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十二章拾穗
【王下十二1】「耶户第七年,约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
〔暂编注解〕耶户第七年。关于约阿施(Jehoash)(或Joash;这两种形式出现时是可以互换的[第1
2
4节,等等;参看第19
20节;13:1
10节])作王的叙述在这里又以固定的模式开始了。
●「约阿施」:字义是「神的赏赐」。
●「西比亚」:字义是「瞪羚」。
●「别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经在此筑坛 创 26:23
25 ,字义是「七倍盟誓之井」。
◎作王四十年,到底是否包含亚她利雅的统治时间,学者间有不同的看法。
12:1-3 约阿施作犹大王:约阿施因为从小由敬畏神的姑丈耶何大教养,所以没有受父母的坏影响。
【王下十二1】「耶户第七年,约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
NIV 拼约阿施为 Joash,是要与完整的拚法
"Jehoash" 分别出来,因后者为以色列同名君王(十三10-25)之拚法。身为一个七岁的君王,约阿施显然需要教师,可能便是建议他和亚他利雅争权者。此处四十年的统治(主前835-796年)并非只是一般性的讲法(如:士五31,八26),而是真实的年数(见:王上十一42)。他父亲娶西比亚(「羚羊」)很可能是为了要取得南地以东边界的部族之支持343。──《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2】「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暂编注解〕约阿施作王时才七岁,收藏他又膏他为王的耶何耶大作了他的顾问。约阿施在位初期积极向善的许多施政,耶何耶大功不可没。他担任大祭司期间,约阿施忠心侍奉神,“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约阿施开始听信亲巴力的顾问的话,让百姓又去侍奉偶像(代下二十四17∼18)。
在“耶何耶大”指引他的日子,“约阿施”一直都事奉耶和华(代下二四2)。
教训他。见代下24:2节。
◎ 12:2 暗示耶何耶大去世后,约阿施就行恶了。相关的发展,历代志下有更详细的纪录。
【王下十二2】「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这些年间」,NIV;或「只要」,NEB;代下二十四2),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见:导论Ⅵ A 「前言公式」第7a. 点,原书53-54页)。──《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3】「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
〔暂编注解〕「邱坛」:见王上3:2注。
没有废去。这种情况在亚撒(王上15:14)和约沙法(王上22:43)统治期间一直在继续,毫无疑问,在他们后面的约兰,亚哈谢以及亚她利雅统治期间也是这样。同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亚玛谢(王下14:4),亚撒利雅(王下15:4),约坦(王下15:35),和亚哈斯(王下16:4)作王的时候。直到希西家的时候才最终将邱坛废去(王下18:4)。但在他死后玛拿西又将其恢复(王下21:3)。因此,尽管犹大有许多不错的君主,但邱坛上的崇拜在南国的历史中好像几乎一直在持续。这些邱坛并不一定就是崇拜偶像的地方。所罗门建造圣殿之前人们一直都在这样的邱坛上献祭(王上3:2)。当约西亚拆毁邱坛时,原先在那服侍的祭司不允许上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坛,只在他们弟兄中间吃无酵饼”(王下23:9)。玛拿西的时候,“百姓却仍在邱坛上献祭,只献给耶和华──他们的神”(代下33:17)。尽管如此,很多这样的邱坛却必定仍是腐败堕落和偶像崇拜的中心(见利26:30;民22:41;33:52;王上13:33;王下17:29;代下14:3;34:3
4)。
●「邱坛」:原文是「高处」、「高地」、「山脊」。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后,仿效当地的习惯,在山冈的高处建立祭坛敬拜神。
●「献祭烧香」:原文是「屠宰祭物,焚烧祭物」。
◎一般认为此时这些邱坛还是用来敬拜神,不过到了后来有些邱坛就变质为敬拜巴力等其他神的地方。
【王下十二4】「约阿施对众祭司说:“凡奉到耶和华殿分别为圣之物所值通用的银子,或各人当纳的身价,或乐意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
〔暂编注解〕为了修筑圣殿(代下二四7),约阿施决定动用三方面的金钱:(1)年满二十岁之男丁必须交纳的半个舍客勒(参看出三○11∼16的脚注);(2)用来还愿的钱(参看利二七2的脚注);(3)从甘心祭而来的钱(利二三18∼23)。但数目并不足够,所以约阿施定下另一个计划,让百姓可以不经由祭司而直接献出用来修建圣殿的钱(7∼12节)。
「各人当纳的身价」:指统计人口(见出30:12-16)或还愿时(见利27:1-8)所付的赎价。
约阿施说。恢复圣殿的工作好像不是大祭司耶何耶大而是王约阿施开始的。耶何耶大此时年纪老迈(见王下11:4节的注释)。很明显他已不再有精力振作起来去处理那么多重要的事情了,因此,恢复圣殿的工作只能交由年轻的王去负责了。
凡……的银子。这里提到了三种不同的奉献:(1)“奉到耶和华殿分别为圣之物。”那些向耶和华许愿或将特定的牲畜或东西奉献给他之人所出的金钱(见利27:2-28)。(2)“各人当纳的身价。”这是每个人被数点时奉献给圣殿的金钱,无论贫富,都是半舍客勒(出30:13-15)。(3)“乐意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这些是乐意的捐献。
●「各人当纳的身价」:指 出 30:12-16 摩西数点以色列人时,超过20岁的每个人要纳半舍克勒(约六公克)银子。
●「分别为圣之物所值通用的银子」:指 利 27:1-25 各类许愿的价银。
●「乐意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指的应该是甘心祭 利 22:18-23
申 16:10 。
12:4-16
修理圣殿:自从亚她利雅把北国的巴力敬拜带入犹大朝廷之后,圣殿便遭受破坏(见代下24:7)。约阿施现收集百姓所奉献的银子,用来修理圣殿。
【王下十二5】「你们当从所认识的人收了来,修理殿的一切破坏之处。”」
〔暂编注解〕圣殿在亚他利雅统治期间受到严重破坏(代下二十四7),何况建成已一百二十余年,受风雨侵蚀,又乏维修,毁损的地方甚多。
「所认识的人」:大概是指负责对祭物作出估价的圣殿职员(即太21:12之「兑换银钱的人」)。他们将所收集的银子交给祭司进行修殿的工作。但这次工程一直被搁置下来,于是约阿施吩咐把银子直接收下来交给管工,然后再转交工人(6-12)。
从所认识的人。即,他们自己。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祭司都要从他们所熟识的人那里将银钱收上来。很明显,这件事不仅要在耶路撒冷做,还要在全国开展。
修理。祭司们要监督管理这修缮的工作。
●「所认识的人」:旧约圣经中仅此处出现,学者们多认为这是「管理圣殿财务的人」或「从犹大各城征收金钱者」(税吏)。
●「收了来」:「取」、「拿」。 代下 24:5 说明这是用「征税」的方式取得资金。
◎此时圣殿建成已经有124年,且经过亚她利雅的破坏 代下 24:7 。
【王下十二6】「无奈到了约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暂编注解〕圣经没有说明在第二十三年之前,收集建殿款项的计划已实行多久。
仍未修理。人们在约阿施二十三年之前很可能也做过一些修理上的努力,但工作进行的三心二意,收效甚微。
【王下十二7】「所以约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众祭司来,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不修理殿的破坏之处呢?从今以后,你们不要从所认识的人再收银子,要将所收的交出来,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暂编注解〕约阿施已满三十岁,大祭司耶何耶大年事已高,无力官治祭司。祭司的纪律甚差,收了修殿的奉献,却无行动,他因此决定亲自主持修理圣殿的事,规定从百姓来的收入不再归祭司(9节),祭司从前收到的钱也不用拿出来供修殿用(8节)。这样,收取奉献和修殿的权从祭司手中取了过来。然后他向百姓保证,以后收到的捐献,一定用于修殿,并指派祭司看守奉献柜。百姓奉献十分踊跃。约阿施命令宫廷的书记管理圣殿的财务(10节),修殿的费用直接交给督工,完全不经祭司。所有收入全作修理用(13节)。等到圣殿修好后,还有余款,才用来置备殿里的圣器(代下二十四14)。
你们怎么不修理?。王的责备落在祭司们的头上,因为他们玩忽职守,不尽心尽力完成圣殿的修缮工作。
不要……再收银子。很明显,祭司们将钱收上来,却用在了自己身上。王现在命令他们停止这种行为,将所收的银钱交出来,用于修理圣殿。
◎到底 12:7-8 显现出什么情况?有学者认为这是祭司们不同意用征税的方式来修理圣殿,改用自由奉献的方式就可以配合。不过大部分学者还是认为此处显出祭司的腐败, 12:7-8 祭司对百姓收取税金,但是不修理圣殿。约阿施王停止祭司收税工作的指派,祭司也不修理圣殿,后来 12:11-16 可以看出祭司很可能是被排除在维修圣殿的工作之外的,因此这大概是祭司腐败、不听王令的征兆。
7∼15 “所认识的人”。估定供献之价值的人。由于工程已经延误了,所以王从祭司手上撤回,命人把钱投放在“柜子”(9节),并且直接交付修建圣殿的人(11节)。
【王下十二8】「众祭司答应不再收百姓的银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暂编注解〕众祭司答应。这件事完全不再由不忠的祭司负责。他们同意不再继续为这件事聚敛钱财而让其他的人负责修理圣殿的工程。
【王下十二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个柜子,在柜盖上钻了一个窟窿,放于坛旁在进耶和华殿的右边。守门的祭司将奉到耶和华殿的一切银子投在柜里。」
〔暂编注解〕「守门的祭司」:共有三个 (见王下25:18; 耶52:24),他们负责把守圣殿,严禁不洁的人士或对象进入圣殿。
取了一个柜子。这是在王的授意之下放置的(代下24:8)。
坛旁。这指的是圣殿院中的燔祭坛。但根据代下24:8节,它被“放在耶和华殿的门外。”这两个不同的描述其实是指一个地方,或者这个箱子在人们捐献的过程中不断变换着位置。
●「守门的祭司」:依据 王下 25:18 的记载,总共有三个守门的祭司。这些人负责把守圣殿,禁止不洁净的人或物品进入圣殿中。
◎ 12:9-10 显示约阿施改用「自由奉献」的方式来收取资金,照代下 24:9-10 的记载,百姓是乐意奉献的,甚至是欢欢喜喜的捐入大量的资金。 12:10 显示政府的书记介入金钱的计算与监督,恐怕也显示出百姓并不是非常信任祭司?或者这样做更可以保证百姓的奉献不至于被挪用。
【王下十二9】收银的柜子(MT「箱子」或「大木箱」;希伯来文 ~@ro^n,10节;「木柜」,AV)置于何处,曾引起诸多讨论。似乎被置于主要的祭坛由进口角度看来的右边。然而第9节(及代下二十四8)暗示它被置于圣殿门口的外边。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此祭坛乃是一种门口祭坛344。另外有解经家(JB 及 LXX 亚历山太抄本)则将之读成「放于柱旁」,亦即放于进入圣殿主要入口的约雅斤柱旁。另外还有其他的解经家则想要修改经文。──《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10】「他们见柜里的银子多了,便叫王的书记和大祭司上来,将耶和华殿里的银子数算包起来。」
〔暂编注解〕“银子”。贵重的金属,因为造币的技术还没有发明。
王的书记。书记在朝廷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官员,他不仅负责王的信件,而且很有可能还掌管着皇家的钱库。亚述的雕刻记载,那些在对外战争中所获得的战利品都是由书记登记在册的。既然书记是直接对王负责的,约阿施就可以确信那些为修理圣殿所捐献的款项是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大祭司。自出埃及和征服迦南以来,这个称号是第一次使用(利21:10;民35:25;书20:6)。大祭司和王的书记通力合作进行监督,为防止这些款项被滥用提供了双重的保障。
数算(直译为:告诉)。希伯来文manah,字面上是,“数,”“计算,”或“分配。”
【王下十二10】「他们见柜里的银子多了,便叫王的书记和大祭司上来,将耶和华殿里的银子数算包起来。」
【王下十二10-12】三位祭司或三组守门人(王下二十二4、8;参二十五18)负责监管把所有的供物都纳入柜中。对供物的监管及数点是圣殿及国家共同进行的工作。有解经家曾主张大祭司的任命始于第二个圣殿,但是更早期已有祭司的存在,例如此处便是一例,在其他的文化中亦有印证(如:拉斯珊拉 rb khnm,参:王下二十五18)。
王的书记并非财务大臣,他的出现显示王宫对圣殿的财务与神职人员一样地有直接干预的权利。因为货币直到主前第五世纪以后才开始通行,因此此时的金钱乃银子或是碎银(RSV、NIV,希伯来文「银子」)──《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11】「把所平的银子交给督工的,就是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把银子转交修理耶和华殿的木匠和工人,」
〔暂编注解〕「办事的人」:指负责监管工人的官员。
所平的。希伯来文takan,“估计,”“测量,”在这里它的意思很可能是“秤重。”在那个时候铸币还没有出现,而贵重金属在流通中都是测量重量的。
●「把所平的银子交给督工的,就是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直译是「把所秤的银子交在监督耶和华殿的做工的人手里」,「监督耶和华殿的做工的人」是指一个职位,职务就是监督圣殿工程。这个职务是否由利未人或祭司担任,由此处经文中无法看出,但代下 24:12 的纪录显示这应该是圣殿中常设的职位,所以可能是利未人。
【王下十二12】「并瓦匠、石匠,又买木料和凿成的石头,修理耶和华殿的破坏之处,以及修理殿的各样使用。」
〔暂编注解〕●「瓦匠」:原文是「围起来」,指的应该是「砌墙工」。圣殿建筑中没有用到「瓦片」。
●「石匠」:原文是「挖掘」、「凿」,指的应该是「切割石头的工人」。
【王下十二13】「但那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没有用以作耶和华殿里的银杯、蜡剪、碗、号和别样的金银器皿,」
〔暂编注解〕圣殿修建完成后,余下来的钱便用在这些摆设之上(代下二四14)。
百姓奉到殿里的银子,通常是用来制造各种金银器皿,但在修理圣殿的期间全部用作支付修殿的费用(见代下24:14)。
别样的……器皿。修理圣殿的银钱是专款,不允许被挪作他用,即使是更换圣殿侍奉中的器皿也不可以。但在工程结束后,余剩的银子被送到王和大祭司那里,他们就指示将其用于耶和华殿中的器皿上(代下24:14)。之所以要更换新的器皿是因为亚她利雅曾将神殿中的圣物拿去供奉巴力(代下24:7)。
● 12:13 的意思是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修理圣殿,不用以制造其他的圣殿器具,直到圣殿修理好再制造圣殿器具 代下 24:14 。
◎ 12:13-16 显示大祭司、政府参与的官员以及实际执行工程的人,都谨慎小心的使用百姓的奉献。修理圣殿的费用不跟制作器具的费用混淆,实际执行开支的人忠诚可靠。属于祭司的经费也不被挪用来修理圣殿。这样难怪百姓会乐意持续奉献。
◎有时候读这类的记载会让人觉得痛心。其实整个国家是乐意事奉神的,但是神职人员却怠惰懒散,无法完成应该执行的任务。直到有体制外的力量(君王与君王的书记)进来,才能让整个事工顺利运作起来。目前在体制内的,应该检讨自己是否是神事工的阻碍,在体制外的,也不必因为自己没有职务而束手旁观,太多事工都是仰赖体制外的力量介入才成功的。
◎不知道这里祭司跋扈的态度是不是导致耶何耶大死后,约阿施离开神的原因之一,不过可以想象约阿施在此处是多方忍耐迂回才完成圣殿的重修工作。
【王下十二13-15】这里禁止使用珍贵金属(而非禁止使用布料)来制作装饰及仪式用物品,可能意味着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滥用。在基本维修工作完毕后,有多余的银子,便用来从事这些装饰用途(代下二十四14)。因为工人诚实(希伯来文「信实可靠」),因此可以把大笔银子交托他们使用。我们如何用钱,往往是我们是否信实可靠的最好指标。──《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14】「乃将那银子交给督工的人,修理耶和华的殿。」
〔暂编注解〕●「乃将那银子交给督工的人」:原文是「他们把它交给督工的人」,「他们」指的应该是「大祭司和书记」等人。
【王下十二15】「且将银子交给办事的人转交作工的人,不与他们算账,因为他们办事诚实。」
〔暂编注解〕“不与他们算账”。即不要求清账,因为他们的诚实是无可置疑的。
办事诚实。这句话很好地证明了那些被拣选担此重任之人的品格。同样的评价也给了那些在约西亚的时候进行类似修复工作的人(王下22:7)。这对那些祭司来说是一个可悲的评价,正是由于他们的不忠,才增加了这些本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见王下12:4-8)。
●「给办事的人转交做工的人」:原文就是指那些「督工的人」,而非实际工作的木匠、石匠们。
●「诚实」:原文是「坚固」、「忠诚」、「坚定不移」。
【王下十二16】「惟有赎愆祭、赎罪祭的银子没有,奉到耶和华的殿,都归祭司。」
〔暂编注解〕祭司的生活所需,依律法自百姓献祭所奉的银子中取用(看利五14∼16;六1∼5;民五5∼10)。
“赎愆祭……的银子”。参看利未记五章15、16节的脚注。
赎罪祭的银子。见利5:15-18;民5:6-8。根据摩西律法这些银钱是属于祭司的并要归给他们。为了圣殿的修理而有特别的进项时祭司也不应被剥夺他们正常的收入。但如果祭司将为了其它事项而募集来的资金占为己有而耽误了很重要的工程就是违反律法了。那项事业的兴盛能够维护最大程度上的完全,使得人们的信心与慷慨成为可能。这样一个过程可以为完成必要的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
● 12:16 中「赎愆祭、赎罪祭的银子归祭司」,可参考利 5:14-16
6:1-5 民 5:5-10 的记载。
【王下十二16】「惟有赎愆祭、赎罪祭的银子没有,奉到耶和华的殿,都归祭司。」
赎愆祭(~a{s%a{m,希伯来文17节)乃是为了补偿或赎回得罪他人之罪(利五6),赎罪祭则是为了赎回得罪神之罪,这些收入乃归祭司(利五16,六5;民五7-10)。在被掳以前便已经有这种献祭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王下十二17】「那时,亚兰王哈薛上来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来攻打耶路撒冷。」
〔暂编注解〕迦特本为非利士人居地,罗波安把它建为设防城,归由犹大国管治(代下十一8)。亚兰王哈薛的军队人数不多,却在犹大全境肆虐,包括迦特,杀了不少人,又在耶路撒冷抢掠(代下二十四23)。
「迦特」:大概是非利士的城邑,正确位置不详。有学者认为它是撒下4:3所提到之「基他音」, 位于耶路撒冷西北约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
那时,……哈薛。这里提到的事情发生在修理圣殿之后不久,真正修理圣殿开始于约阿施即位后的第23年(第6节),同年,约哈斯登基作以色列的王(王下13:1)。耶何耶大死后,约阿施陷入罪中,遭到了哈薛的攻击(代下24:15-25)。
迦特。哈薛很可能是经伯珊、耶斯列谷和沿海平原最终来到这座非利士的城邑的;因此他必须首先征服北方的以色列国(见王下13:3)。迦特与亚兰国之间万水千山路途遥远,它一定很快又回到了非利士人的控制之下。后来犹大王亚撒利雅拆毁了迦特的城墙(代下26:6)。这座城的位置不详。大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迦特就是`Araq el-Menshiyeh,在现在Beit Jibrin(新约时代的Eleutheropolis)以西10.4千米的Kiryat Gat。但也有人认为是Beit Jibrin和Tell es-Safī(通常被认为与立拿是一个地方)。很多以色列研究人员认为迦特是Kiryat Gat正北的Tell Sheikh
el-`Areini,它位于Beit Jibrin以西10.4千米,希伯仑西北偏西32千米。
攻打耶路撒冷。当哈薛攻取迦特之后,他所处的位置在耶路撒冷西南,他回大马士革正好路过耶路撒冷。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亚兰的军兵上到“犹大和耶路撒冷,杀了民中的众首领”(代下24:23)。耶何耶大死后,犹大王和他的众首领“离弃耶和华──他们列祖神的殿,去侍奉亚舍拉和偶像”(代下24:18)。当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起来指责这罪时,他们“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华殿的院内用石头打死他”(代下24:21)。哈薛上来攻打耶路撒冷时,他遇见了“大队的军兵,”但却只用“一小队”就获得了胜利,因为百姓“离弃耶和华”(代下24:24)。
●「迦特」:字义是「酒醡」,非利士的五大城之一,当时臣属于犹大。
12:17-18
约阿施向亚兰求和:作者并没有指出亚兰王哈薛入侵犹大的原因,这可能与他入侵以色列的原因相同(见王下10:32注)。历代志的作者则指出:亚兰军的胜利是对约阿施晚年离弃神的惩罚(见代下24:24)。
◎ 12:17-18 并无圣经以外的资料可供参考。
【王下十二18】「犹大王约阿施将他列祖犹大王约沙法、约兰、亚哈谢所分别为圣的物和自己所分别为圣的物,并耶和华殿与王宫府库里所有的金子,都送给亚兰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来了。」
〔暂编注解〕●依照 代下 24:20-25 的记载,约阿施不听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的劝戒,也不纪念耶何耶大的恩情,杀死撒迦利亚,导致亚兰入侵、臣仆背叛杀死约阿施。
◎ 12:18 与前一段约阿施重建圣殿有强烈的对比,这时约阿施甚至要剥削圣殿的宝物去贿赂敌国,才能保住自己的统治。
【王下十二19】「约阿施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
〔吕振中译〕「约阿施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不是都写在犹大诸王记上么?」
〔暂编注解〕12:19-21 约阿施被弑,他儿子亚玛谢继位:约阿施的臣仆背叛他,是因为他杀了耶何耶大的儿子(见代下24:25)。
【王下十二20】「约阿施的臣仆起来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罗宫那里将他杀了。」
〔暂编注解〕约阿施不念耶何耶大抚养、教育和辅佐之恩,晚年离弃神,受到祭司撒迦利亚(耶何耶大的儿子)的责备,居然用石头把他打死(代下二十四20∼22)。臣仆不满此举,起来背叛,把王杀了。
“悉拉的米罗宫”:很可能是建于旧大卫城朝欣嫩谷斜坡上的那个防御工事(看撒下五9),现在用作军营。约阿施被杀前住在这里。
约阿施的“臣仆”起来背叛他的详情记载在历代志下二十四章17至26节。“米罗宫”。耶路撒冷城墙上的堡垒。
「米罗宫」:可能是地名(参串15);亦可能是指驻防的建筑物。
将他杀了。当亚兰人离开的时候“他[约阿施]患重病”(代下24:25),很明显,他是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当约阿施卧病在床的时候,背叛的臣仆将他杀死。这起反叛明显与王的背道以及他无耻地杀害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有关。约阿施欠那忠心的大祭司一条命,他也是由于耶何耶大才得以登上王位。他竟杀害了自己恩人的儿子,这是多么卑鄙多么不光彩的一件事啊!人们对约阿施的意见很大,以至于他“不葬在列王的坟墓里”(代下24:25)。
米罗。它很可能是过去大卫攻取的古耶布斯城北部的一片驻防区。大卫曾经费了很大的力气来加强这里的防御(撒下5:9;代上11:8),最终其防御工程的主体由所罗门完成(王上11:27)。约阿施住在这里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悉拉。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还没有确定。
●「下」悉拉:「下去」、「往」。
●下「悉拉」:字义是「快速路」,但是地点不详。
●「米罗」:字义是「壁垒」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御工事之一,位于俄斐勒山东边的一个梯形斜坡。
【王下十二21】「杀他的那臣仆就是示米押的儿子约撒甲和朔默的儿子约萨拔。众人将他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亚玛谢接续他作王。」
〔暂编注解〕约撒甲。他是亚扪人撒拔(代下24:26)。约撒甲的意思是,“耶和华记得。”
约萨拔。他是“摩押妇人示米利的儿子”(代下24:26)。约萨拔的意思是,“耶和华给予。”这两个反叛者的名字与撒迦利亚生前最后一句话之间存在着一个巧合,撒迦利亚在被人奉王命用石头打死之前曾呼吁说,“愿耶和华鉴察伸冤”(代下24:22),它的意思就是,“让耶和华看见,并为他报仇。”王约阿施忘记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对他的恩德,但耶和华还记得,并给他报仇。
●「示米押」:字义是「报告」,是亚扪女性的名字。
●「约撒甲」:字义是「耶和华记得」,马索拉经文作「约撒拔」,字义是「耶和华已赐与」。
●「朔默」:字义是「持守者」。
●「约萨拔」:字义是「耶和华已赐与」。 代下 24:26 说他是摩押女子的儿子。
●「亚玛谢」:字义是「耶和华是强有力的」。
【思想问题(第十二章)】
1 亚她利雅篡位是恶事,但此举引出了什么好结果?参1-3注。这对神的主权有何启示?参诗29:10; 76:10。
2 从耶何耶大对约阿施的影响,你对基督教教育有什么新的体会?
3 虽然约阿施从小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但他也难免犯了一些错误,试从本章及注释,找出他所犯的错误和晚年偏离神的原因。你对自己的属灵生命有什么反省及盼望?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等《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