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第七章拾穗
【斯七1】「王帶著哈曼來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
〔暫編註解〕筵席。即“喝酒”。波斯的宴席很少吃主食。時間主要花在喝酒和吃美味的甜食上。
【斯七1~10朝服與木架】相稱的報應──末底改既是個俘虜,又是個猶大人,根本算不了甚麼,也沒有甚麼可恃以勝過哈曼。但哈曼的妻子卻對丈夫說:「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敗落,他如果是猶大人,你必不能勝他,終必在他面前敗落。」(六13)以斯帖在第二次筵席中求王救她的性命。她不求金錢、美衣、珠寶,只求王救她和她族人的性命。王后求王救命,王焉有不救之理?結果哈曼害人終害己,他實在得了相稱應得的報應!
交替的報應──舊約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教導;而新約也有你想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的提醒。末底改救王有功,得穿朝服;哈曼蓄意殺人,卻上了木架,報應是絲毫不爽的。主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十六52)哈曼在筵席前見勢不妙,求王后救命。王轉身見哈曼伏在王后所靠的榻上,就說:「你竟敢在我面前淩辱王后?」這話一出,左右立時蒙了哈曼的臉,表明他已犯了死罪。這時太監立即進言,對王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一個木架。王不假思索,決定將哈曼掛上。而哈曼夢想的賞賜卻落在末底改身上,這正是交替的報應。
自作的報應──哈曼弄權竟想穿朝服,末底改救王有功卻無賞賜。其實在人和事的後面是有一位神存在的,朝服與木架都是自作的。──《新舊約輔讀》
【斯七2】「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
〔暫編註解〕酒席筵前。即喝酒時。這裡暗示國王既然再次提問時,筵席的主要內容已經結束。
王又問。這是亞哈隨魯第三次要以斯帖提出請求。他一直想知道她有什麼要求。
【斯七3】「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
〔暫編註解〕7:3 中王后以自己的生命和猶大人的生命聯合,向波斯王懇求。波斯王一定驚訝於有誰敢危及王后的生命。
看起來以斯帖似乎不知道末底改剛剛高升的事情。
將我的性命。在國王看來,殺掉成千的臣民只不過是小事。他不在乎他們的生命。他相信哈曼關於猶太人目無法紀的指控。但如果諭旨牽涉到以斯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她的品性,忠誠和貞潔是無可置疑的。他很看重她。王后經過深思熟慮,機智而得體地親自向國王提出請求:她的生命受到威脅。她作為王后正處在危急關頭!
【斯七4】「因我和我的本族被賣了,要剪除殺戮滅絕我們。我們若被賣為奴為婢,我也閉口不言,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
〔暫編註解〕「但王的損失 ...... 補足」:原文意思難以確定;和合本譯法的含意是「若猶太人全族被滅,王便失去一筆可觀的稅收,哈曼斷斷賠償不了」。但有學者認為應譯作:「因為我們的困難,並不值得打擾王」。
「剪除殺戮滅絕」:這些用詞和王諭旨的用詞是一樣的 3:13 。
「被賣了」:指哈曼重金利誘王答應他所求的 3:9 。
「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參 5:13 註釋。另譯「因為這樣的危難不值得來打擾王」或「因為我們的苦難跟王的損失比起來算不了什麼」。意思是「我們的苦難是小事,但是王的損失是大事」。
以斯帖也是由經濟的立場來說服國王,他陳明如果猶大人被賣為奴隸,這樣當然可以為帝國帶來收入,這樣她沒有意見。但是殺掉有勞動力的猶大人,可不是徵收財產就能補足其損失的。人帶來的長期利益,當然比短暫的金錢入帳來得龐大。以斯帖就是用這種「殺雞取卵」的道理來告訴波斯王是犯了大錯。
我和我的本族被賣了。不清楚亞哈隨魯是否接受了哈曼的賄賂(見斯3:9
11;4:7注釋),或以斯帖在這裡是否用了比喻性語言。
要剪除。這裡用了三個同義詞,這是第一個,引自諭旨(斯3:13)。
但。以下的文字有不同的解釋。以斯帖可能指哈曼所付的錢抵不上國王因猶太臣民的死亡而造成的損失。也可能指“我們的痛苦不能與國王的損失相比”(英文RSV版),即諭旨的執行給國王帶來的損失要比猶太人本身更大;他們的痛苦遠比不上對王位所造成的威脅。傷害他們的,終必傷害國王本身。
【斯七4】“被賣”。指哈曼的賄賂(三9;四7)。──《雷氏研讀本》
【斯七5】「亞哈隨魯王問王后以斯帖說:“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這人在哪裡呢?”」
〔暫編註解〕「擅敢起意」:「充滿心思」、「充滿他的心」。
【斯七6】「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驚惶。」
〔暫編註解〕仇人敵人。以斯帖先用了“仇人”,再用了一個語氣更重的詞“敵人”。
【斯七7】「王便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禦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與他,就起來,求王后以斯帖救命。」
〔暫編註解〕「王....離開酒席往御園」:可能是要離席去想一想到底要怎樣處理這件事。
御園。見斯1:5注釋。
定意要加罪。哈曼以他的聰明,從國王的態度裡看出他“終必......敗落”(斯6:13)。他知道以斯帖對國王的影響,就求她說情。
7-8 哈曼沒有求王息怒,反而求王后救命實在犯了大錯:更錯的是哈曼求以斯帖時,可能抱住了她的腳(8:3; 參王下4:27; 太28:9),以致亞哈隨魯王更為憤怒。
【斯七7 御園】舉行這筵席的地點大概與第一章的筵席相同(見一5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七8】「王從禦園回到酒席之處,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淩辱王后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
〔暫編註解〕參加筵席的人都是斜倚在榻上(約十三23)用餐。以斯帖這時正倚臥的榻上。哈曼驚恐之余,顧不了對后妃應守的禮節,趁王不在,伏向王后所倚的榻,向她求情,以致冒犯王的尊嚴。
“蒙臉”是執行死刑前的預備。
「蒙了哈曼的臉」:或許象徵哈曼處死。
「所靠的榻上」:波斯人的習慣是斜躺在桌邊進食。
哈曼曾經因為猶太人末底改不肯跪拜而怒氣衝天,現在卻俯伏在區區猶太女子以斯帖面前,這是很諷刺的地方。
「凌辱」:「征服」、「壓制」,可能有「性侵犯」的意思。
「蒙了哈曼的臉」:羅馬與希臘都規定死囚要蒙頭,波斯則沒有其他文獻證明這個規定。給被判死刑的人蒙面可能是因為國王不想看到死囚的臉。
王從御園回。亞哈隨魯從御園回來後,要麼把哈曼的姿勢誤會為非禮王后,要麼他在盛怒之下故意解釋。
蒙了哈曼的臉。意味著要處死哈曼。希臘和羅馬的作家證實了這種慣例。
【斯七8】王回來的時候,發現哈曼在以斯帖面前求饒,而以斯帖當時正靠在桌子旁的“榻”(睡椅)上。看見這個情景,王作出最壞的想法。“這話”。即把哈曼處死。──《雷氏研讀本》
【斯七8 以斯帖所靠的榻】波斯人的慣例是斜倚在躺椅上用膳。哈曼在絕望之際違犯了不得接近王后的嚴格規例。被發現在禁宮成員所靠的榻上,將會導致極嚴重的後果。主前十一世紀,亞述禁止任何人走近禁宮成員七步之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七8 蒙臉】被判死刑的犯人蒙著頭,是希臘人和羅馬人的規例。但本節若是這意思,經文就應該作「頭」不作「臉」了。按照某個亞述挽歌,蒙臉是對待死者的方法。由於掛在木架上通常是處置屍體而非執行死刑的辦法(見二23的注釋),哈曼臉被蒙上可以假定就是他已經死亡的意思。王所宣判的不是死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斯七9】「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裡!”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
〔暫編註解〕哈波拿為七個太監中的一個(一10),是他奉命宣召前後瓦實提,為後來以斯帖被選為後鋪路。現在也是他的一句話,哈曼被殺,末底改取得尊榮。
以斯帖在這以前似乎還不知道末底改披王服遊行的事,而王也不知道哈曼造了木架打算吊死曾救王命的末底改的事。在這無人能預料的時刻,歷史的方向在神的干預下扭轉了過來。
「哈波拿」:應該是波斯王的親信太監, 1:10 中他也侍立在王前。
從這幾次的事件,我們可以發現亞哈隨魯王是很容易受到他身邊影響而作決策的人,例如聽從廢后的建議,也聽哈曼殲滅猶太人的請求,屢次說要答應以斯帖的請求,這次又聽哈波拿的建議把哈曼掛在木架上,可見此王容易聽從饞言而且輕易的選擇自己的利益,神也藉著這樣的王成就祂的計畫。
哈波拿這時才告訴王木架的事情,實在是有落井下石的嫌疑。不過宮廷中這樣勾心鬥角的狀況應該不難見到才對。
哈波拿。見斯1:10節。可能是早先被派去請哈曼出席筵席的太監(見斯6:14),若是這樣,他就會親眼看見木架(見5:14)。
救王有功。指末底改查出了謀害國王的陰謀(斯2:21-23)。
在哈曼家裡。強調哈曼的殘忍。這是懲治惡人的最佳方式。他是罪有應得(見詩7:13-16;9:15)。
【斯七9】“哈波拿”。王的太監(一10)。──《雷氏研讀本》
【斯七10】「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暫編註解〕哈曼的最後自嘗苦果死在自己為別人預備的刑架上,就像 箴 26:27 寫的「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惡人自食惡果,真是大快人心!令人想到「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 12:19 來 10:30 」。
有人質疑此時以斯帖怎麼沒有為哈曼求情,可能原因有幾個:第一,沒有記載並不等於她沒有求情,第二,王當時對哈曼的怒氣難以平息,第三,若王赦免哈曼,將會對猶太人繼續造成威脅。
【思想問題(第7章)】
1 以斯帖沒有立刻為民求情(參5:8),使整件事有什麽不同的結果呢?若說神容讓事情拖延往往有 美好的意思,你同意麽?參彼後3:8-9。
2 哈曼觸怒王,按理不一定會被處決,但有什麽其他因素使他有此收場?從太監哈波拿對王說的話(9)看來 , 宮中的人與哈曼的關係如何?驕傲專橫的性格是否令哈曼敗亡的重要因素?參箴6:16-18;
21:4; 雅4:6。
──《串珠聖經注釋》
參考書目: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