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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二十二章拾穗

 

【代下二十二1「耶路撒冷的居民立約蘭的小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因為跟隨阿拉伯人來攻營的軍兵曾殺了亞哈謝的眾兄長。這樣,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作了王。」

   〔暫編註解〕約蘭曾殺死自己的兄弟,現在他的兒子也為人所殺。

         “ 亞哈謝” (即約哈斯, 二一17),北國亞哈謝王的侄兒,亞哈的孫子,他跟隨亞哈邪惡的行徑。

         有關亞拉伯人的侵襲,見21:16

         亞哈謝。第1-9節與王下8:25-29相對應。

         攻營。這裡的記錄比較簡單,不很明確。眾王子顯然在首都外面的軍營裡,遭到阿拉伯強盜的襲擊,被殺被俘。

         22:1-9  亞哈謝事蹟:亞哈謝重蹈先王覆轍,又受母親亞她利雅誤導,與北國結盟,結果因此喪命,甚至江山難保。

       本章記新王亞哈謝。太后亞他利雅的勢力極大,宗教政策未變,並繼續與北國保持密切合作(34節)。新王在位只一年便為耶戶所殺(9節),應驗了先知以利亞的話(二十一1314)。讀本章時可參《王下》八1629;九2129。及十一13注。

 

【代下二十二1 亞拉伯攻營者】這些隨亞拉伯人來攻營的軍兵很可能與歷代志下二十一章所述的有關。換言之,他們可能是非利士與其他種族,乘猶大國勢衰弱之際試圖自立。他們必定認為猶大沒有大衛家執政,就會變得更加虛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2「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列王下八章二十六節作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暗利的孫女。」

   〔暫編註解〕依《王下》八26,亞哈謝登基時的年齡應為22歲。一些希臘文舊約《七十士譯本》的抄本及敘利亞文抄本都作“二十二歲”;否則,他的年齡會大過他的父親約蘭(參二十一520節)。

       “四十二歲”應作“二十二歲”(王下八26)。

         「年四十二歲」:應作「二十二歲」,參王下8:26; 代下21:20

         「亞她利雅」:見21:6及注。

         四十二歲。王下8:26是二十二歲。亞哈謝登基的時候不可能是四十二歲,因為他的父親死于四十歲(代下21:5 20)。有兩種解釋。一種認為是抄寫的錯誤,把“二十”寫成“四十” 。還有一種解釋認為“四十二歲”不是指亞哈謝登基時的年齡,而是指暗利王朝的年數。亞哈謝因暗利的兒子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而成為該王朝的後系。從本章3-5節和王下8:27可以看出亞哈謝受到該王室的指導。王下8:27說他是“亞哈家的女婿”。所以有時以暗利來計算年曆是不奇怪的,因為暗利是非常重要的統治者,其他國家在多年以後仍稱以色列國為暗利之國,把以色列的國王稱為暗利的後代(見王下8:26注釋)。從暗利開始統治到亞哈謝登基是四十二年。

         暗利的孫女。亞他利雅是暗利的兒子亞哈的女兒(代下21:6),所以她是暗利的孫女。這裡沒有提亞哈,而是提暗利,因為暗利是該王朝的創始人。關於以“子”代“孫”,見代上2:7注釋。

 

【代下二十二2 年代小注】亞哈謝於主前八四一年在位,與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主前858824年在位)同時。到了這個時候,在誇誇之役對抗撒縵以色的聯盟已經大致解體,反亞述的觀點逐漸變得不再流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3「亞哈謝也行亞哈家的道;因為他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

   〔暫編註解〕「行亞哈家的道」:指拜偶像一事。

       亞哈謝也行亞哈家的道。參代下21:6 13;彌6:16

         給他主謀。《列王紀》沒有這句話。亞他利雅是一個獨斷的女人,很像她的母親耶洗別,儘量把巴力崇拜引進南部王國(見王下11:18注釋)。

 

【代下二十二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象亞哈家一樣;因他父親死後有亞哈家的人給他主謀,以致敗壞。」

   〔暫編註解〕「亞哈家的人」:就是亞她利雅家的人。

       「以致敗壞」:指亞哈謝無端捲入耶戶剪除亞哈家的事件,因而遭害。

         亞哈家的人給他主謀。似乎指他的母親亞他利雅(第3節)和舅舅約蘭(第5 6節)。

         以至敗壞。聽從惡謀士的話表明亞哈謝道德上的淪落,最終造成他的死亡。

         22:4-5  人固然不可剛愎自用,但聽取意見時也要小心謹慎;聖經對此有何提醒?尋求謀略雖然明智,但我們也應當明辨別人的建議。亞哈謝有謀臣,但是他想聽的都是讒言,難怪會敗亡。你尋求人的建議,要仔細地聽,並用神的道來“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參帖前5:21)。

 

【代下二十二5「他聽從亞哈家的計謀,同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

   〔暫編註解〕就像約沙法與約蘭的父親亞哈合作那樣(代下18章),亞哈謝也與約蘭親密合作,一同出征亞蘭。與惡人聯合是沒有好處的。

       5~6 “基列的拉末”。參看列王紀下八章28節的腳註。

 

【代下二十二5 與哈薛之戰】猶大和以色列的親戚關係是他們聯手攻打大馬色的亞蘭王哈薛的緣故。西方聯盟已經分裂,如今你爭我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6「約蘭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所受的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撒利雅(即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暫編註解〕哈薛。見王下8:28注釋。

       亞撒利雅。有十五種希伯來語抄本,七十士譯本以及亞蘭語譯本均為“亞哈謝”。與《歷代志》相應的王下8:29也是亞哈謝。

 

【代下二十二6 耶斯列】耶斯列按考證是以薩迦境內耶斯列穀東端的澤林/伊茲拉阿珥遺址(Tel Yizra'al)。這城大約在米吉多東南十五哩,到了亞哈年間,是以色列國的冬都。北國滅於亞述手下(主前722721年)之後,失去了重要性的耶斯列,從此一蹶不振。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列王紀上二十一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7「亞哈謝去見約蘭就被害了,這是出乎神;因為他到了,就同約蘭出去攻擊甯示的孫子耶戶。這耶戶是耶和華所膏、使他剪除亞哈家的。」

   〔暫編註解〕詳情參看列王紀下第九章。

         這是出乎神。《列王紀》沒有這句話。《歷代志》解釋了亞哈謝的死如何應驗了神的旨意。這個國王的夭折是對他崇拜偶像的懲罰。亞哈謝去見以色列的約蘭時,正好耶戶發動叛亂,所以他和約蘭,耶洗別一同與遇害。

         甯示的孫子。耶戶是甯示的兒子約沙法的兒子(王下9:2。見代上2:7注釋)。

         耶和華所膏,使他剪除亞哈家的。耶戶被膏,是要對亞哈家族實施懲罰(王上19:16;王下9:1-10)。

         22:7  對耶戶的介紹,和他作王的詳情,請見列王紀下911036節。

       7-9  亞哈謝遭害:這裡對亞哈謝遭害的記載跟王下9-10章表面上有幾處出入:1 「眾侄子」(8),王下9:12-14說是亞哈謝的兄弟。按本章1節 , 這些兄弟已死,而「侄子」則太年輕,不會服事亞哈謝,因此「眾侄子」指「親屬」較合理。2 另外,兩處所記載這些親屬被害的時間不同,王下10章指出他們在亞哈謝遇害後被殺,本章則相反;也許本章的記載並不是按時間的先後,而是以亞哈謝被害事件作結語,連接下文亞她利雅篡位的事。3 王下9:27-28記述亞哈謝在米吉多傷重不治,葬在耶京,而本章則似乎說他在撒瑪利亞被殺和埋葬。或許代下的記載較粗略,敘述了亞哈謝未被耶戶擊傷前的情況,也沒有道出他被埋葬的地點。

 

【代下二十二8「耶戶討亞哈家罪的時候,遇見猶大的眾首領和亞哈謝的眾侄子服事亞哈謝,就把他們都殺了。」

   〔暫編註解〕8節的“眾侄子”亦作“眾親屬”或“眾親屬之子”。王下九1214所說的兄弟,照本章1節所記均已死,而他的侄子則年幼,“眾親屬”或“眾親屬之子”較合理。

       討亞哈家罪。耶戶正在執行神的任務(王下9:7-9)。

         神用各種方法懲罰罪惡。如果人犯罪不受懲罰,他就會膽大妄為。政府的懲罰是為了制止犯罪。神曾親自指示了對於違犯以色列古代法典的處罰。今日各國政府所執行的民法,都是依據天國的章程,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羅13:2;參羅13:1 3-7)。

         由於世俗政權的局限,神往往通過其他手段懲罰罪孽。有時犯罪的自然後果本身就已構成足夠的懲罰,不必再採取其他手段。還有時神稍微挪開祂抑制惡勢的手,造成以罪治罪的局面(見《先祖與先知》第728頁)。然後神再直接介入,就像烏撒(撒下6:7),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5:1-11)的情況,或者指定一些人對罪惡實施懲罰,如耶戶的情形。

         上天委託耶戶懲罰亞哈和他家族的罪惡,並不意味著認可他在執行這項命令時的所有細節。同樣,當神挪開祂抑制的手,准許以罪治罪的時候,絕對要以為是神引發了隨後的罪行。

         亞哈謝的眾侄子。見王下10:13 14注釋。如果他們是國王親兄弟的兒子,那他們都還是小孩子,受到“猶大的眾首領”所監護。但有可能“侄子”是泛指國王的侄子,外甥等親屬。被殺的共有四十二人。

 

【代下二十二9「亞哈謝藏在撒瑪利亞,耶戶尋找他,眾人將他拿住,送到耶戶那裡,就殺了他,將他葬埋;因他們說,他是那盡心尋求耶和華之約沙法的兒子。這樣,亞哈謝的家無力保守國權。」

   〔暫編註解〕9節約沙法的兒子為約蘭,亞哈謝為約蘭之子(參王下8章)。故“兒子”應作“孫兒”。

       耶戶殺亞哈謝的原因,參王下9:27-29注。

         耶戶尋找他。亞哈謝顯然向南逃往耶路撒冷,“到了靠近以伯蓮的姑珥坡上”時,被追趕者打傷。他改變了行程,想要藏起來,但被抓獲,押送到耶戶那裡。關於他逃跑的可能路線,見王下9:27注釋。

         將他埋葬。他被埋葬“在大衛城他自己的墳墓裡”(王下9:28)。亞哈謝畢竟被埋葬在列王的墳墓裡,不像其父約蘭,得不到這最後的榮譽(代下21:20)。

         保守。亞哈謝沒有後代能夠統治王國。他死時年僅二十三歲(見王下8:26),沒有一個成年的兒子可以繼承王位。這就引發了亞他利雅的篡權。

 

【代下二十二9 撒瑪利亞】撒瑪利亞作為北國以色列的首都,已經有兩個世紀之久。這城是在主前九世紀初期為暗利所建築,並於主前七二二或七二一年被亞述毀滅。這城建於山上,比附近的谷地高出三百呎。正在通往示劍、約但河谷、米吉多、耶斯列、耶路撒冷等地的主要商道的交會之處。考古學家於二十世紀徹底挖掘了它的遺址。進一步討論可參看:列王紀上十六24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10「亞哈謝的母親亞他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猶大王室。」

   〔暫編註解〕“亞他利雅”意圖殺滅所有的孫兒,好使自己能作王,但最終因約阿施的藏匿而受到阻撓;約阿施在六年後登上寶座。參看列王紀下十一章2節的腳註。

       「剿滅猶大王室」:就是把一切有繼承王位資格的人一併殺掉。這時,大衛子孫作王的應許受到嚴重的考驗。

         亞他利雅見。第10-12節記錄亞他裡雅的篡權。相應的記錄見王下11:1-3(見該處注釋)。

         剿滅。希伯來語是dabar,直譯是“說話”,故有人解釋為“謀劃”,或“判決”。但根據一些希伯來語抄本,七十士譯本,亞蘭語譯本,塔古姆文本,以及王下11:1'abad 更有可能是為“消滅”。

         10-12  亞她利雅謀朝篡位:在亞她利雅統治下,一度被清除了的巴力崇拜再度傳回猶大。

         22:10-24:27  約阿施事蹟:亞哈謝死後,太后亞她利雅奪得王權;然而有關大衛子孫作王的應許並未落空,約阿施不但性命得保,後更獲祭司耶何耶大的協助,取回王位。作者詳述約阿施如何在耶何耶大輔政下敬虔治國,因而蒙神祝福。可惜他在耶何耶大離世後卻離棄神,結果國家受到外敵攻擊,約阿施本人也終於被弑身亡。

 

【代下二十二10 亞他利雅處決的人】亞他利雅在兒子亞哈謝在位之時身為太后(見:王上二19注釋),享有作為「統治者」的高位;太后顯然是個正式的職銜。這職銜使她在禮儀和政治事務上,持有特殊的影響力。按照其他王朝統治者的慣例,篡位者亞他利雅試圖毀滅原有之大衛王朝的成員。從前北國的篡位者也是使用同樣的手段,殺盡上一個王朝的全體成員。這種誅殺統治家族的作法,在以色列和古代近東各處都十分普遍。新王登基時剷除所有王位競爭對手,在美索不達米亞文獻中有極多的先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11「但王的女兒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裡。約示巴是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約阿施,躲避亞他利雅,免得被殺。」

   〔暫編註解〕約蘭王的女兒。見王下11:2

       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列王紀》沒有提這一點。約士巴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子,所以她忠於大衛的後代,願意長期隱藏小王子。

 

【代下二十二1112 藏身聖殿】大衛王朝僅存的最後一員在何處藏身未能確定。中世紀的學者推想聖殿屋頂有供祭司安歇的房間,是禁止亞他利雅進入的。然而聖經完全沒有提到聖殿有寢室的設置。無論怎樣,這個孩童總是躲藏在聖殿範圍之內,大祭司的住處那裡。除了只有極少數人能夠進出以外,聖殿和古代的廟宇更是讓人避難和提供庇護的所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二12「約阿施和她們一同藏在神殿裡六年;亞他利雅篡了國位。」

   〔暫編註解〕在猶大國的悠長歷史上,一直是大衛的子孫作王,其間只有六年(主前841835年)由約蘭的王后亞他利雅執政。本節說“亞他利雅纂了國位”,作了女王。看《王下》十一13注。

 

【思想問題(第22章)】

 1 亞她利雅可算是當時的「女強人」,可惜手段陰毒,險令大衛子孫滅絕,王位後繼無人。她是在什麽情形下剿滅王室的呢?這事背後有何超然因素?參22:4-7; 24:2

 2 試追查亞哈謝的家譜,找出暗利、亞哈和亞她利雅的關係,以及他們的作風(王上16:25 28-33; 代下18:1; 22:2)。詩人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這話給你什麽提醒?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