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歷代志下第二十六章拾穗

 

【代下二十六1「猶大眾民立亞瑪謝的兒子烏西雅(又名亞撒利雅)接續他父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

   〔暫編註解〕烏西雅在位時期雖長,作者將之歸納為兩個階段:蒙福興盛的時期(513節)和犯罪敗亡時期(1423節)。在第一階段,猶大國和以色列國的疆土幾乎伸展到象所羅門王時代一樣(68節)。此時,亞述興起,牽制亞蘭王無力南犯;而亞述王朝繼之由盛轉衰,給了南、北國休養生息的機會,可以收復失去的土地。烏西雅是他作王的名字,他有個小名,叫做亞撒利雅。

         “烏西雅”。在列王紀下十四章21節稱為亞撒利雅。

         1-5  總論:烏西雅敬畏神,神就賜他國富兵強,例如使他收復南部重要的貿易海港以錄(見王下14:22注)。

         1-15  烏西雅的政跡:(見王下14:21注)。

         26:1-23  烏西雅事蹟:烏西雅的正式名字是亞撒利雅(王下15:1-7 32),他先與父親共同執政二十四年,晚年又與兒子共同統治十二年,故此他只有十六年獨自作王,然而他把猶大國政治上和領土上的勢力帶到可與所羅門王時代媲美的顛峰。

       本章記烏西雅王。此王在位52年(主前792740年,包括與他父親亞瑪謝共同秉政的25年)。作者只揀了《王下》十四2122和十五17所載兩件來簡單記敘,一是收回以拉他,重新修理;一是神降災于烏西雅,長大痳瘋,直到死日。全章大部分(520節)為本書獨有材料。

         本章的內容幾乎完全是王下14:21 22和王下15:1-7有關烏西雅統治記錄的補充。《列王紀》把烏西雅統治的記錄分成兩個部分,中間插入耶羅波安統治的記錄(王下14:23-29)。有人據此認為王下14:21 22關於烏西雅的內容是亞瑪謝統治記錄的補充;而在耶羅波安二世的記錄以後,第二次介紹烏西雅的統治,可能意味著烏西雅有一段時期是與他父親共同執政的,第二次則是他開始單獨執政。《歷代志》均採用烏西雅的名字,只是在代上3:12的家譜中用亞撒利雅(Azariah)。在亞述人的記錄中有 Azriau 的名字,現在普遍認同為亞撒利雅。除了“亞撒利雅”拼寫的差異以外,代下26:1 2和王下14:21 22是一樣的。

 

【代下二十六2「(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之後,烏西雅收回以祿仍歸猶大,又重新修理。)」

   〔暫編註解〕“以祿”即“以拉他”,是阿卡巴灣的一個重要港口(王下十四22)。

       “以祿”。以拉他,亞卡巴灣上一個很重要的港口。

         以祿是亞喀巴灣的一座城市,靠近以旬迦別(見王下14:22注釋)。

 

【代下二十六2 以祿】以祿(Eloth,又名以拉他〔Elath〕,聖經不同書卷使用不同的拼法,NIV 全作以拉他)是所羅門在亞喀巴灣頭建築的一個海港(見:代下八17注釋),與鄰近的港口以旬迦別關係密切。它為猶大與阿拉伯、非洲、印度打開了貿易之門。烏西雅顯然是有意復興所羅門所創立的紅海貿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3「烏西雅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

   〔暫編註解〕3、第4節與王下15:2 3相對應。《歷代志》照例沒有提同時代以色列的事件(王下15:1),因為它不涉及北方的王朝。

 

【代下二十六3 年代小注】按照蒂利的計算,烏西雅長久的統治始於主前七九二年,終於七四○年。學者推想他開始統治時與父親亞瑪謝長期共同執政,後來又與兒子約坦共同執政。以色列王是耶羅波安二世(烏西雅在位五十二年,有四十年與他重迭)、撒迦利雅、沙龍、米拿現、比加轄、比加與他同時。當時統治亞述的是阿達德尼拉裡三世、撒縵以色四世、亞述但、亞述尼拉裡五世、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這期間的絕大部分亞述都很衰弱,使以色列和猶大都得以擴張繁榮。貝特米爾辛遺址(Tell Beit Mirsim)出土的一個印章,上面發現了烏西雅的名字。提革拉毘列色的記錄提到堯迪有一位名叫亞茲利奧(Azriau)的王(列王紀稱烏西雅為亞撒利雅),但大部分學者都不認為這人就是烏西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4「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

 

【代下二十六5「通曉神默示,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神;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

  「通曉神默示 ...... 時候」應作「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指導烏西雅敬畏神的事」。撒迦利亞顯然是先知,且是烏西雅王的諫臣。本書作者往往重視先知在政治上的影響。——《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撒迦利亞是個很普通的名字,無法考證出此人是誰,既非二十四20,也非《以賽亞書》八2所記的祭司。

       “撒迦利亞”。不是被擄歸回時期的先知撒迦利亞,而是另一個同名但我們不認識的人。

         撒迦利亞。該先知僅在這裡提到。

         尋求神。這種說法反映了《歷代志》的特徵,指出順從的福氣和犯罪的苦果。

 

【代下二十六6「他出去攻擊非利士人,拆毀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亞實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亞實突境內,又建築了些城。」

   〔暫編註解〕本節提及的三個城市為非利士大城;「雅比尼」可能是書15:11的「雅比聶」,位於約帕的南面。

       68這裡簡短記下烏西雅的內政與外交,以志其強盛。不過他征戰的範圍均在南疆。此時北國耶羅波安王也在取回與猶大接壤的土地。耶路撒冷以北的猶大國的土地已在耶羅波安王的控制下(參王下十五2324)。以法蓮的山地當已為北國收回。

         6-8  烏西雅對外的軍事勝利:烏西雅獨自執政後不久,以色列便受著亞述的壓逼,無力對南國發動侵擾,於是南國得以休養生息,專心對付南面的鄰敵。西、南部一帶的民族紛紛稱臣,包括非利士人、亞拉伯人(姑珥巴力大概在別是巴的東面)、米烏利人(見20:1注)。 此外,亞捫人也來進貢,烏西雅的聲威甚至遠播至埃及。

         6-15節記錄烏西雅的征戰,他的公共工程以及他的兵力。這一段是《歷代志》所特有的,有助於我們瞭解烏西雅統治的性質。據認為,亞述文獻中“依奧達Iauda 的阿西雅(Azriau)”就是猶大的亞撒利雅(烏西雅)。如果是這樣,這些文獻就(見王下14:2816:5注釋)證實了聖經中有關烏西雅軍事強大的描述。

 

【代下二十六68 軍事勝利】雖然沒有經外文學記載烏西雅擊敗非利士人、亞拉伯人、米烏尼人的戰績,非利士城市亞實突卻找到了毀滅城市的考古證據,可能來自烏西雅年間。此外,又有證據顯示烏西雅在新攻取的領土上建造城堡。迦特(薩非遺址;見:撒上五8的注釋)、亞實突、雅比尼三城構成一個每邊長十至十五哩的三角形,支配耶路撒冷正西面的非利士平原北部。非利士城市亞實突附近的莫爾遺址(Tell Mor),是本段所述之城堡的例證。

  由於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的統治之下十分強盛,烏西雅不能向北擴張領土,只能將注意力集中在西南兩面,制服從前趁猶大國勢不穩而攻擊他們的各族。有關米烏尼人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二十章1節的注釋。姑珥巴力的位置至今未能確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7「神幫助他攻擊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並米烏尼人。」

   〔暫編註解〕“米烏尼人”:看二十1注。

       “亞拉伯人”住在猶大東南面的邊境。參看第二十章1節的腳註。

         非利士人。代下17:1121:16也把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並提。

         姑珥巴力。地點尚未確定,但有人認為可能在以東。

         米烏尼人。是西珥山地區的瑪雲人(見代下20:1注釋)。

 

【代下二十六8「亞捫人給烏西雅進貢。他的名聲傳到埃及,因他甚是強盛。」

   〔暫編註解〕亞捫人。參代下20:1,是攻擊約沙法的同盟的成員。

 

【代下二十六9「烏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門和谷門,並城牆轉彎之處,建築城樓,且甚堅固;」

   〔暫編註解〕角門在耶路撒冷東北角(二十五23)。谷門在耶城南邊(尼二13)。

       “角門”在西北角。“谷門”在西南面。這部分的城牆大概是約阿施所拆毀的(二五23)。

         加強國內防禦措施:主要集中在耶路撒冷;此外他又控制了死海東西岸,甚至南達紅海末端的亞卡巴灣。

         「角門」:見王下14:13注。

         「谷門」:在城牆的西南端(尼3:13)。

         「轉彎之處」:大概是東南角。

         城樓。東方城市的城牆大門上築有城樓。在緊急狀況下可以駐紮軍隊,儲存軍備。本節所提到的大門可能在城市西北角(見代下25:23)。

         。可能在城市西南角(見尼2:133:13)。

         (城牆)轉彎之處。參尼3:19 20 25。有人認為該城樓在錫安山東側城牆彎曲處,從東南面保護錫安和摩利亞山。

 

【代下二十六9 耶路撒冷的城樓】哪些城樓是烏西雅所建雖然未能確定,本節的城樓大概與亞述人在尼尼微、迦拉、亞述、杜爾沙魯金等重要城市建築的城樓相似。杜爾沙魯金是撒珥根二世(主前721705年在位)所築的城堡,城樓建於四角的戰略性位置之上。至於烏西雅建築城樓之處的城門,可參看:歷代志下二十五23注釋的描述。最近在基訓泉一帶發現的巨型城樓,或會證實是本節所述之防禦工程的一部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0「又在曠野與高原和平原,建築望樓,挖了許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農夫和修理葡萄園的人,因為他喜悅農事。」

  上半節應翻譯作:「又在曠野建築望樓,挖了許多井,因為他有許多牲畜在山麓和平原地方」。烏西雅在曠野開拓畜牧場,建築望樓保護牲畜免受劫掠,又挖水井供畜牧用。 

     「高原」地理上稱為「示非拉」,指猶大山地與檳海平原之間的低崗地帶。

     「平原」指約但河外的草原,是從亞捫人手中奪回的地方(8,前為流便支派的地,見書十三1523);又有學者認為是指「濱海平原」。

     「山地」指「猶大山地」。

「佳美之地」指希伯侖以南的農業區。

     「有農夫 ...... 」烏西雅鼓勵人民從事農業。——《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曠野”。猶大南部。“高原”。薩非拉(Shephelah),山脈下的丘陵地帶。“平原”。約但東面的高地。

         在曠野。即牧場。城樓是為了防禦貝督因強盜。

         平原。希伯來語是mishor,有時指亞嫩谷和希實本之間的肥沃平原(見申3:104:43;書13:9 16 17 2120:8;耶48:8 21),但這裡顯然指猶大的一塊土地。

         葡萄園。英文KJV譯本為迦密。在猶大希伯侖以南七英里之處的一個地方叫迦密。

 

【代下二十六10 在曠野建築望樓】烏西雅在猶大的建築活動頗具考古證據。基比亞文化層第三層 B 的城樓大概是這時興建。阿布塞利默遺址(Tell Abu Selimeh)的大規模建築工程大概也可上溯到這個時代。有跡象顯示昆蘭和費什卡泉('Ain Feshkha)的早期建築物和水庫都是建于烏西雅年間。別是巴一帶的尼革地區,也發現了防禦工事、水庫、農田的遺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1「烏西雅又有軍兵,照書記耶利和官長瑪西雅所數點的,在王的一個將軍哈拿尼雅手下,分隊出戰。」

   〔暫編註解〕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戰史,記錄有西進遭遇抵抗的話,當為猶大的亞撒利雅(即烏西雅)所率聯軍所阻,時在主前743年烏西雅作王後期。可證烏西雅的確握有強大的武裝部隊。

 

【代下二十六1113 烏西雅的軍隊】烏西雅設有常備軍,不必在戰事發生時才徵募兵員,這是他強盛的證據。亞述史料顯示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於主前八世紀中葉入侵黎凡特時,烏西雅的軍隊強大到可以參加對抗亞述聯盟的地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2「族長、大能勇士的總數共有二千六百人,」

 

【代下二十六13「他們手下的軍兵共有三十萬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於爭戰,幫助王攻擊仇敵。」

   〔暫編註解〕軍兵。這裡的兵力是307 500名,可以與亞瑪謝的300 000名相比(代下25:5),但是比亞撒(代下14:8)和約沙法的軍兵(代下17:14-18)少得多。

       有大能。如果烏西雅是亞述人碑文上的阿西雅(Azriau),那麼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745-727)統治期間,他一定是西亞地區很有影響的人物。見王下14:28注釋。

 

【代下二十六14「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槍、盔、甲、弓,和甩石的機弦,」

   〔暫編註解〕“機弦”:投射石彈的一種石弩。

       “甲”。釘有金屬薄片的皮衣(尼四16)。

         甩石的機弦。可能指用於甩石器的石子。

 

【代下二十六14 軍械】烏西雅的財富,使他可以向自己的軍隊提供鐵器時代的傳統武裝。本節所列的兵器與亞述軍隊的武器相同,亞述人在年表中有詳細的描述,又經常在王宮牆上的浮雕中描繪。亞述和鄰邦以色列所構成的威脅,大概是烏西雅厲兵秣馬的始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5「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機器,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發石。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甚是強盛。」

   〔暫編註解〕“機器”。彈射器。

       在城樓、角樓裝上新式的彈射武器,可攻擊來犯的敵人,母須出城作戰。

         15  結語:神的祝福及烏西雅本人的努力令他名傳四方。

         機器。可能類似于後來羅馬的石弩,或弩炮。

         傳到遠方。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多次提到“依奧達Iauda 的阿西雅(Azriau)”(見13節注釋)。

         26:15  烏西雅所裝備的武器有何功能?烏西雅所造的兵器,與後來羅馬軍隊的弩砲相似,能將石頭或箭發射到遠處。

 

【代下二十六15 機器】烏西雅所造的「機器」大概是裝置在城牆之上,保護向敵人投石或射箭之守軍的屏障。猶大城堡拉吉的剩餘物資,證實了烏西雅建築工程的性質。它們又出現在尼尼微城西拿基立王宮的浮雕壁畫中。昔日曾經有學者相信本節所述的是弩炮(catapult),但這麼早的時代並沒有使用弩炮的證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6「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

  「氣傲」原文作「至毀滅」,是指他患上麻瘋絕症。

    「行事邪僻」可作(對神)「不忠誠」(參代上十13)。——《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烏西雅的罪是要在香壇上燒香。耶羅波安也因上壇燒香罹罪(王上十二33;十三13)。照律法規定,上香是祭司的專職(出三十7以後;民十八1以後)。

         在一般情況下,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入聖殿,在幔子前祭壇上燒香(見民18:1-7)。烏西雅竟要擅自履行神聖的祭司職責。

         26:16  烏西雅為何會跌倒?神的祝福在他身上如何走向了反面?神賜給烏西雅極大的財富和權力,他就驕傲敗壞。箴言說得不錯:“驕傲在敗壞以先”(箴16:18)。如果神賜你財富、勢力、名聲與權力,你要存感恩之心,也要留心,因為神恨惡驕傲。我們有些成就就洋洋得意,雖屬人之常情,如果因此藐視神,輕看別人便是大錯。你要省察自己的態度,切記要因你所有的一切將榮耀歸於神,以討祂喜悅的方式善用你的恩賜。

         16-20  干犯聖職:在聖殿燒香是祭司的職責,見書30:7 27; 18:1-7。烏西雅顯然想要兼備祭司在宗教禮儀上的職權。

       1620 神懲罰烏西雅,使他長大麻風,因為他侵奪祭司的職權。參看出埃及記三十章110節。

         16-23  烏西雅的下場:作者最後交代為何像烏西雅這樣的「賢君」竟然得著可歎的下場。

 

【代下二十六1619 烏西雅的罪行】烏西雅的罪行是直接侵犯祭司有關聖殿崇拜的特權(民十六40)。香壇位於聖殿的外室,這室除祭司以外,無人可以進入。

  他被控的瀆聖(NIV 譯作「不忠」,18節),是專門以贖愆祭補救的罪行(見:利五1416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17「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

   〔暫編註解〕烏西雅進入聖殿時可能帶著許多隨從,不想讓大祭司趕走,但亞撒利雅準備在必要時採用武力。

         26:17-21  稍有成就,就以為高人一等;稍有權力,就以為控制一切,其實,人啊──人有了權力,常常會任意妄為、罔顧法律,其實就連君王也須要順服神,烏西雅後來才明白這道理。不管你的社會地位多高,都要尊崇神、敬拜神、順服神。

 

【代下二十六18「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

   〔暫編註解〕從烏西雅擅闖聖所,破壞禁例,受到刑罰的事,可以學到一些功課:1,在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一國之君也不例外。2,破壞律法須受懲處,帝王與平民同罪。3,對罪行不可寬假,人人有責阻止,信徒應有道德勇氣,站出來說話。

       犯罪從來不是榮耀,而是羞辱。烏西雅統治的後期因罪而汙損了自己高尚的記錄。

 

【代下二十六19「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麻瘋。」

   〔暫編註解〕發怒。一樁罪幾乎肯定會引發另一樁罪。祭司們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不讓國王獻祭。國王受到這樣的阻止,就十分生氣。

       忽然發出大麻風。正當國王站在神面前悖逆發怒時,神的懲罰臨到了他。他忽然發出大麻瘋,驚恐地意識到神的手觸到了他。

 

【代下二十六19 大痲瘋】馬里王雅頓林(Yahdun-Lim)咒詛所有褻瀆他所奉獻之廟宇的人,要他們患上大痲瘋。可見在一般人心目中兩者是有關聯的。研究古代近東語言的學者認為經常譯作「大痲瘋」的字眼,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皮膚)損害」,或可以用較不專門的「鱗屑狀皮膚病」。這些皮膚上的斑點可能有發腫、流膿,或鱗屑的問題。亞喀得語的用語亦同樣廣泛;巴比倫人也是視之為不潔,又看為神明的懲罰。在古代近東,臨床痲瘋病(漢森氏病)要到亞歷山大大帝時代,才有發生的記錄。並且漢森氏病最主要的病症一個也沒有在古代文獻中出現,反之,所列的症狀卻顯示與漢森氏病無關。經文不把它形容為傳染性的病症。照所記載的描述,現代醫學可以診斷為牛皮癬、濕疹、瘌痢、脂漏性皮膚炎,以及一系列的黴菌感染。因此烏西雅所患的是哪種皮膚病並不清楚。這病像「雪」的形容最可能是指它像雪花片片,不是指顏色(某些譯本中的「白」字是加上去的)。

  整個文化對皮膚病的憎惡,可能是因為它看來(有時還有氣味)彷佛死屍腐爛的皮膚,因而與死亡有關。自然而然的厭惡感,加上基於儀式而非醫藥因素的隔離,使患者被社會遺棄,地位嚴重惡化。烏西雅究竟是因為患病還是祭儀性罪行遭受隔離也無法肯定。乃縵患了類似的疾病,但依然能夠繼續負起最高統帥的職務。學者假定烏西雅之子約坦是在烏西雅犯了祭儀性罪行之後,才開始攝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六20「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麻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

  「大麻瘋」並非今日的麻瘋病;患者被視作宗教上不潔淨,不能踏足聖殿。——《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看到國王患上大麻瘋,祭司們準備把他趕出聖殿。烏西雅自己也驚恐地逃出來。

 

【代下二十六21「烏西雅王長大麻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

   〔暫編註解〕“大痳瘋”:看《王下》五1注。

       “別的宮”。參看利未記十三章46節。

         別的宮。希伯來的法律禁止麻瘋病人與別人同住,只可以獨居。古時候“要獨居營外”(利13:46)。

         隔絕。國王再也不可以進入聖殿神聖的區域。

         管理家事。約坦從他父親患大麻風起,擔任攝政,治理國家。

         26:21  一生持定謙卑順服的生活絕非易事,然而神正要這樣的人事奉祂。我願立此心志嗎?烏西雅一生常“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6:4)。但是他偏離神後,神就使他患了大痲瘋,直到死。人們多不紀念他的偉大改革,反多想到他的驕橫帶來的懲罰。神要求人一生順服。一時興起的順服並不足取,惟有“忍耐到底的”,才必得獎賞(參可13:13)。你要始終如一地信靠祂,使人紀念你的忠信,不然的話,後人只會記起你的過失。

         21-23  尾聲:烏西雅晚年讓兒子約坦攝政;不過他在政治(特別在外交及軍事上)仍然擔當主要和活躍的角色。作者亦認為不能因他染病而抹煞他的功績,聲明他獲先知以賽亞記錄生平(22),又「與列祖同睡」,並「葬於王陵」,只是不和其他墳穴相連(23)。

 

【代下二十六22「烏西雅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是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所記的。」

   〔暫編註解〕不是舊約的《以賽亞書》,而為現已散佚的一本著作。

       以賽亞在“烏西雅王崩的那年”得見神光榮的異象(賽6:1)。他擔任先知似乎一直到西元前681年登上亞述王位的以撒哈頓時期(賽37:38)。以賽亞約在西元前740年開始工作。那時他還年輕。

 

【代下二十六23「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裡;因為人說,他是長大麻瘋的。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暫編註解〕烏西雅可能因染有大痳瘋,沒有葬在列王的墳地裡,而是另外埋在“王陵的田間”,一塊屬於列王的墳地。

       烏西雅因身體不潔,有玷污王陵之嫌,所以只能葬在王陵的附近。

         在王陵的田間。王下15:7 為“在大衛城”。可能指亞撒利雅埋葬在屬於王室的墓地裡,而不是王室的墳墓本身。

         26:23  以賽亞何時蒙召?烏西雅駕崩之日,也是神呼召以賽亞作先知之時。

 

【代下二十六23 烏西雅的陵墓】現今以色列博物館(Israel Museum)的收藏品,包括標明猶大王烏西雅埋葬之處的墓碑銘。這是第二階段安葬他遺骨的墓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26章)】

 1 烏西雅定意尋求神,神就使他亨通(26:6)。這原則在新約時代是否仍舊適用?參太6:31-33; 4:12-13

 2 烏西雅治下的強盛可用當時國際間的形勢,或他個人勵精圖治為理由去作解釋,這與作者強調神幫助烏西雅興盛的說法有衝突麽?神掌管一切與人的作為二者之間如何配合?

 3 烏西雅的驕傲與他個人的成就有密切關係(26:16)。人怎樣才可以不因成就而跌倒?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