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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四章拾穗

 

【王下四1「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暫編註解〕“先知門徒”:看二3注。過集體生活的先知門徒可以娶妻。門徒的遺孀負債難償,依摩西律法可以賣身為奴(賣妻賣子都可以),清償債項(出二十一7;利二十五3941;申十五111)。不過,希伯來人不可以同胞為奴(利二十五39),而且到了“禧年”或服侍滿了六年,必須給予自由(利二十五4041;申十五1214)。

         “先知門徒”。顯然不是獨身的修士。參看第二章3節的腳註。兒子必須替父親還債(利二五39及其後經文)。

         以利沙的一個門徒死了,留下妻兒靠借貸度日。按照當時的規例,沒有錢還債,便得將兒子賣作奴僕。(參串2

         妻(直譯為:妻子們的)。這是一個涉及到先知的兒子其性質的很重要的啟示。他們不是沒有家室的年輕人,離群索居,斷絕人間一切煙火;他們是和普通百姓一樣的人。他們就是普通百姓,和其他人住在一起,為人們辛苦勞力工作。他們沒有只顧自己的利益,志同道合過著群體隱居的生活以求達到聖潔,他們活著是為了國家的益處,追求的不是自己的物質利益而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好處。

         敬畏耶和華。這是一名忠心敬畏侍奉耶和華的人。以利亞和以利沙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的影響已經大大提高了以色列全國對真神神崇拜的氣氛。

         債主來。摩西的律法認可以勞役還債,但不是作為奴僕而是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並要求被賣的人服侍只可到禧年就可恢復自由(利25:39-42)。目前這起案件中債主好像沒有在借債人生前在他的兒子身上要求這項權利,而是在他死後要他的兒子們服侍他,正所謂父債子還。

         猶太傳統認為這個先知門徒就是 王上 18:3 「俄巴底」。猶太古史記載此人舉債餵養年輕的先知。

         ◎當時代的人經常將無力還債者及其家人當作奴僕使喚(參考王上 2:39-40  25:39  50:1  5:5 。)一般認為摩西律法就是為了避免債主濫用這種權利而設立時間限制 21:2-3 7

         ◎由此可見先知門徒不是單身的,也要養家。

         ◎「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表示這寡婦欠了一大筆錢,所以需要兩個兒子做奴僕抵債。

         4:1-44  本章描寫以利沙在以色列所行的五個神跡。

         本章至六7記先知以利沙所行的一連串神蹟,讓我們看見神怎樣看顧敬畏祂的人。人因不信陷在罪惡中,遭受疾病、痛苦和死亡。神願意人人健康、幸福,甚至予死了的人生命;災禍乃人自己招來。人若肯悔罪,回轉仰望神,不問是以色列人或非以色列人,都可脫禍得福。施行拯救、醫好疾病的不是以利沙,也不是他的杖,而是神自己。

         這三章一共講了六個神蹟:1,供應油給先知門徒遺下的寡婦(四17);2,書念婦人晚年所得兒子死而復蘇(四837);3,消除湯中致死的毒,先知門徒得以療饑(四3841);4,二十個餅吃飽一百個人還有剩餘(四4244);5,醫好亞蘭王的元帥乃縵的大痳瘋(五127);6;沉斧浮出水面(六17)。

 

【王下1 債奴由於古代近東自然環境缺乏穩定性,農民和小地主往往需要欠債。旱災和隨之而來的失收若果持續超過一年,問題只會更加嚴重。他們可能被逼得出售土地財產,甚至家人和自身。以色列法律顧及這種情況,一方面為債主提供合理的勞工期,另一方面亦為債奴規定時限。為奴不得超過六年,重獲自由後債務亦同時取消。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個適當的解決方法。但如果無地可回,很多人或會選擇繼續服侍債主,到城市謀生,或者參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2「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作什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什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什麼。”」

   〔暫編註解〕「瓶」:並非指裝食油之罐,乃指盛香膏的小瓶,容量極小。神就是藉著婦人所僅有的,豐足地供給她的需要。

         我可以作什麼呢?。這個問題顯示出先知仁慈的精神。以利沙是一個關心他人利益的人,向來同情,友善,並隨時準備幫助別人。王求他時他就準備供應全軍的需要,一個窮寡婦求他時他也沒有打發她空手回去。

         ……有什麼?。神使用我們擁有的東西。他的能力和資源是無限量的,他可以不用女人那瓶油而輕鬆地供給她的需要。但神使用她擁有的東西並將他的賜福放在其中。這對於今天神的僕人也是一樣的。或許他們沒有很多的天賦和物質資源,但如果他們將其所有的奉獻給神和他的事工,祈求他的賜福,那麼他們所有的那一點點就會成倍地增加了。當一個人努力幫助窮人時應該仔細思考怎樣幫助他們去幫助自己,正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窮人應該被教導如何利用自己擁有的資源。若非如此,慈善賑濟將會使他們越來越貧窮,沒有幫助反倒是有害的了。

         除了一瓶油之外。這瓶油並不多,但在神的手中有他的賜福就足以供應她的需要了。我們的天賦或許不高,我們屬世的財富可能很少,但神最能善加利用一切我們奉獻給他的東西並使其增多。那瓶油象徵著寡婦最大的財富,但它被耶和華用來當作供應她一切需要的手段。

         一「瓶」油:小的「長頸瓶」。

         「油」:指的應該是「橄欖油」。

         27神顧惜敬畏祂的人(“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供應裝不完的油來幫助寡婦還債,剩下的還足供一家生活(7節)。這婦人所以能得到神豐富的恩典是她順服且有信心(5節;林後十二9)。

 

【王下四2-3「一瓶(~a{su^k)油」(AVNIV 一點油)乃是一個極為特別的字,可能是指小型膏抹用油瓶。神的解救往往始於我們手頭上所僅餘的少數。以利沙用問題、鼓勵(「不要少借」)及話語來引發寡婦的信心及行動。油量惟一受到的限制便是婦人因小信而沒有借來更多的空瓶AV,和合作「器皿」,ke{li^m),此字乃指任何形式或大小的器皿。──《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

   〔暫編註解〕不要少借。這個寡婦的反應標誌著她信心的大小,也決定著她從耶和華那裡所能得到的。信心小得到的就少,信心大得到的就多。

         「借」空器皿:原文是「問」、「要求」、「借用」的意思。

 

【王下四4「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暫編註解〕「關上門」:參本章33注。

 

【王下四4「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此處特別強調暗自進行,以彰顯神藉著祂的僕人可以遙距成事,並強調神親自的作為及祂的大能。這並非普通民俗故事中的聚寶盆(此乃 Gray 之立場),可能是特別為了要彰顯與以利亞為撒勒法寡婦所成就之事(王上十七8-14)的相似之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5「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暫編註解〕婦人雖然失掉了一切,卻沒有失去對耶和華的信心,真的照著以利沙的話去做。

         她就倒油。這個寡婦沒有猶豫。得到先知的指示她立刻行動,並且她的兒子們和她一同工作。如果她的兒子們免于僕役的生活他們將來也要為自己的生活勞力。她的信心和順從在她兒子們的心中產生了同樣的效果。信心產生信心,一個人的順從也可鼓勵其他人的順從。

 

【王下四5「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她就繼續地倒油NIV);「倒」是一個 piel 分詞,強調繼續不斷憑信心而行(參:約二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6「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

   〔暫編註解〕神的供應就如婦人的信心和順服那樣豐富而充滿。

         油就止住了。當人不能再接受時神也就不能再給了。直到最後一個器皿滿了,供油的神蹟就停止了。

 

【王下四7「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暫編註解〕「神人」:即以利沙(見王上13:1注)。

         你去……還債。寡婦從主那裡得到的比她要求的還多。她曾經的要求只是讓她的兒子免于僕役的生活。但她處於貧困中仍有很多需要。神將這些需要也給她滿足了。神賜給人的福氣遠比人自己要求的大得多。

         ◎婦人的所得受她的信心的限制,她借了多少器皿,神就給她多少油。而這婦人也的確是敬畏神,取得了那麼多的油,她還是先去回報以利沙才處理油,並非第一時間就把油賣掉。

 

【王下四7「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還債(複數,NIVGNBNEB 邊註),參:「贖回你的抵押」(JB),NEB 語譯為「贖回你被抵押為質的兒子們」。神的供應一向是豐富的(可六43;弗三30)。作者在此暗示的一個功課是世上的統治者可能會使寡婦孤兒失望,但是神卻不會(申十18;雅一2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8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就進去吃飯。」

   〔暫編註解〕書念在北方的以薩迦(書十九18),位於摩利山西南麓,介乎耶斯列和他泊山之間。以利沙很可能是從迦密山來,經書念去他居住的亞伯米何拉(王上十九16);也可能去他常訪問的吉甲。

         書念婦人環境相當富裕(10 13節),是北國以色列仍敬畏神的人。

         “書念”。在米吉多以東七英里(11公里),俯瞰耶斯列穀。

         「大戶」:指「富有」。

         書念。書念是耶斯列穀中的一座城邑,位於基利波山西北偏北8千米處,距離迦密山也可能有25.6千米或更長一點。這段時間以利沙好像住在迦密山(第25節)。在以利沙來往於全國的旅途中他經常路過這個村鎮,就是現在的S?lem

         一個大戶的婦人。這是指一個富有的女人(見撒上25:2;撒下19:32),社會地位較高。

         強留他。這個舒適的家庭向以利沙發出了好客的邀請。神人和他們的同胞一樣也需要食宿,他們欣賞並感謝基督化友誼所帶來的幫助。那些先知為之服務的善良的人們所發出的充滿友情的殷勤招待經常使神忠心的僕人感到歡樂和愉快。

         「書念」:字義是「倍覺安息之地」,以薩迦的一個城市 在他泊山以南十一公里之處。

         「大戶的」婦人:原文是「大的」。此處應該是指「富有」的意思。

 

【王下四8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就進去吃飯。」

書念(現代的 Solem)位於他泊山以南約十一公里處,距耶斯列八公里,距迦密山三十二公里(參25節),因此乃靠近一條人所常經的道路。大戶的婦人(直譯為「偉大」,MTAV)乃強調她的財富(GNB 作「富有」),而非她的重要性或地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9「婦人對丈夫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

   〔暫編註解〕「聖潔的神人」:「神聖的神人」、「聖潔的神人」。這算是很特殊的稱呼,聖經中有不少「神人」,但是僅有以利沙被這婦人稱為「聖潔的神人」。

 

【王下四10「我們可以為他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在其中安放床榻、桌子、椅子、燈檯,他來到我們這裡,就可以住在其間。”」

   〔暫編註解〕“在牆上”。更可作:一個有牆的房間。搭建在屋頂上,可以防風雨的房間。

         在牆上的「小樓」,大概是指蓋在平屋頂上的客房。

         一間小樓。財富經常使其擁有者變得以自我為中心並對他人的需要和渴望視而不見。但書念這位元高貴的夫人明顯不是這種情況。她的地位很高,但她仍和普通人接觸。她沒有專為自己生活而是竭力謀求他人的幸福。當自己的需要得到滿足之後她使別人也能分享她的財物。她有自己家中的掛慮和責任,但她沒有受到這些事情的纏累而使自己忽略了以利沙──也許還有其他很多人──的需要和方便。以利沙在旅途中經常期待著當到達書念這個村莊時那屬於他的休息和放鬆的愉快時辰。殷勤友愛的招待能使地上的兒女預嘗一點天國的和平與友誼。

         「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呂振中譯本作「蓋間有墻的房頂小屋」。現代中文譯本作「屋頂上造一間小房子」。

         4:10 顯出這個婦人的細心,除了一個穩固的小房間之外,還預備安適的家具要供應她所認為「聖潔的神人」休息之用。

 

【王下四10根據希伯來文(`@liyyat[ qi^r房頂小屋NIV、呂譯)乃是永久性的建築,而非暫時性庇身處(參:撒上九25),乃提供私人當前的舒適及需要之用。此處暗示有牆(qi^r),因此 RSV 作「有牆的」,AV、和合作「在牆上」,有些版本甚至將之讀成「涼快」(qo^r)。燈臺可能是承裝麻油或橄欖油的盤狀或是瓶狀器皿,有一狹窄瓶頸嘴管放燈芯(見:IBDp.870)。──《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11「一日,以利沙來到那裡,就進了那樓躺臥。」

 

【王下四12「以利沙吩咐僕人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他就把婦人叫了來,婦人站在以利沙面前。」

   〔暫編註解〕聖經首次提到基哈西;他服侍以利沙,喜歡利用本身地位謀取小利(五2224),後來受罰,長了大痳瘋(五27)。

         「站在以利沙面前」:指婦人來到以利沙那裡。當時她大概只站在門外,沒有進到屋內,因此以利沙是透過僕人與她對話(13)。直至第二次被召時,她才站在門口(15),以利沙便直接對她說話(16)。

         你叫這書念婦人來。書念的婦人對以利沙仁心相待,以利沙也想投桃報李。但他怎樣做才能報答她對自己的恩德呢?她不需要物質上的好處。以利沙想給她某種她渴望的東西。一顆高尚的心靈不想只接受好處而不作報答。

         「基哈西」:字義是「夢幻谷」。

 

【王下四12-16使用僕人作為傳言者是為了在她出現以前預先通知,而非出於尊敬(參15-16節)。有關預言得子一事,請參:撒拉(創十八10-12)及瑪挪亞(士十三)。基哈西可能便是列王紀下四43及六15中未指明的僕人,此名可能有「有異象的人」(BDB)或「貪婪的」(Gray)之意。書念婦人雖然沒有兒子可以保全家產產權,但她對自己的境遇甚為知足(13節),就算是對於以利沙可以為她爭取到的減稅或其他優惠都不希罕,反而她主要的憂慮便是不願被欺哄(參28節「燃起我的希望」,NIV、現中)。先知並沒有指明詳細的時間,明年到這時候乃是一個極為概括的時間307,此處的重點乃是預言的應驗(17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13「以利沙吩咐僕人說:“你對她說:你既為我們費了許多心思,可以為你作什麼呢?你向王或元帥有所求的沒有?”她回答說:“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

   〔暫編註解〕以利沙當時在朝廷有一些影響力(見王下3:11),大概可以為婦人求取某種方便或庇護。

         「安居無事」:原文僅作「居住」。這話的意思可能是指婦人不需要王室的庇護。

         可以為你作什麼呢?。這個問題是一個試驗性的問題,它可以清楚地顯示出書念婦人心中的實情。她到底是以先知的名而接待先知呢,還是懷有隱秘的動機另有所圖?

         向王……有所求。以利沙知道自己對宮廷王室有一定的影響並且清楚自己掌握著全國最高的權力。或許他可以為書念的婦人向王提出一些要求也說不定。

         在我本鄉。這個回答傳遞出一種信息,即,她完全滿足,一無所缺。她和她的親人平安度日,與鄉鄰和睦相處,她的朋友也沒有什麼亟待解決的事。這是一個平安幸福的群體,王或他的大臣都不能做什麼使他們更加幸福。

         「費了許多心思」:「所有的多慮」、「所有的考慮」。

         「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原文是「我居住在我的百姓中間」,意思應該是「一無所缺」。

         4:13 的意思是如果書念的婦人有冤屈或重大的問題,以利沙因為曾經幫助約蘭王與以色列軍隊打贏摩押,因此可以在他們面前請他們特別幫忙。不過這婦人說她並沒有特別的需要。我們可以想像這婦人一定是招待到無微不至,所以以利沙會有這種「想要報答」的想法。

 

【王下四14「以利沙對僕人說:“究竟當為她作什麼呢?”基哈西說:“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

   〔暫編註解〕“沒有兒子”。是一個可憐的境況,因為那表示她沒有後嗣,丈夫死後也沒有人來照顧她。

         對當時希伯來女人來說,不生育是一件羞恥的事(參創30:23;4:1; 1:25)。神給她兒子是要報答她對先知的接待。

         究竟當為她作什麼呢?。為一個感到十分幸福並且物質世界一無所缺的人做點事情的確不太容易,但以利沙努力堅持要找出一點他可以為她服務的事情。

         她沒有兒子。沒有兒子被所有希伯來婦人視作一種非常的不幸和羞恥(見創30:23;申7:13 14;撒上1:6 7 11;詩128:3 4;路1:25)。

         她丈夫也老了。她當然渴望能有一個兒子,但她認為沒有希望了,因為自己的丈夫已經老了。

         ◎「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似乎表示書念的婦人年紀不大,但是她的丈夫已經老邁,所以無法生產。也大概因此家裡的事情似乎都是書念婦人處理。

 

【王下四15「以利沙說:“再叫她來。”於是叫了她來,她就站在門口。」

   〔暫編註解〕在門口。她之所以就站在門口也許是出於莊重和禮貌,因為對於她來說,進入以利沙的房間是不合適的。

 

【王下四16「以利沙說:“明年到這時候,你必抱一個兒子。”她說:“神人,我主啊,不要那樣欺哄婢女。”」

   〔暫編註解〕你必抱一個兒子。對於人來說不可能的事在神看來都是可能的。如果她渴望一個兒子那麼神就為她成就。以利沙應許她年內要抱一個兒子著實超過了她最大的希望。

         不要那樣欺哄。意思是,不要將不可能實現的希望擺在我的面前,不要欺騙我。將這裡和亞伯拉罕(創17:17),撒拉(創18:12),以及撒迦利亞(路1:20)聽到得子應許時的懷疑和不信作一比較。

         ◎「不要那樣欺哄婢女」:這書念婦人的反應,跟亞伯拉罕的太太撒拉的反應相似   18:8-16 ,由於事情太過超過他們的想像,所以他們難以相信,就覺得那是開玩笑。

         ◎這一段引起的爭議是:「神蹟是否可以由施行神蹟者的意願來發動」?神蹟由神發動,透過他的僕人作為管道來施行,似乎是基督信仰的通則,此處看起來似乎神蹟成為以利沙主動報恩的一種工具,這也是以利沙的事蹟比較引人非議的地方。不過關於以利沙神蹟的記載風格似乎都是這樣,我們也無從確認以利沙是否曾經花時間向神懇求允許他行神蹟(沒有記載也可能只是「被省略」)。不管怎樣,神至少允許以利沙繼續擔任重要的先知職務,我們也不必太過把自己對先知的想法加在聖經的記載之上。

 

【王下四17「婦人果然懷孕,到了那時候,生了一個兒子,正如以利沙所說的。」

   〔暫編註解〕到了那時候。耶和華的真先知決不以主的名說假預言。照著以利沙所預言的,到時候事情果然成就了。

 

【王下四18「孩子漸漸長大,一日到他父親和收割的人那裡。」

   〔暫編註解〕「孩子漸漸長大」:應該不到五歲,因為 8:1 約蘭王還在,但約蘭王作王只有12年。

         18-37  以利沙叫婦人的兒子復活:婦人的孩子在暴熱的日光下中了暑(19),結果不治(20)。婦人立刻要找以利沙(21-25)。

 

【王下四18-20孩子的病可能是無法診斷出病情的病,幾個小時後便死亡,一般均視此為中暑(siriasis),通常都會有劇烈的頭痛。即使是在以斯德倫(Esdraelon)平原的收割時節,這種病對兒童而言都是極為罕見的。有些解經家也提出可能是腦瘧疾,因為腦膜炎極少如此暴斃30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19「他對父親說:“我的頭啊,我的頭啊!”他父親對僕人說:“把他抱到他母親那裡。”」

   〔呂振中譯〕他對他父親說:『我的頭!我的頭!』他父親對僮僕說:『把他抱去

   〔暫編註解〕“我的頭啊!我的頭啊!”。也許他中暑了。

         我的頭啊。這個孩子可能是中暑。收割是一項非常勞累的工作,同時都是在每年最熱的時候進行的。

 

【王下四20「僕人抱去,交給他母親,孩子坐在母親的膝上,到晌午就死了。」

   〔暫編註解〕死了。在這個有罪的世界上,在每個人的人生旅途中,歡樂與悲傷,笑容和眼淚,生命與死亡,兩兩相距通常並不遙遠。書念婦人的兒子曾給這個家庭帶來了無限的歡樂,但他的死也使他們的心靈破碎。耶和華當年將這個童子賜給書念的婦人,但是現在死亡卻把他帶走了。

         「坐在母親的膝上」:可以想見母親一定也以為小孩只要休息一下就好,沒想到小孩就此去世。也因此除了母親知道以外,沒有人知道小孩已經死了。

         「晌午」:「正午」、「中午」。

 

【王下四21「他母親抱他上了樓,將他放在神人的床上,關上門出來,」

   〔暫編註解〕婦人的信心受考驗。她相信神的話得來的額日子,現在突然死去。面對巨變,她沒有哭,也沒有怨尤,悄悄把兒子放在以利沙的床上,關上門,不讓人家知道此事,連丈夫面前都不說(23節);然後趕著驢去迦密山見神人。

         ◎母親把小孩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應該是為了避免僕人和她丈夫找到死去的小孩而驚慌失措。客房平常不會有人進去,而目前小孩的狀況已經不是醫生可以處理,只能靠先知以利沙,因此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最適當。

 

【王下四21「他母親抱他上了樓,將他放在神人的床上,關上門出來,」

   這位婦人雖然失去了兒子,卻沒有失去信心。將孩子放在先知的房中乃是出於情緒的需要或出於方便,並不一定代表責備,亦不代表將孩子的魂關在房內(Gray),也不表示他並非死亡,只是遭受嚴重中暑者通常會呈現的電擊現象(米示拿 Niddah 70b)。──《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22「呼叫她丈夫說:“你叫一個僕人給我牽一匹驢來,我要快快地去見神人,就回來。”」

   〔暫編註解〕叫一個僕人給我牽一匹驢來。現在正是繁忙的收割時節,這個大家庭中所有的人和牲畜都在田裡。但她馬上要求一頭牲口和一個趕牲口的僕人。

         去見神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妻子她將自己計畫的行程告訴了自己的丈夫並說明很快就會回來,但她沒有解釋出門的原因。也許她認為,如果將自己出門去求先知來使已經死去的兒子復活的意圖告訴丈夫,他會認為這趟旅程是沒用的,並會勸說她打消她的計畫。這件事涉及到信心,她決意將這個秘密嚴嚴地保守在她和神之間。

         「一匹驢」:原文是「一匹母驢」。

 

【王下四23「丈夫說:“今日不是月朔,也不是安息日,你為何要去見他呢?”婦人說:“平安無事。”」

   〔暫編註解〕從她丈夫的話中,可知當時要謁見象以利沙這種帶有祭司職分的先知,都在敬拜的日子,例如每月初一、安息日和節期(參出十六23;二十911;利二十三3;撒上二十5注)。

         那不是一個宗教節日,為何要去見先知呢?

         「月朔」與「安息日」:是指定集會和獻祭的時間(參串8)。

         「平安無事」:婦人沒有將真相告訴丈夫和以利沙的僕人(26),大概是因為她認清楚信心的正確物件,是以利沙的神,所以不願花時間向其他人解釋。這句話顯示她對神有信心,她相信只需找到以利沙,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不是月朔,也不是安息日。這兩個日子都是聖日,是獻祭和聚集敬拜的日子(代下2:4;賽1:13;何2:11;摩8:5)。很明顯,每當這樣的日子人們都會按照慣例為了崇拜或宗教學習而聚集,接受屬靈的陶冶。如果現在是月朔或安息日,她去見先知的行為就不會被認為非常奇怪,但現在她的丈夫實在不能理解她的打算。

         平安無事。字面上是,平安。這樣的回答是信心和希望的表現。孩子雖然死了,但她沒有讓自己陷入悲傷和絕望之中。如果先知能求神賜給她一個兒子,那麼現在先知也能求神讓他復活。然而情況通常是這樣,當我們將一件事交托神手中時我們又不完全相信他會給我們成就。事情的答案也許不是我們渴望的那樣,但是我們的心中能有平安,在他的旨意前謙卑順服地下拜。

         「月朔」:「新月」。 28:11-15 提到此日必須獻上特別的祭物。

         ◎由 4:23 可見書念的婦人有時於安息日與月朔的時候會去找以利沙敬拜神。

         「平安無事」:原文是「平安」、「和平」,實際上可能是「沒關係」或「沒事」一類的意思。

 

【王下四23月朔或安息日(利二十三3;民二十八1014)。這是有關安息日敬拜及工作最早的經文,暗示當時容許在這種日子中旅行及工作(參:王下十一5-8)。耶穌的態度可能反映出較早期的以色列人心態,而非後來的法利賽人的規矩(可二23-28;參:來四章准許天上的聖徒安息及工作)。Keil 認為以色列中敬虔的人去到先知的家中敬拜及學習,因為當時利未人祭司並未擔任這樣的角色。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是「較利於」用來作敬拜的日子(賽六十六23;參:西二16),因為月朔乃是不需要工作的節慶日(撒上二十5182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3 月朔和安息日由於使用陰曆,古以色列人每隔二十九至三十天,把每月的初一日,即新月初現之時,慶賀為節期。當日和安息日一樣,需要中止一切工作(見:摩八5),並且獻上祭物(民二十八1115)。在王國時代,君王是這些慶典的要角(見:結四十五17)。

  月朔從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直到主前第一千年紀中期的新巴比倫帝國時代,也是美索不達米亞的重要節期。這是一般人諮詢先見或尋求默示的良機,這可能是以利沙和這些聖日有關的原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24「於是備上驢,對僕人說:“你快快趕著走,我若不吩咐你,就不要遲慢。”」

   〔暫編註解〕不要遲慢。她催促僕人不管她自己多麼不便也要全速前進。全程將近十六英里道路並不好走,但她只有一個想法就是儘早見到以利沙。

         ◎由 4:24 可以看出婦人還是希望盡快找到以利沙,所以要僕人盡快趕驢上路。

 

【王下四24「於是備上驢,對僕人說:“你快快趕著走,我若不吩咐你,就不要遲慢。”」

故事的發展越來越緊急,因此出現快快24節「快趕」,RSV;「帶路」,NIV;「繼續趕路」,希伯來文:見:29節);「你束上腰」(AVRSV;「把披風塞進腰帶裡」,JB)以便毫無牽掛地奔跑,不致因為需要向人問安而耽誤(路十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25「婦人就往迦密山去見神人。神人遠遠地看見她,對僕人基哈西說:“看哪,書念的婦人來了。」

   〔暫編註解〕從書念去到海旁的迦密山,路程約為40公里。

         距離約有二十五英里(40公里)。

         「迦密山」:離書念約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看見她。先知的住所可能在一處高地上,他在那裡對下面山谷中大部分區域都一覽無餘了。以利沙很遠就看見了那婦人並且認出了她。

         「迦密山」:由書念到迦密山區,大約32公里遠。

 

【王下四26「你跑去迎接她,問她說:你平安嗎?你丈夫平安嗎?孩子平安嗎?”她說:“平安。”」

   〔暫編註解〕婦人嚴守秘密,見到先知才把心事傾吐。她不明白何以神給了她的又要收回去。她的問題讓我們想起約伯的話(伯一21)。

         迎接她。以利沙馬上知道了一定有不好的事情發生。當她還沒有到跟前時,先知就差遣他的僕人去迎接她。可能要確定一下她來此的原因。

         平安。這次她的答案還是,平安。她心靈的重擔只能向先知傾訴而不能向他的僕人說。

 

【王下四27「婦人上了山,到神人那裡,就抱住神人的腳。基哈西前來要推開她,神人說:“由她吧!因為她心裡愁苦,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

   〔暫編註解〕以利沙仍未知道她的兒子已經死了。

         「愁苦」:原有抱怨之意。

         抱住神人的腳。《聖經》中記載了很多次每當遇到懇切要求的場合時類似的行為(太18:29;可7:25;路8:41;約11:32;等等)。

         要推開她。冷漠的僕人沒有明白當時的情況,想粗魯地將她推到一邊。

         她心裡愁苦。以利沙馬上看出有一種不可抑制的悲痛充滿了那婦人的心靈,他立即向她表達出關懷的同情來。神的真兒女,他們的心中充滿愛與同情,必然會為那些背負重擔之人所動,向他們發出憐憫,並像他們的主一樣渴望給他們安息。真正的愛是仁慈溫和的,會隨時回應那些需要幫助之人的呼求。

         向我隱瞞。有的時候神認為合適他就會向他的僕人啟示有關一個人特別的情況,但並不總是這樣。先知也不可能知道所有的情況。啟示隨神的意思而定。先知不瞭解一個事件的全部情況並不能證明他不是神的真先知。先知也是人,他們的知識和判斷,和其他人一樣,都是有限度的。只有當神將特別的啟示和智慧給他們時他們的話語才擁有權威。認為像在這種情況下先知應該瞭解全部事實的想法是沒有根據的。

         「抱住神人的腳」:是「自卑和懇求」的表現。亞喀得文獻記載了各種亡命之徒和需要幫助的人,用「抱住王的腳」來表示順從或降服,並作出請願。

 

【王下四28「婦人說:“我何嘗向我主求過兒子呢?我豈沒有說過,不要欺哄我嗎?”」

   〔暫編註解〕「欺哄」:原文作「使我舒暢」(與16之「欺哄」不同)。

         婦人的意思是:神既要取去孩子的性命,為何當初給她孩子,叫她空歡喜一場?

         我何嘗……求過兒子呢?。當這位婦人傾吐自己心中憂傷苦痛之時她並不是在責備先知。當初她並沒有要求這個兒子,這孩子是先知所應許的。但不論如何,她當初得到的這孩子現在卻又失去了。對於這件事她沒有說太多的話,她不需要說太多,因為以利沙現在已經完全明白她心中的悲苦了。她的話已經揭示了她的痛苦和悲傷。她只知道這個她並未要求過的孩子死了,如果自己從未被允許嘗過這種愛就不會這樣難過了。

         「欺哄」:原文是「誤導」SH 7952 4:16 的「欺哄」是SH 3576

         ◎由 4:28 的意思是本來這婦人沒有兒子,她也不是真的很不滿足,而現在給了她兒子又讓這小孩年幼去世,不是等於欺騙她一樣,因為她現在還是等於沒有小孩阿。

 

【王下四29「以利沙吩咐基哈西說:“你束上腰,手拿我的杖前去。若遇見人,不要向他問安;人若向你問安,也不要回答,要把我的杖放在孩子臉上。”」

   〔暫編註解〕以利沙叫僕人基哈西拿了他的杖立刻起程,在路上不可耽延,別問安也不要回答,儘快要達,免得婦人的丈夫發現孩子已死,拿去埋了。“杖”沒有復蘇的魔力(31節),只是要讓人知道,以利沙和與他同在的神將參與其事。

         「杖」:在古時代表能力(參串11)。

         不過,僕人用先知的杖並沒有奏效(31),顯示以利沙的能力乃來自禱告(33)。先知吩咐僕人不要向人問安,原因是當時的問安比較花時間,包括冗長的問候和見面禮。僕人有急務在身,不應耽延時間。

         你束上腰。以利沙知道她因為急著趕來已然筋疲力盡了,返回的路對她來說是個考驗必將更加困難。先知沒有獨自前往,當他一聽到孩子死了就差派自己的僕人帶著命令按步驟出發了。

         拿我的杖。杖是以利沙先知職任的標誌,就像摩西的手杖(出4:17;出17:5 9;民20:8 9),象徵著神的大能與他同在好使他能奉耶和華的名行神蹟。

         不要向他問安。僕人並非粗魯無禮,而是不能在路上耽擱時間。打招呼致敬在東方國家中很講究形式,會佔用很多時間。

         ◎由 4:29 的意思是要基哈西儘速前往書念去幫助那小孩,途中不可耽延。

 

【王下29 把杖放在孩子臉上除本段以外,聖經再沒有提到過先知有杖的配備(摩西的杖是另一個希伯來語字眼),這字在其他經文中只是指用作支持身體的普通杖子──很多時候是拐杖或手杖。第31節似乎顯示以利沙和基哈西相信這杖有可能使孩子復蘇。按照亞喀得的咒語文獻,杖有時是驅趕阿薩庫asakku,帶來疾病和發燒)邪靈的器具。由於孩子感到疼痛的是頭部,杖要放在他的臉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29-31基哈西帶著象徵先知權柄的杖(一如摩西用來行神蹟的杖,出四1-4,十七5-6),先行去到孩子的家中安慰孩子的父母,但是卻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NIVJB,如同王上十八29一樣)或「生機」(NEB)。孩子死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0「孩子的母親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以利沙起身,隨著她去了。」

   〔暫編註解〕我必不離開你。這位婦人對以利沙比對他的僕人擁有更大的信心。她知道以利沙的身份和禱告的能力,她完全信賴他。耶和華能藉著以利沙一句請求的話而使孩子從死裡復活。神可以選擇尊重先知的杖和他的僕人使孩子復活。但這個傷心欲絕的母親指望著耶和華通過他的使者以利沙彰顯他的大能。因此耶和華重看她的信心並按照她心所望的為她成就。

         4:30 「我必不離開你」的意思大概是要看到以利沙跟著她一起回去,以利沙也會意,跟著書念的婦人回去。

 

【王下四31「基哈西先去,把杖放在孩子臉上,卻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基哈西就迎著以利沙回來,告訴他說:“孩子還沒有醒過來。”」

   〔暫編註解〕以利沙給基哈西的指示,目的是教導百姓,行神蹟的能力並非不可思議地存在於以利沙的杖裏面。

         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這些話暗示著基哈西期待神能為以利沙的杖放在孩子身上這件事行神蹟。我們不知道孩子為什麼沒有復活。如果她有信心耶和華可能會通過以利沙的杖和他的僕人基哈西為媒介答應她的要求。或許因為基哈西身上的一些缺點阻止耶和華使用他成為施行他大能神蹟的媒介。人們並不知道耶和華選擇或不選擇以某種方式行事的原因。

         還沒有醒過來。這並不代表孩子真是睡著了,因為孩子是在中午死在他媽媽的膝頭上的(第20節),第三十二節也聲明他已經死了。死在《聖經》中經常被看作睡覺(申31:16;王上2:10;但12:2;約11:11-14;徒13:36)。

 

【王下四32「以利沙來到,進了屋子,看見孩子死了,放在自己的床上。」

   〔暫編註解〕◎這一段沒有說明為何基哈西拿杖為何無法救治這個小孩,不過有學者認為如果基哈西匆匆忙忙把仗放在小孩身上,小孩就醒了,恐怕連基哈西自己都要懷疑搞不好小孩根本還沒死。但是基哈西因為醫治失敗,詳細的確認小孩已經死了,而 4:32 的「死」與「放」用「分詞」形式,生動的形容以利沙進房間看到的就是已經死掉的小孩,於是自己開始向神代求禱告,這似乎也是以利沙以往的神蹟中沒有出現(或者沒有被記載)的步驟。

 

【王下四32-35這個孩子逐漸的復甦,與列王紀上十七章以利亞的話語立即生效的方法不同(一如基督在可五41-42;參:徒九40)。這並非只是人工呼吸。基哈西親自見證到孩子已死以及他復活,他的復活也成為一時佳話(八5)。這並不是人將自己的能力傳送出去的結果309。以利沙的信心建立在神身上,雖然聖經沒有直說,但由他的禱告可以看出(參:雅五17-1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3「他就關上門,只有自己和孩子在裡面,他便祈禱耶和華,」

   〔暫編註解〕「關上門」:這是為了提防閒雜人的騷擾。(參本章4 21; 5:37 40

         祈禱。正是通過信心最真誠的禱告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來11:35)。

         「祈禱」耶和華:「代求」。

 

【王下四34「上床伏在孩子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既伏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身體就漸漸溫和了。」

   〔暫編註解〕伏在孩子身上。我們並不知道以利沙在孩子復活過程中所採用的方式是什麼意思。他可能受到過神神聖的指示採取這種方式,或者是模仿以利亞的行為(王上17:21)。先知的身體可能實際溫暖了孩子冰涼的屍體,但這決不是孩子復活的原因。只有通過那起初就賜人生命的基督這個孩子才能從死裡復活。這是一個神蹟,是只有神才能施行的神蹟。就像耶和華使這個孩子復活一樣,在基督複臨時他將使神一切現在仍睡在墳墓裡的忠心兒女全部復活(賽26:19;約5:28 29;林前15:52;帖前4:16;啟1:18)。

         4:34 以利沙所做的跟 王上 17:21 以利亞所做的很相近。應該沒有特別的「奇特意義」,只是描述以利沙禱告與行動的細節就是。

 

【王下34 以利沙採取的步驟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咒語文學中,器官與器官的接觸是邪靈控制物件──附身──的方法。按照這種信念,生機或活力能夠借著不同器官的接觸,從一個身體轉移到另一個身體。先知仿照據稱為邪靈所用的方法,就能靠著耶和華的力量(留意他的禱告)趕鬼,使孩子複生。不少學者認為這是聖經之中感應法術最明顯的例證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35「然後他下來,在屋裡來往走了一趟,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孩子打了七個噴嚏,就睜開眼睛了。」

   〔暫編註解〕以利沙見到孩子,第一件事是關上門,向賜生命的神禱告。他象以利亞一樣伏在孩子身上,不斷恒切祈求(王上十七21)。體力和精神的消耗一定很大(參路二十二44),所以必須起來走一走,又再繼續。

         “噴嚏”是孩子已有呼吸,生命恢復的徵象。

         “他下來”。以利沙下了床,興奮地,又充滿期待地繞房間走。這並不是心肺復甦法,而是使已經死了多個小時的人復活,是驚人的神蹟。

         「下來」和「上去」:指先知從床上下來,後來又上床伏在孩子身上。他一直留在樓頂的房子裡。

 

【王下四36「以利沙叫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於是叫了她來。以利沙說:“將你兒子抱起來。”」

   〔呂振中譯〕以利沙叫基哈西來,說:『你叫那書念婦人來。』他就去叫她。婦人來到以利沙面前,以利沙說:『將你兒子抱起來。』

   〔暫編註解〕將你兒子抱起來。當這個孩子活過來後他的母親被叫進來抱走她的兒子。當年以利亞使寡婦的孩子從死裡復活後他將孩子交在他母親的手裡(王上17:23),同樣,當耶穌使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時也是將他交還他的母親(路7:15)。耶穌的心同情每一位失去她們孩子的母親,在那喜樂的復活大日,那些睡在墳墓中的孩子將要醒起,天使要將其交在他們母親的懷抱裡。

 

【王下四37「婦人就進來,在以利沙腳前俯伏於地,抱起她兒子出去了。」

   〔暫編註解〕「俯伏於地」:指婦人向神謝恩和敬拜。

         俯伏於地。這位元母親說了什麼話經上沒有記載。她的感恩已經不能用言語來形容了。在深深的感激中她俯伏在先知的腳前,流著喜悅的熱淚,表達一位母親心中的感謝,因為自己的兒子失而又得、死而復生了。她對於神和他僕人的信心不是沒有功效的。

 

【王下四38「以利沙又來到吉甲,那地正有饑荒,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僕人說:“你將大鍋放在火上,給先知門徒熬湯。”」

   〔暫編註解〕很可能就是八1所說的七年的饑荒。“先知門徒”及“吉甲”:看二3注。“坐在他面前”:指先知門生在以利沙面前受教。

         到吉甲。見王下2:1節的註釋。以利亞為先知學校的建立做了很多工作,在這些重要的訓練中心裡青年人們可以獲得預備,預備為他們的同胞服務,度一種服侍的人生。以利沙繼續這項工作,他經常訪問這些學校給他們帶去必要的鼓勵和指導。

         有饑荒。古代的巴勒斯坦常有饑荒,給人們帶來痛苦並常常伴隨著死亡(見創12:10節的註釋)。

         坐在他面前。這裡提到的很可能就是屬靈教育的場合。就像馬利亞坐在耶穌的腳前,這些年輕人也坐在以利沙的腳前向他學習關於神的知識。這是很寶貴的時辰,聖靈與他們同在,教導每個青年信靠神。他們學著去欣賞珍視屬靈的事過於他們日常的飲食。

         將大鍋放在火上。屬靈的食物很重要但人的肉體也需要飲食。以利沙被觸動了,他從那些形銷骨立的學生身上看到了這場蹂躪大地的饑荒的影響。他不僅掛念他們靈性的利益同時也關心其肉體的需要。他命令將大鍋支上好使所有的人都能吃飽。

         「僕人」: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熬湯」:「煮湯」。

         38~41此處很生動的描繪出饑荒的狀況,先知門徒們先煮湯,再到野外採集食物。可能因為食物太過缺乏,因此即使是不認識的植物果實,也是先下鍋煮了,煮熟才發現有毒。而以利沙就是讓這瓜的毒性解除,讓先知門徒們可以果腹。

         38-41  以利沙替門徒解毒:在饑荒時門徒饑不擇食,連野瓜也拿來充饑,結果弄巧反拙。

 

【王下四38「以利沙又來到吉甲,那地正有饑荒,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僕人說:“你將大鍋放在火上,給先知門徒熬湯。”」

「吉甲」這裡可能是指在以法蓮境內,示羅西南(參:王下二1)的吉甲,而非近耶利哥(書四19)或 Qalqaliyah(=BaalshalishaGray 之立場)。     

饑荒MT)」可能是指八章1節的同一次饑荒。先知們「坐在他前面」(AV),這個聚會NIV)應當是指「學校」一景(YeshivaBen Sira 5129)。AVRSV)是「清湯」(NEB;「燉湯」,NIVGNB),乃團體伙食常吃的一味。──《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9「有一個人去到田野掐菜,遇見一棵野瓜藤,就摘了一兜野瓜回來,切了擱在熬湯的鍋中,因為他們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暫編註解〕“野瓜”。野黃瓜。那些野瓜使人身體產生不良的反應,以至他們認為湯是有毒的。

         「一兜」:原文作「滿了他的外衣」,大概是指那人拉起身上的外衣,以此盛滿了野瓜。

         到田野。先知學校很可能都位於郊野地區,在那裡他們能有機會自己從地裡得吃的並能受到一種農業上的訓練。因為食物的匱乏這些先知學校的學生不得不出去到田野中找尋可以充饑的東西。

         野瓜藤。這裡提到的植物具體種類不明。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野生的黃瓜或葫蘆瓜,橢圓形,味苦,一旦誤食會引起疼痛和劇烈的腹瀉。學生們可能將這些野瓜當作正常的黃瓜了,而後者曾被認為是上好的食物(民11:5)。在巴勒斯坦還發現一種叫做柯羅辛的藥西瓜,葉子很小,呈淺綠色,果實像檸檬,有毒。英文LXX版和拉丁文通行本都認為這裡提到的植物是柯羅辛。

         他們不知道。事實上一個人即便是先知他也不可能知道一切,人們也不能對他求全責備,將所有照料和預防危險的事都交給他。這個年輕人不知道他面前植物的性質,以至於使得鍋中有毒,威脅到那些和他一同吃飯之人的性命。

         「掐菜」:「採菜」。

         「一兜」野瓜:原文是「滿衣服」。

 

【王下四39野瓜藤paqqu^`o^t[)或謂野瓜(LXX colocynth),乃強力的瀉劑。這種 citrullus colocyntis 的特徵便是像小瓜一樣的、黃色的「苦蘋果」(NEB)。經文沒有說明為何這些常見的植物令人無法入口。雖然有解經家假設這是一件無法模倣的魔術,他加了另外一些東西進去,或謂麵粉乃是要扭轉他們對凶兆的迷信,但這些都無法減低這個潔淨及醫治的象徵性行動(一如耶利哥水源的鹽,王下二19-22)的神蹟性。──《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39 熬湯的作料學者一般相信有毒的作料是稱為苦西瓜(colocynth)的黃瓜,今日普遍稱為「所多瑪蘋果」(apple of Sodom)其毒足以致命。──《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0「倒出來給眾人吃,吃的時候,都喊叫說:“神人哪,鍋中有致死的毒物!”所以眾人不能吃了。」

   〔暫編註解〕有致死的毒物。很可能是那劇烈的苦味一下提醒了他們食物有毒。在鍋中也許還煮有其它完全無毒的蔬菜,但那有毒的野瓜將其毒素散發到全鍋的食物中。罪惡是死亡的毒藥,它的毒性是會蔓延的。在日常生活中它千變萬化隱伏在我們腳前給我們帶來痛苦與禍患。惟一安全的辦法是將所有發現的罪惡和錯誤全部清除淨盡。否則,它的結果就是死亡。

         「鍋中有致死的毒物」:原文是「鍋中會死人!」。

 

【王下四41「以利沙說:“拿點麵來。”就把面撒在鍋中,說:“倒出來,給眾人吃吧!”鍋中就沒有毒了。」

   〔暫編註解〕拿點麵來。麵粉是否對毒瓜有天然的解毒功效我們不得而知,很可能這和那次將鹽倒入耶利哥被污染的水(王下2:20-22)具有類似的意義。麵粉是有益的,對那些食用的人來說是生命和健康的來源。在先知的手中它變成了生命的象徵,消除了那些果實致人死地的邪惡作用。這裡有一個屬靈的教訓。基督的福音對於那些在死亡詛咒之下的人來說就是生命的糧。死亡的果實罪人不論吃了多少吃了多久,福音都有能力醫治並使其恢復。罪惡所造成的破壞聖靈都能修復。神對於任何形式的罪惡都有解藥。對於每一個願意得生命的人,基督永遠是生命之源(約6:27 33 35)。

         拿點「麵」來:原文是「麵粉」不是「麵條」。

 

【王下41 加面粗麵粉和細麵粉被視為有驅除邪術的法力。古代近東的施咒或儀式經常用得上它,只是不如本節所述。麵粉有時可以製作麵團小像,用於法術儀式中。有時則在施法物件周圍灑上麵粉圓圈。以利沙所採取的步驟往往都與法術界有相像之處,但永不依照常見的方式,也沒有儀式性的成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2「有一個人從巴力沙利沙來,帶著初熟大麥作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裝在口袋裡,送給神人。神人說:“把這些給眾人吃。”」

   〔暫編註解〕這是北國敬畏神的人給先知的供奉,帶來的是初熟的大麥作的餅、初熟的果子和五穀。這些本為獻給祭司和利未人的食物(申十八16),可見這些先知的崇高地位,是耶和華真正的代表。

         「巴力沙利沙」:位於以法蓮山地。

         「新穗子」:指獻素祭時用火烘過的去殼麥穗(見利2:14)。

         「裝在口袋裡」:此句於原文意思不詳。

         巴力-沙利沙。關於這座城鎮的信息不多因此不能確定它的位置。它可能和沙利沙(見撒上9:14節註釋)處於同一個區域。

         初熟的。根據摩西律法,一切初熟的果子都要獻給神並歸給祭司(民18:12 13;申18:4)。此時一名忠心敬拜耶和華的人來到神人以利沙這裡。利未族的祭司在此之前早已從北方以色列國撤走了(代下11:13 14),因此以色列國中一些敬虔的人將先知當作耶和華的代表並將那按律法當歸給祭司的奉獻歸給他們。

         大麥。在巴勒斯坦大麥通常被當作牲口的飼料,儘管人們認為它不如小麥,但有時也做成餅(士7:13;約6:9)給人吃。

         穗子。希伯來文karmel果實。這可能是穀子或其它類似的糧食作物。希伯來文翻譯為莢,在邊頁上為,小條外殼,經文中只在這裡出現過。它的意思不詳。一些人認為是布袋包裹。

         給眾人。現在是缺乏的時候,甚至對先知和那些與他在一起的人也是一樣。人們缺衣少食,處在饑餓之中。以利沙沒有考慮自己而是掛念他人的利益。基督也是這樣,當他和他的門徒在曠野,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太14:14)。黃昏到來之際門徒們希望遣散他們讓他們去為自己尋找食物,但基督的話是,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吃吧(太14:16)。今天神的兒女看到世界上那些疲倦饑餓的人群,神對他們的話仍然是,把這些給眾人吃。

         「巴力沙利沙」:字義是「加倍偉大的主」,位於約帕北面24公里的沙崙平原。

         「初熟大麥做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依照 23:20 這是給祭司的食物。但是北國已經沒有祭司制度,因此這個人大概是把以利沙與先知們當成是祭司來對待。

         42~44這個應該也是在饑荒情況下的神蹟,所以才會需要讓上百人吃飽。 14:13-21  6:30-44  9:11-17  6:1-13 記載耶穌也曾經行類似的神蹟,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男人。

         42-44  以利沙喂飽一百人:摩西律法規定,以色列人要將部分初熟的收成分別出來歸給神(見出23:19; 26:2),並給祭司作食物(見民18:12-13)。大概由於北國沒有正統屬利未支派的祭司(見代下11:13-15),所以這人將初熟的收成帶來給以利沙。以利沙卻將食物分給眾人吃。

 

【王下四42「巴力沙利沙」在沙崙平原(參:撒上九4)的 Lydda 以北,應當就是以法蓮境內的Khirbet al-Marjamah310初熟的大麥(新收的,w#karmel b#s]iq#lo{no^NEB 作「新一季的穗子」)可能就是可口的「烘過的新麥穗」(參:利二14,新譯)。──《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42 巴力沙利沙巴力沙利沙的傳統位置是沙侖平原上的伯薩里薩(Bethsarisa),在約帕西北偏西約十五哩外。其他解經家則採取比較接近吉甲的地點,如以法蓮山地東部,伯特利西北約六哩的隱薩米亞(Ein Samiya)。──《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2-44餵飽多人】此事件與上述事件未必是相聯的,但同樣的顯示耶和華神關顧祂的子民。初熟的產物通常是拿來給祭司獻給神的(如:利二十三10),以利沙接受這些禮物並將之與眾人分享,可能表示眾人視他為耶和華的代表。整件事情被形容為是預言的應驗。這是一個神蹟,可以與後來耶穌餵飽五千人一事媲美(太十四13-2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43「僕人說:『這一點豈可擺給一百人吃呢?』以利沙說:『你只管給眾人吃吧!因為耶和華如此說,眾人必吃了,還剩下。』」

   〔暫編註解〕僕人。希伯來文meshareth,一個僕人,但一般說來,他比`ebed這個常用詞表示的僕人地位要高。因此約書亞被稱為摩西的meshareth(出24:13),天使被稱為mesharethim僕役(詩104:4)。

         僕人用人的眼光看待這送來的出產,但以利沙卻用信心的眼睛站在神那邊來看待這相同的禮物。對於僕人來說先知的命令似乎是愚蠢和不可能實現的。二十個小小的大麥餅和一點點穗子怎能滿足這一百個饑腸轆轆的人呢?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所提出的問題也具有同樣的精神,當耶穌要用五個大麥餅和兩條小魚來讓眾人吃飯時,他說,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約6:9)。今天,那些自認為是神兒女的人,由於他們的缺乏信心,眾人還在挨餓。

         「僕人」:原文型態也是單數,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王下四43他的僕人(新譯),這個罕見的希伯來字(m#s%a{r#t[o^)曾用於約書亞身上(出二十四13,「幫手」),在此可能是指基哈西,他可能懷疑這一點食物不夠分,一如耶穌門徒的懷疑一樣(太十四17,十五34-39),可能因為這是一個人用一個小口袋裝來的緣故。一百這個數字可能是代表性地指一大堆人(參:王上十八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44「僕人就擺在眾人面前,他們吃了,果然還剩下,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暫編註解〕正如。以利沙是受聖靈感動才說話的。一位先知奉主的名說話就是在說主的話。神擁有無限的權能。他的資源可以供應所有人的需要。他的手一摸就可以讓最缺乏的供應增加。正是神的能力使得那些小餅不斷增加直到滿足所有在場之人的需要。那位不知姓名的農夫將初熟的果子帶來送給以利沙就是將它們奉獻給了神。耶和華接受了這樣的奉獻並將他的賜福放在其上。

         同樣,現今主也悅納並賜福我們獻上的禮物。無論在哪有工作要做,神的兒女切不可只看他們自己的不足,而要仰望神並他無窮的供給。他們手中的那一點點東西似乎完全不夠滿足缺乏之人的需要,但只要有神的賜福他們所有的就會滿溢了。

         天地之間的距離比很多人想像的更近。神一直牽掛著他地上有需要的兒女,並隨時準備供應他們的缺乏。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沒有一個民族有需要的人們不得到神持續的供應。每一處果園,每一片土地都見證著神奇妙工作的能力和他無限的大愛。神始終在工作,他一直照料著地上那些軟弱的孩子們。神的愛和能力的表現方式也許不如以利沙時代那麼引人注目,但如果我們的眼睛能夠被打開,我們就會更清晰更深廣地認識到他一直在我們身邊,並且他仍然在以仁愛和憐憫對待他地上有需要的兒女。神忠心的兒女仍然為主獻上禮物,藉著他的能力和賜福,他們微不足道的資源就會成倍增加來滿足世上勞苦大眾肉體和屬靈雙方面的需要。今天的世界更需要的是以利沙那樣的信心、勇氣、精神的力量、屬靈的眼光以及同情心。

 

【思想問題(第四章)】

 1 讀到寡婦對耶和華的信心,你得到什麽激勵?試分述神施行這個神跡的過程(見3-7)。這對你有何啟迪?

 2 為何書念婦人這麽熱誠地款待以利沙?你願意接待神的僕人嗎?

 3 這位書念婦人在屬靈方面,在待家人方面,可否作為已婚婦女的榜樣?為什麽?

 4 你對這婦人的信心有什麽評價(13 16 21-24 28 30)。

 5 以利沙憑什麽力量救活那孩子,為何基哈西未能成功?這表明什麽?

 6 本章記載的五個神跡有何異同?有什麽屬靈的功課給我們學習?

 7 從本章記載先知以利沙的事蹟,找出先知應具備的條件、先知的任務是什麽?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