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八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犹太人转危为安】
一、以斯帖和末底改蒙王恩宠(1~2节)
1.以斯帖获赐哈曼的家产(1节)
2.末底改得王戒指(2节)
二、王另颁谕旨准犹太人自卫并杀仇敌(3~14节)
1.以斯帖求王废除哈曼所传的那谕旨(3~6节)
2.因原旨不能废除,王准另颁谕旨(8~9节)
3.末底改奉王的名另写谕旨传送全国(10~14节)
三、民心转向,犹太人欢乐(15~17节)
1.书珊城的人民为末底改高升而欢呼(15节)
2.犹太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16节)
3.王的谕旨所到之处,多人入了犹太籍(17节)
贰、灵训要义
【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一、王把哈曼的家产赐给以斯帖(1节)——在灵里就有丰富的享受
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给了末底改(2节)——圣灵在人身上得着权柄
三、末底改奉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10节)——魂随从圣灵行事
四、末底改穿朝服出来,人民都欢呼(15节)——圣灵掌权带来喜乐
五、犹太人有光荣得尊贵(16节)——圣灵掌权带来生命平安的见证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逢凶化吉(八1∼17)】
一、两个谕旨──先前哈曼求王下的谕旨,又用王的戒指盖了印,制定普珥(就是掣签),决定何日为吉,好杀害犹大族人
二、两个日子──哈曼起先想杀害末底改与犹大人,就占卜制普珥,掣定了亚达月十三日为吉日,可以向犹大人行事
三、两个历史──历史是指过去事实的一本忠诚记录
──《新旧约辅读》
玖、局面扭转 8:1-17
一、波斯王把哈曼的家产赐给以斯帖,末底改取代了哈曼的位置。 8:1-2
二、以斯帖求波斯王,波斯王准许以斯帖和末底改用王的名义发谕旨以推翻以
前的命令。 8:3-14
三、末底改获得高位尊荣,书珊城的百姓都因此快乐,犹大人也都因为局面扭
转而快乐,许多人也因此入犹大籍。 8:15-17
── 蔡哲民等《查经资料》
提要: 1 末底改被提升。3 以斯帖恳求废除哈曼的谕旨。7 亚哈随鲁允许犹太人自卫。15 末底改的尊荣和犹太人的欢乐。 ──《SDA圣经注释》
【第八章 末底改与犹太人蒙恩】
读经:
以斯帖记8:11-17
第7章以斯帖求王灭敌,哈曼被挂。
第8章王另下旨意救犹太人。
一、末底改高升得权(1-2节)
1.把哈曼的家产给以斯帖(1节上)
一般得胜的人,会把所得的地或掳物给有功的将领。亚伯拉罕战胜基大老玛等,把所得的物赏给有功的亚乃、以实各、幔利(创14章)。
在波斯国是将反叛者的产业归王室,现在归给以斯帖。
2.末底改得权位(1下-2节)
(1)“来到王面前”:
现在不坐朝门了。因为末底改是以斯帖的亲属、养父,救王有功。
(2)王把从哈曼追回的戒指给末底改:
末底改作了首相,他能象王一样发布命令。
二、求王另下旨意(3-10节)
1.“以斯帖又……求”(3-6节)
哈曼虽死,但灭犹大人的王命未除。这其实不是王的本意,而是哈曼的阴谋。
末底改与以斯帖虽然安全,但犹大人仍然危险。他们哀求王使同胞得救。我们也需要为同胞求神使他们得救。
2.王命(7-8节)
王命他们写谕旨救犹大人,因前谕已盖印(3:12),不能废,只能另写谕旨。
3.书记写谕旨(8:9-10)
不是王自己写,是书记按末底改的意思逐字写下。
“三月……二十三日”(9节),是王发布灭犹大人之后70日(3:7,12)。但离执行的时间还有8个多月。
要急速传给127个省的犹大人。
三、谕旨传遍书珊城(8:11-14)
1.王命不能收回(11-12节)
(1)要在一日之间灭绝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11节):
12月13日,是普珥节。“普珥”,是占卜的意思。哈曼卜这日为吉日,但犹大人以这日为胜利日。
(2)“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12节):
原文没有“财为”,而是“他们的掠物”。
2.波斯多驿卒到各处传王命(13-14节)。
四、犹大人欢乐(15-17节)
3:15-4:3是讲犹大人的悲哀。
1.末底改第2次封官授爵(8:15)
他“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蓝色”,属天;“白色”,圣洁。
“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紫色”,是王袍。
2.“都欢呼快乐”(15下-17节)
犹大人是被掳的,被瞧不起的,现在他们因末底改高升而“欢呼快乐”。
“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17节):连省长、总督等都惧怕犹大人,“就都帮助犹大人”(9:3)。他们“入了犹大籍”,可能也入了犹太教。
我们今生多受苦,但到那日就尽都喜乐!
—— 林献羔《以斯帖记释义》
第九课:斯8:1-17
一、前言:
1. 基督教伦理学上的难题?
2. 报复?可否因有正当理由而屠杀他人呢?
二、8:1-2 公开承认信仰的人终将蒙福。
1. 路12:8-9“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homo-loge'o=e公开承认 )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2. 个人见证。
3. 国王把戒指赐给了他,表示他有合法权代表国王行事(参3:10)。
三、8:3-8 不单顾己事的以斯帖。
1. 8:3-8 不能废掉王命但能附加王命-可以合法自我保护!
2. 打铁趁热,以斯帖没有只庆幸自己已过了难关,却不顾同族的安危。
四、8:9-17 不是报复而是不要过度报复;不是不要过度报复更是要饶恕。
1. 8:12 假圣战之名行屠杀之实?
2. 忽略释经学上的考虑:
2.1 文学上的对比-3:13 是在表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3-25)。
2.2 不是真的要将对方之妻子儿女杀掉,这里只是要强调:不要过度报复的观念。
2.3 用教导性经文来诠释叙述性经文!因此,在这里即便有错,也应以教导性经文来应用。
2.4 新约的指示-太5:38-4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__________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以斯帖记讲义(良友圣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