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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二十二章拾穗

 

【伯二十二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暂编注解〕以利法第三次讲话的显著特点,是指责约伯对同胞犯下的具体罪行。尽管以利法是约伯最亲密的朋友,他在这次讲话里似乎竭力维护自己的立场。他在结束讲话时,就像第一次讲话一样,呼吁约伯改变行为,以便从苦难中得救。

     1~4以利法认为万物既然都为神所造,人把神所给的归还给祂,对神毫无增益。人本应正直良善,人若行恶,神会注意(4节)。

         22:1-4以利法断言神是一个冷漠的神,超乎众人之上,也不受众人的喜怒哀乐所影响。因此他认为约伯就算行了公义,神也不会「喜悦」。问题是我们看见神的确喜悦,还向撒但夸耀,也就是因为这样才导致约伯的苦难。

         1-5以「恶人必受苦」这逻辑指证约伯犯了罪。

         22:1-30  责备约伯恃权势欺压人:由本章起至27章,约伯与朋友进入第三回合的辩论,不过,琐法这次却没有发言。与先前的言论比较,以利法在这里的指责直接得多,不过语气仍然充满真诚。

         22:1-30以利法这次再也没有保留,直接认定指责约伯犯了罪,并且一一指出约伯所犯的罪。但事实上这些都不是约伯犯过的罪,好像为了辩论以利法已经不顾真相了。

         二二1二六14 在第三轮的辩论,我们发现以利法和比勒达比前更努力去证明约伯是罪恶滔天的(二二5)。

       本章至二十六14为约伯与朋友第三回合的对话,十分简短。比勒达只说了几句(二十五15),琐法则未发言。三友既无法说服约伯,约伯也不能接受他们的道理。

 

【伯二十二2「“人岂能使 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于己。」

  〔暂编注解〕这是四个问句中的第一个。可以把这四个问句看作一个三段论。前两个问句(第2 3节)是大前提;第三个问句(第4节)是小前提;第四个问句(第5节)为结论。在第2节中,以利法承认一个智慧人能发扬自己的长处,但是他否认任何人会给神带来好处。他觉得约伯认为神对他负有责任,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二十二2 人使神有益按照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想法,人是专为服事神明,执行神明所不愿做的卑贱工作而被造的。故此,神明必须倚赖人类维修他们的居所(庙宇),供应他们每日的饮食和衣着的需要。神像实际上必须每日更衣,作为食物的祭品亦需每日献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3「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利呢?」

  〔暂编注解〕「岂叫全能者喜悦呢」:或作「岂叫全能者得益」。

       以利法所描绘的神是不近人情的。他说人的公义或完美不会给神带来快乐或收获。他似乎竭力证明神使人受苦的动机既不自私,又不武断。但以利法在证实自己观点的时候,未能体现出神公义的品格。诗人对神的看法则有更加完美(诗147:11149:4)。

 

【伯二十二4「岂是因你敬畏他,就责备你、审判你吗?」

  〔暂编注解〕敬畏他。这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以利法问约伯是否认为神怕他;二,以利法问“岂是因你敬畏祂就责备你?”后一个问句的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不是!如果祂责备你,一定是因为你不敬畏祂。你受责备就证明你有罪。”这里的“敬畏”是虔诚之意:“神绝不因一个人的虔诚而使他受苦!”

       审判。约伯曾一再表示希望把自己的案子直接提交神(见伯13:3)。以利法认为这种想法十分荒唐。

 

【伯二十二5「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

  〔暂编注解〕以利法没有再说安慰的话(四6;五17),反责备约伯欺侮贫苦无告的人(6 7 9节),约伯所受的苦难就是证据。6节的“衣服”是指穷人借贷时作抵押品的外衣(参出二十二2527)。

       接着以利法列举他认为约伯所犯的罪。

         22:5-20以利法大概是用推测的方式将一些富有的人常犯的罪恶套在约伯身上,不过这样的推测如果没有实据,跟诬陷、作假见证有何两样?

 

【伯二十二6「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剥去贫寒人的衣服。」

  〔暂编注解〕“当头”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的担保物。这里指控约伯没有正当的理由就收取当头。即没有欠债或债已还清了仍收取抵押,或抵押品超过债务的价值(见尼5:2-11)。根据摩西的律法,收取衣服为当头的,必须在日落以前归还(出22:26 27)。不可以磨石为当头(申24:6)。欺压穷人是各世代人类的普遍现象。

         以利法指控约伯所犯的罪,是有钱有势的人所常犯的。第6-9节的动词大都采用的一般时态,说明以利法认为约伯经常犯这样的错误。他关于约伯犯这些罪的唯一证据,就是约伯的受苦。以利法认为,人遭遇可怕的灾祸,就证明他犯有严重的罪行。

       69 以利法指控约伯(1)从前的财富是靠打劫穷人得来的(比较二○19),他坚称约伯“剥去贫寒人的衣服”;这衣服只可用作抵押品,却不能保留过夜。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二章2527节和阿摩司书二章8节的脚注。他又指控约伯也(2)扣留“饥饿的人”的食物,以及(3)虐待“寡妇”和“孤儿”。

     6-9假设约伯可能犯罪,推想他所失的财物原先是利用权势强取来的(参8)。

 

二十二6 当头除了债务人职业所需的工具以外,债主可以收取债务人自己选择的对象作为抵押(见:申二十四41011)。当头若是外衣,则必须在晚间归还给欠债者,使他不必捱冷(出二十二2627;申二十四1213)。──《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7「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

  〔暂编注解〕给口渴的人水喝,在东方被视为人对同胞最基本的义务(箴25:21)。以赛亚称赞提幔人(以利法就是提幔人),因为他们“拿水来,送给口渴的,拿饼来迎接逃避的”(赛21:14)。

 

【伯二十二8「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

    有些释经学者把这节经文挪走,因为它打断了连续性,又是以第三人称来讲述的;但是,就像我们所常看见的一样,这个比较一般性的陈述包围在环绕着它的特殊记载中,并且也是特殊记载的撮要。对穷人(6节)、饥饿者(7节)与没有保护者(9节),一般常犯的错误是滥用一个人的权力,夺取、占据他们家的地土333;约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卅一3840)。——《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有能力的人。直译是“有膀臂的人”。“ 膀臂”在圣经里象征能力(诗10:1589:1398:1;结30:21)。有人认为本节是指约伯。若是这样,以利法是说约伯剥夺穷人的财产,强占他们的土地。也有人认为“有能力的人”和“尊贵的人”可能指约伯的朋友和侍从。

       22:8 以利法可能是引一句谚语来描述约伯内心的想法:「弱肉强食」。

 

【伯二十二9「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

  〔暂编注解〕圣经认为压迫这些阶层的人乃是严重的罪行(申27:19;耶7:622:3)。约伯不会不理会这样的指控(见约伯在伯29:1331:21 22的驳斥)。

       「折断....膀臂」:「毁坏....力量」、「压坏....力量」。

 

【伯二十二10「因此,有网罗环绕你,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

  〔暂编注解〕因此。以利法不让约伯有误解他话语的机会,就武断地作出结论。他强调说,约伯遭遇不幸的直接原因是他粗暴地对待软弱和有需要的人。

         网罗。参比勒达在伯18:8-10的威胁,和约伯在伯19:6的表白。

         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慌。见伯7:1413:21

       10-11作恶者应得报应。

 

【伯二十二1011以利法所查出的约伯之罪恶,解释了比勒达曾经说到的网罗(十八8及下)现在捉住他的原因,经常使用的黑暗洪水比喻也适用于约伯(11节),因为这些是神审判的最佳证明,虽然它们与第一、二章的事件不符。——《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1「或有黑暗蒙蔽你,并有洪水淹没你。」

  〔暂编注解〕「或有黑暗蒙蔽你」:可作「你的光被蒙蔽了」。

       黑暗。象征混乱和灾难(见伯19:823:17)。

         洪水。圣经中常用来比喻灾难(见伯27:20;诗42:7;诗69:1 2124:4 5;赛43:2;哀3:54)。

         「洪水」、「古道」、「江河冲去」:都是影射挪亚时代的恶人将被洪水毁灭。

     10 11节是过渡句,从前面的指控到后面的警告。

 

【伯二十二12「“ 神岂不是在高天吗?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暂编注解〕以利法也象比勒达和琐法一样,相信约伯是恶人,并不敬畏神(15节),且看低神的权能(1314节),轻视神的良善(18节),认为全能的神奈何他不得(17节)。

         「星宿」:原指在最高处的星辰。

         以利法呼吁人注意神的伟大和无限能力。这只是重复了约伯朋友们经常提到的观点。他们十分看重神的统治。他们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他们用高贵的语言描绘神,神最终却责备了他们所说的话(伯42:7)。讲述抽象的事实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正确地应用这些事实。在伯21章里,约伯用有目共睹,不可否认的事实为自己辩护。以利法没有回应这些事实,却指责约伯否定天意。他设法通过呼吁关注神能做的事情,来混淆神的实际作为。

         从以利法的日子以来,许多人犯下了同样的错误。神实际上所做的事情,要比祂理论上所能做的事情重要得多。约伯寻求了解神,以利法则只是为神辩护。从长远的眼光看来,一个设法弄清神作为奥秘的人,比仅仅满足于口头上恭维服从的人,更能有效地为神辩护。

         我们完全有理由尽量去了解神认为可以显示的,有关祂对待受造物的旨意。只要祂让某一种信息为人所获得,就证明祂愿意让人们明白它。但是如果人想要探测神认为不宜显示的秘密,那就是擅自闯入险境。许多人就是因此而迷路,丧失了他们的灵魂。所以我们要满足于神认为值得显示的旨意,尽我们有限的心灵努力去理解。

         「星宿何其高」:原文是「星宿的高处何等的高」、「顶端的星宿何其高」。

       1214 以利法胆敢对约伯作出以下的指责:他背地里认为神既然高高在上,远离世人,恶人就无须惧怕祂。

     12-20以利法警告约伯不要以为神高高在上,不会鉴察和留意他。

 

【伯二十二1220每一个人都同意神是伟大的。无论修订标准本(「高高在天上」),或新英语圣经(「在诸天顶上」),或其他任何我们可以看见的译法,都没有掌握要点;「高」是耶和华的一个属性,而不是天空的特性,祂高过诸天;比较用法的介系词,在诗歌体中经常都是省略的。这与下面进一步的陈述一致;神周游在「天的圆顶上」(14节;参见现中注)。这使神远离世界,以利法所说约伯所持的观点是:神「不能」(RSV看透幽暗与密云,他曲解了约伯的立场;因约伯所埋怨的正是处在神持续不断的监视底下,而他自己又不能看见神。——《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3「你说, 神知道什么?他岂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

  〔暂编注解〕在第13 14节中,以利法想要堵住约伯的口。他没有看到约伯怎样为自己的观点辩护。约伯并没有否认神了解地球周围的状况(见诗10:1173:1194:7;赛29:15;结8:12)。他说约伯认为神看不透环绕着祂的幽暗(见诗18:1197:2)。

 

【伯二十二14「密云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他周游穹苍。」

  〔暂编注解〕「穹苍」:指包围地球的圆顶(参箴8:27-28)。

       穹苍。希伯来语是chug,直译是“圆圈”,见赛40:22

     「穹苍」:原文是「天的圆顶」,这反应出当时人的宇宙观。

 

二十二14 穹苍一首对象为巴比伦太阳神沙马士的赞美诗,把他推崇为在天上圈子之中,督导世人的那位。和合本在本节译作「穹苍」的,与以赛亚书四十22译作「大圈」的,是同一个字眼(参看该节注释)。在类似及不同场合中使用的亚喀得语对应字眼,则是形容扁平的圆形而非圆球体。间接表示当时人视天为圆拱形的文献证据虽然存在,要达到这个结论仍需更多的资料。以色列在没有相反启示的情况下,也接受了这个古时常见的看法。──《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15「你要依从上古的道吗?这道是恶人所行的。」

  〔暂编注解〕「上古的道」:以前恶人的行径。

       以利法认为约伯想要与前一章所描述兴旺的恶人同流合污(第7-15节)。有人因为这是指洪水以前的人(见伯22:16)。

 

【伯二十二1516对恶人的这种描写,很适合洪水前的人类,但也可以适用于任何世代。新英语圣经与其他一些译本(如思高、现中)把这里提及的江河(洪水故事中没有用过的字)看作是一个明喻。既然译作冲去的这个动词,只有出现在约伯记中,昆兰第十一洞穴约伯记他尔根简单地译作「他们死了」,我们可能会怀疑它是不是带有亚兰文的色彩,就像到目前为止所说过的一样。——《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16「他们未到死期,忽然除灭,根基毁坏,好像被江河冲去。」

  〔暂编注解〕可能指挪亚时期的洪水。

       以利法强调恶人的不安全。

 

【伯二十二17「他们向 神说:‘离开我们吧!’又说:‘全能者能把我们怎么样呢?’」

  〔暂编注解〕离开我们吧。约伯曾把这句话用于兴旺的恶人(见伯21:14 15)。

         把我们。与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相同,表示非常骄傲。有译本为“把他们”。

 

【伯二十二18「哪知 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但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

  〔暂编注解〕恶人所得的财物其实乃是来自他们所藐视的神,而他们终必自食其恶果。

       「恶人所谋定的离我好远」:以利法要远离恶人的途径,免得有他们的下场。

     充满他们的房屋。这可能是一句反语:“你是说祂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吗!”以利法也可能是在表达自己所看到的矛盾现象:突然临到恶人的审判,以及他们此前长期的兴旺,表面上逃脱了惩罚。在伯21章中,约伯强调不敬虔之人的兴旺。以利法则强调他们注定要灭亡。

         谋定。这里重复伯21:16约伯在描述罪人亨通以后所说的话。以利法也用这句话描述恶人,但他显然把约伯也列入其中,以此来证实自己的虔诚。

 

【伯二十二19「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无辜的人嗤笑他们,」

  〔暂编注解〕说义人因恶人的毁灭而高兴。如果这是正常的反应,为什么约伯的朋友们不高兴呢?他们认为神惩罚约伯,是因为他罪孽深重。

       义人因恶人受到惩罚而高兴,是有一定理由的。他们高兴不是因为有人犯罪,也不是因为惩罚的痛苦,而是因为罪恶得到根除,正义获得了胜利。

         22:19 暗示约伯三友看到约伯受苦,反应居然是「欢喜」,这样的说法对约伯实在是太残忍。

 

【伯二十二20「说:‘那起来攻击我们的,果然被剪除,其余的都被火烧灭。’」

    虽然提及,可能会把我们带回创世记十九章(如此加强了第16节暗示的洪水意味),它也可能只不过是一般性的暗示,指神所使用之传统的毁灭者之一(伯二十26)。如果第1620节因着内向性而结合在一起,那么说这个字──和合本、修订标准本加上去的,在马所拉经文里没有──可能是不必要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攻击我们的。希伯来语是qimanu。有人译为“我们的敌手”。他们认为本节是上一节“无辜的人”所说的话。有译本为“我们的物质”,源于七十士译本。

       。也是象征恶人的毁灭。

 

【伯二十二21「“你要认识 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

  〔暂编注解〕以利法肯定约伯为恶人,现在渴盼祸去福来,恢复旧日富裕生活,因此向他提出一连串忠告,促其悔改。这些忠告包括:1,认识神(21节);2,领受神的教训,遵行祂的话(22节);3,追求神,放弃对金银财宝的贪恋(2426节);4,祷告神(27节);5,谦卑在神前(29节)。

         「认识神」:指顺从神,向祂降服。

         认识。从本节开始以利法呼吁约伯悔改。以利法把约伯当作罪人,一个完全与神敌对、不认识祂的人。这个呼吁言辞优美,但用错了物件。

         平安。见罗5:1

         福气。与神交往而得到的“福气”包括:一,罪得赦免;二,得救的保证;三,心灵的平安;四,战胜罪恶;五,试炼中的支持;六,侍奉的快乐;七,荣耀国度的公民资格。

         「认识」神:「熟识」、「熟悉」。

       2130 他再一次催促约伯悔改。以利法认为约伯(1)十分不义(23节)和(2)是惟物主义者(2224节)。

     21-30以利法再重复他第一次劝戒的话(参5:17-27),催促约伯悔改,这样神必再次眷顾和祝福他。

 

【伯二十二2122以利法开头的忠告──「你要与上帝和谐」(吕译、RSV)──准确的意义不得而知,可以找到许多的提议;但其要旨却是清楚的:约伯可透过接受从神口中出来的教训334得到平安福气。释经学者普遍的看法是:以利法在这里是自充为神的出口(参他在第一篇讲论中诉诸启示,四1213);但比较可能的是「他是在回响着比勒达的愿望──约伯要「寻求神」(八5),与琐法的希望──神要说话(十一5)。令他们如此自满的,是他们假定这是很容易安排的,他们不客气地自认为已经知道结局了。神在最后的确说话了,但祂所说的却令每个人惊奇,包括现代读者在内。——《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128以利法结束的话表现出他的热切;他是一个费尽心血、竭尽全力抢救灵魂的人。他论及神的话是正确的,它的温馨改进了他早期的严厉。尽管他刚刚才论及神惊人的审判,与它所带给义人的满足,以利法(和琐法不一样,琐法的冷酷从未缓和过)显然比较喜欢神的怜悯,当任何罪人悔改时,这怜悯会宽宏地接纳他。可喜的是,他最后的陈述以这样亲切的福音要求来鼓励约伯。——《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2「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将他的言语存在心里。」

  〔暂编注解〕教训。有译本是“律法”。希伯来语是torah。在《约伯记》中仅出现在这里,其基本含义是“教训”。与神同居的内容之一就是接受祂的教训并珍藏祂的话语。

 

【伯二十二23「你若归向全能者,从你帐棚中远除不义,就必得建立。」

  〔暂编注解〕本节可作「你若归向全能者且存心谦卑,又从你帐棚中除去不义」。

       你帐篷。或“你的家”。参伯11:14,琐法暗示约伯的帐棚里藏有不义之财。

     得建立。似乎指如果回归神就会得到重建和恢复的应许。有人根据七十士译本译为:“如果你回转,并在神面前自卑。”

         「得建立」:原文是「被建立」、「被重建」。

 

【伯二十二2325这些是约伯必须满足的条件。第23节是以一般的词语对悔改所作的普通描述。第2425节充斥着困难,尽管有许多学者勤勉奋力研究,解决的方法似乎还是遥不可及。修订标准本可能接近实情,以第23节的\cs9总括这3节经文335。以利法提及约伯只需要注意「黄金」(思高、现中、RSV;和合本:珍宝),藉以暗示财富乃是他败落的肇因,为了要与神有对的关系,约伯必须丢弃它,唯独以神为他的珍宝。有些释经学者认为这个观念太属灵了,无法接受;但箴言第三章中有一处提及智能的价值胜过财富。俄斐是传说中最好的黄金产地,它的位置不得而知(参创十29)。第24b节没有必要加上黄金这两个字,因为它出现在第24a节,已足以完成整个词组。——《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4「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

  〔暂编注解〕“俄斐”。参看列王纪上九章28节的脚注。

       「俄斐」:可指:1 亚拉伯的南部,2 东菲,3 印度;相传该地黄金最纯,价值不菲。

     描写以利法所认为伴随着约伯悔改的福气,或者说明同与全能之主交往相比,黄金就算不得什么,甚至可以抛到尘土之中。

         「俄斐」:位于阿拉伯南部,是所罗门时期黄金贸易重镇。

         22:24 是劝约伯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财富之上。

 

二十二24 俄斐的黄金卡西勒遗址一个主前八世纪碑文也提及过俄斐的金子。俄斐的确实位置不明,但俄斐的金子从以旬迦别进口,显示它可能位于阿拉伯,但印度和东非洲也一度在考虑之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二十二25「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

  〔暂编注解〕珍宝。希伯来语是beser,在24节中译为“黄金”。该词还有“堡垒”之意。因它与前面的意思联系密切,故译为“黄金”较自然。全句可译为:“让全能者成为你的黄金和宝银”。参约伯在伯31:24 25的答复。

 

【伯二十二26「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向 神仰起脸来。」

  〔暂编注解〕如果不埋怨神,就能在与祂的交往中得到快乐和信心。参约伯在伯7:17-209:173410:15-1713:2114:6-13中对神的抱怨。

 

【伯二十二27「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

  〔暂编注解〕约伯觉得在他与神之间有一条奇怪的鸿沟。过去他祷告,神都垂听。现在神似乎离得太远了。以利法承诺,如果约伯悔改,过去的亲密关系将会恢复。

 

【伯二十二2728以利法这样预测与神复和后的快乐结果,回响着圣经中许多地方的应许。虽然他曾经在五1726强调宗教的物质利益,在这里他指出最重要的就是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并且在祷告上有成就;这反映出他有好的灵性。虽然忆及约伯曾经以这些为他至高的价值是满伤感的,但反讽却留待最后,那时以利法将会是约伯代祷能力的首要受惠者。——《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28「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暂编注解〕「定意」:「切割」、「颁布」的意思。

 

【伯二十二29「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说,必得高升。谦卑的人, 神必然拯救。」

  〔暂编注解〕上半节或作「神使骄傲的人降卑」。

       见太23:12

     「人使你降卑」:原文是「人们降卑」,指周遭有人降卑。

 

【伯二十二2930以利法又以老生常谈的智慧教训来结束他的讲论,至少看来好像是如此。希伯来经文艰难丛生;钦订本为要忠于原文,却付出极重的代价──非常难以理解。有多少释经学者,几乎就有多少种解决方法。修订标准本说:神「必解救无罪的人」(思高、吕译同),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就已经使以利法所发出之悔改的呼召(23节)前功尽弃了,重新落入呆板的律法主义:只有义人才能得救336——《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二十二30「人非无辜, 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

  〔暂编注解〕「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他」:神搭救无辜的人。

       无辜。希伯来语是'I,有“岛” 的意思,也有否定词义。故本节可译为:“应约伯的恳求,神连罪人也要拯救。”

     七十士译本的意思完全相反:“神将拯救无辜者”。按照这种译法,以利法只是强调他的基本承诺之一,即:神会使义人兴旺。

         。与七十士译本同。有译本为“它”。

         22:30 是说神既然会搭救不是完全无辜的人,那即使约伯犯过罪,也会因为现在已经干净了而得救。

         ◎以利法邀请约伯来由他没有犯的罪中悔改,不依赖他已经被拿走的财富。即使这样的邀请是动人的,但约伯实在是不能接受的。

 

【思想问题(第22章)】

 以利法认为:约伯一旦悔改,神便会将福和平安赐给他,你对这种属灵「定律」有何感想?约伯应否为得回失落的福乐而作出不诚实的举动──向神认罪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