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七章拾穗
【拉七1】「这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
【拉七1】“这事以后”。即第六章之事件的五十七年后。“西莱雅”。主前586年被掳时的大祭司(王下二五18)。──《雷氏研读本》
【拉七1∼5 以斯拉的世系】以斯拉必须有一定的资格,他的使命才能得到认可,他的行动才可能有法律上的效力。以斯拉和耶书亚(见三2的注释)不同,圣经没有提到他是大祭司。但身为亚伦的后裔(本段从亚伦到以斯拉只列出了十六代,详细家谱,见:代上六5∼53),依然证明了他有显赫的家世。经文很可能暗示他是西莱雅的后代;西莱雅是主前五八六年圣殿被毁之时的大祭司。这家谱没有提及耶书亚,很可能是因为他属西莱雅另外一系,或本段所指是西莱雅另有其人(这名字在这时代十分普遍)。──《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7∼8 年代小注】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在亚达薛西一世任内,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就是主前四五八年。上一章所述事件至今已经差不多有六十年的时间。以斯拉的出发日期是正月(尼散月)初一日,即公历四月八日,到达耶路撒冷的日期则是五月(阿布月〔Ab〕)初一日,即公历八月四日。这是春季至盛夏的干旱炎热时分,须沿最北的道路而行,绕过沙漠地带,并得小心计划路线,使回归者途中不致缺水。──《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10】这段经文有两个主题:第一个是主的安排,就是君王的动机和心意也是如此。以斯拉之所以能上耶路撒冷、执行使命,受这位君王照顾,是『因耶和华他上帝的手帮助他』(6节,参阅六22)。第二个主题是从被掳中得释放。正如在主前五三八年被掳的从巴比伦归回,现在八十年以后,又一次新的浪潮,包括祭司,利未人,及其他圣殿人员(7节),伴着以斯拉,返归故土。二者的前景,都是主手的能力,完成祂的旨意。──《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2】「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
【拉七2】关于大祭司“撒督”,参看历代志上六章8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拉七3】「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
【拉七4】「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
【拉七5】「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
【拉七5】以斯拉简略的家谱追溯到“亚伦”。──《雷氏研读本》
【拉七6】「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
【拉七6】“文士”。他的职责可见于第10节。另参看马太福音二章4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拉七6,10~12】有关以斯拉的陈述:『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6节)。把他安放在接受神律法的摩西后裔(借喻的说法)之列。传统上,祭司在专职担负有关崇拜的事务之外,也担任教导律法的任务(参阅申卅一10以下)。从这方面来看,祭司以斯拉担任教导律法,并非甚么新事。在被掳时期,祭司无论他们怎样不愿意,也不能执行祭司任务;教导律法,成为他们主要的事工。但这不是他们独占的工作,因为传统上,有一批称为『智慧人』的,与祭司和先知并列为第三大类(耶十八18)。以斯拉被称『文士』,也是属于这些人的一类。──《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6∼12 以斯拉的专长】这里描述以斯拉有好几个特点,大部分都以他作为文士和天神律法之教师的才干有关。身为文士的以斯拉可能是波斯的公务员。古代近东政府习惯雇用受过外交和法律训练的文书或书记。这些人负责翻译属国或盟邦的文件。并且受派出访调查,以协助君王及其谋士作出决策(进一步资料,见:尼八1的注释)。史籍中的例证包括主前七世纪亚述文书阿希卡尔,和埃及中王国时代《行业的讽刺》中对文书行业的形容。后者称赞这是值得尊敬的专业,其利益远胜其他职业。──《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7】「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有上耶路撒冷的。」
【拉七7】“尼提宁”(殿役)。基遍人的后裔,他们在圣殿里服役。参看约书亚记九章20、21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拉七8】「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拉七8四个月的旅程】漫长旅途所发生的事件,照例不予记录(见:创十二1∼9)。公历四月出发,八月抵达,表示途中炎热干旱。他所走的最有可能是商旅北路(长约900哩),沿幼发拉底河北上,在马里转往西行,直达塔德穆尔(Tadmor),然后西南经大马色(大马士革)入巴勒斯坦。同行人数众多,并且包括妇孺,每日平均脚程大抵不会超过十哩。──《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8~9】八至九节干脆述说以斯拉和他的同伴,在急速的时间内,完成了从巴比伦来的一段艰巨的路程。日期是四月八日(正月初一日)及八月四日(五月初一日)。由此可知,这次上路是一年中最热的季候,经过的路虽然回避了荒芜不毛之地,经行人踩出来的一条路,但不可避免的,常有盗贼出没。记录这次旅程卷入的危险,更清晰地出现在八章廿二节里。一至十节,预期在此次旅程中,神要克服复国的各种阻碍,和照顾祂的百姓。这句话,『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以斯拉〕』(9节)──《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8,9】旅程走了九百英里(1
448公里)的路,为期四个月,从主前458年尼散月初一日(三、四月间)至亚笔月初一日(七、八月间)。──《雷氏研读本》
【拉七9】「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因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五月初一日
【拉七10】「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拉七11】「祭司以斯拉是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亚达薛西王赐给他谕旨,上面写着说:」
【拉七11】亚达薛西的信(直至26节)表达他对犹太人大力的支持;他只是为其帝国的平安付出一个细小的代价而已(23节)。──《雷氏研读本》
【拉七11~26以斯拉的使命】依照君王的谕旨,以斯拉使命的目的,记在廿五节里:他要立士师为判官,根据上帝的律法,施行审判,并且保证社体中的各人,熟悉上帝的律法。前者的工作,令人想起出埃及记十八章十三节及以下的话,摩西同意将审判的权柄,交给其他的人。两者都反映要公正地把律法在人民中间执行出来。尽管审判官裁判公正,如果百姓不知道律法的要求,怎么能有一个公正的社会呢?因此以斯拉的工作并不轻省。以色列和犹大百姓有一段历史,在他们的意识里,把他们所认识的上帝埋藏得很深,以至于他们无法在生活中发挥实际的影响,在早期他们亦并非未尝试过改革。历代志可给无数的证明,自亚撒(代下十四章)至约西亚(代下卅四至卅五章)。──《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12】「“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拉七13】「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们与你同去。」
【拉七14】「王与七个谋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神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
【拉七14】“七个谋士”。与王关系特别密切的一群人,在以斯帖记一章14节也有提及。──《雷氏研读本》
【拉七14王的七个谋士】按照以斯帖记一14和古代历史家色诺芬、希罗多德的记载,波斯王倚重的枢密院,由七名亲王或参谋组成。故此,以斯拉所担任的这种调查性任务,由王和谋士的名义下达是很自然的事。──《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4 任务的性质】关注属国是否各自保持神明的宠爱,是波斯诸王的一贯作风。重修庙宇可以取悦神明,按照本节,奉行宗教法令是另一方法。以色列的神若是喜悦百姓遵行祂的教训,这些教训便必须强制执行。必须设立官吏负责教导,并且督促监察其实施情形。因此以斯拉的使命是断定波斯国叶胡德省的犹大人,是否谨守摩西五经的律法。当地人上书投诉或咨询的次数,显示这个调查有进行的必要。身为文士的以斯拉的专门技能足以应付这个任务,亦有资格判断法令是否实行。如此,波斯王使用属国的子民(又同样使用尼希米),试图保证帝国得到神明的认可,以及避免冒犯神(见23节)。──《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5】「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神的,」
【拉七15∼17 波斯人向耶和华献祭】波斯王有公开向地方性神祇献祭的记录,一方面是表示尊重,另一方面安抚新被征服的民族,对他们有政治上的利益(例如古列圆柱上所载古列为玛尔杜克神所做的事)。祭牲的清单,以及附加的素祭、奠祭(民十五2∼10),显示波斯人在起草撰写谕旨之前,必已咨询过犹大人的专家。刚比西斯年间(主前530∼522年)就有这样一个例证:埃及扎伊尔斯(Sais)的祭司乌札荷尔(Uzahor)出力说服王重修内特女神的庙宇,并且监督重修过程。工程包括奠基,恢复仪式、节期,以及挪用公费津贴庙宇的运作。──《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6】「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神殿的礼物。」
【拉七17】「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殿的坛上。」
【拉七18】「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怎样用,总要遵着你们神的旨意。」
【拉七19】「所交给你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神面前。」
【拉七20】「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
【拉七21】「“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
【拉七22】「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
【拉七22】“银子……一百他连得”即十二万安士(3.75吨或3.4公吨)。“麦子一百柯珥”相等于六百蒲式耳(22千升)。一“罢特”相等于六加仑。──《雷氏研读本》
【拉七22 供给的数量】亚达薛西王下达行省官员的配给数量虽有规范,其限额却高得出奇:银子三又四分三吨、小麦六百五十蒲式耳、酒六百加仑、油六百加仑、盐无限量供应。这数字未必一定是按照圣殿运作的需要推算出来的。反之,正如下一节所显示,其根据是转离以色列神的怒气需要何等大的数额。──《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3】「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当为天上神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
【拉七23 神学心态】按照初民的平息心态,神的怒气若然不得平息,以色列的叛党就有口实宣称他们反抗波斯的行动是由耶和华所推动的。以斯拉时代波斯正面临叛乱。吕彼亚人因纳罗斯于主前四六○年夺取了埃及的控制权,在地中海又得到雅典舰队的大力协助。这场叛乱在主前四五六至四五四年之间被默加比朱斯剿平,因此,以斯拉正在叛乱的高峰启程(主前458年)。亚达薛西王对耶和华、圣殿、祭司极度尊崇,是按照波斯素有的政策(古列圆柱),承认天上之神的能力,并在谕旨中强调要「详细办理」,足见事态的紧急程度。──《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4】「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神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拉七24】所有在圣殿供职的人都毋须纳税。──《雷氏研读本》
【拉七24 圣殿工作人员免税】 豁免赋税可能还有一个理由:以斯拉的处境是他不为人所知,并且与外来势力有关。免税可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社群中,帮助他得到一些支持。来自大利乌年间的加达塔斯(Gadatas)碑文,记载了此举在波斯帝国的先例。希腊神祇阿波罗(Apollo)的祭司得免纳税。──《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5】「“以斯拉啊,要照着你神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
【拉七25】依照君王的谕旨,以斯拉使命的目的,记在廿五节里:他要立士师为判官,根据神的律法,施行审判,并且保证社体中的各人,熟悉神的律法。──《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25 任命官员】以斯拉得到授权在辖区内任命士师和审判官,似乎十分合适。这样一来,司法系统就不会与他反对,政策亦能保证一致(见:代下十九4∼11,约沙法王的司法改革)。波斯的行政架构包括双重的官吏:一组管理地方性和习惯性的事务,另一组则负责实施王室的钦令和法例。以斯拉可能有权任命大河西行省内的两组官吏,但鉴于「你神律法」一语,他的主要责任是地方性的事务,这些人可能是在行省各处处理犹大人的律法。──《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6】「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拉七26 授权处罚】由于以斯拉是在波斯政府的庇护下,行使波斯政府的权力,列举的刑罚亦与波斯的刑法相符。以色列律法有提及死刑和抄家,但除了战俘和基于政治因素的保护性拘留(耶三十七11∼16)以外,囚禁只包括在家的软禁(利二十四12)。「充军」一语译作「鞭笞」或「肉刑」更佳,因为后者在波斯普遍使用。即使以斯拉从来没有被逼行使,这个处罚权力已足反映他使命的重要性。──《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7】「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拉七28】「又在王和谋士,并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