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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以斯拉聽見餘民中有人與迦南居民通婚】

   一、眾首領前來告知雜婚的事(1~2)

   二、以斯拉聽見消息後的反應(3~4)

   三、以斯拉為百姓認罪禱告(5~15)

 

貳、靈訓要義

 

【代禱者的榜樣】

   一、熟知被代禱之人的情況(1~2)

   二、對被代禱者所犯的錯誤憂傷(3~4)

   三、視同自己犯錯,站在被代禱者的地位上認罪(5~7)

   四、感謝神的恩慈(8~9)

   五、承認曾違背神的話語(10~12)

   六、思念神在刑罰之中仍舊施恩(13~15)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拉九15痛悔禱告】

 一、追憶的禱告(58):以斯拉的禱告正是一個追憶神恩典和人民經歷痛苦的禱告,對以色列民來說,實在是很大的提醒。

 二、感恩的禱告(910):一句「既是如此」,好像當頭棒喝,神的恩典足夠我們用,為何仍然軟弱而跌倒,違背神的旨意呢!

 三、認罪的禱告(1015):神現在雖然是寬容忍耐,但最後也是「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15)。

──《新舊約輔讀》

 

【有個人認識痛哭禱告(九1~5)】

   一、為罪痛哭

         1、所犯的是什麼罪——與外邦混合

         2、犯罪的是什麼人——祭司、利未人、官長、殿中職員

   二、所顯態度

         1、裂衣(九3

         2、拔鬚

         3、戰兢(九4

         4、跪地(九5

         5、舉手

         6、抱愧(九6

         7、俯伏(九6

   三、神前傾心(九6~15

         1、常常犯罪(九7

         2、受刑不改

         3、神嚴中有慈(九8913

         4、理應受重刑

——賈玉銘《聖經要義》

 

【以斯拉禱告特點(九5-15

   一、團結一致

   二、認罪

   三、準備、改變——認識過去的罪,沒有甚麼價值,除非決心將來不再如此

   四、相信上帝的慈愛憐憫

──《每日研經叢書》

 

【以斯拉神聖的工作(9-10章)】

序言: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我們在所行的事上也是聖潔,但這些餘民在神面前失去了分別為聖的見證(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些事上為罪魁),忘記了神的誡命,以斯拉這次來要對付罪惡,使百姓再分別為聖。

一、以斯拉的工作:9

11-2節:混雜的婚姻。“沒有離絕”、“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首領和官長為罪魁”。詩106:35節、林後6:14

23-4節:對罪的反應:以斯拉和一班敬畏神的人一同在神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35-15節:以斯拉的認罪祈禱。

①他以百姓的罪為自己的罪:因為“我們”的罪惡滔天……。

②認罪的態度:A、心中愁苦。B、穿著撕裂衣服。C、雙膝跪下。D、舉手禱告。E、不敢仰面。F、抱愧蒙羞。

③為百姓求恩:8節。“暫且施恩與我們”“使我們安穩如釘子。”

④認罪時又想起神的話語:12節、申7:3-4節、書23:12-13節、出34:16

⑤紀念神施恩的手:13-15節。“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九章 悔改歸正】

1) 聽聞百姓的罪行、1/2

2) 驚懼憂悶的心情、3/4

3) 心愁苦撕裂衣袍、5/6

4) 承認罪向神禱告、7/8

5) 被擄掠主仍施恩、9

6) 百姓卻沾染污穢、10/11

7) 因罪惡遭遇刑罰、12/13

8) 違主命不能站立!14/15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第十七講:驚懼憂悶(9:1-9:4)】

1. 溫習:回歸三件事──禁食儆醒、獻祭

2. 引言:以民罪,祭憂悶

2.1. 以民遠離外人。

2.2. 外人行可

2.3. 混雜

2.4. 領首罪。

2.5. 以斯拉和敬神之人的表──

3. 本論

3.1. 離絕外人

3.1.1.神的吩咐。(34:10-34:17

3.1.2.

3.1.3.對罪絕對。

3.2.

3.2.1.文化、說、習

3.2.2.拜偶像。

3.2.3.

3.3. 混雜

3.3.1.──分別

3.3.2.保持貴。

3.4. 領首

3.4.1.

3.4.2.事上是罪

3.5.

3.5.1.被擄原

3.5.2.神。

3.5.3.悔改

4. 結論:悔改的真義。

5. 問題

5.1. 外人的原何在?

5.2. 悔改真義是什麼?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十八講:認罪祈禱 (9:5-9:15)

1. 溫習:以斯拉首領的告:以色列和外()通婚。這是一件可混雜,也影響屬靈的姦淫。以斯拉為罪祈禱。

2. 引言:

2.1. 以斯拉的罪祈禱,深,引復興。

2.2. 之罪。

2.3. 恩復興。

2.4. 在之罪。

3. 本論

3.1. 之罪

3.1.1 滅頂

3.1.2. 君王、祭在列手中殺害、擄搶奪上蒙

3.1.3. 光景──城、人、殿沒。

3.2.恩復興

3.2.1. 逃脫之民。

3.2.2. 聖所,親近神。

3.2.3.

3.2.4. 建城。

3.3.光景

3.3.1. 恩回

3.3.2. ──不通婚

之民污穢

事使地污穢

可求們的平安、利

3.3.4.棄始

3.3.5.刑,遭滅絕。

4. 結論:罪祈禱是復興的

5. 問題

5.1. 為何不與外族通婚

5.2. 罪祈禱內容如何?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九章 獻祭認罪】

聽見這事

撕裂衣服

1                     與異族通婚事

()外邦聯姻

()領袖罪魁

()驚懼憂悶

1                     追憶神的恩典

()列祖罪孽

()殺害擄掠

()餘民返回

1                     代民認罪禱告

()我們犯罪

()陳說神前

()無人站立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提要:1 以斯拉因百姓與外邦人結親而傷心。5 他向上帝祈禱認罪。──《SDA聖經註釋》

 

第十七講:驚懼憂悶(9:1-9:4

1. 溫習:回歸三件事──禁食儆醒、獻祭

2. 引言:以民罪,祭憂悶

2.1. 以民遠離外人。

2.2. 外人行可

2.3. 混雜

2.4. 領首罪。

2.5. 以斯拉和敬神之人的表──

3. 本論

3.1. 離絕外人

3.1.1.神的吩咐。(34:10-34:17

3.1.2.

3.1.3.對罪絕對。

3.2.

3.2.1.文化、說、習

3.2.2.拜偶像。

3.2.3.

3.3. 混雜

3.3.1.──分別

3.3.2.保持貴。

3.4. 領首

3.4.1.6A{

3.4.2.事上是罪

3.5.

3.5.1.被擄原

3.5.2.神。

3.5.3.悔改

4. 結論:悔改的真義。

5. 問題

5.1. 外人的原何在?

5.2. 悔改真義是什麼?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

 

第十八講:認罪祈禱 (9:5-9:15)

1. 溫習:以斯拉首領的告:以色列和外()通婚。這是一件可混雜,也影響屬靈的姦淫。以斯拉為罪祈禱。

2. 引言:

2.1. 以斯拉的罪祈禱,深,引復興。

2.2. 之罪。

2.3. 恩復興。

2.4. 在之罪。

3. 本論

3.1. 之罪

3.1.1 滅頂

3.1.2. 君王、祭在列手中殺害、擄搶奪上蒙

3.1.3. 光景──城、人、殿沒。

3.2.恩復興

3.2.1. 逃脫之民。

3.2.2. 聖所,親近神。

3.2.3.

3.2.4. 建城。

3.3.光景

3.3.1. 恩回

3.3.2. ──不通婚

之民污穢

事使地污穢

可求們的平安、利

3.3.4.棄始

3.3.5.刑,遭滅絕。

4. 結論:罪祈禱是復興的

5. 問題

5.1. 為何不與外族通婚

5.2. 罪祈禱內容如何?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