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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五章拾穗

 

【王下五1「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

   〔暫編註解〕這裡的亞蘭王當為便哈達二世(看王上二十1)。他在哈薛以前作王,曾圍攻撒瑪利亞城(主前853年),也曾在其後戰勝過亞述人。

         本節和36711的“大痳瘋”一詞所用的希伯來文可指各種影響皮膚的疾病,與今天的大痳瘋不同。看《利未記》十三章及有關注。

         關於大痲瘋,參看利未記十三章2節的腳註。在以色列以外,患痲瘋病的人並不需要隔離。

         「大痲瘋」:在舊約聖經中此字可指各種不同的皮膚病症,並非一定指今天的痲瘋病。

         乃縵。亞蘭經常和以色列打仗,但很顯然現在是處於一個和平的時期。不久之前,亞哈剛剛在一場與便哈達進行的戰鬥中被殺(王上22:34-37)。經上沒有給出現在以色列王的名字,但這件事據信發生在亞哈的兒子約蘭統治時期。這裡的敘述揭示了各國國運的變換,描繪了一幅當時國際關係和風土人情的有趣畫卷。

         大能的勇士。乃縵是亞蘭國一位重要的人物。他幫助亞蘭國取得了很多勝利因此也獲得了尊榮和聲名,但很不幸他得了大麻風。儘管他因為所患的可怕疾病處於嚴重不利的境況中,然而他還得以留任擔當亞蘭軍隊的司令。

         「亞蘭王」:可能就是「便哈達二世」。

         「元帥」:「軍隊統帥」。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這人是國家軍隊的最高統帥。

         「乃縵」:字義是「愉快舒適」。

         「得勝」:「拯救」。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不過此時今日所謂的痲瘋病還不流行於當地。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13  14  。事實上巴比倫人也是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我們不知道亞蘭人怎樣看這些皮膚病,不過很可能跟以色列與巴比倫人看法不會差太遠。因此乃縵很可能是最近剛剛染上大痲瘋,而非一直帶有大痲瘋病還擔任軍隊司令。

         5:1-14  以利沙治好乃縵的大痲瘋:作者並沒有指明此事發生的年代。當時亞蘭仍欺壓以色列,亞蘭的功臣乃縵卻患上大麻瘋。他透過一個被俘擄的以色列婢女得聞以利沙的名聲,便帶著重金來求醫。以利沙打發他去約但河沐浴七次,結果痊愈了。

 

【王下五1乃縵乃是敘利亞常見的名字(亞拉拉克及拉斯珊拉碑文)意為「有恩惠的」。他被形容為一個「為大」(亦即重要)(i^s% ga{d[o^l)、「為尊」(希伯來文意為「受寵」)的人,又是大能的勇士(gibbo^r h]ayil),但卻長了大痲瘋。這些描述並非編者的添加,因為他受尊敬(16節),同時亞蘭王的信中也稱他為「我臣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1 亞蘭/敘利亞以色列北面的亞蘭地,希臘人稱為敘利亞。現有證據顯示亞蘭人主前第二千年紀一直在幼發拉底河上游定居,開始時是農村居民和牧人,後來在政治上成為聯盟國。在這時期他們有時是盟友,有時則是為以色列帶來最多侵擾的敵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1 痲瘋研究本節用語的學者認為經常譯作「大痲瘋」的字眼,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皮膚)損害」,或可以用較不專門的「鱗屑狀皮膚病」。這些皮膚上的斑點可能有發腫、流膿,或鱗屑的問題。亞喀得語的用語亦同樣廣泛;巴比倫人也是視之為不潔,又看為神明的懲罰。在古代近東,臨床痲瘋病(漢森氏病)要到亞歷山大大帝時代,才有發生的記錄。並且漢森氏病最主要的病症一個也沒有在古代文獻中出現,反之,所列的症狀卻顯示與漢森氏病無關。經文不把它形容為傳染性的病症。現代醫學照所記的描述,可以診斷為牛皮癬、濕疹、瘌痢、脂漏性皮膚炎,以及一系列的黴菌感染。整個文化對皮膚病的憎惡,可能是因為它看來(有時還有氣味)彷佛死屍腐爛的皮膚,因而與死亡有關。自然而然的厭惡感,加上基於儀式而非醫藥因素的隔離,使患者被社會遺棄之地位嚴重惡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2「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侍乃縵的妻。」

   〔暫編註解〕北國亞哈王曾與亞蘭王締有和約(看王上二十34),在爭奪基列的拉末一役,亞哈戰死之後(王上二十二35),邊境零星戰鬥時有發生。這個被擄的以色列小女子,在主母面前勇敢見證神的大能。

         成群地。邊境上經常有武裝團夥的襲擊發生,一般都是以劫掠財物為目的的。

         擄了一個小女子。戰爭是殘酷的。這個小女孩被帶離自己的家園,身處敵國異鄉,她好像是被神拋棄了,心中沒有一點安慰和希望。生活對她來說似乎沒有什麼光明可言,而且如果她允許自己總把思想定格在自我或不幸的苦境上她會變得更加愁苦和陰鬱。但即使在異鄉神仍有一項工作要她去完成。

         服侍乃縵的妻。這個被擄的女子過著一種奴隸的生活,被迫在亞蘭軍隊元帥的家中做僕役,而他正是打敗以色列國的人。但她對自己的工作必然非常忠心,否則她也不會在一個高官大吏的家中服侍。

         「小女子」:「年輕的女子」、「年幼的女子」。

 

【王下五2「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侍乃縵的妻。」

亞蘭王可能是便哈達三世,他曾經與以色列立約停戰(八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3「她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

   〔暫編註解〕「撒瑪利亞」:是以色列(北國)的京城(見王上16:24),這裡是代表以色列。

         ……先知。儘管只是一個俘虜,但這名使女沒有忘記自己的故國和她的神,同時她也沒有向那些將她擄來又強迫她作奴僕的人心懷歹意。她對神充滿了愛,她的心也向她的主人和乃縵的妻子發出憐憫。她沒有因為乃縵給她帶來的苦境而對他的病幸災樂禍,而是真心希望他能蒙福,想讓他從那可怕的疾病中得以康復。她想起了以利沙在她的家鄉所施行的神蹟,她堅信先知必能治好乃縵的大痲瘋。她相信神通過他的僕人在以色列所行的事也必能行在那些異族之人的身上。

         必能治好他。痲瘋當時被看作一種絕症。但這個希伯來女孩從小受父母教導神是全能的。她的父母很好地履行了他們的責任,結果就是在這不曉得神的國度中為耶和華作的奇妙見證。因著以色列一對忠心的父母教養他們的孩子敬愛並信賴神,乃縵瞭解了在人的力量之外還有一種更偉大的權勢。

         進去。乃縵去見他的主人亞蘭王並和他講述了被擄女孩的話。那個女孩絕少瞭解她基於信靠神所說之話的重要性。乃縵因著她的信自己也相信了,並將她的證言帶到亞蘭王面前。因此便哈達曉得以色列的神不僅是大有能力的神也是慈愛的神。他曾在戰鬥中打敗以色列的軍隊,基於此他或許會認為亞蘭的神明要比耶和華更有能力。但他現在瞭解到以色列的神能做的事已然超出人和亞蘭神明的能力範圍。能為天上的神所作最大的見證莫過於一個人的生活反映出他完全信賴神。

         「巴不得」我主人:「誠願」、「真心希望」。

         「撒馬利亞的先知」:原文是「撒馬利亞的那先知」。「先知」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並且有冠詞,指的應該就是「以利沙」。

         「治好」:字義是「收集並且帶走」。

         ◎以色列北部的一個年輕女孩都可以輕易說出以利沙的事蹟與能力,想必以利沙一定還有其他事蹟是沒有被聖經所記卻廣為人知的。另外,乃縵與乃縵的妻子可能對僕人不錯,因此這個以色列奴隸才會給予有效的建議(語氣看起來她也頗關心乃縵的病情)。

 

【王下五3撒瑪利亞位於何處?那地狀況如何?】

答:撒瑪利亞--意守望塔之安全,以色列人分為二國的時候,隨從耶羅波安的十支派的地,原名以色列國,又名撒瑪利亞地,其地界南至伯特利,北至但,東抵亞蘭及亞捫,西至地中海。後因疆場多事,國土漸削,猶大據有但及西緬地,亞蘭侵入以色列境(王下十32),亞述也屢佔據城邑(王下十五29,代上五26,王下十七56),並且將這地的人民擄去,而將亞述人民安置在這地的城邑(王下十七2324,拉四10)。王國分裂之後,猶大國以耶路撒冷為京都;以色列國到暗利為王的時候,在沙侖平原東邊,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建築堅固的都城(王上十六24),其子亞哈王又在城內修造    巴力廟及象牙宮(王上十六32,廿二39)。亞哈曾經出城擊殺來攻之亞蘭人,後來又與亞蘭人爭戰,中箭而死,葬於撒瑪利亞(王上廿121,廿二3438)。亞哈謝王是從這城的樓上掉下來而病了的(王下一2)。此城就是先知以利沙的家鄉(王下二25,五3)。耶戶殺亞哈七十個兒子、亞哈的臣子和凡敬拜巴力的人於這城(王下十128)。在耶羅波安第二年,先知阿摩司曾豫言這城必被毀滅(摩三15,四12)。關於這城的事蹟,在舊約中間有其他的記載(王下六24-七20,何十47,彌一6)。及新約時候,羅馬立撒瑪利亞為行省,介入猶大和加利利二省中間。主耶穌曾在這省的敘加城外與婦人談道(約四443)。腓利、彼得和約翰曾在這省內傳揚福音,行神跡異能,領人歸向基督(徒八525)。――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五3-4被擄者向元帥獻計。以利沙被以色列人公認為先知(na{b[i^'),一個以色列的小女子都知道他能夠除去('sp)大痲瘋(參:民十二1014);這是一個罕見的字,意為「醫治」,可能源於米索不達米亞祭儀醫師(as%ipu)的工作。舊約中的大痲瘋(s]a{ra'at{)乃指不同的「惡疾」(NEB)或是傳染性皮膚病(參:NIV 邊註),後者乃更正確的翻譯。其病癥乃不同類的腫脹、疥癬、白斑(參27節)、淺或深色的斑點或鱗皮,同時也可用來形容生在毛衣、亞麻、皮衣上的黴,或是生在牆上的菌(利十三-十四)312。罕生氏桿狀菌疾病(痲瘋病──Elephantiasis graecorum)是到主前第二世紀時才在埃及被發現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4「乃縵進去,告訴他主人說,以色列國的女子如此如此說。」

 

【王下五5「亞蘭王說:“你可以去,我也達信于以色列王。”於是,乃縵帶銀子十他連得、金子六千舍客勒、衣裳十套,就去了,」

   〔暫編註解〕要知道乃縵所帶的金銀的價值,只須和暗利購買整座撒瑪利亞山的代價比較(“二他連得銀子”,王上十六24)。他帶去的也是以利沙所拒絕的,是價值連城的禮物。

         “銀子十他連得”。約一萬二千安士(340千克)。“六千舍客勒”。約二千四百安士(70千克),那是一分厚禮。

         「十他連得」:約重三百公斤(六百六十二磅)。

         「六千舍客勒」:約重六十公斤(一百三十三磅)。

         我也達信於。那年輕使女出於信心的見證不僅使亞蘭軍隊的元帥乃縵心中產生了信賴,也在某種程度上使亞蘭王心中生出了一些信心。信心能生出信心,愛能產生愛。信心是一股永遠擴展的環流,從一顆心到另一顆心,從一國到另一國,直到它圍繞全世界。這個女孩在異國,她的主母面前為以色列的神所作信心的見證,其效果只有永恆才能衡量。王和王之間比較好說話。便哈達想幫助乃縵,因此他沒有直接和以利沙聯繫,而是通過以色列的王來做這件事。寫信是當時通常的手續,很多這樣信件的抄本一直流傳到今天。

         銀子十他連得。乃縵去求醫治的同時也想有所表示。他和以色列的神以及以利沙先知並不熟悉,因此隨行帶去了充足的財物想要重金酬謝先知。他不知道耶和華願意醫治他,並不需要金銀的回報。他也不瞭解先知侍奉神服務他的同胞並不是出於世俗利益的精神而是為了同胞的利益盡己所能罷了。那個時期的錢並不是鑄幣,而是條形或環形的金銀稱重流通。一他連得白銀的重量大概是34.8千克。至於金子,並不是說有六千塊金子,而是按重量六千舍客勒,或兩他連得。按照小舍客勒來說這些金子現在(原文編寫時)的市值大概有55 272美元。這些計算法只說明了它們現在的價值並不能代表其在古代的實際購買力。實際上乃縵攜帶如此大量的財物說明他十分明白自己面臨處境的嚴重性並且強烈渴望得到醫治。

         「十他連得」:大約340公斤,是暗利買撒馬利亞來建城價格的五倍。 王上 16:24 ,以目前的價格大約值35萬美金。

         「六千舍客勒」:大約68公斤。目前約值400萬美金。

         ◎由乃縵帶的龐大禮物與他因為一個年輕女僕的話就啟程去就醫,可以想見這個病對他是多大的威脅,而且大概也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了。而乃縵要去報告主人(亞蘭王)才能去就醫,應該是他的身份是軍隊元首所致。而且由下文看起來乃縵是微服出訪,並沒有帶大隊人馬隨行。

 

【王下5 乃縵的禮物乃縵所攜同的是數額驚人的禮物。十他連得等於三萬舍客勒,換言之大約七百五十磅銀子。六千舍客勒金子約是一百五十磅(一舍客勒金子大致等於十五舍客勒銀子)。換算到今日的購買力,這是七億五千萬美元。典型的年薪是十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金子可以買一噸穀物,可見這數額是何等巨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5-6考古證據已證明國與國間確曾就醫療案例交換信件(馬裡、赫人及亞述檔案)313,見面禮的習俗也有史可稽。這裡所記載的見面禮則是格外的豐富,光是銀子已經是五倍於暗利為撒瑪利亞而支出的數目(王上十六24)。這裡的「衣裳」(「替換服裝」,AV)乃是額外的禮物,乃當時敘利亞所用的衣服(rolls of cloth),並非節日禮服(參:「節期外袍」,JB)。──《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6「且帶信給以色列王,信上說:“我打發臣僕乃縵去見你,你接到這信,就要治好他的大痲瘋。”」

   〔暫編註解〕治好他。很顯然,亞蘭王認為,能行神蹟、負此盛名的先知必是國家控制之下宗教團體的成員,也會聽從王的命令。

         「以色列王」:應該就是約蘭王。

         5:6 亞蘭王的語氣帶有命令的味道,而且要求醫治的是難醫的疾病,難怪 5:7 以色列王會覺得這是宣戰的技巧。亞蘭王和乃縵應該都不知道「撒馬利亞的先知」是以利沙,但他們應該認為「先知」也應該為國王服務,因此找國王最直接。但以色列王根本不相信有誰可以醫治大痲瘋病。

 

【王下五7「以色列王看了信,就撕裂衣服,說:“我豈是 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這人竟打發人來,叫我治好他的大麻風。你們看一看,這人何以尋隙攻擊我呢?”」

   〔暫編註解〕「撕裂衣服」:是遭遇大難或極度悲痛時的舉動(參串6)。

         「尋隙」:指製造機會或找藉口。

         我豈是神?。當時麻風被看作一種致死的疫病。以色列王認識到這是一種只有神才可醫治的疾病,但他又不相信神會使用人作為耶和華手中的器皿來使任何身患這種疾病的人得以復原。

         尋隙。以色列王沒有視便哈達的請求為一次向其顯示神權能的機會而只看到了這件事的陰暗面。他一定想這封來自亞蘭王的信決不是出於什麼好意,而只是對方借機尋釁的前奏序曲。他可能還想著便哈達是故意提出一項自己絕無可能完成的要求乘此機會發動戰爭。約蘭沒有想到耶和華和神的先知以利沙,他只想到自己和自己面對此事的無能為力(見第1節的註釋)。

         「尋隙」:「尋求時機」。

         5:7 「我豈是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以色列王的話顯出他認為大痲瘋醫治之困難,如同要人起死回生一般。

 

【王下五8「神人以利沙聽見以色列王撕裂衣服,就打發人去見王,說:“你為什麼撕了衣服呢?可使那人到我這裡來,他就知道以色列中有先知了。”」

   〔暫編註解〕神人。經上沒有告知我們乃縵到達約蘭王宮的消息是如何傳到以利沙耳中的。但神掌管著全域,要賞賜亞蘭元帥的信心。

         為什麼?。約蘭看為大難臨頭以利沙反倒將其當作一次機會。以色列王無能為力的事先知卻樂意靠著耶和華的幫助一肩承擔。王的心中充滿了絕望而先知卻信心滿懷。在危機和困惑的關頭那向天仰望的人有福了,神在天上滿含慈悲與憐憫垂顧著他地上軟弱的兒女們。

         可使那人到我這裡來。雖然約蘭心裡害怕但以利沙卻歡迎亞蘭元帥的到來。對於乃縵以色列王是既沒有樂觀的信息也沒有希望的話語。但以利沙還是讓乃縵來自己這裡得身體的醫治和心靈的復原。先知熱切地希望乃縵能夠熟悉以色列神的愛和他的能力並將盼望和安慰的信息帶回他本國人民那裡使他們也能夠在耶和華裡面。神每一個兒女的家都應該成為那些有需要之人歇息的港灣。

         ◎「你為甚麼撕了衣服呢....」這一段事實上是責備以色列王約蘭,因為約蘭自己經歷過以利沙的幫助,打摩押的時候讓軍隊有水喝,卻不相信神可以醫治大痲瘋。乃縵病被醫治,就會知道以色列有先知,約蘭曾經被救回一命,但忘記以色列有先知,果然是值得責備。我們自己會不會也忘記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

 

【王下五9「於是,乃縵帶著車馬到了以利沙的家,站在門前。」

   〔暫編註解〕帶著車馬。乃縵的隨從騎馬而乃縵本人坐車。

         以利沙的家。先知所住的無疑是一處簡陋的居所。此處雖不是王宮但乃縵在這裡卻能找到王宮所不能提供的幫助。這所寒宅的門對於乃縵來說就是生命和希望的門。

         帶著「車馬」:「車」是單數,「馬」是複數。當然拉車的馬不只一隻,不過只有一輛馬車,因此看起來乃縵是微服出訪。

 

【王下五9-12乃縵期望受到禮遇(「這樣的一個人」,11節)及公開而「隆重」的儀式,而非一個簡單低調的行動。以利沙如此作的目的是要教導他謙卑及信心。一位偉大的人物可能會期望「一件大事」(13節,NRSV;「困難的事」,REB),神卻常常用小事來考驗我們。大馬色清澈的河流源於籠罩積雪的亞瑪奴(Amanus)山(希伯來文 Qere{ Amana 讀成 Abana,為現代的 Barada 河)或是黑門山的巴爾巴爾(Barbar)河(現代的`Awaj)。──《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0「以利沙打發一個使者,對乃縵說:“你去在約旦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

   〔暫編註解〕在約旦河中沐浴。先知對乃縵的這些指示讓我們想起了耶穌對那個瞎子的命令,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約9:7)。兩個事例中所發出的命令都是在試驗領受者的信心。只有絕對的順從才能得到醫治。約旦河水將成為乃縵的醫治和生命之水。有無窮的智能蘊涵在對耶和華命令的順從之中。

         「在約旦河中沐浴七回」:約旦河主流位於撒馬利亞東方約50多公里,但有一條支流位於得撒附近,距離撒馬利亞僅有20多公里。

         5:10-12 顯出乃縵雖然來求醫,但是態度是倨傲的,認為以色列國必須為他(以及他所代表的強大軍力)服務。因此以利沙故意只派僕人傳話給他。

 

【王下10 約但之旅以利沙大概是在撒瑪利亞(見24節的注釋),到約但河大約是四十哩的路程。撒瑪利亞和約但河之間並沒有直接、易走的途徑。他大概要循所來的原路北上多坍,沿多坍穀到耶斯列平原,再從耶斯列穿越基利波山隘,經伯珊下到約但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10 沐浴七回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南布林比namburbi)儀式,保護性淨化的方法是面對上游浸水七次,再面對下游浸水七次。儀式又包括把獻給伊亞神的禮物放入水中。其信念是流水能將不潔帶到冥界。以利沙在此所選擇的,也是一個對於生活在充斥著法術儀式的世界裡面之人,有相當熟悉程度的步驟。從醫學角度而言,以色列好幾處地方(如:提比哩亞附近),都有能夠使患上某些疾病的皮膚恢復健康的溫泉。然而經文特別提到約但河,不得與礦泉相混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1「乃縵卻發怒走了,說:“我想他必定出來見我,站著求告耶和華他 神的名,在患處以上搖手,治好這大麻風。」

   〔暫編註解〕當時以色列是亞蘭的手下敗將,乃縵以為帶著禮金來求醫,以色列人便會給他隆重的歡迎和款待。怎料以利沙不但沒有親自接見他,反打發他走。

         「在患處以上搖手」:大概是指當時的趕鬼儀式。古人常認為疾病乃鬼魔之所為。

         我想。乃縵有他自己的想法,但那不是神的想法。他聽說有人能醫治他的麻風,就立即得出自己的結論,認為對方該如何醫治並這事具體應該怎麼進行。他制定出自己的一套計畫並希望神照此執行。但是人對耶和華該怎麼做所有的預想通常情況下都是錯誤的。當我們走在全能者前面的時候我們得到的無非是失望而已。神選擇引領以色列人過紅海出埃及,這並非人的想法。神差遣他的兒子降生在馬槽裡,這和那些世上偉人和雄主的心思也不相符。神讓他的兒子住在民中作僕人服侍那些有需要的人,這與猶太人想像中要來的彌賽亞的形象也截然相反。那些想要得救並行走耶和華道路之人必須認識到神的道路要遠高過人的道路(賽55:8 9)。

         「搖手」:「來回搖動手」、「揮動手」。

 

【王下11 預期的步驟乃縵顯然預期以利沙使用別的方法。呼召和念咒時經常同時需要舉手(這譯法比「搖手」為佳)。亞蘭的劄庫爾(Zakkur)碑文和好些浮雕都描述舉手祈禱的動作(右手舉起,手心向內,肘部彎曲)。亞喀得文獻中稱為舒伊拉shuilla,舉起手)的一系列的咒語,現存的抄本都是來自當代。這些著作以呼召和讚美神明的禱文開始,逐步提升至祈求平息怒氣、保護、驅邪的禱告。按照古代的世界觀,執行儀式而不召請專人按照正當的動作念咒,主持一切步驟,是很不尋常的一回事。毋需專家在場,使乃縵誤以為任何水源都有淨化的功效。他預期以利沙以專人的身分使他的病情改觀,以利沙卻故意不擔任這角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2「大馬色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於是氣忿忿地轉身去了。」

   〔暫編註解〕亞罷拿是今天的巴拉達河(Barada),流經大馬色城中。法珥法為今天的愛威河(Awaj),流經大馬色南方;河水清澈,不象約但河渾濁。神要乃縵知道,治好疾病不靠河水,而是人聽信又順服地履行神的話(14節)。

         “ 亞罷拿” 是今天的巴拉達(Barada),這河流經大馬色的心臟地帶。“法珥法”就是阿瓦(Awaj),再向南流的河。這兩條都是清澈的河流,跟汙濁的約但河截然不同。

         「亞罷拿」:是穿過大馬色的河。「法珥法」:大概是亞罷拿南部的支流。這裡有清澈的河水,與污濁的約但河水成一強烈對比。

         亞罷拿和法珥法。在人的眼光看來這些河中的水無疑要好過以色列所有的河水。大馬士革的河水清爽甘美使周圍的區域宛如盛開的鮮花。和他自己家鄉富有生命力的河水相比,在乃縵的眼中約旦河只不過是一條小小的令人失望的水溝。他怎麼可能認為要使麻風得醫治不去自己的亞罷拿河中沐浴而在這約旦河中呢?亞罷拿據信就是歌4:8節中的亞瑪拿,這條溪流是以它所從之而出的山而命名的。它是大馬士革城內一條重要的河流。法珥法被認為是大馬士革城南的一條河,流經黑門山的高處。

         「亞罷拿」:有些古卷作「亞曼拿」(Amana),因為黎巴嫩山脈有亞曼拿山,又有亞曼拿河(現代名叫巴拉達河Barada)從山側流入大馬士革平原。字義是「支持」。

         「法珥法河」:字義是「快速的」,可能是從黑門山側流進大馬士革東南面沼澤地帶的阿瓦吉河(el-Awaj)。

 

【王下12 亞罷拿和法珥法部分古卷的異文作「亞曼拿」(Amana)大概比亞罷拿(Abana)為佳,因為前利巴嫩山脈有亞曼拿山,又有亞曼拿河(今名巴拉達河〔Barada〕)從山側流入大馬士革平原。法珥法河的位置則較難確定。它可能是從黑門山側流進大馬士革東南面沼澤地帶的阿瓦吉河(el-Awaj)。──《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3「他的僕人進前來,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作一件大事,你豈不作嗎?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

   〔暫編註解〕今天的人用盡人的方法醫治不好靈性的病,只有象乃縵,謙卑接受神,所得的醫治是完全的,“好像小孩子的肉”那樣潔淨。

         「我父啊」:見王下2:12注。

         他的僕人。有多少次事情證明僕人比他們的主人聰明,臣下的智慧要超過國王。乃縵因為聽從了他僕人的勸告由此找到了生命和康復的道路。

         一件大事。乃縵是一個大人物總是期待做大事。他的自尊和傲慢使他覺得在約旦河中沐浴是一件可恥的經歷。但神試驗他是為了他的好處。只有完全順從耶和華的命令他才能指望得到神的恩典。他驕傲的心必須降卑,他必須戰勝自己頑固而又自私的念頭。他必須承認以色列的神比他亞蘭國中的偶像更有能力,必須承認以利沙的指示比他自己的想法和主張更為優越。

         5:13 「僕人」和「說」都是複數,表示是「眾僕人」都說,而且這些僕人稱呼乃縵「我父」,顯出他們之間關係密切。這些僕人看出乃縵的態度不聰明,怕他失去被醫治的機會,因此緊急出聲勸告乃縵。

 

【王下五13-14潔淨大痲瘋(希伯來文 rh]s]10節)的儀式是七重的沐浴(利十四7-9),要乃縵「跳進」(希伯來文 t]blNIV 作,「沾」;JB 作「浸入」)約但河中。這表示要完全順服神的話,亦即「重生」。七次是象徵完全的數目,並非指潔淨的洗禮(彼前三21)或是與過去一刀兩斷(以色列人越過約但河時的重點是在其中「站住」,書三8,四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4「於是乃縵下去,照著神人的話,在約旦河裡沐浴七回,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

   〔暫編註解〕神人的話。乃縵不得不將自己的思想拉回來,他必須承認以利沙是神人和上天的發言人,否則他就不能期望他此來要得的福氣。如果他在先知的話中看不到光明那他就得不到醫治。但當他按照先知的指示去做時他的麻風就潔淨了。當神通過一位先知說話時,領受者所要做的就是放棄自己的觀點而接受耶和華的信息。只有如此我們才能發現自己走在神的道路上並嘗到了他的賜福。

         乃縵....「沐浴」七回:「浸入」。 5:10 的「沐浴」七回:是「清洗」、「沐浴」。 5:14 此處乃縵做到徹底,「浸入」約旦河七次。

         5:14 描述乃縵完全復原,甚至肉好像年輕人的肉一樣。乃縵完全順服,「浸入」約旦河,神就給他「完全的醫治」。

 

【王下五15「乃縵帶著一切跟隨他的人,回到神人那裡,站在他面前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 神。現在求你收點僕人的禮物。”」

   〔暫編註解〕“禮物”。原文作:祝福。

         回到。乃縵懷著感激的心情回到以利沙那裡想要報答先知。他可能繞了很遠的路,但絕不是徒然無意義的。乃縵在他所有的行為中都顯示出他比那些自稱是耶和華百姓的人更具有神真兒女的精神。數百年後,當救主在地上時,他指出在以利沙的時代以色列國中有很多長大麻風的,但內中除了敘利亞國的乃縵,沒有一個得潔淨的(路4:27)。以色列不珍惜神的同在與賜福。一個異教國家軍隊的元帥所顯示出來的信心和感恩對於那些公開宣稱是神百姓的人居然是陌生的。耶和華親近那些珍視他恩典的人並賜福給他們。

         如今我知道。乃縵當初只是從希伯來女子的見證中聽說了神,但現在他已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認識了他。信心變成了知識。現在在他的見證中有一個可靠的環節,若非從神那裡得到這樣奇妙的救恩,是絕不可能成就的。現在他知道在以色列之外再無別神。亞蘭國和周圍鄰國中崇拜的神明只不過是人手所造的偶像。但以色列的神是天地的創造者,是將生命和希望賜給人的主。如果神的每一個兒女都像那個被擄的希伯來使女一樣忠心地為他作見證,那麼全世界的人都將熟悉創造主奇妙的愛和他的眷顧,很多人都會被引導向神發出讚美和感恩了。

         ◎「僕人的禮物」:乃縵的整個態度變為謙卑,在先知面前站著,並且自稱「僕人」。

         15-19  乃縵承認耶和華是唯一的主宰:他立志不再敬拜其他假神,並請求以利沙收下他的禮金,但以利沙堅決不受。

 

【王下五15-16乃縵的態度當他的肉復原(「煥然一新」,14節)時,他也同樣的得到改變(15節)。乃縵的宣告表示他承認耶和華神是普世的神,這並不能用來證明敘利亞的宗教(大馬色的 Baal-Shamaim 崇拜)已經是一神主義。以利沙拒絕接受「表示感激」(NEB;希伯來文 b#ra{ka^,「祝福」)的禮物,與假先知及基哈西形成明顯對比(22-23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6「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侍奉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地求他,他卻不受。」

   〔暫編註解〕先知要人勿追求金錢、名譽。藉著乃縵,神的名能在異邦彰顯,其價值非金銀可以衡量。以利沙的僕人受到刑罰(2627節)。

         我必不受。耶和華的先知服侍人不是為了利益或回報。乃縵獲得了新的生命,心中充滿了對神的信任,以利沙看到這些就得了報償。做工的理當得工價,那些得到神恩典的人想向耶和華奉獻感恩和禮物,但在目前情況下以利沙拒絕乃縵的酬謝卻是最好的選擇。因為不能給乃縵留下這樣的印象,讓他覺得真神神先知的工作是出於利己的動機,或讓他認為神的恩典和賜福是可以用金錢買得的。

         「再三地求」:原文是「大力推擠他拿」,也就是極力要以利沙收取禮物(總價值約435萬美金)。

         ◎其實以利沙不是不收禮物, 王下 4 他就接受書念婦人的款待,所以現在以利沙不收禮物,應該是為了避免乃縵有以利沙是「為錢行神蹟」的錯覺。

 

【王下五17「乃縵說:“你若不肯受,請將兩騾子馱的土賜給僕人。從今以後,僕人必不再將燔祭或平安祭獻與別神,只獻給耶和華。」

   〔暫編註解〕異教信仰中的神祇多和土地不可分,只屬於一地、一族或一邦。乃縵認為他若敬拜耶和華神,必須把以色列的泥土帶點回去,也許用來築壇獻祭。這雖是無知,不認識耶和華神乃普天下人的主,但也看出他尋求神的真誠,可令背叛不信的以色列人汗顏(13節)。

         乃縵索取以色列的泥土,用意大概是要在自己的地方為耶和華築壇向祂獻祭(參出20:24)。

         兩騾子馱的土。乃縵認為以色列的神是一位必須在以色列土地上敬拜的神明。當時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主神,很多城邦還有它們自己的本土神明。儘管乃縵已經認識到以色列外並無別神,但他還沒有完全放棄一種觀點,即,以色列的神一定和以色列的土地有某種特殊的聯繫,因此,他想在自己的國家中崇拜那位以色列土地上的神。

         ……與別神。當乃縵認識了神之後就將自己的心獻給了他,並決定放棄自己從幼年起就崇拜的亞蘭神明。在各方各處都有乃縵那樣熱切真誠的人,在將自己的心獻給神之前,他們唯一等待的就是神百姓忠心的見證和聖潔的生活。

         5:17 的意思是乃縵希望把以色列的神當神來敬拜,但當時的人多少認為「神」是連結於某一個地區,因此以乃縵的異教背景來看,取得以色列的土回去做祭壇等宗教設施敬拜以色列的神,才能與以色列的神連結。且乃縵可能知道以色列是一神信仰,因此他要放棄敬拜別神,專心敬拜以色列的神。這樣的舉動,可能會對乃縵造成許多困擾與傷害。

         17~18 乃縵想把聖地的泥土帶回家鄉,藉以敬拜耶和華。可是,他的職責要求他攙扶王進入大馬色神的“臨門廟”。以利沙向他保證,神定會明白(19節)。

 

【王下五17兩騾子馱的乃為了作為「聖地」根基的準備,以便建立祭壇,並非因為耶和華神只能在以色列的土壤上接受敬拜,乃縵對於神的認識仍屬淺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17 將土帶回乃縵坦言他帶這些泥土回去是要用來獻祭。這話表示他有意用帶回去的泥土築壇(本節所用的「土」,與出埃及記二十24,命令他們建築土壇的字眼相同;進一步資料見:該節經文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7~19問:乃縵陪同他主人進臨門廟叩拜時,他也屈身,他向以利沙認罪,求神饒恕;以利沙對祂說,他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王下五17-19),乃縵向偶像屈身,為甚麼無罪?

         答:乃縵向偶像屈身是他的責任問題。他的主人要拜偶像,他攙扶他的主人,因此也向偶像屈身。實際上他的屈身與偶像沒有發生關係。但我們還是不要作這種近乎罪的事。世界上最難的人乃是住在城牆邊的人。你要安全,最好不要住在邊界上,否則敵人一炮打過來,首先就打到你。你要安全,還是住在離邊界遠的地方。基督徒最怕的就是作邊緣的人,你去作那種近乎罪的事,總是不上算的。比方在德國與法國邊界居住的人,常在兩國之間走來走去,結果總是吃虧。你若作邊緣的人,雖然不一定跌倒,但別人卻為你害怕。── 倪柝聲《聖經問答》

 

【王下五18「惟有一件事,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願耶和華饒恕我。”」

   〔暫編註解〕“臨門”是亞蘭人的風暴之神,但敘利亞以外的民族也拜此神。乃縵說他心已全屬耶和華,但格於環境和責任,須伴隨亞蘭王到臨門廟,並向偶像屈身。這樣看來,臨門當為那時的敘利亞主神。

         「臨門」:即大馬色的神「哈達」之名銜(參亞12:11)。在傳說的神話中,它與巴力相似,是暴風雨的神只。乃縵預料將來他回國後,在職責上仍須扶亞蘭王叩拜臨門,表面上是拜假神,但他希望以利沙明白,他已決志不拜臨門,只拜耶和華為神。

         耶和華饒恕。當乃縵決心侍奉神時,他知道,這在自己崇拜偶像的祖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亞蘭王仍在崇拜臨門神,而乃縵在這種侍奉中要作為王的隨從。儘管乃縵已下定決心從今往後單單敬拜耶和華,但他仍然想服侍自己屬世的君王。只是當王向臨門屈身下拜時他要攙扶王的胳臂(見王下7:2 17)。乃縵不想讓人認為自己在這種儀式中是向假神下拜。乃縵將自己的心獻給了耶和華,他不想讓自己的信仰與對臨門的崇拜妥協,他也不想讓以利沙知道自己如此行。他是一個本性溫和的人,希望在離開以色列之前澄清自己的顧慮。

         「臨門」:「風 暴風之神」,就是「哈達」神,是大馬色的亞述人所崇拜的神。

         「屈身」:「跪拜」、「叩拜」。

 

【王下五18以利沙並未譴責他,因他職責所在必須服事王。希伯來文「用手攙扶」並非指真正的用手去支持王,而是指他是王的「左右手」(參:王下七217)。有關臨門,請見:列王紀上十五18,該處經文也是與送禮有關。──《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18 臨門廟臨門(Rimmon Ramman「打雷者」)相信是亞蘭諸神之首,風暴之神哈達的別號。學者對兩者之間的關係雖然很有把握,這名字在聖經以外依然從未出現(見:亞十二11之「哈達臨門」)。大馬士革(大馬色)有限的挖掘未能發現本節所述的廟宇,然而烏邁亞德清真寺(Umayyad Mosque)的基石之中,有一塊發現是來自這時代的立石碑(orthostat)。這碑用玄武岩製造,上刻文字。它在此被發現,表示清真寺可能是建於古代廟宇遺址之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8臨門是什麼?】

    答:臨門Rimmon是古時亞蘭國之一種邪神,其廟在大馬色。亞蘭王與其元帥乃縵Naaman(意歡暢)常進入廟中叩拜此神,其名或稱為哈達神,有時兩名並稱,為哈達臨門,在亞述國亦有臨門之神,為十二大神之一。據說為司掌風雨雷電之神,或以其能毀壞禾稼,又以其為滋潤百物之王,所以當時人將敬畏而膜拜之。先知撒迦利亞論到聖靈降臨的日子說,耶路撒冷必有大悲哀,如米吉多哈達臨門的悲哀。若以此神用作地名,來形容其民所遭遇悲哀的事,則甚有義意了。(亞十二10 1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五19「以利沙對他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乃縵就離開他去了,走了不遠。」

   〔暫編註解〕以利沙沒有直接答覆乃縵所提問題,表面看去,他似已同意。事實上,這是一個信徒在異教環境中如何自處的問題,必須順著神的帶領和恩佑來作取捨。求良心之所安應是一個指導原則(“平平安安地回去”)。

         平平安安地回去。這句話一定不要被理解成對乃縵臨別請求所表示的贊同或反對。他走的時候沒有疑慮和彷徨,他是在平安中離開的。神已經向他顯出慈愛,他在對神的知識和崇敬中找到了幸福和平安。乃縵是一個新近改變信仰的人,還帶著謹慎的顧慮,但如果他持守自己新的信仰他的力量和智慧都將不斷增加。對於新信的人,神的帶領總是一步一步的,他知道在一件特定的事上呼召他們進行改革的最佳時機。這條原則應該根植于那些為了同胞得救而勞力之人的心中。以利沙知道現在還不是堅持要乃縵在這件事上作徹底改變的時候。以利沙是一個深具屬靈眼光的人,在對待乃縵的事上,他希望處理的得體,謹慎。因此,在道別時,他沒有說一句責備的話,而是送給乃縵一條和平的信息,和耶穌與他的門徒分別時送給他們的信息類似(約14:27)。

         ◎以利沙並沒有針對乃縵的錯誤觀念進行矯正,也沒有進行冗長的教導,反倒對乃縵說:「你可以平安的回去」。當然,乃縵對神的認真與專一,我們由他還預想到自己職位上必須在異教神廟中跪拜就可以看出,不過我們印象中忌邪的神能夠赦免這種不得已的狀況,也讓我們滿心安慰。

 

【王下五19「以利沙對他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乃縵就離開他去了,走了不遠。」

乃縵與以利沙的關係以外交詞令表達。「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並非只是「道別」(NEB)的意思,而是承認聽者已與發言者及其神建立了約的關係。同理,「都平安嗎?」(21節,h@s%a{lo^m)通常表示重開談判(王下九17-1931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20「神人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心裡說:“我主人不願從這亞蘭人乃縵手裡受他帶來的禮物,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

   〔暫編註解〕基哈西。《聖經》的作者剛剛描繪了一幅優美的畫卷:亞蘭國乃縵元帥的麻風得了醫治,思想也發生了改變,他在離開以色列時已皈依了耶和華,心中充滿了喜樂與平安。但是隨著基哈西心裡說幾個字的出現,這幕場景突然改變。當神賜人平安與幸福的時候,撒但總要試圖給人帶來禍患。他在每件事中都要伺機插入一個不和諧的音符。在這裡先知的僕人放任自己淪落成為撒但手中的一件工具,成了多人的試探,破壞了如此和諧美好的一幅景象。

         不願……受他……的禮物。這些話揭示出了基哈西的思想和精神。他沒有將乃縵看為一個新近皈依耶和華的弟兄而仍將其視作一名敵國的將帥。既然亞蘭曾經蹂躪以色列,那麼作為一個以色列人,現在我基哈西為什麼要放過他們呢?基哈西可能認為他的主人以利沙有些軟弱,頭腦也很簡單,竟然拒絕接受乃縵樂意奉上的禮物。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這些話是褻瀆的誓言,基哈西說這些只不過是在以侍奉神為名說服他去做自己完全明白是錯誤的事。基哈西被貪婪蒙蔽了雙眼,他沒有功勞,卻想要向一個連以利沙都認為不應從其手中接受任何酬謝的人索取禮物。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此處大概是「下定決心」、「無論如何」的意思。

         20-27  基哈西冒先知之命:以接待門徒為名,向乃縵騙取財物,結果染上乃縵的大麻瘋。

 

【王下五20「神人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心裡說:“我主人不願從這亞蘭人乃縵手裡受他帶來的禮物,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

基哈西為己謀利的作為卻破壞了這個關係。他的言行充滿了貪婪(22節)、欺騙(23-25節)及目無尊長(20節,「這亞蘭人」)。尤有甚者,他妄自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20節,與以利沙相反,16節),並企圖掩飾,因此得到他當得的刑罰(利十九12;徒五2-3)。乃縵雖然新信主,他對主的忠心卻勝於基哈西。──《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21「於是基哈西追趕乃縵。乃縵看見有人追趕,就急忙下車迎著他,說:“都平安嗎?”」

   〔暫編註解〕急忙下車。在東方國家這是一種尊重的標誌。但基哈西畢竟只是以利沙的一個僕人,乃縵沒有義務向他表示這種不必要的禮節。這表明在乃縵的胸中湧流著強烈的感激之情。乃縵已經征服了自己的驕傲和仇恨,現在這位亞蘭軍隊的元帥──曾經戰勝以色列的人──從自己的車上下來,以平等的姿態和一位希伯來先知的僕人說話。

         都平安嗎?。乃縵看見基哈西奔跑心中一驚,他一定在想是否先知得了什麼疾病或有什麼災禍發生。

 

【王下五22「說:“都平安。我主人打發我來說:剛才有兩個少年人,是先知門徒,從以法蓮山地來見我。請你賜他們一他連得銀子、兩套衣裳。”」

   〔暫編註解〕“一他連得銀子”。約一千二百安士(34千克)。基哈西的貪婪使他看不見自己犯上何等嚴重的罪:他讓乃縵以為這次的醫治是買回來的,但實際上,那是神白白賜給乃縵的。

         「一他連得」:約重三十公斤(六十七磅)。

         我主人打發我。基哈西現在想用謊言來遮掩他的貪婪。以利沙反倒要為他僕人的貪心承擔責任。這位先知的好名聲將要因他卑鄙僕人的貪財而蒙羞。罪惡很少獨自存在,一種罪總是引起更大更多的罪。

         從以法蓮山地。在以法蓮山地至少有兩所先知學校,伯特利和吉甲(見王下2:1節的註釋)。

         兩個少年人。基哈西不想讓人看穿他的貪心。他以關心兩個年輕人的需要為名來做這件事。對於乃縵來說,難道他會不關心這兩個青年人的需要不將一他連得銀子和兩套衣裳給他們嗎?

         「以法蓮山地」:在撒馬利亞南方,乃縵應該是往北回亞蘭(敘利亞),所以不會遇到由南而來的先知門徒。

         「一他連得銀子」:34公斤銀子,目前約值3.5萬美金。

 

【王下五23「乃縵說:“請受二他連得。”再三地請受,便將二他連得銀子裝在兩個口袋裡,又將兩套衣裳交給兩個僕人,他們就在基哈西前頭抬著走。」

   〔暫編註解〕「衣裳」:指華麗的服裝;古人視之為財產,如金銀一樣。(參書7:21; 5:2

         請受。這句話的意思是,請笑納,不是一他連得而是兩他連得。慷慨的乃縵給基哈西的是他所要求的兩倍並差遣自己的僕人幫他搬到先知的住處。

 

【王下五24「到了山岡,基哈西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屋裡,打發他們回去。」

   〔暫編註解〕山岡。希伯來文`ophel,一個土丘山坡;指通常建在山坡上的瞭望塔,房屋,碉堡,或崗哨。以利沙的家在撒瑪利亞,很可能位於一個他可以看到遠處來人的較高的位置上(見王下6:30-32)。但是這一次基哈西帶著兩他連得銀子回來他不想讓他的主人看到自己。所以這裡提到的山岡應該是介於以利沙的家和基哈西追上乃縵之地中間,正好能擋住先知的視線。在這個地方基哈西將乃縵的兩個僕人打發回去自己將財物藏了起來。

         「山岡」:「丘陵」、「土堆」,特別是用來指「作為城市堡壘的高地」或者是「衛城」。可見以利沙此時是住在撒馬利亞。

 

【王下五24「到了山岡,基哈西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屋裡,打發他們回去。」

「山岡」(希伯來文 `o{pelAV 作「塔」)可能是指耶路撒冷的俄斐勒區,但更有可能指撒瑪利亞的「山岡」(RSV)。──《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25「基哈西進去,站在他主人面前。以利沙問他說:“基哈西你從哪裡來?”回答說:“僕人沒有往那裡去。”」

   〔暫編註解〕沒有往哪裡去。為了搪塞主人的問話基哈西現在又說了另一個謊言。罪惡引起罪惡,謊言產生謊言。罪惡的試探是沒有盡頭的。當一個人開始欺騙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無可避免地陷入了用謊言掩蓋謊言的惡性循環。

 

【王下五26「以利沙對他說:“那人下車轉回迎你的時候,我的心豈沒有去呢?這豈是受銀子、衣裳、買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

   〔暫編註解〕看五16注。基哈西應該明白,無一事可瞞過無所不在的神。此人貪戀世間錢財和享受,實不配作先知的僕人。以二他連得銀子換來大痳瘋,和猶大為了三十兩銀子賣主換來死亡(徒一18),如出一轍,是我們的好警戒。

         「買橄欖園 ...... 僕婢」:是古人置業的方法。

         我的心豈沒有去呢?。耶和華已經向以利沙準確地啟示了所發生的事,基哈西如何追趕乃縵,怎樣說謊,如何獲得不義之財,又怎麼將其隱藏。人騙得了人但騙不了神。罪惡的行為能瞞過人的眼睛但耶和華卻鑒查一切(見來4:13)。

         這豈是受銀子……的時候呢?。以利沙對他的僕人基哈西所發出的是多麼嚴重的譴責啊!神剛施行了一個大能的神蹟,亞蘭軍隊的元帥歸向了耶和華並在他新的信仰中歡喜快樂。天與地在神向他僕人所施的恩典中是那麼的近。基哈西的心應該在因所接受的奇妙恩惠而向神發出的頌贊和感恩中得到提拔。他應該想到,乃縵的心因神的恩典而感動,這亞蘭的元帥會堅信以色列人的信仰是世界上唯一能使人無私,誠實和善良的信仰。但恰恰相反,他想到的只有他自己和他自己的利益。

         以利沙的話不是單單譴責他的僕人基哈西的,它也是責備那些今日教會中和基哈西具有同樣精神的人。現在神依然離我們很近,很多地方都有他恩典的神蹟。到處都有罪人受到教化,到處都有感恩和勝利的詩歌升到神面前。但貪婪的精神又一次在某些人的心中佔據了上風。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利益。那本應用來拯救人的金錢被囤積隱藏起來。神從天上觀看,再次提出那個問題,這豈是受銀子、衣裳的時候呢?

         橄欖園。基哈西曾經想像如何利用這些錢財,在這裡先知就給他的僕人列舉出其想要購置的產業。

 

【王下五26「我的心豈沒有去呢?」(心,AVRSVNEBGNB 作「靈」)可能是指先知的關心及知識。──《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6 指摘基哈西無論這筆金錢是乃縵的私產還是來自亞蘭王的國庫,基哈西都可以自辯說他是收回掠自以色列的物而已。但基哈西的動機與慈惠和充實國庫無關。以利沙口中的「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是指他用這些錢可以買什麼東西。新得的財富能夠為他帶來終生受用不盡的奢華和安逸。基哈西把作為先知的高貴呼召,貶低為出租神能力圖利的行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27「因此,乃縵的大麻風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從以利沙面前退出去,就長了大麻風,像雪那樣白。」

   〔暫編註解〕沾染你。同是一天,亞蘭人乃縵得了大福,而神先知的僕人,一個希伯來青年,卻遭此大禍。乃縵平平安安地回家去了,心中充滿了在神裡面的歡喜和盼望。而基哈西卻要帶著他罪的結果一直走向墳墓。他被上天所詛咒,被同胞所厭棄,他到死都患有麻風,他對於後世成了一個反面教材,說明那些重看屬世利益過於天國珍寶之人生的虛空和愚妄。在基哈西與以利沙相處的日子裡基哈西本有機會學習如何從無私的奉獻和愛中得到喜樂和滿足。但很不幸,他沒有學好這一課。屬世的財物就像癌症一樣吞噬著人的靈魂,當人伸出貪婪的手去抓取這些利益時天國的禮物就被一腳踢開了。在服侍神的過程中他沒有培養一種放棄自我的精神,而任使自私的心專注於物質利益。他重看金錢過於自己的靈魂,看屬世的華裳比基督的義袍更為榮美。

         直到永遠。人們絕對不應該認為神因基哈西的罪而宣佈咒詛永遠落在他子孫後代的身上。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他決不使不公正不必要的刑罰和痛苦落到任何人身上。基哈西因為他的貪婪而給自己帶來了可怕的刑罰。因為這個刑罰他的子孫可能要被迫忍受痛苦。疾病和它的影響可能會傳給無辜的後代。但是說因為基哈西變成了麻風病人他世世代代的子孫也會成為麻風病人,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

         這裡用到的希伯來短語le`olam並不是必然意味著沒有停止,直到永遠的。`olam這個詞,當指神時,它的意思是沒有盡頭,永恆的;但指人時,它的意義只持續到人生命的終了。在出21:6節中也記載一個僕人永遠服侍他的主人。以色列人要使寄居在他們地上的外邦人永遠奴僕(利25:46)。大衛死前不久,拔示巴跪在王的面前說,願我主大衛王萬歲(直譯為:永遠)(王上1:31)。尼希米也這樣對亞達薛西說,願王萬歲(尼2:3)。在耶和華報仇的日子地上的煙要永遠上騰(賽34:10)。約拿描述他掉進大魚的肚腹時他說地的門將他永遠關住(拿2:6)。le`olam通常的意思是永遠的歲月,但具體時間的長度要根據此表達所涉及的情況而定(見出12:1421:6節的註釋)。

         像雪那樣白。這個短語用在那些突然遭受麻風打擊的人身上(見出4:6;民12:10)。

         「像雪那樣白」:原文只是「像雪」。可能指「皮屑剝落」如雪花,而非顏色像雪。

         ◎當基哈西染上大痲瘋時,他就「被開除了」。因為不潔淨的關係,基哈西不可能再事奉以利沙。

 

【王下五27「因此,乃縵的大麻風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從以利沙面前退出去,就長了大麻風,像雪那樣白。」

基哈西從以利沙面前退出去MT mill#pa{na{w;參六32;拿一3;創四十一46),此字乃指由一位尊長者面前被解散。他受到的刑罰是乃縵的大痲瘋必沾染他和他的後裔直到永遠,出埃及記二十5已對那些破壞不准拜偶像(此處是貪愛錢財及財物)誡命者警告,亞幹及他的後裔也遭受同樣的刑罰(書七24-26)。神出於慈悲的緣故,常常只是將此刑罰限於第一代,或最多只追討到第四代。到耶穌基督的時代,乃縵事件已成為家喻戶曉的故事,耶穌引用之作為一個特別的例子:當許多猶大人不肯聽從當時先知的呼籲時,一個非以色列的大痲瘋病人卻因為順服神藉先知所說的話而得醫治(路四2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7 病症的轉移初民相信祝巫能夠借著魔法和咒語使人患病。消除疾病的儀式(如:南布林布儀式)通常包括將邪惡轉移到某個對象,然後把它丟棄。一般觀念是乃縵的病藉沐浴儀式轉移到水中,隨流水消逝。但乃縵也曾觸摸過帶來的禮物,本段將禮物視作將邪惡轉移的媒介。這概念和我們所謂的接觸傳染病原相仿(但在醫學上沒有一個皮膚病的病原體能夠如此迅速地藉自然方法傳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27 基哈西的厄運請參看五章1節的注釋中有關大痲瘋的討論。這不是死刑,他不但沒有生命的危險,連健康也沒有危險。這病可算為社會性疾病,被社會遺棄是其主要後果。這病像「雪」的形容最可能是指它像雪花片片,不是指顏色(某些譯本中的「白」字是加上去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五章)】

 1 乃縵之所以得痊癒,可說是全憑一名從以色列擄來的婢女所提供的消息。這對基督徒的身分和工作崗位有什麽提示?你是否清楚什麽是神對你的呼召?

 2 為什麽以利沙這樣(10)對待乃縵?試比較乃縵痊癒前後對以利沙的態度(參乃縵對以利沙說話時的自稱)。

 3 乃縵差點因為驕傲得不著醫治,你有否因為自視過高以致得不著神的祝福呢?乃縵的僕人有何值得我們學習之處?

 4 乃縵得到醫治之後,立刻離棄一切偶像,承認耶和華為獨一真神,你得蒙神拯救之後,價值觀和生活習慣有些什麽改變,你怎樣對付那些妨礙你更深入認識神的事物?

 5 試比較以利沙和基哈西對財物的態度,從基哈西的遭遇,你學到些什麽屬靈的教訓?

 6 以色列王起初看到亞蘭王的信(7)便以為大難臨頭,以致要撕裂衣服。但神藉著先知使危機變為轉機。你是否倚靠神把危機化為轉機?另一方面,基哈西心目中的良機竟成了禍因。這給你什麽警惕?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