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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七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文士以斯拉帶領第二批猶太人回耶路撒冷】

   一、文士以斯拉的家譜(1~5)

   二、以斯拉帶隊回耶路撒冷為要教導以色列人律法(6~10)

   三、亞達薛西王賜給以斯拉詔書的內容(11~26)

   四、以斯拉為回歸之事稱頌耶和華神(27~28)

 

貳、靈訓要義

 

【以斯拉出類拔萃的原因】

   一、他出身祭司世家(1~5)

   二、他有神手的幫助:

         1.神指示的手──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6)

         2.神保護的手──使他平安順利到達耶路撒冷(9)

         3.神賜智慧的手──使他能知人善任(25)

         4.神施恩的手──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蒙恩(28)

   三、他有堅定的意志:

         1.他定志考究以致通達耶和華的律法(6101121)

         2.他定志遵行耶和華的律法(10)

         3.他定志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

   四、他有真正的領袖才幹

         1.他有智慧派任士師、審判官(25)

         2.他有堅強的表現(28)

         3.他能招聚首領和他一同上來(28)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拉七128神手之助】

 一、指示的手(126):王允准以斯拉一切的請求

 二、施恩的手(2728):以斯拉從三處地方看到神施恩的手:

   1.王准許修飾耶和華的殿;

   2.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

   3.神給以斯拉領袖的才能與恩賜。

──《新舊約輔讀》

 

【以斯拉對於耶和華的律法】(拉七10)

   一、盡心考究(約五39;徒十七11)

   二、盡心遵行(太廿三2~3;雅一22)

   三、盡心教訓(瑪二7;尼八1~8;詩卅四11;五十一12~13)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以斯拉的品格(七1-10)】

   一、他的家系——以斯拉任祭司,是由於他是亞倫後裔

   二、他的訓練——以斯拉並不是消極的接受過去的遺傳。他操練自己更能擔任他應負的責任

   三、他的意願——他的意願是為事奉神

──《每日研經叢書》

 

【以斯拉帶領被擄者回國(7-8章)】

序言: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文士“以斯拉”帶領被擄者第二次回國,他是專門研讀聖經,懂得神的律法的人。自從古列王元年,主前536年,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主前456年,中間隔了20年,所以在以斯拉記1-6章包括時間約有20年時間左右。在6-7章中間包括了60年時間。在這六十年間發生了以斯帖記的事情,所以撒但的矛頭是指向以斯拉、尼希米這一批人。

一、文士以斯拉:7章(恢復活在神的權柄下)一個合用的器皿。

11-5節:以斯拉是神興起的一個文士,從神揀選恩典來說,他是亞倫的後代,聖靈數算他的家譜,說明他的地位沒有錯,所以有資格事奉神,用新約的話來說,神不用那些不在基督裡的人,更不用不以基督為元首的人。

26-10節:①以斯拉是一個敏捷的文士:A、通達神的律法。B、定志考究。C、遵行律法。D、又能教訓以色列人。E、通達神誡命。

②他們走了四個月時間,不顧長途辛苦,為著神恢復的工作。

311-26節:波斯王亞達薛西王給以斯拉權柄,凡願意跟以斯拉去的人都蒙王的保守。

427-28節:經歷了神的恩典,以斯拉稱頌耶和華,並他回耶路撒冷的目的乃是修飾,耶路撒冷的聖殿(美化聖殿,王下令免除這些祭司,利未人的稅收。同時要他帶許多金銀回去,買許多牛羊,叫獻祭的事能夠豐富,並且用神的律法來充實聖殿的事奉。)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七章 餘民歸回】

1) 亞倫後裔以斯拉、1/5

2) 敏捷文士通律法、6/9

3) 遵律例教訓百姓、10

4) 奉王旨回歸聖城、11/14

5) 帶金銀獻在聖殿、15/17

6) 有所需王庫支取、18/23

7) 照律法治理眾民、24/26

8) 以斯拉向主稱頌!27/28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第十三講:以斯拉回(7:1-7:10)

1. 溫習:獻殿之包括(1)感恩祭、(2)罪、(3)潔淨(4)逾越和除

2. 引言:以斯拉回

2.1. 建民

2.2. 敏捷文士通達律法

2.3. ──亞之後

2.4. 奉聖殿之人一撒城共四月便

2.5. 遵行律法並百姓

3. 本論

3.1.第二聖殿工

3.1.1.一聖工是建殿:所羅巴伯、約書亞

3.1.2.第二聖工是建民:以斯拉

3.1.3.第二聖工是建城:尼希米

3.2.以斯拉

3.2.1.──亞之後,是大祭的人選

3.2.2.敏捷文士通達律法

3.2.3.聖靈幫助

3.2.4.與祭、利人、歌唱守門的、尼聖城

3.2.5.共四到目的

3.2.6.

4. 結論:聖殿工,極建民

5. 問題

5.1.以斯拉的條件如何?

5.2.樣才能建民?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十四講:王的詔書(7:11-7:28)】

1. 溫習:介紹以斯拉:是祭敏捷文士;他通達律法;他百姓。

2. 引言:書──神的榮耀

2.1. 律法書。

2.2. 奉獻。

2.3. 牛羊奉獻。

2.4. 聖殿需要。

3. 本論

3.1. 律法

3.1.1.通過律法文士(12 21 25 )

3.1.2.律法書作(14 )

3.1.3.神殿的物。(16 17 19 20 23 24) ──神殿為的中心。

3.2.

3.2.1.甘心獻。(15 16 )

3.2.2.忿忿遠離。(23 )

3.2.3.免納交課(24 )

3.3. 牛羊奉獻

3.3.1.獻在(17 )

3.3.2.(17 )

3.3.3.需要。(22 )

3.3.4.(24 )

3.4. 聖殿需要

3.4.1.金銀禮物器

3.4.2.論要什麼。(21 )

3.4.3.奉之人的需要。(24 25 )

4. 結論:先神的,一切都有。(6:33)

5. 問題

5.1. 書的中心是什麼?

5.2. 神感動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七章 巴比倫歸】

定志考究

遵行教訓

1                     以斯拉教律例

()亞倫後裔

()敏捷文士

()精通律法

1                     亞達薛西下詔

()允准回國

()獻祭經費

()違命治罪

1                     以斯拉稱頌神

()列祖的神

()王心修殿

()神手幫助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三講:以斯拉回(7:1-7:10)

1. 溫習:獻殿之包括(1)感恩祭、(2)罪、(3)潔淨(4)逾越和除

2. 引言:以斯拉回

2.1. 建民

2.2. 敏捷文士通達律法

2.3. ──亞之後

2.4. 奉聖殿之人一撒城共四月便

2.5. 遵行律法並百姓

3. 本論

3.1.第二聖殿工

3.1.1.一聖工是建殿:所羅巴伯、約書亞

3.1.2.第二聖工是建民:以斯拉

3.1.3.第二聖工是建城:尼希米

3.2.以斯拉

3.2.1.──亞之後,是大祭的人選

3.2.2.敏捷文士通達律法

3.2.3.聖靈幫助

3.2.4.與祭、利人、歌唱守門的、尼聖城

3.2.5.共四到目的

3.2.6.

4. 結論:聖殿工,極建民

5. 問題

5.1.以斯拉的條件如何?

5.2.樣才能建民?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

 

第十四講:王的詔書(7:11-7:28

1. 溫習:介紹以斯拉:是祭敏捷文士;他通達律法;他百姓。

2. 引言:書──神的榮耀

2.1. 律法書。

2.2. 奉獻。

2.3. 牛羊奉獻。

2.4. 聖殿需要。

3. 本論

3.1. 律法

3.1.1.通過律法文士(12 21 25 )

3.1.2.律法書作(14 )

3.1.3.神殿的物。(16 17 19 20 23 24) ──神殿為的中心。

3.2.

3.2.1.甘心獻。(15 16 )

3.2.2.忿忿遠離。(23 )

3.2.3.免納交課(24 )

3.3. 牛羊奉獻

3.3.1.獻在(17 )

3.3.2.(17 )

3.3.3.需要。(22 )

3.3.4.(24 )

3.4. 聖殿需要

3.4.1.金銀禮物器

3.4.2.論要什麼。(21 )

3.4.3.奉之人的需要。(24 25 )

4. 結論:先神的,一切都有。(6:33)

5. 問題

5.1. 書的中心是什麼?

5.2. 神感動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