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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十五章拾穗

 

【王下十五1「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七年,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亞撒利雅登基,」

   〔暫編註解〕亞撒利雅。這個名字還作烏西雅(第13 30 32 34節)。《歷代志》(除了大衛家譜,代上3:12),《以賽亞書》,《何西阿書》,《阿摩司書》和《撒迦利亞書》中都是用烏西雅這個較短形式的名字。這是人名形式變體的一個例子。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亞撒利雅又名「烏西雅」 15:13

         15:1-5  亞撒利雅作猶大王:亞撒利雅(又名烏西雅)本是英勇的君王,但因為長了大麻瘋,便由兒子約坦代為攝政。

 

【王下十五1「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七年,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亞撒利雅登基,」

有關亞撒利雅與耶羅波安二世之關係,請見:導論Ⅲ C 「共同執政」{\LinkToBook:TopicID=118 Name= C 共同執政}。作者在此以登基之日為年代開始,有關對照歷史記載可以用亞撒利雅與其父亞瑪謝共同執政二十四年來解釋,如此他乃於約主前七六七年開始NIV)獨力攝政。他正式在位的半年都當作一年來計算,亦即他約於主前七九一/○年至七六七年與父共同執政,如同他與其子約坦共同執政,而約坦則於主前七四○年下半年開始獨立執政(十五33;約主前750-740)。──《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2「他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

   〔暫編註解〕亞撒利雅(即烏西雅)作王52年(主前792740年),是南、北兩國諸王在位最長的一個人。不過這52年包括與他父親亞瑪謝共同秉政的時期在內(看十四2注).

         「十六歲」:見王下14:21注。

         「五十二年」:包括亞撒利雅與父親一同攝政的時期。

         「耶可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有大能的」。

         ◎亞撒利雅同時的亞述王的是阿達德尼拉里三世、撒縵以色四世、亞述但、亞述尼拉里五世和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這些亞述王的大部分都很衰弱,加上猶大和以色列這一時期政治穩定,統治者還算英明,所以這兩國可以繁榮、擴張。

 

【王下十五3「亞撒利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

   〔暫編註解〕看為正的事。亞撒利雅只在他作王的部分時期內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見第5節的註釋)。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代下26:5)。

         ◎「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似乎暗示他如他父親一樣晚節不保。

 

【王下十五3-5歷代志作者另外添加了亞撒利雅其他的錯誤,這裡則只記載他沒有將邱壇廢去(見:王上三2-4)。亞撒利雅的病被描述為是神所加於他身上的,這是聖經時代對疾病常持的觀點。他患上「可怕的皮膚病」(GNB)或是痲瘋病AVNIV;見:王下五3{\LinkToBook:TopicID=271 Name=e. 乃縵得醫治(五127}),因為他不守律法,妄行祭司的職分在聖殿祭壇處燒香(代下二十六16-21;參:利十二46)。他不能夠再繼續進行王室公開的活動,因此必須「自己住在自己的家中,一事不問」(GNB)。

別的宮裡RSVNIV')是一個很難解釋的字(希伯來文 be{t[ hah]op{s%i^t[),實際上希臘文只不過是加以音譯。此字可能與免受奴役(出二十一35;申十五12;耶三十四9-11烏加列文 hpt[;亞喀得文為 hups%u)、免受徵稅賦役(撒上十七25)之「自由」有關。沒有證據顯示此字乃指一處與世隔絕的孤立地方(JB「他被禁足於自己的室內」),更有可能的是指他為一個「在家不問政務」的王。Aharoni 在耶路撒冷西南的 Ramat Rahel 發現一處小型精巧的王宮,他認為那便是烏西雅王後來去住的地方。撒瑪利亞及米吉多較早時期也發現過相似的石屋。──《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暫編註解〕沒有廢去。並不是所有的邱壇都是崇拜偶像的地方。然而,它們卻不是神命定敬拜他的場所,人民只可到耶路撒冷的聖殿獻上他們的祭物(見王下12:3節的註釋)。

         「邱壇」:原文是「高處」、「高地」、「山脊」。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仿效當地的習慣,在山岡的高處建立祭壇敬拜神。

         「獻祭燒香」:原文是「屠宰祭物,焚燒祭物」。

         ◎一般認為此時這些邱壇還是用來敬拜神,不過到了後來有些邱壇就變質為敬拜巴力等其他神的地方。

 

【王下十五5「耶和華降災與王,使他長大痲瘋,直到死日,他就住在別的宮裡。他的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

   〔暫編註解〕神降禍於亞撒利雅是因為他僭奪了祭司的聖職(代下二十六1721),自己在聖殿中獻香。後因染大痳瘋,由兒子約坦主政,父子同時治國,直到死時。

         烏西雅長“大痲瘋”,因為他侵奪了屬於祭司的職務(代下二六1721)。“住在別的宮裏”。即被隔離(利一三46)。

         亞撒利雅長大麻瘋,是因為他擅自進入聖殿燒香。(見代下26:16-20

         「家事」:原作「王宮」。

         「別的」:原文字根作「自由」。有學者認為這裡是指免除他一切君主的職責。

         降災與王。關於這件事更詳細的敘述見代下26:16-21節。很明顯,亞撒利雅因他在戰場上的勝利而心驕氣傲。他膽大妄為,竟進到耶和華的殿中燒香,結果被痲瘋擊打。

         別的宮裡。即,隔離的房屋。希伯來律法規定痲瘋病人必須獨自居住,獨居營外(利13:46)。

         管理家事。約坦變成了攝政王,從他父親染上大痲瘋起就開始統治國家。

         治理國民。王是國家的最高審判官。約坦代替他的父親全面執掌國權,儘管他的父親還被人認為是國家的君主。

         「降災」與王:「擊打」。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不過此時今日所謂的痲瘋病還不流行於當地。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13  14。事實上巴比倫人也是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代下 26:16-21 記載烏西雅王意圖取代祭司的職分在聖殿祭壇燒香,導致神降下大痲瘋。

         「別的」宮裡:原文是「分開的」、「隔離的」、「獨立的」。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完美的」。

         ◎此時距離亞撒利雅去世只有三、四年。

 

【王下十五6「亞撒利雅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暫編註解〕其餘的事。這些指的是,亞撒利雅戰勝非利士人,阿拉伯人和米烏尼人,並轄管亞捫人。還有,加強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繁盛的農牧業,在曠野、高原、平原建設預警性的瞭望塔樓,軍隊的重組和武裝,城樓上安裝射擊武器。他擅入聖殿燒香,被痲瘋擊打,以及後來埋葬的細節(代下26:1-23

 

【王下十五6亞撒利雅其他的事蹟可由歷代志下二十六章6-15節略窺一二。他戰勝非利士人,控制約但河東的阿拉伯人,並自亞捫人收取貢銀。他控制南地,立一連串的「沙漠守望塔」(其中有一處是在昆蘭,後人在其上建城居住),使他的名聲遠傳至埃及364。以拉他的重建及以旬迦別的擴展均在此時,他與阿拉伯人的良好關係有助於貿易。他加強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裝備了最新進的防衛砲火,軍隊也被重組、重新裝備。經濟上一切都順利,但當烏西雅功成名就之後,他的驕傲使他不忠於神,以致跌倒失敗(代下二十六815-\cs1616)。然而在他死時,耶和華卻呼召以賽亞,主動向他啟示有關祂自己的新異象(賽六1;約十二4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7「亞撒利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亞撒利雅(與他列祖)同睡。以賽亞在亞撒利雅死的那年見到了異象(見第1節的註釋;參看賽6:1 8)。

         數年之前在耶路撒冷發現了一塊雕刻清晰的石板,上面有如下的碑文,這裡是猶大王烏西雅[亞撒利雅]的屍骨,千萬不要打開!碑文是用基督時代的阿拉伯方塊字寫成的,因此這統碑一定也是那時準備的。它很可能標誌著烏西雅最初的墳墓被盜之後他的屍骨重新安放的地點,或者是他早已屍骨無存,這裡只是一個空塚。

         代下 26:23 補充「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裡;因為人說,他是長大痲瘋的」。

 

【王下十五7「亞撒利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歷代志下二十六23記載他被葬在王陵的田間與他列祖同葬,這與此處的記載並無衝突。因為他是一個痲瘋病患者,因此他不是被葬在王陵中,而是在大衛城中靠近NIV)王陵的地方。主前第一世紀亞蘭人的碑文記載他後來被遷葬:「我們帶著烏西雅的骨灰,不可打開」365。有關約坦之治,請見:第32-38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8「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八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六個月。」

   〔暫編註解〕六個月。以色列現在進入到它黑暗歷史的最後時期,背叛刺殺成風,國權易手的速度越來越快。

         ◎撒迦利雅執政的六個月可能橫跨兩年,也可能他與父親共同執政一段時間。

         ◎耶羅波安二世死後,北國以色列進入了一個內亂的時期,總共有五次的改朝換代。這個後期的內亂頻繁時期,與 王上 16:8-22北國早期的內亂時期前後相呼應。

         15:8-12  撒迦利雅作以色列王,沙龍篡位:撒迦利雅是耶戶的第四代子孫。耶戶的朝代在北國的歷史上是最長的一個;應驗了神給他的應許 (王下10:30)。  可是這朝代一旦結束,北國的輝煌日子便一去不復返。在耶羅波安二世死後的短短三十年後,北國便亡於亞述。期間,北國的王位共易手五次,而其中四次是流血政變。

 

【王下十五8「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八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六個月。」

此處與十四章3節及十五章1節似乎有衝突,這是因為(i)亞撒利雅與他父親共同執政,或是因為(ii)撒迦利雅的六個月橫跨兩年(主前753-752年),參:列王紀上二十二5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9「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所行的,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暫編註解〕為惡的事。關於耶戶王朝最後一個王的記載僅此而已。那個時期罪惡成為常態,國家很快就遭到了毀滅。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五9「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所行的,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有關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NEB,其相關分詞乃指耶羅波安,而非指罪,後者乃 RSV 之立場)請見:列王紀上十二26-33,十三33-3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0「雅比的兒子沙龍背叛他,在百姓面前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暫編註解〕這是北國的第五次弑君纂位。雅比的兒子沙龍登上王位只一個月,又為米拿現所弑。

         北國自耶戶王朝敗亡,政治極不穩定,除了米拿現作王長達十年,和被亞述擄去的何細亞之外,其餘諸王都是以弑君始,又為人所弑終。耶羅波安第二的中興景象一去不復返。

         「在百姓面前」:有古譯本作「在以伯蓮」。以伯蓮正是耶戶血腥暴行的地點(王下9:27),他的朝代最後一位繼承人即在此被殺。

         沙龍。關於沙龍的世系一無所知,他父親的名字也沒有提供什麼線索。

         在百姓面前。希伯來文qabal-`am。這個希伯來短語在一些希臘手稿中沒有翻譯,但原文中在雅比後面還加有Keblaam這個名字。後來的一些版本作en Ieblaam在以伯蓮(見王下9:27)。希伯來人認為刺殺是當眾進行的。整個過程暗示了那個時代可怕的腐敗和混亂,生命如草芥,人血隨意流。撒迦利雅的死標誌著何西阿預言的應驗,耶和華要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何1:4);同時也應驗了神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摩7:9)。

         「雅比」:字義是「乾地」。

         「沙龍」:字義是「報應」。

         ◎「在百姓面前擊殺他」:表示這個王不是被暗殺,而是在公開場合被殺死。因此如果不是沙龍準備縝密,就是這個王已經不得民心了。

 

【王下十五10「雅比的兒子沙龍背叛他,在百姓面前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雅比的兒子沙龍可以解作「一位雅比人」。聖經有時會記載謀反之地點(25節,參:王上十五27),但並非必然(30節)。因此 NIV 在百姓面前(qa{ba{l `a{m,參 NRSV「當眾」)雖然是不尋常的動詞形式,卻是有可能的。另一種讀法(RSV)讀為「在以伯蓮」(呂譯,希伯來文 be yibl# `a{m),支持這種讀法的證據卻不多〔LXXL)〕,然而耶戶王朝本身也是始於暗殺(王下九27),因此導致此種讀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1「撒迦利雅其餘的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五12「這是從前耶和華應許耶戶說:“你的子孫必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這話果然應驗了。」

   〔暫編註解〕“四代”。正如第十章30節所預言的。

         耶和華應許。見王下10:30節。坐以色列王位耶戶的子孫是,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和撒迦利雅。

         「直到四代」:參考 10:30

 

【王下十五13「猶大王烏西雅(就是“亞撒利雅”)三十九年,雅比的兒子沙龍登基,在撒瑪利亞作王一個月。」

   〔暫編註解〕一個月(直譯為:一整個月)。字面上是,一整個月。沙龍是個兇手,在他登基僅一個月後他的血也被另一個兇手所流。當人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不論是王還是百姓,他們絕不會有安全和幸福。人們意識到了那個時代的罪惡,但他們想要以惡治惡。結果局勢江河日下,國家一天不如一天,直到陷入徹底毀滅的深淵。

         「烏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15:13-16  沙龍作以色列王,米拿現篡位:沙龍作王僅一個月便被米拿現殺死。

 

【王下十五13「猶大王烏西雅(就是“亞撒利雅”)三十九年,雅比的兒子沙龍登基,在撒瑪利亞作王一個月。」

一個月之希伯來文為「一個月的日子」,可能是指一整個月。──《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3烏西雅為何又稱為亞撒利雅?】

答:烏西雅--意即耶和華是力量,為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又名亞撒利雅--意即耶和華是幫助。他十六歲的時候,父親被叛黨所殺,眾民就立他為王,自主前八○八年,至七五六年,在位五十二年。他在晚年的日子,因狂妄自大,越權擅自在耶和華的殿燒香,又未能廢去邱壇,遭神降災於身上,長大麻瘋,直到死日(代下廿六1621,王下十四2122,十五14)。在烏西雅名字下有小字「就是亞撒利雅」(王下十五13,代下廿六1),同樣在亞撒利雅名字下有小字「又名烏西雅」(王下十四21)。王的名烏西雅在舊約用了23次,名亞撒利雅用了9次,這是猶太人很普通用的兩個名字,寫書者為了避免王的名亞撒利雅,與阻擋王在聖殿燒香的祭司亞撒利雅同名的緣故(代下廿六1720),所以常用烏西雅此名較為適當。――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十五14「迦底的兒子米拿現從得撒上撒瑪利亞,殺了雅比的兒子沙龍,篡了他的位。」

   〔暫編註解〕得撒是以色列國暗利王朝的國都(王上十五21),米拿現是此城駐軍的指揮官。他弑君自立為王,曆二代而亡。

         得撒。這是北國以色列早期的都城,起訖時間是,從耶羅波安到暗利(王上14:1716:8 9 15 17 23)。它具體的位置不詳,但很有可能就是Tell el-Far`ah,示劍西北10.4千米處的一處遺址,1946年,法國人在此展開了發掘。

         殺了……沙龍。約瑟夫聲稱米拿現是以色列部隊的將軍(Antiquities ix. 11. 1)。那時的人們急切地渴望權力,為了最終的結果往往不擇手段。神的公義遠離以色列,耶和華的誡命既已被廢除,人的命令所值幾何?

         「迦底」:字義是「我的財富」。

         「米拿現」:字義是「安慰者」。

         「得撒」:位於示劍東北十一公里的法爾阿遺址。耶羅波安、巴沙、以拉、心利、暗利應該都是以此為首都。

 

【王下十五14「迦底的兒子米拿現從得撒上撒瑪利亞,殺了雅比的兒子沙龍,篡了他的位。」

米拿現(「安慰者」)可能是在得撒(在撒瑪利亞城以前的以色列首都,王上十四17,十五2133)的一名遊擊隊領袖。有關他的任期,請見:第17-22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5「沙龍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五16「那時,米拿現從得撒起,攻打提斐薩和其四境,擊殺城中一切的人,剖開其中所有的孕婦,都因他們沒有給他開城。」

   〔暫編註解〕提婓薩在以色列境,位於以法蓮與瑪拿西的邊境(書十六8;十七78),米拿現如此殘酷對待同胞,為歷史上罕見。

         “提斐薩”。位於撒瑪利亞之得撒附近的城鎮。不是列王紀上四章24節的提弗薩,那城位於幼發拉底河上。

         「提斐薩」:屬瑪拿西支派的城邑,與王上4:24之「提弗薩」不同。有學者認為它便是書17:8的「他普亞」,位於瑪拿西與以法蓮的邊境。米拿現的篡位可能與這二支派之間鬥爭有關。

         「剖開 ...... 孕婦」:是滅絕後代的殘暴行為。

         提斐薩。王上4:24節曾提到過這個名字,就是幼發拉底河邊著名的泰普撒克斯城(Thapsacus),但此處的提斐薩幾乎不可能是這座城。那時米拿現很難有機會長途跋涉去攻擊那麼遠的一個地方。本節提斐薩與得撒有關,這不由得使人想到這兩個城邑距離不遠。有人認為提斐薩就是示劍西南偏西11.6千米處一個名叫Khirbet Tafsa的村莊。還有些人根據路遜(Lucian)修訂的版本,將提斐薩讀作Taphoe,並認為它就是他普,也就是現在的Sheikh Abu Zarad,位於示劍西南12.6千米處。

         他們沒有給他開城。米拿現給那些拒絕效忠於他的城邑立了一個血腥的榜樣。

         剖開。這種殘忍的行為是那個時代野蠻風俗的典型代表(見王下8:12;何13:16;摩1:13)。

         「提斐薩」:字義是「穿越過」。在所羅門王王國東北邊界的一個地方; 位於幼發拉底河旁 ( 王上 4:24 )。不過沒有證據顯示當時的以色列國土地有這麼廣大。因此大部分學者認為是北國境內的一個地方。

         ◎將孕婦剖開,通常是恐嚇敵國百姓的一種方式,米拿現拿來用在自己的國民身上,令人覺得驚訝。聖經中除此處之外,都只記載外國人用這樣殘忍的手段屠殺以色列人 王下 8:12  1:13

 

【王下十五16米拿現(有關他的統治,請見:下面17-22節)對提斐薩居民的酷行在以色列人中是空前絕後的。這可能顯示以色列周圍的國家對以色列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參:王下二十一26),因為這正是亞蘭人(王下八12)、亞捫人(摩一13)及亞述人(何十三8)這些外國人加諸以色列人身上的酷行。有些人認為若提斐薩(MTNIV)乃遠在幼發拉底河西岸的 Thapsacus 此事方為可能,這是一塊重要的「淺灘地」(希伯來文 tip{sah]),位於所羅門王國的版圖邊境(王上四24)。雖然政治情況使這位置成為可能,但是沒有其他的證據顯示以色列人遠征至這麼遠的地方。因此有些解經家採取一個罕見的希臘文 'Tappuah' RSV; LXXL)),此乃位於示劍以南的以法蓮邊境之上(書十七8),距離得撒(現代的 Sheikh Abu Zarad)不遠。若我們接受這個讀法,則這顯示出為爭奪王位而演出的劇烈鬥爭。另外有解經家認為這可能是指一處鮮為人所知的地方,當地的居民是沙龍的支持者(參:JB 'Tappush')。──《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6 得撒得撒是耶羅波安王的住處之一,大概從巴沙王開始,更成為北國的首都,直到暗利遷都到撒瑪利亞為止(王上十六24)。學者把它考證為示劍東北七哩,前往伯珊路上的法爾阿遺址。此地高度適中,水源可靠(兩道水泉供水給法爾阿幹河),處於商道的戰略性位置之上,並且很容易便可到達亞當城旁的約但河渡口。城門和防禦設施是重建於中銅器時代遺跡的上面,遍佈城中的新住宅有中央計畫的痕跡。示撒入侵巴勒斯坦時,攻取城市的名單中提到這城,足見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16 提斐薩提斐薩(或他普亞)可能後來稱為敘利亞的撒普薩庫斯(Thapsacus),位於幼發拉底河(和合本:「伯拉大河」)北部的河曲。撒普薩庫斯一名要到主前四世紀才在希臘史家色諾芬(Xenophon)的著作中出現。提斐薩也被列為所羅門的城市之一(王上四24,提弗薩)。提斐薩與以色列的距離,顯出米拿現在亞述的衰落時期有很大的影響力。──《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17「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九年,迦底的兒子米拿現登基,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十年。」

   〔暫編註解〕「迦底」:字義是「我的財富」。

         「米拿現」:字義是「安慰者」。

         ◎「米拿現」的名字曾經出現在亞述編年史中。

         15:17-20  米拿現作以色列王:米拿現實行親亞述的政策,當亞述入侵以色列時他以重金向亞述言和。

 

【王下十五17「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九年,迦底的兒子米拿現登基,在撒瑪利亞作以色列王十年。」

米拿現之名出現於亞述編年史中( me-ni-hi-im-me a{lsa-me-ri-na-a366他們知道他不屬於任何王朝(亦即他並非「暗利之家」王朝,Bit-Humri)。此名出現於主前七四三至七三八年間一進貢者名單之中。亞述人於主前七四五至七四○年間每年長途跋涉到Arpad收取貢銀,此時應當為此段時期中的早期36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17 年代小注按照蒂利的考證,米拿現的在位日期是主前七五二至七四二年。與以往三位以色列王一樣,他也是與猶大王亞撒利雅同時。他的任期亦與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領導下的新亞述帝國有部分的重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1722 亞述碑文中的米拿現亞述年表描述米拿現和其他黎凡特地區的君王,一同向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又稱普勒或普盧〔Pulu〕)繳納極重的貢禮。他的名字又出現於近日在伊朗出土的一座亞述石碑上。所列的貢品包括了銀子、金子、錫、鐵、象皮、象牙、藍紫色和紅紫色的衣物、彩色的細麻衣服、駱駝。米拿現大概只送上了所列的部分貢物,沒有每樣都送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17~22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西方戰役(主前734732年)】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即位(主前743年)不久,便在敘利亞積極活動,試圖控制行經這個在經濟上極具戰略價值之地區的商道。到主前七三八年,他已成功地從本區大部分重要邦國(包括大馬色、各港市、撒瑪利亞)手上收納了貢物。接下來幾年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烏拉爾圖(北方凡湖一帶),到主前七三五年時,他已控制該區。主前七三四年他發動了所謂第二次西方戰役。他最初的目標是率兵貫穿全區,沿大幹道直下迦薩,以炫示軍威,重新行使其控制權(特別是商道的控制),和收納貢物。一切史料都沒有提到他遭遇任何抵抗。主前七三三年亞述大軍重臨,大馬色是其主要攻擊目標。亞蘭人雖傷亡慘重,大馬色卻成功地抵受了亞述軍四十五日的圍攻。提革拉毘列色轉軍南下以色列地區,吞併了大片的以色列領土,立為亞述行省;夏瑣、米吉多等設防城皆被摧毀。以色列人被外遷了一萬三千人,但沒有遷入新居民。以致下加利利人口衰竭了幾代之久。戰役的最後階段發生在主前七三二年,大馬色城陷而被吞併。以色列王比加被處死,代之以親亞述的何細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18「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終身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暫編註解〕不離開。王朝的更迭並沒有帶來什麼進步。國家需要的不是頻繁地變換君主,它所需要的是人心的改變。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五19「亞述王普勒來攻擊以色列國,米拿現給他一千他連得銀子,請普勒幫助他堅定國位。」

   〔暫編註解〕普勒就是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745727年),這是聖經首次直接提到亞述王。普勒是他的巴比倫名字。此人纂了亞述王的位,重振國威;南犯以色列國應在主前743738年,迫米拿現稱臣納貢。

         「普勒」:即本章29節的「提革拉毗列色」。普勒是他登上巴比倫寶座時的稱號。

         「一千他連得」:重約三十公噸。

         普勒。通過對比巴比倫和亞述的文獻,絕大部分現代學者都認為普勒就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名字的另一種簡寫形式(見代上5:26節的註釋)。

         一千他連得。這些銀子,即使以輕(小)舍客勒的基礎計算,它今天(本註釋編寫的時候)的市值也超過了一百萬美元。亞述的歷史記載說提革拉-毗列色勝過撒瑪利亞的米拿現,並使他進貢金子,銀子,亞麻布的衣服。這事發生前數十年,亞達得-尼拉裡三世從大馬色王那裡得到了2 300他連得銀子和20他連得金子。

         「普勒(亞述文為 Pulu)」:字義是「分辨」,是提革拉毗列色於西元前729年在巴比倫登基之時所取的巴比倫名字。

         「一千他連得」銀子:34000公斤、3百萬舍客勒。大約值美金3500萬。

         幫助他「堅定國位」:直譯是「使國度在他(指米拿現)手中堅立」。

         19~20 “普勒”。提革拉毗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主前745727年;代上五26)是取得亞述政府治權的將軍,他把軍隊訓練成一副有效率的戰爭機器。“一千他連得”相等於三百萬舍客勒。因此,約有六萬人在這次征稅中作出貢獻。

 

【王下十五19-20普勒(亞述文為 Pulu)乃提革拉毗列色於主前七二九年在巴比倫登基之時所取之名,亦出現於歷代志下五26,參:多利買的 Canon 中的 Poros一千他連得等於三百萬舍客勒,約為三十七噸或是「三萬四千公斤」(GNB)。一家出五十舍客勒,這是當時亞述奴隸的市價368,必須要有六萬戶才能付清(贖回)普勒的威脅。這個數目是索要而得,銀子乃是大富戶(gibbo^re{ hah]ayil)所出,否則他們就得派人出去打仗。「所有有地位的人」(JB)不及\cs9大富戶或「有錢人」(GNB)那麼傳神,這些付得起錢的人應當是尚未被欺壓的人。這次的徵賦顯然有助於米拿現指定他兒子比加轄為繼承人,因為以色列人畏於亞述可能再來侵犯,因此減少了背叛的可能性。──《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20「米拿現向以色列一切大富戶索要銀子,使他們各出五十舍客勒,就給了亞述王。於是亞述王回去,不在國中停留。」

   〔暫編註解〕亞述王要索的貢銀為數基钜。一他連得相等於三千舍客勒。一千他連得銀子(19節)等於三百萬舍客勒。每一富戶出五十舍客勒,須有六萬富戶來分攤這筆大貢款!

         五十舍客勒銀子大概是當時一個奴隸的身價。若每戶付出此數則共需要六萬戶才夠給亞述王。

         他們各出。一他連得銀子等於三千舍客勒。這一特別的稅收所涉及到的富人有六千之多。貪得無厭,伴隨著奢侈的生活和對貧窮百姓的壓榨,是那個時代突出的罪惡之一,也是先知們所不斷譴責的(見摩2:63:155:11 126:48:6)。

 

【王下十五21「米拿現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五22「米拿現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比加轄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米拿現。米拿現是以色列最後五個王之一,比加轄是唯一一個接續他父親作王的,其他幾個都是靠刺殺來取得王位的。

         「比加轄」:字義是「耶和華看見」。

 

【王下十五23「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年,米拿現的兒子比加轄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年。」

   〔暫編註解〕「比加轄」:字義是「耶和華看見」。

         ◎米拿現於亞撒利雅三十九年登基,作王十年,那就是做到亞撒利雅四十八年,但比加轄要到亞撒利雅五十年才登基看起來朝廷中有相當嚴重的權利鬥爭,導致比加轄無法很順利即位。

         15:23-26  比加轄作以色列王,比加篡位:比加是北國中反對親亞述政策的代表。在米拿現執政時已自立一派,伺機奪位。米拿現死後便向他兒子下手。

 

王下十五23~26以色列的比加轄】這是短暫的統治,作者記載了簡介(23-24節)及結束公式(26節),並報告了一個謀反事件(25節),引進繼承他的比加。比加轄顯然遵守他父親的親亞述人策略,導致他被殺。

  這裡的年代資料亞撒利亞五十年與本章的資料相合(8131727節)。比加轄(「耶和華開了〔眼/母胎〕」)一名出現於一個巴勒斯坦印之上(pkhy369,刺殺他的人可能是他的將軍(希伯來文 s%a{li^s%第三人」,軍長,見:王上九22),有些人認為後者是基列族一黨派首領,認為比加轄代表不正統的王室,因此反對他。

  實際暗殺發生的地點不詳。亞珥歌伯亞利耶可能是人名,一如 NIV 所示,也可能是護衛軍單位名稱370,甚至有可能是地名(參:王上四13;申三4);RSV 將此省略,認為這是第29節誤放至此的。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指門口的鷹(~rgb)及獅子(~ryh)的雕像。根據亞述巴尼帕的記錄,西拿基立便是在兩個保護性雕像中間被殺的371。然而在此若包括這麼細節的記載將是不大可能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2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暫編註解〕為惡的事。這個簡短的記述就給以色列王比加轄的統治定了性。當時人們完全陷入罪惡之中。耶和華呼籲他們悔改的聲音被當成了耳旁風。儘管耶和華對以色列存著長久的忍耐,但神聖的刑罰馬上就要降臨了。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五25「比加轄的將軍、利瑪利的兒子比加背叛他,在撒瑪利亞王宮裡的衛所殺了他。亞珥歌伯和亞利耶並基列的五十人幫助比加,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暫編註解〕這是北國的第七次纂位,建立了一個一代而亡的“比加王朝”。

         比加在撒瑪利亞城殺死繼米拿現為王的比加轄,有基列人助他。有人據此推想,比加可能是約但河東基列地的實際統治者,並且和敘利亞的亞蘭王利汛關係友好。他表面效忠比加轄,骨子裡十分反對他的親亞述政策,終於叛變(十六19)。

         「衛所」:指內宮或堡壘。

         將軍。希伯來文shalish。字面上是,第三。這可能是個有一定重要性的官員(見出14:7節的註釋)。而對於約蘭來說,shalish很明顯就是王的侍者,是攙扶王的軍長(見王下7:2節的註釋)。當耶戶殺約蘭的時候,他命令他的shalish(軍長)畢甲將僕倒之王的屍體扔在田間(王下9:24 25)。

         亞珥歌伯和亞利耶。這些詞的意思並不明確。這些可能是人的名字,也可能是地名。

         五十人。這可能是那些與比加共同謀反殺害比加轄之皇家衛隊的成員。

         「將軍」:此字原本是指戰車上的第三名隊員,這人的職責是持盾保護駕車者和弓箭手。後來泛指拿兵器的人,或在行政事務中作王輔助的人。

         「利瑪利」:字義是「為耶和華所保護」。

         「比加」:字義是「被打開」。

         「衛所」:「城堡」、「要塞」。

         「亞珥歌伯」:字義是「土堆」。

         「亞利耶」:字義是「獅子」。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王下十五25 王宮裡的衛所「衛所」一語以賽亞書十三22也使用過,並在對句中與「華美殿」對偶。這字在該處經文,似乎是特指在王宮場地之內的一個建築物。這建築物很可能是某種防禦工事。亞述君王建築的大型宮殿經常稱為「王的堡壘」。這些防禦工事能夠在城被攻破或發生叛亂時,在城內提供可供防守的陣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26「比加轄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暫編註解〕其餘的事。幸虧這些惡王平生的記錄非常簡短。他們作惡多端,對他們的記錄越多,對後代的消極影響越大,因為他們的品行于後人實在起不到什麼陶冶的作用。

 

【王下十五27「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二年,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十年。」

   〔暫編註解〕比加殺死比加轄後實際上只作王二年。

         「二十年」可能是由米拿現執政時開始計算,當時比加已自立一派反抗朝廷。

         「利瑪利」:字義是「為耶和華所保護」。

         「比加」:字義是「被打開」。

         2731 “比加”登基一年後,猶大王烏西雅便死於大痲瘋病,這時以賽亞看見那記載在以賽亞書第六章的異象。由於猶大不肯與以色列聯盟對抗亞述,於是受到以色列的侵襲(代下二八515)。以色列幾個月後的第二次侵襲並不成功,因為亞述的“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約在主前733年攻擊以色列北部(29節;賽七),並且標誌北國衰亡的開始。傀儡王和以色列的最後一個王何細亞試圖與埃及聯盟,卻被亞述人囚禁了;亞述人圍攻首都撒瑪利亞,在主前722年把它攻陷,並且結束北國以色列的歷史。

         15:27-31  比加作以色列王,何細亞篡位:比加登基後,聯同亞蘭合力抵抗亞述,不肯求和,結果導致主前七三三年亞述舉軍南下,滅了亞蘭(見王下16:9), 並將以色列北面的國土奪去。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的年譜亦有提及此事。當時以色列不致亡國,是因為親亞述的何細亞及時背叛比加,奪了國位,向亞述求和。亞述王曾寫道:「以色列人推翻自己的王,而我將何細亞放在王位上」。

 

【王下十五27亞撒利雅五十二年與33節及十五章8節相符。希伯來經文省略了他作王一詞,但這可根據通常的公式而得。若與亞述的記錄相對照,二十年的統治似乎是不可能的事373。然而上述立場卻通常是以米拿現於主前七三八年開始進貢為根據,現在則發現應當為約於主前七四三年(見17節)。解決的辦法應當不需要在沒有手稿證據時仍刪去這裡及第\cs1630節的二十,而可能是比加的頭十二年與米拿現重疊十年,與比加轄重疊兩年,因此那些年份沒有算進去。因此比加的「統治」可能始於主前七五二年,而他「獨力的」統治則始於主前七四○年。基於此立場,比加是與他同期的兩任君王的敵對勢力,正如心利、提比尼、暗利的情況一樣(王上十六15-2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27 年代小注經文指出亞撒利雅統治猶大最後一年,比加成為以色列王,作王據稱二十年。按照蒂利的考證,他的在位日期是主前七五二至七三二年,換言之他與米拿現和比加轄同時。若然,則這期間有超過一人自稱為王,吻合列王紀下的作者(們)對這動盪時期的形容。列王紀下的作者(們)可能從約但河東另立王國之時開始計算比加的王祚。這個複雜的問題依然有待解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五27比加是否真的統治了撒瑪利亞二十年?】

     列王紀下十五27記載:「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主二十年。」這節經文出了問題,因為比加於七三九年謀殺了米拿現的兒子比加轄,在這時候,比加才在撒瑪利亞設立了治理以色列的總部(王下十五25)。但到了七三二年,比加便被何細亞謀殺篡位。由此看來,比加在撒瑪利亞管治以色列國只有八年,而非二十年之多。

    要瞭解經文所說「二十年」的意思,我們必須回頭看看主前七五二年所發生的事情。在那一年,耶羅波安第二的兒子,以色列王撒迦利雅被統領軍隊的沙龍謀殺。但沙龍作王只有短短一個月,因為米拿現從得撒出發,進攻撒瑪利亞,殺掉沙龍而篡位(參王下十五8-16)。七四五年,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攻打以色列,米拿現向亞述進貢,送出一千他連得銀子,於是米拿現得到亞述的「承諾」,成為受亞述擺佈的傀儡皇帝(19節)。可能是因為米拿現當時要面對國內的反對勢力,所以需要亞述方面的支持。事實上,米拿現面臨這種困境,早在七五二年撒迦利雅被殺之時,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早已有野心於以色列的王位。比加更於基列設立總部,管理以色列國於約但河東岸的領土。比加顯然一直以來都與米拿現爭持不下,直至主前七四二年米拿現去世之時,那時候,他必定與米拿現的繼承者比加轄達成協議,條件是比加管理撒瑪利亞的兵權。到了後來,比加與五十個從基列而來的支持者密謀策劃,在王宮內殺死比加轄。於是,比加自立為王。

    那麼,中間相隔的「二十年」又怎樣定斷呢?撒迦利雅(或沙龍)被殺後,比加在約但河東設立起自己的政府。不過,他肯定沒有足夠力量趕走西岸的米拿現。但在比加自己的心目中,他的政府是以色列國唯一合法的政府,他當然有權在撒瑪利亞設立國都。最後,在七四O至七三九年間,他設計殺害了比加轄,正式在撒瑪利亞設立了政府。但在理論上,比加在撒瑪利亞作王的期間,應由七五二年開始計算。──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下十五28「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暫編註解〕◎「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牛犢上面的神來代表耶和華神,以北國的聖所代替耶路撒冷的聖殿來敬拜耶和華。 王上 12:26-31

 

【王下十五29「以色列王比加年間,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來奪了以雲,亞伯伯瑪迦、亞挪、基低斯、夏瑣、基列、加利利和拿弗他利全地,將這些地方的居民都擄到亞述去了。」

   〔暫編註解〕比加取得北國王位後,走自己的路線,和亞蘭王聯盟對抗亞述、並強迫猶大國加入。猶大未允,以色列武力相向(代下二十八521)。

         這是先知以賽亞和彌迦在猶大工作期間。

         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19節注)應猶大王之請,發兵進攻以色列,深入加利利和基列,以解猶大之危(十六7)。軍隊所至,廬舍為墟,並擄去不少百姓,後揮戈攻大馬色,殺了利汛,擄走其民(十六9)。北國國土被侵,百姓被擄,盟邦亞蘭已亡,國運岌岌可危,時為主前732年。十年後,以色列國終為亞述所滅。

         這裡所提到的地方皆屬北加利利一帶。

         提革拉-毗列色來。此時可能已經接近比加統治的末期了,因為提革拉-毗列色宣稱以色列的民已經推翻了他們的王比加並宣佈他立以拉的兒子何細亞作他們的王。

         以雲,亞伯--瑪迦。這些是以色列領土最北端靠近拿弗他利支派境界的城邑。以色列王巴沙統治期間,亞蘭王便哈達曾攻擊過包括這些地方在內的一些城邑(王上15:20)。第一個城的地點可能在Tell ed-Dibb?n,第二個在Tell Abil(見王上15:20節的註釋)。

         亞挪。亞挪在以色列北部,位置未定。

         基低斯。基低斯是原先哈勒湖西北6.4千米處的一座城,約書亞將其攻取(書12:22)劃給了拿弗他利支派(書19:37)。它通常被稱作拿弗他利的基低斯(見士4:6)用來區分另外一些同名的城邑。基低斯就是現在的Tell Qades

         夏瑣。原先哈勒湖西南6.1千米的Tell Waqqas

         拿弗他利地。9:1節中提到的耶和華帶給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的災難可能指的就是這裡所說的提革拉-毗列色的侵略。

         將這些居民擄到。亞述人習慣於將被征服之地的居民遷徙到遙遠的省份去,好打消他們起事的決心。這裡提到的囚俘拉開了希伯來人被擄掠的序幕,而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以色列和猶大的徹底滅亡才告一段落。這樣的刑罰應驗了摩西的預言(申28:37 64 65)。提革拉-毗列色還擄掠了流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代上5:26)。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即位(西元前743年)後不久,便開始在敘利亞境內積極活動,意圖控制該地區的商道。西元前738年,他已成功地降伏該區大部分的國家,讓這些國家向他進貢。大馬色與撒瑪利亞都向他進貢。到了西元前734年他發動了第二次西方戰役、大軍一直開到迦薩,西元前733年亞述大軍重臨,大馬色是其主要攻擊目標。大馬色意外地成功阻擋亞述軍四十五日的圍攻。亞述王轉而南下以色列地區,吞併了大片的以色列領土,立為亞述行省。夏瑣、米吉多等設防城都被摧毀。以色列人被外遷了一萬三千人,並且沒有遷入新居民。導致下加利利人口衰竭了幾代。到了西元前732年,亞述再次揮軍攻擊大馬色,終於攻下,亞蘭被亞設吞併。而以色列王比加被處死,代之以親亞述的何細亞統治以色列。亞述於西元前731年攻下大馬色後,也攻擊了鄰近的以色列北邊的領土,此處就是指這件事情。

         「提革拉毗列色」:字義是「你將會發現這美妙的結合」。

         「以雲」:字義是「毀滅」。

         「亞伯伯瑪迦」:字義是「瑪迦家的牧場」。

         「亞挪」:字義是「他休憩」。拿弗他利境內的城。

         「基低斯」:字義是「聖所」,位於以薩迦境內。

         「夏瑣」:字義是「城堡」,此處指的應該是Tell el-Qedah,位於迦南地北方。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加利利」:字義是「一帶」、「行政區」。

         「拿弗他利」:字義是「摔角」,此支派分到的土地在加利利西面。

         15:29 記載的是以色列人第一次被亞述人擄去。亞述的文獻記載提革拉毗列色三世自己說是他立何細亞替代比加的。當然,有可能是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命令何細亞殺死比加並取代之。

 

【王下十五29「以色列王比加年間,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來奪了以雲,亞伯伯瑪迦、亞挪、基低斯、夏瑣、基列、加利利和拿弗他利全地,將這些地方的居民都擄到亞述去了。」

提革拉毗列色Tiglath-Pileser):參:十六章710節(更正確的拚法應為Tiglath-pileser,參:亞述文Tukulti-apil-es%arra)及歷代志上五626節)、歷代志下二十八20 Tilgath-pilneser 應當只是希伯來文不同的拚法374

以雲Tell ed-Dibbi^n)、距其南方十四公里的亞伯伯瑪迦T. Avel Bet Maakha)、及夏瑣T. el Qedah])乃是一連串的堅固防禦城,位於往南直抵以色列的路上。這些地方於猶大早期呼求幫助時被亞蘭人所占領(王上十五19-20)。夏瑣的毀壞程度(VA)顯示一陶瓷碎片上刻著 lp{qh] smdr(「給比加,semader[-oil]」,IBDp.1181)。亞述人由西上達基低斯Abu Qedes,靠近米吉多,而非米倫湖以北的 Tell Qades)及亞挪(亞柯東北的 Yanuh),切斷了以色列人北上向亞蘭人求助的可能性。因此加利利基列全地都失守,以色列人被迫退守「以法蓮」山地。──《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30「烏西雅的兒子約坦二十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背叛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暫編註解〕亞述王沒有殺以色列王比加,殺他的是何細亞。此人為北國中的親亞述派。據亞述史料,何細亞得登王位乃獲亞述支持,這是以色列國第八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纂位。何細亞王朝只維持了九年,為北國最後一位王。

         背叛。提革拉-毗列色三世曾宣稱,是他立何細亞作以色列的王(見本章第29節的註釋)。何細亞在他登上以色列的王位前可能是被迫承認亞述的宗主權的。

         約坦二十年。見第33節的註釋。

         「以拉」:字義是「橡樹」。

         「何細亞」:字義是「拯救」,與「何西阿」相同。

 

【王下十五30「烏西雅的兒子約坦二十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背叛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何細亞(「救主」)一名亦出現於提革拉毗列色之編年史上:「他們推翻他們的王比加(pa-qa-ha),我立何細亞(a-u*-si-~i)為王治理他們。我從他們那裡得到貢銀十他連得金子及一千(?)他連得銀子,並將他們帶到亞述。」376列王紀的記載顯示這是廣泛的革命,而亞述歷史的記載則強調他們在此變動中所扮演的角色。──《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31「比加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王下十五32「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第二年,猶大王烏西雅的兒子約坦登基。」

   〔暫編註解〕第二年。《聖經》在結束對猶大王亞撒利雅的敘述之後就開始了對以色列五個王統治的記述,他們都是在亞撒利雅統治期間登上王位的。他們中的最後一個王比加是在亞撒利雅五十二年登基的(第27節),亞撒利雅也是在這一年去世的(第2節)。因此,敘述又回到了猶大和約坦的統治,約坦是接續他父親亞撒利雅作王的。

         登基。約坦早在他的父親亞撒利雅染上痲瘋從此被迫獨居的時候就開始承擔起國家的重任了(第5節)。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完美的」。

         15:32-37  約坦作猶大王:在猶大方面,約坦接續父親亞撒利雅(即烏西雅)作王,依然行神視為正的事。

 

【王下十五32-33約坦(「耶和華是完全的」)於十年的共同執政後,於比加第二年開始獨力統治,他的統治共長達十六。他母親的出生地被省略未記,可能是因為撒督的祭司頭銜暗示應指耶路撒冷。歷代志下二十七1將她的名字讀成耶路沙。一塊在以拉他(以旬迦別)出土屬於約坦的印,顯示有攜帶風箱者,顯出當時在亞拉巴銅工業之重要性(參十四22)。──《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33「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

   〔暫編註解〕此處說約坦作王十六年,但30節則說他在位二十年時,何細亞弑以色列王比加後纂位。其間的四年出入應為他與父親烏西雅(即亞撒利雅)共同主政。

         「撒督」:屬祭司家族。

         「耶路沙」:字義是「霸佔者」。

         「撒督」:字義是「公義」。身份不詳,有人認為他是祭司,所以其女兒耶路沙的出身也就不多加說明。不過這指是一種臆測。

 

【王下十五34「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

   〔暫編註解〕為正的事。正當以色列那邊的王靠兇殺登基、以罪惡施行統治的時候,猶大國卻受到祝福,因為他們的王是大衛的後裔,敬畏並忠於神。

 

【王下十五35「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

   〔暫編註解〕“上門”為聖殿向北的“便雅憫高門”(耶二十2;結九2)。《代下》二十七34記有約坦王的一些建設工程。建殿宇的上門,加強俄婓勒城上的牆和國中其他的防禦,都是為了對付亞蘭王和以色列王的聯合攻勢的措施(看十六5)。

         “上門”。在聖殿的北面。

         「上門」:於原文與耶20:2的「高門」為同一字,是聖殿朝北之門(見結9:2),又名「便雅憫門」(見亞14:10)。

         上門。這裡提到的上門可能就是便雅憫高門(耶20:2)。以西結那六個手拿殺人兵器的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結9:2)。

         「邱壇」:原文是「高處」、「高地」、「山脊」。以色列人迦南之後,仿效當地的習慣,在山岡的高處建立祭壇敬拜神。

         「獻祭燒香」:原文是「屠宰祭物,焚燒祭物」。

         ◎一般認為此時這些邱壇還是用來敬拜神,不過到了後來有些邱壇就變質為敬拜巴力等其他神的地方。

         ◎「上門」:可能是指聖殿東北的便雅憫門 14:10 ,或便雅憫高門 20:2 。事實上 代下 27:2 記載約坦不進入聖殿,但他還是注意到並積極去滿足聖殿的需要。

 

【王下十五35「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

「上門」於原文與耶廿2的「高門」為同一字,是聖殿朝北之門(見結9:2),又名「便雅憫門」(見亞十四10)。——《串珠聖經注釋》

重建的上門可能是聖殿東北的便雅憫門(亞十四10),亦即耶利米書二十2所載面向北邊(結九2)的便雅憫高門。歷代志作者加上其他的建築事工,例如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在猶大山上建造城邑,在樹林中建築營寨和高樓,這是當時防禦敘利亞/以法蓮工事之所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36「約坦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暫編註解〕其餘的事。這些事中的一部分記載在代下27:3-6節中。

 

【王下十五37「在那些日子,耶和華才使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去攻擊猶大。」

 

   〔暫編註解〕本節、十六512以及《代下》二十八521都將亞蘭王利汛和比加攻擊猶大國,說是亞哈斯作王時的事,證明約坦和亞哈斯在位的時期必有重疊,亦即父子二人有一段時期同時主政。33節說約坦作猶大王16年(主前750-735年),亞哈斯作王應為主前750-740年。約坦可能在主前735年遜位給其子亞哈斯。

         亞蘭與北國合攻猶大的事件,見王下16:5注。

         亞蘭王利汛。利汛和比加的聯盟開始於約坦統治的時候,持續到亞哈斯時結束(王下16:7-9;賽7:1)。有人認為,那時發生在猶大、以色列和它們周圍國家中的大事和亞述人在地中海區域的活動之間存在著極其密切的聯繫。提革拉-毗列色侵略成性,很可能他想將本國西部的領土都佔領為亞述所有。利汛在提革拉-毗列色的碑文中被稱為大馬色的Rahianu

         「利汛」:字義是「穩固」。

         ◎這時候北國與南國的戰爭,已經不像一開始兩國追求統一,而是北國把南國當成一個鄰國來侵略了。

         ◎當時因為約坦不願意加入亞蘭和以色列同盟去抵抗亞述,於是亞蘭和以色列就聯盟攻擊猶大。事實上同一時間非利士與以東也一起起兵攻擊猶大,正好約坦也去世,亞哈斯向亞述求援解圍。

 

【王下十五37「在那些日子,耶和華才使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去攻擊猶大。」

利汛和比加開始攻擊猶大,此節乃對35節的解釋,到了亞哈斯時代才發展成為全面的敵對(十六5-12),但約坦知道他父親時代耶路撒冷被侵(十四13)一事的影響,因此沒有掉以輕心。利汛Rezin)乃亞蘭/大馬色最後一位君王,在亞述編年史及以賽亞書(七1-8,八6,九11)中均有提及此名。此名另一拚法為利遜(Rezon,王上十一23-25),有解經家認為這是一個頭銜(參:ro{ze{n,「統治者」),亞蘭不止一位王擁有此名。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約於主前七三八年記錄 Ra-hi-ia-nu 之名(Rahya{nRazyo^n,亦即Rezo^n,以前被誤讀為 Ra-s]un-nu)於一進貢者名單中,排名於撒瑪利亞的米拿現之前37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五38「約坦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哈斯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亞哈斯」:字義是「他已掌握」。

 

【思想問題(第十五章)】

 1 以色列國內弑君篡位的流血政變和列國的戰爭,使你對現今國際政治舞臺有什麽聯想?你對人類歷史有什麽體會?

 2 以色列這段歷史和各君王的表現,與他們起初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時,耶和華對他們的警告(參撒上8:6-18),有什麽關係?本章37節說明神和人類歷史的關係,這對你的生活有何意義?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