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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十三章拾穗

 

【王下十三1「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七年。」

   〔暫編註解〕約哈斯。耶戶的死和約哈斯接續他作王的事記載在王下10:35節。但關於約哈斯的統治直到此處才出現,因為《列王紀》中關於君王統治的敘述都是根據他們登上王位的順序編排的。

         假設,亞她利雅是在耶戶登基之後不久開始統治猶大的。然後在耶戶七年,小王子約阿施開始了他在猶大長達四十年的統治。這就很明顯三人在《列王紀》中為什麼是以下出場順序了:耶戶,亞她利雅,約阿施。之後,以色列王約哈斯和他的繼任者約阿施,他們都是接連在猶大王約阿施生前即位的。在這些之後,敘述又回到猶大,開始記載亞瑪謝的統治,他是約阿施的繼任者。

         「約哈斯」:「耶和華已奪取」。

         「約阿施二十三年」:大約是西元前814年。

         13:1-7  約哈斯作以色列王:耶戶雖然把北國的巴力除掉,但金牛犢的敬拜(見王上12:28-30)仍在北國大行其道,導致神興起亞蘭人來懲罰以色列。他們在苦難中哀求神,神便救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欺壓,無奈他們總不受教。

 

【王下十三1「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七年。」

猶大王約阿施二十三年(總共四十年任期)可與他的第一年,正好是耶戶的第七年(十二1)相對照。耶戶於二十八年後去世,正值以色列王約哈施第二十二年。因此不需要懷疑南北國間有不同的計演算法。因此約哈斯的統治始於約阿施第二十三年。──《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1 年代小注按照蒂利的考據,以色列王約哈斯於主前八一四年登基;當年是猶大王約阿施二十三年。這時代亞述的注意力集中在別的地方,以致亞蘭人在哈薛的領導下得以擴張在本區的控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2「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

   〔暫編註解〕關於耶羅波安的罪,參看列王紀上十二章282931節的腳註。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三2-3有關耶羅波安的罪,請見:列王紀上十二26{\LinkToBook:TopicID=218 Name=a. 耶羅波安的罪(十二2533}。希伯來文「所有的年日」(和合作「屢次」)不一定指「繼續地」(RSV)或「沒有中斷地」(Gray),其意應為「好幾年」(NEB)或是很長的一段時間NIV)。哈薛這樣的作為使以色列受到「欺壓」(見22節)。哈薛可能在這時死於任內,因此他的兒子便哈達三世於主前八○六年開始統治。神的憤怒是為了要管教,並非要毀滅。祂從不撇棄祂的子民,然而在他們犯罪時,也從不遮掩祂的怒氣(羅九22,十三4-5)。──《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3「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屢次交在亞蘭王哈薛和他兒子便哈達的手裡。」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怒氣。人的怒氣是殘忍、報復和沒有理性的。神的憤怒卻與此截然不同。神為了向人描述自己的特質,他不得不用人類的語言。神必須允許《聖經》的作者使用那些最能接近表述他神聖品質的詞語,儘管這些詞語對於傳遞他的品格是如此的貧乏。怒氣在這裡表示了神對罪的反應。怒氣雖然用於神,但如果我們要將人類憤怒、激動所包含的意義附會上去,就是大大曲解《聖經》的語言了。我們憑藉考察不能測透神(伯11:7)。及至時候滿足(加4:4),神差遣基督降世來彰顯他的品格,其中一部分也是因為人類語言的貧乏和無能。人類對於神只有一種模糊的概念。但在基督裡,神將自己的品格展示給全世界。耶穌宣稱,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為了更好的理解神怒氣的本質,我們有必要查考基督在遇到引發這種感情時所具有的反應。注意他潔淨聖殿時的態度(約2:13-17),那時他所表現出來的是憤怒、權威和能力。看他飲泣含悲責備法利賽人(太第23章)。再注意他為頑固不化的猶太人難過地哀哭(路19:41)。我們再來看,在約哈斯的日子將以色列交給敵人的,也是這一位主。亞蘭人的苦害雖臨到他們身上,但那也是出於愛,期待借責罰和管教使背道的以色列歸回公義和神。

         哈薛的手。耶和華保護的手從以色列身上撤回了,哈薛得以在戰爭中勝過約哈斯。這種情況不僅在哈薛的日子如此並一直延續到哈薛的兒子便哈達三世作王的時候。

         「便哈達」:這是指「便哈達三世」於西元前806年繼任統治。

 

【王下十三3 哈薛對以色列的控制哈薛於主前八四二至八○○年是亞蘭─大馬色的王。他的名字也出現于敘利亞阿斯蘭塔什出土的象牙殘片,和亞述國之亞述城發現的圓筒印章上。亞述人宣稱曾經從哈薛那裡奪取戰利品。這位亞蘭王曾於主前八四一年與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作戰,被他擊敗;但亞述人亦無法攻取哈薛的都城大馬色。亞述的威脅於主前八三六年之後衰減,哈薛得以集中精神攻打以色列和非利士。──《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4「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因為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

   〔暫編註解〕應允他。耶和華是慈悲良善的神。他隨時願意饒恕那些悔改歸向他的罪人。當約哈斯轉向神的時候,耶和華以他的仁慈引導事態的發展,救以色列人脫離亞蘭人的手。

 

【王下十三5「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於是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裡。」

   〔暫編註解〕約哈斯見以色列國受亞蘭人的壓迫日甚,懇求耶和華神幫助。神賜了一位拯救者,這位拯救者可能是亞述王亞達尼拿裡三世(主前810783年)。此王在約哈斯作王期間登基,於主前803年攻打大馬色,破其城,大大減輕了亞蘭人對以色列國的壓力。以色列收復了一些國土,得到喘息機會,恢復國力(25節)。但也有人說拯救者為十四2627所記的約阿施之子耶羅波安第二,在他為王期內,以色列拓展北疆(十四2527)。

         “拯救者”。也許是亞述的亞大得尼拉力三世(Adadnirari III),他這時入侵敘利亞,使以色列避免了受敘利亞的管轄。

         「一位拯救者」:可能是指當時約哈斯的一名大將;或指亞述王亞大得尼拉力三世(見本章22-25注);或指以利沙(見本章14-19);或指耶羅波安二世(見王下14:27)。

         一位拯救者。這裡提到的拯救者很可能是亞述王亞達得-尼拉裡三世,根據亞述人的名祖典籍或列王名錄,他大概在主前810-782年統治亞述。在他登基的第五年,亞達得尼拉裡三世對地中海沿岸發動了一次大規模的戰爭,就是在這場戰役中亞蘭變成了亞述的附屬國並被迫交納極多的貢物。亞述對亞蘭國的這次打擊有效地結束了亞蘭對以色列的侵略蠶食。

         家。(直譯為:他們的帳篷). 這是指他們的房屋或家園(見王上8:66)。

         「一位拯救者」:有人認為是以利沙、約阿施王或耶羅波安二世(因為後兩王由亞蘭手中取回以色列的領土)但一般認為是亞述王亞大得尼拉力三世。他於西元前802年及796年率領軍隊進入巴勒斯坦,沿途大肆劫掠。這個亞述王是西元前810-783年統治亞述,不過西元前810-805年由他的母親攝政,所以並無力對外擴張,西元前805以後此王掌握實權才開始漸漸向外擴張。

         「於是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裡」:「於是以色列人可以在家裡安居,和從前一樣」。

 

【王下十三5拯救者並非以利沙,不是約阿施(171925節),也不是後來趕走欺壓者的耶羅波安二世(十四25-27),而是亞述王亞大得尼拉力三世。他於主前八○二年及七九六年揮軍重臨地中海,沿途大肆擄掠(見10節)。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裡並不表示他們曾經被趕至山間居住(Gray)。「居住在帳棚中」(MT:帳棚意為「家」,王上八66)意謂他們不受幹擾。神賜給他們四境有平安。──《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5 脫離亞蘭的拯救者聖經沒有說明這位「拯救者」(字根與「彌賽亞」一字相同)的名字。這句話令人聯想起士師時代的拯救者。這人可能是鄰邦的統治者,哈馬王察庫爾(Zakur)和亞述王阿達德尼拉裡三世(Adad-Nirari III)這時都十分強盛。連猶大王約阿施也有人提出是可能的人選。──《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6「然而,他們不離開耶羅波安家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仍然去行,並且在撒瑪利亞留下亞舍拉。」

   〔暫編註解〕“亞舍拉”。巴力配偶的柱像。參看士師記二章13節的腳註。

         「亞舍拉」:見王上14:23注。

         亞舍拉。希伯來文'asherah。很明顯,耶戶曾允許這種邪教的象徵物繼續留在撒瑪利亞。'asherah是一種樹,象徵著自然界的豐富多產,因此在東方崇拜生殖神明的人之中非常流行(見出34:13節的註釋)。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

         ◎耶戶雖然滅絕巴力崇拜,但卻沒有清除亞舍拉 王上 16:33 (這是亞哈所立),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如果這個亞舍拉不是耶戶當初沒清除,就是約哈斯年間重新設立。

 

【王下十三6 亞舍拉迦南人的崇拜和以色列人在邱壇和城內神廟進行的混合宗教崇拜,其共通之處在於亞舍拉柱的豎立。究竟它不過是象徵樹木的木柱,還是刻有豐饒女神形像,還是聖林的一部分,仍然未有定論。列王紀下十七10形容「各青翠樹下」都有亞舍拉柱,似乎顯示這是為祭儀而立的柱子,而非種植的樹木。作為伊勒神的伴偶,亞舍拉顯然是個很受注重的女神,烏加列文獻(主前16001200年)也曾提及對她的崇拜。亞舍拉崇拜到了主前第一千年紀依然在腓尼基盛行,並且在暗利和亞哈王朝時期引進以色列。她在聖經記載中惡名昭彰,表示其祭儀是耶和華崇拜的主要敵手。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四13和士師記六2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6-7以色列人不但沒有轉離耶羅波安的罪(有關此罪請見:王上十二31{\LinkToBook:TopicID=218 Name=a. 耶羅波安的罪(十二2533}),並且神要每一個人對他自己的罪負責任(希伯來文「行」亦即「生活」,乃單數,參:NIV 他們仍舊活在那罪當中)。亞舍拉的柱像仍矗立在撒瑪利亞,乃當初亞哈所設立(王上十六33)未被耶戶拆毀者(王下十27-28)。人的防衛力一向都是脆弱的,以色列軍隊在此的慘況與其他主前八五三年對抗亞述的誇誇之役僅出部分兵力(二千輛戰車及一萬步兵)已綽綽有餘之盛況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7「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只給約哈斯留下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

   〔暫編註解〕一支細小的軍隊,因為他們與亞蘭人連年爭戰。

         「踐踏 ...... 塵沙」:原文作「使他們成為好像打谷時(或場)的塵沙」,象徵戰爭中的毀滅(參賽41:15; 1:3;4:13)。

         五十馬兵。根據亞述的記載,亞哈在卡卡戰役的時候擁有戰車兩千,步兵一萬。但以色列在和亞蘭的一場交鋒中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幾乎喪失了全部的戰車和馬兵。這就相當於給以色列解除了武裝,使其差不多完全失去了防禦能力。

         ……塵沙。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表示了亞蘭的極端兇殘。他們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摩1:3),因為這種殘忍,不久之後先知阿摩司宣稱耶和華的刑罰要降到大馬色(摩1:4 5)。

         13:7 直譯是「沒有任何人留給約哈斯,除了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以外,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照亞述文獻記載,亞哈王曾出動2000輛戰車。此時以色列的軍力已經完全不能跟往日相比了。

         「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原文是「使他們好像打穀時的灰塵」。

 

【王下十三8「約哈斯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三9「約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瑪利亞。他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約阿施。這是以色列的約阿施(Joash),他的名字還有另外一種形式Jehoash(第10 25節;王下14:8-17)。他出生在猶大王約阿施在位期間,這個事實似乎表明他的名字是根據猶大王約阿施的名字取的,如果的確如此,那說明這個階段兩國之間存在著非常密切的友誼。

         「約阿施」:字義是「神的賞賜」。

 

【王下十三9~10 <syncBible ref=王下13:9-10>約阿施究竟是哪國的王?】

    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西元前798年作以色列王,那時猶大王約阿施的政權已近尾聲。在希伯來文中,這二人的名字是同一個字的兩種不同寫法(中文譯名相同)。這兩個王用同一個名字,他們二人大概在同一時間一南一北作王。猶大王約阿施開始時是賢君,而以色列王約阿施則是個惡王。──《靈修版聖經注釋》

 

【王下十三10「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

   〔暫編註解〕約阿施(Joash這種拼寫上的區別並不總是存在的,因此必須注意,不要將同名的兩個王混淆了。

         考古學者於Tell Rimah 挖出一塊亞述石碑,年代為亞大得尼拉力三世時期,記載他在西元前805-802年與敘利亞作戰,當時向他進貢的諸王中包括「撒瑪利亞約阿施」,並註明暗利王朝已經過去。

         1013 有兩個名為約阿施的王。這個是(北方支派)以色列的王;另一個是南部猶大的王(一一2;一二1)。

         13:10-13  約阿施作以色列王:約阿施與父親一樣,不離開拜牛犢的罪。

 

【王下十三10「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

我們不需要將三十七年MT)變動為第三十九年(一如一些抄本及 NEB)以配合十三章1節及十四章1節,因為後者可能包括了約阿施與他父親在主前七九八至七九六年兩年的共同執政。──《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10 年代小注按照蒂利的考據,約阿施在主前七九八年(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即位,作王十六年(至主前七八二年)。在這時期之內亞述日益活躍,在西方的影響力吸引了亞蘭的全副精神(見十三2225的注釋)。亞述王阿達德尼拉裡三世(主前810783年)的碑文曾經指名提及猶大王約阿施。──《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11「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仍然去行。」

   〔暫編註解〕◎「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三12「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暫編註解〕其餘的事。1213節是敘述一個王統治完結時的規律性模式。以色列王約阿施正式的記載是從第10節到第13節。這個約阿施還出現在第25節中(Jehoash),但在那個部分裡主要涉及的是亞蘭國在以色列王約哈斯和約阿施作王期間對以色列的壓迫(第22-25節),他還出現在王下14:8-14節,那部分涉及到猶大王亞瑪謝的統治。然而,在這第二部分後面緊接著另一個關於以色列王約阿施的結束性話語(王下14:15 16),所用的模式和先前的(王下13:12 13)一樣。

         ◎雖然約阿施曾經大敗猶大王亞瑪謝,但是此處並沒有詳細記載代下 25:9-24 就有詳細的記載。

         12-13   此段提到約阿施之死,但作者接著(13:14-14:14)又提到約阿施在生時的事蹟,所以他在14:15-1613:12-13的內容複述一次。

 

【王下十三12-13這些經文在列王紀下十四14-15重複出現,在此可能是為了要不加細節地記錄這個王朝(他與亞瑪謝爭戰之事記載於十四8-14;代下二十五17-24),與作者一貫的手法相符。有些解經家希望刪去此段經文,因為與其他地方的記載有所出入。但這可能是故意的,因為耶羅波安二世「坐了他的位」(NIV 作「耶羅波安繼位」)可以解釋為他故意奪得王位(參:亞述編年史中「某人坐上王位」暗示奪取王位,不論合法與否,反之則為「他們使某人坐上王位」,是指按照正常的選擇程式即位的王)。十四章16節是正常的公式。──《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13「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耶羅波安坐了他的位。約阿施與以色列諸王一同葬在撒瑪利亞。」

   〔暫編註解〕這位耶羅波安是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25節),因與北國的創始人耶羅波安同名,故歷史上稱他為“耶羅波安第二”。

         坐了他的位。這個陳述和先前一成不變的模式有些區別,他兒子耶羅波安接續他作王(王下14:16)。塔木德(Seder Olam)和猶太學者金姆奇(Kimchi)認為,本節的記述暗示著約阿施和他的兒子耶羅波安共同作王。

 

【王下十三14「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

   〔暫編註解〕以利沙年紀老邁(超過80歲)。從他最後一次露面(見9章)迄今已有45年,聖經沒有關於他的記載(耶戶在主前841年膏立,約阿施登基為798年)。在約阿施看來,以利沙的逝世是國家的大損失,因他保衛國家的功勞遠大過軍隊,所以稱他為“以色列的戰車馬兵”(看二12注)。

         “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參看二章12節的腳註。

         約阿施在以利沙臨終時對他的稱呼正如以利沙稱呼以利亞一樣,顯示王對先知的尊敬(參王下2:12注)。有學者認為,由於以利沙繼承了以利亞的職位,約阿施對以利沙的稱呼表示他有意作以利沙的繼承人(參16之「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因此以利沙要試試他的誠意和信心。

         哭泣。這裡顯示出以利沙的死發生在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世的日子。很明顯,約阿施將這位年邁的先知當成了重要的顧問和説明者,他認識到這位元神人的死是以色列國一個巨大的損失。

         我父啊。這是尊稱。同時這位年邁的先知也的確是一個仁慈、睿智、富有同情心的父親。王在任何時候發現自己處於危難之中,他都會去找先知尋求指導和力量。約阿施離公義很遠,然而,他卻被以利沙所吸引,並認出他是一位神真正的僕人。

         以色列的戰車。約阿施在他所遭遇的失敗中承認,先知和他的神,對於以色列來說,勝過千萬的戰車馬兵。此時的以色列已經失去了它絕大部分的馬匹和戰車(第7節)。以利沙的同在就是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的象徵。先知通過他的服侍努力地使王和百姓認識到,惟有耶和華才是他們國家真正的保障和力量。

         ◎此時離以利亞被提大約過了六十年,離耶戶被膏立也過了四十五年。以利沙應該八十多歲了。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這是 王下 2:12以利沙於以利亞離世前對以利亞呼喊的話。此處約阿施用同樣的稱呼,可能表示他自覺與以利沙有特殊的關係。整個耶戶王朝的建立,是因為以利沙派人去膏抹耶戶。另外, 王下 6:21約蘭王也用「我父」稱呼以利沙。

         13:14-19  以利沙預言以色列擊敗亞蘭:以利沙叫約阿施射箭,以此代表擊敗亞蘭人。這是先知的象徵手法,以具體行動表達所要傳遞的資訊。可惜約阿施沒有誠意戰勝亞蘭人,所以不能徹底擊敗他們。

 

【王下十三14「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

這是以利沙最後出現的記錄,他前後一共事奉了六十多年,在此並沒有交代他絕症的詳情及他的所在地。與以利亞對照,他是「病而不痛」。王的到訪顯示他與先知之間關係密切。解經家對「我父……」的解釋通常是:這是王面臨即將失去一位真先知時的焦慮之語,因為以利沙比以色列的軍隊更有保護國家的能力。當然也有可能是王借用以利沙向以利亞說的同一句話(王下二12)。也有可能這些是先知知道自己將死時所說的話。──《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14 以色列的戰車馬兵這句在列王紀下二12也有出現的話,似乎是亞蘭戰爭時代的慣用口號。以利沙積極參與以色列的軍事活動,素來有耶和華參與以色列戰事中間人的名聲。按照當代的神話,有些神祇是神聖戰士戰車的駕馭者,把他送上戰場(見二11的注釋)。這稱號可能承認以利沙扮演了相同的角色──他來時,有耶和華與他同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15「以利沙對他說:“你取弓箭來。”王就取了弓箭來。」

   〔暫編註解〕取弓箭。象徵性的行為比抽象的講述更能將真理生動地印刻在人的腦海之中。可視的形象化幫助在教育中的價值很早就被認識到了。神從起初就開始使用這種方法了。當前這個行動帶來了一種額外的具有教育價值的因素。王自己與這件行為有份。他的參與立即將這預言刻在自己的心版上,並使他深深認識到,他將來的勝利完全取決於他與神聖指示合作的程度。

 

【王下十三15-19信心的試驗。舊約中並沒有有關交感或創意魔術的清楚記載,這也不像是以利沙會做的事,反而應當是一種象徵性動作,一如約書亞向艾城伸出手裡的短槍一樣(書八18)。同樣的,約拿單亦以射箭為記號向大衛示意(撒上二十20-22)。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可能象徵他們有同一目標,而並非表示耶和華會祝福將臨的戰爭。有關在亞弗大勝亞蘭人的預言使人憶及較早時以色列在該處的大獲全勝(王上二十26-30)。這次對亞弗(Tell En Gev)的攻擊可能便是導致第II層毀滅的原因347。勝利的程度取決於人的毅力,因此約阿施只用箭打地三次(可能只用了半筒箭袋)表示他自己不能滅絕敵軍,要留待耶羅波安去控制他們(十四252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1519 箭的象徵以利沙的動作雖然與非以色列的法術手法有相似之處,並且也沒有指名提及以色列的神,神的旨意依然隱然見於本段之中。美索不達米亞的法術儀式雖然經常使用弓箭,這個似乎是仿效箭蔔術(belomancy)的儀式在其史料之中卻無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16「又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拿弓。”王就用手拿弓。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

   〔暫編註解〕“按手在王的手上”:表示先知的支持。

         按手在王的手上。這很可能是要使王牢牢記得,只要他照神的指示去做,神就會與他同在,引導他、加給他力量,並賜給他勝利。

 

【王下十三17「說:“你開朝東的窗戶。”他就開了。以利沙說:“射箭吧!”他就射箭。以利沙說:“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就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

   〔暫編註解〕亞弗在外約但河的東北。“朝東的窗戶”指亞蘭人將從東方來攻以色列,亞弗則將是以色列國阻止亞蘭軍隊,打敗他們的地方。

         “亞弗”。位於加利利海以東之巴珊的城鎮。

         向東面射箭,大概是因為亞蘭位於以色列之東北。

         「亞弗」:位於加利利海之東。

         朝東的。東邊是基列,當時仍在亞蘭人的手中。王要向東邊的方向努力,他要將約旦河外那些仍處於亞蘭人控制的城邑奪回來。

         耶和華的得勝箭。就像王遵照神使者的吩咐朝東射箭一樣,以利沙在神聖的感動之下也預言到以色列對亞蘭人的勝利。

         亞弗。好幾個相隔甚遠的城鎮都取這個名字(見撒上4:1節的註釋)。這裡的亞弗可能就是加利利海東邊6千米處的一座城,它位於約旦河谷到大馬士革的路上。這裡也可能指的是亞哈大敗亞蘭人(王上20:26-34)的亞弗,在那裡亞哈向他們顯示了不可思議的寬大。這個地點現在叫Fiq

         「得勝」箭:原文是「救恩」、「拯救」。

         「亞弗」:字義是「圍住」,傳統上認為這個亞弗在加利利湖東岸。 王上 20:26-30 記載亞哈曾經在此地戰勝便哈達二世。

         ◎以利沙要約阿施向東邊射箭,是因為此時亞蘭已經控制以色列約旦河東的領土,因此入侵時是由東向西入侵。

 

【王下十三18「以利沙又說:“取幾枝箭來。”他就取了來。以利沙說:“打地吧!”他打了三次,便止住了。」

   〔暫編註解〕用箭擊地是考驗約阿施有多大決心抗敵。擊地只有三次便止住,可見這位以色列王沒有徹底打敗敵人的決心,也缺乏對神的信心。一生為國的先知面對此王那能不怒。

         約阿施本知道箭代表勝利,但他只敷衍了事,大概是因為他和亞哈一樣,欲與亞蘭結盟共同對抗亞述(參王上20:31-34)。

         打地吧。這種進一步的象徵性的動作暗示著戰勝亞蘭人並非一帆風順。要想完全脫離敵人的手必須經過長期持續不變的努力。王正在接受考驗。

         便止住了。約阿施停止用箭打地太快了。先知吩咐他用箭打地,但擊打幾次是要他自己決定的。而這將決定最終所取得的結果。如果他積極堅定,對待自己的任務鍥而不捨,不達目標決不放棄,那他就能完全戰勝敵人以至於使得亞蘭再也不能威脅以色列。

         ◎事實上 13:15-17 以利沙已經清楚的說明,並且用行動表明神要幫助以色列人擺脫亞蘭人的壓迫,而且約阿施一見到以利沙,不是說「以利沙是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嗎?因此 13:18「打地」的要求,應該是很清楚的要約阿施「擊打亞蘭人」。如果以色列王真的希望能夠打敗亞蘭人,也相信以利沙是拯救與保護者,應該奮力打很多下,直到以利沙喊停為止,結果以色列王僅僅打了三下,難怪 13:19 以利沙要發怒。因為這種行動顯示以色列王不經意、不相信,只是敷衍的心態。

 

【王下十三19「神人向他發怒,說:“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暫編註解〕“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看25節。

         “三次”。約阿施若能多打地幾次(18節),就必更徹底征服亞蘭(參看25節)。

         五六次。取得徹底的勝利要比僅僅收復跨約旦河的一個區域付出更多的努力。要獲得完全的勝利就必須將戰火燒到亞蘭國的境內,直到這個國家的力量消耗殆盡,再也不能崛起成為以色列的臥榻之敵。給約阿施上的這一課也是給所有人上的。為耶和華作工的果效是與所付出的努力成正比的。耶和華要求真誠、連續、堅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的拖延是因為主葡萄園中的工人太容易倦怠了。如果所有的工人將自己全部所有的都投入到救靈的工作中,那結果要比他們如今好上十倍了。神能通過他的僕人達成光榮的勝利,但這要他們完全獻身與他並以毫不鬆懈的熱情和力量工作才行。

 

【王下十三20「 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到了新年,有一群摩押人犯境,」

   〔暫編註解〕「新年」:有學者認為這是指夏季的末尾,正是農作物收割的時候,敵人來搶奪成熟的土產。

         以利沙死了。以利沙沒有獲得乘坐火車火馬升天的特權。他在經歷了一場纏綿的疾病之後與世長辭了。神很多忠心的兒女都經歷過長時間的疾病和痛苦。這其中的原因並不總是明瞭,但每逢這樣考驗的時辰他們總能找到安慰,因為他們知道神讓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他的人得益處(即便是來自仇敵的苦害)(羅8:28)。撒但必須被允許施展他擾亂毒害的詭計,否則他就要控告說,面對所有的世人,自己沒有得到公平競爭的機會。這件事在約伯的經歷中很清楚地體現出來。它進一步在那些基督徒的生活中得到證明,他們儘管敬虔,但還是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和患難。但他們在忍受試煉的時刻想起了這些先賢的經驗:(1)他們想到了神人以利沙,他作為神手中的器皿,使別人的身體痊癒,甚至使死人復活,但自己卻因肉體的疾病而日漸憔悴;(2)他們看到了施洗約翰,身陷囹圄,一天天的衰弱,最終還因為王的鹵莽和放縱而遭遇到羞辱的斬首之刑;(3)他們聽到了保羅祈求除去他肉體上的刺──就是撒但的差役──以及懇求遭拒絕後的禱告(林後12:7-10);(4)他們思想使徒的命運,除了約翰,全部慘遭橫死,而唯一的倖存者也長期忍受折磨和放逐的痛苦;(5)最後,他們想到了那至高的榜樣──耶穌,儘管他是神的兒子,但他所忍受的痛苦卻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沒有經歷過的,可是他宣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約15:20)。

         以利沙在最後的病患中沒有抱怨,也沒有喪失他對神的信心。他知道耶和華離他向來不遠,並且天使一直都在自己的身邊。就像他生前一樣,最終他在交托、期待和信心之中去世了。

         摩押人。摩押人住在下約旦河與死海的東邊(見王下3:4節的註釋)。約蘭和約沙法曾對摩押予以重創(王下3:24),但敵人現在又恢復了元氣,並重新開始襲擾以色列的領土。

         新年。以色列的新年在春天開始(見第109頁),第一個月叫尼散月,大致相當於我們西曆的四月。這個時候很容易發動戰爭,因為雨季已經結束,巴勒斯坦的莊稼也開始成熟了。因此,入侵的軍隊可以靠著當地的農產品生活,並能帶走新打的糧食。

         「新年」:原文是「一年要來的時候」,意義就是「新年」。猶太新年是每年夏末的時候,穀物剛剛收成完畢。

         一「群」摩押人:「襲擊的群夥」、「軍隊」。「一群摩押人」意義應該是「一隊摩押游擊隊」。

         「犯境」:「進入疆界」。

         13:20-21  以利沙的骸骨使死人復活:這事蹟的記載,可能是要證明以利沙所說的有關戰勝亞蘭的預言終必應驗。

         13:20-21 是加插進來的,目的是表達即使是先知的骸骨,都有叫人死裡復活的能力,因此神藉著先知說的話,一定會實現。

 

【王下十三20-21以利沙的死擁有以利亞生時的神力(王下四32-37;王上十七21-24)。我們不應當因此故事的特別而視之為被擄後的添加,因為其根基為神與族長所立的約(23節)。有些解經家認為以利亞尚未死亡,因此在記載以利沙之死時必須記載一些不尋常的事件,但這純屬無根據的臆測。「他死時他的身體也發出預言。一如他生時大行神蹟,他的死也是同樣的神奇。」(《西拉赫書》四十八13-1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21「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群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

   〔暫編註解〕這種發生在以利沙墳墓裡的神蹟,一定令死人的朋友驚訝萬分。神是活人的神,祂能賜生命;死了的人碰著祂的先知的骸骨也能復活。若與天父親自接觸,豈不更能得到永遠的生命嗎?

         “死人就復活”。直譯作:他活。這神蹟確證以利沙說約阿施必得勝亞蘭的應許。

         死人就復活。這個神蹟對那些親眼目睹以及後來與之有關的人必定產生了極大的震撼。眼下正值危急多難之秋,摩押人侵入國境並搶走新收的莊稼。這個時候人們也許會詢問,以利沙的神在哪裡呢?過去那些神蹟在哪裡呢?死人的復活證明了以色列的神並沒有丟棄他們。他現在正準備施行神蹟。如果人們留意已逝先知的信息,神就會再次恩准他們對敵人的勝利並恢復四境的安寧。

         ◎「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裡」:當時以色列人的墳墓架構如何,已經難以考證。不過如果墳墓像耶穌時代的樣子,那就有個用石頭封閉的入口,可以打開。此處的意思應該就是他們正在埋葬死人時,遇到入侵的劫掠者,就隨便打開一個墳墓把屍體丟進去,正好那個就是以利沙的墳墓,於是產生死人復活的神蹟。

         以利沙的「骸骨」:「骨架」、「骨頭」。以利沙一定死亡有一段時間,屍身已經腐爛成骸骨了。

 

【王下十三22「約哈斯年間,亞蘭王哈薛屢次欺壓以色列人。」

   〔暫編註解〕13:22-25  約阿施三次擊敗亞蘭:亞蘭雖然屢次壓逼以色列人,但神仍紀念 與以色列所立的約(參串16),垂聽他們的哀求,便在約阿施時三次使亞蘭人戰敗,應驗了以利沙的預言。當時亞蘭的勢力衰弱,是因為亞述王亞大得尼拉力三世興起,揮軍西征,在主前九世紀末期攻陷亞蘭首都大馬色。神藉著亞述王的英勇除掉亞蘭對以色列的壓逼。

         13:22-23 說明整個事件的背景,神因為跟列祖的約,即使以色列已經背棄神,祂還是繼續施恩保守他們。因此祂讓約阿施王打敗亞蘭王三次,暫時拯救以色列人。

 

【王下十三2225 與亞蘭的接觸經文在此與亞述的史料相吻合。亞述王桑希阿達德四世年間(Shamshi-Adad IV,主前824811年),亞述全神貫注於巴比倫的戰事,無暇西顧。亞蘭諸國得以擴張其勢力。到了阿達德尼拉裡三世在位之時(主前811783年),亞述的注意力重回西線。阿達德尼拉裡好幾個紀念碑,都描述他擊敗了大馬色和阿爾帕德(另一個亞蘭強國),並且向他們收納貢物。按照裡瑪遺址(Tell al-Rima)出土之石碑的記錄,以色列王約阿施亦有朝貢給亞述人。大馬色被削弱到以色列可得拯救的地步,但後者亦至終成為亞述的附庸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三23「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尚未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暫編註解〕施恩。神準確地記錄著列國的歷史,要看其是否履行為它們所制訂出的神聖使命。神在其國運將絕的最後關頭都給他們留出一段寬容時期,如果他們輕看這特權,達不到所制訂的標準就要被驅逐趕散了。以色列還未到她寬容時期的末了。她還有時間彌補過去的錯誤並實現神當初呼召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時所存的旨意。

         個體太軟弱,不知道自己能否實現神起初造他們的神聖旨意。其實神在他的計畫中為每個人都劃定了一個特殊的位置。人要想獲得真正的成功,就必須忠心履行上天為他所定的神聖旨意。很多人,就像那古時的以色列,遠離了那為他們所定的宗旨而走向災難和滅亡。神的慈愛依然存留,但形勢非常嚴峻。因為或早或晚,要有烈火出現,試驗人的工程,看看它的性質究竟如何(林前3:13)。那時每個人都要照他所行的受報(林後5:10;啟22:12)。

         尚未。以色列這樣與神遠離,拒絕耶和華為使他們悔改所做的一切努力。但神仍然存留慈愛,繼續給他們機會使其從所行的惡道上轉回,好救自己的國家免於滅亡。

 

【王下十三23「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尚未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此處與第37節的歷史相連,強調耶和華與祂子民的的關係建基於祂與他們列祖的關係。這可以提醒聽者或讀者,約中清楚預言若他們毀約必會遭到被擄的下場,然而若他們轉離惡道時卻必蒙赦罪及歸回。前者將在近一世紀之後應驗,神任憑他們由撒瑪利亞中被敵人擄走(王下十七14-2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24「亞蘭王哈薛死了,他兒子便哈達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便哈達。這是便哈達三世。第一個使用這個名字的王與亞哈處於同一個時代(王上15:18),第二個同名的王與亞哈和約沙法處於同一個時代(王上20:1 34)。在亞述王亞達得-尼拉裡三世的碑刻上,便哈達這個名字出現在Mari'下面,而Mari'是個阿拉姆詞語,意思是我主。

         「亞蘭王哈薛死了」:哈薛大概死於西元前796年。

 

【王下十三24「亞蘭王哈薛死了,他兒子便哈達接續他作王。」

聖經以外有關哈薛之經文最後出現於主前八三八年,有關他兒子便哈達三世(馬理)乃主前八○六年。──《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三25「從前哈薛和約阿施的父親約哈斯爭戰,攻取了些城邑;現在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就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

   〔暫編註解〕約阿施只從亞蘭王手上取回過去奪走的部分城邑,應驗了以利沙的預言(1419節)。河東所有的城邑要到耶羅波安第二時代才取回(25節;比較十3233)。

         收回。以利沙已經預言過約阿施的勝利(第17節)。如果以色列的王信賴神能夠乘勝追擊,那他就能給亞蘭以粉碎性甚至致命的打擊(第19節)。

         ◎「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大概是收回了約旦河西的城邑,約旦河東得要等到耶羅波安二世才收回。

 

【王下十三25「從前哈薛和約阿施的父親約哈斯爭戰,攻取了些城邑;現在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就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

被約阿施收復的城邑可能在約但河西(參:王上二十34),因為約但河東之地於耶戶之時失喪(十32-33),直到耶羅波安那時才被收復(十四25)。約阿施(此處希伯來文 Joash 的另一拼法 Jehoash三次打敗敵軍的記錄是要顯示第18-19節預言的應驗。──《丁道爾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十三章)】

 1 耶羅波安所犯的(2)是什麽罪?參王上12:28-33。為什他個人的罪日後對以色列有這樣嚴重的影響?這對國家和教會的領袖有何警惕?

 2 什麽因素使約阿施得不到滅盡亞蘭人的能力,什麽因素使你不能完全勝過罪惡?

 3 以利沙死後,他的骸骨竟能使死人復活,為什麽他在生時,以色列的王卻不能藉他得到復興?你曾否白白地失去神早已為你預備的福樂和思典?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