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二十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代下二十八1】「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象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呂振中譯〕「亞哈斯登極的時候二十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不像他的祖大衛行永恆主所看為對的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
〔呂振中譯〕「卻走以色列諸王的路。竟為巴力〔即:外國人的神〕造了鑄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3】「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呂振中譯〕「並且在欣嫩子平谷中燒香,將兒女用火燒獻為祭,像永恆主從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國人所行可厭惡的事一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4】「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呂振中譯〕「他並且在邱壇上、和各茂盛樹下宰牲燻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5】「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色去。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裏;亞蘭王擊敗了他,從他的人民中擄了一大群俘虜,帶到大馬色去。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裏,以色列王大大地擊殺了他。」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6】「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呂振中譯〕「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天之內在猶大殺了十二萬人,都是壯士,因為他們離棄了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7】「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名叫細基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並宰相以利加拿。」
〔呂振中譯〕「以法蓮的勇士細基利也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宮中的總務長押斯利甘、和王的宰相以利加拿。」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8】「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帶到撒瑪利亞去了。」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族弟兄、婦人兒女、共二十萬;又從他們中間劫掠了許多掠物,將掠物帶到撒瑪利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9】「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對他們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猶大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竟怒氣衝天,大行殺戮。」
〔呂振中譯〕「但那裏有永恆主的一個神言人名叫俄德、出來迎接那到撒瑪利亞來的軍隊,對他們說:『只因永恆主你們列祖的神惱怒了猶大人,他纔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裏,你們竟怒氣祕天,殺戮了他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0】「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
〔呂振中譯〕「如今你們又心裏說要強迫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做你們的奴隸和婢女。這不是連你們也實實在在有得罪永恆主你們的神的罪麼?」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1】「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聽我的話:要將你們從族弟兄中所擄來的俘虜釋放回去,因為永恆主已向你們大發烈怒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2】「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
〔呂振中譯〕「於是以法蓮人之中幾個為首的人、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未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阻那從戰陣中回來的人,」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3】「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
」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將俘虜帶進這裏來,因為我們已得罪了永恆主了,你們心裏還要增加我們的罪和過犯。我們的罪過實在夠大了;已經有永恆主的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4】「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
〔呂振中譯〕「於是武裝的人將俘虜和掠物都放在首領們和全體大眾面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5】「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隨後就回撒瑪利亞去了。」
〔呂振中譯〕以上記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來,拉着那些俘虜和他們中間所有赤身祼體的人,從掠物中拿出衣服來給他們穿,鞋給他們着,又給他們喫,給他們喝,用油抹了他們;使一切走不動的人騎上了驢,把他們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族弟兄身邊,然後回撒瑪利亞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6】「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人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
〔呂振中譯〕「那時候亞哈斯王差遣了人去求亞述王〔傳統:諸王〕幫助他。」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7】「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子民。」
〔呂振中譯〕「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了俘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8】「非利士人也來侵佔高原和猶大南方的城邑,取了伯示麥、亞雅侖、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納和屬亭納的鄉村,瑾鎖和屬瑾鎖的鄉村,就住在那裡。」
〔呂振中譯〕「非利士人也侵犯了低原和猶大南方的城市,攻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鎮、亭納和屬亭納的鄉鎮、瑾鎖和屬瑾鎖的鄉鎮,並住在那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19】「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由於以色列王亞哈斯的緣故使猶大卑微,因為亞哈斯在猶大肆無忌憚,對永恆主大大不忠實。」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0】「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淩他。」
〔呂振中譯〕「亞述王提革拉毘尼色上到他那裏,使他受困迫,並沒有使他得助力。」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1】「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裡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所取的財寶給了亞述王,這也無濟於事。」
〔呂振中譯〕「亞哈斯剝取了永恆主殿裏和王宮中跟首領家裏的財物給亞述王,也無濟於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2】「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
〔呂振中譯〕「在急難的時候、這位亞哈斯王對永恆主越發不忠實。」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3】「他祭祀攻擊他的大馬士革之神,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我也獻祭與它,它好幫助我。”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了。」
〔呂振中譯〕「他向擊敗了他的大馬色神獻祭,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了亞蘭人,我也向他們獻祭,他們好幫助我。』但那些神卻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4】「亞哈斯將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毀壞了,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
〔呂振中譯〕「亞哈斯將神殿裏的器皿收聚起來,將神殿裏的器皿砍壞了,又封鎖永恆主之殿的各門,在耶路撒冷的各拐角造了祭壇。」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5】「又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
〔呂振中譯〕「他又在猶大各城造了邱壇,向別的神燒香,惹了永恆主他列祖的神的怒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6】「亞哈斯其餘的事和他的行為,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
〔呂振中譯〕「亞哈斯其餘的事、他一切所行的、始末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二十八27】「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裡,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
〔呂振中譯〕「亞哈斯跟他列祖一同長眠,人將他埋葬在城裏、在耶路撒冷,因為沒有將他送進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替他作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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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