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三章拾穗
【王上三1】「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
〔暂编注解〕所罗门与埃及结婚盟的事大概发生在他登基后数年。此时王位已固,亟宜开展外交。他的许多婚姻都寓有政治性质,或消弭外患,或促进贸易。埃及王法老之女绝少嫁给异邦,可见此时的以色列国势已盛,成为中东强国,法老须另眼相看。埃及把以色列人久欲取得的非利士人居住的基色城(参书十六10;士一29)当作嫁妆(九16),所罗门未费一兵一卒得到了沟通南北贸易和地中海上航运的要津;但付出了信仰上的妥协作代价,并接二连三为之,植下了亡国的祸根(参十一2;尼十三23∼27)。
此处的“大卫城“指大卫当年攻克耶布斯城后所居住的保障,在耶城东南的山上(二10;撒下五9注)。二十年后,他迁埃及公主住入专为她造的宫中(三1 ;九10
24;代下八11)。
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所罗门与法老(西亚们)便可以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寻求和平。法老把基色(贸易路线上一个策略性的岔道,位于耶路撒冷西北面18英里或29公里)送给所罗门,作为女儿的嫁妆(九16)。
所罗门与法老的女儿成亲,这是当时国际间建立邦交的办法。那时埃及是一等强国,她的公主绝少外嫁,大卫和所罗门的名声,由此可见一斑。
「大卫城」:是耶路撒冷的旧城,后来所罗门大兴土木,把城大为扩建。
与……法老结亲。这节经文与上一节密切相关。所罗门登基后的第一个目标是建立安全稳固的内政,实现之后他就转而寻求外部的利益。其中提到的第一项就是与法老女儿的皇家婚礼。大卫统治犹大时,首先提到的是确保内部安全的措施(撒下2:1-32;3:1),紧接着提到大卫的妻儿(撒下3:2-5),在他受膏作以色列王之后(撒下5:1-3),首先提到的是他在以色列权势的建立(撒下5:6-12),紧接着又一次提到的妻妾(撒下5:13-16)。
这里提到与所罗门结亲的法老被认为是埃及第二十一王朝的一个王,他的首都在下埃及的泰尼斯。他肯定是埃及王示撒的前任,示撒就是第二十二王朝的创立者,曾在罗波安王第五年进攻犹大(王上14:25)。很多权威都认为与所罗门结亲的法老就是索瑟尼斯(Psousennes)。
所罗门与埃及结盟时后者正处于一个积弱分裂的时期。这一时期亚述和巴比伦也都力量衰微,曾经势力强大的赫人已很久不成其国了。这样一段近东地区普遍衰弱的时期对于大卫和所罗门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在神分别出来的这片土地上为他的子民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
娶了法老的女儿。政治结盟经常要用皇家婚姻来订立。本卷书的作者没有批评所罗门与这异教的公主联姻,只是简单地记述了事件。但是,作者没有批评并不代表他支持这一行为。这桩婚姻直接违背了神的命令。尽管法老的女儿放弃了埃及本国的宗教而接受了她与之同住的希伯来人的信仰(《知君》第三章),这一好的结果并不能掩盖这次联姻的错误。法老攻取基色将城给他女儿所罗门的妻作妆奁(王上9:16)。
大卫城。这里对耶路撒冷和大卫的城作一区分。锡安山的古堡耶布斯人的要塞(撒下5:7-9)坐落在东边山脊的南端,西边是基训泉和汲沦谷,这一区域的南边就是后来建造圣殿的地方。
自己的宫。法老女儿在大卫城的住所只是临时的,这时所罗门还没有建造自己的宫殿。这座宫室在大卫城的北部,在圣殿的区域之内,后来所罗门在这里为他埃及的妻子单独建造了一处宫室(王上7:8)。
●「法老」:圣经没有提及这法老的名字,但他最有可能是埃及二十一王朝倒数第二位的统治者西阿蒙(Siamun)。这个法老执政时内部有底比斯祭司的威胁,国力不盛,无法对外扩张,因此选择透过和亲与所罗门王结盟。
●「法老的女儿」:此处圣经特别记载所罗门娶了埃及法老的女儿,是因为埃及法老的女儿很少嫁给外国人,由此可见所罗门的国势强盛。
◎很多注释资料注意到这种异族联姻的政治婚姻,是导致所罗门王朝衰弱的原因,因为这种婚姻通常也会接纳女方的信仰与神祇申 31:16
王上 11:1-6 。另外这个法老的女儿并不是所罗门第一个妻子,因为下一任以色列王罗波安的母亲亚们人拿玛王上 14:21
31 在所罗门登基前已经生了罗波安。
◎ 王上 9:16 指出法老将「基色」作为女儿嫁给所罗门王的嫁妆,基色是南北贸易与地中海航运的要冲,对埃及与以色列都相当重要,这个城被所罗门掌握,让后来的圣殿工程可以顺利进行。法老女儿嫁给所罗门,应该在所罗门即位第四年以前,因为所罗门即位第四年就开始建圣殿。
1-3作者先指出在所罗门进行建造工程之前的情况,藉以引出所罗门在基遍邱坛献祭的原因(4)。
【王上三1】所罗门「成为埃及王的女婿」(h]a{t[a{n)142。大卫可能主动开始这个外交联盟,是所罗门为了巩固他的势力而实行的数个「政治婚姻」中的第一个(参十一章)。以这种形式安排的婚姻是印证国际条约常见的方式,但这却是所罗门属灵下坡路的起点,不但显示惟政治利益马首是瞻的危险性,更违背了律法,因为与异族联姻意味着接纳异教的神祇(参:申三十一16;王上十一1-6)。
首都(「大卫城」)现在在锡安山(俄斐勒)上,所罗门完成了他的宫殿(七1-2)、圣殿(六38)及城墙(九15)之建造后才开始向北扩展。──《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1 法老的身分】圣经作者选择不提这位法老的名字,但他最有可能是西阿蒙(Siamun)──国势较弱之第二十一王朝,倒数第二位的统治者。这位法老需要应付底比斯祭司的内忧,无法攻打非利士和以色列,因此选择透过和亲与所罗门结盟。其用意大概是削弱非利士地南面沿海的非利士人(约主前960年)。──《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王上三1 和亲结盟】王族以婚姻为外交工具,藉条约和家庭关系,与地方性首领和外国君王结合为一的政策,在古代近东有悠久的历史(见十一1的注释)。所罗门得到法老女儿的事实,证明当时他的势力比埃及的君主为大。她的妆奁包括将基色转让给所罗门,使以色列王可以得到能够俯瞰萨非拉北部,又能把守沿海地区和耶路撒冷附近山地主要通道的战略性据点。──《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王上三2】「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暂编注解〕“邱坛“原文bamah,本指地方上的圣所。从考古所得,这种坛多为献祭用的平台,不一定建在山丘上。圣经所记的邱坛也非全建在山上(看书二十二10;王上十三32;王下十七29;二十三5)。不过以色列人自亚伯拉罕出迦南以迄其子孙重返迦南,多喜在山丘上筑坛(创十二7∼8;二十二2∼14;三十一54;书八30)。摩西律法禁止在异教的祭坛上献祭(申七5;十二3)。但可在神所选定的地方筑坛(申十二5
14)。在耶路撒冷建殿前,诸如示罗,甚至以巴路山(申二十七4),都准许筑坛献祭。从本节看,这些规定并未严格遵守。所罗门就在耶路撒冷以外的邱坛上献祭。基遍有神的会幕,也有著名的铜坛(代下一3∼5)。列王时代,圣殿已建,北国以色列固然邱坛林立,拜外邦的偶像;南国犹大不少王也照旧保持邱坛,并在坛上向耶和华献祭(看十五14;王下十八4
22;二十三5)。
耶路撒冷的圣殿建成之前,百姓使用“丘坛”来敬拜耶和华,并不如后来那样被神厌恶。
「邱坛」:指在山岗上露天的祭坛。摩西律法规定以色列人不可随从迦南人的习俗,于邱坛拜偶像,只可在神所指定的地方献祭(见申12:2-6
13-14)。 但在圣殿未落成之前,百姓和所罗门皆在邱坛献祭。
在邱坛献祭(直译为:在高处献祭)。根据摩西的律法,不允许在野外献祭,祭牲必须带到帐幕(利17:3-5)。耶和华曾经应许要指定一个专门的地方让人们献祭(申12:10
11)。然而,在这一中心地点选定之前,全国的人们是随意选择地方献祭的(士6:25
26;13:16;撒上7:10;13:9;14:35;代上21:26),对于敬拜者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没有察觉的罪。禁止在邱坛献祭有两条主要原因:(1)让以色列人远离当地偶像崇拜的恶行。(2)防止人们没有权威任随己意敬拜耶和华,这样一些错误的习惯就会蔓延开来。
●「名」:在希伯来文中
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
特征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邱坛」:「高地」、「高处」。这是地方性的宗教圣地,通常形状为平坦的、岩石凿成的平台,有献祭用的祭坛或处所。
【王上三2】「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名」代表其人(人格)、其存在及其名声。有关「为耶和华的名」请参考五章3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2∼3 所罗门在邱坛献祭有何不对?】
神的律法说,以色列人只可以在祂指定的地方献祭(参申十二13∼14)。这是要防止群众各按己意来敬拜祂,避免异教习俗悄悄进入他们的敬拜生活。但是许多以色列人,包括所罗门在内,都在周围的山上献祭,所罗门虽然爱神,但所作所为却在犯罪。这种献祭使得祭牲不经祭司与助手仔细检查,并且虚假的教训也易跟这些献祭混在一起。神在夜间而非在献祭时向所罗门显现,赐他智慧。祂悦纳他的祈求,但不宽恕他在邱坛的献祭。──《灵修版圣经注释》
【王上三2,3邱坛在什么地方?有何事迹发生?】
答:自古以来,在巴勒斯坦一带地方的人,都以山顶为特别合适敬拜神的所在,所以挪亚出了方舟以后,就在亚拉腊山上,筑了一座坛(创八20)。亚伯拉罕到了伯特利时,就在东边的山上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创十二8)。以色列人战败了亚玛力人时,摩西就在山顶上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十七9-15)。以色列人进了迦南地,在山顶上又都筑有敬拜偶像的邱坛,因此民在摩押的平原,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们过约但河进入迦南地的时候,就要毁灭那里一切的偶像,拆毁那里一切的邱坛(民卅三52)。摩西也曾晓谕众民,要将所赶出的国民,所事奉神的各地方邱坛,尽都拆毁,打碎偶像,除灭其名,不可在你所看重的各处献燔祭(申十二2,13)。但是众民虽有这样的律法,还有未被拆毁的邱坛,且常在会幕或圣殿以外筑坛(士六24,26,代上廿一26,王上三2,3,十八30)。所罗门王年老的时候,受妃嫔的诱惑去随从别神,在圣城对面山上建筑邱坛献祭,与妃嫔同行(王上十一4-8),招致国家分裂以后,耶罗波安造犊陷民于罪,又在邱坛那里建殿,在坛上献祭烧香(王上十二26-33)。除了以上所述山顶的邱坛以外,也有小邱坛,或立在小城门旁,或立在街右,或立在大路边(王下廿三8,结六3,耶七31)。到了希西家和约西亚作王的时候,乃将邱坛和偶像一起废去,毁坏焚烧了(王下十八4,廿三
4-20)。――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王上三3】「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暂编注解〕只是还在邱坛献祭。这不能说明所罗门在这个时期敬拜偶像。这里的记载只说他“爱耶和华”并“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但他没有遵守摩西的指示,即,只能在一个中心圣地献祭。尽管这个教导在士师时代,甚至撒母耳和大卫的时代都被忽视了(第2节),但现在以色列人在他们的宗教经验上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人们开始明白,到了一定时期,神不再宽恕他曾经“不监察”的情况(徒17:30)。
●「律例」:「法令」、「条例」、「制定的事」。
◎可以想见一开始的时候以色列人没有统一的敬拜地点,或者百姓分布太广,跑到示罗或基遍敬拜太麻烦,就有人运用迦南人敬拜的地点「邱坛」来敬拜神了。后来,有的人连迦南人敬拜的风俗都学起来,变成巴力和神不分了。不过这时候圣经还不是很严苛的指责邱坛的神敬拜,因为毕竟还没有圣殿。
【王上三3】「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邱坛献祭烧香。」
这里是按律法的标准来评价所罗门(申六5),提及他「爱耶和华」(指他信实守约)144及他的生活态度。他的确效法他父亲大卫所行,但他像他父亲一样地失败了(参十五5)。「只是」指出邱坛仍然存在一事(参:增注)。这也是作者责备以后王朝的原因。
──《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4】「所罗门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邱坛(“极大”或作“出名”),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暂编注解〕基遍在便雅悯境内,距耶路撒冷西北约11公里。示罗被毁后(撒上4章),基遍一度是以色列人敬拜的中心。摩西造的会幕停放在此(代下一3)。
“基遍”在耶路撒冷西北面约六英里(9.7公里)。
「基遍」:离耶路撒冷约十公里(六英里),位于犹大山地。
「极大」:可解作「最大」或「主要」,这是因为基遍有耶和华的会幕和铜坛(参串8)。
上基遍去。基遍在耶路撒冷西北大概6英里处。王权稳固国内安定之后所罗门在基遍为全国举行了盛大的庆典活动(代下1:1-3),满心感谢耶和华所赐的福。旷野里制造的会幕就安置在基遍(代下1:3)。我们还能回想起很久以前基遍人欺骗约书亚,之后被罚“为我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书9:23)。
●「基遍」:字义是「丘陵城市」,位于便雅悯支派境内,距离耶路撒冷6.8公里。这是示罗被毁之后会幕及祭坛所在之处 代上 21:29
代下 1:2-6 。
●「极大」:「巨大」、「伟大」。
●「燔祭」:是一种把祭物全部燃烧献给神的祭。
【王上三4】在基遍(El-Jib,位于耶路撒冷西北十公里处)有极大的邱坛,或称为「主要的庙宇」(REB),也是示罗被毁之后会幕及祭坛所在之处(代上二十一29;代下一2-6)。有些解经家认为基遍是扫罗立都之所(不是 Tell el-Ful),或认为这是便雅悯的米斯巴。基遍是以前利未人的城邑之一(书十八25,二十一17)。一千可能是概括性数字(意为「许多」,申一11;代下一6)。不论如何,这是指所罗门供应牺牲,并非指他亲自扮演祭司的角色献祭(参八62-63;撒下六14,二十四25)。──《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5】「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暂编注解〕神在梦中向所罗门显现,这是神向人启示的方法之一。(参民12:6; 撒上28:6)
梦中。在所罗门的父亲大卫的日子,耶和华的旨意是通过先知拿单和迦得启示给人的(撒下7:2-17;12:1-14;24:11-14),并通过祭司的一些特别的工作(撒上23:9-12;30:7
8)。此外,大卫他自己也经常受圣灵感动说话,比如他写作的诗歌(见撒下23:2)。而所罗门是通过梦与神交通的。神经常选择梦作为将自己启示给他仆人的方法,比如说,亚伯拉罕(创15:12),雅各(创28:12-16),约瑟(创37:5-10),但以理(但2:19;7:1)。他也通过梦向以色列之外的人说话,比如,亚比米勒(创20:3-7),拉班(创31:24),法老和他的臣仆(创40:5;41:1-8),米甸人(士7:13),和尼布甲尼撒(但2:1;4:10-18)。
求。神知道所罗门需要什么,但还是吩咐他去求。这件事对年轻的王是一个考验。通过他的要求就可以知道他心灵的实质。
【王上三5】「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夜间的异象。希伯来人对梦、异象及神的显现一视同仁。希伯来人中间有许多神借着梦向人显现(创二十六24,二十八10-17;士七13;撒上三,二十八6;但二4,七1),新约(太一20,二13、22)中也是如此,以色列四围的国家也同样有这种情形。对埃及(王室小说)147及巴比伦而言,这种异象证明一个王朝的合法性,是神呼召新统治者的方式之一。这里并不表示是受到异族的影响才有夜间异象148。──《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6】「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暂编注解〕「存留大恩」:原文有守约施慈爱之意。
◎ 3:6 所罗门就是把自己当成是大卫之约 撒下 7:7-17 的实现。
【王上三7】「耶和华我的 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
〔暂编注解〕“我是幼童“一语引起不少关于所罗门王登基时年龄的讨论。《代上》二十九1说他”年幼娇嫩“。从拿单和拔示巴为他的王位向大卫进言,但无咨询他的记载,传统因此说他登基时年仅12。但十一42说他作王四十年,十四21说他的儿子罗波安登基时已41虽,添上他登基后未几年便结婚,可见他做王时应已逾20岁。(另一旁证实所罗门出生于大卫统治四十年的中期,故也应为20岁左右)。据此推算,所罗门死时不过60开外。
因此“我是幼童“一语只是在神面前谦卑之词,等于说他年少,缺乏治国经验。“出入”多指统军作战(书十四11;撒上二十九6),此处指处理国事(申三十一2;撒上十八16)。
“我是幼童”。不在年龄上(当时他大约二十岁;比较代上二九1),而在经验上。
「幼童」:所罗门以此自称,可能是强调自己经验上的不足。当时他约二十岁,已结婚生子(按照王上14:21,所罗门作主四十年后去世,那时他儿子已四十一岁)。
「出入」:包括处事和执政。
幼童。(直译为:一个小孩子)。这里所罗门不是说自己在年龄上是个幼童,而是认为自己的经验像小孩子那样。他的话语是谦卑的。治理全国的重任都担在他的肩上,他感到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他需要神圣的说明。所罗门即位时已经结婚,很可能还做了父亲。因为,他在位40年(王上11:42),去世时他的儿子已经41岁了(代下12:13)。
●「幼童」:原文是「小的小孩」,但所罗门此时大约二十岁。所以此处重点应该是所罗门自谦「经验不足」。
●「出入」:本指带领军队的能力 书 14:11
撒上 29:6 ,后来引申指领导能力 申 31:2
撒上 18:16 。
【王上三7】我是幼童(7节)显示他的谦卑(参:耶一6;太十八4),自承经验不足。希伯来文及AV的怎样出入意为拥有领袖特质,或是能够管理引导(民二十七17;申三十一2;诗一二一8),因此能够执行我的任务(NIV)。──《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8】「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王上三9】「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暂编注解〕“智慧”亦作“能分辨的心”。东方人认为“心”是人的心智活动的所在,是思想的地方。所罗门所求的不是神才具有的超绝智慧,而是一颗愿意寻求真理、明白真理的心,可以作判断、辨是非,秉公行义治理百姓。
「智慧」:原文作「聆听的心」,指审讯时对案情的了解。
「众多」:或作「伟大」。
智慧。(直译为:一颗聪明的心)。人最大的需要就是一颗敏慧的心,能知道自己的问题和需要并神的旨意。人被呼召去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越需要一颗智慧的心。一个人被授予权柄就要知道别人的问题和难处以及如何解决。在秉公行政及国事处理中他需要更多实际的智慧,敏锐的观察力和清晰的判断。所罗门有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听断全国各级法官呈报上来的疑难案件。所罗门神子民的元首他感到自己最大的需要就是从神而来的智慧。没有什么见识比他所写的关于智慧本质的理解更好的了:“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9:10)。“智慧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内必得聪明”(箴4:7)。
●赐我「智慧」:原文是「能听讼的心」、「能判断案件的心」。
●「判断」你的民:「管理」、「治理」、「审判」。
【王上三8】「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这民是「众多的民」(和合本未译),亦即繁重的责任(8)。一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二十二17-18)一样,他们现在为数甚多,多得不可胜数。──《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9】愿意聆听并顺服神的态度及心志是一切真智慧的基础(箴九10),这会造成「一颗有聆听技巧的心」(NEB;希伯来文意为「聆听的心」,NIV 译为「明辨的心」),能够分辨是非,能够作决定,并能够治理(现中;AV 与和合译为「判断」)。心(希伯来文:le{b[)包括理智及意志,并非情绪所在处。希伯来人认为情绪乃由「内心」('bowels',见26节)而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智慧(三9、12)】所罗门被描述为一个理想的、「明智」的君王,在许多层面彰显他的「智能」(h]ok[ma^)。智慧涵盖所有人类的经历,包括「见识」(bi^na^)、「聪明」(t#b[u^na^)及「谋略」,若加以正确的使用,可以带来成功及福分(s*a{kal)。这些都是与智慧同义的字,再加上「知识」(ya{da{h),都是领袖所不可或缺的特质,例如大卫(撒上十八14)及弥赛亚(耶二十三5;林前一24)。真智慧是神所赐的礼物,也是神的属性(伯十二13;箴三19)。
智慧是对现实有正确的认识,是伦理道德生活的基础(伯十一6;箴二6)。在日常生活中表露于「敬畏耶和华」中,因为耶和华是智慧的源头及目的(伯二十八28;箴一7等)。智慧乃是心态或心智的外显(王上三7、12),也表达在日常生活的见识之中。智能是技术及技巧的标志(出二十八3,三十一3、6),同时彰显于能够分辨是非的能力(王上三,四28)以及高度的管理能力(王上十4、24;参:约瑟:诗一○五16-22;徒七10)。
智慧同时是可以教导及传递的(申三十四9),是所罗门的箴言书中的主要主题。所罗门与当时米索不达米亚及埃及宫廷中的「智者」一样,学会了文士的技巧教导有关人生、自然界、伦理、道德价值及人生需知的文学体裁(所谓的「智慧文学」,参:王上四32),包括严肃的讨论(「义人受苦」)及各种的教导。──《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10】「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暂编注解〕蒙主喜悦。当人向神求智慧和良善的时候他是非常喜悦的。人将自己和生命的源头连接起来这使神的心充满喜乐。
●「就蒙主喜悦」:「这事(话)在上主眼中是好的」。
10∼14节所记的事,过去大都经先知传达(撒下7章),现在是神自梦中直接告诉所罗门(看六11;九2)。所罗门晚年行神看为恶的事,先知的声音再度响起,自以利亚开始(十七1),大先知辈出,勇敢作神出口,指斥罪恶,警告刑罚。
10-14 神答允所罗门的祈求:神喜悦他的祈求,连他所没有求的富贵尊荣也一并赐给他。至于赐长寿与否(原文作「日子长久」),则视乎他是否遵行神的命令(14)。
【王上三11】「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暂编注解〕“讼”即判断(如在28节)。王通常会为自己作出这样的要求。所罗门却与别不同,他祈求能为神子民的福祉而尽心努力(9节)。
◎ 3:11 的意思是所罗门的恳求,并非是自我为中心的,而是为了能够做好一个管理百姓的法官职责,所以神很高兴。我们的祈求是不是常常都太过自我为中心了呢?
【王上三11】「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长寿、富足(AV 译为
"riches" )、灭绝仇敌的性命及尊荣(13节,外表的绚烂荣耀)通常是一位伟大君王的象征(箴三16,二十一21;及古代近东文献)。这些要求的本身并不算错。长寿(14节)是遵守神的道可能得到的奖赏(出二十12;诗九十一16)。神有时延长我们的年岁使我们可以实现神在我们身上的计划(参:希西家,王下二十5-6)。富足也可能是神的赐福(诗一一二3)、智慧得来的结果(箴十四24)、谦卑(箴二十二4)及辛勤工作(箴十4,十四23)的赏赐,对王而言是相宜的(王上十23)。──《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12】「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暂编注解〕聪明智慧(直译为:智慧和一颗聪明的心)。所罗门的智慧看起来包含道德和才智两个方面。这是一种实际的智慧,涉及人生的各个方面,涉及人事和人的心灵以及造物主的工作和思想。
●「赐你聪明智慧」:原文是「赐你智慧和分辨的心」。
【王上三13】「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暂编注解〕没有求的。这是神对所罗门祈求智慧的认可。他谦卑地求智能,生命中其它的福气也就随之而来了。“得智慧、得聪明的,这人便为有福”(箴3:13)。“她的道是安乐,她的路全是平安。她与持守她的作生命树”(箴3:17
18)。“因为寻得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必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箴8:35
36)。这就是耶稣所说的天国的伟大的原则:“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神应允所罗门成为空前绝后的智慧者,并且享有他没求的荣耀、财富与长寿。所罗门回报神的是敬拜和祭物,并且与他的臣仆一同庆祝。
13∼14作王的人所想要的富贵长寿,神都应许赐给所罗门,只要他能象他父亲大卫那样谨守真道,象牧人爱羊群那样爱护其子民(撒下七8)。可是所罗门后来的行径并不象大卫,他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十一6)。所得富贵死后如云烟散尽(十一30∼31)。死时大约60岁(看三7注)。
【王上三14】「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王上三15】「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暂编注解〕关于“燔祭”和“平安祭”的意思,参看利未记第一和三章的脚注。
所罗门的回应:他回到大卫城献祭,因那里有耶和华的约柜(参撒下6:12; 代下1:4)。
梦。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而是一个来自神的梦。所罗门非常确定这个梦是圣灵的启示,自己已经与神接触了。这件事他极其肯定,一返回首都他就来到约柜面前献祭给神。后面发生的事显示了他的正确,他确是从耶和华直接得到了信息。
约柜前。所罗门在他开始统治时分别在全国两个圣地举行庄严的宗教仪式。一处是会幕的所在地基遍,另一处在耶路撒冷的约柜前,这约柜是数年前被护送到大卫的城的(撒下6:12
16)。
平安祭。宗教仪式上献燔祭,就是将馨香的火祭归于耶和华(利1:9
13
17),表示将自己献与神。除此之外还献平安祭,这是一场欢乐的筵席,人们被邀请前来参加,发出欢快的赞美,感谢神的赐福(见利7:12
13
15;撒下6:18
19;代上16:2
3),并能互相交通,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
【王上三15】「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所罗门传达神的启示。他献上平安祭〔RSV、AV;NIV〕译为「相交祭」(fellowship offerings);NEB译为「分享祭」(shared offerings);利七15-17〕,宣告他身为敬拜神的人,与神建立新的关系,这是因着工作完成或关系和好(参:利七11-17)而表达感恩的祭。所罗门站在约柜前(亦即在约柜前侍立及敬拜),可能这是在约柜被请入新的圣殿(八1-9)前所罗门的习惯。他借着设摆筵席(亦即「面包及酒」),公开的见证并印证身为王的他与神及百姓所建立的关系(好像加冕典礼一样)。──《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暂编注解〕妓女得见一国之君,因为她们的案件普通官吏难决,必须由王来判断。摩西、约书亚和士师都听讼,为民定是非(出十八13∼16;士四5);遇有难决的大事,则由大祭司用乌陵土明寻求神旨。
两个妓女(直译为:两个女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否则不会呈报到王的面前。所罗门的智慧在这里受到了极大的考验。争论的双方都有可疑之处,她们的话都不足以相信。她们的证据旗鼓相当,一方信誓旦旦的声明马上被另一边推翻,彼此你来我往,争吵不休,看来要作出一个确定或公正的裁决似乎是不可能的。整个庭审现场陷入了一种悬而不决的焦虑气氛。王会不会承认这个案件太难他处理不了呢?推理,计算,演绎,假设──这些笨拙的方法在这个案件中除了拖延时间还能做些什么呢?但所罗门将这些繁杂的庭审程序一概抛开,迅速给出了确定的判决,而其公正性是不容辩驳的。孩子交给了他的亲生母亲,公义得到彰显,所罗门智慧和断案的名声也得到广传,千古无出其右。
一幅现藏于那不勒斯国家博物馆的庞贝壁画据说刻画的就是所罗门在两个妓女间智断疑案的故事。
●「妓女」:「妓女」被律法禁止 利 19:29
申 23:18 ,但还是存在于以色列社会中。
作者所记16∼28节的案件,因无证人(19节),难按一般司法程序处理,本可交由大祭司。但从所罗门王朝开始,已不见使用乌陵土明的记载,决策和神断的责任似已落在国王身上。
3:16-28
所罗门判案精明:作者以一实例说明神确实将智能赐予所罗门。当时一国之君是最高的审判官,平民可以直接向王请愿(如撒下14:4)。
【王上三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妓女之希伯来文 zo^no^t[,可解作客栈店主(他尔根如此解,参:喇合,书二1)153。──《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17】「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暂编注解〕◎先告状的这个可能是假母亲,除了经文的顺序显示之外, 3:20的指控似乎也不太合理,因为睡着的时候无法看到实际的状况。当然,顺序不是经文的核心意义,也有可能是记载的误差导致我们可能被误导。所罗门王用的才是比较清晰明确的判断方式。
【王上三18】「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王上三19】「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暂编注解〕●「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原文直译是「夜间,这妇人的孩子死了,因为她躺在他上面。」。
【王上三20】「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王上三21】「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王上三22】「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王上三23】「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
【王上三24】「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王上三25】「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王上三26】「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暂编注解〕「心」:原指恻隐之心(此字之原文字根解作「娘胎」),尤其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怜恤。希伯来人常以此「心」为感情之起源。
「急痛」:原指「火热」,指母亲的怜恤大大发动(参创43:30;何11:8)。
●「心里急痛」:原文是「子宫(复数)变得温暖及柔和」,意思是「甚怜爱」、「非常怜悯」。
【王上三26】「爱子心切」(新译,NIV;希伯来文解作「她心急如焚」,参:AV;和合:「心里急痛」)。在一般希伯来人的心理学中,'bowels'(肝)与我们的「心」一样,是情绪的所在处(希伯来文如此解的有创四十三20;伯三十27。希腊文 'spleen' 如此解的有腓一8,二1;约壹三17)。──《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上三27】「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暂编注解〕● 3:27 「王说」:原文是「王回答说」、「王回应说」。
【王上三28】「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 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暂编注解〕●「敬畏」他:「害怕」。
◎所罗门愿意且能够正确审理这两个妓女的案件,显示出他在司法方面强过大卫,参考 撒下 15:2-4 。也因为这样,百姓怕所罗门,想必也不敢为非作歹,免得难逃君王的审判。
【王上三28】「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 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这个判断(希伯来文为 mis%pa{t]; NIV 译作「判决」)被人传讼,使人敬畏王超自然的智慧,看出其中有属灵的特质(参:林前一17、24-25;弗一17),是每一个属灵的领袖都应当有的标志(徒六3)。──《丁道尔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三章)】
1 有学者认为所罗门在政治、经济和宗教上的政策都表明皇室的道德和宗教生活有堕落的危机。学者所持的是什么理由?参1-3; 11:4。
2 为什么所罗门所求的蒙神喜悦(10)呢?你在祷告中先求什么事?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里教导我们当祈求什么?参太6:9-13
33。
3 那位死了婴孩的母亲(参16-26)犯了那几项罪呢?所犯的罪行是否越来越严重?
4 希腊哲学所强调的是对宇宙的知识,而以色列人所重视的则是处人处事的智慧。你认为所罗门所得的是那一种呢?他判案的智慧是从何而来?参12
28节。若你自觉缺乏智慧,可否向神求取?参箴9:10; 雅1:5;
3:13-18。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