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七章拾穗
【尼七1】“门扇”。在城门之上(比较六1)。“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被委派去看守城门(3节)。──《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耶路撒冷有了坚固城墙,下一步是增加居民人数,具备首邑规模。尼希米先举行人口调查(5节),为自各城邑移民来耶城作准备(十一1)。他用6∼73节所载的谱系作基础,完成了人口调查的工作。
“门扇”。在城门之上(比较六1)。“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被委派去看守城门(3节)。
「歌唱的,和利未人」:他们负责看守的是圣殿,不是城门口。
守门的。按照古代的习惯,守门人的职责就是看守圣殿,以及圣殿院子的开门和关门(代上9:17-19;26:12-19)。
歌唱的。协助祭司工作的歌手和利未人本来没有看守圣殿的职责。但在当前的特殊情况下,尼希米额外派这两种人看守城墙和城门。
1-4 防范措施:虽然城墙已修完,但仍要人看守,以策安全。
【尼七1~64「……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回来的,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
{命题2}为何在尼希米记七章记载以色列子民回归耶路撒冷的人数与以斯拉记二章记载的不一样?
【解答】(参见本书以斯拉记二章1-62节)
3.经节:尼七32「……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命题3}如果艾人早就被灭亡了,何以他们仍然有人存留?
〔难题〕因着艾人不顺服神,约书亚将艾城一切居民尽行杀灭,将城焚烧(书八28)。但是许多年后艾人人口繁荣增多(尼七32)。
【解答】
这是好几世纪以后的事,艾城为后来的遗族或其他人所重建。约书亚记八章26节记载「将一切的居民尽行杀灭」表示被掳的所有居民,文中并没有说没有人脱逃,也没有提到以后没有人再回到艾城来。
同样的,这种解释也可用在撒母耳记上十五章7-8节记载扫罗击打亚玛力人杀尽亚玛力的众民;后来大卫也曾击杀他们的余民(撒上卅1
17)。同样的,基色王和伯特利王(书十二 12,16)曾被约书亚击杀,后来在士师记也被击杀(士一 22-29)。然而,创世记卅二章3节所记载的可能预期以扫要在以东地定居(创卅六6,8)。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尼七2】“营楼”用来保护圣殿。参看第二章7至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尼希米是省长,但耶路撒冷城应有专人管治。他派了他的胞兄弟哈拿尼作耶城的首长,因为其人信实,尽忠职守,又敬畏神。
有的解经家认为哈拿尼和哈拿尼雅为一人,哈拿尼为哈拿尼雅的缩写,因为没有理由相信尼希米会派两个人担任同一职务,也不会仅因哈拿尼是他的亲手足而任命他。看一2注。
“营楼”用来保护圣殿。参看第二章7至9节的脚注。
哈拿尼和哈拿尼雅可能是同一人,前者是简称。
我的弟兄哈拿尼。见尼1:2注释。尼希米任命哈拿尼为耶路撒冷的两个市长之一,是符合东方惯例的。他对尼希米肯定是忠诚的。利法雅和沙龙负责耶路撒冷周边地区(尼3:9
12)。
哈拿尼雅。哈拿尼雅的名字经常出现(拉10:28;尼3:8;10:23;12:12
41),但不知道是指一人或几个人。然而这个哈拿尼雅似乎与其他地方提到的哈拿尼雅不同,尼希米任命他担任要职,是因为他的忠诚和敬畏上帝“过于众人”的品格。
营楼的宰官。可能指圣殿的营楼(见尼2:8注释)。
【尼七2 营楼的宰官】波斯人在整个帝国中设立了无数防营。这些防营虽然往往是由波斯军队而非地方民兵戍守,他们仍受省长或他所指派的人统辖。──《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七3】「我吩咐他们说:“等到太阳上升,才可开耶路撒冷的城门;人尚看守的时候,就要关门上闩。也当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对面之处。”」
〔暂编注解〕城门通常天亮日出前便开启,现在要等到日头上升(原文有“日光已暖和“之意),是防备敌人拂晓袭击。
「他们」:指守门的。
等到太阳上升。城门通常是在日出时打开的,但在这危险期间需要格外小心。城门要到上午晚些时候警卫全部到位以后才打开。
关门上闩。没有写关门的时间。“人尚看守的时候”,说明要在警卫下班以前关门上闩。
当派……看守。第3节后半句指夜间大门关闭的时候,耶路撒冷的居民也要警惕,随时准备抵抗袭击。
各按班次看守。就像正规的军事组织。岗哨分班次看守,白天和黑夜都有人值班。
【尼七4】「城是广大,其中的民却稀少,房屋还没有建造。」
〔暂编注解〕归侨住在耶路撒冷城的不多,城内居民可能多是祭司、利未人、商人和银匠等(参3:31-32)。
不是说没有房屋。这次已经有人住了九十余年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与城市的规模相比,房屋盖得太少,还有许多建造的空间。尼希米到耶路撒冷的时候,圣殿已经修好了,但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仍然是一片废墟。现在有了城墙,居住有了安全的保障,并适合于作首都。尼希米所面临的问题是把人吸引到城里,并有房屋居住。
4∼73 这记载大概收藏在圣殿的档案库,跟以斯拉记第二章相同,而且可能是尼希米让谱系纯正的人安居在耶路撒冷的根据(一一1)。
【尼七4∼73】这记载大概收藏在圣殿的档案库,跟以斯拉记第二章相同,而且可能是尼希米让谱系纯正的人安居在耶路撒冷的根据(一一1)。──《雷氏研读本》
【尼七5】「我的 神感动我心,招聚贵胄、官长和百姓,要照家谱计算。我找着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其上写着:」
〔暂编注解〕感动我心。看着空旷的城区,尼希米在考虑着弥补的办法。他的心受到感动,要进行人口普查,获得有关城乡的人口资料,以决定哪个城镇和地区的人应该迁往耶路撒冷。这样的人口普查,按照犹太人做法,是以家族为单位来进行的(见民1:17-47;代上21:5
6)。
我找着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就是在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带领下从巴比伦回归的人(拉2章)。尼希米保留了这份家谱。所以就有两份家谱保存下来。一份在拉2:1-70,另一份在尼7:6-73。
这两份名单几乎一样,只有细微的差别(见拉2:2注释)。关于尼希米名单中的名字,见拉2:1-70注释。这里只讨论一些重要的差异。
5-73 归侨家谱:参拉2:1-63注。这里部分人名和数字与以斯拉记第2章有出入 , 引起颇多推测,有认为是传抄之误。
【尼七6】「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去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暂编注解〕「犹大省」:原属于河西省的一部分,这时可能被分割出来独立成一个行政区,由设巴萨任省长。可能也是因此导致原来统治该地区官员的不悦。
6~73本节至73节上半记录被掳返国的人数,一般相信本章是原来的单子,《以斯拉记》2章的那个单子录自此单。因这两个单子大致相同,有关解释及二者不同的地方,可看《以斯拉记》二1∼70各注。
【尼七7】「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亚撒利雅、拉米、拿哈玛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来的。」
〔暂编注解〕拉2:2有十一个人,这里多了拿哈玛尼。其他几个名字在拼法上也有细微差别:亚撒利雅为西莱雅,拉米为利来雅,米斯毗列为米斯拨等。大多数注释者认为这是抄写上的错误。但也有可能一份名单是在队伍向犹大出发以前在巴比伦写的,另一份名单是后来在巴勒斯坦经过修改的。
尼 7:7 的名单多了拿哈玛尼,这应该是以斯拉记传抄时遗漏的。因为多了拿哈玛尼就成了十二个领袖。
「所罗巴伯」:是「约雅斤王」的孙子,公元前597年,约雅斤王被掳到巴比伦( 王下 24:15 )。根据 代上 3:19 的家谱,所罗巴伯是约雅斤第三个儿子毗大雅的儿子。约雅斤的长子撒拉铁没有孩子,很可能所罗巴伯是透过收养或者「小叔代兄长留后」的传统算为「撒拉铁」的后裔。「所罗巴伯」是巴比伦名字意思就是「巴比伦的种」。
【尼七8】「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暂编注解〕「巴录的子孙」:与以斯拉一起回归的第二批掳民( 拉 8:3 ),其中巴录的儿子毘大雅参与修造城墙( 3:25 )。
7:8-38这里的记载与 拉 2:3-35 中人名大致一样,但数字却有一半有差异,显然数字的记载有出入是古代文士最容易犯的失误。
7:8-24 名单以家族划分,非指个人, 7:25-38 名单以城镇家乡来划分。
【尼七8~33;拉二3~35以斯拉记第二章的数字,与尼希米记第七章不吻合,我们如何能解释这个问题?】
以斯拉记二3-35及尼希米记七8-38,都记载三十三个从被据之地归回的家庭,两段记载都由巴录的子孙开始(巴录的子孙有2,172人)。这三十三个家庭的人数,其中有十四个家庭的人数在尼希米记及以斯拉记的记载不相同:有两个家庭相差了一人(亚多尼干之子;比赛之子):相差四人的有一个家庭(罗德人、哈第人及阿挪人之子,725相对于721):相差六人的有两个家庭(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2,812相对于2,818;巴尼之子,642相对于648):至于伯利�琱H和尼陀法人,拉二21-22是179人,尼七26是188人,相差了九个;比革瓦伊之子,拉二14是2,056个,尼七19是2,067个,相差了11个;萨土之子,以斯拉记有945人,比尼希米记七13的845多了整整100个;伯特利及艾城的人,拉二28是223个,尼七32是123个,亦相差100个,亚丁之子,拉二15记载有454个,尼七20有655个,相差201人;哈顺之子,拉二19有223人,尼七22有328人,相差105人;西拿之子,拉二35有3,630人,尼七38有3,930人,相差300人;相差最大,是押甲之子的数目,以斯拉记二12有1,222人,但尼希米记七17则记载2,322人。除上述有歧异的数目,其余十九个家庭的人数,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的记录中是相同的。
我们如何解释两份名单里的十四处歧异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先谨记两个因素,其中一个已由詹麦臣等人提出来(参Jamieson,Fausset,and Brown,Commentaryl:289):
经文提及的人数,可能是那些在惯常聚会地方集合在一起的人,或是那些准备归回的人,将自己的名字记下。但准备归回需要有一段时间,有些人在这时去世了,有些因病或遇某些障碍而不能参与归回者的行列,因此,到了最后就只有652人(亚拉的子孙,拉二5)回到耶路撒冷。稍后,詹麦臣等继续指出:
对于两段名单所录的数字之差异,可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两位编者在不同环境写成这两份名单;以斯拉记的名单写成于巴比伦,尼希米的名单则在耶路撒冷的城墙建成后,才写成于犹大。既然写成时间有一段差距,在这段期间可能有人去世,又或是基于其他因素,使两段名单出现了歧异(前书1:297)。
无论尼希米在何时写成这份名单(约主前四四五年),经文已显出他的目的,就是将那些随从所罗巴伯及约书亚于五三七或五三六年(参尼七7)到达耶路撒冷的人数记下。以斯拉记也有记述这批人的数目(显然是在四五O年,参拉二1-2)。但以斯拉所采集的,极可能是较早期的资料,该份资料记载了在巴比伦宣称自己愿意回家的人的数目;而尼希米记的名单所记载的,是由米所波大米长途跋涉,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数。
此外,还有一些家庭最初是准备与大伙儿一起返耶路撒冷,而事实上,他们也从提勒亚毕出发了,在所罗巴伯带领下,离开巴比伦。但有某些因素呈现了,令他们改变主意。他们可能不再愿意听从指示,与大伙儿一起进发;另一些人可能发觉有事务待他办理,于是便延迟出发了。另外,还有些人生病或去世了,正如上文引述雅密臣的意见一样。还有另二个情况,就是有些人临时加入;他们可能被归回者的热诚感染了,便放弃定居巴比伦的原意,而跟随大队启程;那时候,领导者可能已经计算好归回者的数目了。无论如何,这些后来才加入的人安全地回到耶路撒冷,甚至可以返回先祖所居住的犹大城邑;他们的数目,被加在旅程完结时所写成的那份名单里。
将尼希米记与以斯拉记的名单相比,只有四个家族或原居于某城的人数减少了(就是亚拉、萨土、伯特利及艾城,罗德人、哈第人及亚挪人之子)。至于其他家族,后来才加入的成员有一个(亚多尼干及比赛家族)至一千一百个不等(押甲的家族)。究竟是什么因素令这些人在最后一刻决定归回呢?是情绪激动、经济抑或某些特别因素?其实,两份名单在人数上的差异,实不足以使我们过分诧异;在人类历史上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过程中,人数岂不都是渐渐增加吗?
要解决本条问题时需要考虑的第二项因素就是,依照原稿抄录经文时,很难就原稿的里数字抄录得百分之百准确。记载数字的符号是极难识别的;假如原稿已有污损,被弄污甚或被虫蛀(有很多昆兰古卷都被虫蛀坏)。原稿受了损毁,再加上抄写员偶不专心,我们就不难理解抄本上的数字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出错了。(抄录不大常见的专有名词时,亦容易出错,尤以非希伯来名字为甚。)
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抄写员所犯的这类错误;这些证据可见于各种异教文献里,我们可参看这些文献,以资比较。例子之一是大利乌一世所立的贝希斯敦石刻文(Behistun Rock
inscription)’第三十八行记载着大利乌杀死了弗拉大(Frada)的军队55,243人,俘掳了6,572人(根据巴比伦文的一行)。但在巴比伦发现了一份抄本,记载俘抢有6,973人。此外,在埃及伊里芬丁发现了这份刻文的亚兰文抄本,记载俘抢的人数是6,972人。这些歧异与以斯拉记二章和尼希米记七章的冲突差不多是相同的(参F.W.Konigs Relief
und Inschrift des Konigs Dareios I am Felsen von Bagistan [Leiden:Brill
1938],p.48)。此外,这刻文第三十一行的巴比伦文栏指出,在法华提斯(Frawartish)军队中,被杀的叛乱者有2,045人,并且有1,558人被擒;但亚兰文抄本却记载被擒的有1,575人(ibid
P.45)。──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尼七9】「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尼七10】「亚拉的子孙六百五十二名。」
【尼七11】「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尼七12】「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暂编注解〕「以拦」:不是国名,是人名。
【尼七13】「萨土的子孙八百四十五名。」
【尼七14】「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暂编注解〕「萨改」:希腊名字是撒该( 路 19:2 )。
【尼七15】「宾内的子孙六百四十八名。」
【尼七16】「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八名。」
【尼七17】「押甲的子孙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尼七18】「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七名。」
【尼七19】「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六十七名。」
【尼七20】「亚丁的子孙六百五十五名。」
【尼七21】「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尼七22】「哈顺的子孙三百二十八名。」
【尼七23】「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四名。」
【尼七24】「哈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尼七25】「基遍人九十五名。」
〔暂编注解〕基遍在拉2:20中为吉罢珥,其他地方无处可查。吉罢珥也许是基遍的不同拼法,或抄写的错误。基遍可能更准确一些。
这里用「祖先的名字」(8~24节)与「祖先原居地」(25~38节)两种方式来辨认与安置百姓。
7:25-38 名单以城镇家乡来划分,可能是因为找不到他们的祖先,所以用地名来算人数。
这里所记的城市都在耶路撒冷十五公里以内,没有任何一个城市在伯利�琤H南,正应了 耶 13:19 的预言:「南方的城尽都关闭」。
【尼七26】「伯利�琱H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尼七27】「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暂编注解〕「亚拿突」:属于便雅悯支派,是一座逃城( 书 21:18 ),划分给利未人为业。
【尼七28】「伯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尼七29】「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尼七30】「拉玛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尼七31】「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尼七32】「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暂编注解〕「默玛」:即「密抹」,扫罗和约拿单曾在这里攻击非利士人(撒上 13:1-14 ),以赛亚预言亚述攻打耶路撒冷时必从这里经过( 赛 10:28 )。犹大回归以后,便雅悯人在这里定居( 11:31 )。
【尼七33】「别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尼七34】「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尼七35】「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尼七36】「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尼七37】「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
【尼七38】「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
【尼七39】「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暂编注解〕「约书亚」:曾参与建造圣殿与建祭坛( 12:1 拉 3:2 )。
39~45回归的祭司人数是 4289 人,平均每十个人就有一人是祭司,因此圣殿的敬拜活动能够顺利地迅速恢复。
【尼七40】「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尼七41】「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暂编注解〕「巴施户珥」:是埃及人的名字,回归的子孙住在耶路撒冷( 11:12 )。
【尼七42】「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尼七43】「利未人:何达威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暂编注解〕参拉2:40(另见拉3:9)。耶书亚和甲篾的这位祖先有三种拼法:何达威、何达威雅(拉2:40)和犹大(拉3:9)。
【尼七44】「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四十八名。」
【尼七45】「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八名。」
【尼七46】「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暂编注解〕「尼提宁」:根据 书 9:3-27 记载,为基遍人的后裔。
「殿役」:大卫赐给利未人的杂役 拉 8:20 ,很可能是战俘以及外国人。
回归的殿役相对少,可能所负责的职务较低下,可能在被掳的日子,社会地位已提升,因此不愿回犹大做低层人士。
7:46-56 的殿役名单多半是外邦人的名字,他们不用缴税( 拉 7:24 ),又得以在约书上盖印( 10:29 )。
【尼七47】「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尼七48】「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萨买的子孙,」
【尼七49】「哈难的子孙,基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
【尼七50】「利亚雅的子孙,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
【尼七51】「迦散的子孙,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
【尼七52】「比赛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尼七53】「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尼七54】「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尼七55】「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尼七56】「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尼七57】「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暂编注解〕「所罗门仆人」:所罗门时代命令服苦役的奴隶。指当年居于以色列境内为奴仆,未被所罗门王灭绝的亚摩利人,耶布斯人等。
「琐斐列」:字义是「书写」的意思。
【尼七58】「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基德的子孙,」
【尼七59】「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们的子孙。」
〔暂编注解〕「玻黑列哈斯巴音」:字义是「捕捉羚羊」。
「亚们」:字义是「具有技能的工匠」或「熟练的工匠」。
【尼七60】「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尼七61】「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亚顿、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暂编注解〕「特米拉...音麦」:巴比伦征服犹大之后,把掳来的人安置在这些米所波大米的城镇。这些地方的人可能是入犹太教的外邦人,也可能是与外邦人通婚的犹太人。
「特米拉」:Tel-melah,盐山,「Tel」为山之意。
「特哈萨」:Tel-harsa,森林之山,巴比伦荒凉山区,犹太人被掳至此从事垦植半世纪的聚居区。 结 3:15 以西结则被掳至提勒亚毕Tel-abib,而今日以色列的首都则为 Tel-Aviv特拉维夫(富庶之山之义)。
【尼七62】「他们是第莱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四十二名。」
【尼七63】「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暂编注解〕「基列人巴西莱」:大卫逃避押沙龙时,巴西莱曾送食物给大卫与其臣仆,后来婉拒大卫的好意,不肯进耶路撒冷。大卫就与他立约,临终前还叮咛所罗门要恩待巴西莱的后代。( 王上 2:7 )
【尼七64】「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暂编注解〕家谱是犹太人非常重视的东西,因为这可以证明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神的子民。( 创 12:1-3 、 创 15:1-6 、 出 19:5-6 、申 11:22-28 )。
【尼七65】「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暂编注解〕「乌陵和土明」:「乌陵」意义为「咒诅」,「土明」意义为「完整」。 出 28:16
30
民 27:21
利 8:8 记载这两个东西是放在决断的胸牌里,决断的胸牌又放在以弗得的带子上。这两样东西是用来断定「是」或「否」,但后来就失传了。
「至圣的物」:指奉献给神的肉,属献祭的一部份,只有真正的祭司才可以吃。
【尼七65 饮食的限制】以斯拉记二63亦记录了这个限制。家世不能肯定的祭司被禁不得食用「至圣的物」(见:利二3,七21∼36),即执行祭仪之后祭司所吃的分。乌陵和土明是寻求神谕的设施(见:出二十八30的注释),向来用以向神求问,以求证实自称具有祭司血统的人是否可信。──《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七66】「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暂编注解〕回归总人数与 拉 2:64 以及次经以斯得拉一书 5:41一致。
【尼七67】「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暂编注解〕此处显出归回的人相当富有,拥有七千多名仆婢。
「歌唱的男女」:就是一般的歌手,而非为圣殿服务的歌唱者。
【尼七68】「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尼七69】「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尼七70】「有些族长为工程捐助。省长捐入库中的金子一千达利克,碗五十个,祭司的礼服五百三十件。」
〔暂编注解〕“金子一千达利克”即十九磅(8.6千克)。
省长捐入。见拉2:63注释。这是对拉2:68
69的补充。在前一份名单中,所罗巴伯的捐献没有与其他家长的捐献分开列出。尼希米名单比另一分更加详细,也许更加准确。
「达利克」:金币名,大约8.5公克重。
70~72此处和
拉 2:1-70
比对只有些许出入,一般认为是传抄过程抄错。
家谱的部分所记是相同的,可能是以斯拉的家谱被收藏在圣殿的档案室内,所以尼希米可以拿来引用。而不同之处其中最大差别在于「黄金总数」: 拉 2:69
计有 500 公斤, 尼 7:70-72
则计为 344 公斤,有学者认为如果把 尼 7:70
的五十个金碗(计有160公斤)加上去,则尼希米的黄金总数为504公斤,两者资料就相吻合。
【尼七70】“金子一千达利克”即十九磅(8.6千克)。──《雷氏研读本》
【尼七70 金子一千达利克】金制的达利克可能是指波斯的达利克钱币,或玛代的舍客勒,或希腊的德拉克马(drachma,比较流通)。达利克要到大利乌时代才开始铸造,重八又五分之二克。一千块的重量约等于十八磅半。舍客勒重量大致与达利克相同。阿提卡(Attica)的德拉克马则与半个达利克相等。──《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七71】“金子二万达利克”即三百七十五磅( 1
7 0 千克) 。“ 银子二千二百弥拿” 即二千七百五十磅(1.375吨或1.24公吨)。──《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金子二万达利克”即三百七十五磅( 1
7 0 千克) 。“ 银子二千二百弥拿” 即二千七百五十磅(1.375吨或1.24公吨)。
「弥拿」:大约等于500克。
【尼七7 2】 “ 银子二千弥拿” 即二千五百磅(1.25吨或1.13公吨)。──《雷氏研读本》
〔暂编注解〕“ 银子二千弥拿” 即二千五百磅(1.25吨或1.13公吨)。
「祭司的礼服」:由精绣的麻丝布制成 出 28:5
39:27 。
【尼七72 金子二万达利克、银子二千二百弥拿】总重量是金子三百七十磅,银子二千二百二十磅(一弥拿等于60舍客勒)。这数目与所罗门圣殿所用的数量相比,可参看:历代志上二十二14。考古学家挖掘到一些银币,是波斯时代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地区铸造的。币上铸有 yhd,即「叶胡德」(犹大)的字样,正面是智慧女神阿西娜(Pallas Athena)的头像,反面是猫头鹰的像(雅典的徽记)。其铸工显然远逊希腊的德拉克马。硬币中只有一部分是银子,因此其价值及不上沿海地带如推罗、西顿等地所发现的银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尼七73】「于是,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思想问题(第7章)】
1 有学者认为重建城墙除了有其民族及国家的含意之外,最要紧的还是表现了神聚集百姓,使他们能在一起体验群体生活的意义。主耶稣说出牧羊人的比喻时(约10:16)是否也包含这意义呢?
2 尼希米本身是一个管理人才,在建城的五十二天曾克服了不少困难。为何他现在要另外拣选哈拿尼雅作管理全城的工作呢?这与新约什么原则互相吻合?见林前12:4-11。
3 尼希米拣选人材担任要职时,所持的标准是什么?参2节。主耶稣在「按才干受责任」的比喻中,以什么作拣选仆人的标准呢?参太25:22-23。
3 尼希米既然把城墙建成,并且加上了门扇,为何还要派人看守城门呢?城墙坚固是否表示城池必然牢不可破呢?旧约中对此有什么教训?参撒下5:6; 诗127:1。
4 尼希米分配事工的方法是否合乎圣经一贯的教训?参徒6:1-7。韩国教会复兴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都学习彼此分工,使事工的质素得以提高。他们不仅有专职讲道和牧养的牧师,而且也有专职领诗同工、专职推动教会祷告的牧师,还有专职事务的同工。你认为这可否供华人教会借镜?若神呼召你,你愿意参与专职的事奉吗?
5 大卫核点人数一事为什么不讨神的喜悦?参代上21:1-8。尼希米的核点与大卫的有何不同?参5节。「肉身的激动」可成全神的心意吗?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参考书目: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