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全書綜合拾穗
【所羅巴伯的歸國(拉—∼六)】
一、歸回的人(拉—∼二)
神的定旨必定成就,雖然古列是外邦君王,但神早已藉先知以賽亞預言到他將興起來幫助建造聖殿(賽四十四28,四十五1-4)。以後照先知耶利米的預言,被擄滿七十年時,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在他即位的元年就下詔通告全國,是耶和華天上的神叫他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神建殿。這七十年可能是從主前6O6年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破耶路撒冷起,到主前536年白列王下詔為止。他不但召領猶太人可以回國建殿,並可以攜帶金銀財物,以及讓人甘心奉獻,古列王還將擄來的聖殿器皿也拿出交給猶太首領,由設巴薩帶回。
這設巴薩是在外邦被取的名字,意即拜火者。所羅巴伯于主前538年同大祭司耶書亞等一同回國,隨著他們的共有人民42,360名,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及歌唱的男女。尼提寧人乃殿役,耶書亞原文與約書亞同一字,在哈該書與撒迦利亞書中稱為約書亞,本段所提到的尼希米、末底改並不是後來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中的猶太人領袖。
二、重建聖殿(拉三∼四)
歸回的人在未造聖殿之前,先築一座壇,獻燔祭,並守住棚節,這是不能等待的,先要在神面前有一個蒙思的地位和正常的關係,正如十字架是我們一切屬靈事情的起頭和與神交通的憑藉一樣。
第二年二月他們就興工建殿,所羅巴伯和耶書亞是撒迦利亞書上所說的兩棵橄欖樹,站在主的旁邊,憑著他們自己是微不足道,然而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纔能,乃是倚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亞四3、6-10、14)。建造聖殿是以色列人立國的基礎和敬拜神的中心,但建殿要先立好根基,好像教會也要先立根基一樣(林前三11;弗二20;彼前二7)。當時所立的根基雖然不如所羅門時所造的那樣宏偉,卻也令人悲喜交集,大聲呼喊(拉三11-13)。
這殿的工作並非沒有阻難,歷來建立教會也是如此,不但為世人恨惡、仇視,撒瑪利亞人的阻撓更大。他們不是以色列人,乃是外來的混雜種類,他們也說要來一同建造,其實是要加以破壞。今天教會的阻攔也來自一些生命不真、信仰不純,雜有外邦風俗、世界的傳統、異端分子,想混進教會竊奪領導,插手聖工,將對神的事奉,變作私意的崇拜,他們計不得逞,就顯出其仇敵的面貌,竟捏詞控告,強迫停工。因為他們上告波斯王亞達薛西而得到應允,神殿的工程就停止了,這個亞達薛西王與尼希米記所說的不是同一個人,前者是禁止建聖殿的,後者是允許建聖城的(尼一2),時間也較晚。
三、終於完成(拉五∼六)
神既有意重建他的殿,是不能因仇敵的恐嚇、子民的軟弱而廢止,所以在停頓十五年之後,就打發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奉神的名向猶太人說勸勉的話,於是所羅巴伯和耶書亞都起來動手建造耶和華的殿。但河西總督和他的同黨來詰問他們,並上本奏告大利烏王,請王降旨指示,結果卻將敵人的控告變為代求,有神在掌管,不但找到古列以前允許建殿的諭旨,而且大利烏再降旨不准河西總督和他的同黨攔阻,且要供給一切需要、費用,使仇敵作了助手,化失敗為成功。
這樣,猶大長老因先知的勸勉就建造這殿,凡事亨通,因為是遵著以色列神的命令和王的旨意而建造完畢,僅用三年的時間,在主前516年完成。然後他們行奉獻聖殿之禮,並守逾越節。神的信實、慈愛和大能勝過人的軟弱和仇敵的勢力,這對今天建立教會、進行主工,都有鼓勵的作用。神的工作是由神發起,藉先知傳話,藉長老和其他人一同完成的。——無名《以斯拉記》
【以斯拉的歸回(拉七∼八)】
一、蒙恩回國(拉七)
在六章和七章之間有六十年的間隔,其中有以斯帖的事發生。他於主前465年繼位,而以斯拉於458年回國。以斯拉為大祭司西萊亞之子,身為祭司在被擄之地卻不能供職,因而定志專心學習律法書,成為敏捷的文士。他在亞達薛西年間得王允准歸回耶路撒冷,是由於神施恩的手幫助,有亞達薛西王賜給他諭旨,叫他往耶路撒冷獻祭給神,經費由王的府庫支取,使他可以教訓百姓明白律法。以斯拉稱頌坤,將一切榮耀歸給神,因是神使王起這意念(箴廿一1),是神施恩的手幫助,神樂意幫助那有心向著神,立志考究遵行神律法的人(拉七10、27-28)。
這亞達薛西王可能是亞哈隨魯王之子,即以斯帖之子或繼子,若是如此,那麼他對猶太人有恩情,一切歷史都有神的預備、安排與管理在其中。
這次同以斯拉一同返回耶路撒冷的有1,754人,並特別找利未人和尼提寧人同來,歷經四個月時間,途中宣告禁食,克苦己心,求神賜平坦的道路,而不願求王派兵保護。神的手保佑他們脫離一切仇敵,使他們平安到了耶路撒冷,向神獻燔祭。
二、認罪祈禱(拉九l-15)
這時發現有嚴重的問題,就是許多祭司、利本人,還有首領和官長與列邦各族人沒有隔絕,仍效法這些國民行可憎的事,娶外邦女子為妻,使聖潔的種類與這國民混雜。以斯拉聽見此事,就極其悲憤,其他因神言語而戰兢的人都到他那裡聚集(賽六十六2)。以斯拉為此愁苦,雙膝跪下,向神舉手禱告。
1、他承認他們的罪惡滔天,從列祖迄今罪惡甚重,以至被擄。
2、神仍施恩,留下餘民,稍得復興,以重建神殿,並築城垣。
3、他們違背神的禁令,與外族聯婚,圖利外邦人。
4、神為此刑罰他們,但仍輕於所當得的,並留下餘民。
5、不可再違背神命,與外邦人結婚,惹神發怒,滅絕餘民。
6、神是公義的,因這在神面前有罪,以致無人站立得住。
三、立約改正(拉十l-44)
由於以斯拉認罪祈禱,就有以色列中的男女老幼在他那裡聚集,成了大會,眾民都痛哭懊悔。有人提議要與神立約,休了這些外邦妻子,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利未人和以色列眾人起誓遵照去行,並叫所有被擄歸回的人於三日內到耶路撒冷聚集,會眾都答應照以斯拉的話而行,並派首領辦理這事。他們查明娶外邦女子的人數,應許要休掉那些妻子,為所犯的罪獻贖罪祭。
以斯拉的工作非常偉大,他不但帶領當時歸回的以色列人悔改、歸向神,帶進信仰的大復興,他也創立猶太人的會堂制度,使後世的猶太人能聚集在一起禱告敬拜神,學習律法和先知的教導,最重要的是他將舊約全部經卷收集編纂成典,成為新約教會及全世界信徒至高、無窮的寶庫。——無名《以斯拉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