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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六章拾穗

 

【王下六1「先知門徒對以利沙說:“看哪,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過於窄小,」

   〔暫編註解〕“過於窄小”。先知門徒(參看二3的腳註)的數目增加了,以至他們的住宿地方顯得狹小。

         先知門徒(直譯為:先知的兒子)。這些是先知學校中的學生,很可能是吉甲的那一所,因為他們要往約旦河邊去採伐木料(第2節)。

         我們住的地方。字面上是,我們在你面前就坐的地方,很可能是指這些學生奉命聚集聽先知講道的地方。以利沙並沒有住在這所學校,他只是在巡行各個學校期間不時地訪問這個學校。此處指的可能就是學生聚集在老師面前的大廳。

         過於窄小。參加這所學校的學生人數太多以至於現有的宿舍已經不能滿足他們的居住要求。這也表明當時人們接受由以利亞和以利沙所興辦之良好教育的積極性空前高漲。

         「同你所住的地方」:原文是「在你面前居住的地方」,實際的意義很難確定。呂振中譯本翻譯為「你講座之前所住的地方」。當然也可能可以解釋為「同你一起居住的地方」。而且這個住所的擴大應該跟以利沙有關,所以才來問他的意見。

         6:1-3 可以看出以利沙跟先知門徒的互動狀況。雙方不只是知識的交流,學生會主動邀以利沙參與活動,以利沙也會一同參與門徒的公差活動。

         6:1-7  以利沙助門徒複得斧頭:先知門徒伐樹建屋,不慎讓斧頭掉進水裡,以利沙使斧頭浮上水面。這件神跡發生在約但河邊,可能是在耶利哥附近,因那裡有先知的門徒居住(參王下2:5) 。 他們需要新的房子,大概是因為門徒的人數增多。

 

【王下六2「求你容我們往約旦河去,各人從那裡取一根木料建造房屋居住。”他說:“你們去吧!”」

   〔暫編註解〕容我們……去。這個建議不是出自以利沙而是由學生們提出的。這些年輕人不怕工作。先知學校的宗旨之一就是要培養他們擁有實際生活的能力。他們要受訓練,和周圍的百姓一樣進行工作,因為他們不能脫離那些將來自己承擔責任要為之服務的人。手藝的訓練和思想智力的訓練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

         你們去吧。學生們請示以利沙並且在他的命令之下才進行工作這一事實表明先知是有權柄的人,掌管著學校各樣的事務。

         「一根木料」:原文是「一根橫樑(大木料)」。

         建造房屋「居住」:「居住」、「留下」、「坐」。解釋為居住,就會認為這些先知門徒是住在同一處的,解釋為「坐」,大概就是指「會堂」一類的建築。

 

【王下六3「有一人說:“求你與僕人同去。”回答說:“我可以去。”」

   〔暫編註解〕求你。即,請,請同意和我們同去。他們開始是請求以利沙准許他們去砍伐木頭,現在這些年輕人又邀請先知本人和他們同去。

         我可以去。以利沙是一個隨和的人。君王將相,平民布衣他都一視同仁。他從不拒人於千里之外。何時何地他的同在受到歡迎並有機會進行服務他都甘心前往。領袖的地位越高,他服務的精神就越強。

 

【王下六4「於是以利沙與他們同去。到了約旦河,就砍伐樹木。」

 

【王下六5「有一人砍樹的時候,斧頭掉在水裡,他就呼叫說:“哀哉!我主啊,這斧子是借的。”」

   〔暫編註解〕“斧頭”指裝在斧子上的鐵頭。鐵器昂貴(比較撒上十三1921),先知門徒無力自置。

         “這斧子是借的”。暗示他們窮得連斧子也不能擁有。

         「斧頭」:原作「鐵」。這斧頭是借來的,顯示他們的生活清貧。

         斧頭。猶太人很早就開始使用鐵制的斧頭了。那時的斧頭並不比現在更加安全,因此摩西律法對於人伐木時斧頭脫落的事有相關的規定(申19:5)。

         這斧子是借的。這是砍木頭的年輕人本能發出的呼喊,他並沒有想著請求先知施行神蹟來幫助找回斧子。這個正直的青年不幸將借來的東西失落了,他很可能因貧窮而無力償還這個損失,所以才發出那樣的呼喊。

         「斧頭」:原文是「鐵」、「鐵製工具」,這時已經進入鐵器時代很久,鐵器隨著打鐵和冶煉科技的進步,日漸被廣泛應用,但仍是高價貴重之物。

         「借的」:原文是「求來的」,實際的意義應該就是「借來的」。

 

【王下六5鐵斧頭(希伯來文 'iron')乃是要來的(MT s%a{~u^l),可能是求來的,或禱告得來的,不一定是指「借來的」(中英文譯本)。──《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6「神人問說:“掉在哪裡了?”他將那地方指給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裡,斧頭就漂上來了。」

   〔暫編註解〕掉在哪裡了?。以利沙是一位先知,靠著神的能力他可以使死人復活,可以看透人心。但當斧頭掉進水中時他並不知道具體的位置。除非領受神聖的信息,先知所瞭解的事情和他們的同胞是一樣的。對於額外的亮光和啟示則是神決定它們是否需要以及賜下的合適機會。神沒有施行神蹟來告訴以利沙斧子是從哪裡掉落的,因為在沒有需要的事上是沒有神蹟的。

         一根木頭。我們不知道這事的具體過程。神並不總告訴我們一些事是怎樣做的或為什麼要做,我們也沒有必要全部瞭解耶和華行事的手段。

         漂上來。即,浮上來。斧頭掉在河底,那個先知門徒靠著自己的力量無法將其取回。但是由於神奇力量的介入它從河底浮到水面並停在那裡。

         有些人認為這件事如此微小根本用不著行此神蹟。人基於自己狹窄的視野可能會認為只能在大事上期待神蹟。但是神憐憫的心沒有一次在他地上兒女傷心悲痛有需要時不向他們發出慈愛的。神的心回應人類的需要,全天庭都為他們服務。每一天耶和華都垂聽那些求告他名之人的禱告並滿足他們的需要。每一天都有神蹟,雖然以利沙不在了,但神仍舊以他自己的方式為那些信靠他的人行事。

         「漂上來了」:原文是「使....浮起」。

 

【王下6 斧頭漂上來法術有一類牽涉接觸和轉移禮儀。與具有法力的物件的接觸,能夠將屬性和特徵從一個物件轉移到另一個物件。聖經沒有說明以利沙砍下來的是哪種木頭,但美索不達米亞儀式所用的通常是垂絲柳木。神的先知如此廣泛使用似乎與法術有關的活動,或許有人會覺得不宜。但不能否認的一點,是在古代的人眼中他就像是施行魔法一樣。請參看四章34節,四章41節,五章11節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7「以利沙說:“拿起來吧!”那人就伸手,拿起來了。」

   〔暫編註解〕拿起來吧。如果這個年輕人想拿回斧頭他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神不僅能使斧頭漂起來他還可以使其回到原來砍木頭的位置。但人能自己做的事耶和華一般不會為他們行神蹟。現在這個年輕人完全可以伸手去將漂浮的斧頭拿起來,並且這也是他所聽到的指示。當神命令我們去拿的時候,只要我們伸手去拿,他的恩典就是我們的了。神有很多偉大的賜福,只因悖逆和懷疑,我們不能得到。

         ◎這個神蹟顯示神也關心他百姓的小小福利,不過這個門徒最後還是「自己伸手拿回斧子」,在這事上,神做神的工作,人也盡自己的責任。另有人認為以利沙要門徒自己撿起斧頭,是希望門徒親自體驗,了解這個神蹟不是一個幻覺。

 

【王下六8「亞蘭王與以色列人爭戰,和他的臣僕商議說,我要在某處某處安營。」

   〔暫編註解〕亞蘭王……爭戰。這一時期的以色列和亞蘭兩國烽火連綿。如果沒有大規模的戰爭,邊境上也是衝突不斷。亞哈陣亡的那次戰鬥中以色列軍隊越過約旦河前去攻打亞蘭人想要奪回基列拉末(王上22:3 4)。亞哈死後亞蘭人佔據了上風,現在他們的軍隊又一次踏上了以色列的土地。這時便哈達二世仍然是亞蘭王(王下6:24)。

         某處某處。具體是什麼位置並不重要,每次和每次的地點都不相同。

         我要……安營。這裡提到的不是那種公開的長期性的營地,否則即便沒有先知,周圍地區的人很快就會知道並會及時報告給以色列王。這個含義隱晦不明,在別處也未加證實的希伯來詞語所指的可能是一處為發動突然襲擊而設置的埋伏,其中的意思涉及突然性和隱秘性。

         「亞蘭王」:應該就是「便哈達二世」。

         「與以色列人爭戰」:原文是「對以色列人發動戰爭」。

         在某處某處「安營」:「紮營」、「駐紮」。由於這是戰爭中的狀況,「紮營」如果不是為了埋伏,就是準備要進一步攻擊。

         814 亞蘭王的突襲計劃因以利沙給以色列王的忠告而受到阻撓,故此他計劃捉拿以利沙。

         8-14  亞蘭王設計捉拿以利沙:當時亞蘭王採用突襲戰術,企圖伏擊以色列王,但他的陰謀屢被以利沙識破,以色列王得免其害。亞蘭王於是設計捉拿以利沙,派軍圍困多坍。

         8~23本節至23節講亞蘭王進攻以色列,因以利沙的干預,屢屢失敗,要捉拿他。大軍給他引入設防堅固的撒瑪利亞城(20節)。約蘭王聽了先知的勸告,不殺已成甕中之鼈的敵人,反賜飲食,取得兩國間短暫的和平(23節)。

         6:8-23  亞蘭王欲捉拿以利沙:作者沒有注明亞蘭王或以色列王的身分,所以不能肯定這次戰役的日期,大概是在約哈斯或約阿施作以色列王的時候。

 

【王下六8「亞蘭王與以色列人爭戰,和他的臣僕商議說,我要在某處某處安營。」

亞蘭人的策略是安排突襲(MT tah]@no{t[i^我的營NIV)在聖經中唯一一次乃出現於此處,其意義不詳,可能是指「從……方向進攻」(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8-19{\Section:TopicID=267}以利沙說謊問:前讀列王紀下六章八至十九節,言亞蘭人圍困多坍,非攻以色列人之意,乃尋以利沙。亞蘭人至多坍,以利沙為何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這不是神人說謊麼?望先生指教是盼。

       答:以利沙是撒瑪利亞的人。他對他們所說的話,並不是欺騙,因為他把他們帶領到撒瑪利亞,到他們「所尋找的人那裏」(19節)。―― 倪柝聲《聖經問答》

 

【王下六8-23圍困亞蘭人】這裡繼續帶有道德教訓的神蹟,開眼目相對於使眼目昏迷,屬靈的資源相對於人為的計謀(15-16節)等。這是以利沙與王之關係和斡旋於亞蘭人之役(六24-20)前的序曲。以利沙與這位不知名的以色列王之間關係密切,並為他提供準確的情報服務。他的消息來源可能是透過線民(參:王下五3),而非他有第六眼。因此亞蘭王擔心被人出賣(11節,希伯來文「幫助以色列王」;NEB 將之改為「把我們出賣給」)。──《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9「神人打發人去見以色列王,說:“你要謹慎,不要從某處經過,因為亞蘭人從那裡下來了。”」

   〔暫編註解〕神人打發人。亞蘭王和他的臣僕秘密商定的計畫被透露給以利沙,以利沙轉而將其告知以色列王。

         從那裡下來。可能翻譯為將要從那裡下來,計畫從那裡下來更好。以利沙透露出來的是亞蘭人心中的計畫,因此,以色列王既然提前知道了這些就可以在亞蘭人要到的地方佈置足夠的兵力應對他們。

         「以色列王」:應該是指「約蘭王」。

         「謹慎」:「防備」、「留心注意」、「當心」。

 

【王下六10「以色列王差人去窺探神人所告訴、所警戒他去的地方,就防備未受其害,不止一兩次。」

   〔暫編註解〕未受其害。這是指,不僅為王,也為國家挽救了危局。提前知道敵軍的動向使得以色列王沒有落入其圈套。

 

【王下六11「亞蘭王因這事心裡驚疑,召了臣僕來,對他們說:“我們這裡有誰幫助以色列王,你們不指給我嗎?”」

   〔暫編註解〕「驚疑」:原文或譯作「極為憤怒」。

         心裡驚疑。每次的計畫都是在極端保密的情況下制定的,但敵方總能瞭解詳情。這種事偶爾發生一兩次也許還不會引起警覺,但如果成為常態,亞蘭王就要疑慮並決心要找到洩密的原因。

         我們這裡有誰?。就便哈達來說這種事似乎只有一個原因:營中有叛徒。他堅信消息之所以洩露出去是因為有人同情以色列或被以色列收買而背叛自己的國家。便哈達的臣僕中難道沒有人為他指出誰是叛徒嗎?

         心裡「驚疑」:「起暴風」、「被觸怒」。

         6:11 亞蘭王一定是認為他倚重的臣子有人是以色列的間諜,君王這樣的懷疑如果不妥善處理,恐怕下場是殺戮。由6:12-13 亞蘭臣僕可以立刻回答情報洩漏的理由,應該他們早就注意這問題,而且進行情報蒐集,只是還沒彙整報告給亞蘭王罷 了。

         ◎其實由6 7兩章的記載中,我們看到亞蘭官員精明幹練、軍隊策略完善,而以色列軍則真的比較「不怎樣」,如果不是神介入,亞蘭打下以色列可說是理所當然的。

 

【王下六12「有一個臣僕說:“我主我王,無人幫助他,只有以色列中的先知以利沙,將王在臥房所說的話,告訴以色列王了。”」

   〔暫編註解〕王在臥房。這是王宮中守衛最嚴密最不容易接近的地方。這個地方說的話無疑都是保密的,即便是王最親近的朋友也不可能聽到。

         「臥房」:「內室」、「房間」。

 

【王下六13「王說:“你們去探他在哪裡,我好打發人去捉拿他。”有人告訴王說:“他在多坍。”」

   〔暫編註解〕“多坍”義為“雙井”,在京城撒瑪利亞城北約16公里,距示劍不遠。當年約瑟就是在此被賣埃及為奴(創三十七17)。

         “多坍”距離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只有十二英里(19公里),亞蘭人必有更強大的軍隊在那裏。

         多坍。多坍是基列到埃及商道上的一座城邑,靠近伊斯德倫平原和一處通向撒瑪利亞高地的隘口。它位於示劍東北方向22.6千米,西南距離撒瑪利亞16千米。就是在這裡一夥從基列往埃及去的以實瑪利商人買下了約瑟(創37:17-28)。現在這個地方的名字是Tell D?thā

         「多坍」:字義是「雙井」,位於撒馬利亞北面18公里左右。是以利沙的故鄉。敵人大軍可以深入至此,表示兩國軍力相差甚多(當然是亞蘭強很多)。當年約瑟就在此被賣到埃及為奴隸 37:17-28

 

【王下六13「王說:“你們去探他在哪裡,我好打發人去捉拿他。”有人告訴王說:“他在多坍。”」

多坍可能位於通向耶斯列平原的山谷前端,地位重要,在撒瑪利亞以北約十四公里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13 多坍住於多坍遺址的這城十分壯觀,占地約二十五英畝,位於撒瑪利亞北面十哩,行商和牧人北上耶斯列平原的主要大道之上。城周(多坍穀)是良好的牧場,因此早在初銅器時代(主前32002400年)已經發展成主要的城市,並且對行旅來說是自然的地標。經外文獻雖然沒有提及這城,考古學家卻已肯定鐵器時代第二期,當地有大規模定居的痕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4「王就打發車馬和大軍,往那裡去。夜間到了,圍困那城。」

   〔暫編註解〕亞蘭王的軍隊可以長驅直入,圍困多坍,迫近北國京城,如入無人之境,可見兩國軍力的懸殊。可是人眼看不見的屬天力量遠遠大過地上能見到的人馬。能打開靈性的眼睛(16節),就不會懼怕。

         王就打發車馬……往那裡去。多坍既然位於一條主要的商道上,那麼亞蘭大批的戰車馬兵就很容易快速到達那裡。

         「車馬」:「馬和戰車」。

         6:14 顯示亞蘭軍隊很有智慧的夜間抵達,包圍多坍,預防以利沙得知軍隊來襲逃走。

 

【王下六15「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出去,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僕人對神人說:“哀哉!我主啊,我們怎樣行才好呢?”」

   〔暫編註解〕僕人。希伯來文meshareth(見王下4:43節的註釋)。這個僕人不是因為自己的罪受到咒詛的基哈西(王下5:27)。這可能是陪以利沙到多坍來的一個先知門徒。和先知同經勞苦這些青年可以學到很多寶貴的經驗。

         哀哉,我主啊!這個年輕人既沒有他師傅那樣的信心,也沒有因信而來的力量和勇氣。

         15-17   先知的僕人見敵軍把城重重包圍,大為震驚,但神使他看見,有神的大能四圍保護化,比敵人的勢力更強大(參詩34:7-8)。

 

【王下六16「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

   〔暫編註解〕不要懼怕。耶和華經常向人說這樣堅定信心的話!神的百姓在世寄居,他們發現自己所處的境況常使自己懷疑和懼怕,但神使他們知道自己與他們同在並說出盼望和勇氣的話語(見創15:146:3;出14:13;民14:9;申1:21;賽43:1;路12:32)。只要神的兒女還在地上,困難和危險隨時會出現,他們也必須面對。撒但要盡全力使義人懼怕懷疑,但透過這些迷霧,耶和華的聲音清晰而又堅定: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

         更多。當神人被耶和華的敵人所圍困時,他堅信那與他同在的力量比敵人的力量要大得多。當西拿基立圍困耶路撒冷城命令以色列人投降時希西家也向他的人民發出了同樣具有勇氣的信息(代下32:7 8)。神最軟弱的兒女,在世上似乎是孤獨無助的,即便是面臨所有敵人的圍困,仍無須害怕。有神與他同在,他必勝過魔鬼的全軍。

         「與我們同在的」: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的應該是後面的「火車火馬」。

 

【王下六17「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

   〔暫編註解〕以利沙看見一隊天軍在那裏等候神發施號令。

         開這少年人的眼目。最真實的事人的肉眼有時是看不到的。若沒有耶和華的幫助人就不能看到神和他的使者。我們的肉眼只能看到屬乎血氣的東西。屬靈的事情只有藉著靈才可以辨別。我們最大的需要就是我們的眼目得以打開,好使我們注意到神和天國裡重要的事。除非神開我們的眼睛,否則我們歷經一生都是瞎眼的,不能理解那些關乎耶和華的事,看不到公義的重要,也不能欣賞聖潔的榮美。當我們祈求神的時候我們的眼睛就被打開了,我們開始看清什麼是世上最重要的事。

         滿山。神的使者總是守護著義人。環護正直人的是天庭的使者,惡天使不能穿過他們的行列,除非聖徒自己選擇放棄上天的保護。一個人有耶和華的幫助就能勝過地上最強大的軍旅(見詩3:627:1 334:7)。那圍繞以利沙的火車火馬就是無數神派來保護他僕人的大能的天使。

         滿「山」: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應該是多坍東邊的那個山丘。

         ◎其實神的天軍應該沒有什麼固定的形式,但是此處神讓僕人看見「火車火馬」,與接以利亞上天的交通工具相似,應該是體諒人的理解能力,用人所能理解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介入。

 

【王下17 火車火馬經文不是說火車火馬遍佈眾山(複數),而是滿了(一個)山,並且圍繞以利沙。這一點顯示這「山」是多坍城所在的遺址(這城比四周的平原高出兩百呎)。他們代表先知的侍衛。耶和華經常被稱為「萬軍之主」,即天軍的統帥。祂這隊戰車來此是要作戰。有關火車火馬的進一步討論,可參看二章1113節的注釋。有關耶和華作為神聖戰士,則可參看:撒母耳記上四37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7-18在任何環境中都可能有負面及正面的觀點,人所需要的是神的啟示(開他的眼目──惟有神能做到),讓人能見到神用更多的軍馬圍住那些圍城的軍隊。眼目昏迷(MT sanwe{rim)有時被視為是神對不信的異教徒(go{y;創十九11)之刑罰,但耶穌說明其原因未必一定是罪(約九3)。以利沙的話(19節)乃是請君入甕之計(Delitzsch)。──《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18「敵人下到以利沙那裡,以利沙禱告耶和華說:“求你使這些人的眼目昏迷。”耶和華就照以利沙的話,使他們的眼目昏迷。」

   〔暫編註解〕“眼目昏迷”。第二次出現這個希伯來字詞,此外只見於創世記十九章11節,參看那節的腳註。

         眼目昏迷。希伯來詞語sanwerim,在這裡出現了兩次,其它僅在創19:11節中出現過。一些人認為這裡的意思不是指眼睛的全盲,而僅僅是人處於一種幻覺的狀態,不能分辨事物的真實情況(見創19:11節的註釋)。這裡出現兩個問題:(1)如果這些亞蘭軍人完全瞎了,以利沙怎麼能領他們走過十一英里多長的山路將其帶到撒瑪利亞呢?(2)既然失去視力,亞蘭人的努力就會白費,為什麼他們還要堅持去抓以利沙呢?如果失明是徹底的,那麼對此的解釋就是,這些人被雙重的失明打擊了。心靈上的暗昧使他們不顧神的打擊而堅持自己的惡行。這個神蹟不僅使他們遭遇到肉體上的失明,還使他們固執於自己要抓以利沙的念頭,使得以利沙有可能將他們領到撒瑪利亞。

         「眼目昏迷」:「突然失明」。

         18-23   神使亞蘭人突然昏眩,以利沙便把他們領進離多坍約十六公里(十英里)之首都撒瑪利亞,並設宴款待他們,結果亞蘭人的侵略從此停止了。

 

【王下18 眼目昏迷用來形容昏迷的字眼,本段以外只用來描述所多瑪城中羅得家門外聚集的人群(創十九)。這字與亞喀得語中晝盲症一字有關,在希伯來語(和亞蘭語)中,又用來形容夜盲症(與創十九吻合)。按照亞喀得文獻,上述兩種病症都需要法術來醫治。晝盲症和夜盲症的主要病因,都是缺乏維生素 A,而維生素 B 的缺欠,可能亦助長了兩處經文都顯然提及的昏亂感覺。所以醫治這些症狀的法術中,主要的一步使用了(富於維生素 A 的)肝臟,是很值得留意的一點。杜庫提寧努他史詩一個值得注意的段落中,這位亞述王記述諸神如何站在他的一方,沙馬士(太陽和正義之神)據稱使敵軍目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19「以利沙對他們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你們跟我去,我必領你們到所尋找的人那裡。”於是,領他們到了撒瑪利亞。」

   〔暫編註解〕以利沙偕捉拿他的大軍同往,士兵眼目昏迷,既認不出以利沙,也分辨不出方向,不知道所尋找的人就在身邊。擄人的現在成了被擄的。

         以利沙並沒有向亞蘭人撒謊,因他的家的確是在撒瑪利亞(參本章32)。

         這不是那道。在其它一些類似的事例中也有耶和華的敵人被牽著鼻子作出錯誤的判斷最終導致了他們的失敗,比如,(1)基甸使他的三百人對米甸人好像成了一股壓倒性的力量(士7:19-21);(2)在與摩押人的戰鬥中水看上去好像是血(王下3:22-23);(3)一種聲音,亞蘭人誤判為赫人和埃及人車馬靠近的聲音(王下7:6)。另見書8:15節。

         「撒馬利亞」:位於多坍以南16公里,步行大約兩小時。大約中午亞蘭軍應該就已經到了撒馬利亞城。

 

【王下六19先知以利沙向亞蘭軍隊撒謊,他豈不是犯罪嗎?】

     若考慮當時由以利沙所著手策劃的佈局,嚴格來說,以利沙並沒有撒謊。亞蘭王便哈達派軍隊圍困以利沙所在的那城,以利沙便對那些先頭部隊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你們跟我去,我必領你們到所尋找的人那裡。」在前一晚,以利沙的確還在多坍,而便哈達的軍隊也是往多坍進發。不過,到了第二天,上述兩件事情都不正確了。為什麼呢?原來以利沙已經出城迎接那些軍兵了。因此,假如軍隊要捉拿以利沙。那麼,前往多坍的道路已不是他們正確的路途。於是,當以利沙說「這不是那道,也不是那城」時,他正是報告了正確的消息。那時候,以利沙的目的是走在他們的前面,下到撒瑪利亞,在那城市裡,軍兵便不再會「眼目昏迷」(即認不出以利沙)。因此,以利沙所說的後半段說話也是正確的,假如他們跟隨以利沙前往撒瑪利亞,他們便會發覺以利沙在這城裡面。第二十節顯示以利沙如何應允了他向軍兵所作的承諾一一他們在撒瑪利亞「看見」他們奉命要捉拿的先知。然而,亞蘭王所差派的軍兵非常不幸,當他們進入撒瑪利亞後,便看見他們希望捉拿的人——以利沙——正受一大隊以色列軍兵保護著,而亞蘭兵自己,卻被重重包圍。

    列王紀下第六章,描寫了耶和華神如何令亞蘭軍兵眼目昏迷,以致全部軍隊都潰敗了(他們的情況,正好像所多瑪人要衝入羅得的家中時,也是眼目昏迷,參創十九11)。然而,若我們認為以利沙撒謊,是不合理的。因為嚴格來說,以利沙說話裡的每一部份都是正確的。經文沒有記載他說:「我不是你們正要找尋的人。」以利沙只是對亞蘭軍兵說,他會引領他們進一個城,他們可以在那裡找到他們要尋找的人,而以利沙就緊接在亞蘭軍兵之前進入撒瑪利亞城。──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下六20「他們進了撒瑪利亞,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些人的眼目,使他們能看見。”耶和華開他們的眼目,他們就看見了。不料,是在撒瑪利亞的城中。」

 

【王下六21「以色列王見了他們,就問以利沙說:“我父啊,我可以擊殺他們嗎?”」

   〔暫編註解〕以色列王稱先知為父,見王下2:12注。

         問以利沙。以色列王向先知求問指示。王雖然戴著屬世的冠冕,但先知是在以耶和華的名說話。約蘭可以指揮以色列的全軍,但天使所組成的軍陣卻聽從以利沙的號令。

         我父啊。這個短語的應用並不代表他們之間有任何血緣關係,只是為了說明以色列王對先知的尊重。

         我可以擊殺他們嗎?。這些話兩次從約蘭口中說出(英文中這句話說了兩遍)表明他非常想把先知帶到他手心裡的亞蘭人給殺了。但他沒有立即動手殺他們這一事實也表明以色列王對於如此做是否合適還心存疑慮。

         「我父啊」:以色列王稱呼以利沙為「我父」,代表他相當尊重以利沙。

         6:21 中以色列王大概也為了這個奇怪的神蹟,不知道怎樣處理這些用神蹟帶來的俘虜,因此他問先知:我可以殺掉他們嗎?結果先知要求要善待他們。很可能神就是要透過這個「善待敵軍」的舉動,除去以色列與亞蘭的戰爭。這些人如果不是以利沙帶來的,以色列王應該也不會放過他們,如果沒有「善待敵軍」,兩國大概也不會有這短暫的和平。

         2123 使亞蘭的士兵眼目昏迷,繼而再使他們恢復視力,這樣做目的是叫他們的王承認神的大能。

 

【王下六21-23王承認以利沙有更高的權柄(我父),請他指點。就算是在禁令(h]e{rem)之下的戰犯通常都不會被用來獻燔祭或處死(叛亂的首領例外)。「豈可以擊殺他們嗎?」(NIVJB)強調這一點,不可22節)乃強烈的斷言。另有解經家(Montgomery)主張以利沙認為在戰爭上被擄者應當擊殺,而投降者則可放生(參:王上二十31-43對亞哈之責備)。NEB 將第22節解釋為「你可以擊殺你用刀用弓擄來的,但至於這些人……」。設擺飲食23節,希伯來文 ka{ra^,亞喀得文 qire{tu)乃接著立約協議之後,原則上排除了報復的可能性(因此有羅十二20-21)。寬厚通常帶來和平。──《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22「回答說:“不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豈可擊殺他們呢(或作“也不可擊殺,何況這些人呢?”)?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

   〔暫編註解〕「就是你用 ...... 擊殺他們嗎」:意思大概是:所擄來的戰俘(通常被強逼作奴隸,參串9),你尚且不殺死,何況這些人呢?

         不可擊殺他們。神不允許約蘭殺掉俘虜,因為所行神蹟的目的不是要致那些亞蘭人於死地,而是要開他們的眼睛,使他們認識到企圖敵對神的先知是完全愚妄和無用。通過那服侍乃縵家的希伯來使女亞蘭人已有一次機會可以熟悉耶和華的慈愛和他的能力。神樂意使他們進一步瞭解他的無限的愛和不可抗拒的大能。如果這些被俘的亞蘭人不回到自己的祖國,不向他們的同胞講述所發生的事,那麼耶和華在這個神蹟中的旨意怎麼能夠實現呢?

         豈可擊殺他們嗎?。對於以色列王來說,冷酷無情地屠殺戰場上抓獲的俘虜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罪行。以利沙已經向約蘭說明,這些人和那些在戰場上俘虜的人擁有同樣的權利,不可受到傷害。在正常情況下以色列王處死自己俘虜的人都算為有罪,那麼眼下這種情況如果他擊殺這些人豈不更要受到譴責嗎?何況他若這樣行將要讓亞蘭人如何看待以色列和以色列的神呢?

         設擺飲食。這裡的意思是,不要將他們看作囚犯,反要奉為上賓。亞蘭人上了實際的一課,看到以色列人的宗教是如何使人變得仁慈友善的(見箴25:21 22;太5:44)。

 

【王下六23「王就為他們預備了許多食物。他們吃喝完了,打發他們回到他們主人那裡。從此,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

   〔暫編註解〕「軍」:原文作「群」(與王下5:2同)。大概是指從事邊境侵略活動的遊擊隊,與本章24節之「全軍」不同。

         本節是指亞蘭人不再採用遊擊戰術,與下文之大軍壓境(24)並沒有矛盾之處。

         食物。希伯來文kerah宴會,酒宴。以色列王給亞蘭人擺上的不是普通的飯食,而是為特殊場合準備的盛宴。根據沙漠地區不成文的習俗,一個人在某人的帳篷裡吃了飯就成為主人朋友並且受到主人的保護。

         回到他們主人那裡。當這些亞蘭人回到自己國家的時候他們已不再是原先那群侵略以色列的人了。他們和以色列人已經從仇敵變成了朋友。那些擺設用於款待他們的飯食不僅滿足了他們肉體的需要而且餵養了他們的靈魂。他們學到的這一課是不會輕易忘記的。

         不再犯。這就是約蘭以寬懷和大度對待他的俘虜的自然結果。從那時起亞蘭對以色列的侵略就暫告結束了。約蘭用軍隊在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現在用殷勤的款待得到了。仁慈證明它自己比刀劍更有力量。當人善待他們的仇敵時就是在善待自己。神的恩典不僅是給義人的也為給惡人存留,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所以人要愛他們的仇敵,善待那些虧負自己的人。只有靠這樣一種精神人與人之間的苦毒和爭競才能被趕出去。

 

【王下六24「此後,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上來圍困撒瑪利亞。」

   〔暫編註解〕亞蘭王便哈達(王上二十1)又來圍攻撒瑪利亞,城中缺糧,居民易子而食。以色列王約蘭把責任轉嫁到以利沙身上,不知道刀劍與饑荒都是神對背逆的刑罰(利二十六29;申二十八22 53)。約蘭王捉拿以利沙時,發現城中的領袖都在那裡,才知災禍實來自神,人不能與神爭。他的悔悟立刻得到神拯救的應許。亞蘭大軍一夜之間盡撤,走得極其匆忙,留下輜重糧秣難數。

         此後。從約蘭為入侵以色列的亞蘭人擺設宴席到便哈達圍困撒瑪利亞究竟有多長時間經上沒有記載。然而這中間應該隔了若干年,直到兩國之間仇恨再起。以色列和亞蘭再次發生戰爭的原因不詳。

         便哈達。這是指便哈達二世。他之前的便哈達一世和亞撒處於同一個時代(王上15:18-20)。便哈達二世就是那個被亞哈打敗了兩次的人,亞哈曾因向他表現出不可理喻的寬容放虎歸山而遭到先知的譴責(王上20:1-42)。還是這個人,在三年後的一場戰爭中要了亞哈的性命(王上22:1-37)。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文獻記載中屢次提到便哈達,在這之中他的名字以楔形文字的形式出現,作Addu-'idriBir-'idri,而亞述研究學家傾向於後一種形式。便哈達在哈馬斯發現的阿拉姆碑刻中被稱作Bar-hadad。亞述人可能認為Bar代表著巴比倫神Bir,並且將Hadar誤讀成了Hadad,因為在阿拉姆碑刻中dr兩個字母極容易混淆。無論關於這兩個名字不同起源的正確解釋是什麼,毫無疑問,《聖經》中的便哈達(Ben-hadad),阿拉姆碑刻上的Bar-hadad,和亞述文獻裡的Bir-'idri都是指的同一個人。希伯來文Ben-hadad的意思是哈達的兒子,哈達是著名的西閃米特風神的名字。Bir-'idri直到撒縵以色第十四年才作為亞蘭王的名字出現在亞述的文獻中,正是這一年亞述王宣稱他大勝亞蘭王和他的同盟。

         圍困撒瑪利亞。這次不是小規模的邊境衝突而是最高強度的大規模戰爭。便哈達可能在這一段撒縵以色無暇西征地中海區域的時間裡取得了優勢。

         6:24-33  亞蘭王圍困撒瑪利亞:此段敘述另一次戰役。亞蘭軍圍攻以色列首都撒瑪利亞,城內糧食短缺,災情嚴重,人民饑不擇食,不但以不潔淨之物充饑,連親生骨肉也不惜吃掉,以色列人遭此災難,是因為他們得罪耶和華,不肯悔改歸向 (見利26:23-29; 28:47-57)。但以列王卻遷怒於以利沙(31),這可能是因為當初以利沙曾勸告君民勇抗敵軍,死守京城。無論如何,現在王已放棄希望,不願再等候耶和華的拯救(33),所以要殺害神的先知。

 

【王下24 便哈達這時代的亞蘭歷史還有許多需要澄清的地方。問題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好幾位君王都名叫便哈達(即「哈達神之子」)。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則將當時在位之人名為哈大底謝,使問題更加複雜(見:撒下八3的注釋)。第一位便哈達在列王紀上第十五章出現,他在位年間是在主前九世紀,但作出更準確的日期考證已不可能。列王紀下八章中被哈薛所謀殺的王名叫便哈達(約主前842年),但後來繼哈薛作王的人,也是名叫便哈達(王下十三24)。便哈達其名在一篇奉獻給默珥卡特神的碑文中出現,但卻不清楚是指哪一個便哈達。學者提出諸王的年代次序可能是:便哈達一世(王上十五),便哈達二世(王上二十),哈大底謝(撒縵以色三世的碑文,有人認為這是便哈達的異體),便哈達三世(默珥卡特碑文,王下八章),哈薛,便哈達四世。古代近東暫時再沒有其他材料,來解答這個謎。本段如果是按照正當時序記錄,當時在位的就必然是便哈達三世。但如果本段不是按照時序,而是主題性地記載當時的史實,則這圍城之王可能是哈薛的繼承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25「於是撒瑪利亞被圍困,有饑荒,甚至一個驢頭值銀八十舍客勒、二升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

   〔暫編註解〕本節描述撒城缺糧惡劣情況,連沒有人吃的食物也售價大增。一個驢頭要賣一公斤銀子。連鴿子糞也賣到一兩銀子一升。

         (猶太史家約瑟夫說,鴿子糞是用來代替鹽;又說耶路撒冷被圍時,人連牛糞都拿來吃。有的學者說:“鴿子糞”是一種草的名字,可用以充饑。)

         “一個驢頭”。饑荒極其嚴重,以至不潔的牲畜如驢子的頭也值三十二安士(1千克)銀子。“五舍客勒”。約二安士(55克)。

         「八十舍客勒」:重約一公斤(二磅)。

         「二升」:原作「四分一升」,約相等於半公升。

         「鴿子糞」:有學者認為是一種粗小穀類或野生豆莢之名稱。

         饑荒。饑荒在以色列國中並不罕見。在以利亞的時候曾有長達三年半的旱災(王上17:118:1;路4:25;雅5:17),在以利沙的日子有七年的饑荒(王下8:1)。這裡提到的饑荒是敵人圍城的結果。

         銀八十舍客勒。這是指八十舍客勒(912克)白銀僅僅可以買到一個驢頭。希伯來人看驢這種牲畜是不潔淨的,非到迫不得已不會將其作為食物;況且在驢子身上,頭是最差也是最便宜的部分。普盧塔克記載,阿塔塞克西斯-尼蒙統治期間發生的饑荒中,一個驢頭要賣六十德拉克馬,而在平時,一頭驢不過才賣三十德拉克馬。普林尼有述,在卡撒裡納被圍期間,一隻老鼠可以賣到二百第納裡。

         二升。(直譯為:四分之一卡夫)一卡夫大概等於一點二升。五塊銀子是指五舍客勒銀子(57克)。很難想像人類會落到這步田地居然要去吃那根本不能作食物的東西。但約瑟夫曾提到,耶路撒冷被羅馬將軍提多圍困時,城內有些人被迫到陰溝和糞堆去找牲畜的糞便吃Wars v. 13. 7)。最近還有一種對於鴿子糞的解釋,說它是一種很便宜很不受歡迎的蔬菜製品,可以用於充饑。但這種說法沒有得到證實。

         ★以下的價格都是以白銀每盎司32.5美元計算,跟古代的價值可能有相當大的差距,僅僅供大家參考。

         「有饑荒」:「發生大饑荒」。

         ◎當時工人的標準月薪大約是一舍克勒。按照西元前兩千多年的「納蘭辛的古他傳奇(Cuthean Legend of Naram-Sin)」,六公升大麥(不足一星期的糧食)在圍城之時價值五十舍客勒銀子。

         「驢頭」:驢子應該是不潔淨、不可吃的生物 11:2-7  14:4-8

         「八十舍客勒」:大約九百克。目前值940美元。

         「二升」:原文是「四分之一卡夫」,一卡夫大約1.22公升,此處表示的容量就是大約0.3公升。

         「鴿子糞」:有人認為是「某種有刺皂莢樹的豆莢」,當然也有許多人認為這就是鴿子糞。

         「五舍客勒」:大約57克。約60元美金。

 

【王下六25圍城使得城內陷入絕境慘況,甚至連律法所禁止的驢頭(參:利十一3)都被人高價買來充饑。三分之一公升(八分之一品脫)角豆(h]aru^b[i^mNIV 作「豆莢」),而非「鴿子糞」(AV、和合;MT h]ir#yyo^ni^m)或「野洋蔥」(JB、現中)的售價也要五十五克銀子,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個多月的工資(參:太二十1-16及啟六6的饑荒物價)。──《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5 賤糧的價格「驢頭」應該是人最不想吃的東西了,但仍以高得荒謬的價錢出售。標準的月薪大約只有一舍客勒。本節的第二項可能真是鴿子糞(直譯;和合本,NIV 註腳),它有在極度艱難處境中用作食物的記錄;但也可能是某種有刺皂莢樹的豆莢(NIV),這字在亞喀得語偶爾有此用法。這東西不論是用作食物還是燃料,幾盎司(按照 NIV,約0.3公升)已經值多個月的薪水了。按照《納蘭辛的古他傳奇》(Cuthean Legend of Naram-Sin;納蘭辛在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統治美索不達米亞),六夸脫半的大麥(不足一星期的糧食)在圍城之時值銀子五十舍客勒(五年的薪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26「一日,以色列王在城上經過,有一個婦人向他呼叫說:“我主、我王啊,求你幫助!”」

   〔暫編註解〕在城上。古代設防城城牆的頂部都很寬闊,城牆外沿有垛口,垛口後面可以堆放大量的物料,守城的人可以隨時取用木石弓箭打擊來犯之敵。以色列王好像是在巡迴視察這些防禦設施,鼓勵他的軍隊並瞭解敵人圍城的情況。一個婦人在底下的街道或靠近城牆的一家屋頂上看見了王就想請求他的幫助。

         「求你幫助」:原文是「拯救」、「解救」的意思。

 

【王下六26-29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向王申訴。他的回答暗示他愛莫能助。「願神不幫助……」(MT)可能是「不,讓神幫助……」(Robinson)或是「若神不幫助……」(NIVNEB)之意。

  在圍城時吃人之事有稽可考〔參:申二十八55-57;結五10;以及耶路撒冷圍城(約瑟夫,《猶太古史》v.13.7; vi.34)和巴比倫〕315。──《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27「王說:“耶和華不幫助你,我從何處幫助你?是從禾場、是從酒醡呢?”」

   〔暫編註解〕「禾場」:指打穀的地方。

         「酒 」:或作「酒池」。

         我從何處幫助你?。眼下這種情況已經超出王的能力範圍了。約蘭很坦然地承認自己沒有力量幫助那個婦人解除困難。如果耶和華不幫助她,還有誰能在這悲慘的境況中幫助她呢?

         是從禾場?。約蘭在無可奈何的絕望中用反話讓那個婦人注意到一個她早已明瞭的事實:所有的糧食,甚至是打穀場上的,都早已吃光了。

         「禾場」:打穀場、打穀的地方。

         「酒醡」:「壓酒池」,生產酒的地方。

 

【王下六28「王問婦人說:“你有什麼苦處?”她回答說:“這婦人對我說,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今日可以吃,明日可以吃我的兒子。」

   〔暫編註解〕你有什麼苦處?。王開始以為那個女人是向他求吃的呢。但他現在意識到情況可能不是這樣,這個婦人可能另有隱情。另外,也許約蘭覺得當著這麼多平民百姓和守城官兵他剛才回答她的話太沒人情味了。畢竟他還是國王,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到他面前進行最後的懇求和裁決。最後王答應聽聽這婦人的要求。

         28~30雖說戰爭時期,難免發生人吃人的事情,但是這婦人覺得她沒吃到對方的兒子是一個嚴重的損失,實在是超過一個正常的君王能夠判決的狀況。事實上被控告與控告人的婦人都在眾人的視線中,但此時何謂「公平正義」已經很難決定了,總不能要被告把兒子拿出來吃吧?

 

【王下六29「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吃了。次日我對她說:要將你的兒子取來,我們可以吃。她卻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

   〔暫編註解〕我們就煮了我的兒子。摩西曾警告以色列,如果他們離棄神就會落入這種恐怖的境況中,他們做父母的要吃自己兒女的肉(利26:29;申28:53)。這個預言現在可怕地應驗了。神準確地預見到違背誡命最終的悲慘結果,他曾用盡一切的愛和忍耐去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圍困(哀4:10)以及後來被提多圍困時(約瑟夫Wars vi. 3. 4),摩西的預言再次應驗了。

         將她的兒子藏起來了。這是怎樣一幅觸目驚心、恐怖悲慘的景象啊!在絕境中兩位母親竟然達成這麼一種駭人聽聞的約定。一個孩子已經被吃掉了,另一位母親卻不肯履行她的約言,把自己的兒子藏了起來,現在第一位母親竟來請求王迫使她交出她的兒子,好讓她來煮著吃。王在這種情況下能做些什麼呢?

 

【王下29 人吃人人互相吃食是主前七世紀亞述條約的標準咒詛之一。在面臨饑饉之時,這是逼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嚴重饑荒(例證可見于《阿特拉哈西斯史詩》)和圍城(如:主前650年左右亞述巴尼帕圍攻巴比倫)都能使食物供應斷絕,導致本段經文所述,或條約所預期的這種絕望。圍城在古代經常發生,故此,這種情況並不如想像中的罕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30「王聽見婦人的話,就撕裂衣服(王在城上經過),百姓看見王貼身穿著麻衣。」

   〔暫編註解〕撕裂衣服及穿麻衣,是哀痛的表現,顯示王關心人民的痛苦。

         「城」:原文作「城牆」。當時的城牆有寬闊的平頂,王就是在牆頂上視察形勢。

         撕裂衣服。在此情況下這可能是王唯一能作出的反應了。他既不能命令一位母親將自己的兒子交出來讓人煮著吃,他又無法結束這場災難。約蘭撕裂衣服並非像他的父親是出於懊悔和憂傷(王上21:27),他這樣做是出於恐懼和驚愕。

         貼身穿著麻衣。約蘭沒有將這麻衣穿在外邊,而是將它貼身穿在裡面,他也不是公開穿著麻衣。他這樣做很可能是期望平息耶和華的怒氣,從中百姓也可看出王對他們悲慘境遇的的同情。

         「麻衣」:是用山羊毛編織成的粗糙黑色的布料做成的衣服,通常是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通常這種粗糙的布料是用來作袋子的。

         ◎國王的身上穿著麻衣,表示他是哀悼、痛苦的。此時撕裂衣服也表示哀悼痛苦。聖經沒有提及神為何允許這些事情發生,雖然舊約有不少神會用饑荒懲罰違約罪惡的經文 26:29  28:53 57 ,但此處沒有特別說明苦難的發生原因。但 6:27 可以看出以色列王約蘭已經覺得這是神害他的,而且他至少是真心把百姓的痛苦當成是自己的痛苦(還不算個邪惡的國王)。 約蘭因為苦難不滿神,就特別要去殺神的使者洩忿,這好像也是我們很多人遭遇苦難會使用的解決方案(氣神,報復神)。

 

【王下六30-31王的哀慟(即使是在私下也如此)是非常真誠的,他認為圍城乃是因為國家犯罪而招禍(參:拿三6)。由他針對以利沙而起的重誓(參:王上二23)可知他將以色列招禍的責任賴在以利沙身上(參:王上十八1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31「王說:“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願 神重重地降罰與我!”」

   〔暫編註解〕以利沙的頭。以利沙曾呼召百姓悔改,毫無疑問,他曾向百姓說明,如果他們不除掉他們中間的罪,不全心歸向耶和華,他們就會遭遇痛苦和禍患。以色列王十分痛恨先知,現在他又想將敵軍持續的圍困和可怕的饑荒歸責於以利沙頭上。他的行為和他父親亞哈、兄長亞哈謝所做的如出一轍(見王下1:10節的註釋)。一個真正痛悔的人會披麻蒙灰公開承認自己的罪,而不是將責任推卸到神先知的身上。在猶太人中,斬首並不是一種常見的刑罰方式,但它在亞述和周圍的國家中卻很普遍。約蘭心中充滿了毒恨和憤怒,現在他竟威脅要用這麼殘忍的方式將以利沙處以極刑。

 

【王下六32「那時,以利沙正坐在家中,長老也與他同坐。王打發一個伺候他的人去,他還沒有到,以利沙對長老說:“你們看這兇手之子,打發人來斬我的頭,你們看著使者來到,就關上門,用門將他推出去。在他後頭不是有他主人腳步的響聲嗎?”」

   〔暫編註解〕“兇手之子”。指稱殺人者的慣用語,也可能指(約蘭父親)亞哈殺害拿伯的事件(王上二一)。

         「兇手之子」:即要殺人的人。

         「推」:原文作「壓逼」,意思是用力把門頂住,不讓使者進來。

         長老也與他同坐。這些人可能不僅包括城中的領袖還包括全國的官長和貴族。他們是國中最受人尊敬最重要的公民。在這個危急時刻他們都到以利沙的家中明顯是來尋求他的建議和幫助。那迫在眉睫的危險使他們承認了耶和華的權能並前來尋求神先知的幫助。後來當耶路撒冷的居民發現他們處於類似危機的時候他們也去求問耶利米指點他們關於耶和華的旨意(耶21:1 238:14)。

         他還沒有到。約蘭要取以利沙的性命,他派人前去砍先知的頭。但王的使者還沒到,耶和華就提前將王的意圖啟示給了以利沙。因此,這件事就陳明在全國的領袖們面前。

         兇手之子。約蘭的父親亞哈不僅要為流拿伯的血擔罪,他還要為那些先知的性命負責,因為他們都是在他的首肯之下被耶洗別殺害的。即便是他忠心的家宰俄巴底,當受差遣去向他的主人通報以利亞的消息時,依然害怕被亞哈處死(王上18:9)。約蘭,這個殺人犯的兒子,繼承了和他父親同樣邪惡的精神。

         打發人。雖然王滅命的使者已經上路,但以利沙卻淡定無驚,絲毫沒有將其放在心上。他是耶和華的先知,他知道自己的性命掌握在神的手中,並不在惡人的手中。

         用門將他推出去。字面上是,用門使他退後。即,將門關緊並在門後抵住使他不能進入。先知並沒有做任何該被處死的事,也沒有被證明犯什麼罪。作為天上的使者他有充足的權利發出這裡所提到的命令,哪怕這命令是與王命相衝突的。對於國中的首領們來說,他們有責任保護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而不是隨波逐流進行迫害。謀殺國王治下的一個普通公民和謀殺國王本人是一樣的罪行。

         在他後頭。王緊隨那滅命的使者而來,要看自己的命令是否得到了執行。

         「兇手之子」:主要的意思是約蘭的個性與氣質有如「兇手(殺人者)」,也有可能間接責備約蘭的父親「亞哈王」。

 

【王下32 長老長老是城鎮和支派中具有影響力之家族的代表。他們與以利沙同坐,期待他領受默示,指示行動方針或宣告拯救將臨。然而這位聖經不記其名的君王顯然因為久等默示,此時已經忍無可忍(33節),認定這次圍城是耶和華的懲罰。在以色列,視先知為宣告者和視先知為唆使者兩個概念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分界。因為古代普遍的觀念,是長於此道之人有能力驅使神明服從他說的話,而以色列依然未能擺脫這種觀念。以色列王認為激動耶和華對撒瑪利亞採取行動之事,以利沙難辭其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六32-33這兇手(希伯來文 ben-ham#ras]s]e{ah]AV 作「這兇手之子」)乃對這種人的通稱,並非指約蘭乃亞哈之子。當王正在說話的時候,使者male'a{k[; NIVRSV)來到,若讀成「王」(melek[; NEBGNB)也很合理(參七2)。這災禍(「不幸」或「邪惡」)可能出於耶和華,按祂權能的旨意而發生(伯二10;賽四十五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六33「正說話的時候,使者來到,王也到了,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

   〔暫編註解〕顯然以利沙已經叫王等候耶和華的拯救,可是王認為當時的處境已經沒有希望,除了向亞蘭投降之外就別無選擇。

         王也到了,說。這些話到底是使者說的,還是王說的呢?無論王此時是否到了,這些話明顯是王的本意,因為使者沒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說這樣的話。如果使者說出這樣的話,那麼他也一定是奉王的命說的。不過,情況看起來好像是,王已經到了以利沙的家,這些話是他自己說的。其實,經文中這裡和以下的幾節都沒有明確說王來沒來。但是,以利沙既然已經說過王緊跟著他使者的腳步,那麼王的到來應該不會太晚。這些話反映了王的想法,他對先知和先知代表的神充滿了怒氣。他聲稱這困擾全地的災難都是從神而來,神要為這些負責。約蘭不能直接向神發火,於是他就想將這滿腔怒氣發洩到神的先知身上。

         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約蘭問他為何要再順從神。他認為正是因為耶和華的一意孤行才使撒瑪利亞遭此大難,神要為這裡所發生一切可怕的事負責。王突然對先知說的這些話其實和他對那向他求助的婦人所說的(見本章第26節)是一樣的。在士兵和百姓眾目睽睽之下,王進退失據,騎虎難下,他必須要做些什麼挽回顏面,於是他定意將矛盾引到神和他先知的身上。既然說是神帶來的圍城,那麼神一定不會輕易將其解除,約蘭唯一的出路,像他試圖說服自己的那樣,就是與耶和華反目並將局勢掌握在自己手中。這就是他現在要做的,發出命令處死以利沙。

         6:33 經文僅說「使者來到」,但後面說話的卻是君王的語氣,因此許多譯本補充(王也到了)。

         「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直譯是「我還能仰望耶和華什麼呢?」。

 

【思想問題(第六章)】

 1 以利沙使借來的斧頭得以漂上來,卻沒有使門徒得新斧,或改善他們的貧困生活;他們仍須艱苦工作,這對神的供應有何提示?

 2 留意以利沙怎樣幫助他的僕人,使他眼目大開。你是否也願意求神開你的眼目,使你看見更大的異象,讓你對神和環境有更深入的認識?

 3 從本章9-10 21-23節看來,以色列王凡事都遵從先知的吩咐而行。你是否凡事都求問神的心意?有些什麽事情你會(或不會)去請教神的僕人呢?對於他們所傳講神的旨意,你是否完全遵從?

 4 為什麽以色列人在撒瑪利亞城起初被圍攻時,得不到耶和華的幫助,當你在困逼中呼求神時,曾否感到 不理會你,為什麽神會這樣做?參賽59:1-2

 5 試找出以色列王就城被圍攻一事所作的回應(參27 31 33)。你對他的反應有何意見?若你是以色列王,你會怎樣做?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