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二十五章拾穗
【王下二十五1】「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
〔暫編註解〕耶路撒冷最後的圍攻從主前588年的一月開始,並且維持了一年半。
第九年。見耶39:1;52:4節。根據猶太人秋天到秋天(新年在秋季)的年代計算方法,西底家第九年就是主前589/88年。猶太曆的十月大致相當我們現在西曆的一月。開始圍困耶路撒冷的那一天,耶和華向身在巴比倫的以西結啟示了這件事(結24:1-14)。
根據巴比倫曆法,主前588年的十月十日可以精確地和一月十五日對應起來,儘管猶太人對這個月的計算與此有些出入。
攻擊耶路撒冷。尼布甲尼撒不僅圍攻耶路撒冷,還派遣他的部分軍隊前去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耶34:7)。
壘。這些是指攻城的設施,包括帶有斜坡的土壘,將攻城錘安置在上面可以攻擊到城牆上方較為薄弱的部分;還有可移動的塔樓,使攻擊者能和守城者處於同一水準高度。
◎「作王第九年」:大約是西元前589到588年。 耶 37:5-10 記載埃及法老阿普里斯曾經來援,讓巴比倫軍隊停止攻城一段時間,但是很快埃及軍隊被打敗,巴比倫軍繼續攻城。
1∼2這是巴比倫軍第三次擄掠耶路撒冷,時為主前587年。起因是西底家王與埃及結盟(1∼5節),尼布甲尼撒因此廢去西底家的王位,立基大利為省長管治猶大(22∼26節)。
西底家是約西亞的第三子,為約雅斤的叔父。他在國中反巴比倫力量的催迫下背叛巴比倫,改親埃及。當時且有假先知起來,預言巴比倫將敗亡,被擄的人可以回歸(耶二十八1∼4)。可是西底家一決定靠攏埃及,巴比倫的大軍便掩至,攻陷了耶城(主前586年),西底家逃走,在耶利哥被擒(5節)。這是猶大國的第三次被擄。(有人將此次當作第二次,而以《耶利米書》五十二30所記當作第三次,本註解不采此說。)
25:1-7 巴比倫王攻陷耶路撒冷:西底家王背叛巴比倫,是在主前五八八年。這次叛變可能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見耶44:30)在該年登基有關 。 當時埃及王曾一度威脅巴比倫的攻勢 (參耶37:5
11) , 西底家意欲借助埃及人的勢力背叛巴比倫。耶利米卻勸他降服巴比倫 (耶38:17) , 並預言埃及必敗,巴比倫將攻陷耶路撒冷(耶37:7-10)。但西底家始終不肯聽從耶利米的忠告
(代下36:12; 耶37:2), 結果巴比倫王於主前五八六年攻取耶路撒冷,並將西底家押返巴比倫去,應驗了先知的預言(見注9
11)。
【王下二十五1】「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
圍城約始於主前五八八年一月十五日。參:耶利米書三十九1,五十二4;以西結書二十四1-2謂第九年。此次圍城長達一年半,可能是因為(i)尼布甲尼撒不在利比拉,同時要分心圍堵腓尼基海港,以及(ii)他對埃及有可能上來幹預支持西底家(耶三十七5、11)的警惕。──《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1 耶路撒冷之圍】巴比倫人於主前五八七至五八六年圍攻耶路撒冷所築的壘,顯然是攻城「牆」而非慣常的坡道。亞述史料描述以撒哈頓於主前六七二年,征服凡湖以南之烏拉爾圖王國舒爾比亞(Shurbia)時,所用的也是同樣的器械。
以撒哈頓形容他的部隊「攀過攻城牆作戰」。攻城牆大概比城牆為高,攻城的士兵才能爬到守軍的城牆之上。正如主前七○一年亞述王西拿基立之圍一樣,巴比倫也是有系統地殲滅猶大全地的城堡;拉吉是其中一個(見:耶三十四7)。剷除耶路撒冷周圍一切軍事威脅的另一個原因,是阻嚇埃及不得干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2】「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暫編註解〕圍困。關於這可怕圍城的細節見耶第37
38
39章。
【王上二十五2-3】巴比倫起初倚靠「守望塔」(NEB,「圍城塔」,REB;希伯來文 da{ye{q;而非「築壘」,RSV、NIV、和合)以嚴嚴地封鎖,准許那些想離去的人離去(參:11節;耶三十八19,三十九9),但卻能使城中的人餓死(耶三十八2-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3】「四月初九日,城裡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
〔暫編註解〕四月。希伯來原文中沒有四月的數字,但耶52:6節又將這個數字正確地補上了。希伯來人的四月大致等於我們現在的七月。西底家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可能就是主前586年,七月十九日(見第1節的註釋)。
有大饑荒。此時城內的饑荒過於嚴重繼續防守已經不可能了。母親在窮途末路的情況下吃了自己的孩子,受苦者的面貌漆黑如炭,皮膚枯乾如同槁木(哀2:11
12
19
20;4:3-10;5:10)。耶和華早已警告過他的百姓悖逆犯罪必然導致這種可怕的情形(利26:29;申28:53-57;耶14:12-16;15:2;27:8
13;結4:16
17;5:10
12)。
●「西底家王十一年四月初九日」:西元前587年7月29日。
【王下二十五4】「 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王就向亞拉巴逃走。」
〔暫編註解〕在主前586年七月十六日,“城被攻破”。“向亞拉巴逃走”。亞拉巴即約但河谷。西底家王在耶利哥被捕(5節)。
「兩城中間」:原作「兩道城牆中間」(參賽22:11),位於耶路撒冷城之東南。
「王」:有古卷作「他們」(見耶52:7)。
「亞拉巴」:即約但河谷。
攻破。巴比倫人可能用攻城錘在城牆上打開了一個口子。
兵丁……逃跑。“逃跑”這個動詞在希伯來原文中丟失了,但它出現在耶39:4節和52:7節的敘述之中。
兩城中間。逃跑可能發生在Tyropoeon谷,經過王園旁邊的西羅亞池(尼3:15),離欣嫩谷和汲淪谷的匯合處不遠。從前在舊城牆的南邊和西南邊為了保護西羅亞池建有新的城牆(見代下32:4
5;賽22:9-11),可能兵丁就是在錫安城的舊城牆和這道新城牆之間逃跑的。這裡一直通到汲淪谷,從那裡就可以直奔死海和約旦河了。
●「王園」:即「御花園」,在 尼 3:15 這個詞與西羅亞池(pool of Siloan)及上大衛城的台階並提。可能是在城南靠近「泰路平谷」(Tyropean Valley),所以此處提及在「兩牆之間」(東山和西山的牆)吻合。
●「兩城中間的門」:「兩牆中間的門」。
●「亞拉巴」:字義是「荒野」。指猶大曠野和死海連接的約但河谷。渡過約但河就可以逃到摩押或亞捫。
【王下二十五4】當時的城市北面被攻破460,而非如 NEB 所說的「門戶大開」(REB 作「投降」),因為敵軍的攻勢乃受到頑強的抵抗。此時有些士兵從東南邊俯視 Kedron
的兩道城牆的缺口中逃走(有關兩道城牆,參:賽二十二11)。他們的用意可能是想要在猶大山間繼續抵抗,藉著逃經亞拉巴隙穀及死海以南,可以與亞捫的 Bealis
會合。顯然軍隊分散開來以免被擄。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次的經歷便是俄巴底亞書2-14節的預言應驗。──《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4 突圍軍隊】按照上文下理,可以假定這句難以翻譯之經文的意思,是王與他的衛士試圖往東逃走。「一切兵丁」可能是指攻破防線入城,促使西底家逃亡的巴比倫士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5】「迦勒底的軍隊追趕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
〔暫編註解〕追上他。西底家被巴比倫人俘獲早有預言(耶38:23;結12:13)。
●耶利哥的「平原」:原文是「亞拉巴」的複數型態,表示西底家已經逃到耶利哥(接近約但河)附近的亞拉巴,但是還是被抓到。
◎ 耶 39:4-5 提及西底家的逃亡計畫是在耶利哥附近的約但河渡口過河,逃往摩押或亞捫尋求庇護。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平原的路長約24公里,是條陡峭的下坡路,沿途盡是不毛多石的山頭,所以無處躲藏,沒有岔路也沒有可守的山寨。本來西底家也幾乎成功了,因為巴比倫人追上他時,距離約但河只有幾公里路。
【王下二十五5 耶利哥平原】王所走的是亞拉巴的路(見4節),即從耶路撒冷通往耶利哥的道路。耶利哥位於約但河裂谷的草原地帶。耶利哥平原是耶利哥城東面平坦乾旱的空曠地帶,因此他們逃跑沒多遠,便被巴比倫軍輕易捕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6】「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審判他。」
〔暫編註解〕關於“ 利比拉” 的位置, 參看二十三章33節的腳註。
「利比拉」:見王下23:33注。
到利比拉。尼布甲尼撒此時正準備圍攻推羅,這場戰役用了他整整十三年的時間。利比拉,北距加低斯16千米,坐落在亞蘭狹長的平原上,扼守南北交通之要衝,為尼布甲尼撒南北兩線開展軍事行動提供了一個方便的總部。尼哥也曾利用利比拉作為他穿過亞蘭攻打迦基米施的軍事總部(王下23:33)。
審判。“尼布甲尼撒就審判他”(耶39:5;52:9),這暗示了尼布甲尼撒本人作為法官並下定判決。這個案子中的指控是叛國──西底家違背了他所立的莊嚴誓約(王下24:20)。尼布甲尼撒已經稍微熟悉了希伯來人的神,他曾要求西底家以神的名義起誓效忠於自己(代下36:13)。
●「利比拉」:字義是「肥沃」。在以色列東邊界線上之一處,是在敘利亞一個大平原上。為哈馬的一個城,在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大路上,是敘利亞境內的奧朗底河(Orentes River)上的要衝,也是埃及通往米索不大美亞的要道的岔口。根據 王下 23:33 法老尼哥二世曾經使用此地作為迦基米施之役的軍隊集結地,並曾在這囚禁約哈斯。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以這裡為軍隊的大本營,在進兵巴勒斯坦時在此駐紮,後也在這審訊囚犯。
【王下二十五6】「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審判他。」
這應驗了以西結的預言:西底家將會被帶去巴比倫,但卻看不見那地(結十二13)。使戰俘眼瞎乃極為罕見的情形(參:士十六21),因為大多數的戰俘都被視作苦力被奴役。若西底家聽從先知的話,則可能拯救耶路撒冷及他自己(耶三十八14-28),因為他將會死在巴比倫(結十二14)。──《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7】「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
〔暫編註解〕先知耶利米曾預言西底家要親見尼布甲尼撒王(耶三十二4;三十四3)。先知以西結則預言他要被人帶去巴比倫,卻不能看見那地(結十二13)。兩者都應驗了,因為西底家被擄去巴比倫時,眼睛給挖掉。
耶利米已經警告西底家,說他將看見尼布甲尼撒(耶三二4;三四3),以西結卻預言他不會看見巴比倫(結一二13)。這兩個預言是多麼準確地應驗了!
殺了他的眾子。當耶利米努力勸說西底家不要反叛的時候,先知曾警告王,除非他與巴比倫人保持和平,否則他的妻子兒女都將落入巴比倫人之手(耶38:23)。
剜了眼睛。將這裡和非利士人對參孫的懲罰作一比較,剜了眼睛,用銅鏈拘索(士16:21)。耶利米一再警告西底家如果他堅持反叛他將被擄往巴比倫(耶32:4
5;34:3;38:23)。以西結曾預言說,西底家雖被擄到巴比倫,但他卻不得看見那地(結12:13)。
●「剜」西底家的眼睛:「使瞎眼」。
◎先知以西結曾預言 結 12:12-13 西底家將被帶到巴比倫,但是卻看不見那地。
◎「剜出眼目」作為叛逆懲罰的其他例子:參孫( 士 16:21 )亞捫人恐嚇要剜出基列雅比人右眼之事( 撒上 11:2 )。
◎ 耶 52:11 提到西底家最後是死於巴比倫獄中,但沒有指明他被監禁了多久。
◎這是耶路撒冷第三次被巴比倫人攻陷。
【王下二十五7 西底家的待遇】在古代近東,失明是悖逆奴隸(甚至屬國君王)普遍得到的待遇。亞述的藩屬條約對將來違背效忠誓言的人,亦宣告同樣的咒詛。其他亞述史料則提到盲掉戰俘一目,使他可以作為勞工,但失去作戰能力。西底家被囚於「刑罰之家」,這是亞述語中「監獄」的對應字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8】「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七日,巴比倫王的臣僕、護衛長尼布撒拉旦來到耶路撒冷,」
〔暫編註解〕「尼布甲尼撒十九年」:即猶大亡國那年(主前五八六年)。
十九年。既然尼布甲尼撒的紀年是以天文學為基礎設立的,那麼這種時間上的一致就最終確定了猶大國歷史終結的日期。西底家十一年也就是他作王的最後一年(第2節)與尼布甲尼撒第十九年是同一年,這一點在耶32:1節也得到了確認,在那一節中,西底家第十年和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擁有時間上的同步性,即,這兩個日期是同一年。
●「護衛長」:「侍衛領袖」。
●「尼布撒拉旦」:字義是「尼波已經種下種子」。
8∼17這是猶大第三次被擄的記載,耶城陷敵,聖殿、王宮被劫掠,複遭火焚,城牆被拆毀,城裡的人全擄走,只剩下少數窮人。猶大遭到北國以色列同樣的災禍和刑罰(參申二十八36)。
25:8-21 巴比倫王擄去人民財物:巴比倫王攻陷耶路撒冷之後便把城焚燒,擄走猶大的百姓和聖殿的寶物,並處決一些可能與西底家叛變有關的領袖。
【王下二十五8∼10 耶路撒冷失陷】巴比倫軍司令尼布撒拉旦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的一個大臣名單中,被稱為「膳長」。「膳長」和「酒政長」一樣,都是亞述和巴比倫高官的古稱。這些人經常受遣擔任外交或軍事任務(例如拉伯沙基就是西拿基立的酒政長;王下十八17)。
尼布撒拉旦的責任包括拆毀耶路撒冷,押解猶大的達官貴臣前往處死(8∼12節、18∼21節),幾年之後再把一批猶大人擄走(約主前582年;耶五十二24∼30)。尼布撒拉旦按照亞述和巴比倫的慣例,拆毀了城中的主要公共建築物和防守之用的城牆,使之不能抵擋進一步的攻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9】「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
〔暫編註解〕焚燒耶和華的殿。這件事使所羅門建造的聖殿徹底毀滅了。除了聖殿之外,耶路撒冷城內的王宮和其它許多重要的建築物也都付之一炬。整座城殘垣斷壁,滿目瘡痍,成了一片荒涼的廢墟──這是一幅多麼觸目驚心的景象啊!昭示著罪惡所帶來的毀滅痕跡。但是毀滅到來之前卻不是沒有警告的(耶21:10;32:29;34:2;37:8
10;38:18
23)。
●「大戶家的房屋」:「任何大的房屋」。
◎耶路撒冷的宮殿與聖殿,都是用白色石灰石建成的,這種石灰石遇火會被燒成石灰粉。所以尼布撒拉旦的舉動是要完全毀滅耶路撒冷。
【王下二十五10】「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
〔暫編註解〕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一直荒廢直到以斯拉(拉1:1-4;7:6-9;9:9)和尼希米(尼第3章;6:15)重新修理,而此時離古列在他元年下令准許神的百姓返回猶大(代下36:22
23;拉1:1-11)已有相當長的時間。
【王下二十五11】「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
〔暫編註解〕「大眾」:有學者認為應譯作「技工」。
投降……的人。這些人是耶路撒冷還被圍困時就已投降巴比倫王的百姓。耶利米反復勸說人民要順服(耶27:12;38:2-4
17-23)並被控告為投降叛國的人(耶37:13
14)。
剩下的人。這一節中有三類人:(1)城裡所剩下的百姓,(2)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3)以及留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大眾”。然而根據下一節,第三類人中並不是所有的都被擄往巴比倫了。
◎ 25:11 記載擄去的人 耶 52:28-29 記載人數是832人。
【王下二十五11】「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
被擄之人包括被留在城中的人及「大眾」(RSV、MT heha{mo^n)或民眾(新譯)所剩下的人,有些解經家將後者譯為「匠人」(現中;NEB讀為 ha{~a{mo^n,參:耶五十二15)。這些廣義的名詞增加解釋精確數目的困難度(參二十四16)。──《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12】「但護衛長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暫編註解〕窮的。見王下24:14節;耶39:10;40:7;52:16節。只有窮人中的一部分被留下來耕種田地。也許他們被認為是猶太人中最忠於巴比倫的人吧。
【王下二十五12】「但護衛長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沒有一技之長的人被留下來作修理葡萄園的人。耶路撒冷以北的地區(米斯巴、基遍、摩撒)及附近的 Tell
Beit Mirsim、伯示麥及 Ramat Rahel
均被徵用,供給巴比倫軍隊及宮廷所需用的酒。這些地方的名字出現於一些出土的印璽之中,證明這些地方供應上述所需的酒466。「種地的人」(RSV、呂譯;「勞工」,NEB、MT
yo^g#b[i^m
惟有出現於此處及耶五十二16)最好讀為田地(NIV、和合、Vulg.,不需改變子音,y#ge{b[i^m)。──《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13】「耶和華殿的銅柱,並耶和華殿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
〔暫編註解〕銅柱。聖殿中其它貴重的寶物都早已被擄往巴比倫了(但1:2;代下36:7;王下24:13;代下36:10;耶28:3)。但此時聖殿中還留有一些巨大的銅制器皿和物品,這些都是戶蘭為所羅門的聖殿所造的,比如立在聖殿入口處的兩根銅柱(王上7:15-21),以及銅海(王上7:23-26)和銅制的盆座(王上7:27
28)。
【王下二十五13-17】聖殿之物被拆散運送至巴比倫的細節很可能來自另一個清單(耶五十二17-23;參:王上七15-45)。有關銅海,參:列王紀上七23-26;支架用的銅牛未被提及,因為它們早就被亞哈斯拆除了(王下十六17)。
巴比倫視金子比銀子更為珍貴(15節,參十八14-15)。這裡的清單中有些未加解釋的差異:雅斤及波阿斯銅柱(王上七15-22)的尺寸相差三肘。這可能是由於不同的清單所致,也可能是由於整修改變所致(參:耶五十二22)。
在利比拉被處決者的名單(18-21節)乃隨從當時一般的通俗,除去叛黨領袖及任何可能於將來反叛的人。拉吉浮雕中亦有描述西拿基立從事同樣的清除異己之行。那些仍留在城中的人(19節,NIV;和合作「從城中」)可能是指當別人逃走而企圖躲藏於城中的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14】「又帶去鍋、鏟子、蠟剪、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
〔暫編註解〕「蠟剪、調羹」:見王上7:49-50注。
「所用的」:原文作「用於(聖殿)禮儀的」。
鍋。見王上7:45節。
◎此處所記載的就是聖殿中的器物,可以參考 王上 7:15-51 都被擄去。
●「鏟子」:可能是清理祭壇用。
●「蠟剪」:剪燈芯用。
【王下二十五15】「火鼎、碗,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
〔暫編註解〕金的。尼布甲尼撒在約雅敬和約雅斤作王期間進攻耶路撒冷的時候曾為聖殿和王宮留下了大量的財寶(耶27:18-22),但現在它們都被擄走了。
【王下二十五16】「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和幾個盆座,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
〔暫編註解〕“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詳情記載於列王紀上七章15至50節。
【王下二十五17】「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柱上有銅頂,高三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網子。」
〔暫編註解〕此銅柱銅頂的高度與《王上》七16所記有出入,當為抄寫之誤。
「十八肘」:約八公尺(廿七英尺)。
「三肘」:約一又三分一公尺(四英尺半)。
高。關於這些柱子在王上7:15-21;代下3:15-17;耶52:21-23節中有更加詳細的敘述。
◎「柱上有銅頂,高三肘」: 王上 7:16 記載「又用銅鑄了兩個柱頂安在柱上,各高五肘」。數字的差異可能是因為柱頂有裝飾,這些裝飾造成高度差異(相差兩肘,約90公分左右)。
【王下二十五18】「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
〔暫編註解〕「把門的」:見王下12:9注。
「西萊雅」:他的祖父(見代上6:13-14)是約西亞王修理聖殿時發現律法書的大祭司希勒家(王下22:8)。
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第8
11
20節)。這個人似乎是一個有良知並有正確判斷力的人(耶40:2-5)。護衛長挑選了一些人,施以刑罰,殺一儆百。
西萊雅。他是約薩答的父親,約薩答也列在被擄的人中(代上6:14
15),西萊雅還是以斯拉的祖先(拉7:1)。
西番亞。一個高階祭司,可能是大祭司的代表(見耶21:1;29:25
29;37:3)。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此人是大祭司希勒家的孫子( 代上 6:13-14 ),不同於其他地方的西萊雅。
●「副祭司」:「第二等級的祭司」。
●「西番亞」:字義是「耶和華所珍愛的」。
●「把門的」:「門口的守衛」。有三個人負責此職位 52:24 王下 12:9 顯示這個職位相當被尊重,所以可以管聖殿維修經費。
18∼21 這些人大概是帶領群眾起來反抗尼布甲尼撒的頭目,也可能是防衛耶路撒冷的領袖。
18~30本節至30節一般當作本書的附錄看。講兩件事:立省長,約雅斤獲釋。
【王下二十五18】「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
「把門的」見王下十二9注。
「西萊雅」他的祖父(見代上六13-14)是約西亞王修理聖殿時發現律法書的大祭司希勒家(王下廿二8)。——《串珠聖經注釋》
西萊雅在此首次被稱為「大祭司」(二十三4;此頭銜常出現於歷代志及以斯拉記中),他的兒子約薩答被擄至巴比倫(結七1-5),以斯拉為他的孫子。
西番亞乃西萊亞的副手,為希勒家之孫(二十五18;耶五十二24),可能便是耶利米書二十一1所指的祭司。這裡提及的五名資深祭司可能表示他們乃反巴比倫運動之主導者。──《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19】「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作“太監”),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五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暫編註解〕「常見王面的」;指王的顧問。
「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指負責徵募百姓的官員。
一個……官。這可能是管理皇家守備隊的官員。在一本主前570年記載國家主要官員的巴比倫宮廷年鑒中,尼布撒拉旦以Nabu-zêri-iddinam的形式出現。他古體的稱號“膳長”,等同於希伯來的術語,“膳長”表明他是“王的近臣”。五個人.很明顯這五個人是皇家顧問,他們要為將國家帶到目前困境中的政策負主要責任。
書記。行政官員中的一個重要職位。
六十個人。這六十人可能是那些反叛之人的頭目。
◎ 25:19 記錄的大概是留守城內的次要官員與尋常百姓,但是這些人還是被巴比倫王處死。
【王下二十五19】「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作“太監”),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五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國家官員包括軍隊將領(十八17,sa{ri^s;NEB「管理兵丁的太監」)。王的參謀(當代)是「常見王面的五個人」(希伯來文)是那些能在王面前出入的人,形成「王的諮詢顧問」(RSV)。
軍長的書記是一個很高的位置(參:NEB「副將軍」)。另外的六十位徵募國民的可能是主要的地主或是一群代表性的團體(NEB「人民」)而非猶大省的顯要人物(Gray)。──《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0】「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在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
〔暫編註解〕“利比拉”:參二十三33注。
【王下二十五21】「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
〔暫編註解〕擄去。猶大人不是在一年之內被擄往巴比倫的。早在約雅敬第三年,也就是主前605年,一批希伯來人就被帶走了(但1:1-7)。其它幾次分別發生在,尼布甲尼撒第七年(耶52:28),主前598年;尼布甲尼撒第八年(王下24:12-16),主前597年;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耶52:29),主前587年;尼布甲尼撒第十九年(王下25:8-11;耶52:12
15),主前586年,規模最大的一次;最後,尼布甲尼撒第二十三年(耶52:30),主前582年。
◎尼布撒拉旦的工作相當徹底,準備把猶大國連根拔起。聖殿中可以帶走的任何資源,所有的人與次要官員,所有的城牆與建築,全部清理乾淨。
【王下二十五22】「至於猶大國剩下的民,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剩下的,巴比倫王立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作他們的省長。」
〔暫編註解〕猶大國現在變成巴比倫的一省,沒有了王,由省長官治。第一任省長基大利為亞希甘的兒子。這位亞希甘就是曾經救過先知耶利米的那人(耶二十六24)。
基大利也是沙番的孫兒。這位沙番很可能就是曾積極幫助約西亞革新運動的那人(二十二3)。
“基大利”。耶利米的朋友(耶三九14),他是一位稱職的省長,後來因信任一些不可靠的人而被暗殺(23節;比較耶四○14)。
基大利的父親亞希甘曾在耶利米受逼害時保護先知。(見耶26:24)
民。耶第40至44章對這裡有更詳細的記述。作為一個有智慧的行政首腦,尼布甲尼撒十分在意留下來的百姓,並給他們做了合宜的安排。
基大利。尼布甲尼撒從外交的立場出發為巴比倫治下的土地指定了一個猶太人作行政首長。基大利出身顯貴。他的父親亞希甘是約西亞王手下一個倍受信任的官員(王下22:12)並且在救耶利米免死的事上對約雅敬擁有足夠的影響力(耶26:24)。很明顯,基大利和耶利米一樣都主張採取溫和克制的策略。在拉吉發現了一個圖章的印記,上面是,“屬於基大利,這地的統治者。”見耶40:9節。
●「沙番」:字義是「石獾」。 王下 23:6 約西亞王時擔任書記一職。
●「亞希甘」:字義是「我兄弟已經高升」, 王下 22:12
14 記載其參加了約西亞王的革新運動。
●「基大利」:Gedaliah,「耶和華是偉大的」,是亞希甘的兒子。亞希甘就是 耶 26:24 提到在祭司和先知控訴耶利米為假先知時為耶利米挺身而起的那一個。而基大利的祖父沙番則是約西亞時代的御文書,是沙番將發現的律法書讀給約西亞王聽,並協助約西亞王推動宗教改革(王下 22:8-10 )。所以基大利算是顯要家族的成員,但不屬大衛家。考古學家在拉吉發現了一個具有基大利名字的戳印,顯示這人有行政經驗。
25:22-26 基大利作省長被殺:猶大亡國後便成為巴比倫帝國中的一省,基大利被立為省長,但他卻被親埃及派的以實瑪利殺死,於是剩下的猶大人都逃往埃及。
【王下二十五22】「至於猶大國剩下的民,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剩下的,巴比倫王立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作他們的省長。」
基大利在拉吉以身為西底家宮廷成員而出名,是親巴比倫、支持耶利米的亞希甘之子(耶二十六24),是曾參與約西亞改革的沙番之孫(二十二12)。基大利(lgdlyh「掌管全屋者」)的印璽已在拉吉出土467。家庭的影響往往裝備一個人在成長後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基大利以溫和寬宏著稱(約瑟夫,《猶太古史》x.9.1),這一點卻被他的敵人利用。──《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2 省長】基大利可能從前曾經是西底家王的臣子,因為在拉吉出土的一個主前七世紀末之印章戳印,上有「王室家宰基大利是屬」的字樣。但這印章可能是屬於同時代的另一個基大利的(見:耶三十八1)。此外,基大利一名又出現在亞拉得出土的一塊陶片上。這人大概是耶路撒冷「親巴比倫党」中的要員。
巴比倫和亞述一樣,都是希望能夠在猶大建立一個大力支持巴比倫的政治核心體。但和亞述不同,巴比倫人並沒有把帝國其他地方的人遷來猶大,在此重新殖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23】「眾軍長和屬他們的人聽見巴比倫王立了基大利作省長,於是,軍長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尼陀法人單戶篾的兒子西萊雅、瑪迦人的兒子雅撒尼亞和屬他們的人,都到米斯巴見基大利。」
〔暫編註解〕基大利以米斯巴為省會。耶利米要求留在猶大,也住在米斯巴,協助基大利(耶四十1∼6;四十二1∼四十三3)。
以實瑪利等人逃脫巴比倫回猶大後,向基大利效忠。基大利的左右手約哈難曾勸他小心,恐防有詐;但基大利未聽(耶四十13∼14),後為以實瑪利所殺。
「米斯巴」: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十四公里(九英里)。
眾軍長。這些人曾和西底家王一起出逃並分散在全國(第4
5節),現在他們都從隱藏的地方出來去見基大利(耶40:7
8)。
米斯巴。這是便雅憫境內的一座城,靠近拉瑪(書18:25
26;王上15:22)。它的具體位置不詳,有些人認為它位於耶路撒冷西北8千米處(根據士師時代巴勒斯坦的地圖),另有些人認為是在耶路撒冷以北12千米處。本部註釋和所制地圖就是採用的後一種觀點,據此,米斯巴位於Tell en-Nasbeh。在聖經時代的巴勒斯坦地圖上這個地點被劃給了亞他錄。士師時代後期以色列各支派經常被招集到這裡開會(士20:1-3;21:1
5
8)。撒母耳在這裡聚集各支派並審判以色列眾人(撒上7:5-17)。掃羅也是在米斯巴被選為王(撒上10:17-25)。亞撒對這裡進行加固作為防範北方各部落的屏障(王上15:22;代下16:6)。基於這些背景,又如此靠近耶路撒冷,米斯巴當之無愧的成為了新的行政總部。
以實瑪利。他是以利沙瑪的孫子(第25節),宮廷的文士(耶36:12
20),屬於皇室宗親(王下25:25;耶36:12;耶41:1)。以實瑪利的皇家血統也許可以解釋他對基大利的態度。
約哈難。見耶40:8節。約哈難後來警告基大利要留心以實瑪利的陰謀並主動請纓去殺以實瑪利,但基大利沒有允許他這樣做(耶40:13-16)。再之後約哈難攻擊以實瑪利並成為了猶太人的領袖,他帶領他們並脅迫耶利米一同逃往埃及(耶41:14
15;42:1
2;43:2-7)。
尼陀法人。尼陀法位於伯利�琲F南方向,就是現在的Khirbet Bedd Fāl?h(拉2:21-23;尼7:26
27)。
雅撒尼亞。在Tell en-Nasbeh發現的一個雅撒尼亞的印章上面是,“屬於王的僕人雅撒尼亞。”
●「尼探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會聽見」。
●「加利亞」:字義是「禿子」。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赦免」。
●「尼陀法」人:字義是「落下」。
●「單戶篾」:字義是「安慰」。
●「西萊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統治者」。
●「瑪迦」人:字義是「壓」。
●「耶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已聆聽」。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Mizpah。此地最為學者接受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北面約八英哩(13公里)近以色列邊界(在便雅憫和猶大的邊境上)的納斯貝泉堆丘(Tell en-Nasbeh)。這個地方從士師時代開始就是軍事宗教的中心(見士 20:1-3 ; 撒上 7:5-14 ; 撒上 10:17 ; 王上 15:22 )。米斯巴離拉瑪( 40:1 )不遠。根據 撒上 10:17-25 的記載,以色列的首任君王就是在「米斯巴」選立的。
【王下二十五23】「眾軍長和屬他們的人聽見巴比倫王立了基大利作省長,於是,軍長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尼陀法人單戶篾的兒子西萊雅、瑪迦人的兒子雅撒尼亞和屬他們的人,都到米斯巴見基大利。」
「米斯巴」(可能是耶路撒冷以北十四公里的
Tell en-Nasbeh)原來是一個重要的行政中心(撒上七5;王上十五22)。以實瑪利之名出現於當時的兩個印璽上468。雖然耶利米就此人提出警告(耶四十14),基大利卻仍然信任他。他的祖父以利沙瑪曾作約雅敬的書記(參25節;耶三十六\cs1612),但他現在卻效忠於親亞捫人一派。
以實瑪利所作所為受到約哈難之反對(耶四十一11-18)。西萊雅的祖籍可以將他與同名的大祭司分別出來,他的家庭源於伯利恆的附近(有關尼陀法,請參:代上九16;尼十二28)。雅撒尼亞的瑪瑙官印(刻有 y~znyh「王的臣僕」之字)出土於
Tell-en Nasbeh(米斯巴)46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3∼25 米斯巴】作為猶大殘餘部分首都的米斯巴,是耶路撒冷北面約八哩外,占地八英畝的城址。有關這城較早期的歷史,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七5;歷代志下十六6的注釋。近日重評在此的挖掘,確認了這時代的文化層。在此出土的文物之中,包括一個屬於「王的僕人雅撒尼亞」的印章,這人可能就是本章第23節中提及的雅撒尼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24】「基大利向他們和屬他們的人起誓說:“你們不必懼怕迦勒底臣僕,只管住在這地服侍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
〔暫編註解〕服侍……王。那些逃往周圍鄰國摩押、亞捫和以東的流亡者(見耶40:11)無疑還在仇視並反抗巴比倫。基大利現在向他們保證如果他們接受迦勒底人的管轄就一定會平安無事。他邀請他們回來定居,一起分享這地的出產(耶40:9-12)。
【王下二十五24】「基大利向他們和屬他們的人起誓說:“你們不必懼怕迦勒底臣僕,只管住在這地服侍巴比倫王,就可以得福。”」
基大利起誓就任省長官職,或許他奉神的名宣誓效忠以保證他的安全。他勸勉人民接受神對猶大施行的審判,維持一個親巴比倫的政策。耶利米對被擄者宣揚的信息(二十九4-7)亦是要他們和平地住在這地。當外族的統治明顯是神的審判工具時,這種消極的反抗反而更加有力。──《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5】「七月間,宗室以利沙瑪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帶著十個人來殺了基大利和同他在米斯巴的猶大人與迦勒底人。」
〔暫編註解〕「宗室」:指有王室血統的人。
七月間。可能是耶路撒冷毀滅之後兩個月(第8-12節),也可能是一年之後。
殺了基大利。以實瑪利是受命于亞捫王巴厘斯來殺基大利的(耶40:14)。如果基大利更加警惕一些或更留心約哈難帶給他的警告(耶40:13-16),這起刺殺或許可以避免。就這樣基大利在熱情地招待了以實瑪利和他的人之後被他們無情的殺害了(耶41:1-3)。
●「以利沙瑪」:字義是「我的神已經聽到」。
●「宗室」:「王室後裔」。
◎以實瑪利刺殺基大利的可能動機: a.認為基大利是賣國賊(臣服於巴比倫王) b.忌妒基大利,因為以實瑪自己是皇室的成員,認為領袖的地位應該由自己擔任c.為了減弱巴比倫的勢力,所以把刺殺基大利當作報復行動d.可能是亞捫王巴利斯收買了以實瑪利,因為亞捫王企圖將猶大占為己有( 耶 40:14 )。
【王下二十五25-26】此處所記載基大利被暗殺的故事十分簡短,耶利米書四十13-四十一15的詳細記錄則指出示劍、示羅及撒瑪利亞人亦同時被殺。這種反巴比倫之舉自然引起不安,挑起人民對巴比倫人的懼怕。先知耶利米被迫流亡至埃及,當時埃及是亞比裡斯(合弗拉)為王(二十四20)。耶利米認為離開是違抗神的話語(耶四十二7-四十三7)。
巴比倫於主前五八二/一年採取反應,尼布撒拉旦又一次將七百四十五名猶大人擄至巴比倫,並暫將猶大歸劃為撒瑪利亞省之一部分(耶五十二30;約瑟夫,《猶太古史》x.9.7)。此故事以猶大成為撒瑪利亞(原來的北國,是神的子民中首先被擄者)的一部分而告終。撒瑪利亞人後來成為猶太人的世仇。──《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6】「於是眾民無論大小,連眾軍長因為懼怕迦勒底人,都起身往埃及去了。」
〔暫編註解〕往埃及去了。關於更進一步的詳情見耶第41至43章。耶利米強烈反對逃往埃及,但卻沒有人聽從。約哈難起來攻擊以實瑪利,迫使他逃到亞捫(耶41:15)。約哈難又和耶撒尼亞僭取了猶太人的領導權率領他們逃往埃及並強迫耶利米與他們同行。
◎ 25:26 的意思是以實瑪利又一次背叛巴比倫人,殺了官派省長。雖然後來約哈難把米斯巴的人口拯救回來,但不知道巴比倫王會怎樣看待這件事,猶大人應該會怕遭遇巴比倫人的嚴厲報復,所以不聽先知耶利米的勸告,逃往另一個大國「埃及」。
◎ 耶 52:30 記載:尼布甲尼撒第23年(西元前582/581年),巴比倫王擄走猶大人745人。聖經沒有記載原因,不過很可能是報復基大利被刺殺的事件。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568或567年入侵埃及。埃及無力反抗,任巴比倫掠奪。當時埃及王法老阿瑪西雖然戰敗,但並沒有完全被巴比倫佔領,後來還與巴比倫保持一種友好的關係。至少初期埃及是受到巴比倫的蹂躪、劫掠。
【王下二十五27】「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
〔暫編註解〕以未米羅達即歷史上的亞美瑪爾杜克(Amel-Marduk),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兒子。他在位只有兩年(主前562-560年),是他把約雅斤從獄中釋放,並賜給他高於被擄其他諸王的地位。
十二月。十二月是巴比倫年的年末,在春季,剛好在新年慶典之前,比較適合對政治犯進行大赦。
以未米羅達。他在世俗歷史中的名字是亞米勒-瑪杜克。他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和王位繼承人,于主前562年十月上旬登上王位,一直作王到主前560年的八月。
抬頭。這是指以未米羅達將約雅斤從監牢中釋放(參看創40:13
20節)。
●「以未米羅達」:字義是「米羅達的男人」,是尼布甲尼撒的兒子西元前562到560年統治巴比倫。之後他的姐夫尼甲沙利薛( 耶 39:3 )叛變將之殺死後接續統治。
27∼30 巴比倫的泥版證實約雅斤、他的兒子,還有其它人都得到尼布甲尼撒倉庫的配給。尼布甲尼撒死後,以未米羅達欲取得被擄之猶太人的好感,便把約雅斤從獄中釋放出來,並加以善待。
25:27-30 巴比倫王恩待約雅斤:主前五六一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登基。他恩待被擄的猶大王約雅斤。作者以此事結束全書,是要表明大衛的後裔並沒有斷絕,猶大雖然亡國,但仍有復興的希望。此時西底家已死在巴比倫
(見結12:13),神所應許給大衛後裔的王位,是由被擄的約雅斤繼承 (參太1:12:「耶哥尼雅」即約雅斤)。
【王下二十五27】「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
「被擄後三十七年」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按照約雅斤被擄的年數來計算日子(結一2)。約雅斤待遇得改善之日期可由巴比倫文獻中得知,是尼布甲尼撒的繼任者作王(參現中;巴比倫文 res% s%arru{ti)的十二月二十七日,正好是主前五六二/一年的三月二十二日至四月四日之間。
「以未米羅達」(希伯來文:~@wi^l
mrdk)乃按音直譯(並非加上母音後之發音)巴比倫文為 Awe{l-Marduk。他於主前五六二年十月接續他父親尼布甲尼撒為王,作王直到主前五六○年,便因為「用無法無天的手法」治理國務而被他的姻親
Nergal-s%arraus]ur(Neriglissar)謀殺篡位。──《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7∼30 在巴比倫的約雅斤】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是主前五六○年。以未米羅達(巴比倫語作阿默珥瑪爾杜克〔Amel-Marduk〕,意即「屬瑪爾杜克的人」)在主前五六二至五六○年統治巴比倫。他是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兒子暨繼承人,被尼裡格利薩(Neriglissar)所弒,兼奪其位。他短暫之統治只有極少史料存留於世。以未米羅達賜給約雅斤的是「座中之座」,顯示巴比倫還有其他被囚的君王。恩格爾棱柱(Unger
Prism)上記錄了以未米羅達任內被囚君王的名單。推羅、迦薩、西頓、阿爾瓦德(Arvad)、阿爾帕德的王都榜上有名。巴比倫的食物配給名單亦有提到約雅斤的名字,顯出他確實是與巴比倫王同席吃飯,進一步證實了聖經所提供的資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五28】「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暫編註解〕「眾王」:大概是指同被擄到巴比倫的其他國王或首領。
高過……的位。他使他的地位高過其他被擄來到巴比倫的眾王。
●「恩言」:「好話」。
【王下二十五28】「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在王面前吃飯」意味定期收到穀、油、肉及衣物等並非一定是宮廷用品的俸給。記錄顯示這種恩典包括住所及田地,足夠受者有充足入息可以回饋王室472。
身分的轉變可表現於在慶典中有一個更高的地位(位)。(有關「高過」,見:路十四10)同時導致協約的成立(MT 對他說恩言)而非僅止於一般性的和顏悅色地和他說話(NIV)。──《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五29】「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常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
〔暫編註解〕吃飯。這是指約雅斤的生活費用是從皇家財政裡支取的,這好比那“耶洗別所供養的”巴力的450個先知和亞舍拉的400個先知。(王上18:19)。
●「脫了囚服」:「改變他的囚犯衣服」。
29∼30約雅斤又名耶哥尼雅(耶二十四1;二十八4;二十九2),簡稱哥尼雅(耶二十二24),《馬太福音》一章,耶穌的家譜,用耶哥尼雅作為第二個14代之始。他作王只三個月,便被擄往巴比倫(二十四8
15)。現在“脫了囚服”,穿回王服。巴比倫楔形文字泥版,刊有約雅斤和他五子領用食物的記錄。
《列王紀》作者用樂觀筆調,記載這位元被囚37年(主前598-561年),年近六十的猶大王受到禮遇的事。以色列民雖被擄,生活異邦,但大衛王一脈並未斷絕。
【王下二十五30】「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份,終身都是這樣。」
〔暫編註解〕所需用的食物。很多主前592年的楔形文字石版上列舉了為巴比倫城中和周圍地區的俘虜和工匠所提供的油和大麥的定額供應支付情況,其中包括猶大王Yaukin(約雅斤)和他五個兒子的名字。這顯示出他在主前592年仍舊是自由的。但後來不知什麼原因他被拘禁起來直到以未米羅達將他釋放的日子為止。從那時起直到他死的日子,約雅斤重新得到皇家財政的供應,並且安居在他被擄所到之地。一個猶大前王,在經歷了長時間的拘索和囚虜生活後獲得了一個相對安舒和有尊嚴的晚年,《列王紀》的作者以這幅畫面結束了他這卷書的講述。在極端的困境下,大衛的子孫至少也沒有被完全拋棄。
◎巴比倫找到的食物配給名單上有約雅斤的名字,顯出他確實是與巴比倫王同席吃飯。但為何巴比倫王要提昇猶大王的地位?在讓人匪夷所思,難以理解。
◎為何此處要記載約雅斤獲得比較好的待遇?可能是要說明猶大被擄的百姓已經漸漸在巴比倫站穩腳跟,即使被擄到巴比倫,大衛的後裔也獲得比較好的地位與尊重,因此猶大人必須靜待神毀滅巴比倫,讓猶大歸回的時間來到。
◎二十二年後,到了波斯王古列元年,約雅斤的孫子所羅巴伯就帶領第一批猶大人歸回了。
【思想問題(第廿五章)】
1 耶和華對猶大的審判終於來臨。你看到神的子民墮落和聖殿被毀,心中有什麽感受?這對你的屬靈生活有什麽提醒?
2 先知預言中的審判和猶大亡國的情景是否吻合?為什麽這些審判的警告在多年前提出,卻到這個時候才應驗?讀完了整卷書,你學到什麽屬靈的功課?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