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以斯拉處理雜婚之事】
一、與眾百姓立約離絕外邦人妻子(1~5節)
二、以斯拉召集眾人勸他們離絕外邦人妻子(6~15節)
三、查辦娶外邦人為妻者並登記其名(16~44節)
貳、靈訓要義
【真實的改變】
一、口�婸{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2節)
二、心�堮洹鵅G「無不痛哭,…都戰兢…」(1,9節)
三、採取行動:
1.「與我們的神立約,…按律法而行。」(3節)
2.「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5,12節)
3.「按所定的日期,…直到辦完這事。」(14,16~17節)
4.「查清…人數,…應許必休,…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17~19節)
5.記錄娶外邦女子為妻之人的名冊(19~4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拉十1∼11貫徹行動】
一、 當辦的事(2∼4):
1.以色列民知道他們雖犯了罪,但沒有失去指望(2)
2.在神面前重新立約,以表悔改。他們是真誠的(3)
3.並且站在以斯拉的一邊,鼓勵徹底的改革
二、起誓立約(5):意味著義無反悔的精神
三、通告會眾(6∼8):以斯拉提議的改革,得長老與首領認同,草成通告,限期三日完成
四、反應激烈(9∼11):情景是動人的,有人的淚也有天上的淚,與外邦人通婚之罪是加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0),不是個人的罪行,而是對民族的罪行
──《新舊約輔讀》
【拉十12∼44完成大工】
一、會眾認同(12):以斯拉帶動著會眾認罪悔改,字句精簡有力,顯得以色列人是滿有信心的
二、分工合作(13∼17):十月初一查辦戶口登記,正月初一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
三、記錄名單(18∼44):首先記錄聖職人員,包括祭司和利未人(18∼24),然後記錄以色列平民
──《新舊約輔讀》
【有會眾虔切悔悟(十1~8)】
一、聚會情形
1、男女聚集
2、成了大會
3、民眾痛哭
二、聚會效感
1、提議(十2~4)
2、起誓(十5)
3、罰規(十7~8)
——賈玉銘《聖經要義》
【終有聖會深得潔淨(十9~42)】
一、神大顯恩威(十9~10)
二、會眾全得潔淨
1、倒空(十10~13)
2、查清(十16~17,44)
——賈玉銘《聖經要義》
【以斯拉神聖的工作(9-10章)】
二、百姓要分別為聖:10章(靈程指引)。
1、1-5節:以斯拉的認罪禱告感動了眾民的心。
①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
②眾民無不痛哭,認罪痛悔。
③與神立約休一切外邦娶來的妻,並且向神起誓。
2、6-8節:要歸回的人參加集體認罪悔改的嚴肅會。三日之內不來必抄家。
3、9-11節:不因天下大雨而攔阻神的工作(付出代價)。
4、12-17節:查察犯罪的人,並且承認自己違背了神的律法。只因工作繁多,惟有四個人總辦查察的工作。經過了三個月時間查清了娶外邦女子的人。
5、18-44節:犯罪的人名字
①18-22節 祭司
②23-24節 利未人(歌唱的人)
③25-43節 以色列人
④44節 娶了外邦女子,其中生了兒女的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十章 信仰復興】
1) 以斯拉認罪哭泣、1
2) 離棄罪奮勉而行、2/4
3) 為罪惡心中悲傷、5/8
4) 勸眾民離惡從善、9/11
5) 眾人願聽從勸勉、12/14
6) 僅幾人起來阻擋、15/17
7) 查出祭司利未人、18/24
8) 犯罪之人的姓名!25/44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第十九講:大復興 (10:1-10:4)】
1. 溫習:認罪祈禱──從前列祖之罪、蒙恩歸國重建、現在再犯罪。
2. 引言:意罪之後帶來全國大復興──華北、華南都有大復興。最重要的是大復興── 攻擊罪惡。
2.1.以斯拉在殿前的祈禱。
2.2.男女孩童聚合以斯拉前大會。
2.3.大家痛哭。
2.4.示迦尼的話:立約休妻,離絕所生的,照律法而行;全力幫助。
3. 本論
3.1.以斯拉的祈禱
3.1.1.殿前的祈禱。
3.1.2.公開認罪、哭泣。
3.1.3.向神。
3.1.4.引人。
3.2.反應
3.2.1.孩童集合。
3.2.2.眾民痛哭。
3.2.3.領袖的決定。
3.3 行動
3.3.1. 認罪痛哭。
3.3.2. 被擄的事實。
3.3.3. 立約:休妻、棄子、行律法。
3.3.4. 全民回應。
4. 結論:大復興是神的大祝福。
5. 問題:
5.1. 為什麼要認罪哭泣?
5.2. 認罪之後如何離罪?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二十講:離棄罪惡 (10:5-10:44)】
1. 溫習:上回提到祈禱 (以斯拉認罪、哭泣、撕裂。)、反應 (全民聚集成了大會)、行動 (與神立約休妻棄子)。
2. 引言:獻上感恩、離棄罪惡。
3. 本論
3.1.以斯拉
3.1.1. 心��悲傷,不吃飯,不喝水。
3.1.2. 使祭司、利未人、眾民起誓,照約休妻棄子。
3.1.3. 通知百姓聚合。
3.2.會眾
3.2.1.三日之內聚集耶城。
3.2.2.以斯拉指出罪惡,要求認罪、悔改。
3.2.3.承認罪行,進行登記。
3.3.族長
3.3.1.本城長老及士師同類辦理。
3.3.2.按宗族指名見派查辦外邦妻室之事。
3.3.3.自十月初一至正月初一才完成,合共三個月。各類人:
○ 祭司
○ 利未人
○ 歌唱的
○ 守門的
○ 以色列人
4. 結論:真悔改在離棄罪惡。
5. 問題
5.1.請分享你自己悔改的經歷?
5.2.為什麼要休妻棄子?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十章 對付罪惡】
俯伏在地
無不痛哭
1
娶了外邦女子
(一)當辦的事
(二)起誓立約
(三)通告會眾
1
聚集耶路撒冷
(一)勸民認罪
(二)大雨戰兢
(三)有人阻擋
1
應許休異族妻
(一)查清人數
(二)記錄名單
(三)遣走妻兒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提要:1 示迦尼勸以斯拉就與異族通婚進行改革。6 傷心的以斯拉聚集百姓。9 在以斯拉的勸導下,百姓懺悔並承諾改正。15 展開調查。18 與外邦女子結婚的名單。 --《SDA聖經註釋》
第十九講:大復興 (10:1-10:4)
1. 溫習:認罪祈禱──從前列祖之罪、蒙恩歸國重建、現在再犯罪。
2. 引言:意罪之後帶來全國大復興──華北、華南都有大復興。最重要的是大復興── 攻擊罪惡。
2.1.以斯拉在殿前的祈禱。
2.2.男女孩童聚合以斯拉前大會。
2.3.大家痛哭。
2.4.示迦尼的話:立約休妻,離絕所生的,照律法而行;全力幫助。
3. 本論
3.1.以斯拉的祈禱
3.1.1.殿前的祈禱。
3.1.2.公開認罪、哭泣。
3.1.3.向神。
3.1.4.引人。
3.2.反應
3.2.1.孩童集合。
3.2.2.眾民痛哭。
3.2.3.領袖的決定。
3.3 行動
3.3.1. 認罪痛哭。
3.3.2. 被擄的事實。
3.3.3. 立約:休妻、棄子、行律法。
3.3.4. 全民回應。
4. 結論:大復興是神的大祝福。
5. 問題:
5.1. 為什麼要認罪哭泣?
5.2. 認罪之後如何離罪?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
第二十講:離棄罪惡 (10:5-10:44)
1. 溫習:上回提到祈禱 (以斯拉認罪、哭泣、撕裂。)、反應 (全民聚集成了大會)、行動 (與神立約休妻棄子)。
2. 引言:獻上感恩、離棄罪惡。
3. 本論
3.1.以斯拉
3.1.1. 心��悲傷,不吃飯,不喝水。
3.1.2. 使祭司、利未人、眾民起誓,照約
休妻棄子。
3.1.3. 通知百姓聚合。
3.2.會眾
3.2.1.三日之內聚集耶城。
3.2.2.以斯拉指出罪惡,要求認罪、悔改。
3.2.3.承認罪行,進行登記。
3.3.族長
3.3.1.本城長老及士師同類辦理。
3.3.2.按宗族指名見派查辦外邦妻室之事。
3.3.3.自十月初一至正月初一才完成,合共
三個月。各類人:
○ 祭司
○ 利未人
○ 歌唱的
○ 守門的
○ 以色列人
4. 結論:真悔改在離棄罪惡。
5. 問題
5.1.請分享你自己悔改的經歷?
5.2.為什麼要休妻棄子?
—— 良友聖經學院《以斯拉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