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七章拾穗
【王上十七1】「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
〔暫編註解〕“基列“在約但河東。“提斯比”:位置不詳。“以利亞”一名的意思是“耶和華為神”;他和門徒以利沙二人(十九19)是以色列民歷史上最顯赫,也是行神蹟最多的兩位先知。以利亞生於亞哈時代,工作在北國以色列宗教最腐敗的時期(十六25
30)。
以利亞一生侍奉的目的,在喚醒以色列民認定只有耶和華是神。亞哈王和妻耶洗別在京城撒瑪利亞建巴力廟,一方面積極鼓吹敬拜巴力異教神祇,一方面迫害忠信耶和華的人,殺害先知。以利亞向亞哈宣佈神的刑罰:三年無雨。巴力是迦南人的風暴與農作之神,但不能降雨止住旱災,當為極大的諷刺。以利亞後來為神接去(王下二1∼12)。聖經說他要先彌賽亞而來,而施洗約翰的出現是這預言的應驗(太十一7∼14)。耶穌山上變象時,以利亞和摩西同時出現(太十七3;路九30)。
“以利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是神”,在以色列之巴力膜拜壓制耶和華崇拜的時代,這個名字具有重大的意義。
本節首句原作「從基列之提斯比來的提斯比人以利亞」。
「我若不禱告」,原作「若不照我的話」。露水和雨是迦南地得水的來源。每年十月至次年三月是迦南地的雨季,而露水可在熱天滋潤較高的山地。
以利亞。《列王紀》在這裡開始了一個新的篇章,和以前的部分在精神面貌上迥然不同。不再敘述一些冷冰冰的關於邪惡君主統治的史實,而代之以最偉大先知的激動人心的事蹟記載。這些故事既詳細又生動,飽含著屬靈的優美和道德的教訓。以利亞帶著神的使命走上歷史舞臺,那時正值危急的關頭。罪惡的洪流掃蕩全地,如果不加遏止,將使一切陷於滅頂之災。以利亞勇敢地站立在仇敵面前,以言語和行為為神作見證。他或過著簡樸的隱居生活,或無畏地站在迦密山頂讓火從天上降下來並揮起正義之劍殺了巴力的眾先知。在這引人入勝的故事裡我們看到了為神服務的勇氣,信心,忠貞,仁愛和熱忱,在這裡我們看到了那要來的更大的以利亞(太17:10-12)。以利亞這個名字和先知的使命很相稱,它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神。
基列。以利亞的家在約旦河東的基列。他的老家具體位置不詳。
對亞哈說。以利亞的故事突然插進書中的敘述。沒有介紹,沒有呼召,也沒有描述他早年的經歷。他只被提及名字和住在基列,然後就站在王的面前將那要來之刑罰的神聖信息告訴給亞哈。在基列山的荒僻之處以利亞的心被那掃蕩全地日甚一日之叛道反教的洪流所震撼。他的心靈傷痛,他的義憤激發,他懇切地禱告這罪惡的潮流必須予以阻止,如果必要,不妨降罰給人民使他們看到自己信靠巴力的虛妄。他的禱告蒙垂聽了,以利亞奉差遣去向王宣告那要來之刑罰的驚人信息。
不降露,不下雨。巴力被人崇拜為一切生命和福氣的來源,它被尊為風神,給大地帶來雨露,使田間的植物生長。現在以色列人就要知道巴力究竟能不能帶來這些恩惠。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寄居」:「寄居者」、「外地人」。
●「提斯比」人:字義是「俘虜」。位置不詳。後期的「多比傳」提及拿弗他利有一個「提斯比」城,不過無法確定此處的「提斯比」是不是拿弗他利的「提斯比」。
●「以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神」。 瑪 4:5-6 記載以利亞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之前將在回來。
●「事奉」:「侍立」。
●「這幾年」:「這些年」。
●「我若不禱告」:「除非有我口中的話」。並不一定是指「禱告」,不過實際上最後的意涵也是先知向神禱告。
◎巴力是雨水與土地豐饒之神,耶和華中止降雨,除了降災處罰的意義外,也是要向以色列人表示他的權能勝過巴力。透過先知先向亞哈公開宣告此事,是神彰顯其主權和能力的方法。
◎「不降露,不下雨」: 王上 8:35-36 所羅門獻殿時就提及旱災是神對以色列人犯罪的懲罰之一。
17:1-7 以利亞預言旱荒:從本章起至王下第8章 , 經文記載神興起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行了一連串的神跡,這是神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期間大行奇事之後又一次彰顯祂的大能,為要針對亞哈家對巴力的敬拜。這次神命早災臨到迦南地,一方面是懲罰以色列人拜假神的罪
(參申11:16-17),另一方面是為了證明耶和華是掌管萬有之神。迦南人相信巴力是暴風雨之神,能為他們的農作物帶來甘霖,所以要敬拜它。但本書作者強調雨水是耶和華所賜的(14; 王上18:1)。
【王上十七1】以利亞(「耶和華是我的神」)的名字象徵了他所傳揚的信息(參:王上十八39)。他是一位先知(LXX 加此註明),也是一位禱告勇士(十八36;雅五17-18)。他的出生地提斯比在基列地(1節,在約但河東北部),不是拿弗他利地的提斯比(《多比傳》1:2)。──《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七1 為何神在此時興起先知以利亞?】
以利亞是神差遣到以色列與猶大的重要先知中的第一位。在整個北國以色列的歷史中,沒有一個忠於神的君王,每一個君王皆行惡道,引誘百姓拜異教之神;只有少數利未支派的祭司留下(大多數往南國猶大去),而以色列君王所指派的祭司,都是又敗壞又不稱職的人。既然國王與祭司都不將神的道教導人民,神就呼召先知,設法將祂的子民從靈命與道德的敗壞中挽救出來。這些男女先知在南北兩國以後的三百年中,擔當了激勵百姓與君王悔改歸向神的重要角色。──《靈修版聖經注釋》
【王上十七1 不雨和巴力】亞哈和耶洗別的政策和措施,目的是促進以巴力取代耶和華為以色列的國神。以利亞推行的論戰是:更有能力的那位神就是王。按照現存古代文獻中的迦南材料(特別是烏加列版片所提供的資料),巴力是閃電和風暴之神,土地豐饒是他的功勞。耶和華中止降雨,就是要在自然界中巴力所謂的管轄範圍之內,顯示祂王權的能力。預先向亞哈宣告此事是祂彰顯王權和大能的方法。巴力若是降雨者,耶和華宣告要中止降雨時,兩者間的競爭便開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2】「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
〔暫編註解〕2-7 神在旱荒裡藉著烏鴉和基立溪水為以利亞預備飲食。
【王上十七3】「“你離開這裡往東去,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
〔暫編註解〕基立溪在基列地,是條流入約但河的小溪。
“基立溪”。位於基列的一條小河,在約但河以東。
你離開這裡。沒有時間可供耽延了,在王清醒過來,將先知拿住處死之前他就逃跑了。耶和華指示他到約旦河穀的基立溪旁。這裡的具體位置不詳,但可能是在一處清靜的山谷中,遠離喧囂的塵世。
●「約旦河東邊」:原文是「約旦河前」,意義則必須看說話的人在河東還是河西而定。和合本認為以利亞是基列人(河東),所以基立溪在河東,不過也有學者認為以利亞說話是在河西的撒馬利亞,因此基立溪在河西。
●「基立」溪:原文是「切割」的意思,一般認為這條河位於約旦河東,不過也有不同的看法。
【王上十七3 基立溪】這個事件顯明耶和華要供應誰就供應誰,顯示祂的掌權。基立幹河的位置不能有把握地肯定。新國際本將其位置譯作「約但河東邊」(和合本同),但這個希伯來文片語往往是「前往」的意思,表示這幹河可能是從西面東流入約但河。克珥特幹河合乎這形容,並且以所在地荒涼著稱。經密抹流往耶利哥的司文尼幹河在半途與克珥特幹河會合,後者是前往約但河地區的主要通道。此地在撒瑪利亞東南大約三十哩。另一個位於撒瑪利亞地區的可能地點,是在亞當渡口注入約但河的法裡亞幹河(Wadi
Faria)。──《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4】「你要喝那溪裡的水,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裡供養你。”」
〔暫編註解〕烏鴉。這是個奇怪的世代,人們的心極其剛硬。如果人們遵守神的律法,行走善道,神必會以各種非常的事彰顯自己的大能。儘管乾旱的時間很長,但神能用各種手段照顧自己忠心的僕人,為要讓全國的人明白,惟有耶和華是神。
●「烏鴉」:被視為是不潔淨的鳥類 利 11:13-15 申 14:12-14 。有人認為被烏鴉餵養太過離奇,因此把這個字解釋成「阿拉伯黑人」,不過這應該是沒有必要的努力。
【王上十七4 烏鴉供養】烏鴉性喜在荒涼多石地帶──如幹河──棲息。他們將剩餘食物藏在崖邊石隙的習慣,於以利亞更是有利。他可以觀察收藏之處,然後前往取食。烏鴉多食腐肉,但也吃蜜棗等果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4-6】我們若想要得到神保守的恩典,必須要先順服神。神所使用的方法可能因人而異。有些解經家不認為這裡是應讀作烏鴉(`o^r#b[i^m),就算可經證實為現代約但河東的阿拉伯黑人(`@ra{b[i^m──相同的子音),都有其他的解經家覺得此為「不必要的合理化」278。「肉」在當時乃奢侈品,早晚食物及肉的供應會使讀者回憶起神不斷的供應(出十六8、12)。──《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七5】「於是,以利亞照著耶和華的話,去住在約旦河東的基立溪旁。」
【王上十七6】「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裡的水。」
〔暫編註解〕● 17:6 表示烏鴉一天定時送兩餐給以利亞,內容是麵包與肉。
◎很難想像以利亞願意吃烏鴉送來的食物,這有點像我們願意吃狼啦、貂啦、老鼠啦那些我們覺得噁心而不吃的生物送來給我們吃的食物。此處顯出以利亞對神命令的順服。
【王上十七7】「過了些日子,溪水就乾了,因為雨沒有下在地上。」
〔暫編註解〕乾了。以利亞對王說的話迅速應驗了。他的話一出口,天就閉塞不下雨,全地變得乾枯荒涼。王和民眾都不相信這旱災是神的刑罰。他們堅持認為巴力和亞斯他錄會給他們帶來維持生命的雨水。之後連基立溪也乾涸了。
【王上十七8】「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
〔暫編註解〕17:8-16 寡婦供養以利亞:溪水乾了之後,神安排腓利基一個寡婦供養以利亞。
【王上十七9】「“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去(“撒勒法”與路加福音4章26節同),住在那裡,我已吩咐那裡的一個寡婦供養你。”」
〔暫編註解〕撒勒法是位於推羅與西頓的一個小鎮,為外邦人居地(路四25∼26),但接待以利亞居住的那個寡婦卻是敬畏神的人(12節)。以利亞寄居的基立溪和撒勒法都在亞哈王管轄之外。撒勒法此時也遭旱災,但神有奇妙預備;供應雖少,卻從無缺乏(12
14節)。
“撒勒法”。一個在地中海岸邊的城鎮,位於推羅與西頓中間,是耶洗別的家鄉,也是巴力膜拜的中心。
「撒勒法」:是腓利基的城市,位於西頓以南約十一公里(七英里)之處。腓利基的公主耶洗別在以色列當權,引致亞哈家拜巴力,但以色列的先知卻在腓利基受惠。這寡婦雖然窮困,但仍照先知的話先為他作餅,結果家裡的面和油都用之不盡,使家人和以利亞同渡過旱荒。
撒勒法。這是腓尼基的一座邊境城市,位於西頓西南偏南9英里(14.4千米),在推羅東北偏北13 1/2英里(21.6千米)。這裡是崇拜巴力的王統治的中心地帶,以利亞奉命來到這裡受一個外邦寡婦的供養。亞哈一定想不到他居然會在此處藏身。撒勒法是個很小的村莊,就是現在的Sarafand。
●「撒勒法」:字義是「提鍊廠」。是一個海港,以穀物和油為主要的出口商品。位於西頓與推羅之間。距離西頓13公里左右。
◎撒勒法這個港市鄰近耶洗別的家鄉:巴力敬拜中心「西頓」,結果還是一樣受到神的旱災波及。神透過以利亞餵養巴力大本營的寡婦,來顯示他才是真正的食物提供者,遠遠超過那個虛幻的巴力神。
●「吩咐」:「命令」、「任命」。
●「供養」:「維持」、「支持」、「供應」。
【王上十七9 撒勒法】撒勒法(今薩拉範〔Sarafand〕)是推羅、西頓之間,接近地中海岸的一個城鎮。主前十三世紀的埃及文獻將它列為港市,主前第一千年紀截至羅馬時代為止,它一直是繁榮的製造業和工業中心。這城在此的重要性在於它證明了耶和華所造的旱災,連巴力本家也不能倖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9~14】撒勒法(現代的 Sarafand,在西頓以南十三公里處)位於亞哈的岳父勢力範圍的腓尼基境內。以利亞去到敵人的境地,顯示神藉著乾旱及巴力的無能,在巴力受敬拜的地方彰顯神的權能。以利亞的經歷顯示一個先知在他自己的國家以外受到接納(路四25-26)。以利亞要求一個看來很窮的婦人,以拾取「木枝」(「樹枝」,qs%s%)來幫助一個陌生人的需要。但是他乃由神所差派。他的要求是「拿點餅來」(11節),得到的回應是她沒有現成的餅,因為她需要找柴作餅(13節),她現在「沒有作好的」(RSV,而非 NEB 譯的「麵包」或是「糧食」)。同時,她所有的僅有一把「麵」(希伯來文可譯為「粗麵粉」),裝在一個陶製的大罈內(參十八33;士七16),還有一點油,裝在一個輕便易於攜帶的小瓶內(s]appah]at[,NEB;RSV 作「小罐」;NIV、NRSV 作「罐」)。──《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七10】「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裡撿柴。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
〔暫編註解〕撿柴。在燃料缺乏的東方這是最常見的一幅景象。婦女和兒童走遍各處尋找一點木柴或草莖用來生火作飯。
【王上十七10 寡婦】在經常有疾病和戰亂的社會中,寡婦十分常見。由於寡婦沒有分受遺產的權利,法律通常給予她們特別優惠的待遇,准許她們在已經收割的田中拾取遺穗,又保護她們不受壓迫。她們需要法律保障的原因,是她們沒有能力自保,必須不斷倚靠別人的救濟才能過活。吾珥南模法典和漢摩拉比法典的引言清楚表示,作為「睿智之統治者」的君王,必以保護窮人、寡婦、孤兒為己任。同樣,在埃及《善辯之農夫》的故事中,原告一開始就稱審判官為「孤兒之父、寡婦之夫」。神明若要顯示自己作為君王的角色,對無助者表示關注,關心陷於困境之寡婦的需要,是明顯的方法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11】「她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
〔暫編註解〕拿點餅。這是耶和華激動先知去求餅的。他最清楚當時的情況,寡婦的貧窮和先知的需要。在這種赤地千里絕望的情形下,那寡婦能拒絕她自己的兒子卻將僅有的食物給一個陌生人嗎?
◎新約中 路 4:25-26 中耶穌也提及這個寡婦。
【王上十七12】「她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 神起誓,我沒有餅,壇內只有一把面,瓶裡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作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
〔暫編註解〕饑荒蔓延到這個北端的地方,而寡婦正在準備最後的一頓飯。寡婦的起誓顯出她是敬拜以色列之神的。神透過差派以利亞來到一個外邦寡婦的家,責備以色列人的悖逆(路四24∼26)。
◎許多學者爭議這個婦人是不是信仰耶和華神的,不過由17:12 她稱呼「耶和華你的神」看來,這寡婦應該不是信仰神的人。她應該是認出以利亞的以色列人身份,用對方的神來發誓表示慎重。
【王上十七13】「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作吧!只要先為我作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作餅。」
〔暫編註解〕先為我作。這個要求是信心的試驗。那個寡婦剛剛解釋了自己經濟上的困境。她微薄的糧食馬上就要告罄,僅僅夠給她和她的兒子做一點吃的,隨後等待他們的就是饑荒。
◎以利亞要求婦人要先把有的少數物資獻給先知(與神),然後會有神蹟發生。不過以利亞的要求不是很多,只要寡婦做一個「小餅」,不是全部的麵和油。當然,這是寡婦最後的資源,這也的確是一個信心的考驗。不過對於一個反正已經準備餓死的人來說,這個考驗比「全部的麵和油」是好多了。這應該也是神對這個婦人的體諒。
【王上十七14】「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壇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
〔暫編註解〕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伴隨著要求的還有應許。她被告知她的付出會帶來福氣。神向她指明,她將得到的比她給先知的要多得多。她滿足了這個考驗並得到豐盛的回報。
●「罈內的麵必不減少」:原文是「麵粉罈不會用盡」。
●「瓶裡的油必不缺短」:原文是「瓶裡的油必不缺乏」。
【王上十七14 面和油的供應與豐饒的關係】穀物和油是撒勒法的主要出口貨。連這兩樣東西都匱乏,可見旱災是何等嚴重。這兩樣也是維生最基本的必需品。作為主要糧食,它們也是豐饒程度的指標。在這個與巴力繼續競爭的關頭,耶和華顯出,在「巴力的地方」供養「巴力的子民」,和祂供養自己的百姓,或選擇中止對任何人的供應,對祂來說都是同等容易的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15】「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
〔暫編註解〕吃了許多日子。她能得吃的是因為她相信神的應許,而她周圍千萬相信巴力的人卻都在挨餓。當施捨的呼召發出時她所有的只夠自己和兒子一餐飯。但當她付出之後,她所有的已滿足全家而有餘了,包括先知在內,吃了很多日子。她因著信得了生命和福氣。“有施散的,卻更增添”(箴11:24)。
【王上十七16】「壇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暫編註解〕不減少。神的府庫決不缺乏。耶和華是一切福惠的泉源。那些學會依靠他的人在今生也能得到喜樂和福惠的滿足,而藐視他恩典的人卻無所得(太6:25
33)。
【王上十七17】「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暫編註解〕“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即8至16節所講的撒勒法的寡婦。
“身無氣息”。他實在已經死了(18
20節)。
病了。那個寡婦有神同在與祝福的非常憑據,但很不幸,她的兒子還是病了。痛苦和死亡臨到惡人,也臨到義人。儘管一個人獻身服侍神殷勤努力,但失望和哀傷,痛苦和離別還是會有的。
●「主母」的婦人:「女主人」。
●「身無氣息」:表示「已經死亡」之意。
17:17-24 以利亞救活寡婦之子:寡婦見兒子病逝,以為是自己犯了罪過,一旦與聖潔的人接觸便帶來審判(18)。但以利亞求告神,孩子便活過來。
【王上十七18】「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裡來,使 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暫編註解〕“使神想念我的罪”亦可作“重翻我罪孽的舊案”。這婦人認為接待先知住在她家裡,使神記起她的罪孽而令她的兒子死亡。
母親以為兒子的死是由於她自己犯了罪。
「神人」:是先知的別號。
神人。這些話表明那位婦人相信神並相信以利亞是他的先知。一個腓尼基婦人能說出這樣的話表現了她極大的信心。即使在以利亞到來之前“她也是一個真心相信神的人,並且將照耀在她道路上的真光全部行了出來”。在這個以色列人轉離神而去拜巴力的時候,一個信奉巴力國家的婦人卻表現了她對以色列神的信心。在最無希望的土地上撒的種子也能結出恩典的果實來。
想念。這些話表現了一顆傷痛的心已經失去了理智。以利亞給這個家庭帶來的是歡樂和生命而不是痛苦和死亡。她在痛苦中就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和先知的到來聯繫起來,感到這刑罰是她自己生活中的罪造成的。先知的出現讓她對自己的罪深感自責並將她的不幸看作從神而來的刑罰。
●「想念」我的罪:「使憶起」、「使想起」。
◎對當時異教敬拜中的人來說,先知是神的代表,而跟神相近是一件危險的事情。所謂伴君如伴虎,神明雖然會給大量的福氣,也可能隨時降災。 17:18 中這個寡婦就是用這個角度來責備以利亞。
【王上十七18】「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裡來,使 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你和我有什麼仇?或作「你為何插手?」(參
NEB)譯自希伯來文「與你何干?」(參:約二4)。一如舊約人物的思想一樣,她相信死亡及疾病必定是某些隱藏的罪被「顯露出來」(NEB,詩十九13;約九1)而致遭罰。神人的意思不僅止於一個十分傑出的人物。──《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七18 兒子死亡和先知的關係】先知廣被視作危險人物,在他們周圍具有相當的冒險成分。神明可以是慷慨的賜與者,但也可以是嚴厲的督工,先知是其代表。再者,若是觸怒或因小事冒犯先知,他可能衝口說出咒詛,而這咒詛亦必然實現。婦人假定孩子死亡是因為她犯了某種(不知名的)罪行,而這罪行所以引起神明的注意,是因為先知與她同在之故。以利亞同住素來對她有益,但如今她卻覺得代價太高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19】「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暫編註解〕“樓”。可能是在房頂上的一個房間,從屋外的樓梯可以直達。
「樓」:大概是指屋頂上加建的房間,通常用以招待客人(見王下4:10)。
●他所住的「樓」:「閣樓」、「蓋在屋頂上的房間」。
【王上十七20】「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暫編註解〕求告耶和華。這個例子告訴神的兒女面對死亡該如何向他呼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寄居」:「尋求款待」。
●「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直譯是「難道針對我所寄居在她那裡的這寡婦,你也要降禍」?
◎ 17:20 以利亞也忍不住埋怨神:「怎麼會降禍給接待他的好人呢?」,當然,這時以利亞不知道神是否會讓這小孩復活。
【王上十七20】「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我寄居在這(希伯來文為 mit[go^re{r),亦即受到接待。有些解經家將之解釋為「我使之招災」(罕見的希伯來文兩形體 ga{ra^,但這種解釋並無甚分別。──《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上十七21】「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 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暫編註解〕“靈魂”指生命。
「靈魂」:可譯作「生命」或「氣息」。
伏在孩子的身上。這不代表先知本人有什麼自然的手段使孩子復活。只有賜生命的神能使人復活。以利亞懇切地祈求神使這個孩子的生命重新回到他的體內。
靈魂。希伯來文nephesh。這個希伯來詞語在舊約中出現了七百多次,有各種不同的翻譯,“靈魂”(創2:7;12:5等等),“活物”(創1:21
24;2:19;利11:46;等等),“人口”(創14:21;書20:9;耶43:6;等等),“生命”(創9:4;出4:19;書2:14;等等),“死人”(利19:28;民9:6
7
10;等等),“自己”(利11:43;王上19:4;賽46:2;等等),還有很多其它的翻譯。所有的翻譯中最適合本節經文的應該是“生命。”翻譯成“靈魂”會產生誤導並傳遞出一種錯誤的觀念:有一種能脫離人的身體而永遠獨立存在的不朽的精神實體。nephesh中並沒有這種意思。它在經文中出現的七百多次也沒有一次是這種意思或是有一點點這方面的暗示。沒有一次nephesh被稱為不朽的或永存的。聖經的譯者在其它一百一十九處都將其翻譯為“生命,”在這裡同樣是合適的。一個顯著的例子是王上19:4節,以利亞呼喊說:“耶和華啊,求你取我的性命[希伯來文nephesh]。”這裡翻譯者正確地運用了“生命”這個詞語。進一步的探討請見創35:18節註釋。
【王上十七21 三次伏在孩子身上】有人認為這是口對口人工呼吸的例子,因為初民以斷氣為死亡。然而成人的重量壓在孩子身上只會產生相反的結果。描述得比較詳細的列王紀下四34∼35提供了另一個解釋。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咒語文學中,器官與器官的接觸是邪靈控制物件──附身──的方法。按照這種信念,生機或活力能夠借著不同器官的接觸從一個身體轉移到另一個身體。先知仿照據稱為邪靈所用的方法,就能靠著耶和華的力量(留意他的禱告)趕鬼,使孩子複生。不少學者認為這是聖經之中感應法術最明顯的例證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21-22】他伏在孩子的身上,此乃一個極為特別的希伯來字(measured
himself)。NEB 的「在……之上深呼吸」源自七十士譯本之語譯,受列王紀下四34之影響。此處的「靈魂」(AV、RSV;nep{es%,NIV
作「生命」)本身不能作為建立死後靈魂仍存教義的基礎。──《丁道爾聖經註釋》
●「伏」在孩子的身上:「伸展自己」。
●「靈魂」仍入他的身體:「靈魂」、「生命」。
【王上十七22】「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暫編註解〕這是聖經舊約上第一次有關死人復活的記載:一位從生活中學習信心功課的婦人,看見自己唯一的兒子怎樣脫離死亡的權勢,重獲生命。以利亞是大有信心的人,他三次伏在已死去的孩子身上求告神,懇求賜生命的主延長孩子的生命。以利亞的信心使他的禱告蒙垂聽;孩子活了,婦人也見證耶和華乃唯一真神(24節)。
他就活了。通過信心的禱告,“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來11:35)。這個神蹟是在以色列和全世界歷史的危急關頭施行的,當時人類對神的信心正在減退。人們將自然的力量看作生命和醫治的源頭。他們需要將自己的注意轉向神,學習是他賜人生命,惟有他的力量不僅能醫治病人還能使死人復活。這樣的神蹟是不可能保守秘密的。原來這裡還有巴力絕對做不到的事情。當人們得知神的權能使寡婦的兒子從死裡復活了,巴力的蠱惑就開始崩潰。
●「應允」:「聽了」、「同意」。
◎此處是聖經中最早的死人復活記載。我們無法確定以利亞在小孩身上動作的意義,有人認為是一種分享生命的法術,有人認為只是單純的向神禱告求恩。大概後者比較可能,聖經中沒有記載任何其他可以幫助展開神蹟的法術。
【王上十七22 複生與巴力】豐饒神祇的特點之一,是他們與草木和季節對應的死而復生迴圈。神祇會在冬季的幾個月「死亡」,並且下到冥界,然後在春天複生,出離冥界,把豐饒帶回大地。他的豐饒能力不但能夠影響五穀和牲口,連人類也包括在內。由於他們定期死而復生,所以豐饒神祇被視為不時有使死人複生的能力。因此耶和華使這孩童複生,也是再次在被視為巴力的核心領域之內顯示能力(見:王下四16∼3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上十七23】「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暫編註解〕你的兒子活了。多少位母親刺痛的心靈渴望聽到這樣的話啊!這位母親現在聽到的令她喜樂的話語,許多母親憑著信心在不久的將來都會聽到。這位撒勒法的寡婦,由於她的信心和好客,有多麼意想不到的福氣和恩惠臨到她身上啊!她把自己和兒子最後一點食物給了先知並在自己簡陋的家中為先知騰出一方棲身之地,作為回報,她的兒子死而復生了。“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太10:41;另見賽58:10
11)。
【王上十七24】「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暫編註解〕我知道。這位寡婦對於耶和華的話有了一次特殊的堅定。神必照他對寡婦的應許給她實現。神的應許總是確實的。神的兒女都應該緊握他的應許毫不動搖,“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來10:23)。即使神不為我們行這樣的神蹟,他的兒女也有千種萬種辦法知道他的話是信實的。就像古時他為撒勒法的寡婦所行的,如今神依然是良善的,有能力的,並樂意供給我們一切的需要(見太6:25-34)。
●「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原文是「你口中的雅威的話是真的」。
◎我們不容易了解神為何讓這件事情發生,但是整個事件的結果,是讓這個婦人更加相信以利亞的話是神的話。因此可能是本來這個婦人對以利亞的預言還不是很確信,或者這個婦人還沒打算信神,但是經過這次的神蹟,婦人完全相信先知口中神的話。
【思想問題(第十七章)】
1 是誰有能力使以色列乾旱三年而不下雨呢?參1; 雅5:17。這和上章末亞哈敬拜巴力的舉動有什麽關係呢?參18:18。神有否透過逆境指出你的錯誤呢?
2 耶和華用了那些方法訓諫以利亞的信心呢?這些訓練是重複的,循序漸進的,抑或兩者兼有的呢?參5
15
21節。由此看來,學習信心功課有何途徑?
3 以利亞和婦人兩者中誰對神的信心較強?你從何得知?參18-19節。真信心是否有感染力呢?參12
15節。你面對信心軟弱的肢體會怎樣施以援手?
4 世人稱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但從未有人這樣稱呼以利亞,你以為原因何在?參3
8; 18:1; 創12:1-2。亞伯拉罕尚未知道神要他往那裡去之前,已憑信心踏上,他的信心是否比以利亞的還大?
5 試從本章中綜合神的屬性。有那些方面你常忽略?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