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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第八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犹太人转危为安】

   一、以斯帖和末底改蒙王恩宠(1~2)

         1.以斯帖获赐哈曼的家产(1)

         2.末底改得王戒指(2)

   二、王另颁谕旨准犹太人自卫并杀仇敌(3~14)

         1.以斯帖求王废除哈曼所传的那谕旨(3~6)

         2.因原旨不能废除,王准另颁谕旨(8~9)

         3.末底改奉王的名另写谕旨传送全国(10~14)

   三、民心转向,犹太人欢乐(15~17)

         1.书珊城的人民为末底改高升而欢呼(15)

         2.犹太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16)

         3.王的谕旨所到之处,多人入了犹太籍(17)

 

贰、逐节详解

 

【斯八1当日,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末底改是她的亲属。

  〔吕振中译〕那一天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的敌人哈曼的家产赐给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把末底改是她的甚么亲人告诉了王。

  〔原文字义〕亚哈随鲁」大有能力的眼睛或人;「哈曼」威荣的;「家产」房屋,居所;「以斯帖」星星;「末底改」微小的人;「亲属」(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当日」指哈曼被挂在木架上的那日(参七10),也就是以斯帖第二次邀宴之日(参七1)

         「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家产指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地产、珠宝、奴仆等;依照惯例,其家产原应没收归入王的府库,如今王为讨王后欢心,全部转赐给她。

         「来到王面前」含有提升职位、常时在王身边处理政事的意味(参一13)

         「末底改是她的亲属」指末底改是她的堂兄,又是抚养她的养父(参二7)

 

【斯八2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

  〔吕振中译〕王便脱下他自己的打印戒指、就是他从哈曼所退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就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

  〔原文字义〕摘下」转向,出发;「戒指」图章戒指;「追回」使除去,拿走;「管理」(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此戒指乃王的图章戒指,它在谁的手上,意即获王授权以王的名义颁布文件;它原先交给哈曼(参三10),授权他随意待犹太人并保管他承诺献给王室的银子(参三11~12),当哈曼被处死时被追回的。

         「给了末底改」意指末底改在王面前取代了哈曼原先的职位。

         「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注意,这里是管理而不是转赠,因王所赐给的东西不能随便转赠。如今,末底改可以名正言顺地居住在原属哈曼的府邸。

  〔灵意注解〕在本书中,亚哈随鲁王预表人的魂,哈曼预表肉体,末底改预表圣灵,以斯帖预表人重生的灵。如今,肉体被对付,钉在十字架上(参七10),魂体贴灵,并且尊重圣灵的感动和引导。

  〔话中之光〕()属肉体的信徒,随肉体的情欲行事;属灵的信徒,体贴里面的灵,并且随从圣灵行事(参罗八5~614;加五1625)

         ()属肉体的信徒,是肉体指挥魂,魂不理灵且漠视圣灵;属灵的信徒,是圣灵感动人的灵,灵影响魂,魂指挥肉身行事。

 

【斯八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

  〔吕振中译〕以斯帖又在王面前说话;她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向王恳求,请王破坏亚甲族哈曼的毒计、和他所计划要害犹大人的阴谋。

  〔原文字义〕俯伏」仆倒,俯伏在地;「流泪」哭泣,哀号;「哀告」求施恩;「除掉」变得无效,作废;「谋」筹划,思想。

  〔文意注解〕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因为哈曼的死,仅仅解决以斯帖和末底改个人的困境,而哈曼从前经王授权所颁发的谕旨仍然有效,犹太人全族的危机尚未解决。

         「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除掉哈曼的恶谋,意指为犹太全族谋求解脱之道;直至目前为止,王的怒诛哈曼,可能仅出于对王后以斯帖的宠爱,以及对功臣末底改的感恩,但对犹太全族可能没有特殊好感,所以没有觉得需要想办法补救从前所颁发错误的谕旨。

  〔话中之光〕()我们在信主之前所有的罪行,虽然在十字架宝血底下都被洗净,但我们在人面前所犯的罪,仍须认罪与对付(参弗四22~31),才能有好的见证。

         ()信徒得救之后,仍然须要不断对付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才能与神恢复美好的交通(参约壹一6)

 

【斯八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

  〔吕振中译〕王向以斯帖伸出了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

  〔文意注解〕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伸出金杖是王悦纳而不以为是冒犯的表示(参五2),暗示王愿意成全以斯帖的情求。

         「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王后从俯卧在地的姿态站立起来,方便清楚表达她的请愿。

 

【斯八5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

  〔吕振中译〕说:『王若以为好,我若在王面前蒙恩宠,这事在王面前若看为对,我在王眼中若得了王的喜悦,就请写下敕令、取消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所计谋的诏书,就是他所写下来要除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的。

  〔原文字义〕哈米大他」儿子,孙子;「设谋传旨」书写,颁布;「杀灭」消灭,摧毁;「废除」撤回,转回。

  〔文意注解〕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这是以斯帖心中最在意的一件事,而她在此也智慧地未提到王也曾参与其事。

         「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一连串四个「若」字,对事和对我巧妙地交替使用:(1)对事——「王若愿意」;(2)对我——「我若在王眼前蒙恩」;(3)对事——「王若以为美」;(4)对我——「若喜悦我」。

         「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按波斯帝国的惯例,王所下的旨意,绝不能废除(8节;但六815),但可以另下一个旨意,使前面的旨意被后面的旨意抵销。

  〔话中之光〕()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二十五11)

         ()俗语说得不错: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但如此,若作错了一件事,往往也很难补救。所以我们在说话行事以先,应当慎重其事。

 

【斯八6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

  〔吕振中译〕因为我怎忍得见我本族之民受害呢?我怎忍得见我的亲族被灭尽呢?』

  〔原文字义〕「忍」克服,胜过;本族」家族;同宗」宗族。

  〔文意注解〕我何忍见」意指我无法承受在我眼前发生这样的事,简直是要我的命。

         「我本族的人受害,我的亲族被灭尽」这是两句对等的话,都指「我的肉身同胞被除灭」。

 

【斯八7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

  〔吕振中译〕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为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你就看吧,我已将哈曼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示众木架上了。

  〔原文字义〕「下」伸展,打发;手」人手。

  〔文意注解〕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此际末底改也在场,可能是因为:(1)以斯帖通知末底改,在她跟王说话时现身王面前;(2)王在回答以斯帖的请求时召见末底改,因需他奉王的名拟旨(10)(3)末底改的职位须随侍在王身边。

         「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意指已经判定作出赔偿(相当于民事法)

         「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意指已经判定死刑(相当于刑事法)

  〔话中之光〕()人若犯法,不仅要受到相应的刑责追究,并且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

         ()从某种角度来看,亚哈随鲁王是哈曼的共犯,虽然王是受骗者,但也不能推卸他该负的责任,以斯帖此际的申诉乃是在摸王的良心。

 

【斯八8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

  〔吕振中译〕现在你们可以照你们所为好的奉王的名对犹大人的事写下敕令,用王的打印戒指盖上了印;因为奉王的名所写、用王的打印戒指盖上了印的敕令、是没有人能取消的。』

  〔原文字义〕「随意(原文双字)」眼睛(首字);好的,令人愉悦的(次字)「废除」撤回,转回。

  〔文意注解〕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表示王授权给以斯帖和末底改两人,用王的名义另拟一道谕旨,准许犹太人自卫,对抗哈曼所发的谕旨,免得犹太人被仇敌除灭。

         「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表示从前哈曼所颁布的谕旨不能废除,仍然有效,只不过犹太人并非束手待毙,甚至允许他们反击敌人(12)

 

【斯八9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

  〔吕振中译〕当那时候、三月、就是西弯月〔即:公历五六月之间〕、二十三日、王的书记们被召了来,照末底改一切所吩咐的,对犹大人的事〔传统:给犹太人〕写了敕令、给众藩臣,给各省巡抚和首长,从印度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一省一省用自己的文字,一族一族用自己的方言,又给犹大人、用他们的文字和方言。

  〔原文字义〕「西弯」他们的覆盖物;书记」文士,饱学之士;吩咐」命令。

  〔文意注解〕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上一次哈曼召王的书记书写第一道谕旨是在正月十三日(参三12),两次相距刚好七十天。在这短短的七十天里,情势逆转,对犹太人有利。

         「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上一次是「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参三12)

         「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请参阅三12注解。两处经文相对照,这里多了「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因为这个谕旨特别关系到犹太人的存亡,所以要让犹太人看得懂并起而预备采取行动。

         据懂得希伯来文的圣经学者所得的结论,本节是全部圣经中原文最长的一节经文,内含43个希伯来语词,192个希伯来字母。

  〔话中之光〕()短短七十天之间,峰回路转,绝望转成满有盼望。信徒面临危机时,要信靠神掌管环境,迫切祷告,神能叫危机变成转机。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斯八10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

  〔吕振中译〕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来写,又用王的打印戒指盖上了印;那些文书是由跑文书的人经手骑上御养的马、国事用的快马、传送的。

  〔原文字义〕圈快马(原文双字)」少壮的(首字);母马(次字);「驿卒(原文双字)」马,燕子(首字);奔跑,跑步者。

  〔文意注解〕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意指此谕旨的效力等同王亲自颁布。

         「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意指将谕旨交给信差,使他们骑乘当时最快速的交通工具,分送到全国各地。

 

【斯八1112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

  〔吕振中译〕文书中王准一省一省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在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三日、都可以聚集,站起来保护自己的性命,将任何族任何省分要攻击他们、的一切军兵、连小孩和妇女、全都消灭、屠杀灭尽,并且夺取他们的资财作为掠物。

  〔原文字义〕「亚达」荣耀的;聚集」集合,召集;保护」保留,坚持;剪除」消灭,灭绝;杀戮」杀害;「灭绝」消失,破坏。

  〔文意注解〕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在这谕旨中,有两项限制:(1)只准在当日行动,但后来又另发了一道谕旨,准在书珊城追加一天(参九13~15)(2)只准向那要攻击犹太人的仇敌和其家人进行报复,而不是所有的波斯人。

         「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就是原订要全然剪除、杀戮、灭绝犹太人,并且掠夺他们财物的日子(参三13)

         「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在新的谕旨中准许犹太人作三件事:(1)聚集保护自己的姓命;(2)反过来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他们的仇敌;(3)掠夺敌人的财物。

  〔话中之光〕()信徒可以倚靠公权力来保护自己,例如倚靠国家的法律和警察来保障性命和财产的安全。

         ()「聚集保护性命」:团结就是力量。今天在欧美各国,基督徒的人数虽然占了大多数,但因为意见分歧,所以基督徒的影响力竟不如同性恋团体。

         ()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迁就、爱、饶恕仇敌,并为他们祷告(参太五38~44)

         ()信徒不可贪图别人的财物(参徒二十33);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

 

【斯八13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

  〔吕振中译〕诏书本子写成了敕令,颁到各省,向各族之民披露,叫他们犹大人准备好了、等候那一天,好从他们的仇敌身上去报仇。

  〔原文字义〕抄录」写作,制作文件;「颁行」安放,使承受;「预备等候」预备好,有准备的;「报仇」复仇,报复。

  〔文意注解〕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意指谕旨的副本,以各种语言和文字,分送全国各地区和各族群。

         「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那日子尚有八个多月,所以有充分的时间可以让犹太人作好准备。

  〔话中之光〕()新约的原则是,「不要以恶报恶;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十二1719)

 

【斯八14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

  〔吕振中译〕跑文书的人骑着国事用的快马,迫于王命,急急忙忙地出发;敕令也在书珊宫堡里颁布出去。

  〔原文字义〕快马(原文双字)」骏马(首字);皇家的(次字);「驿卒」奔跑,跑步者;「催促」驱使,加速;「急忙」急促,赶快行动;「起行」起来,前往。

  〔文意注解〕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意指王命不得迟延,信差立即动身传送谕旨。

         「谕旨也传遍书珊城」本句按原文可另译:「谕旨是由书珊宫廷传送出去的」,意指这道谕旨经由王宫中的大臣们(参一13~14)同意并签发的。

 

【斯八15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

  〔吕振中译〕末底改穿着蓝紫色白色的朝服,戴着大金的冠冕,披着紫红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都发了尖锐声欢呼快乐。

  〔原文字义〕「欢呼」尖叫;快乐」喜乐的,愉快的。

  〔文意注解〕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这是波斯帝国最高等级的朝服。

         「头戴大金冠冕」指波斯帝国的王亲贵族所戴的冠冕。

         「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紫色是帝王的颜色,意指将王常穿的外袍也赐给他穿上(参六8~9)

         「从王面前出来」意指在都城中游行展示威荣。

         「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意指这项宫廷人事变动,受到一般平民的欢迎。

 

【斯八16犹大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

  〔吕振中译〕犹大人也点灯结彩、欢喜快乐,大得显贵。

  〔原文字义〕「有光荣」光;欢喜」喜悦,欢乐;快乐」高兴,欣喜;得尊贵」珍贵,荣誉。

  〔文意注解〕犹大人有光荣」意指犹太人因为情势转危为安,甚觉前途光明。

         欢喜快乐」为此转变,心情非常愉快,显出欢乐气氛。

         而得尊贵」并且在波斯国民中间,受到注目与尊敬。

 

【斯八17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

  〔吕振中译〕凡王的谕旨敕令所到的地方、一省一省、一城一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宴饮度假。国中有许多族的人因为起了震慑犹大人的心,就入了犹大籍。

  〔原文字义〕「欢喜」喜悦,欢乐;快乐」高兴,欣喜;「吉」好的,令人愉悦的;「那国」国家,疆界,土地;「人民」百姓。

  〔文意注解〕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日指十二月十三日,对犹太人而言,它原本是凶日,现在变成了值得欢宴庆祝的吉日。

         「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入犹太籍有几个意思:(1)改信犹太教,加入犹太会堂,奉行敬拜仪式,例如受割礼、守节期等;(2)假装成犹太人,以避免受犹太人攻击杀害;(3)正式申请成为犹太人,以身为犹太人为荣。

  〔话中之光〕()神的子民落在苦难中,信仰越纯真,信心越老练;但若一切都平安、兴盛,反而容易被搀杂、污染。

         ()传福音最好的办法,是在世人中间,彰显出基督徒的见证,也就是叫不信人看见我们对前途满有盼望、对生活满有喜乐、对生命满有价值,使他们受吸引自愿相信主耶稣,而非被勉强、强迫。

 

叁、灵训要义

 

【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一、王把哈曼的家产赐给以斯帖(1)——在灵里就有丰富的享受

   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给了末底改(2)——圣灵在人身上得着权柄

   三、末底改奉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10)——魂随从圣灵行事

   四、末底改穿朝服出来,人民都欢呼(15)——圣灵掌权带来喜乐

   五、犹太人有光荣得尊贵(16)——圣灵掌权带来生命平安的见证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以斯帖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