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回歸猶大省的人名單】
一、回歸者提要(1~2節)
二、一般以色列人民(3~35節)
1.按家族提名(3~19,29~32節)
2.按居住地提名(20~28,33~35節)
三、特殊階層(36~63節)
1.祭司家族提名(36~39節)
2.利未人提名(40節)
3.歌唱的和守門的提名(41~42節)
4.尼提寧(殿役)和所羅門僕人後裔提名(43~58節)
5.族譜不明者提名(59~63節)
四、總結:人數、牲口、捐銀和住地(64~70節)
貳、靈訓要義
【建造神的殿──教會所需】
一、需要全教會各等人都動員起來
1.家族族長(2節)──教會領袖
2.以色列人民(3節)──凡被神的靈感動的信徒
3.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36~42節)──教會中不同崗位和功用的人
4.尼提寧、所羅門僕人的後裔(43,55節)──在教會中擔負實際服事的人
5.譜系不明的(59~63節)──預備好等到清楚神的旨意
二、需要獻上各種財物
1.各種載重牲口(66節)
2.甘心獻上的禮物(68節)
3.量力所捐的金子、銀子(69節)
4.祭司的禮服(6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信息:歸回、重建與復興(二) - 歸回與你我】
經文:以斯拉記1:1-7,2:1-2,64-70
綱要:
一、「歸回」不只是一件過去的歷史和對未來的應許,它更是得勝生命在今日的彰顯
1.來自於不再甘心被擄、被辱:歌唱的(拉2:41,詩137;1-6)
2.來自於對神旨意的認識與相信:守門的(拉2:42)
(1)神必毀滅巴比倫(耶51:6 11,啟18:16-19)
(2)神必建立錫安,高舉錫安(賽52:1-2 7-11,來11:10)
3.來自於對神的愛與順服:祭司、利未人、尼提寧人(拉2:36 40 43)
二、「歸回」是一件特別摸著神的心,叫神喜悅的事
1.神細細數點每一歸回者(拉二)
2.神加倍的賜福(撒迦利亞9:11-17)
(1)化被擄為得勝─(他們)如勇士的刀…必吞滅仇敵,踐踏彈石…
(2)化羞辱為榮耀、尊貴─他們必像冠冕上的寶石,高舉在全地以上
(3)化貧窮為富足、剛強─五穀健壯少男,新酒培養處女
三、「歸回」不只是呼召,也是淘汰;不只是心願,更是順服的行動
――
于宏潔
【群然賦歸(二1~70)】
一、回國之經過(二1~2)
1、脫離奴僕軛
2、毅然走聖路——樂從領袖歸會本家
3、直達目的地
二、返歸之人數(二3~57)
1、名冊之關係
(1)是表明重視的意思
(2)是因有產權的關係
(3)是可享宗教的利益
(4)是可證明基督之出身
2、名冊之實錄(二3~67)
(1)各家之數目(二3~35)
(2)祭司之數目(二36~39)
(3)利未人之數目(二40~42)
(4)殿役與所羅門僕役之數目(二43~58)
(5)譜系不清者之數目(二59~63)
(6)會眾的僕役(二65)
三、到家之安慰(二68~70)
1、到了耶和華殿的所在(二68)
2、各為建殿盡力的捐輸(二68~69)
3、眾人各住自己的城內(二70)
——賈玉銘《聖經要義》
【浪子歸家是神恩(二1∼70)】
.被擄得釋放(1∼2)──作者由「從前被擄」到「從被擄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描繪神的子民在路上必是踴踴躍躍的,自由自在的,且是歡聲載道,如此就忘卻路途遙遠之困難了;而一班領袖在前引導,就更使他們信心確實。
.回歸之名冊(3∼57)──各家之數目(3∼35)、祭司之數目(36∼39)、利未人之數目(40∼42)、殿役與所羅門僕役之數目(43∼58)、譜系不清者之數目(59∼63)、及會眾的僕役(65),都齊列在這段經文。他們浩浩蕩蕩回歸祖地,終於結束七十年的寄居生涯。
.凱旋歸回(69∼70)──以色列民眾到達目的地後,並未因城垣倒塌,田園荒蕪,滿目淒涼的景況而氣餒,相反卻是甘心盡力捐輸,為重建聖殿大發熱心。
──《新舊約輔讀》
【神的工作——築壇建殿(拉2-3章)】
序言:在以斯拉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是復興工作的主,所有工作都是神在那裡起首,先因著但以理的禱告,後激動了古列王的心和遺民,並且應驗了先知以賽亞在(賽44、45章)裡所得的啟示而講的預言,而回國來建殿。但是猶太人被擄的時間必須明白,從“耶29:10節、代下36:21節”看見,我們往往認為足足有七十年(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為滿了)。其實這句話不是說猶太人必要在巴比倫有七十年才能回國,乃是說巴比倫統治猶太人所定的時間七十年原來他們是主前587年被擄,到古列元年,即主前536年,中間只有51年時間,所以這許多祭司、利未人、族長,原先看見過的殿和這新殿的對比就甚感動,以致大聲歡呼,哭泣,這些人可能有七十多歲的人了。
一、在神見證恢復的人:2章
1、生命的數點:1-60節。這次數點不是重在人數,重在族系,中間有否閒雜人,是否都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
①3-35節。冊上被紀念的以色列人。
②36-39節。祭司:重歸地位,專一事奉神。
③40-42節。利未人:分別為聖歸主(歌唱的——“頌贊又開始。”守門的)
④43-54節。尼提寧:重負主軛(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提過十七次之多。拉8:80節,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不是以色列人,是外地擄來專門建造廟堂之類工作的人,殿役)。
⑤55-60節。所羅門的僕人。
2、生命不清楚的人,不能模事奉的事:61-63節
有三家人找不著自己的譜系,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不可吃至聖的物。
3、活在奉獻實際裡:64-70節
①64-67節。以神見證為念的人。
②68-69節。甘心地奉獻:金子:重新彰顯神的榮耀。銀子:重新享受神的恩典。禮服:重新披戴基督。
③70節:神的子民重新回到原來的位置上,站住該站的地位。“各住在自己的城裡。”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二章 歸回名單】
1) 猶大人返回聖城、1/2
2) 以色列人民數目、3/35
3) 祭司耶書亞子孫、36/39
4) 何達威雅的後裔、40/42
5) 尼提寧殿中服役、43/55
6) 所羅門僕人後裔、56/58
7) 無譜系不准供職、59/63
8) 獻禮物為建聖殿!64/70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第四講:回國民眾(第2章)】
1. 溫習:回國建殿(1:5-11):三重感動:領袖、目標、器皿
2. 引言:第2 章 回國民眾
2.1.民眾──人數眾多,記錄清楚
2.2.祭司共1017 人。(第36 節)
2.3.利未人、尼提寧、所羅門的僕人、聖殿工作人員其139+139=531 人。
2.4.來歷不明(第59 節),不能服役。各究齊備,預備聖殿重建。
3. 本論:
3.1.民眾
3.1.1.記錄清楚。
3.1.2.各往本城去。
3.1.3.是基本人數。
3.2.祭司
3.2.1.是禮儀的負責人。
3.2.2.獻祭。
3.2.3.殿中的主要人物。
3.3.殿中工作人員
3.3.1.利未人、尼提甯、所羅門的僕人(殿中服苦的工人)
3.3.2.人員齊備。
3.3.3.事工緊迫。(林前3:16)
3.4.未明身份
3.4.1.身份未明不能事奉。
3.4.2.規定嚴格。
4. 總結:神的預備齊全,聖殿重建在即
5. 問題
5.1.回國總人數5萬人可分幾類?
5.2.為什麼要清楚記載?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二章 回國之人】
尋查譜系
卻尋不著
1
所羅巴伯率領
(一)從前被擄
(二)首次回國
(三)十一領袖
1
各族返國名單
(一)各家數目
(二)祭司利未
(三)殿役僕役
1
族長為殿奉獻
(一)甘心獻上
(二)量力捐入
(三)百姓安居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四講:回國民眾(第2章)
1. 溫習:回國建殿(1:5-11):三重感動領袖、目標、器皿
2. 引言:第2 章 回國民眾
2.1.民眾──人數眾多,記錄清楚
2.2.祭司共1017 人。(第36 節)
2.3.利未人、尼提甯、所羅門的僕人、聖殿工
作人員其139+139=531
人。
2.4.來歷不明(第59 節),不能服役。各究齊備,預備聖殿重建。
3. 本論:
3.1.民眾
3.1.1.記錄清楚。
3.1.2.各往本城去。
3.1.3.是基本人數。
3.2.祭司
3.2.1.是禮儀的負責人。
3.2.2.獻祭。
3.2.3.殿中的主要人物。
3.3.殿中工作人員
3.3.1.利未人、尼提甯、所羅門的僕人(殿中服苦的工人)
3.3.2.人員齊備。
3.3.3.事工緊迫。(林前3:16)
3.4.未明身份
3.4.1.身份未明不能事奉。
3.4.2.規定嚴格。
4. 總結:神的預備齊全,聖殿重建在即
5. 問題
5.1.回國總人數5萬人可分幾類?
5.2.為什麼要清楚記載?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