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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記第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猶太人轉危為安】

   一、以斯帖和末底改蒙王恩寵(1~2)

         1.以斯帖獲賜哈曼的家產(1)

         2.末底改得王戒指(2)

   二、王另頒諭旨准猶太人自衛並殺仇敵(3~14)

         1.以斯帖求王廢除哈曼所傳的那諭旨(3~6)

         2.因原旨不能廢除,王准另頒諭旨(8~9)

         3.末底改奉王的名另寫諭旨傳送全國(10~14)

   三、民心轉向,猶太人歡樂(15~17)

         1.書珊城的人民為末底改高升而歡呼(15)

         2.猶太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16)

         3.王的諭旨所到之處,多人入了猶太籍(17)

 

貳、靈訓要義

 

【體貼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一、王把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1)——在靈裡就有豐富的享受

   二、王摘下自己的戒指給了末底改(2)——聖靈在人身上得著權柄

   三、末底改奉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10)——魂隨從聖靈行事

   四、末底改穿朝服出來,人民都歡呼(15)——聖靈掌權帶來喜樂

   五、猶太人有光榮得尊貴(16)——聖靈掌權帶來生命平安的見證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逢凶化吉(八117)】

一、兩個諭旨──先前哈曼求王下的諭旨,又用王的戒指蓋了印,製定普珥(就是掣籤),決定何日為吉,好殺害猶大族人

二、兩個日子──哈曼起先想殺害末底改與猶大人,就占卜製普珥,掣定了亞達月十三日為吉日,可以向猶大人行事

三、兩個歷史──歷史是指過去事實的一本忠誠記錄

──《新舊約輔讀》

 
玖、局面扭轉  8:1-17 
  一、波斯王把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末底改取代了哈曼的位置。 8:1-2 
  二、以斯帖求波斯王,波斯王准許以斯帖和末底改用王的名義發諭旨以推翻以
      前的命令。 8:3-14 
  三、末底改獲得高位尊榮,書珊城的百姓都因此快樂,猶大人也都因為局面扭
      轉而快樂,許多人也因此入猶大籍。 8:15-17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提要: 1 末底改被提升。3 以斯帖懇求廢除哈曼的諭旨。7 亞哈隨魯允許猶太人自衛。15 末底改的尊榮和猶太人的歡樂。 ──《SDA聖經註釋》

 

【第八章  末底改與猶太人蒙恩】

讀經:

以斯帖記81117

7章以斯帖求王滅敵,哈曼被掛。

8章王另下旨意救猶太人。

一、末底改高升得權(12節)

1.把哈曼的家產給以斯帖(1節上)

一般得勝的人,會把所得的地或擄物給有功的將領。亞伯拉罕戰勝基大老瑪等,把所得的物賞給有功的亞乃、以實各、幔利(創14章)。

在波斯國是將反叛者的產業歸王室,現在歸給以斯帖。

2.末底改得權位(1下-2節)

1)“來到王面前”:

現在不坐朝門了。因為末底改是以斯帖的親屬、養父,救王有功。

2)王把從哈曼追回的戒指給末底改:

末底改作了首相,他能象王一樣發佈命令。

二、求王另下旨意(310節)

1.“以斯帖又……求”(36節)

哈曼雖死,但滅猶大人的王命未除。這其實不是王的本意,而是哈曼的陰謀。

末底改與以斯帖雖然安全,但猶大人仍然危險。他們哀求王使同胞得救。我們也需要為同胞求神使他們得救。

2.王命(78節)

王命他們寫諭旨救猶大人,因前諭已蓋印(312),不能廢,只能另寫諭旨。

3.書記寫諭旨(8910

不是王自己寫,是書記按末底改的意思逐字寫下。

“三月……二十三日”(9節),是王發佈滅猶大人之後70日(3712)。但離執行的時間還有8個多月。

要急速傳給127個省的猶大人。

三、諭旨傳遍書珊城(81114

1.王命不能收回(1112節)

1)要在一日之間滅絕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11節):

1213日,是普珥節。“普珥”,是占卜的意思。哈曼卜這日為吉日,但猶大人以這日為勝利日。

2)“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12節):

原文沒有“財為”,而是“他們的掠物”。

2.波斯多驛卒到各處傳王命(1314節)。

四、猶大人歡樂(1517節)

31543是講猶大人的悲哀。

1.末底改第2次封官授爵(815

他“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藍色”,屬天;“白色”,聖潔。

“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紫色”,是王袍。

2.“都歡呼快樂”(15下-17節)

猶大人是被擄的,被瞧不起的,現在他們因末底改高升而“歡呼快樂”。

“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17節):連省長、總督等都懼怕猶大人,“就都幫助猶大人”(93)。他們“入了猶大籍”,可能也入了猶太教。

我們今生多受苦,但到那日就盡都喜樂!

—— 林獻羔《以斯帖記釋義》

 

第九課:斯8:1-17

   一、前言:

         1. 教倫理學上的題?

         2. ?可因有正理由而他人

   二、8:1-2 公開的人將蒙福

         1. 128-9我又告訴你在人前認的、人子在神的使者也必認(homo-loge'oe公開認 )他在人前不認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也必不認他。”

         2. 個人證。

         3. 國王了他,表示他有法權代國王行事(參310)。

   三、83-8 事的以斯帖。

         1. 83-8 不能命但加王命-可以保護

         2. 打鐵趁,以斯帖沒有自己過了難關,卻不同族安危

   四、89-17 不是而是不要過度不是不要過度是要饒恕

         1. 812 之名行之實?

         2. 忽略學上的考

               2.1 文學上的對比-313 是在表達(出2123-25)。

               2.2 不是真的要,這裡只是要強調:不要過度

               2.3 用教文來述性文!因,在這便應以教文來應用。

               2.4 約的示-538-48聽見說、‘以、以。’我告訴你、不要與人作對有人右臉左臉__________轉過來由他。有人想要告你、要由他。有人路、你就同。有的、就給他。有向你的、不可推辭聽見說、‘鄰舍仇敵。’是我告訴你、要仇敵。這可以作父的因為他人、照歹人、降雨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單愛的人、有賞賜稅吏是這行麼。弟兄人有是外邦人不是這行麼。所以全、全一。”

——《以斯帖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