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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第十六章拾穗

 

【王上十六1「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責備巴沙說:」

   〔暫編註解〕哈拿尼的兒子。哈拿尼是猶大王亞撒時的先知(代下16:7-10)。現在他的兒子耶戶奉耶和華差遣去見以色列王巴沙。這時他一定還很年輕,因為他在亞哈死後還曾譴責過約沙法(代下19:2)並記載約沙法王朝其它的事(代下20:34)。

         「哈拿尼」:字義是「優雅的」。也是個先知 代下 16:7-10

         「耶戶」:字義是「耶和華是他」。

         16:1-4  耶戶的預言:有關巴沙家族的預言,與亞希雅對耶羅波安的預言(見王上14:6-16)大同小異。他們的結局和受罰原因也是一樣。

         15 由於巴沙選擇象耶羅波安一樣活在罪中,所以他會得到耶羅波安家那種不名譽的下場(比較11 12節;一四1013)。

 

【王上十六2「“我既從塵埃中提拔你,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竟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使我民以色列陷在罪裡,惹我發怒。」

   〔呂振中譯〕『我既從塵土中舉起了你,立你做人君來管理我人民以色列,你竟走耶羅波安所走的路,使我人民以色列犯了罪,用他們的罪來惹我發怒,

   〔暫編註解〕以色列陷在罪裡。耶戶譴責巴沙的信息和亞希雅帶給耶羅波安的信息很相似(14:7-11)。本卷書14:7節中沒有出現過從塵埃中這個短語,這是在暗示巴沙的出身,和耶羅波安不同,他並非出自位高權重、錦衣玉食之家,而是從社會最卑微的階級中被提拔起來的。

         「提拔」:「舉起來」、「升起」。

 

【王上十六3「我必除盡你和你的家,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一樣。」

   〔暫編註解〕使你的家。巴沙被揀選作為除滅耶羅波安家的器皿。巴沙應該非常清楚如果他效法耶羅波安的惡行會遭遇什麼樣的厄運。悔改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使自己避免這樣的厄運。神的刑罰只在罪人堅持自己的惡行始終不肯悔改時才迫不得已地降下。神渴望拯救,斷然不喜悅毀滅。

 

【王上十六4「凡屬巴沙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暫編註解〕16:4 14:11 對耶羅波安的災禍預言一樣。

 

【王上十六4 狗、鳥、不得埋葬巴沙家族(但留意不包括巴沙本人)註定要遭受的,對古代的人來說是最可怕的命運。曝屍代表最後一次的侮辱和褻瀆,因為古代大部分民族都認為埋葬得體及時,能夠影響死者來生的幸福。按照《吉加墨斯史詩》,恩基杜從冥界歸回時告訴吉加墨斯說,死而不葬的人不能安息,死而沒有親人在世的人只能吃丟在街上之物。一個巴比倫的咒詛描述埋葬是讓死者靈魂與親人團聚。即使是以色列人也相信死者是否入土為安,對來生很有影響。因為他們和鄰邦一樣,將親人與對他們來生有説明的對象同葬。最常見的陪葬品是陶瓷器皿(裝滿食物)和珠寶(有避邪作用),有時還加上工具和私人用品。以色列律法規定即使是處以刺刑之罪犯的屍體,也必須在日落之前取下埋葬,不留給鷙鳥或其他野獸吃食。主前第一千年紀的亞述記錄也反映了這種對死屍的態度。亞述巴尼帕懲罰反對者的辦法,是將他們的屍首丟在街上,四處拖拉。屍體被食腐動物吃掉便不能埋葬,因此是最不榮譽的刑罰。同時代的亞述咒詛宣稱:「願狗把他不得埋葬的屍體撕為碎片。」在一個案例中,屍首更被砍碎喂狗。這種暴行的用意,是保證屍體不可能得到安葬,使這人的靈魂四處飄泊,不能在來生享受安息。埃及偶爾亦有曝屍的習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5「巴沙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暫編註解〕其餘的事。巴沙作王二十四年,官方的史料中一定還有很多關於他統治的有趣細節。但《列王紀》的作者將所有這些全部略過,只提醒讀者這些事情都記載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和此最密切相關的就是涉及到耶和華和他對於他選民旨意的各位君王所採取的立場,以及神選民國家歷史的意義。國家到底是昌盛還是衰落,是永遠長存還是陷於滅亡?這些問題的答案端賴乎君王和人民對神的態度而定。

         「勇力」:「勇氣」、「力量」、「能力」。

 

【王上十六6「巴沙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得撒。他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以拉」:字義是「橡樹」。

 

【王上十六6 得撒得撒是耶羅波安王的住處之一,大概從巴沙王開始,更成為北國的首都。學者把它考證為示劍東北七哩,前往伯珊路上的法爾阿遺址。此地高度適中,水源可靠(兩道水泉供水給法爾阿幹河),處於商道的戰略性位置之上,並且很容易便可到達亞當城旁的約但河渡口。城門和防禦設施是重建於中銅器時代遺跡的上面,遍佈城中的新住宅有中央計畫的痕跡。示撒入侵巴勒斯坦時攻取城市的名單提到這城,足見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7「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因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一切事,以他手所作的惹耶和華發怒,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

   〔暫編註解〕“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雖然神從前定意要使耶羅波安的王朝遭毀滅(一四1014),但巴沙仍要為這惡行而負責任。

         指出巴沙家受罰之原因:他像耶羅波安一樣,拜祭假神,並且殺了耶羅波安全家。耶羅波安被殺雖然是神的審判,但巴沙要對此血腥行為負責。有學者則認為此節之末句應譯作「雖然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

         「以他手所作的」:指他所造的偶像,或指他所作的惡事。

         先知。這節第一眼看上去似乎是多餘的。前面的章節已經正式總結了巴沙的統治,記載了他的死和埋葬以及他的兒子接續他作王,而現在又重新敘述耶戶警告巴沙和他全家的信息。這一重複的敘述可能是為了強調巴沙罪行的極端可憎。

         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巴沙滅絕了耶羅波安全家,但他卻沒有更好的行為。他行同樣的惡道,致使那臨到他所滅絕之家的刑罰也降到自己的頭上。

         「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直譯是「甚至藉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的手,雅威的話臨到巴沙和他的家」。

         「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原文僅是「他殺了他」,可以解釋為「巴沙殺了耶羅波安」或「神殺了巴沙」。

 

【王上十六8「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暫編註解〕二年。不到兩整年。以拉在亞撒二十六年即位,在亞撒二十七年結束他的統治(第10節;見王上15:28節註釋)。

         8~9以拉自己的部下心利背叛他,把他和全家都殺了,應驗了先知耶戶的預言。心利連巴沙家的親友都殺掉(11),這大概是為了避免日後有人向他報仇。當時報血仇是親屬要履行的義務(參書20:3; 撒下14:11「報血仇的人」與此處之「親屬」於原文為同一字)。

 

【王上十六8 年代小注以拉在位的年數十分短暫,並且顯然沒有發生什麼重大事件。和前任的君王一樣,經外史料也沒有提及過他。按照蒂利的考證,他在位的日期是主前八八六至八八五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8~14以拉作以色列王,心利篡位】以拉自己的部下心利背叛他,把他和全家都殺了,應驗了先知耶戶的預言。心利連巴沙家的親友都殺掉(11),這大概是為了避免日後有人向他報仇。當時報血仇是親屬要履行的義務(參書廿3; 撒下十四11「報血仇的人」與此處之「親屬」於原文為同一字)。——《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六9「有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背叛他。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

   〔暫編註解〕背叛。這顯明了當時以色列道德水準的墮落。心利手握重兵,本應效忠王室,但他卻心生叛逆,掉轉矛頭攻擊自己的王。私心叛逆占了上風,於是史書中又多了一筆屠殺的記錄。當君王和人民把神的律法踐踏腳下,又拒絕使自己的人生根據神的神聖形象進行塑造,就決不會有和平與安全,寧靜和保障。

         ……喝醉。醉酒是一種邪惡,導致國家的滅亡。當執政者沉溺其中時便將國事拋擲一邊,人民就要遭受痛苦。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那裡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箴31:4 5)。

         「戰車」:用馬拉的戰爭用車,在當時算是最強大、先進的作戰武器。能夠統領以色列國一半的戰車,應該是相當被王信賴的親信。

         「心利」:字義是「我的音樂」,也有可能是亞蘭名字。

         「背叛」:原文是「同盟」、「共謀」。

         「家宰」:原文是「在家上面」,主管皇宮事務的官員,可能就是「宰相」的職位。

         「亞雜」:字義是「地土的」。

         ◎「喝醉」:軍隊在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國王在家宰家喝醉,好像太過放縱了些。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家宰故意讓君王喝醉,好讓心利可以殺害王。

         910這是北國建立後所發生的第二次纂位,心利殺了巴沙全家,作王只有七天,自焚而死(18節)。

 

【王上十六9「有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背叛他。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

心利(可能是亞蘭名,參:馬裡泥版的 Zimri-Lim)是王室的「僕人」(AVRSV),因此也是臣子,統管一半戰車,基於策略性原因,而非戰術上的原因。一半的軍力以米吉多為基地,另外一半則在得撒,隨時準備對猶大採取行動273。因此心利因地利得以與行政主管家宰亞維(希伯來文意為「主管房屋〔宮廷〕者」)串通。AV 譯為「管家」、NEB 譯為「掌管全家者」,都不是最好的翻譯,因此有些解經家認為最有可能的是指「總理」。他在軍隊主力圍攻基比頓(15節)時採取行動,以拉當時並未隨軍出征,可能因為他的元帥(16節)負責指揮那次的出征,並不表示他不謹慎或畏懼。──《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0「心利就進去殺了他,篡了他的位。這是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的事。」

 

【王上十六11「心利一坐王位,就殺了巴沙的全家,連他的親屬、朋友也沒有留下一個男丁。」

   〔暫編註解〕他的……朋友。這些話表明了事件的極端嚴重性。不只是皇家的成員全部滅絕,包括朋友,可能連先王大臣和謀士也都被殺了。也難怪民眾如此殘酷地攻擊這樣一位王,特別是心利,作為先王的一位軍事官長,他更為自己的安全擔心了。那些威脅別人生命的人同時也在威脅自己的生命。

         「親屬、朋友」:「親屬」是陽性複數型態,但「朋友」是陽性單數,所以很多人認為這個「朋友」是王的顧問(參考 撒下 15:37 )。「親屬」也不是一般的親屬,原文是「贖回」,指那些可以贖回產業的至近親屬。

         「男丁」:直譯是「向著牆小便」。

 

【王上十六11「心利一坐王位,就殺了巴沙的全家,連他的親屬、朋友也沒有留下一個男丁。」

心利有計畫地殺了巴沙的全家(參十五25),連一個男丁或男性親屬〔AV 譯作「血親」,亦即道義上有責任採取行動以報血仇(go{~e{li^m)的男性親屬〕也不留274。他連朋友也沒有放過,這可能表示他們是王室的顧問(例如:「王的朋友」,見:撒下十五37,十六16)。──《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1 殺死舊王全家存留被刺的君王的親人活命,內戰是咎由自取。親人在道義上有為舊王之死復仇的責任,亦必然能夠找到支持他們收復王位的人。因此對舊政權的統治者抄家滅族,無論是在以色列還是全古代近東,都十分普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12「心利這樣滅絕巴沙的全家,正如耶和華藉先知耶戶責備巴沙的話。」

   〔暫編註解〕兩個朝代(耶羅波安和巴沙的朝代)在四十六年間於以色列興起又衰落。第三個朝代,心利的朝代也只維持了七天(15節)!

         正如。先知的預言經常帶有前瞻的可調整的性質,與神神聖的律例是不同的;神並不命定他所預言的一切事情。有時先知所發出的是降罰的宣言。神有權降罰給一個邪惡的統治者。罪的刑罰乃是死。在實現降罰時,神聖命令的執行者充當了上天的代理人(見王下9:7),儘管他們的行為經常是出於自私的目的和完全邪惡的動機。從這樣的動機出發執行神的命令不能使他們免罪。亞述執行神的審判,但後來因為自私和殘酷的動機而使自己也受到刑罰(賽10:5-13)。心利超出了最初宣佈的刑罰的界限,巴沙的全家,殺了許多罪不當死的人。

 

【王上十六12~13此處的重點是強調心利雖然並非有意(參1-4節)但他的行動卻應驗了神的預言。包括耶羅波安有意地敬拜異教虛無的偶像(AV 作「虛無」),此詞乃用來形容除了耶和華以外其他的神祇(王上十二28,十四9;王下十七15;申三十二2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3「這是因巴沙和他兒子以拉的一切罪,就是他們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

   〔暫編註解〕虛無。這是指他們崇拜偶像(見申32:16 21;撒上12:10 21;耶8:19)。再沒有什麼事比人在己手所造的偶像面前屈身下拜更加愚蠢的了。神的話一再強調了這種行為的愚妄(詩115:4-8;賽41:21-29;耶10:3-8)。

         「虛無的神」:原文僅是「虛無」、「蒸汽」、「呼吸」。

 

【王上十六14「以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上十六14 諸王記古代近東各處都有定期記錄年表的習慣。現存的例證大部分來自主前第二千年紀中期的赫人君王,和主前九至六世紀的亞述和巴比倫。以年鑒形式詳述軍事戰役的王室碑文,是年表文獻的代表。此外,又有宮廷記錄,記載每年發生的大事。考古學家至今仍未發現任何以色列或猶大的年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15「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那時民正安營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

   〔暫編註解〕七日。統治時間少於一年的通常都以月或日標明(王下15:8 1323:3124:8;代下36:2 9)。

         圍攻……基比頓。二十四年前當拿答正在圍攻基比頓時巴沙殺了他(15:27)。

         16:15-26  心利自焚而死,暗利作以色列王:心利作以色列王僅七天,軍人即叛變,擁立元帥暗利為王。心利見大勢已去,便引火自焚。

         「正安營」:原文是「紮營」的主動分詞,表示正在「紮營中」。

         「基比頓」:字義是「土墩」。 25:27 記載24年前以色列軍隊也圍困基比頓。

         ◎可以想像心利是相當工於心計的人,因為大軍才剛剛到達非利士,正在建立營地時,他就叛變,這樣軍隊就很難立刻拔營回來救援。可惜他沒算到暗利還是立刻回師圍困首都。

 

【王上十六15「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那時民正安營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

基比頓圍城前後共計二十四年(十五27)。被概稱為「民」(希伯來文 ha{`a{m)的,包括「眾兵」(NIV North),一如二十章15節所示;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章25全軍被譯為「眾民」。──《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5 基比頓基比頓被列為主前十五世紀初葉,法老杜得模斯三世在巴勒斯坦所攻取的城市之一。七百多年後,它又是亞述王撒珥根二世攻打亞實突之戰役中(主前713712年)所征服的重鎮。這城若是默拉特遺址,它便是極具戰略性地位於非利士平原和猶大山麓的交界附近,在耶路撒冷西面差不多二十哩,基色西面約四哩之處。當地並沒有大規模的挖掘,但有這時代的文物出土。此外,這城也很明顯是個設防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16「民在營中聽說心利背叛,又殺了王,故此以色列眾人當日在營中立元帥暗利作以色列王。」

   〔暫編註解〕以色列國歷史上的第三次纂位,建立了“暗利王朝”,曆四代而亡,共44年。這是北國歷史上最壞的一個王朝,他將西頓人所拜的巴力帶到國中,令以色列國深陷罪惡,不能自拔(25節;二十二5153;彌六16),猶大國也受到深遠的影響(代下二十一56 1213;二十二14)。

         暗利。當以拉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心利進去殺了他(第9節),這消息一傳到基比頓的營中,以色列眾人就立暗利為王了。這一事件使我們想起了羅馬軍隊的慣例,當他們聽說羅馬城中的皇帝被人刺殺就會立即擁立自己的元帥作王。

         「暗利」:字義是「耶和華的門徒」。

 

【王上十六16「民在營中聽說心利背叛,又殺了王,故此以色列眾人當日在營中立元帥暗利作以色列王。」

暗利可能不是以色列名。他父親之名並未被列入,可能只是表示他並非屬於王室支派,他的出身卑微無聞。然而,他卻是心利的上級軍官(9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6 軍隊擁立君王指定誰作王雖然通常不是軍隊的職責,軍隊的支持在王位的爭奪戰中,依然是重要的一環。古代近東的兵變次數大概比現有史料所顯示的頻繁,因為大部分君王都想將自己形容為循正當途徑得位者。沒有幾位君王想要立下靠軍威奪權秉政的先例給人模仿。無論如何,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主前745年)和撒珥根二世(主前722年),以及波斯王大利烏大帝(主前522年)都是靠軍方支持,在同國之人手上奪取政權的著名例子。他們都各自有一個自圓其說的故事,解釋自己有正當理由得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17「暗利率領以色列眾人從基比頓上去,圍困得撒。」

   〔暫編註解〕◎暗利帶的軍隊本來是要圍攻基比頓,回師之後正好可以圍攻首都得撒,而且還順利攻下。

 

【王上十六18「心利見城破失,就進了王宮的衛所,放火焚燒宮殿,自焚而死。」

   〔暫編註解〕「衛所」:指內宮或堡壘。心利死後內戰隨即爆發,一派擁護暗利,另一派則跟隨提比尼,結果暗利作了以色列王。

         城破失。圍攻得撒的時間一定很短,因為心利作王一共才七天(第15節)。暗利城中必有內應才可以如此神速將城攻取。

         進了王宮。可能是宮中防衛最嚴的地方,一處堡壘。心利在宮中放火自焚,這種事在東方的歷史中時有所聞。

         王宮的「衛所」:「堡壘」、「要塞」。

         「破失」:原文是「被取得」。

         「放火焚燒」:原文是「燃燒」的第三人稱陽性單數型態,因此應該是心利自焚,而非軍隊焚燒之。

 

【王上十六18「心利見城破失,就進了王宮的衛所,放火焚燒宮殿,自焚而死。」

    「衛所」指內宮或堡壘。心利死後內戰隨即爆發,一派擁護暗利,另一派則跟隨提比尼,結果暗利作了以色列王。——《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六18 王宮的衛所古代的得撒,法爾阿遺址發現這時代有被毀和棄城的痕跡。遺址西北角所發現的設防衛樓,大概是心利縱火焚毀的那個。另一個君王在宮中自焚的例子發生於主前六四八年。巴比倫被亞述巴尼帕圍攻失守時,沙馬士舒馬烏金(Shamash-shuma-ukin)跳進王宮大火之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18~19城堡(現中、新譯;和合作「衛所」;NEB 作「要塞」)乃王宮建築的一部分(參:王下十五25),與公眾的軍營是隔開(~armo^n)的。放火焚燒王宮的可能是攻城者(整體看來)或是心利(猶太解經家持此立場,他們認為自殺是極為可厭的罪行),很有可能是心利自殺,一如亞述最後一王在尼尼微所行的一樣。這個舉動,加上謀殺以拉以及他在短期統治時期中的生活舉止都是典型的耶羅波安式的惡行,足以構成作者在此總結惡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19「這是因他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暫編註解〕因他犯罪。心利作王僅七日,但他和那些統治時間長久的王卻是同樣的下場。他的死顯明了《列王紀》的作者從以色列王朝歷史中描述的道德狀況,君王、人民都頑固隨從耶羅波安的罪行,咒詛一直在他們身上,以至於每個王朝都以血腥和羞恥而告終。

         16:19 的評論頗讓許多人覺得困擾,因為心利僅僅作王七天,大概除了清除前朝勢力、準備登基之外,也沒空做什麼事。但是當時的人事事跟宗教信仰結合,應該在整個準備登基的過程中也足以看出心利的信仰狀態與信仰政策。當然,一般都會是蕭規曹隨,心利也是用出自耶羅波安的「修改版耶和華信仰」。

 

【王上十六20「心利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背叛的情形qis%ro^AV 作「不忠」;NEB 作「謀反」,是較好的譯法)暗示第9-10節只不過是總結一段更長的時期。心利從此以後成為背信忘義的弒君典型人物(王下九3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1「那時,以色列民分為兩半:一半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要立他作王;一半隨從暗利。」

   〔暫編註解〕分為兩半。心利的死使以色列陷入分裂,兩個王每人統治一半。既然心利是在亞撒二十七年開始他的短暫統治(10 15節),而且提比尼和暗利是同時即位的,那麼他倆都是在亞撒二十七年開始作王的。

         「基納」:字義是「保護」。

         「提比尼」:字義是「聰明的」。

 

王上十六21~22內戰遂起】提比尼得到足夠的民意支持,甚至能夠與有軍隊支援的暗利相抗衡。提比尼與暗利的對抗最少維持了三、四年(參1529節),並被視為是以色列正式的君王,因為暗利是直到心利死後三年才作王的。經文並沒有明說提比尼的確被立為王。並無證據顯示這個得人心的民主政府及正式的王朝之間有任何衝突275,也沒有記載顯示提比尼的「死」不是出於自然而是因為王室當權者剝奪他的性命276。──《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2「但隨從暗利的民,勝過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的民。提比尼死了,暗利就作了王。」

   〔暫編註解〕提比尼死了。我們不知道提比尼作王的情況和他是如何死的,經文只是簡單提述他死後暗利就作了王。很明顯,他們之間存在長期的爭鬥直到暗利把他的對手提比尼消滅。

         ◎猶大古史記載「提比尼被跟從暗利的人所殺」,很可能提比尼是在兩軍作戰的戰場上陣亡。不過除了猶大古史之外,我們沒有其他提比尼死因的資料。

 

【王上十六23「猶大王亞撒三十一年,暗利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二年,在得撒作王六年。」

   〔暫編註解〕十二年。儘管這一節很短但它卻給研究聖經年代的學者帶來了不小的困難。這十二年包含暗利全部的統治時間,不僅指他後來單獨作王的時期,也包括之前提比尼和他分庭抗禮的那幾年。因此這十二年是從亞撒二十七年民眾立他作王時起,包括開始作王的這一年(見136頁),直到亞撒三十八年他的兒子亞哈接續他作王止(第29節)。

         六年。這段時期是指從他作王起直到他的對手提比尼死後不久截止。提比尼死後一年的時間裡得撒繼續作為暗利的都城。

         「亞撒三十一年」:由此顯示以色列內戰了四年。

         ◎暗利所建立的王朝持續三代共44年,暗利作王時間約於西元前885874年。暗利是以色列王中頗受其他國家重視的一位,王朝傾覆多年以後,亞述還是稱以色列為「暗利家」,摩押人的碑文中也記載暗利曾經征服摩押,並殖民於該地。

 

【王上十六23「猶大王亞撒三十一年,暗利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二年,在得撒作王六年。」

有關暗利得以登基成為以色列惟一的王之前的爭鬥細節在此並無提及。在得撒的六年包括與提比尼內戰的期間。──《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3「十二年」此數位已包括在得撒作王的六年。列王紀作者只提到暗利建都於撒瑪利亞,及他拜祭假神之罪,但暗利其實是以色列成就最輝煌的君王,他使摩押人重新向以色列降服,又為以色列國建立一個極有軍事價值的首都。他是以色列國國祚最長的君王。他死後一百五十年,亞述人仍稱以色列為「暗利之家」,他的名聲由此可見一斑。但在神眼中他的惡行卻比以前的列王更甚。——《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六23 年代小注蒂利將暗利的在位日期考證為主前八八五至八七四年。在本區歷史中,這是一個關鍵性的時刻,因為這時亞述正準備向西方擴張。亞述納瑟帕二世在主前八八三年即位,把控制範圍擴展到整個幼發拉底河的流域,可說是到了西方國家的門前。幼發拉底河流域西端的亞蘭王國比特阿迪尼(Bit-Adini)首先被他支配。主前八七七年他進軍到地中海岸,再在奧朗底河/利坦尼河和地中海之間南下,向沿途各城索取貢物,到推羅為止。此外,大馬色的亞蘭人在便哈達的領導之下亦成了必須正視的勢力。這一切因素逼使以色列在國際大局中,摸索適合它存在的有利位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24「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造城,就按著山的原主撒瑪的名,給所造的城起名叫撒瑪利亞。」

   〔暫編註解〕暗利將以色列的首都從得撒遷往撒瑪利亞,在那裡建了一座新城。撒瑪利亞山距示劍西北10公里,但山高達450公尺,風景奇美。此城防禦堅固,易守難攻,是個戰略要地,控有南北通商大道。

         撒瑪利亞山。暗利的即位標誌著北方以色列國開始了一個擁有固定政府且繁榮昌盛的新時代。當首都設在得撒時全國經歷了長期的紛亂與戰爭。可能得撒還繼續存在的引發騷亂的因素導致了暗利決定遷都。位於示劍西北7 1/4英里(11.6千米)的撒瑪利亞山被選作新首都的地點。這可能是作為國家都城最好的地點了。這裡山林秀美,地勢險峻,可以俯瞰山下平原的景色,也可遙望遠處大海的萬頃碧濤。它坐落在中心地帶,從軍事角度來說,它山高,壁深,易守而難攻,在敵軍圍困中可長久堅持(王上20:1;王下6:2417:518:9 10)。撒瑪利亞山下的平原肥沃豐饒,山上溪流密佈,水源充沛。後來的歷史證明了其創建人的智慧,撒瑪利亞一直作為以色列的都城直到國家的末了。考古挖掘顯示到暗利的時代撒瑪利亞的城市水準還很落後。

         「二他連得銀子」:約68公斤,以目前的價格大約值7萬美金,這個價格大概是合理的市價。

         「撒瑪」:字義是「被保守的」。

         「撒馬利亞」:位於示劍西北十一公里處,城建立於100公尺的山丘上。

         ◎暗利遷都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心利死前放火燒得撒的宮殿,導致他維修、重建困難,乾脆另覓新址建立新國都。

         24~25 “暗利”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兩件事情是:他建立首都撒瑪利亞,而這名字更代表整個北方的王國;他成為了至此為止最壞的王,不過他兒子亞哈比他更甚(33節)。位於示劍西北約七英里(11公里)的撒瑪利亞成為拜偶像的中心(一六32;何八5 6;摩三1215,六16;彌一57)。撒瑪利亞於主前722年被亞述人攻陷了(王下一七5)。

 

【王上十六24「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造城,就按著山的原主撒瑪的名,給所造的城起名叫撒瑪利亞。」

撒瑪利亞(希伯來文 s%om#ro^n,亞述文為 samerina)即現代的 Sebastiyeh,位於示劍(Nablus)西北十一公里處,其考古出土顯示暗利乃第一位在這個高達一百公尺的山丘上施工建築的人,地點乃為上選,因為能歷經幾次的圍城而不倒(參二十1-21;王下六24-25,十八9-10)。──《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4 撒瑪利亞暗利建造撒瑪利亞城,把它定為北國以色列的首都。位於舊都得撒以西約十二哩的撒瑪利亞,座落在交通要道之上,很容易到達北面的耶斯列平原,東南面的示劍,和西面的海岸。約但河西兩條主要的南北要道都在它的附近。考古學家在它遺址的衛城挖掘到相信是暗利的王宮,以及分隔衛城和下城的部分城牆。牆厚約五呎,用當時最上等的石工築成(在牆溝上,照丁磚順磚的規格以琢石砌成)。亞哈王進一步加強城防設施,加建厚度超過三十呎的夾壁城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24 二他連得銀子二他連得等於六千舍客勒。這數額遠超大衛購買最後成為耶路撒冷聖殿地皮的價錢,但這片地也比聖殿場址大了很多。這是一百五十磅銀子。從經濟角度而言,其購買力大致等於今日一千五百萬至二千萬美元。即使將上城下城的全部面積(在羅馬時代約有一百六十英畝)都包括在內,這片土地依然極為昂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25「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惡更甚。」

   〔暫編註解〕作惡更甚。從世俗的角度來說暗利是個成功的君主。他做出很大的努力為他飽經憂患的國家帶來了和平與繁榮。他的名字出現在著名的摩押石刻上,其中記載了暗利佔領摩押。亞述人將以色列稱作暗利地,甚至滅絕暗利全家的耶戶都被稱為暗利的兒子。但在耶和華的眼中暗利卻比他之前所有的王更惡。除了接受原有的偶像,他走的更遠,引進並鼓勵人們崇拜西頓的神巴力。彌迦所提到的暗利的惡規亞哈家一切所行的(彌6:16)都是他們硬著心腸背叛神的記號。

         ◎此處提到「暗利行惡比以前的列王更甚」,但沒有提到到底是怎樣行惡?不過我們由亞哈王的事蹟就可以猜測到一些。一般認為亞哈王娶西頓王的女兒耶洗別為妻,是在暗利作王時。把巴力信仰當成國教,也應該是在暗利時期就有跡象或預先的準備。因此暗利的信仰是比其他以色列王更遠離耶和華信仰的。

 

【王上十六25~26「暗利……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惡更甚」(NEB)。對於其他的事蹟(27節),作者將之形容為「他顯出的」(AV)勇力(RSV)而順筆帶過,而他身為以色列最著名的統治者,對歷史的主要貢獻卻因與本歷史書之主題無關而被略過不提,這些成就包括使北國統一,與猶大和平共處,有效地控制北方的摩押地,「降服並占領 Medaba 地」,並在 Ataroth Yahez 建立防禦工事(根據摩押〔米沙〕石碑碑文,約主前830年,IDBpp.1016-1017)。暗利王朝長達四十餘年。他強有力的政權及行政得到亞述人的口碑,在其後的一個半世紀之久仍稱呼以色列為「暗利家/王朝」(bi{t Humri)。──《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6「因他行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

 

【王上十六27「暗利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暫編註解〕本書記載暗利,所占篇幅不過數行,但在一般歷史書中,他是以色列諸王中頗受重視的一人。暗利王朝被推翻後多年,亞述人仍稱以色列為“暗利家”。從摩押人的勒石中,知道暗利曾收服摩押人俯首稱臣,又殖民其地。

 

【王上十六27 古代近東史中的暗利雖然現存史料之中,並沒有當代人和暗利交往的例證,主前九世紀中葉的史料,卻從好幾個角度提及暗利。

  摩押王米沙的碑文描述暗利從前欺壓摩押,作為米沙宣稱他近日支配暗利繼承人的歷史背景。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則稱以色列為暗利地。由於暗利與親亞述的推羅、西頓友好,他可能亦採取親亞述的立場。太子亞哈和西頓公主耶洗別的婚事,是他和腓尼基人聯盟的憑證。亞蘭人與亞述敵對,這政策把他們放在敵對地位,亞蘭遂成為以色列最逼近眉睫的威脅。但暗利亦顯然與亞蘭達成了一定的協議,與他們維持互不信任的和平。感受到亞述壓力的亞蘭人,在本區亦需要友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28「暗利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瑪利亞。他兒子亞哈接續他作王。」

 

【王上十六29「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

   〔暫編註解〕「亞哈」:字義是「父親的兄弟」。

         2931 “亞哈”也有兩件事使人印象深刻:他的邪惡,還有他與耶洗別的婚姻;耶洗別在以色列促進巴力的膜拜。

         29~34本節至34節為暗利的兒子亞哈作王的簡要記述,特別提到他和耶洗別的婚盟,以及接連而來的巴力的侍奉。

 

【王上十六29「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

亞哈乃以色列的第七任王,與猶大的亞撒王朝同期。他的名字很特別,不是以色列名,可能的意思是「我兄弟是阿爸(父神)」。與他同時期的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主前859-824年)稱他為 Ahabbu ma{t sir~ilaia,意為「以色列人亞哈」(Kurkh stela ii.90)。──《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29~34亞哈作以色列王】亞哈的惡行更加嚴重。他因為娶了西頓公主耶洗別,竟公然在首都為腓利基人所拜的巴力建造廟宇。這頭婚事大概是暗利的主意,他決心推行和平外交政策,與猶大和腓利基結盟,一方面促進商業易,一方面又可與鄰國聯同應付從亞蘭來的威脅,而當時的國際盟約往往以王室的聯婚維繫(參王下八26: 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亦嫁給猶大的約蘭王)。可是這樣做法卻帶來嚴重的後果:耶洗別將敬奉巴力的宗教風氣再次帶進以色列人當中,使他們的惡行日益增加。——《串珠聖經注釋》

 

【王上十六29 年代小注蒂利將亞哈的在位日期考證為主前八七四至八五三年。八五三年他大概依然在位,因為按照撒縵以色三世的記錄,他是在誇誇之役中抵抗亞述的西方國家聯盟的要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0「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

   〔暫編註解〕◎「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 16:32-33 顯示亞哈已經把巴力的信仰當成是與耶和華信仰同等的「國家信仰」了。

 

【王上十六31「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侍奉敬拜巴力。」

   〔暫編註解〕耶洗別為腓尼基人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據歷史記載,謁巴力是西頓人所拜女神亞斯他錄的祭司。巴力和亞斯他錄的敬拜密不可分(十八19),儀式邪淫。此時亞蘭人國力日盛,力圖擴張,同時威脅到以色列和腓尼基的安全。亞蘭王曾攻取加利利若干城邑(參十五20),為了商業和軍事上的利益,腓尼基與以色列結盟共抗亞蘭是很自然的事。這件婚事是一種政治性結合。

         耶洗別。耶洗別這個名字變成了邪惡的代名詞。她的父親謁巴力是巴力的大祭司。約瑟夫稱他為伊施他爾神的祭司,他殺了推羅王腓利斯並創建了一個新王朝統治推羅三十二年(Against Apion. 1. 18)。耶洗別的家世可能是她在以色列瘋狂傳播假神崇拜的原因。

         西頓王。推羅是這一時期腓尼基最大的城邦(見創10:15節註釋),但西頓的歷史聲譽讓推羅王採用了這個稱號西頓王。在賽普勒斯發現一隻獻祭的碗上面刻著這個稱號。

         巴力。字面上是,主。這個名字指的是暴風神,也指一些當地主管生育的神,被人們當作掌管自然界的神明崇拜。亞哈現在提倡的就是這種腐敗的宗教。

         「謁巴力」:字義是「與巴力同在」,於西元前 887-856年作西頓王。以推羅為首都,統治全腓尼基。他是謀殺前王篡位的君主。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力士(Baal-berith 9:4 )、巴力毘珥(Baal-peor 25:3 )、巴力迦得(Baal-gad 11:17 )、巴力西蔔(Baal-zebub Baal-zebul 王下 1:2 )。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誇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 2:1 及下, 3:1 及下, 3:6 及下等等。

 

【王上十六31「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侍奉敬拜巴力。」

謁巴力Ittoba `al 'Baal is alive' 「巴力是活著的」)是推羅及腓尼基的王(「西頓」),謀殺前王篡位,並且根據約瑟夫(《猶太古史》viii.12.1-13.1; Contra Apion i.18)的記載,他是 Astarte Melquart 神的祭司,共統治了二十二年。他的孫女笛多建立了迦太基城,他的女兒耶洗別可能在暗利王朝早期時便已嫁給亞哈,建立了兩國之間的政治及經濟「協約」。北國此舉想要事奉兩個主,巴力(意為「主」、「主人」、「丈夫」)及耶和華神,最終卻導致滅亡。這個聯盟建立的時候,推羅及西頓已不再向亞述王亞述拿西帕二世進貢,因此更有利於貿易聯盟27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31 耶洗別惟一可能提到耶洗別的當代記錄是一個來自這時代,刻著 yzbl(耶洗別)一字的印章。這個大型印章上面刻了埃及的圖案,以及腓尼基文字的人名。有學者提出作為王的女兒,她可能享有國神巴力默珥卡特(Baal Melqart)女大祭司的職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1 西頓王謁巴力謁巴力於主前八八七至八五六年作西頓王。全腓尼基都在他統治之下,推羅是他的首都。幾個世紀之後的約瑟夫形容他本是女神亞施他特的祭司,後來篡位得國。約瑟夫在這些事上雖然未必可靠,但他所根據的似乎是某些可能譯自腓尼基記錄的希臘語史料。把推羅發展為島港一事,史家歸助于謁巴力。他可能還建築了南港和港口的防波堤。現存的當代文獻至今仍然未有提及他的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1 巴力默珥卡特早至主前九世紀,巴力默珥卡特已經是推羅的主神。他被認為等同于美索不達米亞的冥界神明匿甲,後來又與希臘神祇赫拉克裡(Heracles)相當。他有時被稱為推羅的巴力,因此是耶洗別和亞哈所信奉的巴力。故此,這神並不是經常在聖經中稱為巴力的迦南神祇哈達。在主前九世紀亞蘭的比爾哈達(Bir-Hadad)碑文中,默珥卡特是個戰神。然而舊約時代有關這神事蹟的神話,卻已全然佚失。後期的文獻視默珥卡特為死而複起之神(與自然迴圈對應),使他死而復活的似乎是火。

  由於默珥卡特一名從來沒有在聖經中出現,亦有學者提出其他的可能性。最普遍的看法認為這巴力是巴力沙門(Baal Shamem;即「諸天之主」)。在整個主前第一千年紀,巴力沙門都是腓尼基的主神之一。然而有關這神祇的資料大部分都是來自主前八○○年以後,本段所述時代的相關材料十分有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2「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

   〔暫編註解〕以色列民在曠野流浪和進入迦南後,一直為拜巴力的事所困擾。大衛作王時,曾積極肅清巴力的敬拜,不留絲毫餘地。可是亞哈和耶洗別將巴力的敬拜重新引入以色列,為之建築廟宇。此事惹怒神甚于以前諸王(33節)。

         巴力的廟。沒有發現過這種廟宇的遺跡,它可能是已經挖掘的亞哈壯麗王宮的一部分。

 

【王上十六32 撒瑪利亞的巴力廟在撒瑪利亞的挖掘至今尚未發現亞哈所築之巴力廟的遺跡。有人提出這廟宇有助推廣亞哈和耶洗別鼓吹這城是巴力聖地的概念(有關這地位所帶來的特權,見:撒下五9的注釋)。這表示這城是個獨立的行政區域,正如南國的錫安亦往往如此。至於這一點有何重要性,可參看:列王紀下十2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3「亞哈又作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

   〔暫編註解〕“亞舍拉”。推羅的主要女神,她是巴力的母親。參看申命記七章5節和耶利米書十七章2節的腳註。

         「亞舍拉」:見王上14:23注。

         亞舍拉。見士3:7節和王上14:15節。巴力和女神亞舍拉通常聯繫在一起(士2:13),在巴力祭壇的附近經常有木偶(見士6:25 30節註釋)來代表女神亞舍拉。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

 

【王上十六33 亞舍拉亞舍拉可以是豐饒崇拜女神的名字,也可以(如本節)是指祭儀聖物。這女神是以色列的叛道者普遍崇拜的物件,有時更被視為耶和華的伴偶。孔蒂拉特阿吉魯和科姆廢墟的碑文,都反映了這種信念。在迦南神話中,亞舍拉是主神伊勒的伴偶。早在主前十八世紀,她已經在美索不達米亞文獻中,以亞摩利神祇阿穆魯之伴偶的身分出現。這支作為祭儀聖物的柱子上面,不一定會有象徵神明的圖案。柱子可能是人工的樹木,因為亞舍拉經常和聖林有關。這種祭儀聖物有時是人工製造或建築的產品,有時則是種植的樹木。至於這些柱子在儀式之中的實際功用,現存資料少之又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六34「亞哈在位的時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

   〔暫編註解〕約書亞的預言見《約書亞記》六26.“重修”耶利哥大概指修築耶利哥為設防地。以往耶利哥城一直有人居住(書十八21;士三13;撒下十5)。

         “希伊勒”不相信神對修築耶利哥城之人的咒詛(他在耶利哥安門,顯示他是故意這樣做的),結果他的兩個兒子都死了(在建築過程中被獻為祭,或受到神直接的審判)。

         應驗了約書亞在書6:26所說的話。

         「喪了」:原文可指所付出的代價。

         重修耶利哥。見書6:26節註釋。耶利哥這時被重新建造並且再次成為一個重要的地方。它具有很大的天然優勢,水源豐富並且扼守著從約旦平原到伯特利高地的交通要道。它被一個伯特利人重新建造,很可能是在亞哈的資助之下進行的。

         亞比蘭。有人認為這節經文是指當時邪惡腐敗之宗教儀式中獻活人為祭的情況。如果這樣理解,長子應獻于奠基禮,幼子當獻于落成禮。

         「希伊勒」:字義是「神活著」。

         「亞比蘭」:字義是「我父被頌揚」。

         「西割」:字義是「被高舉的」。

         ◎當時的耶利哥城應該有住人,但是並無城牆保護。「立根基」是工程的開始,「安門」是工程完成前的最後一道手續。

         ◎耶利哥是以色列東南方的重鎮,因此重修這個重鎮的城牆,以色列王應該是知道且許可的(很可能甚至是亞哈王命令希伊勒去建立城牆的)。即使以色列人已經不信神,但是當年約書亞的咒詛 6:26 還是有效。記載 16:34 目的是指責亞哈公然挑戰神的咒詛。

 

【王上十六34「亞哈在位的時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

亞哈在位的時候,這句話引進了當代的資料。耶利哥(Tell es-Sultan,離現代的城市西北約二公里處)位於以色列境內東南部(Aharonip. 322)。考古出土顯示直到主前第九至十八世紀的鐵器時代以前都沒有人居住,即使有,也是極為稀少的人口(撒下十5)。希伊勒([A]hiel)的重建可能是為了抵抗來自摩押的威脅(王下三5),顯然必須得到亞哈的准許。此舉違犯了神對耶利哥的咒詛(書六26),這乃是亞哈的另一罪狀。希伊勒為此付上重大的代價,「犧牲了」(合和作「喪了」;希伯來文用 withAV in)他的兒子。他們的死乃是已有預告的,並不一定暗示是在建立根基時獻兒童為祭,此乃極為少見的情況(參:王下十六3)。但不論如何,他們的死乃是預言的應驗。──《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六34 重建耶利哥約書亞對任何有意重建耶利哥城的人宣告咒詛。曾經有不少解經家以當代的慣例是房屋奉獻之時殺死家中一個孩童為祭,來解釋兒童骸骨埋在房屋門檻的現象(稱為奠基祭〔foundation sacrifice〕)。同樣,建城之人亦會殺童為祭,把他埋在城中某個重要部位。這詮釋已經被大部分學者所摒棄,部分專家相信這咒詛可能與血吸蟲病(又稱裂體吸蟲病)有關。這種疾病是由一種耶利哥附近十分普遍之蝸牛傳播的血蛭所引起,受感染的是泌尿系統,能使成人不育、兒童夭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十六章)】

 1 巴沙是以色列國立國以來第一個篡奪王位的人。他在統治以色列期間行了神憎惡的事,但竟然作王達廿四年之久(見15:33-34)。為什神使用了惡人來統治以色列呢?參賽10:5-19。惡人在神的眼中會有怎樣的收場呢?參16:1-4 9-11

 2 猶大王亞撒在位期間,以色列國一共替換了那幾個王?經歷了幾多個王朝?朝代更迭期間牽涉那些流血事件?這些罪行是否逐步加劇呢?這對信徒的靈命有何警惕?

 3 亞哈犯了什麽特殊的罪,遠超以色列以往諸王的罪行,以致大大的觸怒耶和華呢?參31-32節。

 4 本章多次記載神的預言如何最終應驗,試把它們找出來。你對神話語的確實是否篤信不疑?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