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十一章拾穗
【伯十一1】「拿玛人琐法回答说:」
〔暂编注解〕这是琐法第一次发言,他不满约伯力辩无辜,说约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苦难来唤醒约伯觉悟前愆。琐法的谈话分三部分:1,斥责约伯自义(2∼6节);2,神的智慧难测(7∼12节);3,唯有悔悟,苦难才会过去(13∼20节)。
琐法是个独断主义者,把事物分成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断是非黑白的标准则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则。
他不像以利法,不讲宗教经验(参四1∼11);也不像比勒达,不从古人的智慧里找道理(参八1∼8),他只讲自己的权威和绝对的是非,因而嘲笑约伯为自义。
◎约伯三友的言论,不一定针对约伯的言论一一响应,但琐法比较是辩论型的发言,针对约伯的言论响应。
1∼3 “琐法”。比另外两位友人更坦率和严厉,他同样认为约伯受苦是由于自己的罪。他指出神加诸约伯的,只是他当受之惩罚的小部分(6节)。根据他这种简单的想法,约伯需要做的只有悔改,这样一切都会改变(13∼15节)。琐法的权威并不是宗教经验或传统,而是直觉或常识。所以,他最终的权威其实是他自己;他看来是对的,便认为真是对的。这种人认为所有的问题非黑即白。琐法没有兴趣去探讨神之作为的奇妙。他不但称约伯为罪人,而且因约伯尝试了解神的作为而责备和侮辱他(12节)。
1-6无论约伯如何据理力争,一旦到神面前,他所犯的罪便显露无遗,而且,他的刑罚其实算轻。
11:1-12琐法指责约伯言论夸大,无视于神的超越,挑战神的言论,必然归于空虚无益。
11:1-11:20琐法的发言◎约伯三友的言论,不一定针对约伯的言论一一响应,但琐法比较是辩论型的发言,针对约伯的言论响应。
11:1-20 从轻发落:第三位朋友琐法比先前两位更率直和苛刻地斥责约伯。他也认为约伯犯了罪,而且约伯所受的刑罚比应得的为轻。
以利法(伯4,5章)和比勒达(伯8章)都说过了。两人的话语均意味深长,但都坚持这样的逻辑,即认为约伯受苦是罪有应得。现在琐法说话了。与他的朋友们相比,他的话没有什么新意。他可能比其他两位更缺欠同情,温柔和细腻。琐法剧烈的反应可能是因约伯否认自己的罪,和指控神而引起的。琐法的话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希望神的话能使约伯认识到自己的罪(第2-6节);2)告诉约伯神的伟大,从而指出人人都有罪(第7-12节);3)强调必须悔改,才能恢复过去的繁荣(第13-20节)。
【伯十一2】「“这许多的言语岂不该回答吗?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吗?」
〔暂编注解〕「多嘴多舌的人岂可称为义」:琐法认为多言已经是犯罪的行为了。当然这样说不免武断,但圣经中的确多处警戒人不要多言。箴 10:19 传 5:2
「多嘴多舌」:暗示约伯未经思索便随口说话。
琐法似乎因约伯的长篇大论而生气了。东方人以语言简洁为美德(见箴10:19和传5:2)。
【伯十一3】「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吗?你戏笑的时候岂没有人叫你害羞吗?」
就像在以赛亚书十六6与耶利米书四十八30的用法一样,夸大的话这个字是指摩押的自夸,摩押素有虚假恶名,这特别指约伯自称无罪。但是,称约伯为多嘴多舌的人(2节),琐法似乎是在暗示:如果约伯原先的行为是完全没有瑕疵的,他近来的讲论却是应受斥责的。他控告约伯戏笑,也就是嘲笑。约伯交替地对朋友们与对神说话,我们无法分辩出那段必须认为是在嘲蔑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戏笑」:「嘲笑」、「嘲弄」。
夸大的话。希伯来语是baddim(见赛16:6;耶48:30;50:36)。琐法说约伯所讲的是荒谬的空话。约伯认为自己有理由抱怨(伯10:1)。琐法则声称自己有权反驳这种说法。
【伯十一4】「你说:‘我的道理纯全,我在你眼前洁净。’」
琐法十分直截了当,「他把所有只是暗示与提示的话语丢在一边,其他人只是指指点点、挥舞兵器,他却一刀见血。」253琐法在指控约伯自称纯全与洁净时,并没有引用约伯任何现有的话语;道理这个字,在申命记卅二2、以赛亚书廿九24与箴言中用来指贤哲教导性的谈话。洁净这个字虽然罕见,在其他地方用来形容「手」或「心」,这里暗示着道德上的纯洁。——《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道理」:「教导」、「立论」、「教训」。
「纯全」:「纯粹」、「纯净」、「无瑕疵」。
道理。希伯来语是leqach(“指示”,“教训”)。《约伯记》中只出现在这里,其他地方很少见。琐法可能是指伯10:7中约伯的话。不完全是约伯的原话,但归纳了他的看法。
洁净。琐法指责约伯为自己的“道理”和行为辩护。从某种意义上说,约伯是这样的。他没有说自己是完全无罪的。但他坚持认为自己不是朋友们所指责的那种罪人。本节再次表达了约伯和他的朋友们争论的焦点。约伯接受自己良心的见证,而他的朋友们则误解了他受苦的见证。
【伯十一5】「惟愿 神说话,愿他开口攻击你,」
琐法接着表达一个愿望,这愿望当然是约伯也共有的:惟愿神能发表意见,但愿祂开口!但琐法已经认为自己知道神会说什么,所以他大大埋怨约伯是傲慢自大!——《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惟愿」:这在 6:2 中是约伯的口吻。
约伯曾希望神对他说话(见伯6:24)。现在琐法也表达了这样的愿望;但是他相信神一旦说话,就会告诉约伯他的错误。
【伯十一6】「并将智慧的奥秘指示你;他有诸般的智识。所以当知道 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
需要从神那里来的一句话,因为只有祂丰富的智识(这个罕用字在五12译作「成就」)能指示智慧的奥秘。很不幸地,学者们作了许多的尝试,要减低译作诸般的(较直译为「双倍」,参吕译注,可能是暗示在格言谈话中两种层次的意义)这个字的困难,但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琐法对于他严酷的结论──约伯所受的刑罚已经到了人类耐力的极限,但事实上却还比他的罪孽该得的还少──并未作任何的解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诸般的智识」:原文是「双倍的智慧」。
◎ 11:6 似乎认为约伯受的苦还不够重,不过这已经是撒但的「全力施为」了,所以看起来琐法自认为站在真理这边时,未免失于太过残忍,无法体会、体谅约伯受的痛苦。琐法的意见似乎也跟许多知识分子的见解类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象成人的能力作无限的扩大,以致于认为神可以让人「无限的痛苦」。这样的观念就会导致「神能不能造出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这种自我矛盾的问题。
◎其实 11:7-10 说的相当正确,约伯其实无法完全了解全能者。这跟约伯记最后,神的立论相近。不过 11:6 11-12 暗示约伯可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约伯悔改,很明显的就是认为约伯的苦难是根源于犯罪。琐法认为约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却又认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为,这真是一个矛盾的地方。 11:6
“诸般的智识”。诸般或译作:两面。神的智慧有两面:一面是人所看见的,另一面则只有神才知道。
「他有诸般的智识」:大概指人测不透神的智慧。
诸般的智识。原文含意不明。七十士译本和英文KJV译本均为:“双重的智慧”。显然指神深不可测的伟大智慧。
神追讨你……还少。琐法实际上是在说:“如果你了解神深不可测的智慧,就会知道神已经忽略了你的部分罪孽,而不是像你所抱怨的那样严厉对待你。神根本没有按照你所该得的苦难惩罚你。”这可能是对约伯最厉害的指责。
【伯十一7】「你考察,就能测透 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
〔暂编注解〕琐法明白神的超绝与全知(7∼9节)。据此,他推论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结果。约伯象所有的世人一样极其无知,无法改变,就象野驴生下的仍是小野驴,不 变成人(12节)。
指神伟大而深不可测。
7-12神智慧无边,人不能测透。
【伯十一7∼12】这首诗详细述说了第6a节的陈述。和合本与钦订本这个熟悉的译法──你考察,就能测透神么?──曾经在神学上有相当可观的用处,宣告人「探究神」是徒劳无益的;现代译本正确地强调了「上帝的奥秘(RSV「深奥的事」)」(现中、思高、NEB)是平行于「全能者之无极(思高的「完美」更好)」(吕译),是越过了人类心智的极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个主要范围的边界──天空、下界、陆地、与海洋(8∼9节)254。——《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十一8】「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作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
〔暂编注解〕参弗3:18从四个方面描写了在基督里的神之爱。琐法有关神伟大的几个反问句,是要约伯明白,与神的崇高相比,人是何等的渺小。
【伯十一9】「其量,比地长,比海宽。」
〔暂编注解〕在约伯的时代,这个比喻更加动人。因为我们已跨越了海洋,他们却没有;我们已探测了地球的各个角落,他们也没有。这一切在当时都是不可能的。
【伯十一10】「他若经过,将人拘禁,招人受审,谁能阻挡他呢?」
〔暂编注解〕经过。直译是“迅速过去”,“掠过”。
招人。或“召集会议”,进行“审判”。琐法说,神是伟大的。如果祂选择攻击一个人,拘禁他,审判他,有谁能干预呢?约伯当然无权质问神对他采取的行动!
【伯十一11】「他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
〔暂编注解〕「他虽不留意」:他根本不用研究。
琐法提醒约伯,神能辨别虚妄犯罪的人。
【伯十一12】「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
〔暂编注解〕「野驴的驹子」:指「只有野性、没有头脑的人」、「又笨又顽固」,正好也回应 6:5 约伯用来指自己的比喻。
琐法用极度讽刺的话语指出,象约伯那样虚妄的人要变得有智慧,实际上比驴子生出一个人的可能性还低。
本节或译作「当驴驹子生为人的时候,傻人可得着智慧了」,即傻子不可能有知识,正如驴驹不能生为人。琐法以此指责约伯愚不可及。
本节较为难解。有一种译法是:“空虚的人可能得到知识;野驴的驹子变成了人。”即一个像野驴一样粗鲁不堪,放荡不羁的人仍有可能改变成一个有用的人。还有人译为:“如果野驴能生下人,愚妄的人就会得到知识”。即愚妄的人无法得到智慧,就像野驴无法生下人一样。但这种解释无法为本章第二部分提供合适的过渡。琐法不认为约伯的情况是毫无希望的。
【伯十一13】「“你若将心安正,又向主举手。」
〔暂编注解〕「将心安正」:「坚固你的心」。
琐法可能忘记了他自己也是人,人的判断不能永无错误。他对约伯的看法既不正确,而说话的态度一味嘲讽,难令人心折。象苦难这个千丝万缕般复杂的人生问题,岂是如此简单的分析所能完全说明!
你若。希伯来语的“你”是强调形式的。
将心安正。琐法开始劝约伯悔改。他的理由和以利法是一样的(见伯5:17-27)。
向主举手。琐法劝约伯以恳求的态度接近神。
11:13-20琐法劝勉约伯要归向正路,除去罪孽,就要脱离苦境。
13∼20 琐法也呼吁约伯悔改,并保证他必得到丰富的赏赐。“日子”(17节)指生命。
13-20劝约伯悔改归正,如此,神便会使他复兴。
【伯十一13 向主举手】按照古代近东图像的典型模式,举手是普遍的祈祷姿势。举起双手,手心向外,两手相近,在面部的高度的姿态,被视为谦卑的表示。──《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十一13∼20】琐法的说教到此为止,现在他在讲道。他的疗法很简单:常见的长串虔诚的劝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祷告」等等;这不是虚伪的话。我们且假设琐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来帮助约伯。先知相当有果效地说同样的话(参赛一15);但这太过能说善道了,也毫无根据,因为它假设了约伯的问题在于他的罪。琐法落进了一般福音派常见的错误中,将罪孽与赦免的范畴用在每一个人类问题上;这不是约伯所需要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十一14】「你手里若有罪孽,就当远远地除掉,也不容非义住在你帐棚之中。」
〔暂编注解〕琐法相信约伯肯定有罪。他劝约伯除掉罪孽,作为恢复平安和幸福的先决条件。
【伯十一15】「那时,你必仰起脸来,毫无斑点;你也必坚固,无所惧怕。」
〔暂编注解〕「斑点」:指罪疚痕迹。
约伯若无罪疚,便可仰起面来。(参10:15)
如果你忏悔了自己的罪,就会得到自信和安全,无所畏惧。
【伯十一16】「你必忘记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
〔暂编注解〕如同一阵雨,一潭水,或不断上涨,似乎要吞没一切的急流,不久就销声匿迹,被人忘却一样,在灿烂的明天面前,约伯眼下的苦难将会悄然消退。
【伯十一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虽有黑暗,仍像早晨。」
〔暂编注解〕「虽有黑暗,仍像早晨」:回应约伯以幽暗阴间为归宿的说法。(参10:22)
约伯曾说自己的结局是一片漆黑(见伯10:22)。他还用好几个词来形容幽暗。但琐法说,光明的未来有望如早晨和正午。
【伯十一18】「你因有指望,就必稳固,也必四围巡查,坦然安息。」
〔暂编注解〕「也必四围巡查」:或作「也必受保护」。
稳固。这一应许反映了自古以来对平安的盼望。
巡查。希伯来语是chaphar(“搜寻”“探测”)。这句话可译为:“你将四围寻找,得到平安。”
【伯十一19】「你躺卧无人惊吓,且有许多人向你求恩。」
〔暂编注解〕琐法预见约伯将再次出名,许多人要来向他求教。
【伯十一20】「但恶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们无路可逃,他们的指望就是气绝。”」
〔暂编注解〕读时若能和四7比较,可发现琐法态度的独断和言词的无礼。以利法和琐法都认定约伯有罪,以利法说话何等婉转,但琐法则断定约伯必是恶人,若不悔改,他最光明的前途就是死亡。
◎这段论述基本上和其他两个朋友的立论相当,就是要悔改才能得福气,继续作恶就会遭灭绝。
警告约伯若不悔改,便是死路一条。
恶人。如果琐法的话到第19节结束,约伯可能就会从中得到安慰,并相信自己会重得神的喜爱和幸福。但是琐法似乎为了强调自己不赞成约伯的行为和品格,就没有用鼓励的言语结束自己的话,而是加了一句带有谴责语气的话。
他们的指望。义人的指望要一直存到在天国完全实现为止。这个指望在他健康时光顾他,在他生病时支持他,在他孤独时鼓励他,在他进如社会时陪伴他,使他的生命有意义,在并死亡时有勇气。罪人没有这样的指望。当死亡的帷幕落下时,一切希望都烟消云散了。
琐法对神的赞扬是出色的。他的诚实显而易见。但他和约伯的其他朋友一样,误解了神的旨意。他只认为苦难是犯罪的直接惩罚。他本应给约伯带来爱心和安慰,却劝他悔改。约伯几个朋友的话如出一辙。细节虽然不同,基本观点却是一样的。
【思想问题(第11章)】
琐法为何率直地指责约伯的不是?参4节。他接纳约伯的答辩么?他所关注的是约伯本人还是他的神学立场呢?你对那些神学立场与你不同的人该抱什么态度?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