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簽名立約】
一、簽名立約的名單(1~27節)
1.官長(1節)
2.祭司(2~8節)
3.利未人(9~13節)
4.民的首領(14~27節)
二、簽名立約的內容(28~39節)
1.謹守遵行律法(28~29節)
2.絕不與迦南地的人通婚(30節)
3.嚴守安息日與安息年(31節)
4.定例捐獻神殿所需銀錢、費用和柴火(32~34節)
5.按照律法奉獻初熟土產、頭胎兒子、首生牛羊和十分之一(35~39節)
貳、靈訓要義
【靈命復興的實際】
一、全教會都有份於心靈的重整(1~27節)
1.省長尼希米(1節)——預表監督長老
2.眾祭司(2~8節)——預表先知、使徒、牧師、教師、傳福音的
3.利未人(9~13節)——預表執事
4.民的首領(14~27節)——代表全體信徒
二、心靈重整的重點(28~39節)
1.歸服神的律法(28~29節)——謹守遵行神的話
2.不與外邦人通婚(30節)——不愛世界
3.守安息日和安息年(31節)——與主合一,享受主裡的安息
4.顧到神殿的需用(32~34節)——奉獻支持教會各項屬靈的活動
5.獻上頭胎和初熟的產物(35~37節)——將最好的,即神的物歸給神
6.顧到利未人和供職的祭司所需(38~39節)——奉獻支持神職人員的生活需用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尼希米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尼十章 兩個問題】
一、在我們信主以後,是不是曾經有跟 神立過約,或是許過願?
二、要怎樣才能讓我們的愛火常旺,或愛火重燃?── 于宏潔《尼希米記查讀》
【信徒的再造就(尼十章)】
一、恢復屬靈血統的純一(十30)
二、恢復安息日(十31)
三、恢復十分之一(十32~39)
── 周神助《異象與使命》
【看守城牆而維護一切所恢復的】
一、藉著儆興看守(七1~3)
二、藉著持守主的話(八1~3,8;十29)
三、藉著棄絕境內的閒雜人(九2;十30;十三1~3,30)
四、藉著謹守安息日(十31;十三15~22)
五、藉著獻上十分之一(十32~39;參瑪三10)
六、藉著不離棄神的殿(十三10~11;十39)
七、藉著十分之一的百姓,甘心樂意的住在耶路撒冷(十一1~2)
―― John Ingalls《從尼希米記來看主見證的恢復》
【復興的原則(二)】
五、第四原則――重新順服
――Alan Redpath《基督徒勝利的工作――尼希米記的訊息》
【重整新關係(十1∼39)】
一、重新順服(1∼27)
二、新的人際關係(28∼31)
三、新的神人關係(32∼39)
──《新舊約輔讀》
【百姓一致立定誓約(尼十1∼39)】
一、簽約的名單(1∼27)
1、最高行政官員的名單(1)
2、祭司名單(2∼8)
3、利未人名單(9∼13)
4、首領的名單(14∼27)
二、誓約的內容(28∼39)
1、眾人都發誓要遵守律法。(28∼29)
2、禁止與迦南地人通婚(30)
3、守安息日與安息年(31)
4、供應聖殿的敬拜需要(32∼34)
5、照律法規定奉獻初熟的物產、頭胎與十分之一。(35∼39)
──
蔡哲民《尼希米記查經資料》
提要: 1 在約書上簽名的人。29 約書的要點。──《SDA聖經註釋》
【定意遵守】
1) 尼希米帶頭簽名、1
2) 眾祭司和利未人、2/13
3) 又有民中的首領、14/27
4) 起誓遵神律法行、28/29
5) 不與外族人通婚、30/31
6) 捐輸為殿中使用、32/33
7) 初熟土產奉聖殿、34/36
8) 十一供給利未人!37/39
—— 郭提多《尼希米記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第十六課:戒民數例(尼10)
溫習﹕認罪禱告
一、敬拜讚美
二、數算主恩
三、認罪悔改
四、立約簽名
引言﹕戒民數例
一、簽名之人由省長、祭司、首領、百姓,認真有序
二、隔絕鄰居歸服神,起誓歸服律法
三、拒絕外邦婚約
四、嚴守安息日,安息年不追欠債
五、為聖殿獻金
5.1 每人每年奉獻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殿使用
5.2 掣簽看那一族奉殿紫並奉土產
5.3 奉獻首生兒子和牛羊
5.4 奉獻初熟麥子果子、酒、油
5.5 地產十份之一給利未人
本論:
一、數戒
1 簽名立約
2 離棄外族保持純潔
3 嚴守安息日安息年
4 以色列人是分別獨居之民,守神約以神為主
二、聖殿
1 每人規定奉獻
2 每族奉獻
3 首生兒子牛羊歸神
4 初熟田產
5 利未人之份
6 聖殿是中心,以神為主
結論﹕
立約,聖殿是主要的誡命
思考﹕
1 為什麼要離棄外人?
2 為什麼要注意聖殿?
—— 良友聖經學院《尼希米記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