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二十二章拾穗
【王下二十二1】「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耶底大,是波斯加人亞大雅的女兒。」
〔暫編註解〕八歲。既然亞們二十四歲死的時候他的兒子約西亞已經八歲,那麼他一定是在十五歲之前結婚並在十六歲時生了約西亞。他不可能還有比約西亞更大的兒子。
●「耶底大」:字義是「心愛的」。
●「波斯加」:字義是「岩石高處」。位於拉吉及伊磯倫之間書 15:39 。
●「亞大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榮耀了祂自己」。
22:1-7 約西亞作猶大王:約西亞全心全意遵守神的律法,在列王中他所施行的改革來得最徹底。他像約阿施(見王下12:4-16)一樣,收集百姓所奉獻的銀子,用來修理聖殿。
【王下二十二1】「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耶底大,是波斯加人亞大雅的女兒。」
約西亞(「耶和華已賜給」,參:約阿施之名,十二1)之治乃界於主前六四○/三九至六○九年,死於尼哥二世於主前六○九年為支持亞述王而揮軍直抵
Harran 之時(《巴比倫年鑑》)428。耶底大意為「蒙愛的」。波斯加位於拉吉及伊磯倫之間(書十五3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2】「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暫編註解〕約西亞出生前300年,已經有神人預言他的來臨(王上十三2)。他八歲登基,到二十歲,已能掌握朝廷政務,展開革新運動(代下三十四3∼7)。他在位功績彪炳,不但在宗教上復興猶大國,在政治上也有了一派中興氣象。他趁亞述勢力日薄崦嵫之際,修復聖殿,徹底剷除全國拜偶像之風,連歷朝未去除的耶羅波安在伯特利所設的壇也拆毀焚燒,帶領全民回歸耶和華。
為正的事。這位年輕的王有很深的屬靈天性,儘管當時背道的潮流橫掃全地,他還是拒絕在他面前的每一樣誘惑,也不隨從他父親的壞榜樣。他在他作王的第八年就開始尋求耶和華(代下34:3)。
左右。這是摩西和約書亞的時代經常使用的一個詞語(申5:32;17:11
20;28:14;書1:7;23:6),但在後來的經文中就極少使用了。
◎耶利米與西番雅都是約西亞王時的先知。
◎ 王上 13:2 記載一個神人預言約西亞的誕生與統治。
◎一般認為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於約西亞登基第八年左右去世,亞述衰弱,讓約西亞有了可以改革的空間與機會(甚至管轄權可以遠至撒馬利亞 23:15-20 )。
【王下二十二2】「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他行……正的事」(見:王上十五11;參:申十七19),一如他祖大衛所行的,因此得到如希西家一樣無保留的好評(十八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3】「約西亞王十八年,王差遣米書蘭的孫子、亞薩利的兒子、書記沙番上耶和華殿去,吩咐他說:」
〔暫編註解〕約西亞登基第十二年已開始從事宗教改革(代下34:3),至第十八年時猶大已完全脫離亞述的控制,約西亞便著手清理被蹂躪的聖殿。
十八年。約西亞在他統治的第十二年開始改革,潔淨猶大,除掉邱壇,木偶和雕刻、鑄造的像(代下34:3)。耶利米在約西亞十三年開始他先知的工作(耶1:2)。五年後約西亞開始他修理聖殿的工作。
沙番。《耶利米書》中經常提到沙番。他的兒子亞希甘是耶利米的一位有勢力有影響的朋友(耶26:24)。他的另一個兒子以利亞薩曾作為西底家的代表去見尼布甲尼撒(耶29:3)。還有一個兒子,就是被提到作為勸說約雅敬不要焚燒耶利米書卷的首領──基瑪利雅(耶36:12
25)。還有另外一個兒子,雅撒尼亞,他被提到時列在“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中(結8:11)。他的孫子基大利,在耶路撒冷毀滅之後被尼布甲尼撒立為猶大省的省長(王下25:22;耶39:14;40:5)。另一個孫子米該亞,聽見巴錄念耶利米的書卷並向首領們報告其中的內容(耶36:10-13)。
◎ 代下 34:3-7 說明約西亞作王第八年就已經開始尋求神,第十二年就開始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此處是由他第十八年開始重修聖殿記載起。
●「米書蘭」:字義是「朋友」。
●「亞薩利」:字義是「耶和華已保留」。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交部長職務。
●「沙番」:字義是「石獾」。
【王下二十二3】「約西亞王十八年,王差遣米書蘭的孫子、亞薩利的兒子、書記沙番上耶和華殿去,吩咐他說:」
「十八年」(主前622/1年),他於十六歲開始事奉神,於二十歲時潔淨全國(代下三十四3)。
沙番是國家書記(MT
so{p{e{r),而非如 REB 所記的為「副將軍」。此名十分通俗(參:撒下八17;王下二十五22;耶三十六11),因此記載其父名以資辨認。有關他的職位,請見:列王紀上四3。與他同奉差遣的另有其人(代下三十四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4】「 “你去見大祭司希勒家,使他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就是守門的從民中收聚的銀子,數算數算,」
〔暫編註解〕「數算數算」:原文作「完成」,指「預備妥當」。
大祭司希勒家。希勒家是沙龍(代上6:13)或米書蘭的兒子(代上9:11),他的“兒子,”或孫子(見尼11:11;代上6:13
14;見王上19:16節的註釋;見代上2:7節的註釋)是耶路撒冷陷落(代上6:14
15;王下25:18
21;耶52:24
27)時的大祭司西萊雅。西萊雅是約薩答的父親,約薩答後來列在被擄的人中(代上6:15)。古列時代猶太人返回時他們的大祭司耶書亞是約薩達的兒子(拉3:2
8;5:2;10:18;尼12:26)。以斯拉也是希勒家的一個後裔(拉7:1)。
收聚的。很明顯,為修理聖殿而募集銀錢已經進行了有一段時間了。約阿施的時候曾有一次類似的收集銀子的行動(王下12:9
10)。這些銀錢不僅從以法蓮和瑪拿西還從猶大和便雅憫支派收集(代下34:9)。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或「耶和華是我的產業」。
●「守門的」:應該是「守聖殿門的利未人」。
●「數算數算」:原文是「使正確」、「完成」的意思。
◎約西亞用和約阿施一樣的方式收集整修聖殿的資金 12:1-16 。
4∼7 約阿施曾有類似的做法。參看第十二章7至15節的腳註。銀子來自南部的支派和以色列的餘民(代下三四8
9)。
【王下二十二4】「 “你去見大祭司希勒家,使他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就是守門的從民中收聚的銀子,數算數算,」
「希勒家」(「耶和華是我的份」)被稱為是耶路撒冷的大祭司(參十二10),在當時可能是已經確立的頭銜,他乃是擁有此頭銜的最後一人,他的繼任者於猶大被擄前被巴比倫人處死(王下二十五18-21)。
他的責任是「數算」(RSV)或準備好(希伯來文:t[mm,意為「湊足」、「完成」)銀錢。我們不需要如同
NEB 一樣將之修訂為「融化」(見十二10)。有關督工名單,請見:歷代志下三十四12-1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5】「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使他們轉交耶和華殿裡作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暫編註解〕●「辦事的人」:原文是「監督耶和華殿的做工的人」。
【王下二十二5】「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使他們轉交耶和華殿裡作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修葺聖殿的工作(按風俗而言這是所有古代近東君王的責任)可能是在亞述王亞述巴尼帕去世(約主前627年)及隨後西古提人入侵時才開始。──《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6】「就是轉交木匠和工人,並瓦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殿宇。」
〔暫編註解〕●「木匠和工人」:原文是「工匠和建築工人」。
●「瓦匠」:原文是「圍起來」,指的應該是「砌牆工」。聖殿建築中沒有用到「瓦片」。
【王下二十二7】「將銀子交在辦事的人手裡,不與他們算帳,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暫編註解〕辦事誠實。將這裡和王下12:15節進行比較。代下34:12節列出了這些督工裡很多人的名字。
●辦事「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這些聖殿中專業管工程的人獲得大家的信賴,甚至不用派人監督。我們能被人這樣信賴嗎?
【王下二十二8】「大祭司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裡得了律法書。”希勒家將書遞給沙番,沙番就看了。」
〔暫編註解〕瑪拿西作王時期,可能銷毀了國中藏有的律法書,但一定有敬虔的人冒生命生命私藏,未給發現。大祭司希勒家所發現的可能是這種私藏本,也可能是所羅門當年建殿時埋存在基石中的抄本。因聖經說,這書是在修殿期間發現的。
“律法書”可指全部“ 摩西五經”,也可能是《申命記》或其中一部分(看申三十一24∼26;代下三十四14)。
“律法書”。可能是整卷五經,也可能是申命記,或談到審判的某幾段經文,如利未記第二十六章和申命記第二十八章。瑪拿西無疑已毀滅所有未被藏起來的抄本。
律法書。見代下34:14節的註釋。
◎一般認為此處找到的律法書是指「申命記」或申命記的某一種形式,因為一天中如果要被唸頌兩次,就不可能是整本摩西五經。而且約西亞的改革是以申命記為根據,如 23:9 與: 申 18:6-8 。
◎ 王下 14:5-6 記載「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照摩西的律法沒有殺死殺他父親的人之子」,吻合 申 24:16 的律法要求,這個記載說明約西亞之前一百八十年,就有申命記甚至整本律法書存在。
●「得了」律法書:「找到」、「發現」。
22:8-20 約西亞得律法書認罪懺悔:古人將重要文件存放於建築物的地基,大祭司在修殿時發現律法書,可能與此習俗有關。此律法書是摩西五經的一部分,包括有關離棄耶和華所招來的災禍之經文
(見本章16), 如申28:15-68或利26:14-39。約西亞讀了這書便重新懺悔認罪,並求問耶和華,結果神沒有在約西亞在世時候施行刑罰。
【王下二十二8~10發現律法書】這裡的記載似乎十分自然,律法書的辨認似乎順理成章,很可能在將銀子自箱中「倒出」時被發現(代下三十四14)。請注意最先是由沙番個人閱讀(8節),接著讀給王聽(10節;MT "in it" ;NIV 的
"from it" 暗示選讀),接著便是公開在眾民面前讀出(二十三2)。有關律法書或約(二十三2)見上。當向王報告時,它被指為是一卷書(或卷軸,se{p{e{r),可能王對其性質為何尚無頭緒,但第11節可能推翻這樣的解釋。──《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9】「書記沙番到王那裡,回復王說:“你的僕人已將殿裡的銀子倒出數算,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了。”」
〔暫編註解〕倒出(直譯為:收聚)。字面上是,“倒出。”這裡的意思是,將銀錢從盛它的櫃子裡倒出(見王下12:9-11)。
●「你的僕人」:原文是複數型態,與 代下 34:8 的記載說另有兩個官員「邑宰瑪西雅」、「史官約亞」跟沙番一起去見大祭司相符。
【王下二十二10】「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
〔暫編註解〕●「遞給」:「給」、「交給」、「遞出」。
【王下二十二11】「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
〔暫編註解〕約西亞王當然接觸過律法書,作王儲的時候不會不讓他熟悉本國的律法和歷史。這裡是說,他聽了書中的話,得到新的啟迪和亮光,目擊國勢日弱,國民道德日忝,律法書將一國一族前途禍福陳明在讀者前(例如申28章),讓他頓悟前王疏離耶和華神之罪,痛下決心,清除國內妖氛,力遵摩西古訓,以挽積弱。
「撕裂衣服」:是懺悔和自卑的表現(見本章19)。
撕裂衣服。約西亞被沙番從古代的聖書卷上念給他聽的耶和華的信息深深震撼了。他清楚地明白行走悖逆的道路將要給國家帶來可怕的咒詛,而順從卻能給他們帶來福分,生命和興盛。
●「撕裂衣服」:這是一種哀悼、痛苦的表現。
【王下二十二11~14求問神】王聽到神的話語之後的反應是憂傷痛悔(為了他全國的罪而傷痛),因此他便撕裂衣服(朝服,參十八37)。後來約雅敬的反應則完全不同(耶三十六24)。很有可能他所聽到的是申命記中有關不守約會遭遇到的咒詛、最終導致被擄的部分(二十八15-26,二十九25-28)。第11節開始記載王的反應(11-13節)。與此相反的理論是有解經家認為第11節為3-11節段落之結束,此段落的架構是「差遣……吩咐,……」輪流出現(Lohfink)。──《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2】「吩咐祭司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該亞的兒子亞革波、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
〔暫編註解〕亞希甘。他是耶利米的朋友和保護者(耶26:24),是尼布甲尼撒佔領耶路撒冷後擔任猶大省省長的基大利的父親(王下25:22)。
●「亞希甘」:字義是「我兄弟已經高升」。是幫助耶利米的一位祭司
耶 28:24。
●「米該亞」:字義是「有誰像神」。
●「亞革波」:字義是「老鼠」。
●「亞撒雅」:字義是「耶和華所造」。
【王下二十二12】「吩咐祭司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該亞的兒子亞革波、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
這是一個官方代表團,代表王及猶大人民(王及民都必須一致行動)求問神。他們並非靠占卜求問,乃是藉著神的代言人來求問。
「亞希甘」乃沙番之子,是幫助耶利米(耶二十八24)的一位祭司,其子基大利後來作了猶大的省長(王下二十五22;耶三十九14)。「亞革波」(「老鼠」)乃以利拿單之父(耶二十六22,三十六12)。「亞撒雅」乃「王室官員」('eb[ed[ hammelek[),乃猶大行政用印璽中常見用詞。這種譯法較之譯為王的侍從(現中)、「僕人」(AV、NRSV)或「大臣」(Gray)為佳(和合作「臣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3】「“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暫編註解〕求問耶和華。約西亞的特使都是他最信賴的僕人。王感到眼下的事情具有非常的嚴肅性。他知道百姓從公義的道路上偏離了多遠,他也知道他們背棄耶和華的程度,因此他很清楚國家即將面臨的危險。他決心盡全力拯救他的百姓。
●「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原文是「為我、和為百姓、和全猶大」。
◎這個君王心中有百姓與國家,他看到律法記載,不只是想到自己,還想到所有百姓與國家的命運。
【王下二十二13】「“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人必須視神的話為相關的、應當加以應用的(NIV
及 RSV 的關於我們(呂譯)帶有「針對」(`al)或「加諸我們」的意思,因此
NEB 作「放在我們身上」)。──《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4】「於是祭司希勒家和亞希甘、亞革波、沙番、亞撒雅都去見女先知戶勒大。戶勒大是掌管禮服沙龍的妻;沙龍是哈珥哈斯的孫子、特瓦的兒子。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請問於她。」
〔暫編註解〕舊約中除了戶勒大這位女先知,還有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出十五20)和士師底波拉(士四4)。戶勒大是耶路撒冷人,以能說預言受人尊敬;但在猶大地除了她,還有耶利米、西番雅等。她住在耶城,祭司和書記奉王命,就近向她求問。
掌管禮服的沙龍可能是掌管王宮或聖殿禮服的人,也許就是耶利米的叔父(耶三十二7)。
“第二區”指耶路撒冷西北角的新市區(看代下三十三14)。
“戶勒大”。神甚少透過女性向全國講話(比較出埃及記第十五章的米利暗章和士師記第五章的底波拉)。“掌管禮服”。掌管王室或祭司的禮服。“第二區”。耶路撒冷城的郊區。
「第二區」:大概是指耶路撒冷北部的近郊,專供聖殿及朝廷官員住宿之用。
女先知戶勒大。有一批先知活躍在約西亞統治期間。耶利米早已經開始他非常重要的工作(耶1:2)。哈巴谷和西番雅也在約西亞作王期間開始說預言(番1:1)。經上沒有給出現在為什麼選擇戶勒大進行求問的原因。《聖經》中提到過的女先知還有,米利暗(出15:20),底波拉(士4:4),挪亞底(尼6:14),亞拿(路2:36),以及腓利的四個女兒(徒21:8
9)。
掌管禮服。戶勒大的丈夫沙龍負責管理聖殿中祭司的服裝或皇家服飾。無論哪種職位都使他的地位非常的重要。
第二區(直譯為:學院)。希伯來文mishneh。字面上是“第二,”即,“第二部分,”或“第二區。”這裡可能指的是新城區或外城區,即耶路撒冷老城北面擴展出去的部分,這部分被瑪拿西的城牆圍在其中(代下33:14;參看番1:10,這裡的mishneh被翻譯為“二”)。根據尼3:9
12節,耶路撒冷有兩個“半”部分。“學院”的翻譯是根據聖經舊約的語譯本,其中mishneh的意思是後來的米什那(Mishnah:猶太法典)代表的,而米什那的意思是,“教導”──從“重複”這個意思而來,因此,mishneh有了“教”和“學”的意思。
●「戶勒大」:字義是「鼬鼠」。
◎許多學者提及約西亞沒有去求問耶利米、西番雅,反而去找戶勒大,理由可能是當時那兩位男先知人不在耶路撒冷,而戶勒大是很清楚被神呼召的女先知,因此在緊急的情況下,先找戶勒大詢問。
●「耶路撒冷第二區」:位於耶路撒冷西北部第一道與第二道城牆之間。此區地勢較低,在敵人侵略時較容易被攻陷。
●「禮服」:「外袍」、「衣服」。
●「掌管禮服」:應該是屬於王宮中管理各項慶典服裝的職務,算是中階的公務人員。
●「沙龍」:字義是「報應」。
●「哈珥哈斯」:字義是「非常貧窮」。
●「特瓦」:字義是「希望」。
【王下二十二14~20戶勒大之預言】戶勒大是代表團去求問的對象,有關她的身分不詳也不重要,因為顯然她有權柄代表神說話並解釋書卷。有些解經家認為耶利米此時並不在耶路撒冷,或許尚未得到完全的公認(因為他家庭關係的緣故,這說法較不可能成立);又說西番雅可能不為人所知,或謂女先知較有憐憫心!(參:底波拉,士四1-5),既然身為聖殿官員之妻,說出來的預言可能較為有利。沙龍是掌管(聖殿?)禮服者(參:王下十22),可能是耶利米之叔父(三十二6)。耶路撒冷的第二區或作「Mishneh 區」乃「第二」個新區(番一10,參:尼三9、12),築於原耶路撒冷之西北面(並非 AV 所譯之「區」,此乃希伯來文:mis%neh 後來的第二層意義。──《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5】「她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復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
【王下二十二15】「她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復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
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亦即那位吩咐你們來找我的人,並非指王只不過是人。真先知的話語永遠是帶有權柄的,耶和華……如此說。她的回答分成兩部分,先是關於王的,後是關於民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6】「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猶大王所讀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
〔暫編註解〕我必……降禍。猶大國必因它的罪惡而註定遭報。百姓長久地隨從邪惡的道路,他們已在他們的罪中變得剛硬。他們的良心已經麻木,他們以錯為對,稱惡為善。在這種情形下國家的毀滅不能因為暫時的改革而避免。
一切話。這是指利26:16-39節和申28:15-68節中所預言的話。
◎ 22:16 顯出神的公義,就算是好王謙卑的來悔罪,該執行的懲罰也是要執行。我們能體會神的這種「公義」嗎?我們願意承擔錯誤帶來的後果,而不天真的以為只要去認認錯,一切的責罰都會免除嗎?
【王下二十二16-17】有關耶路撒冷的信息乃是以書卷上所記的話為基礎。這裡的用語是典型的申命記式及耶利米式的。這地是指耶路撒冷。那書上的一切話或作「那書卷上所有的話」(RSV),亦即咒詛(代下三十四24),乃指利未記二十六14-46及申命記二十八章。許多評論者認為這些經文是後來重寫的,但是就當時人的記憶所及(亦即撒瑪利亞之淪亡)而言,這不一定表示此段經文一定是於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城陷之後才寫成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二17】「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
〔暫編註解〕惹我發怒。見申29:25-28節。就像神的憤怒在猶大國毀滅時降到他選民的身上一樣,在世界的末了,他的刑罰也要降在那些沒有悔改的人身上(啟14:18
19;15:7
8;16:1-21)。
總不止息。神的怒氣被激起像火點燃總不止息,這憤怒的烈焰勢必要將猶大焚燒直到燒盡(見王下23:26
27;耶4:4;15:1-9;結15:2-8)。那曾向瑪拿西宣告的刑罰(王下21:12-15)現在又向約西亞重複了,因為很明顯改革已經不能拯救這犯罪作惡的國家了。這就是戶勒大揭示的可怕事實,它立即成為了約西亞心頭的重擔。懲罰的判決已經下了。
●「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王下二十二18】「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復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
【王下二十二19】「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的居民所說,要使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的話,你便心裡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暫編註解〕「心裡敬服」:原文指對神有敏銳和回應的心,是「心硬」的相反詞。
自卑(直譯為:溫和)。心中的謙卑與柔和列在基督徒傑出的恩典之中。約西亞柔和的心使他積極回應神的聖靈,為他百姓的罪深深憂慮,因這罪帶來了太多的禍患和痛苦。
●「你便心裡敬服」:「你的心柔軟」。
【王下二十二20】「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他們就回復王去了。」
〔暫編註解〕戶勒大預言約西亞死時不會見到耶路撒冷的淪陷。約西亞後來在與埃及法老尼哥的戰役中重傷(二十三29),其遺體從北方米吉多運回耶城安葬(主前609年),應驗了女先知所說“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的話。他沒有見到巴比倫王攻陷耶城,擄走其民的“災禍”。此事發生在主前605年,為耶城第一次淪入巴比倫人手上(二十四10∼16)。
約西亞所作的宗教革新並不足除盡猶大列王所犯的大罪,神的刑罰仍臨到以色列民;但約西亞因善行而免遭此報。
“平平安安”。他有生之年不會看見耶路撒冷被毀(尼布甲尼撒第一次的攻擊是在約西亞戰死之後第四年;二三29
30)。
「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約西亞是在戰場上被殺(見王下23:29),
並不算是安然逝世。這裡大概是指約西亞離世時國家仍享太平,神的災禍還沒有臨到猶大。
平平安安地。有時死也是一種福氣。神憑著他的慈悲讓約西亞在猶大還沒有捲入徹底的毀滅時就提前睡去。約西亞在戰爭中被殺(王下23:29),但他的死使他免於親眼見到若干年後的可怕災難。
◎ 22:20 說神要讓約西亞平安去世,後來約西亞與埃及打仗戰死 23:39-30 。一般人大概以為約西亞這樣是「不得善終」,但這卻是神的賜福,我們可以看見神的邏輯與世人的差異嗎?
【王下二十二20】「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他們就回復王去了。」
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與後來約西亞死於戰場及安葬(參二十三29-30)並無牴觸。有時早死可能是神的祝福,避免我們必須忍受更多令人心痛的災難。我必使你……到你列祖那裡,參:列王紀上一21。這裡特別指出這是神的作為。──《丁道爾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廿二章)】
1 聖經提到的賢良君王(如大衛、希西家、約西亞),都致力於聖殿的修建。你今日對教會的會所、禮儀是否漠不關心?
2 你認為約西亞在殿裡得書之前,有沒有讀過律法書?你以怎樣的心情來讀神的話?你曾否因為受神的話感動而向神痛悔認罪?
3 由7
13節看來,在處人方面約西亞有什麽值得我們效法之處?
4 試比較希西家(參2)和約西亞向神祈求的結果。「神是因著人的悔改而對人撒消懲罰」,你同意嗎?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