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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以斯拉聽見餘民中有人與迦南居民通婚】

   一、眾首領前來告知雜婚的事(1~2節)

   二、以斯拉聽見消息後的反應(3~4節)

   三、以斯拉為百姓認罪禱告(5~15節)

 

貳、靈訓要義

 

【代禱者的榜樣】

   一、熟知被代禱之人的情況(1~2節)

   二、對被代禱者所犯的錯誤憂傷(3~4節)

   三、視同自己犯錯,站在被代禱者的地位上認罪(5~7節)

   四、感謝神的恩慈(8~9節)

   五、承認曾違背神的話語(10~12節)

   六、思念神在刑罰之中仍舊施恩(13~1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拉九1∼5痛悔禱告】

 一、追憶的禱告(5∼8):以斯拉的禱告正是一個追憶神恩典和人民經歷痛苦的禱告,對以色列民來說,實在是很大的提醒。

 二、感恩的禱告(9∼10):一句「既是如此」,好像當頭棒喝,神的恩典足夠我們用,為何仍然軟弱而跌倒,違背神的旨意呢!

 三、認罪的禱告(10∼15):神現在雖然是寬容忍耐,但最後也是「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15)。

──《新舊約輔讀》

 

【有個人認識痛哭禱告(九1~5)】

   一、為罪痛哭

         1、所犯的是什麼罪——與外邦混合

         2、犯罪的是什麼人——祭司、利未人、官長、殿中職員

   二、所顯態度

         1、裂衣(九3)

         2、拔鬚

         3、戰兢(九4)

         4、跪地(九5)

         5、舉手

         6、抱愧(九6)

         7、俯伏(九6)

   三、神前傾心(九6~15)

         1、常常犯罪(九7)

         2、受刑不改

         3、神嚴中有慈(九8,9,13)

         4、理應受重刑

——賈玉銘《聖經要義》

 

【以斯拉禱告特點(九5-15)】

   一、團結一致

   二、認罪

   三、準備、改變——認識過去的罪,沒有甚麼價值,除非決心將來不再如此

   四、相信上帝的慈愛憐憫

──《每日研經叢書》

 

【以斯拉神聖的工作(9-10章)】

序言: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我們在所行的事上也是聖潔,但這些餘民在神面前失去了分別為聖的見證(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些事上為罪魁),忘記了神的誡命,以斯拉這次來要對付罪惡,使百姓再分別為聖。

一、以斯拉的工作:9章

1、1-2節:混雜的婚姻。“沒有離絕”、“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首領和官長為罪魁”。詩106:35節、林後6:14節

2、3-4節:對罪的反應:以斯拉和一班敬畏神的人一同在神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3、5-15節:以斯拉的認罪祈禱。

①他以百姓的罪為自己的罪:因為“我們”的罪惡滔天……。

②認罪的態度:A、心中愁苦。B、穿著撕裂衣服。C、雙膝跪下。D、舉手禱告。E、不敢仰面。F、抱愧蒙羞。

③為百姓求恩:8節。“暫且施恩與我們”“使我們安穩如釘子。”

④認罪時又想起神的話語:12節、申7:3節-4節、書23:12-13節、出34:16節

⑤紀念神施恩的手:13-15節。“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九章 悔改歸正】

1) 聽聞百姓的罪行、1/2

2) 驚懼憂悶的心情、3/4

3) 心愁苦撕裂衣袍、5/6

4) 承認罪向神禱告、7/8

5) 被擄掠主仍施恩、9

6) 百姓卻沾染污穢、10/11

7) 因罪惡遭遇刑罰、12/13

8) 違主命不能站立!14/15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第十七講:驚懼憂悶(9:1-9:4)】

1. 溫習:回歸三件事──禁食、儆醒、獻祭

2. 引言:以民犯罪,祭司警懼憂悶而坐。

2.1. 以民無遠離外人。

2.2. 效法當地外人行可憎之事。

2.3. 種類混雜。

2.4. 首長領首犯罪。

2.5. 以斯拉和敬畏神之人的表現──驚懼。

3. 本論

3.1. 離絕外人

3.1.1.神的吩咐。(出34:10-34:17)

3.1.2.聖潔類。

3.1.3.對罪絕對。

3.2. 可憎之事

3.2.1.文化、說話、習慣。

3.2.2.拜偶像。

3.2.3.神觀。

3.3. 混雜

3.3.1.聖潔──分別出來。

3.3.2.保持高貴。

3.4. 首長領首

3.4.1.官長是榜樣。

3.4.2.這事上是罪魁。

3.5. 驚懼

3.5.1.被擄原因。

3.5.2.敬畏神。

3.5.3.悔改。

4. 結論:悔改的真義。

5. 問題

5.1. 離棄外人的原因何在?

5.2. 悔改真義是什麼?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十八講:認罪祈禱 (9:5-9:15)】

1. 溫習:以斯拉獲首領的報告:以色列和外邦人(當地)通婚之事。這是一件可憎之事,混雜聖潔族類,也影響屬靈的姦淫。以斯拉為此驚懼,悔罪祈禱。

2. 引言:

2.1. 以斯拉的認罪祈禱,深獲神悅,引來全國復興。

2.2. 列祖之罪。

2.3. 蒙恩復興。

2.4. 現在之罪。

3. 本論

3.1. 列祖之罪

3.1.1 罪惡滔天滅頂。

3.1.2. 君王、祭司交在列邦手中殺害、擄獲、搶奪、瞼上蒙羞。

3.1.3. 今日光景──城破、人亡、殿沒。

3.2.蒙恩復興

3.2.1. 有逃脫之民。

3.2.2. 建立聖所,親近神。

3.2.3. 回國。

3.2.4. 建城。

3.3.今日光景

3.3.1. 蒙恩回國。

3.3.2. 離棄命令──不可通婚。

○ 列國之民污穢。

○ 可憎之事使地污穢。

○ 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利益。

3.3.4.離棄始可強盛。

3.3.5.輕刑,仍有餘民未遭滅絕。

4. 結論:認罪祈禱是復興的根源。

5. 問題

5.1. 為何不可與外族通婚?

5.2. 認罪祈禱內容如何?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九章 獻祭認罪】

聽見這事

撕裂衣服

1                     與異族通婚事

(一)外邦聯姻

(二)領袖罪魁

(三)驚懼憂悶

1                     追憶神的恩典

(一)列祖罪孽

(二)殺害擄掠

(三)餘民返回

1                     代民認罪禱告

(一)我們犯罪

(二)陳說神前

(三)無人站立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提要:1 以斯拉因百姓與外邦人結親而傷心。5 他向上帝祈禱認罪。──《SDA聖經註釋》

 

第十七講:驚懼憂悶(9:1-9:4)

1. 溫習:回歸三件事──禁食、儆醒、獻祭

2. 引言:以民犯罪,祭司警懼憂悶而坐。

2.1. 以民無遠離外人。

2.2. 效法當地外人行可憎之事。

2.3. 種類混雜。

2.4. 首長領首犯罪。

2.5. 以斯拉和敬畏神之人的表現──驚懼。

3. 本論

3.1. 離絕外人

3.1.1.神的吩咐。(出34:10-34:17)

3.1.2.聖潔類。

3.1.3.對罪絕對。

3.2. 可憎之事

3.2.1.文化、說話、習慣。

3.2.2.拜偶像。

3.2.3.神觀。

3.3. 混雜

3.3.1.聖潔──分別出來。

3.3.2.保持高貴。

3.4. 首長領首

3.4.1.官長是榜樣6A{。

3.4.2.這事上是罪魁。

3.5. 驚懼

3.5.1.被擄原因。

3.5.2.敬畏神。

3.5.3.悔改。

4. 結論:悔改的真義。

5. 問題

5.1. 離棄外人的原因何在?

5.2. 悔改真義是什麼?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

 

第十八講:認罪祈禱 (9:5-9:15)

1. 溫習:以斯拉獲首領的報告:以色列和外邦人(當地)通婚之事。這是一件可憎之事,混雜聖潔族類,也影響屬靈的姦淫。以斯拉為此驚懼,悔罪祈禱。

2. 引言:

2.1. 以斯拉的認罪祈禱,深獲神悅,引來全國復興。

2.2. 列祖之罪。

2.3. 蒙恩復興。

2.4. 現在之罪。

3. 本論

3.1. 列祖之罪

3.1.1 罪惡滔天滅頂。

3.1.2. 君王、祭司交在列邦手中殺害、擄獲、搶奪、瞼上蒙羞。

3.1.3. 今日光景──城破、人亡、殿沒。

3.2.蒙恩復興

3.2.1. 有逃脫之民。

3.2.2. 建立聖所,親近神。

3.2.3. 回國。

3.2.4. 建城。

3.3.今日光景

3.3.1. 蒙恩回國。

3.3.2. 離棄命令──不可通婚。

○ 列國之民污穢。

○ 可憎之事使地污穢。

○ 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利益。

3.3.4.離棄始可強盛。

3.3.5.輕刑,仍有餘民未遭滅絕。

4. 結論:認罪祈禱是復興的根源。

5. 問題

5.1. 為何不可與外族通婚?

5.2. 認罪祈禱內容如何?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