱罪的缘故。这使他们难于为他们蓄意计划并故意去犯的罪忧伤。只有当他们愿意彻底改变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并在神的帮助下根除使他们犯罪的他们本性中邪恶时,他们才能感到悔改。任何一个只是有兴趣为过去的罪恶接受赦免,同时却计划重复其罪恶的人,都是虚假的,并且寻求赦免是枉然的。

         ●「得罪」耶和华:「犯罪」、「未达到目标」或「未在正确及责任的路径上」。

         ●「必不至于死」:意思是大卫所犯的罪应该被处死。

 

【撒下十二14】「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暂编注解〕为了神在列国中圣洁的声誉,犯奸淫的罪是必须受到审判的。

         「叫耶和华的仇敌 ...... 机会」:指不信靠耶和华的人藉大卫的罪乘机攻击他的信仰。有古抄本作。大大亵渎耶和华。

         亵渎。虽然耶和华赦免了大卫的罪,但这并没有带来罪恶影响的终结。许多怀疑论者都指着这一经历亵渎神的名并且责备教会。

         必定要死。大卫曾作出判决说“行这事的人该死”(5节)。根据他自己的判决,大卫就是那个该死的人。但是神反而判定他由罪恶所生的孩子必定要死。对大卫来说,这个孩子的死会比他自己死是更大的惩罚。他将要经历的这一痛苦经验的结果,足足会使大卫悔改归正。

         ●耶和华的「仇敌」:原文型态是阳性复数,显示是「许多仇敌」。但没有详细说明这些仇敌是谁。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修饰的用法,其实大卫做这样的事情,本身就已经大大亵渎神,跟神的仇敌没什么直接关系,只是文字上不好直说罢了。

         ●「大得亵渎的机会」:原文是「蔑视、蔑视」,两个「蔑视」合在一起。

         ●「必定要死」:原文是「死亡、死亡」,两个「死亡」合在一起。

         ◎神要拿单去做的事情颇具危险性, 12:7 拿单直接就指责大卫的错误,历史上不乏这样规劝君主的人被杀。

         ◎ 诗 51:1-19 是大卫被拿单责备以后写的诗。

         ◎ 12:14 似乎小孩的死亡是神审判的结果,但大卫的罪导致无罪的小孩死亡,这似乎是当代人相当难以理解的审判方式。但圣经时代的人似乎很能了解这样的审判方式,照大卫的看法 12:22-23 似乎还暗示小孩是进入天国的。如果我们了解「死亡」不是对人的终极剥夺,那我们就能体会上帝用「儿子的死」来惩罚大卫,并非是那么奇怪了。

 

【撒下十二14 为甚么成年人犯罪,会祸及小孩子身上?】

    这个孩子为甚么要死?这并不是神对通奸所生的孩子的刑罚,乃是对大卫犯罪的审判。大卫与拔示巴也该死,但是神饶恕了他们的性命,却叫这孩子死去,因为神要大卫去建立以色列国度,祂还有工作要大卫去完成。这孩子的死对大卫来说,也许比自己死去还要痛苦。

  婴儿的死亡固然是悲剧,总好过神令全民族死亡。神赦免大卫的罪,但是并未免去他一切的刑罚。──《灵修版圣经注释》

 

【撒下十二15】「拿单就回家去了。耶和华击打乌利亚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暂编注解〕◎ 申 24:16 似乎禁止这种因为父亲的罪处罚小孩的举动,但是出 20:5  34:7  民 14:18  申 5:9 却说神将会追讨几代的罪。前者是给人间审判官的法则,后者则是神的法则(但另一面却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我知道说太多很容易被骂,但是当人父以后,我知道小孩在某部份说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不只长相,也包括性情与思想。因此,虽不能完全,但能略略体会此处神的惩罚与大卫的举动背后的意义。

         ●「乌利亚妻」: 12:15 圣经还是用「乌利亚妻的妻子」来描述拔示巴。直到 12:24 神第一阶段惩罚完了大卫才称呼她为「大卫的妻」。

         15下-25  拔示巴生的头胎婴孩夭折:应验了拿单在14节所说的预言。大卫共失四子,其他三人皆死于自己所犯的罪,只有这个婴孩是死于耶和华直接的攻击。

 

【撒下十二15~23一位慈爱的神怎能因为婴兄父母的罪,就取去拔示巴与大卫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呢?】

     神借着圣经给予我们的其中一个最义意深长的亮光,就是死亡的真正意义。假若撇开了神圣的启示,我们可能会认为死亡是一种惊吓,令人战兢不已;亦是一个恐怖的咒诅,是审判的最后一击。就着死亡来说,肉身的死亡就是魂与身体分开了——意味着再没有机会去找神,也不能以敬虔的生活来荣耀神了,因此,死亡是严肃且令人惊惧的。但圣经将肉身死亡的意义明白地告诉我们;无论死亡对于人类有何客观意义,但肉身死亡并非为人类而设的终局。反之,当人死亡时,他就进入了生命历程里的永��阶段,他可能在天堂,亦可能进了地狱,这则在乎他于世上存活时的抉择取舍了。不过,神的儿子已来到这世界,并向所有信他的人作出可信的承诺:「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6)——死亡已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因为我们的救主耶稣已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死亡的毒钩已被除掉,而坟墓亦不能夸胜了(参林前十五54-56),「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启十四13)

    至于婴孩夭折,他们出生不久死亡,故此可免除了过着充满悲痛而世途险诈的生活。不过,若我们认为所有婴孩时期的死亡都能在天堂获一席位,似乎毋须他们作出信心的响应,加略山上救赎之恩就会赐给他们,这种观念似乎简单了。而且,上述论调将可能强烈地鼓励父母杀婴,在子女未长大至自己可以负责任时便杀了他们,因为这是确保他们必定可以进天堂的唯一方法。然而,圣经一再强调杀婴是神所不容的(参利十八21;申十二31;代下二十八13;赛五十七;耶十九4-7)。尤其是奉宗教之名而把婴孩杀掉,更是神所咒诅的。因此,我们所得出的结论是:关于婴孩得救的问题,必定有其他原则。即是说,神的全知不单只包括将来实际会发生的事,亦会包括将来有发生潜力的事情。将来必定实现,或将会发生而未及实现的,都在神预知的范围内。至于在出世时便死亡的婴儿,或未长大至能为自己作出抉择之年便死去的孩童,神都预知他们对他救恩的反应,知道他们会相信接受或拒绝。

    可能就是因为上述原因,当大卫知道自己的祈祷没有结果,神将他的小儿子带回「家」,大卫反而心内安慰。他将儿子交托于神的恩典之中,而只说:「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十二23)纵然在如此令人心碎的情况里,大卫仍相信神有他完全的旨意。神以取去因罪恶欲念而生的果子,作为对那犯罪的父母的惩罚,而大卫亦明白到神这样做的原因。大卫知道他与拔示巴需要这次责罚,这是神对他们的提醒。作为神的儿女,他们虽已被神原谅,却必须承受因犯罪而引致的后果,安静地忍受这苦果,作为他们悔改的一个重要部分。──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撒下十二16】「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 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

   〔暂编注解〕大卫尝试藉禁食、哭泣(22)来感动神,改变神的惩罚。

         恳求神。即使在神宣布了审判之后,有时为响应真诚的悔改和向祂热心的祈求,祂也会看撇开刑罚是合适的(出32:9-14;参拿3:4-10)。大卫知道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所以他热切地为这孩子的性命祈求赦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拒绝顺从神圣的旨意。他只是盼望神的怜悯可能会留下这孩子的性命。

         ●「恳求」神:「索求」、「要求」,内容应该是 12:22 大卫希望透过祷告禁食,可以挽回他儿子的生命。

 

【撒下十二16大卫的请求】旧约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与向神恳求有关。其原则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个地步,恳求者集中精神于属灵景况上,肉身需要则退居幕后。如此,禁食是为使人净化,在神面前谦卑而设的(诗六十九10)。巴比伦祷文也有类似的祈求用语和倚赖神明能力的态度,以求驱邪复康。──《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17】「他家中的老臣来到他旁边,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他却不肯起来,也不同他们吃饭。」

 

【撒下十二18】「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卫的臣仆不敢告诉他孩子死了。因他们说:“孩子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劝他,他尚且不肯听我们的话,若告诉他孩子死了,岂不更加忧伤吗?”」

   〔暂编注解〕“若告诉他孩子死了,岂不更加忧伤吗?”更可作:我们怎能告诉他孩子死了呢?他会伤害自己的。

         ●「更加忧伤吗」:原文是「做坏事」、「做不好的事」。意思是大卫会更伤害自己。

 

【撒下十二19】「大卫见臣仆彼此低声说话,就知道孩子死了,问臣仆说:“孩子死了吗?”他们说:“死了。”」

   〔暂编注解〕●「彼此低声」:「一同低语」。

 

【撒下十二20】「大卫就从地上起来,沐浴、抹膏,换了衣裳,进耶和华的殿敬拜,然后回宫,吩咐人摆饭,他便吃了。」

   〔暂编注解〕大卫毫无怨尤地接受了神的管教,沐浴洁净自己,进到神殿中敬拜。

         大卫就起来。这孩子的死是对这位父亲热切祈求的严肃回答。神并没有给大卫的祈求一个可喜的回答,但是这位王谦卑地顺从了神圣的旨意。当上天的回答与我们的祈求相反时,我们必须记得神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而且因为某种原因,经常是我们不知道的原因,祂看最好不要延长一位病人的生命。

         ●「抹膏」:「涂油」、「抹油」。

         ●「耶和华的殿」:指的不是圣殿,而是当时放约柜的地点。

 

【撒下十二21】「臣仆问他说:“你所行的是什么意思?孩子活着的时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来吃饭。”」

   〔暂编注解〕你所行的是什么意思?。大卫的行为在他臣仆眼中看为奇怪。当孩子死时,他们预料他会表示更深的悲伤,但他却起来不再禁食并要求摆饭。

 

【撒下十二22】「大卫说:“孩子还活着,我禁食哭泣,因为我想,或者耶和华怜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暂编注解〕●「怜恤」:「施恩」。

         ◎ 12:22-23 中,大卫对臣仆的回答可能只是真相的一部分,因为整个禁食的时间有七天, 诗 51:1-19 也可能是这个时间写的诗歌。通常男性应该不会那么在意孩子的死活(更不要讲一个君王,应该更不会在意一个小孩),替孩子恳求七天,似乎是难以想象的。不过太过复杂深刻的东西也很难说给臣仆听,说「为孩子恳求」,应该是臣仆容易理解的部份。

         ◎ 12:22-23 中,大卫的态度转为谦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可以靠王的权力掌控的。不过小孩的死也预告了大卫即将承受 12:10-12 中所有的惩罚。

 

【撒下十二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岂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暂编注解〕大卫认罪痛悔的彻底可从《诗篇》五十一篇见到;他的罪已除,也不至于死(13节)。他深爱与拔示巴所生之子,但此子既死,他停止了哭泣。他学到了许多功课,其中一个是:他无法叫孩子复生,但他终会去到孩子那里。他深信刚出生的婴儿未沾染世界罪恶,必获救赎,安息在神怀里。一切信靠天父的人死后也必在天国相见。

         虽然本节可用来支持婴孩死后升天的看法,但这里的重点不在于指出死后的情况,而在于死亡的无可避免。孩子是不能复生的了,但大卫必有一天要往儿子那里去。

         「我必往他那里去 ...... 这里来」:重点不是在人死后的情况,而是以此指出人不能改变死亡。

         我何必禁食?。这些话描述了大卫对神旨意的顺从,并且他明白人死后的状况。在孩子死后,他对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他谦卑地接受了这件不可避免的事。

         我必往他那里去。希伯来人象征性地说死了的人们都睡在一个叫做she'ol的领域。这个词在钦定本中也译为“坟墓”和“地狱”。译为“地狱”是不合宜的,因为she'ol与痛苦折磨或知觉意识无关。死了的人有时被描述成与他的列祖同睡(撒下7:12;王上1:21;2:10),或者说成是到他列祖那里(王下22:20)。大卫的意思是他必加入他儿子的死亡行列,但他儿子却不会回到人世。

 

【撒下十二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岂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大卫不过在此承认拯救儿子的尝试宣告失败。他不认为继续祈求能使儿子死而复生,反了解他们要到死后才能团聚。这话可说是对人类命运深刻的形容,与创世记三十七35中雅各悲哀的回答相仿。吉加墨斯哀悼同伴恩基杜之死时,曾说他「已经前往人类的命运」。而在同一篇史诗中,西度里(Siduri)又提醒这位故事的主人翁说:「神明创造人类之时,已经为他命定死亡」。有关来生问题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约伯记三13-19的注释。──《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24】「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她同寝。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

   〔暂编注解〕所罗门是大卫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神喜爱他,赐他一个名字耶底底亚,意思是“耶和华所爱的”。所罗门等到大卫晚年才由祭司撒督膏立,继大卫为以色列王(王上一28∼40)。

         所罗门是日后继承王位者。

         所罗门。这个名字的意思可能是“平安的。”所罗门将要继承王位;因而他将是弥赛亚的祖先之一。大卫戎马一生,所罗门的一生却是和平的。

         ●「所罗门」:字义是「平安」的意思。

         ◎在这个惩罚事件中,大卫还记得拔示巴是无辜,且需要受安慰的。他并不以为拔示巴是「不祥」,还是把她当妻子对待。这一点对深受异教文化影响的我们来说,是值得学习的。

         24-25   拔示巴生下另一子所罗门,是神所喜爱的,不像头一胎受神击打夭折。

 

【撒下十二25】「就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

   〔暂编注解〕“耶底底亚”的意思是“耶和华所爱的”。这名字表明所罗门是王位的继承者。

         耶底底亚。字面意义是“耶和华所爱的人。”大卫曾犯罪,但是他的罪恶已蒙赦免。神依旧爱他,并且祂也爱拔示巴生的这个孩子。

         ●「耶底底亚」:字义是「耶和华所挚爱的」。

         ●「因为耶和华爱他」: 12:25 仅是「因为耶威的缘故」,不过 12:24 已经说明了神喜爱所罗门,因此这样翻译也不算错误。

 

【撒下十二26】「约押攻取亚扪人的京城拉巴。」

   〔暂编注解〕本段继续十一1讲约押攻打亚扪人的事。耶和华神爱以色列民的心未因大卫干罪而稍减。以色列的军队征服了亚扪人。

         攻取拉巴。约押围攻拉巴的记述(撒下11:1)曾被大卫与拔示巴的记述打断。现在重新开始对围攻亚扪人京城的记述。历代志并没有记述大卫与拔示巴通奸并谋杀乌利亚的事(撒下11:2至12:25)。

         ●「京城」:「王城」。

         26-31  攻克拉巴城:本段交代11:1有关战事的发展。

 

【撒下十二26】「约押攻取亚扪人的京城拉巴。」

「京城」本节提到一个卫楼(和合本:「京城」),下一节提到水源(和合本:「水城」)。学者一般假设拉巴古城的水源来自城旁一道充沛的水泉,但不知道防守卫城和水源的究竟是否同一城墙。攻取有墙城市的办法之一是切断其水源。卫楼所以失守,可能是因为以色列军控制了水源。希腊时代安提阿古三世攻取这城之时,用的也是这个战术。──《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27】「约押打发使者去见大卫,说:“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暂编注解〕“水城”。即把拉巴连接到供水处的地区。

         「水城」:属拉巴城一部分,是保护此城水源的堡垒。

         水城。拉巴位于雅博河上面的狭窄山谷。这座京城在一个绝壁上,显然是一座远离那座较低市镇的有围墙的城。那个较低的市镇叫作“水城”,可能是因为流入河中的泉水的缘故。当约押攻取了这座较低的市镇时,缺乏水源供应就会使上城的守卫者支持不了多久。

         在新约时代,这座城叫作非拉铁非(不要与小亚细亚的非拉铁非城相混淆,启1:11)。它的现代名称是`Ammân,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是外约旦的首都,后来是新约旦国的首都。

         ◎学者一般认为拉巴古城的水源是来自城旁一道充沛的水泉,但不确定防守卫城和水源的是否是同一道城墙。自古以来攻取城市的办法之一就是切断水源。拉巴卫楼被攻取,可能就是因为以色列军控制了水源。希腊时代安提阿古三世攻取这城之时,也是用控制水源的方法。

 

【撒下十二27】「约押打发使者去见大卫,说:“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水城」由于雨量经常不足,又只在冬季下雨,城镇大部分时间必须倚赖井、泉、水库供水。美索不达米亚的君王经常在年表中夸耀他们建筑运河、引水道、运水轮的功绩(又见:王下二十20)。水城一旦被人攻取,围城便会迅速结束。至于拉巴的水源如何防守,现时则一无所知。──《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28】「现在你要聚集其余的军兵来,安营围攻这城。恐怕我取了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这城。”」

   〔暂编注解〕约押将胜利功劳归大卫(如耶路撒冷又名大卫城)。

         安营围攻这城。围攻拉巴实际上结束了。这城最重要的部分已经陷落了,并且显然余下的部分不久也会落入以色列人的手中。约押慷慨地邀请大卫将以色列其余的部队带来,以便王可以亲自攻取这城,享有夺城的荣耀。

         以我的名。当大卫攻取了耶路撒冷时,它就被命名为“大卫的城”(撒下5:7 9)。似乎约押计划拉巴被夺取后,不应该以他的名命名,而应该以大卫的名命名。

         ●「人就以我的名叫这城」:这种说法也显示约押的自负,他显然有很特殊的战争表现,以致别人可能会以他的名字称呼拉巴(通常都是以国君的名字来称呼)。不过约押希望大卫取得这个荣誉,所以要大卫最后来「破城」(之前大卫都在耶路撒冷处理拔示巴相关的事情)。

 

【撒下十二28君王完成最后阶段】古代君王和法老的年表甚少提及手下将领的名字,并且一贯将神明所赐的胜利归功于国王。王不一定率军出征。亚述文献记录留京的君王,将率兵之任交托给高级将领或太子。朝中要务不容君王稍离之时尤然。因此,大卫不在战场出现,可能会导致他的百姓(或诽谤者)怀疑他是否无能、受威胁,或因他故无法履行君王职务。君王即使亲自率兵,亦大多不会亲自冲锋陷阵,只是运筹帷幄于大本营中。但按照惯常的作法,君王依然尽可能率军进入所征服的城市。

大卫曾经目睹自己的胜仗,如何得到普罗大众的欢迎,导致分裂的现象。他最后得登宝座,亦得有赖这些事件。因此约押的谁将称为拉巴征服者的话,必然能够刺激大卫,迅速把他召到战场来。──《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29】「于是大卫聚集众军,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这城。」

   〔暂编注解〕众军。约押提议召集所有的军队来夺取拉巴(28节)。大卫实现了这一提议并且亲自来最后夺取这城。因为这城必定陷落,召集全国的兵力似乎是由选择而不是由必需促动的。

 

【撒下十二30】「夺了亚扪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作“玛勒堪”,玛勒堪即米勒公,又名摩洛,亚扪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连得,又嵌着宝石。人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大卫从城里夺了许多财物,」

   〔暂编注解〕“金冠冕”重一他连得,约34公斤。“将这冠冕戴在大卫头上”:象征已取得亚扪全境的主权。

         “一他连得”。约七十五磅(34千克)。

         「王」:这字字根可作「米勒公」 ──亚扪人信奉的神名。

         「人将这冠冕 ...... 」:可作「人将这宝石 ......       」。由于王冠的金子重三十公斤,有学者认为只有神像才能戴起这么重的冠冕。可能日后文士将「米勒公」的字根加上元音改作「王」,以掩饰大卫所戴的王冠宝石曾与偶像有染。

         他们的王的冠冕。“他们的王”这个希伯来词的形式与亚扪人的国神玛勒堪(或米勒公)一致(番1:5)。因而有些人认为大卫夺取的冠冕是偶像的而不是亚扪王的,因为这冠冕似乎太重了,人戴不了。一他连得大约75磅(34公斤)。

         宝石。字面意义是“一块贵重的石头。”

         戴在大卫头上。这句的文法允许我们既可推断把冠冕戴在大卫头上,也可推断把宝石戴在大卫头上。这么重的冠冕不可能在头上戴多久,也不会在平常的场合戴着它。这个冠冕可能曾在大卫头上戴了一会儿作为胜利的象征,或者那块宝石可能被从这个冠冕上取下来镶在了大卫的冠冕上。这两种情况的行为都意味着大卫对亚扪人的主权。

         ●「王」:可能是一般名词,也可能是专有名词「米勒公」 王上 11:5 33两个字一样。

         ●「一他连得」:三十四公斤重。所以这个「王」比较可能是神像「玛勒堪」,带着那么重的冠冕,实在是太累了。大卫戴这王冠应该也只是象征性的戴一下子,表示自己已经征服亚扪。

 

【撒下十二30】「金冠冕」本节所用的字眼通常是指礼仪用的头饰。古代君王和神祇普遍使用锥形的帽子和缠头巾。这个冠冕的重量证明它是完全用黄金制成,不是由亚扪王所戴,大概是置于玛勒堪(根据一个极有吸引力的异文)神像的头上。很多迦南神像都配有锥形的头饰,亚扪人的神如此装饰也没有反常之处。按照文法,本节也可以是说大卫所戴的,是冠上掠来的宝石,而不是重达七十五磅的冠冕。因为即使是简短的仪式,这样重的冠冕也难以戴于头上。──《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撒下十二31】「将城里的人,拉出来放在锯下,或铁耙下,或铁斧下,或叫他经过砖窑(或作“强他们用锯,或用打粮食的铁器,或用铁斧作工,或使在砖窑里服役”)。大卫待亚扪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后,大卫和众军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暂编注解〕这句话有两种解释:1,大卫叫这些俘虏服苦役;2,大卫用亚扪人的方法杀战俘。此处指前者,大卫要各城的亚扪人服劳役(参王上九20∼21)。

         “放在锯下”。直译作:放在锯那里。关于本节的意思,学者有两种不同的看法:(1)大卫使俘虏服苦役。然而,这种解释必须把译作“经过”的字理解为“苦干”。(2)大卫按照亚扪人残酷的方法把他们杀死(比较撒上一一2;摩一13)。

         以极刑处决战犯可能是按亚扪一向的做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参撒上11:2; 摩1:13)。

         将他们放在锯下。即,那城的百姓被指定用锯和其它工具作苦工。通过改变动词里的一个字母,对观段落就解释为“他用锯锯了他们”(代上20:3)。可能原意是要用与用在撒母耳记中的动词相同的动词。这可能是一个抄写员的错误。有些人认为大卫折磨了亚扪的囚犯(见代上20:3的注释)。这种残忍的行为会与当时的常见惯例一致,但是与大卫的品格却不一致。

         ● 12:31 有人认为大卫是残杀亚扪人,不过后面说「大卫待亚扪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显然大卫不可能杀掉所有的亚扪人,因此此处应该是亚扪人做苦工,而非杀害他们。

         ◎说起来大卫和亚扪人的战争算是一场长期的战役,胜利了以后,大卫大致上还是依照当日的习惯,将战俘强迫劳役。圣经并不掩饰大卫当时的作法,我们也不用强求大卫要有非常高尚的人道思想,毕竟当代对待战俘,比起大卫的作法并没有更加人道。

 

【撒下十二31战俘徭役】战俘是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巴勒斯坦苦力的主要来源之一。王室年表和碑文(例如摩押的米沙石碑)中提到的庞大俘获人数,可能流于夸大。比较可靠的是列明粮食、衣物配给和奴隶死亡的官方档案。这些人很可能立刻用于重建战火造成的毁坏,最后定居落籍,成为农夫或军人。──《旧约圣背景注释──撒母耳记下》

 

【思想问题(第12章)】

 1 拿单所设的比喻,对现今资本主义的社会有什么提醒?在你的圈子里,你曾否遇到类似的事件?你又会怎样应付?

 2 大卫听完拿单所设的比喻后,未经反省就马上作出审判,他的做法适当吗?你会作出同样的反应吗?主耶稣对这种人有何评价?参太7:3-5。

 3 根据拿单的斥责,大卫如何得罪了耶和华呢?他将要受的惩罚,与他所犯的罪如何相应?13节对大卫的品格与神的属性有何提示?拿单的这番话给了你什么提醒呢?

 4 大卫如何面对儿子病重至死亡这一连串的事?期间他对耶和华的态度有什么改变?你又能否顺服在神的主权之下?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