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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三章拾穗

 

【王下三1「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

   〔暫編註解〕“約蘭”雙重登基日期的出現(比較一17),證實猶大有約沙法的共同攝政。約蘭從主前852841年執政。

         十八年。見王下1:17節的註釋。既然亞哈謝是在約沙法十七年(王上22:51)接續他父親亞哈作王的,那麼亞哈的死一定是發生在約沙法第十七年。亞哈是在與亞蘭人的戰鬥中死去的(王上22:34-37),在這場戰鬥中約沙法的性命也受到了威脅(王上22:29-33)。

         「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與 1:17 「他兄弟約蘭接續他作王,正在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第二年」的記載似乎有衝突,不過很可能這是約沙法跟約蘭共同治理的結果。

         3:1-3  約蘭作以色列王:以色列王約蘭登基於主前八五二年。當時猶大王約沙法已作王十八年(1) ,  但根據王下1:17之記載,此時已是約沙法的兒子約蘭作猶大王之第二年。在列王紀的記載中,此類時間上的衝突有不少例子。原因是猶大王經常與繼位的兒子一同作王。主前八五三年猶大王約沙法還未去世,他兒子約蘭已登位,因此約沙法第十八年相等於約蘭第二年(參王下8:16)。

         3:1-27此處缺乏其他王朝的「...死了....接續他作王,其他事蹟....」這種結語,這算是列王記的少數例外。

 

【王下1 年代小注第一章17節已經提及過約蘭繼位。按照該節聖經,他是在約沙法之子約蘭第二年登基;本節則作約沙法十八年。因此蒂利相信約沙法和兒子有一段共同執政的時期,他認為該年是主前八五二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一17;三1亞哈的兄子約蘭於何時開始作王?】

     根據列王紀上一17的記載,亞哈的幼子約蘭開始作以色列王時,正值猶大王約蘭(約沙法之子)的第三年。(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與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有相同的名字,實在令人覺得很混淆。但明顯可見的,就是他們的聯盟條約和交情,竟然對他們給兒子起名時也有影響!)但根據列王紀下三1的記載,亞哈的兒子約蘭,是在「猶大王約沙法第十八年」時登基。兩段經文的記載似乎有矛盾。但不協調之所以會產生,是基於下列原因;約沙法與亞哈聯盟,上基列的拉末與亞蘭人戰爭,亞哈希望從亞蘭人手中奪回此城(我們知道這項行動結果失敗了)。在此之前,約沙法採取預防措施,為確保兒子約蘭可以安坐猶大王位,便命兒子與自己共同攝政。

在基列的拉末一役中,亞哈受了嚴重的箭傷(王上二十二34-35),後來死了。至於約沙法自己也差點喪命,因此,他預先使約蘭攝政,也是頗有理由的。猶大王約蘭於主前八五三年開始攝政,而他的父親約沙法存活至五年之後,即八四八年。因此,約蘭(猶大王約沙法之子)作王第二年即八五一至八五O年。其父親于八六九至八六八年正式作王(約沙法之父亞撒于這年逝世),於是,約沙法第十八年即是八五一至八五0年。因為以色列的約蘭(亞哈之子)於八五0年開始作王,所以,列王紀下一17及三1的記載均屬正確:約沙法王之子約蘭第二年,即約沙法王第十八年。

在此要指出,當父親尚未逝世,委任太子作攝政王,在猶大王朝中共有六次之多:(1)亞撒死於八六九年,但其子約沙法於八七二年已開始作攝政王(共同攝政期有三至四年);(2)約沙法於八四八年駕崩,其子於八五三年作攝政王;(3)亞瑪謝死於七六七年,其子烏西雅於七九0年作攝政王(可能是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將亞瑪謝擄往撒瑪利亞之時);(4)烏西雅死於七三九年,其子約坦於七五一年作攝政王(那時候,烏西雅患上大麻瘋);(5)約坦死於七三六或七三五年,其子亞哈斯於七四三年作攝政王;(6)亞哈斯死於七二五年,其子希西家於七二八年作攝政王。在嚴格的司法觀點看來,由五九七年開始,約雅斤才是真正的猶大王,而希西家只不過是攝政工罷了(以西結通常以約雅斤的年份來定他說預言的日期)。假如我們謹記這項原則,分裂王國裡某些似乎是有衝突的日子年期,都會完全清楚明白了。──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下三1-3若猶大的約蘭王與他的父親共同執政,則第十八年的年代與一章17節便沒有矛盾;他約由主前八五二至八四一年作王十二年。有關以色列王的記載公式通常會包括他的首都,因此這裡也記載了在撒瑪利亞,但七十士譯本卻省略未記,並將第1-3節置於列王紀下一18以後。約蘭的不像亞哈王(王上十六30-34)或是在他任內一直健在的(九30)王后耶洗別(王上十八4,十九1-2,二十一7-15)所行的。巴力的柱像(「神石」,NIV)乃是豎立的石碑(MT mas]s]e{b[a^,可能與在靠近夏瑣、ZenjirliPanammu)及敘利亞(Melqart 巴力的 Barhadad 石碑)之祭壇出土的巴力像碑文或浮雕相似305。這種石像仍留有一個在聖殿中(王下十26-27),可能是耶洗別這個幫不了忙的母親所立(王上十六32-33)。這些石像不一定與豐饒的象徵有關(見:王上十四2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像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暫編註解〕暗利王朝所作的惡事,包括繼續拜耶羅波安所立的金牛犢,把西頓國的巴力和亞斯他錄引進以色列。約蘭作王后雖然把巴力的柱像從撒瑪利亞除掉,並未禁絕敬拜巴力;要到耶戶推翻暗利王朝,才殺盡國中巴力的先知和祭司,滅了巴力的崇拜(十1928)。

         母親耶洗別在他整個任內都活(九30)。

         「父母」:即亞哈和耶洗別。後者在約蘭作王期間仍未去世。

         不至像他父。約蘭的父親亞哈是以色列國中最邪惡的君王之一。關於他所犯下的某些罪行見王上16:30-33節。約蘭的兄弟亞哈謝同樣犯有這些罪行,因為他敬拜巴力(王下1:16 17)耶和華就讓他死了。約蘭作王的時候,由於以利亞和以利沙的改革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因此,雖然對約蘭的評價遠遠沒有到公義施政的程度,但也沒有說他像他的父親。

         除掉。亞哈曾在撒瑪利亞城中修建崇拜巴力的廟宇,並在其中為巴力築壇(王上16:32)。他很可能還在其中為巴力設立木偶和柱像,現在被約蘭除掉。

         巴力的「柱像」:「柱子」,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這是用來代表神明的石柱。

 

【王下2 巴力的柱像神廟和廟宇經常將立石安置在擺設偶像的壁龕中。這些石塊上有時刻著神明的浮雕,但大部分都是空白一片。以色列很多地方的挖掘,如:但、基色、阿拉得,都找到了這種石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3「然而,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暫編註解〕“耶羅波安……的那罪”。參看列王紀上十二章2633節。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三4「摩押王米沙牧養許多羊,每年將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給以色列王進貢。」

   〔暫編註解〕牧養(直譯為:牧羊人)。摩押的位置正處於約旦河谷和死海的東邊。這片區域山川滋潤,水草豐美,土地肥沃,物品富饒,大體來說非常適於畜牧業的發展。甚至今天它還以其牛群羊群而聞名。在那古老的時代,摩押王和現在的阿拉伯酋長可有一比,他們的財富都是以其牛羊的數量被人估定的。

         給以色列王進貢。舊約記載摩押在其國王米沙的時代向以色列進貢之事和摩押石刻(石碑)(石頭)(Moabite Stone)所記載的相一致。那個記載講述了摩押被暗利和亞哈欺壓了很多年以及後來米沙成功反抗的故事。顯示在摩押石刻上的碑銘的翻譯見本章結束後的補充註釋。以貨物代替錢幣的進貢方式在當時的東方很普遍。亞述人納貢就經常接受家畜,馬匹,羊群以及其它貨物。約沙法也從阿拉伯人手中接受公綿羊七千七百隻,公山羊七千七百隻(代下17:11)。

         「摩押王米沙」:摩押曾被大衛打敗統治 撒下 8:2 1868年有人發現米沙石碑記載亞哈謝作王第二年,米沙起來背叛,以色列王派兵去平亂失敗,摩押就脫離以色列獨立。「米沙」字義是「解救釋放」,此段經文所記載事件,發生時間應該在米沙石碑之後。米沙石碑記載的,應該是米沙打敗亞哈謝的戰事。

         「牧養許多羊」:原文是「經營畜牧業的人」。此字只出現在此處和 1:1

         4~5 於1868年發現的摩押石銘刻描述米沙這次背叛,拒絕繼續進貢。

         3:4-27  摩押王背叛,三王聯軍進攻:摩押王臣服以色列(4),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功勞(參王上16:23注)。但亞哈死後摩押便停止進貢(5),於是約蘭聯同猶大及以東合攻摩押(6-8)。以色列與猶大的聯盟,始自暗利作王的時候。(參王上16:29-34注)

 

【王下4 摩押王米沙米沙以其碑文(摩押石碑)著名。碑文詳述摩押從前受以色列所控制,並且頌揚米沙解放他們的功績。這個四呎高的石碑一八六八年發現于亞嫩河北岸底本的遺址。碑文紀念神殿落成,指名述及暗利,又提到他的兒子(亞哈,也有可能是他孫兒約蘭),但未書其名。內容說到摩押國神基抹曾經藉以色列懲罰自己的地,但如今則帶來勝利。下一節聖經提到米沙成功地擺脫以色列的控制(亞哈謝年間?),故此摩押石碑的事件發生在本段記載的事件之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4-5原來臣服的米沙背叛了以色列王,米沙需要以色列「繁殖羊」(no{qe{dNEB)的技術,以致可以年年或「定期地」(NEB,此動詞為表示反覆的,而不一定是指一次進貢)供應無數的(十萬)羊羔及公綿羊。他在亞哈死後背叛(見一1),使得以色列及猶大聯手與他對抗。約蘭重新恢復與猶大訂立的平等條約,得到約沙法的首肯,意即他願意與他一同出征。──《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5「亞哈死後,摩押王背叛以色列王。」

   〔暫編註解〕看一1注。暗利要米沙每年進貢的牛羊等數額甚大。據米沙石碑所記,此時已拒不納貢。

         摩押王背叛。亞哈去世,亞哈謝處於病中,這對摩押來說是一個反抗的好機會。這次反抗有多麼成功可以從摩押石刻上得到判斷,摩押不但重新收回主權而且還攻取了以色列的城鎮並殺了很多以色列人。因此米沙說到他攻取以色列的尼波時將城攻佔並殺了其中所有的人,男人,男孩(?),女人,少女(?),並女僕一共七千人,我將他們都獻給亞什他基抹

 

【王下三6「那時約蘭王出撒瑪利亞,數點以色列眾人。」

   〔暫編註解〕那時。這裡指的很可能是他剛剛開始作王的時候,在摩押反叛之後不久。

         數點(直譯為:計算)。這裡翻譯為數點更好一些。約蘭定意要使摩押再次歸附。

 

【王下68 戰略米沙在亞嫩河北岸的米底巴平原設防,因此聯軍不容易從北面攻打摩押。結果他們南行經耶路撒冷、希伯侖、亞拉得,再繞過死海南端(穿越以東曠野),從意料不到的方向進攻摩押。從撒瑪利亞行軍到亞拉得約有八十五哩,從那裡採取較直接的路線,則再有五十哩才到達吉珥哈列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7「前行的時候,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說:“摩押王背叛我,你肯同我去攻打摩押嗎?”他說:“我肯上去,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

   〔暫編註解〕北國控管摩押地已有一段時期。出兵平其背叛而又不受北方亞蘭人的牽制,最好是繞過死海(9節),從南面攻其不備。這樣須經南國猶大地,約蘭王因此約猶大王約沙法一同出兵。約沙法見摩押人崛起,終必成猶大國大患,樂得聯手,忘了當年與亞哈王聯盟攻打亞蘭人曾受過先知的警告(代下十九13)。

         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兩國間的緊密聯盟依然存在。這時距約沙法陪同亞哈一起去攻擊基列拉末很可能僅僅過去一年。約蘭顯然很期待在與摩押人的戰鬥中獲得像他父親與亞蘭人征戰時同樣的幫助。

         我肯上去。當初約沙法同意和亞哈一起去攻打亞蘭人的時候他被先知耶戶譴責,因為他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代下19:2)。但是現在他又一次同意了類似的要求,和約蘭一起去攻打摩押人。約沙法願意和約蘭同去的原因並沒有給出,但也許是因為他被某些事情打動,比如說,約蘭不像他父親亞哈那樣行惡並且除掉巴力的柱像。這兩個國家很可能仍然保持著它們先前的盟約,因為即使在亞哈死後,約沙法和亞哈謝他們曾在以旬迦別建造船隻想共同從事國際貿易(代下20:35-37)。之後約沙法的孫子亞哈謝還幫助約蘭在另一場戰爭中攻擊亞蘭人(代下22:5)。

         3:7 顯示約蘭一面出兵,一面派人向猶大王請求派兵。可見整個戰事並非經過長期規劃的,也可能因此導致後來的缺水事件。

         3:7 中約沙法對約蘭請求的回答,跟 王上 22:4 中回答亞哈的一樣。

 

【王下三8「約蘭說:“我們從哪條路上去呢?”回答說:“從以東曠野的路上去。”」

   〔暫編註解〕「以東曠野的路」:位於猶大死海南部。以色列和猶大的聯軍當時繞道從摩押南部進攻。

         哪條路?。這個問題似乎是由約蘭提出的。有兩條路線可供他們選擇前去攻打摩押人。一條是渡過約旦河從北邊攻擊他們,這是比較直接的辦法。但摩押的北部邊界由於經常遭受外敵攻擊所以派有重兵防守。另外,如果聯軍從北邊發起攻擊,那麼他們的後翼將不可避免地暴露在亞蘭人的打擊範圍之內。第二條路線是從南邊繞過死海的南部尖角穿行以東地進軍。這是一條較長並且更加困難的路線,但卻可以在摩押防守薄弱的部位發起攻擊。還可以拉攏當時和猶大結盟(第9節)的以東,畢竟一個盟友總強過一個潛在的敵人。

         ……曠野。很顯然這是約沙法給約蘭的答案。他所建議的這條路線是從猶大下去直到死海的南端,在那裡他們可以穿過以東地乾旱的沙漠區域。

         「從以東曠野的路」:由撒瑪利亞行軍繞行以東需要走250公里才能到達吉珥哈列設。

 

【王下三8-9他們的計畫是避免經過亞捫人境界,亦即避過摩押新近重建的防禦工事,繞道從背後攻擊摩押。另有解經家認為他們是由東南方進攻摩押,這兩條路線均需要經過猶大及以東,當時以東王(melek「王」)乃約沙法的藩屬。他們為了要「上去」(攻打,NIV、現中,8節)摩押高原而選擇經以東沙漠,通過 Arad 及死海南端的沙漠,由瑣珥何羅念直抵首都吉珥哈列設(賽十五5;耶四十八5)。在主前八五三年後米沙似乎看準了以色列受到亞述箝制的時機而背叛。──《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9「於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並以東王,都一同去繞行七日的路程,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

   〔暫編註解〕「以東王」:大概是指以東人的領袖,因當時以東臣服猶大,並沒有獨立的君主(見王上22:47), 直至約沙法的兒子約蘭作猶大王後,以東才背叛猶大(見王下8:20)。

         並以東王。這事之前不久,那時以東沒有王(王上22:47),約沙法經過以東地到亞喀巴灣的以旬迦別(王上22:48),這在那時曾是他的出海港口,就像曾經屬於所羅門一樣(王上9:26)。因此現在的以東很可能是猶大的附屬國,它的王也是約沙法指定的。

         繞行。這是指他們採取了一種迂回進軍的方式。很明顯在這樣一個荒涼艱險的環境中他們不可能取直線到達他們的目的地,只好迂回前進,在曲折中尋找當時最適宜通行的道路。

         七日的路程。沒有信息指示說這七天的行程是從何地開始的。從耶路撒冷出發,向南到希伯侖,沿途選擇水源豐富的路線到達摩押的邊境至少要有161千米。但是行軍途中的困難也是很大的,天氣狀況對他們不利,前進的速度必定非常緩慢。在這種狀況下最好的計畫也會泡湯。因為地形的原因他們不得不曲折前行,人數也是個很大的負擔,龐大的軍隊更加重了他們的苦惱和艱難。

         沒有水。即使是處於最好的條件下水在這些南部沙漠區域中也是非常稀少的。毫無疑問他們選擇了一條最能保證水源供應的路線。但即便平時人們期待正常流淌的溪流在這乾旱的地區都有可能枯竭。

         牲畜。他們帶的牲畜一作食物二作馱獸(第17節)。一支軍隊刀鋒所向的地方如果有大量的牲畜,比如說摩押,自身就不會增加負擔攜帶很多牲畜當作食物。但作為馱載輜重還是必要的。

         ◎一般認為以色列王與猶大王想要避開摩押北面防守嚴密的堡壘,所以想要由南部進軍。而此時以東受猶大控制,因此就變成三王一同進軍摩押。不過有學者認為此時以東並沒有獨立的君王統治,「以東王」應該是指「以東人的領袖」。

         「以色列王」: 3:9-8:6 都以「以色列王」稱呼約蘭王,因為此時代的猶大王也叫「約蘭」(約西亞之後的猶大王),未免錯亂,故作者用「以色列王」稱呼之。

         9-20聯軍所行的路程艱苦,缺乏水源,他們求問以利沙,以利沙教他們挖溝貯水,並預言神會賜水及使他們得勝。

 

【王下三10「以色列王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

   〔暫編註解〕不敬神的約蘭因其困境而埋怨神。

         耶和華招聚。現在三王的軍隊發現他們處於危險之中了,約蘭想要將責任推在耶和華身上。這件事是他自己的主意,和神毫無相關。但既已開始又發現自己處於很大的險境之中約蘭竟要神為他和盟友的錯誤負責。

         交在摩押人的手裡。軍隊在幹熱的曠野中經歷了長時間的行軍疲憊不堪,他們到達了一處安營的地點期待能找到飲用的水,但他們發現水源的供應斷絕了。長途跋涉已經使他們筋疲力盡了,這一群人現在既灰心孤獨又感到絕望。在他們前面就是摩押的軍隊,這時可能已經得到警報,正以逸待勞準備給他們迎頭一擊。對於約蘭,情形顯得非常絕望,他正準備對耶和華大發牢騷,埋怨神將他們三國的軍隊招聚到一起是要將其交在摩押人的手中。真正相信神的人決不會給懷疑和絕望留有餘地,但是約蘭還沒有學會這一課,他並不知道信心的含義是什麼,他還不認識神。不信在這困難的時刻絲毫沒有作用,不能給痛苦帶來安慰,也不能給灰心的加強力量。

         3:10 似乎是約蘭王轉述某位先知的預言,因為原文是「哀哉!雅威招聚這三個王,是要把他們交在摩押的手裡」。

 

【王下三10-12約蘭可能曾經求問過他自己的先知。但是在面對壓力的情況下,他們性格的相異之處盡顯無遺。約蘭喪膽,約沙法卻仰望神,他憶起在基列的拉末的經歷(王上二十二7-20),要從神那裡求確據。古代戰爭時有藉神諭在不同階段求問(「諮詢」)神旨的慣例(11節)。有些解經家認為以利沙仍代表以利亞行事,因以利亞曾經寫信給約沙法之子約蘭(代下二十一12-15)。當然在此以利沙被描述為年老先知以利亞的僕人。為主人倒水以供應沐浴淨身所需,此為僕人的工作。這次二王到先知那裡去見他,而非召他晉見他們(參:王上二十二9)。約沙法支持以利沙,視他為真的先知,亦即大而無畏地傳講神話語的人(12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11「約沙法說:“這裡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托他求問耶和華。”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這裡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就是從前服侍以利亞的(原文作“倒水在以利亞手上的”)。” 」

   〔暫編註解〕猶大、以東和以色列三王在沙漠中繞行,到了無水的絕望境地。以色列王等死(10 13節);猶大王想到求問神,並且是親自去見以利沙,相信先知那裡必有神的啟示(12節);多少可以看出兩國領袖在信仰上的不同處。

         「服事」:原作「倒水在手上」,代表僕人對主人的服事。

         約沙法說。約蘭的眼睛往下看,而約沙法卻向上定睛仰望。以色列王只看到自己和自己的軟弱,而猶大王卻指望耶和華和他的力量,他知道他的神有力量。約蘭從神身上找錯,因為自己想像中的絕望和災難而埋怨神。約沙法卻能在目前的困難之外看到希望並能在神那裡得到安慰。

         先知。約沙法認識到此時此地他們遭遇的情況就人來說已經無能為力了。在這極端危險的時候非常需要一位元先知的聲音。只有一位神聖的使者才可以提供好的建議,指點他們走出死亡的幽谷。

         我們可以……求問。每個人都有禱告和針對個人之事求問耶和華的權利,但神會選擇將答案曉諭給人們的方式。神以他的智慧和權能選擇通過先知向他的百姓說話,給他們帶去希望的亮光和生命的信息。對於聽從這些信息的人就有一條光明和喜樂的路為他們而敞開;而對於拒絕的人,只有黑暗,失敗和絕望。

         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這位大臣的職位高低我們無從知曉。但我們確實知道正是他在這危急的時刻講明瞭到哪裡可以找到最需要的人。地位如何在這樣的時候就顯得微不足道了。現在需要一位元先知,而這個臣子知道在哪裡能找到他。在耶和華的工作中經常會有卑微的個人作出一些建議最終帶來了偉大的勝利。不論人屬世的地位多麼卑微,只要他肯將自己順服於神聖的命令之下,神就會通過他作工。

         這裡有……以利沙。此處似乎是說以利沙就在附近。很明顯約蘭並不知道先知在哪裡。但他的僕人知道。對於耶和華來說沒有什麼難事,也不存在所謂的危機。神早已預料到這種情況,他的僕人就在附近可以在這關鍵時刻為那些急需幫助的人提供必要的亮光。

         服侍(直譯為:倒水)。這個有趣的細節描寫揭示了以利沙過去服侍老先知時他的本分之一。以利沙做好了交托給他的卑微工作,現在耶和華就將更重要的責任交付與他。

         倒水在某人的手上這個習俗作為服侍的一種象徵在如今的近東地區依然存在。《聖經》裡記載的大部分地區都是非常缺水的,不可以浪費。在遊牧民族的帳篷裡或沒有自來水的鄉村,餐前,僕人都要在主人和賓客面前放置一個盆。他們拿著一塊肥皂,舉手在盆的上方,這時一道涓細的水流從他們手中一個帶嘴的罐或一個類似茶壺的金屬容器中流出。他們吃飯時不用勺或叉,就是以這種方式洗手的。做這種倒水工作的人通常都是僕人,而地位高貴之人是不會做的。

         ◎照說以利沙應該是住在北國,此時軍隊在南方,可以想像以利沙應該是很關心這次的出兵,主動跟隨軍隊的行動,才可能說找就找得到以利沙。有些學者認為找先知的事情是發生在撒馬利亞,不過很難想像帶兵的國王會由以東山地跑回撒馬利亞。因此比較能接受的是以利沙跟著軍隊到了以東。

         「倒水在以利亞手上」:這應該已經是當時的成語,表示「師事以利亞」、「把以利亞當老師事奉」。

 

【王下三12「約沙法說:“他必有耶和華的話。”於是,以色列王和約沙法,並以東王,都下去見他。」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話。以利沙先知的工作和北方以色列國的聯繫好像要比和猶大的多,但是猶大國王知道以利沙是神的先知並且知道他是奉耶和華的名說話的。國家或民族的界限在神的工作中是微不足道的。耶和華的話和以利沙同在,對於以色列,猶大,以東以及一切願意聽從的人都是有益的。

         下去見他。三王親自去見以利沙而沒有命先知來見他們。在這種情況下先知比三王要遠為重要。他們前去求問他因為他們知道只有一位真先知才能給出有幫助的建議。

         ◎「下去見他」:相較於亞哈謝派兵把以利亞帶來 1:9-15 ,這三王態度謙虛很多。

 

【王下三13「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我與你何干?去問你父親的先知和你母親的先知吧!”以色列王對他說:“不要這樣說,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

   〔暫編註解〕以利沙完全看不起巴力的先知。這句語帶諷刺的話,是說亞哈和耶洗別所畜養的假先知只知媚世,不敢說真話。

         這裡所提到的先知是敬奉巴力和亞舍拉的假先知。(見王上18:19

         以利沙……說。約蘭外表的謙卑並沒有給他免去必要的譴責。王的確在國中實施了一些改革的舉措,但仍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第2節)。剛才他還表現出對耶和華不滿的評價,要神為那因人的決策失誤而造成的危險局面承擔責任(見第10節)。

         去問你……的先知吧。這是指巴力和亞舍拉的先知。在以利亞的時代曾有四百五十個巴力的先知和四百個亞舍拉的先知,後面這一夥人從王后耶洗別那裡得到支持和幫助(王上18:19)。當亞哈為收復基列拉末和亞蘭開戰前他曾諮詢自己那四百個御用的先知,這一群人也奉主(耶和華)名說話(王上22:6 11),但他們卻與猶大王所認可之耶和華的真先知(王上22:7 8)相去甚遠。儘管約蘭也曾致力於宗教方面的改革,比如除掉他父親所造巴力的柱像(王下3:2),但他與完全接受崇拜耶和華以及瞭解神的真正性質和旨意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以利沙公開地責備他對真神神缺乏信心並以一種低下的動機指責抱怨耶和華(第10節)。

         「我與你何干」:跟 2:4 耶穌對其母親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一樣,是一個慣用語,確實的意義要看上下文而定。意思大約是「我跟你有何瓜葛?」或者是「讓我自己作決定」。

         ◎「你父親的先知和你母親的先知」:指亞哈和耶洗別的先知(可能包含假耶和華先知與巴力先知)。

         「不要這樣說」:跟我們說「不要這樣說嘛!」是一樣的意義,有點「再幫我一次吧!」的意思。

 

【王下13 父親、母親的先知約蘭的父母亞哈和耶洗別,是事奉巴力和亞舍拉先知的支持者。可圈可點的是約蘭沒有否認這些先知和他們事奉的神明,只是回答說這是耶和華發動的戰事,要祂來處理。這可能表示這位北國的君王可能曾經求問耶和華,並且得到有利於軍事行動的答覆。但也有可能這聯盟得以實現,是因為約沙法曾為自己的參與求問耶和華之故(見:代下十八47)。無論神的指示如何臨到,約蘭如今的詮釋卻是耶和華蓄意導致他們滅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14「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侍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不顧你。」

   〔暫編註解〕萬軍耶和華。這是一個從撒母耳時代開始用於耶和華的術語(撒上1:3 114:415:2;等等)。以利沙和以利亞所做的(王上)一樣,稱自己為耶和華的僕人或使者,站在他的面前,奉他的名說話。

         約沙法的情面。猶大王是神的一位僕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22:43)。因為約沙法忠心服侍耶和華現在主也眷顧他,並且他的情面為作先知的以利沙所公開承認。

         必不理你。這是一個尖銳但卻適時而且必要的譴責。這與神的榮譽密切相關。以色列的一個惡王竟敢將因為自己愚蠢所帶來的災難歸責於耶和華身上。如果約沙法和亞哈家同流合污那麼以利沙將斷然拒絕幫助以色列王。惡人因為在他們其中之耶和華忠心僕人的情面享受了很多福氣,但這一事實卻極少得到他們的承認。

         「理」你:「承擔」、「忍受」、「擔當」。

         「顧」你:「看」。

 

【王下三14「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侍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不顧你。」

以利沙的話與以利亞的話十分相似(王上十七1)。「看……的情面」(RSVREB;或作「尊敬」)乃譯自一句成語「偏愛」(直譯為「抬頭」)。──《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15「現在你們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彈琴的時候,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就降在以利沙身上。」

   〔暫編註解〕先知很重視音樂(撒上十5;代上二十五13),弦琴奏起,可以驅除塵囂和雜念,集中精神聽神說話。

         “彈琴的”。彈奏弦樂的人,被召來平靜以利沙煩亂的心緒(13 14節),好使他能聽見神向他說話。

         「彈琴」:古時先知若要被神的靈感動,可借助於音樂。(參串15

         一個彈琴的。歷代以來在世界各地音樂都以其安撫精神和提高思想的功效而受到人們的重視。再沒有比適宜的音樂更為有效的手段能將人的思想(靈魂)從屬世的事情裡提拔到天上的氛圍之中。它能給思想賦予活力,掃除憂鬱,還能激發勇氣,制伏(服)焦躁的情緒,能給人帶來一種平安,喜樂和充滿希望的氛圍。

         降在以利沙身上。神的百姓並不瞭解音樂真正的價值。它能幫助他們除去疲勞,趕走惡天使的攪擾,將他們的思想從憂慮、憤怒、苦毒和恐懼之中提拔出來。在家庭、學校和工作場所中多唱聖詩歌可以使神的兒女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和神之間的關係更加親近。

         然而,切不可認為先知通常都會將音樂作為他們開始預言工作的序曲。在掃羅的時候,那一班先知隨身帶著各種樂器(撒上10:5),這一事實只不過說明音樂在先知時期很受重視,就像神其它時代的兒女一樣,這些先知經常使用音樂來將思想提拔到更高尚的題旨上。耶穌也認可詩歌的價值。

         「彈琴的」:「彈奏絃樂器的人」。

         ◎我們不知道以利沙為何要找彈琴的人來,因為在其他的狀況下以利沙並不需要依靠琴師說預言、行神蹟。有人認為這可能是為了舒緩約蘭等三王的情緒,而非為了以利沙的預言,這樣的推測也不無可能。

         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引申為「力量」、「權勢」。

 

【王下三15以利亞要求一位彈琴的(希伯來文「彈絲弦樂器者」),亦即彈奏小型七弦琴的樂師(撒上十六15),這並非表示以利沙是比以利亞差勁的、精神恍惚的僧侶。耶和華的手(希伯來文「手、能力」)藉著音樂降在人身上,進行安慰或控制的工作(如撒上十六1623的掃羅)。──《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15 彈琴的這字譯作「樂師」更佳,因為經文沒有說明樂器。它最可能是大衛為掃羅彈奏的手豎琴。特別是在這個較早的年代,先知通常使用各樣的辦法,預備領受預言性的默示。馬里文獻記載神殿中有一批人專門起乩,領受預言信息。在驅使人進入昏睡(超脫)狀態方面,音樂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他們相信這種狀態能使人易於領受神明的信息。手豎琴的結構通常是共鳴箱頂設有兩支豎臂,弦線在樂器上部以橫杆相連。迦南人的米吉多城發現了好幾個這種豎琴的樣本。──《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16「他便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在這谷中滿處挖溝。’」

   〔暫編註解〕“這谷”指死海以南的亞拉巴,東邊是摩押地的高原,西邊是猶大地的丘陵。

         在這谷中滿處挖溝。神經常選擇通過人作為媒介來進行工作,讓他們為自己做一定的事情。挖溝的命令是信心的試驗,如果聽從這命令就表示他們願意順服神聖的旨意。

         神的能力可以使泉水從沙漠中流出並讓曠野開花像一朵玫瑰。類似的,當神的靈被允許進入人的心中之時,曾經荒蕪的生命就會因愛的努力而結實累累了。然而,人有自己的義務為接受神的聖靈進入預備道路。

         「這谷中」:顯出以利沙出現在三王軍隊駐紮的山谷中。

         挖「溝」:「坑洞」、「水道」。

         「在這谷中滿處挖溝」:原文是「使這個谷溝渠溝渠」,用連續兩個「溝渠」加強語氣,表示「挖滿水道」的意思。

 

【王下三17「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雖不見風,不見雨,這谷必滿了水,使你們和牲畜有水喝。’」

   〔暫編註解〕「風」:來自西面地中海,吹入內陸時會帶來雨水。但三王聯軍當時駐營於山地的東面斜坡,那地通常不會有雨水。

         你們雖不見風。神為什麼以如此不同尋常的方法行事其原因也許永遠也不得明瞭。神可以很容易地帶來一場暴風雨降下所需要的水。但是他沒有選擇那種方法。如果神那樣做也許摩押人就會知道那邊充滿的是雨水而不會認為是人的血,如此一來,就沒有辦法用這種方法戰勝他們了。

 

【王下17 水的供應】軍隊可能是在撒烈幹河河谷一帶。撒烈和其他幹河一樣,都是按季節排下高地的溢流。故此在低地無雨之時,幹河也會突然滿水。幹河一湧而來的河水轉瞬流盡,挖溝是蓄留河水的辦法。知道高地下雨,大水將臨的人,還有底波拉(見:士四141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17-19這裡的預言必須聽者辛苦工作才能生效,也必須有不可見的能力才能有神蹟式的供應,他們應在乾涸的河床(可能是 Hesa 小河;Zered 河)上挖掘許多壕溝(希伯來文「壕溝、壕溝」)以保存決瀉的洪水(阿拉伯文為sayl),此洪水乃來自遠不可見的摩押山區之降雨。這種灌溉方法在阿拉伯中部及南部至今仍然通用。──《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18「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

   〔暫編註解〕小事。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事於神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有水供應在以色列人看來已是一件很大的神蹟,但神所行的更遠,他使水的供應有雙重的目的,不但要拯救他們的性命還要借此打敗他們的敵人。

         你們手中。在約蘭看來神好像要將以色列交在摩押人的手中了,因此他膽大妄為地表達了這種思想(見第10節)。但現在看來事實恰恰相反,神要將摩押人交在他們手中。

         ◎神出手幫助三王軍隊的背後理由,除了因為約沙法王之外,很可能也是因為約蘭王的先知說三王要被摩押人打敗,因此神要使三王大勝,讓以色列王更是知道他的先知不是真先知。因此整個預言的高潮是 3:18-19 ,三王聯軍不會交在摩押人手中,反倒要打破摩押的各樣堅固城邑。

 

【王下三19「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糟踏一切美田。”」

   〔暫編註解〕「美邑」:原指最佳或最主要的城邑。

         一切堅城。摩押堅固的城池不能抵擋以色列的軍隊倒要在他們面前傾覆。

         砍伐。以色列人在這件事情進程中所做的有時被認為與申20:19 20節的命令相違背。但是摩西征服迦南攻城時所發不許砍伐樹木的原因可能是以色列人要吃其上的果子。食物短缺是主要原因,而非出於憐憫,以色列人要佔領那地,如果他們把所有的果樹都砍倒了,那麼他們傷害的只有自己。

         塞住一切水泉。填埋水井在古代東方的戰爭中是一件很普遍的做法。以撒的時候非利士人就將亞伯拉罕所挖的水井用土塞住(創26:15-18)。

         用石頭。這是指他們將很多石頭扔在田地裡使其不再適合耕種。

         「堅城美邑」:「要塞城市與美好的城市」。

         ◎一般認為 3:19 的政策,是因為以色列聯軍深入敵境,為了怕摩押人由後面截斷聯軍的後路,因此用這種堅壁清野的方式,讓摩押人即使要由後面追擊聯軍,也無法獲得足夠的給養,以致3:25 中記載,由摩押首都首都往外看就只看到一片石頭。

 

【王下三20「次日早晨,約在獻祭的時候,有水從以東而來,遍地就滿了水。」

   〔暫編註解〕從以東群山流下來的雨水流進以色列人所挖的溝,為士兵供應食水,同時使摩押人以為以色列人已經互相擊殺(23節)。

         在獻祭的時候。這裡只提到了一天當中的時間,就是每天獻燔祭的時候。見王上18:29 36,那裡的時刻也是由所引用的聖殿服侍的時間標誌的。早祭可能是在一天的黎明就是日出時獻上(見利16:4節的註釋)

         從以東。經上沒有記載水是如何從以東地流過來的,但它卻說明瞭水決不是從地下湧出來的。

         「約在獻祭的時候」:大約早上九點。

         ◎「有水從以東而來」:一般認為這是發生在撒烈溪谷,這地區常常有類似山洪暴發的狀況,西面的山區下雨,雨水向東流向溪谷。

 

【王下三21「摩押眾人聽見這三王上來要與他們爭戰,凡能頂盔貫甲的,無論老少,盡都聚集站在邊界上。」

   〔暫編註解〕摩押眾人聽見。這裡作者又回到了戰場上的敘述,解釋了摩押人在一聽到三王大軍壓境後是如何聚集備戰的。

         凡能……,盡都。這是指從老到少所有能參加戰鬥的男性人口。一般來說,凡是能拿刀的都被徵召來了。

         3:21 顯示摩押人集結完成正好晚了一天,以色列聯軍已經獲得飲水補給。

         21-27  摩押人大敗:日出時積在壕溝中的水在日光的反映下呈現一片紅色,摩押人以為敵軍自相殘殺,於是乘勢進攻,在沒有防備之下結果大敗。

 

【王下三22「次日早晨,日光照在水上。摩押人起來,看見對面水紅如血,就說:」

   〔暫編註解〕“水紅如血”。由於泥土的顏色,或由於清晨的陽光,又或者兩個都是使水變紅的原因。

         3:23-24 顯示摩押人以為以色列聯軍內鬨,因此一心只想搶先進入軍營搶掠財物,於是亂了陣型。而此時維持良好戰鬥陣型的以色列聯軍攻出,當然就順利打敗摩押人全軍。

 

【王下三22「次日早晨,日光照在水上。摩押人起來,看見對面水紅如血,就說:」

紅如血(希伯來文 ~@dummi^m)並非只是以東一字的雙關語,因為 Hesa 小河中的紅石反映在水中可能被敵軍視為是一種流血的凶兆,因此誤導了摩押人。希伯來人聯軍殲滅全軍(25節;參19節),直殺到摩押南面的首都吉珥哈列設或摩押的基珥(賽十五1),亦即現代跨越王道的 Kerak,位於死海東面十七公里,亞嫩河南面二十公里處(參:耶四十八3136)。──《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2 水紅如血在炎熱空蒙的旭日底下,沙岩水道中的水被誤認為血,是不難想像的事──尤其是摩押人沒理由相信河床上到處都是裝滿了水的坑。但他們如果真的以為眼前所見的是血,屍體又在哪裡呢?摩押人若是存著劫掠的心衝鋒出來的話,所見的比較有可能是看來空置的陣營。因此他們是將水的出現視作兆頭,以為敵軍內哄,互相擊殺,逃兵流散。實際上,美索不達米亞一個觀兆系列文獻指出河水如果帶血,內部不和會導致軍隊自我為敵,兄弟鬩牆。亞述對戰爭的描繪又包括血流成河的場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23「“這是血啊!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摩押人哪,我們現在去搶奪財物吧!”」

   〔暫編註解〕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巴勒斯坦各個民族之間的友誼並非總是牢不可破,他們的聯盟也不會持續太久。各族之間的聯盟經常破裂轉而互相攻打。考慮到猶大、以色列和以東之間互相嫉妒的關係,對於摩押來說,這前來犯境的三王很有可能掉轉矛頭互相攻打。

         摩押人啊,我們現在去搶奪財物吧。摩押人相信他們的敵人已經互相攻擊盡數毀滅了,因此他們一頭沖出來急切地想搶劫財物。他們不再是訓練有素的軍隊,而成為一群瘋狂混亂的匪徒,頭腦中只有一個意念,就是把死人身上的衣服和財物剝光搶光。

 

【王下三24「摩押人到了以色列營,以色列人就起來攻打他們,以致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以色列人往前追殺摩押人,直殺入摩押的境內,」

   〔暫編註解〕追殺摩押人。由於沒有戰鬥準備摩押人很容易地成為了他們敵人的擄物。三王聯軍沒有遇到或只遇到一點點抵抗就向前大舉推進了,整個摩押地敞開在他們面前。

 

【王下三25「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

   〔暫編註解〕吉珥哈列設是摩押人的首邑(賽十六7 11;耶四十八31),義為“堅固城”,位於自北往南去紅海大路上。三王徹底摧毀所經各地,只剩下首邑,攻下是旦夕間事。

         “砍伐各種佳樹”。名副其實的焦土戰術,通常是不允許的(申二○19)。“吉珥哈列設”。摩押南部的主要城市。

         「吉珥哈列設」:是摩押的京城。

         「只剩下 ...... 石牆」:意即只有京城沒有被攻陷,那裡的石頭依然原封不動。

         拆毀摩押的城邑。這裡的記載描述了摩押人徹底而羞恥的失敗。甚至連防禦堅固的城邑在勝利的入侵者面前都不能保全。

         各人拋石。在預備土地進行耕種之前必須首先將其中的石頭清除乾淨。現在這些石頭又被侵略者重新扔回了田裡,這使得那些單個的土地所有者要費很大的力氣才能把地清理乾淨。

         吉珥-哈列設。這個地方據信就是賽16:11節記載的吉珥-哈列設(Kir-haresh)和耶48:31 36節中的吉珥-哈列設(Kir-heres),可能也是摩押的亞珥(賽15:1)。它現在的名字叫el-Kerak。這座城是摩押著名的要塞,坐落在死海南部正東邊的一處戰略高地上,扼守著前往紅海的貿易通道。它建在一個陡峭的山崖頂部,四壁都是狹長的深谷,周圍完全被聳立的高山環抱。事實上這處要塞被認為是不可能攻破的。十字軍東征時這也是個很重要的地方,十字軍成員曾費很大的力氣將其攻下(十字軍戰士曾英勇地將其攻取)。這座要塞是古代同一種類中現存最大的一個,至今仍在發揮作用。

         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很明顯聯軍的甩石兵們在城四圍的山坡上找到了合適的位置可以發起進攻,向城內拋擲石頭。

         「吉珥•哈列設」:字義是「陶器碎片的牆」,是摩押的首都。

         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原文是「石頭」。

         「甩石的兵」:原文是「操縱甩石機的人」,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

         「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可能可以譯為「只剩下石頭,吉珥•哈列設......」。意思是首都吉珥•哈列設之外只剩下一堆石頭,而首都還被甩石的兵圍攻。

 

【王下25 摩押的待遇破壞生態環境的目的,是要在經濟上造成長期的破壞。水泉和農田的石頭終有一日能夠清除,但要重建有生產能力的農業經濟卻是漫長而艱巨的過程。水泉有時會改道到另一個較不合用的出口,田地所受的損壞可能嚴重到生產力大為降低的地步。砍伐樹木對於生態平衡更有嚴重的影響。除了樹蔭和木材的損失以外,表土侵蝕更能擴大林木喪失對環境構成的不良影響,加速田地荒廢的問題。有些果樹(如:棗椰樹)需二十年的培植才開始多產。摧毀農業基礎是侵略軍採取的典型戰術,目的是折磨被征服者,以及促使他們迅速投降。亞述的記錄和浮雕對於所採取的懲戒性手段記載得尤其詳盡。這些手段包括了砍伐樹木、破壞牧原,和毀壞供灌溉用的水道系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25 吉珥哈列設這是摩押南區首都的名字,又稱吉珥摩押(和合本:「摩押的基珥」;賽十五1)。學者考證為現代的凱拉克,位於亞嫩河以南十七哩,王道之上。考古學家未有在當地進行挖掘,但表層勘測顯示有少許鐵器時代遺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26「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

   〔暫編註解〕以東王的軍隊可能是三王中比較弱的一環,摩押王打算將之擊潰,沖出一條逃生之路。

         摩押王帶兵直往以東王那裡,可能是企圖從這個較弱的陣地沖出重圍,也可能是因摩押與以東之間一向怨仇很深(參摩2:1)。有學者認為這裡的「以東」應作「亞蘭」(此二字於原文非常相似),當時摩押王正欲逃往亞蘭王那裡去求救。

         甚大。即便是在這樣一個堅固的堡壘中米沙發現自己的周圍還是戰鬥不斷。

         要衝過陣。米沙想借一支突擊隊在以東王駐守的陣地上打開一個缺口突圍,但沒有成功。

         「衝過陣」:「突圍」、「劈開」的意思。

         「以東王」:原文是「以東王」,重要的譯本也都是「以東王」,少數古譯本翻譯成「亞蘭王」。

         26~27 摩押王希望扭轉厄運,便向摩押人的神基抹獻上至大的祭——他的兒子(申一二31)。以色列人恐怕士氣激昂的摩押軍隊起來反攻,於是便撤退了。

 

【王下三26「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

此處的希伯來文甚是艱深難明。摩押王企圖殺出重圍,要衝過陣去到RSV 作「對立的」)以東王那裡去,可能是想要揀選敵軍中最弱的一環。有些解經家將此處的以東~dm)讀成亞蘭(~rm),但並無經文證據可以支援(除了 Old Latin),因為這裡並未涉及那個遙處北方的國家。──《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三27「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暫編註解〕摩押王相信遭三王攻擊是基抹發怒所致,獻長子為祭,以取悅其神(參十六3)。

         “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原文無“耶和華的”字樣。“大怒”有“噁心”、“驚愕”之意,可以解作以色列人見此情景,既驚愕又噁心;目的雖未全達,仍決定班師回國。

         摩押王按當時敬拜的習俗(參申12:31),把長子獻給他們的神基抹(見王上11:7)為祭。

         摩押王以為是次失敗是基抹的忿怒所致,所以要討好他,希望藉此使基抹的怒氣轉移到敵人身上。

         「以色列人 ...... 大怒」:原文並無「耶和華的」。意思大概是:此事激發起摩押人的公憤,三王怕他們士氣高昂,來勢兇猛,所以決定退兵。

         獻為燔祭。這個嗣子明顯是當作祭物獻給異教的神明了,米沙無疑是想借此來取悅自己本國的神基抹(見第5節的註釋)。通過這樣的獻祭米沙希望能得到基抹的眷顧援助他反擊敵人。拿活人獻祭是巴勒斯坦眾多宗教中可憎之事其中的一種。

         在城上。摩押王看到漫山遍野的敵人希望借此來使他們感到害怕。很明顯,摩押人希望通過這一他們認為哪怕基抹都無法推辭的獻祭來使他們迷信的敵人戰兢恐懼。

         大怒。希伯來文qeseph。儘管不是全部,但一般來說經常用於描述神的作為(民1:5318:5;書9:2022:20;代上27:24;代下19:1024:18;等等),但是這裡卻不能如此理解,因為在以色列這方面並未發現什麼特別的罪惡。同時,qeseph以及和它相關的動詞qasaph也被用來表示人的憤怒(創40:2;出16:20;撒上29:4;王下 5:11;斯1:12 18)。這裡也沒有說出以色列遭反對之事實的真相,至於他們是以何種方式遭到的反對也沒有給出任何細節。最終的解圍,到底是因為抵抗者這邊力量的增加,還是以色列人被那極端的獻祭所震撼,抑或是他們感到了其它什麼方面的憤怒,這一切我們都得不到肯定的答案了。metamelos在英文LXX版中作,悔恨。

         三王離開。圍困者放棄了將城攻取的努力,把它留給了摩押王和他的人民,同時他們返回了自己的國家,沒有完全實現他們的作戰目標,但還是得到了一場可觀的勝利。

         ◎三王合攻之下以東王的軍力比較薄弱,所以摩押王想要由以東方向突圍,不過還是不成功。後來只有用摩押的基抹信仰中的儀式,把太子獻為人祭。

         「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這個原文是「成為、怨恨、大的、在....之上、以色列」,而「成為、怨恨、大的」都是陽性單數,動詞「成為」還是第三人稱陽性單數。因此就不知道到底誰怨恨以色列了。那個「怨恨」沒有「恐懼」的意思,只有「暴怒」、「憤怒」的意思。

         ◎由於列王紀記載太精簡,我們沒有辦法明確的知道誰氣誰,只知道三王就退兵了。有幾個可能的解釋: A.摩押人氣以色列人:即使摩押王不殺長子,他們本來就氣。因此不可能導致退兵。B.神氣以色列人:本來只是要「鎮壓」摩押,現在弄得要殲滅摩押全國。可以想像摩押王可能已經求和,以色列人還不肯,所以摩押王不殺長子也沒辦法了(反正要死,不如當祭物死,可能還有一點機會)。於是神就對他們的趕盡殺絕憤怒。C.以東王氣以色列人:摩押王可能在面對以東的城牆上獻人祭,以東王可能覺得自己被咒詛,很不高興,因此氣以色列人。不過以東王是猶大附庸,生氣就能退兵嗎? D.以色列人氣以色列人:如果「氣」不是「恐懼」,自己為什麼會氣自己呢?猶大王氣以色列人?也不大可能,主要是想不到什麼理由猶大王會為這種事情憤怒,搞不好還覺得有這種惡風俗的國家應該將之滅盡。因此比較可能是「神氣以色列人」。

         ◎摩押到底有沒有再次臣服於以色列? 13:20 記載有摩押人成群侵犯以色列,因此可能摩押雖然元氣大傷,但是從此就脫離以色列控制。

 

【王下三27公開地在首都的城牆上將王子獻作燔祭乃極為罕見之舉(士十一3139),目的是要平息國神基抹之怒,因為基抹「對他的地土發怒」(摩押碑文5),藉著使他們一敗塗地來發洩他的不悅。後來以色列人遭遇大怒可能是指摩押人憤怒的反應,導致以色列人撤軍返回(此為約瑟夫之解釋,《猶太古史》ix.3.2);也可能是指神因聯軍促使這惡行發生而向聯軍發怒(如和合所譯);更有可能的是以色列人感到厭惡及恐怖而撤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7 以孩童為祭北非洲(迦太基)和薩丁尼亞的腓尼基遺址,都挖掘到以孩童為祭的考古證據。亞述時代(主前八至七世紀)的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也都奉行這個習俗。幾處經文都記載了把孩童以犧牲的形式奉獻給神明的作法,其目的有時是豐饒(彌六67),有時是作戰勝利(士十一3040),如本節。然而聖經的律法卻是從不容許以此作為祭物,獻給耶和華的(申十八10)。某個主前八世紀的腓尼基碑文,記述基利家人與敵軍交鋒之前,向摩洛獻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三27摩押王何以獻長子為燔祭?

答:當摩押人Moab(意父親的後裔)與以色列人爭戰敗退逃跑,被追殺入境的時候,摩押王米沙Mesha(意拯救),見陣勢甚大,難以敵對,就要率領刀兵衛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王下三2426)。「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小字或作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王下三27)。這種以人獻作燔祭,極為野蠻殘忍,屬於外邦人的風俗,(王下十六3),乃是獻給摩押人的偶像基抹。(參一〇二題)。其目的是在求得基抹得拯救,表示王自己的決心,而仇恨拜神者。據猶太人解經家言,以此被獻為燔祭的人,乃是戰爭時敵方軍力最弱被擄之以東王的兒子。其時以色列人半屬異教徒,視以人為祭乃屬常事,所以遭遇神的大怒,也是招人痛恨。因為軍心不一,三王(以色列、猶大、以東王)只得各歸本國去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思想問題(第三章)】

 1 試比較約沙法和亞哈謝(參1)對耶和華和先知的態度。試將你對神的態度和這兩位君王作一比較。

 2 耶和華施行神跡,供應水源給以色列人時,為什麽他們仍「不見風、不見雨」(見17)?這現象對神的應許和工作有何提示?

 3 以色列王認為摩押難以制服,故邀猶大王與以東王同往參戰,結果神以自然現象使摩押人輕敵、大敗。在你以往日子中,有否經歷神出乎意料的幫助,使你的難題迎刃而解?你有否為此謝恩?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