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九章纲目
【失败与复兴(九1-3)】
一、犯罪
二、被掳
三、回来
── 曾霖芳《历代志上家谱精义》
【被掳而归的选民(九1-34)】
一、土地
1、祭司利未人
2、犹大以法莲
三、宗教
1、利未人事工的性质
2、利未人事工的分类
(1)服役 “善于作神殿使用之工”(九13)。
(2)看门(九17-26)
(3)守仓库(九26-27)
(4)管器具(九28-29)
(5)制圣物(九29-31)
(6)歌唱
——贾玉铭《圣经要义》
【利未人的职务(九26-32)】
一、看守圣殿的仓房(参廿三32; 廿六20)
二、守卫圣殿和每早晨开门(参廿三30)
三、保管并清洁圣殿的用具陈设(参卅二; 廿八13-18; 拉一9-11)
四、管理献祭用的一切器具和材料,并烤制陈设饼,不过制香膏则归祭司负责(参出卅23-33; 利二5-7; 七9; 代上廿三29)
——《串珠圣经注释》
提要:1 以色列和犹大家系的来源。2 以色列人,10 祭司,14 利未人,以及住在耶路撒冷的尼提宁人。27 一些利未人的职责。35 扫罗和约拿单的家系。──《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