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歷代志下第十六章拾穗

 

【代下十六1「亞撒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

   〔暫編註解〕此處所記年代與《王上》有出入,看十四1注。修築拉瑪的事看《王上》十五17注。

         「亞撒三十六年」:根據王上16:8,巴沙早在亞撒二十六年的時候去世(王上16:8)。學者認為這「三十六年」是指南國以來的年數,換句話說應是亞撒十六年。

         「巴沙」:參王上15:33-16:7

         「上來」:以色列人習慣稱往耶路撒冷的方向為「上去」,並非由地理形勢的角度來看,因耶路撒冷是至高者的所在地。

         「拉瑪」:耶路撒冷北面的週邊城鎮。南國向來沒有在北面設立防線(參11:5 12注)。

         三十六年。除了這個時間狀語,第1-6節與王上15:17-22是一樣的。巴沙在亞撒第三年即位,做王二十四年(包括接任那一年),在亞撒第二十六年,由他的兒子繼位(王上15:3316:8)。所以亞撒第三十六年,不可能與巴沙交戰。但是如果這裡(也許還有代下15:19)不是亞撒個人執政的年份,而是指猶大王國的年份,那在時間上就沒有矛盾了。南方王國從羅波安登基算起的第三十五年,就是亞撒的第十四年,也就是與謝拉交戰或開始交戰的那一年(見代下15:10注釋);而代下15:19說亞撒執政直到那一年“沒有爭戰的事”。次年,即猶大王國第三十六年,亞撒仍為王,巴沙開始修築拉瑪。

         拉瑪。很可能是便雅憫的拉瑪,在耶路撒冷以北8.8公里(見書18:25注釋)。

         不許人。很可能指亞撒大敗謝拉以後,以色列王國有人移民到猶大王國(代下15:9)。慶祝這次勝利的耶路撒冷集會是在亞撒王十五年舉行的(代下15:10),北方王國的移民潮也一定是這時發生的,巴沙才需要在邊境修築要塞,“不許人從猶大王那裡出入”。如果拉瑪到亞撒王第三十六年才開始修築,那麼要到二十一年年以後才採取措施阻止移民到猶大。但巴沙死於亞撒第二十七年,巴沙不能在亞撒第三十六年才建築拉瑪。但如果把第三十六年理解為南方猶大王國的年份,那麼矛盾就會消除了,事情發生的時間就是在亞撒十四年和十五年。

       16 關於“巴沙”、“拉瑪”,以及亞撒與“亞蘭”的立約,參看列王紀上十五章171820節的腳註。

         1-6  北國南侵:在此以前,南北二國已經常有小衝突 (參王上15:16), 這次北國是大舉南侵。

         1-14  亞撒的結局:在敘述亞撒生平的最後一段,作者解釋為什麽他不能平安去世(這是列王紀所沒有提及的):1 他因北國的攻擊而去求助外邦,沒有仰賴神(1-6);2 虐待先知及人民(7-10);3 有病卻不求神醫治(12)。

 

【歷代志下十六1如何能與列王紀上十六8和諧一致?】

     假如亞撒於主前九——年開始作猶大王,亞撒三十六年就應該是八七六年或八七五年(代下十六1)。以色列王巴沙作王,由九O九至八八六年,因此,巴沙若是在八七五年在拉瑪建做防禦工事的話。那時候,亞撒已死去約十一年了。由此看來,馬所拉的這兩段經文明顯有衝突。下文題出兩個可能解決這問題的方法。

    第一種方法:歷代志下十六1malekut-tAsa並非指亞撒統治期間,而是「亞撒之國」,意即南國猶大(亞撒是猶大王),以別於由北面十個支派組成的以色列國。以色列分為南北兩國,始于羅波安之時,即九三一或九三0年,於是,第三十六年即是主前八九五年。因此,巴沙有可能在這一年攻擊猶大(參Leon WoodIsraelHistory P346,指出巴沙攻擊猶大之事,發生於亞撒第十六年或主前八九五年)。照此推論,歷代志編者所抄錄的那份古老的猶大官方記錄,以九三一年為南北國分列之年,而代下十六1的「三十六年」,乃由九三一年開始計算。另外,十五19的「三十五年」,亦由南北國分裂時開始計算。但自此以後,歷代志編者的選材,似乎又再轉回以登基年記載時間的資料了。詹麥臣亦贊同這個觀點,他指出:「最優良的聖經批評家都認為這個日期(即代下十六1的三十六年——譯按)應由南北國分裂時開始計算,這一年剛好是亞撒的第十六年。這種計算年份的方法,極可能得自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代上十六11);這位受聖靈感動的歷史家,選材自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而寫成了歷代志。」(參Jamieson-Fausset-BrownCommentaryI274

為使這項推論的基礎更加穩固,在此要指出,被擄以後的書卷應用malekut這個字時,通常是指「王國」、「領域」,而不是指「統治」(參代下一1,十一17,二十30;尼九35;帖一14等例子)。在歷代志上十七14malekut這字是用來代表屬￿耶和華的「國」:在以斯帖記一2及五1,亦用以指波斯「王國」。然而,將這字置於某王帝之前,而用以指這個王帝的先祖所創立的王國,這情況卻沒有再出現了。事實上,代下十六章以後的經文,在記載日後猶大國的歷史時,malekut這字再沒有出現與十五及十六章之處相同的用法。這個問題使第一個解決方法遇上了難以解決的難題。

         至於第二個解決方法,由奇裡提出,他認為代下十六1的「三十六」及十五19「三十五」,都是手民之誤的結果:前者應該是「十六」,後者是「十五」(參Keil and Del1tzsch,)Chronicles pp.366-67)。假如原稿將「十六」的讀音全部記下(sissah 'asar),就不可能與「三十六混淆(selosim wases)。但經文若以希伯來字母記數方式來記載這個數字(並非埃及伊裡芬丁蒲草紙的記數方式),「十六」就極容易與「三十六」混淆。因為在主前第七世紀開始,代表「十」的字母yod,與代表「三十」的字母lamed非常相似。只要原稿有小小污點或破損,抄寫員就極容易將yod寫成lamed,結果,出現了二十年的時間差距。這個錯誤之所以產生,極可能是代下十五19首先被抄錯了(將原來的「十五」誤看為「三十五」);當這位抄寫員(或稍後時期的另一位)抄至十六章一節時,便誤以為「十六」是「三十六」之誤(因為十五19已被改寫為「三十五」),於是,他便在自己那份抄本中將「十六」改為「三十六」。

         假如奇裡的解釋正確,代下十五19與十六1兩個數字所出現的錯誤,就與王下十八1的問題相似。在列王紀下的情況裡,各方面證據都顯示「希西家王十四年」應修改為「希西家王二十四年」。另外一個例子是代下三十六9與王下二十四8,前者記載約雅斤登位時只有八歲,後者則指他那時已有十八歲。還有一個例子,代下二十二2指出約蘭的兒子亞哈謝於四十二歲開始作王,但王下八26卻記載他開始作王時是二十二歲(這可能是更正確的數字)。──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代下十六1 拉瑪】巴沙將距離耶路撒冷北面只有五哩的拉瑪(今名拉姆)併入版圖,於猶大而言是很值得關注的事。羅波安怎樣在以色列和猶大之間的南北幹線上,把自己的控制範圍往北推進五哩(見十三19的注釋),巴沙如今亦將自己對同一組幹線的控制,推進到兩國之間傳統分界的南面五哩之處。這遺址未有考古學家進行挖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2「於是亞撒從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府庫裡拿出金銀來,送與住大馬色的亞蘭王便哈達,說:」

   〔暫編註解〕聖殿和王宮的寶物曾被示撒洗劫一空(代下12:9),最近剛剛用戰利品得到彌補(代下15:18),現在又要拿走,並且這是出於國王的自願。亞撒曾因信靠神,呼求了祂的幫助而取得了重大勝利(代下14:11 12);現在卻喪失信心向外邦國王求助。即使是長期忠心服務的人,也有可能因關注眼前的困難,不信靠神而玷污自己的歷史。

       2-6   亞撒倒行逆施,不求神助他抵抗以色列人,而求外族亞蘭人向北國施加壓力,參王上15:17-22注。

 

【代下十六23 與便哈達所締結的條約】按照本節和列王紀上十五1819對應經文對這條約的形容,亞蘭顯然是採取觀望政策,也許是看看對敵雙方哪一方面所出的條件比較優厚。便哈達一世於主前九世紀初葉在位,但不可能有更確切的日期。有關主前九世紀亞蘭歷史難題的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上二十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3「“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給你,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

 

【代下十六4「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瑪音,和拿弗他利一切的積貨城。」

   〔暫編註解〕這些被攻破的地方位於以色列的北部邊界,靠近亞蘭。關於這些城市,詳見王上15:20

 

【代下十六4 亞蘭所攻取的地】便哈達在亞撒挑釁之下向以色列北部發動攻擊,使巴沙喪失了一條重要的商道。這場戰役被攻取的城市(見:王上十五20)但(北方的祭儀神廟)、胡列盆地北端的以雲(約在但城北面十哩,現稱阿榮〔'Ayyun〕)、亞伯瑪音(王上十五20稱為亞伯伯瑪迦),全部都是敘利亞通往腓尼基沿海諸城推羅、西頓、亞柯的道上的鎮市。以雲首先列出,顯示攻擊是從西面開始,然後往南延伸。亞蘭佔據了這些城鎮多久無法確定,然而按照列王紀下十29,它們在幾十年後已經穩穩回到耶戶的手中。但城的一個碑文提到另一場敘利亞攻打以色列北部的戰役,顯出這是以色列統治者不斷需要面對的外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5「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

   〔暫編註解〕亞撒成功地實現了制止巴沙威脅的目的。但他求助便哈達的行為不是神的兒女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做的。國王缺乏信心,使外邦鄰國有機會指責神的名,因為以前大家知道耶和華是猶大軍事勝利的源泉。

 

【代下十六6「於是亞撒王率領猶大眾人,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迦巴和米斯巴。」

   〔暫編註解〕看《王上》十五22注。

       關於這些城市的位置,見王上15:22注釋。如果米斯巴就是泰勒納什巴(Tell en-Nasbeh)的話,那它就在耶路撒冷以北12.8公里處,亞大錄的位置上(見王下25:23注釋)。

 

【代下十六6 迦巴和米斯巴】亞撒將預期建造拉瑪防禦設施的物資,改而修築的兩個地方,都是防守猶大北面邊疆的城市。迦巴(位於耶路撒冷東北四哩,今名賈巴)在別處經文中被形容為猶大的最北點(王下二十三8),其功用是把守密抹渡口。米斯巴(耶路撒冷以北八哩的納斯貝遺址)是俯瞰以色列猶大接壤處之山脊大道的堡壘。亞撒在這兩城設防,便截斷了任何對拉瑪的進一步威脅。米斯巴位於拉瑪以北約三哩,把守伯特利通往拉瑪的道路。這城遺址的挖掘發現這時代的城牆築有十一個城樓,牆厚十二至十五呎,高三十五至四十呎。迦巴約在拉瑪東面兩哩,攔阻來自這方面的攻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7「那時,先見哈拿尼來見猶大王亞撒,對他說:“因你仰賴亞蘭王,沒有仰賴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亞蘭王的軍兵脫離了你的手。」

   〔暫編註解〕亞撒與“亞蘭王〔便哈達〕”的聯盟,顯示他不倚靠耶和華,“哈拿尼”為此而責備他。

         先見哈拿尼7-10節的記錄《列王紀》裡沒有。關於哈拿尼,其他地方只記載他是耶戶的父親。耶戶是先知,曾發表有關巴沙(王上16:1-4 7)和約沙法的預言(代下19:2)。

         因你仰賴亞蘭王。仰賴外邦的國王,表明亞撒對神缺乏信心,哈拿尼責備亞撒,和其他神先知的信息是一致的(見賽30:1 2 7 15-1731:1 3;耶17:5;何5:137:1112:1)。

         脫離了。雖然亞撒把便哈達雇來作為同盟者,亞蘭依然是猶大的敵人,而不是朋友。亞撒無疑擔心便哈達會支持以色列人攻擊猶大,他的估計沒有錯。他通過這種策略抵制了以色列王。但他本來可以藉著信靠神而戰勝以色列和亞蘭的聯軍。神的旨意不是要讓祂的子民落到敵人手中。只是因為他們背離神,缺乏對祂的信心,才遭致失敗。如果亞撒這時沒有削弱的信心和勇氣,他的國家就大大加強,神的名也就在地上各國得到崇揚。

       7-10  先知的責備:先見哈拿尼責備亞撒懦弱,與以前亞撒利雅給他的勉勵成一對比。先知指出整件事的影響:1 亞蘭向來受著以色列人統治,此時必定因為得到南國在經濟上、軍事上和政治上的支持而獨立;2 此事亦顯出亞撒沒有專心仰賴神;3 這種借外力來治內患的做法,必讓四圍的敵人看到猶大的虛實,干戈必由此而生,後患無窮。

         16:7-10  當靈性軟弱時,第一個反應往往便是不再依靠神,而依靠外在可見的力量……猶大與以色列兩個國家一直學不到倚靠神的功課。神雖一再拯救他們勝過強敵(13:3-1714:9-15),他們卻再三尋求異教民族的幫助。亞撒尋求亞蘭人援助,就是猶大國靈性敗落的證據。過往他單單靠神的保護,在戰場上打敗古實軍隊,但現在他對神失去信心,只想用人的計謀來解決危機。先知哈拿尼來責備他,他竟將先知下獄,顯明他信仰的光景。盡人事來解決問題並不為過,但是只倚靠人力過於神的指教,以為人的道路高過神的道路,這就是得罪神。

 

【代下十六7 先見】先見哈拿尼雖然只在本段經文出現,列王紀上十六1;歷代志下十九2,二十34卻提到他是先知耶戶的父親。「先見」(ro'eh)一詞顯然是「先知」(nabi')的別稱(見:撒上九9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8「古實人、路比人的軍隊不是甚大嗎?戰車馬兵不是極多嗎?只因你仰賴耶和華,他便將他們交在你手裡。」

   〔暫編註解〕“古實人”與“路比人”:參十二23及十四9注。

       “古實人、路比人”。參看第十四章9節和第十二章3節的腳註。

         古實人,路比人。路比人,或利比亞人當時統治著埃及。謝拉是“古實人”(見代下14:9注釋)。

         仰賴耶和華。先知引用亞撒戰敗謝拉的親身經歷來證實自己的話。

 

【代下十六9「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你這事行得愚昧;此後,你必有爭戰的事。”」

   〔暫編註解〕“向他心存誠實”。即全心歸向他。

       遍察全地。神的聖目無處不在,始終尋找那些全心服侍祂的人,好藉著他們彰顯祂的大能,實施祂的奇跡。義人的行為使這個世界瞭解神的本性和大能。亞撒因沒有表現對神的信心而對自己,對他的國家,也對神犯下了錯誤。在神尋找人向各國顯示祂自己的時候,在祂有可能通過猶大國王這樣做的時候,亞撒失敗了。如果他能剛強壯膽,奉神的名前進,他在猶大所開始的改革就會擴大到其他國家,使許多外邦人認識神,與神和祂的子民站在一起。

         愚昧。無論從神的還是從人的的觀點來看,亞撒的舉動都是愚昧的。這個國王只是暫時解除了一個敵人的威脅,卻為此而大大加強了另一個敵人。原來的問題只解決了一部分,新的問題又產生了。

         你必有爭戰的事。亞撒用賄賂外邦國王的愚蠢策略所獲得的平安,既不現實,又不持久。哈拿尼的預言在猶大以後的歷史中一次又一次地得到證實。亞撒本來有機會有效地打擊兩個敵手。聖經沒有具體描寫亞撒後來所涉及的爭戰,只是說“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王上15:16 32)。

 

【代下十六9 耶和華的眼目】這個象喻給人的感覺,是耶和華具有普世性的視野(等於無所不在),並且介入世事(反映神的掌管)。主前第二千年紀末期一塊巴比倫的界石形容月神辛是「天地的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10「亞撒因此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裡。那時亞撒也虐待一些人民。」

   〔暫編註解〕亞撒認為先知直接坦率地指出他不倚靠耶和華的做法有損他君王的威嚴。

       亞撒不因此而謙卑悔改,反加罪於先知,一反他向來敬虔的作風。

         哈拿尼擔任神的使者,向亞撒傳達了神的話,涉及這個國王的愚蠢做法。亞撒不但接受,反而把怒氣發洩在神的先知身上。愚蠢的行為會有連鎖的反應。猶大的改革家變成了暴君和壓迫者。愚蠢導致殘忍無情,無視公理。

 

【代下十六11「亞撒所行的事,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

   〔暫編註解〕看《王上》十五23注。

         11-14節記錄亞撒統治的結束。相應記錄是王上15:23 24

 

【代下十六12「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暫編註解〕“醫生”。這些大概是使用法術而非藥物的巫醫。亞撒仍不尋求耶和華去解決他的困難。

       「甚重」:原文帶有病症「擴張」的意思。

         「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這句話是作者的注釋,表明:1 亞撒的病是由於他在宗教上的失敗;2 他得的是死症,非藥石所能挽救。

         三十九年。亞撒作王共四十一年(第13節)。他統治的最後兩年一定身患重病。根據亞撒和約沙法的執政年表,在亞撒統治的最後三四年裡,他是與約沙法共同執政的。亞撒的疾病可能促使這位國王與他的兒子聯合執政。

         求醫生。亞撒不僅在戰爭和國家政策上過分依賴人的幫助,在疾病上也一樣。這個一度剛強的人,信心變得多麼軟弱啊!一次勝利決不能保證另一次勝利。今天的力量不能保證明天的力量。在戰勝謝拉的時候,亞撒是信心堅強,大有能力的。但是這種強者是敵人攻擊的主要目標。亞撒的力量和勇氣沒有增長,反而減弱了,直到最後幾年疾病纏身,失望痛苦,不信靠神,也得不到人的幫助。

         16:12  為甚麼亞撒身患重疾卻沒有尋求神的醫治?對於為病患中的人禱告,我該持甚麼態度?這裡抨擊亞撒求醫診治,並不是反對醫藥給人的幫助,過錯在於他毫不理會神的幫助,當時盛行的醫術,乃是迷信加上土方,我們要避免採用源於異教崇拜、似是而非的療法。亞撒的經歷啟示我們,一方面接受常規的治療,同時也能按照新約的教導,靠禱告得蒙醫治(參雅5:14)。

 

【代下十六12「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甚重」原文帶有病症「擴張」的意思。

    「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這句話是作者的注釋,表明:亞撒的病是由於他在宗教上的失敗;他得的是死症,非藥石所能挽救。——《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十六12 腳上有病】有人嘗試將亞撒的腳病診斷為痛風(聖經時代並不常見)或血流受堵塞所導致的壞疽。當時的醫生有些和法術有關,其他的則使用草藥。亞撒單獨求助於醫生,顯出他不求神助,促使自己身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十六13「他作王四十一年而死,與他列祖同睡,」

   〔暫編註解〕四十一年。這個數位放是亞撒統治記錄的最後。在王上15:10中,它放在記錄亞撒統治的開頭。《列王紀》比《歷代志》更側重於年代的順序。

 

【代下十六14「葬在大衛城自己所鑿的墳墓裡,放在床上,其床堆滿各樣馨香的香料,就是按做香的作法調和的香料,又為他燒了許多的物件。」

   〔暫編註解〕此處記亞撒王之死與《王上》十五24不同。列王的葬禮應該用香料並焚燒物件示敬,不必特別提及。但現在特別記其事,可見亞撒晚年雖有錯失,作者仍肯定其貢獻。

       “燒了許多的物件”。不是火葬,而是在他屍首旁邊焚燒香料。

         雖然亞撒得此惡疾而終,不過蓋棺論定他仍算是一位好君王,死後仍得到傳統上君王的葬禮:1 葬在王陵(比對約蘭,21:20;烏西雅 26:23; 亞哈斯 28:27);2 有香膏裹屍;3 得百姓舉火致哀(比對約蘭,21:19)。

         「燒了許多的物件」:可作「燃點大火」。

         自己所鑿的墳墓。亞撒埋葬的細節是《歷代志》所特有的。原文的“墳墓”是複數的,可能指家族的墳墓,有好幾個墓室。巴勒斯坦的墓穴常常是在岩石上鑿出來的(見賽22:16;太27:60;可15:46;路23:53)。

         馨香。符合巴勒斯坦一帶的習慣(參約19:39 40)。

         燒了許多。不是指火葬,因為希伯來人不火葬。可能是指燒香(見代下21:19注釋)。

         16:14  停屍間是放置棺木或屍首的檯架,俗語稱為壽凳或冷凳。

 

【代下十六14 為他燒了許多的物件】君王的陵墓是在峭壁之上開鑿的。亞撒的殯儀頗具規模,包括為他燒香,舉國哀悼,並在家塚安葬。焚燒對象與火葬無關,也不是為了掩飾病者屍體的氣味,而是為了炫耀君王的財富。亞述以之為驅邪儀式,在君王的葬禮中十分常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16)】

 1 哈拿尼是根據什麽來指斥亞撒的不是?這番話在人與神的關係上,給你什麽提醒?

 2 亞撒不能接受善意的批評和警告;你又如何?有否惱恨對方,甚至圖謀報復?

 3 試將亞撒的生平分為若干階段。亞撒犯罪,於是招來審判。你有類似的經歷嗎?當你初次承認自己是罪人,或在日常生活中有犯罪的念頭和行為時,基督的救贖對你有什麽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