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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七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代下七1「火从天上降下来,烧尽燔祭。」】

这是神立即且恩慈的响应,应允王与百姓们的祷告,如果我们仰望神,祂必来填满我们所留的地步。我们若寻求祂,祂必立时与我们同在,心灵一承认过犯,必蒙赦免,一经奉献,即得悦纳。我们求神救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就蒙洁净,你是否真正要神来找你呢?祂的荣耀现在就照耀你,而且永久照亮你。

火表征神的同在。要常体会!内心若有不洁与罪恶,就会阻碍祂的同在,正如阳光可阻碍菌类植物生长一样。我们曾受教,明白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所以我们一定要维持并体验神的同在,要以祷告与默想作为燃料。使火常常烧着。

火表征神的圣洁。瘟疫可以用火去除尽。圣灵在你我的心中,也能保证我们日常生活的圣洁与公义。

火表征神的相交。火烧尽供物的祭坛上,表明神收纳祭品,余剩的再由献祭者吃尽。这样我们与神相交,吃饼饮杯,接受主餐。我们要有敬畏的信心以基督为粮。神曾悦纳基督的顺服以及祂荣耀的品德。这样我们与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相交。

──迈尔《珍贵的片刻》

 

代下七14自卑祷告】「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

  人对自己的前景,充满着幻想,以为可以进步到完全。但神早就知道堕落的人性,知道人会犯罪,所以规定献祭的事。但人犯罪献祭赎罪,永不是最后一次;如果不死,犯罪不止,献祭不止(来一○:1-2),总没有完全那回事。当献祭的时候,人亲自看到,无罪的祭牲,为了我的罪被杀流血,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应该为自己的罪,发生忧伤痛悔的心。
  在献殿之后,耶和华再次向所罗门显现。告诉他,耶路撒冷的殿,是向神祷告的地方:

“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我必睁眼看,侧耳听,在此处所献的祷告。现在我已选择这殿,分别为圣,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里。”(代下七:14-16

  神向人显现,不是找人来闲谈,总是有重要的事。在这里神向所罗门宣告,悦纳所奉献的殿,更说明:不是这个特定的地方,祷告会有特殊的功效,更要紧的是心必须对。这简单的基本要件是:“若是自卑,祷告…我必垂听”。神先宣布祂确定的应许:“必”听;剩下了人一方面:“若”自卑。神听祷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人肯不肯自卑。自卑是祷告的条件。
  听起来容易,只是:自卑祷告;也是最合理的:神那么的高,人还有甚么选择?怎可不自卑?但这是一生学习的功课。
  祷告的时候,不论是有了过犯求主赦免,自己没有求主赐下,自己无力求主拯救,都应该自卑,才可蒙应允。
  行善寻求神的犹大王希西家,蒙恩以后心里骄傲,惹神的忿怒;到他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一同自卑”认罪求主赦免。神的忿怒在他有生之日就没有临到他(代下三二:25-26)。犹大的恶王玛拿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在位逾半世纪;到被亚述兵捉拿,带上铜炼,牵往巴比伦,“在急难的时候,就恳求耶和华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极其自卑”,祈祷才蒙神垂听,使他归回耶路撒冷,仍坐国位(代下三三:12-13)。所以保罗宁肯接受肉身的刺,而不要自高(林后一二:6-10)。
  自高的人要代替神,当然无从得神听他的祷告;“在主面前自卑”(雅四:10),是蒙恩升高的起步。── 于中旻《历代志下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