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十七章拾穗
【伯十七1】「“我的心灵消耗,我的日子灭尽,坟墓为我预备好了。」
〔暂编注解〕消耗。直译是“毁灭”,“破坏”。该词在赛10:27译为“撑断(毁坏)”。心灵。希伯来语是ruchi(气息)。
灭尽。约伯觉得自己快死了。
坟墓。该词在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均为单数。希伯来语的复数可以解释为坟墓中安葬尸体的各墓室。
●心灵「消耗」:「被毁灭」、「被破坏」。
●「灭尽」:「被灭绝」。
1-5约伯一方面坚持自己无辜,求神作保证人,另一方面求神惩罚他的朋友,因他们对他不忠诚。
本章继续约伯从16章开始的抱怨。从逻辑上说,本章与16本章是浑为一体的。如果有分界线,那也是在伯16:21。
【伯十七2】「真有戏笑我的在我这里,我眼常见他们惹动我。」
〔暂编注解〕戏笑我的。约伯的朋友们坚持认为,如果他悔改自己的罪,神就会饶他的命。他们甚至把光明兴旺的前景摆在他面前。但在约伯看来,这个前景太遥远了,简直就像开玩笑。
他们惹动我。“惹动”的词根是“悖逆”。意思似乎是,约伯从这些戏笑里得不到解脱。
◎ 17:2 「真有」其实是一个誓言,约伯等于把朋友对他的戏笑搬上法庭,并且请神当见证人。 17:5 可能是一句格言,不管如何,约伯要求神在他与朋友的争论中,会站在他这边。
【伯十七3】「“愿主拿凭据给我,自己为我作保。在你以外谁肯与我击掌呢?」
〔暂编注解〕「击掌」:即担保(箴22:26)。
拿凭据给我。这是司法术语。约伯呼求神与他一同到庭。“凭据”是指法庭在立案调查以前所收取的费用。如果我们了解古代司法的程序,对这一段就会更加清楚。约伯似乎希望神保证他能公平地进行诉讼。
作保。可能又是一项司法要求。含义不明。也许指诉讼当事人相互保证遵守法官的裁决。
击掌。表示批准某一协议(见箴6:1;17:18)。
●「愿主拿凭据给我」:原文仅有「愿你安置」或「愿你设立」。
●「愿主拿凭据给我,自己为我作保」:意思是「愿你设立自己为我作保证人」。
●「击掌」:表达「一言为定」、「双方同意」、「立约」的意思。
3∼5 约伯求神亲自拿凭据(担保)保证他的无辜。“击掌”。作担保的一种方法。
【伯十七3 作保】作保和接受保证的例子在圣经之中(见:出二十一2∼6,二十二6∼7;申二十四10∼15的注释),和古代近东都十分普遍。然而圣经亦有箴言警告人不可没有当头(凭据)便为他人作保(箴六1,十一15,十七18,二十二26)。凭据是欠债者给予债主,以保证他必定还债的财物(衣服、戒指,甚至孩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十七4】「因你使他们心不明理,所以你必不高举他们。」
〔暂编注解〕“他们〔的〕心”。其指控者的心。
指他的朋友们。他肯定神不会让他们获胜。
【伯十七5】「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为可抢夺的,连他儿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暂编注解〕朋友会遭报,他们的儿女也受连累。
控告他的朋友。有人认为这是指把朋友出卖给强盗的人。若是这样,约伯是把他的朋友们比作把邻居的行踪告诉强盗,好让他们抢劫的人。
连他儿女。儿女被父母的灾难殃及。
【伯十七6】「“ 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谈,他们也吐唾沫在我脸上。」
〔暂编注解〕“吐唾沫在我脸上”。一种憎恶痛恨的表达。
笑谈。约伯在苦难确实流传了下来。但不像他所预料的。他很好地忍受痛苦,成为一段忍耐的佳话(见雅5:11)。
唾沫。希伯来语是topheth。英文KJV的tabret来自topheth和toph(手鼓)的混合。
6-7约伯受尽羞辱,身体衰弱。
【伯十七7】「我的眼睛因忧愁昏花,我的百体好像影儿。」
〔暂编注解〕我的眼睛。见诗6:7;31:9。
影儿。约伯骨瘦如柴,筋疲力尽。
【伯十七8】「正直人因此必惊奇,无辜的人要兴起攻击不敬虔之辈。」
【伯十七8】「正直人因此必惊奇,无辜的人要兴起攻击不敬虔之辈。」
〔暂编注解〕惊奇。正直的人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忠诚的人竟遭遇如此可怕的苦难。
兴起。正直的人将攻击不敬虔的人。约伯可能指他的朋友们。但不很明确。
8-10这段与上下文颇不协调,然而清楚表明约伯在困苦中仍坚守正直公义。
【伯十七9】「然而义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洁的人要力上加力。」
〔暂编注解〕约伯受的苦大,他的哀叹极深,但他深信正直的道路不可改变。人非因神赐福才敬畏神。人应行事完全、正直,这是从神得到力量的唯一途径。
约伯似乎指他自己。他自称是正直的人,虽然饱受委屈,仍将“持守所行的道”。尽管他遭遇诱惑和不幸,仍坚信能坚持下去。他心中已建立起信念。灾难可以摇动他,但是不能摧毁他的忠贞(见林后4:8
9)。
【伯十七10】「至于你们众人,可以再来辩论吧!你们中间,我找不着一个智慧人。」
因为这一节完成了第4a节的观念,我们已经将它与前段结合在一起。然而,有些译本(如新英语圣经)却认为这里有个立场超然的陈述。其他人(像 Rowley
p.155)则在这里开始一个新的段落。——《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你们可以再来攻击,辩论和无情地指责。你们将再次暴露自己缺乏智慧。
◎ 17:10 大有「豁出去、视死如归」的气势。但 17:11-16 就显出约伯对现状的绝望:他现在就只有等死一途了。
【伯十七11】「我的日子已经过了,我的谋算、我心所想望的已经断绝。」
〔暂编注解〕约伯实际上是在问:“我现在所遭遇的又有什么吗?”恢复的希望全都没有了。他的话就像垂死之人的喘息。
11-16约伯再度陷入绝望,渴望死亡,以坟墓为他的唯一希望。
【伯十七11∼16】第11节接续十六16与十七7的思想。他患病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整洁的语文──三行,每行两个字──跟第1节一样,观念也很接近。新英语圣经得了七十士译本的支持,成功地将它改成两行,每行三个字。——《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十七12】「他们以黑夜为白昼,说:‘亮光近乎黑暗。’」
这节经文相当含糊不清,七十士译本将之省略,现代学者则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它;我们很难说该怎么处理它。和合本与修订标准本是直译的,但却自我矛盾;如果未指明的他们是朋友们(第12b节的他们说具有高度解释用途,但却是希伯来文没有的),那么约伯是在指控他们完全将道德价值观颠倒过来,就像以赛亚书五20的亵渎者一样。另一方面,新英语圣经以相当大的自由来处理介系词,把希伯来文交错配置颠倒过来,使之成为同义句,与这首诗其余部分一致。约伯正从生命(白昼的亮光)移向死亡(黑夜的黑暗)。——《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约伯的朋友琐法曾说过,只要他肯悔改,“虽有黑暗,仍象早晨”(十一17),约伯笑他,说他看不见那个早晨,他唯一的指望就是黑暗的坟墓(参1节),与朽坏和虫为伍(14节)。
「他们」:或许指约伯的朋友。
整节表示他们安慰说:只要约伯悔改,顺境必临到,困境会过去;但这些话都不是事实。
指约伯的朋友。他们试图让约伯相信,如果他悔改,黑暗就会过去(伯5:18-26;8:21
22;11:15-19)。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看法:“黎明以前是最黑暗的时辰”。他们似乎缺乏诚意。约伯没有从这些保证中得到安慰。
【伯十七13】「我若盼望阴间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
我们不可能分辨约伯在这里是什么心情。译本相当具有支持某种立场的倾向。约伯是不是切慕死亡、像在第三章中一样呢?他是怕死(十章)吗?他认为它可能是跨进另一个生命的一步(十四章)吗?盼望(RSV「看」)这个字与第15节的「指望」同字根,这已经在重要的段落中表达过几次了。吕译、修订标准本一直到第16节都是问句(和合本到第15节),彷佛这些问题在约伯心中是没有答案似的311。——《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阴间。希伯来语是she'ol(坟墓)。约伯指望坟墓能让他脱离苦难,得到安息。
13~14 约伯再次表达他对死的渴望。在坟墓里,“虫”与人是一家人!
【伯十七14】「若对朽坏说:‘你是我的父’;对虫说:‘你是我的母亲姐妹’。」
〔暂编注解〕「朽坏」:或作「坟墓」。
「虫」:指侵蚀尸体的蛆虫。
用父亲比喻死亡。再用母亲姐妹比喻阴性的“虫”。
【伯十七15】「这样,我的指望在哪里呢?我所指望的谁能看见呢?」
〔暂编注解〕这是一个难解之谜。他的朋友们曾经提出过希望。但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的人来说,希望在哪里呢?
【伯十七16】「等到安息在尘土中,这指望必下到阴间的门闩那里了。”」
〔暂编注解〕“阴间”。参看创世记三十七章35节的脚注。
本节或作「难道这指望会下到阴间,和我一道跌落在尘土中吗?」
关于“下(到阴间)”的主语尚有分歧。按照语法规则,该动词需要阴性复数主语,但是句中没有,上下文中也找不到。有人把阳性名词“门闩”当作主语,译为:“坟墓的门闩下去吗?”有人以阴性单数名词“指望”为主语,译为:“指望必下到阴间的门闩。”
约伯以完全绝望的语气结束了他的话。坟墓似乎是他唯一的希望。
【伯十七16 阴间的门闩】阴间在他们心目中好像世上的城市,有房屋,甚至也有城门(主要是将其中居民关锁于此)。《伊施他尔下阴间》中冥界的城门建筑,更有七道城门,每道城门都有守卫管制出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17章)】
约伯虽行义而受苦,但他仍要坚持行义(17:9),这给我们什么教训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