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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第四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斯四1圣灵的哀愁】圣灵知道了我们对肉体投了信任票之后,在我们的深处有无限的哀愁。圣经说:末底改知道所作的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痛哭哀号。(四章一节),这就说出了圣灵的哀愁。圣灵的反应和哈曼不一样;哈曼名字的意思是"发怒的人",而全本圣经中,我们没有看见圣灵发怒。以弗所四章三十节告诉我们他会担忧,那个忧愁像鸽子的忧愁一样,鸽子不会发怒,只会哀鸣。当圣灵听见肉体果然逞强,开始摧残我们属灵的生命;而我们又毫不争气地对肉体让步,体贴肉体,把戒指交给它,他就在我们里面担忧起来。──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斯四1~8犹太人的经历就是教会的经历】我们知道神属地百姓的历史,很自然的说出了神属天子民的故事。神的教会也是和神的同在和他的见证是分不开的。教会在地上的使命,也是为神作见证,彰显神的荣耀。然而教会像月亮一样,本身是没有光的,但是因为他的脸朝向公义的太阳,瞻仰他的荣美,就自然反射了太阳的光辉。当世人在教会的身上,看见基督荣美的时候,教会就尽了他肩负见证的责任。当教会充满了主的同在外面就自然产生了荣耀的见证,而这荣耀不是她自己,乃是主的荣耀,就好像月光其实是日光一样。神的子民虽有天和地上的分别,他们所处的时代,虽有新约和旧约的分别,然而神对他子民的永远旨意只有一个,就是神将同在赏给他们,为着使人在他们身上,看见神的荣耀,因而产生了神的见证。──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斯四11王有三十天没有见以斯帖的面】当我们高抬我们的哈曼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大容易见到以斯帖,就不觉有主的同在,也就不觉得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说话。相反的我们倒常常看到哈曼。若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看见亚甲的影子,这就是我们高抬哈曼的明证。许多时候,我们不承认我们高抬哈曼,但是让我们问自己有多少天没有见到以斯帖了呢?这样我们怎么能说是活在灵里呢?不在灵里又怎能享受主的同在呢?怎能听取良心的声音呢?又如何能接受圣灵的引导呢?相反地天天与肉体同饮共杯,心中怎能不慌乱?怎能平安?圣灵描写我们的光景实在太确切生动了。──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斯四14】「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

末底改的信心多么伟大!他明白神的奥秘,深信他的同胞必获拯救且有增进之强盛。如果不是由于以斯帖,也必来自他处。但是他急切想要她不失却这个福分,成为人民的救星。他特别提出,认为以斯帖有这个高的位分,是为这个目的。

起初我们也不知道神的理由,将我们带到重要尊荣的地位,正如这个年青女子突然成为宫中的重要地位。为什么有人出身微贱,竟提升至高的职位上?其实这一切都是神计划的部分。神带他们进入国度,要借着他们,成就神伟大的救恩计划。他们当然有自由决定,是否事奉。他们可能只求利己,寻觅自己的逸乐。他们也可尽量找些安全的设置以保护自己,免得损失。但是他们的地位与财富会骤然消失,疾病与灾祸也会使他们受苦。

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都给神用,虽然冒险,正如以斯帖受末底改劝导,最后必带来福分。分爱惜生命必丧掉生命,凡愿舍掉生命的,必保守生命。麦粒必须埋在土里,才会结上许多的子粒。 ── 迈尔《珍贵的片刻》

 

【斯四14现今的机会】「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

  神把人安排在一定的地位,都是照祂预定的计划,巧妙的布署,有祂的理由。
  以斯帖能有今天的地位,从各国佳丽中脱颖而出,赢得王后的冠冕,实在不是容易的事。不过,如果君王一怒,她不但会失去金冠,连戴冠冕的头颅,也将不保,更不用说王宫的满眼富贵了。
  但末底改就是要她作这样的事:冒牺牲一切的危险,为了拯救犹大全族的生命。
  末底改和所有的犹大人,知道了哈曼的恶毒计划,意识到那是对自己不跪不拜哈曼的报复行动。现在已来不及后悔了。他也并不后悔。为了坚持原则,为了神的真理!
  追想过去几年来的事,他深信在一切事上,有神的主权,都是神的手在引导安排。现在,他更必须相信,神的手在继续引导保守。他相信神会拯救祂立约的民,脱离仇敌的危害。
  末底改把事情发生的始末,告诉以斯帖,要她去见王,设法解救本族人的性命。但以斯帖婚后五年,没有给王生育一个男嗣,而且从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已经没有蒙王召幸,不是最适当的时候。如果王在宝座上,有人未蒙召命而就近王,除非王伸出手中的金杖,旁边的执斧武士,依照法律会把她砍碎!

末底改托人回复以斯帖说:“你莫想在王宫里强过一切犹大人,得免这祸。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斯四:13-14

  全知全能的神,从来不会智穷力尽。别处的解救,可能是包括外敌忽然倾覆王朝,也可能是内部的政变,如果只向王靠拢,抓紧王的权势,那时,就会一同灭亡。知道王宫的荣华是不可依恃的,该倚靠神。听从末底改,就是要违背法律。
  五年来,以斯帖没有表现出她的信仰。她吩咐人回报末底改,召聚书珊城的犹大人同心禁食三昼三夜,她自己也这样禁食;然后,冒死违例进去见王。(斯四:15-17)这是专心倚靠神,向神祷告,仰望神的拯救(参拉八:21-23)。
  圣徒应相信神,坚守祂的命令,不向恶势力低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一三:6)── 于中旻《以斯帖记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