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九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普珥节的由来】
一、十二月十三日是犹太人得胜的日子(1~6节)
1.犹太人聚集击杀仇敌,无人能敌挡(1~2节上)
2.各族和各省首领因惧怕末底改,都帮助犹太人(2节下~6节)
二、也是犹太人报仇的日子(7~16节)
1.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将他们的尸首挂在木架上(7~14节)
2.以斯帖征得王的允准,十四日在书珊又击杀仇敌(15~16节)
三、又是犹太人设筵欢乐的日子(17~19节)
1.乡村地区的犹太人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17,19节)
2.书珊的犹太人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18节)
四、犹太人每年记念十二月十四、十五两日,称为普珥日(20~32节)
1.末底改写信嘱咐犹太人每年以十二月十四、十五两日为吉日(20~25节)
2.犹太人照末底改信上的话应承世世代代守这两日(26~28节)
3.王后以斯帖和末底改写第二封信命定每年守普珥日(29~32节)
贰、逐节详解
【斯九1】「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
〔吕振中译〕「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三日、王的谕旨敕令正要执行的时候,正当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而犹大人反倒辖制恨恶他们的人、那日子,」
〔原文字义〕「亚达」荣耀的;「将要」接近,降临;「举行」遵行,处理;「盼望」等候;「辖制」专横,掌控;「反倒」推翻,改变。
〔文意注解〕「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就是哈曼掣签定为除灭犹太人的日子(参三7,13)。
「王的谕旨将要举行」王的谕旨指哈曼利用王的名义所颁布的谕旨(参三12),将要举行意指即将届期,而末底改奉王的名义所颁布的谕旨,也是针对这个日期。
「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太人的仇敌指哈曼的盟友以及他们的雇佣兵,他们原本盼望这一天来到时,要一举歼灭犹太人。
「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恨他们的人指敌视犹太人的人,因着哈曼已死,末底改在国中得势,犹太人反倒占了上风。
〔话中之光〕(一)正如末底改是犹太人得胜的主要原因(参3节),信徒属灵争战也须要靠着圣灵才能得胜(参罗八15)。
(二)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斯九2】「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
〔吕振中译〕「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就聚集拢来,要下手击杀那些想法子要害他们的人;没有人在他们面前能站得住,因为各族之民都起了震慑他们的心。」
〔原文字义〕「亚哈随鲁」大有能力的眼睛或人;聚集」集合,召集;「下」伸展,打发;「击杀」(原文无此字);「那要」寻求,索求;「害」坏的,恶的;「敌挡」站立,监立;「惧怕」恐惧。
〔文意注解〕「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指聚集在犹太人群居的地方,他们团结起来邸御外侮。
「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这里的意思不是指他们四处寻找仇敌,而是指针对那些正准备动手攻击他们的仇敌,予以迎头痛击,这是属于自卫性质的争战。
「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意指仇敌之外的各族人民,都因为惧怕而不敢出面帮助仇敌敌挡犹太人。
〔话中之光〕(一)信徒合一(聚集)也是属灵争战得胜的要素,魔鬼撒但的诡计就是制造信徒之间的嫌隙分裂,寻找破口漏洞,然后各个击破。
(二)神使惧怕惊恐临到仇敌,以致无一人能在神的子民面前站立得住(参申十一25);但属神的人有神帮助我们,必不惧怕,人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参来十三6)。
【斯九3】「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
〔吕振中译〕「各省的众官长、藩臣、巡抚、和办理王事的人因为起了震慑末底改的心,都支助犹大人。」
〔原文字义〕「首领」统治者,族长;「总督」巡抚;「帮助」支持,举起。
〔文意注解〕「办理王事的人」指在朝廷中办理各种政事的官员。
「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指他们因不敢得罪末底改,而站在犹太人这一边帮助他们。
【斯九4】「末底改在朝中为大,名声传遍各省,日渐昌盛。」
〔吕振中译〕「因为末底改在朝庭中甚为尊大,他的名声就传遍各省,末底改这人遂越来越强大。」
〔原文字义〕「朝中」宫廷,王宫内部;「为大」巨大的,伟大;「名声」传闻;「昌盛」(原文与「为大」同字)。
〔文意注解〕「末底改在朝中为大」指末底改在朝廷中的地位尊大,甚至超越过王左右的七个大臣(参一13),而为宰相(参十3)。
「名声传遍各省」名声指他因曾立过殊功而受王宠信,和他与王后的亲属关系,以及他处理政事的贤达等。
「日渐昌盛」指他越过越受王恩宠,权势和能力越过越增长。
〔话中之光〕(一)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
【斯九5】「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
〔吕振中译〕「犹大人用刀击杀了他们一切的仇敌,屠杀了、杀灭了他们,随意待那恨恶他们的人。」
〔原文字义〕「击杀」击打,屠杀;「任意(原文双字)」遵行,处理(首字);意愿,喜爱(次字);「杀灭(原文双字)」宰杀(首字);毁灭(次字);「恨」恨恶,怀恨。
〔文意注解〕「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一切仇敌指所有前来进犯的仇敌(参2节)。
「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任意指自由而不受干扰地,但不是随兴之所至、无限制地大量杀人。
【斯九6】「在书珊城,犹大人杀灭了五百人。」
〔吕振中译〕「在书珊城宫堡里犹大人就屠杀了杀灭了五百人。」
〔原文字义〕「书珊」百合花;「杀灭(原文双字)」杀害(首字);消灭,致死(次字)。
〔文意注解〕「在书珊城」按原文是「在书珊城的宫堡里」,但意思应不是指在宫殿里,而是指宫殿所在的书珊城里,所以和合本译文是正确的译法。
【斯九7】「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吕振中译〕「他们又杀了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
〔原文字义〕「巴珊大他」因祷告而得到的;「达分」急速,奋勇的,滴下;「亚斯帕他」马所给的,赐给马,诱人的聚集。
〔灵意注解〕「巴珊大他」预表贪得无厌;「达分」预表容易冲动;「亚斯帕他」预表容易受人影响。
【斯九8】「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吕振中译〕「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
〔原文字义〕「破拉他」受恩宠的,妆饰品;「亚大利雅」火神,心,鹰;「亚利大他」有力量的,法令之狮,亚利所赐的。
〔灵意注解〕「破拉他」预表假冒伪善;「亚大利雅」预表冷淡无情;「亚利大他」预表刚硬顽固。
【斯九9】「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吕振中译〕「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
〔原文字义〕「帕玛斯他」更健壮,优良的;「亚利赛」像狮子,我旗帜的狮子;「亚利代」那坚固者,狮子是足够的;「瓦耶撒他」白,真诚,像风一样猛烈的。
〔灵意注解〕「帕玛斯他」预表自高自大;「亚利赛」预表唯我独尊;「亚利代」预表自以为是;「瓦耶撒他」预表自我表扬。
【斯九10】「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吕振中译〕「十个人,就是哈米大他的孙子、哈曼的儿子犹大人的敌人:至于掠物呢、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去拿。」
〔原文字义〕「哈米大他」双倍;「仇敌」敌意对待,使苦恼者;「哈曼」威荣的;「夺取财物」掠夺品,战利品。
〔文意注解〕「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哈曼原以他拥有众多的儿女为夸耀(参五11),但如今十个儿子都遭杀害;他原想除灭犹太全族(参三6),却想不到他的全家族反被除灭。
「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相同的句子在本章中一共出现三次(参10,15,16节),这个情形,和王的前后两次谕旨(参三14;八12)完全相反,那里王准许夺取财物。犹太人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而且特地明记此事,其理由如下:(1)他们杀敌是出于防御性的自卫行动,而非到敌人的住处去攻击他们;(2)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除灭敌人,而非敌人的财物;(3)他们可能从五百年前扫罗王夺取亚玛力人的财物却失去王位(参撒上十五17~23)得到教训;(4)他们可能希望藉此讨好亚哈随鲁王,使他对犹太民族放心。
〔灵意注解〕「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哈曼的十个儿子预表肉体的邪情私欲。
〔话中之光〕(一)害人者反被人害,我们千万不可像哈曼一样,草菅人命,而应当尊重别人生存的权利。
(二)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斯九11】「当日,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
〔吕振中译〕「那一天书珊宫堡里被杀的人数呈报到王面前。」
〔原文字义〕「当日」日子,一天;「呈」被数点,被带来。
〔文意注解〕「当日」就是十二月十三日(参1节)。
「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可能是出于王的要求,想知道本次事件中总共有多少百姓死亡。
【斯九12】「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现在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还求什么?也必为你成就。”」
〔吕振中译〕「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宫堡里屠杀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至于王其余的省内、他们作得怎么样呢,现在你有有甚么所求,就必赐给你。你还有甚么所要,就必给为你作成。』」
〔原文字义〕「成就」制作,处理,遵行。
〔文意注解〕「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看样子,在王的心目中,这个数目并不算多,所以批准延长一日(参13~14节)。
「至于王其余的省内、他们作得怎么样呢」王有此一问,因偏远地区的省份,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收到汇报。
【斯九13】「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
〔吕振中译〕「以斯帖说:『王若以为好,求王明天也准书珊的犹大人照今天的敕令行: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示众木架上。』」
〔原文字义〕「以为美」好的,令人愉悦的;「挂」吊死,悬挂展示。
〔文意注解〕「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意指求王准许明日再延长一日。
「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尸首挂在木架上的目的是要示众,警戒众民不得仿效哈曼与犹太人为敌。
【斯九14】「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了。」
〔吕振中译〕「王便吩咐要这样行:一道敕令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
〔原文字义〕「允准」应许,命令。
〔文意注解〕「王便允准如此行」指允准王后以斯帖的两项请求:(1)明日再延长一日;(2)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
【斯九15】「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
〔吕振中译〕「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四日天、在书珊的犹大人也聚集拢来,在书珊杀了三百人;至于掠物、他们却没有下手去拿。」
〔原文字义〕「亚达」荣耀的;「聚集」集合,召集;「夺取财物」掠夺物,战利品。
〔文意注解〕「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这一天的杀戮并非自卫性质,因敌人不能再来攻击犹太人,所以应当属于搜寻幕后敌人的首脑人物,予以斩除,以杜绝后患。
【斯九16】「在王各省其余的犹大人,也都聚集保护性命,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
〔吕振中译〕「在王各省其余的犹大人也都聚集,站起来保护自己的性命,脱离他们的仇敌、得享平安,杀了恨恶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名;至于掠物、他们却没有下手去拿:」
〔原文字义〕「其余的」残留的,剩下的;「保护」站立,保留;「夺取财物」掠夺物,战利品;「脱离」(原文无此字);「得享平安」安息,安息之地。
〔文意注解〕「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根据历史学家的统计,当时在波斯帝国内的犹太人总人数约有七十万人之多,所以他们所杀的敌人约仅占犹太人的十分之一,对亚哈随鲁王来说,他的损失远较除灭犹太人为少。关于「七万五千」这个数目,有三种不同的解释:(1)照和合本译文,意指七万五千;(2)照七十士希腊译本,则是一万五千;(3)照希伯来文,也可译作一千零七十五。
「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这一次的事件,犹太人因祸得福,为约四百多年后,弥赛亚(基督)得以降生在犹大地,铺设平安的环境,使有关的预言得以应验。
【斯九17】「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吕振中译〕「这是在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三日的事。在十四日他们就休息,以十四日一天作为宴饮欢乐的日子。」
〔原文字义〕「安息」安息,安息之地;「设筵」筵席,饮料;「欢乐」喜悦,高兴。
〔文意注解〕「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这事指杀仇敌的事,在首都书珊以外各省仅有十三日一天杀敌。
「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意即以次日为庆祝胜利的日子。
【斯九18】「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吕振中译〕「但在书珊的犹大人乃是在十三十四日聚集杀敌的;他们是在十五日休息,以十五日这一天作为宴饮欢乐的日子的。」
〔原文字义〕「杀戮仇敌」(原文无此词);「安息」安息,安息之地;「设筵」筵席,饮料;「欢乐」喜悦,高兴。
〔文意注解〕「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请参阅6,15节。
「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意指书珊的犹太人比其他各省晚一天庆祝。
【斯九19】「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彼此馈送礼物。」
〔吕振中译〕「因此犹大人、住在无墙之城的乡下人、都以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四日作为欢乐宴饮的日子,作为休假日,彼此赠送礼物。」
〔原文字义〕「无城墙」开阔地区,村落;「乡村」村民;「吉」好的,令人愉悦的;「馈送」伸展,送到;「礼物」一份,部分。
〔文意注解〕「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意指书珊城以外其他各地的犹太人。
「彼此馈送礼物」用以表示与人分享欢乐(参尼八12),宗教徒过节日时彼此馈送礼物的习俗由此而来。
〔话中之光〕(一)与众人分享喜乐本是一件好事,但要小心,信徒不宜落入外表作法的形式主义,不信主的外邦人也同样「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启十一10)。
【斯九20】「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
〔吕振中译〕「末底改把这些事写下来,将文书送给亚哈随鲁王各省的犹大人、无论远近;」
〔原文字义〕「记录」书写,登记;「信」书信,公文;「远」遥远的;「近」接近的。
〔文意注解〕「末底改记录这事」本节开头在原文有「接着」一词,表示在事件之后过了一段不确定的时间,末底改才将整件事记录下来,目的是为着写一封给犹太人的公开信。有圣经学者以本句作为末底改乃是本书作者的根据,但这种引证法不够有力。
【斯九21】「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
〔吕振中译〕「嘱咐他们年年都要守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十四日和十五日;」
〔原文字义〕「嘱咐」执行,使坚立;「守」遵行,处理。
〔文意注解〕「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意指将书珊和其他各省犹太人的节期联在一起,加以统一,使全体犹太人一同遵守。
【斯九22】「以这月的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
〔吕振中译〕「作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享平安的日子,作为从愁苦转为欢乐、从悲哀转为快乐的假日月分,叫他们以这两天作为宴饮欢乐的日子,彼此赠送礼物、给穷人送恩物。」
〔原文字义〕「脱离」(原文无此字);「平安」休息,安静,不受干预;「忧」悲痛,哀伤;「喜」欢乐,高兴;「悲」哀悼;「周济」礼物。
〔文意注解〕「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这里阐明了守普珥节的意义,是为记念犹太人脱离仇敌灭族的计谋,得享平安,从忧伤、悲痛转变为欢喜、快乐。
「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这里阐明了过普珥节的三样作法:(1)设筵欢乐庆祝;(2)与亲友彼此馈送礼物;(3)周济穷人。
〔话中之光〕(一)「脱离仇敌得平安」:感谢主!我们在世上虽然有苦难,但在基督里面却有平安,因祂已经胜了世界(参约十六33)。
(二)「周济穷人」:信徒既因神的恩典,得以脱离罪恶、忧伤的困境,而过平安、喜乐的生活,便应该在互相关怀中,与人分享神的爱(参太十九21)。
【斯九23】「于是,犹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写与他们的信,应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
〔吕振中译〕「于是犹大人应承要守他们所开始守的,又应承要守末底改所写给他们的。」
〔原文字义〕「应承」承担,担任;「初次」开始;「所守的」处理,遵行;「守为永例」(原文无此词)。
〔文意注解〕「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意指照着他们所已经守过的普珥节作法(参22节),一直永续下去。后来在犹太人的历史中,普珥节乃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节期,本书《以斯帖记》也是一本相当被他们所重视的经卷,是犹太人在过节时必唱的五本经卷之一:路得记、以斯帖记、传道书、雅歌和耶利米哀歌。
【斯九24】「是因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
〔吕振中译〕「因为犹大众人的敌人、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要害犹大人来消灭他们;他抽「普珥」、就是抽签,要杀尽〔此语与「哈曼」一词读音相似〕、来消灭他们。」
〔原文字义〕「亚甲」我将胜出;「哈米大他」双倍;「设谋」谋算,筹划;「掣」倒下,抽签;「普珥」签,碎片;「掣签」拈阄,小卵石。
〔文意注解〕「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请参阅三1注解。
「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请参阅三6~7。
【斯九25】「这事报告于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
〔吕振中译〕「但这事报到王面前时,王便用诏书吩咐,使哈曼所计划的恶事、就是他所计谋要害犹大人的、归到他自己头上,又使人把他和他的众子挂在示众木上。」
〔原文字义〕「恶事」坏的,恶的;「归到」返回,转回。
〔文意注解〕「这事报告于王」指王后以斯帖向王揭发哈曼的恶谋(参七3~6;八5),又指太监向王揭发哈曼作木架要害末底改(参七9)。
「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指哈曼自己反被王下令处死(参七9~10)。
「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请参阅八7;九14。
【斯九26】「照着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
〔吕振中译〕「故此犹大因「普珥」这名字、就把这两天叫做普珥〔复数读音作「普瑞姆」〕节;故此他们因这文书上一切的话,又因他们在这方面所看见、所遇见所遇见的事,」
〔原文字义〕「普珥」签,碎片;「所遇见」接近,降临;「事」如此,这样。
〔文意注解〕「照着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普珥是经掣签抽定的吉日,原本对犹太人不吉,但经神手的干预,已经转变为吉日(参22节),故称之为普珥日。
「他们因这信上的话」指末底改写给犹太人的信(参23节);信上的话摘要记在24~25节。
「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指犹太人亲身所经历的事(参2~16节)
【斯九27】「就应承自己与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
〔吕振中译〕「他们犹大人就立了定例,应承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后裔、以及一切皈依他们的人、年年都要按其指定日期和所记载的规例守这两天,好使永不废堕;」
〔原文字义〕「应承」确定,认可;「归附」连结,结合;「按时」特定的时间,指定的时间;「守」遵行,处理;「废」变得无效,作废。
〔文意注解〕「归附他们的人」指入犹太籍的人(参八17)。
「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指当日的犹太人向神和王后以斯帖并末底改所作的承诺,必坚守普珥日。
【斯九28】「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
〔吕振中译〕「使人在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都纪念都谨守这两天,使这这两天普珥节日在犹大人中永不废堕;而在他们的后裔中也永不终止记念。」
〔原文字义〕「家家户户」家族,部族;「世世代代(同一字重复)」时代,时期;「记念」记得,回想;「遵守」遵行,处理;「废掉」变得无效,作废;「不可忘记」记忆。
〔文意注解〕「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两日」这里阐明犹太人所作承诺并非仅限于一部分的人,而是包括了全体犹太人:(1)「各省各城」指波斯帝国各地,包括了犹大地和耶路撒冷;(2)「家家户户」指每个一个以色列人支派和家族中的大小成员,包括所买的奴隶;(3)「世世代代」指子子孙孙,所有的后裔。
「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普珥日虽非犹太人的君王或祭司所发起并设立的,而是出于以斯帖和末底改两人的嘱咐(参29节),但因它对犹太人全族的影响深广,使犹太人免于灭族,所以定意永世不忘。
【斯九29】「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
〔吕振中译〕「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写下了极有权柄的话,来确立这第二通关于普珥节日的诏书。」
〔原文字义〕「亚比孩」我的父亲是有权力的;「以斯帖」星星;「末底改」微小的人;「全权」权力,权威;「坚嘱」(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他们的身世请参阅二5~7。
「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全权指他们在波斯帝国中的地位和权力,也可指他们热心地尽全力写信;写第二封信指相对于末底改个人所写的第一封信(参20~21节),此封信是两人联署的;坚嘱指证实此封信的效力。
【斯九30】「用和平诚实话写信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
〔吕振中译〕「他是用和平真诚的话将文书送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
〔原文字义〕「和平」平安,健全;「诚实」忠实,真实。
〔文意注解〕「用和平诚实话写信」指信里劝勉犹太人彼此和平相处,至诚对神,如此必蒙神祝福,得以在平安和真实中生活。
【斯九31】「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
〔吕振中译〕「来确立这两天普珥节日,按其定日期,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他们对禁食和哀呼的事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要守的。」
〔原文字义〕「按时」特定时间,指定时间;「嘱咐」坚立,坚守;「应承」确定,认可。
〔文意注解〕「禁食呼求」守普珥节一面是设筵欢乐的日子(参17~19节),另一面也不可忘记他们曾经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参四3,16~17),所以在欢宴之余,仍须禁食呼求。同时,禁食呼求也含有要世世代代坚定信靠神的意思。
〔话中之光〕(一)饮水思源,毋忘在莒;当我们在享受平安和喜乐的时候,也应当记念神的恩典,而更多爱神、信靠神。
【斯九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这事也记录在书上。」
〔吕振中译〕「以斯帖的命令确立了普珥节这些规例;这命令曾记录在书上。」
〔原文字义〕「命定」命令;「记录」书写,登记;「书」书册,文件。
〔文意注解〕「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指以斯帖以王后的身份发诏书认定普珥日。
「这事也记录在书上」书上有几种解释:(1)指《以斯帖记》;(2)指以斯帖和末底改联署所写的信(参29节);(3)指波斯帝国的记事书或历代志。
叁、灵训要义
【圣灵中的喜乐】
一、因免受仇敌的辖制而喜乐(1节)
二、因治死肉体的邪情私欲而喜乐——哈曼的十个儿子预表肉体的邪情私欲(10节)
1.「巴珊大他」预表贪得无厌(7节)
2.「达分」预表容易冲动(7节)
3.「亚斯帕他」预表容易受人影响(7节)
4.「破拉他」预表假冒伪善(8节)
5.「亚大利雅」预表冷淡无情(8节)
6.「亚利大他」预表刚硬顽固(8节)
7.「帕玛斯他」预表自高自大(9节)
8.「亚利赛」预表唯我独尊(9节)
9.「亚利代」预表自以为是(9节)
10.「瓦耶撒他」预表自我表扬(9节)
三、因脱离财物的霸占而喜乐——「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10,15,16节)
四、因灵与魂合作无间而喜乐(10~12节)
五、因脱离仇敌,得享平安而喜乐(16节)
六、因彼此相顾而喜乐——「彼此馈送礼物,赒济穷人」(19,22节)
七、因圣灵被高举、掌权而喜乐——「抬举末底改使他高升」(十1)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以斯帖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