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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四十章拾穗

 

【伯四十1】「耶和华又对约伯说:」

  〔暂编注解〕本章1-5节是神对约伯说话过程中的一段插曲。神似乎给约伯一个机会,让他在这里表达完全的降服。

       1-5约伯面对神的挑战,尤其是有关神在宇宙中所显的权能,实在哑口无言,但却好像不能完全心服。

     1-24约伯的回应与神第二次的说话。

 

【伯四十1∼2】约伯得着了他的请求,神已经说话了,约伯现在可说什么呢?第2a节末了之 yswr 的意义曾有很大的争议,「屈服罢」──也就是有条件的投降──广受喜爱。但是,难道耶和华是想要打击约伯,使他降服吗?NEB 所赋予约伯的角色是「顽梗的」与「顶嘴的」;但动词回答并非暗示卤莽;它是讨论继续进行时适合的反应;约伯受邀说话,而他真说了。如果平行法是个指引,yswr 一定是个同义词,因为「与全能者争论的」,就等于「与神辩驳的」;我们认为 ysmr 可能是加在笔者418已经指出的例子上,作为 ysr 附随的形式,带着它常见的智慧意义──「指教」(所以就等于矫正)。约伯对这些事中任何一件的了解如果比神还多,神很愿意从他学习;这问句当然是反语;但从这些讲论友善的口气看来,它根本不是讽刺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十2】「“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吗?与 神辩驳的,可以回答这些吧!”」

  〔暂编注解〕神用一个问题结束了他第一篇讲话。约伯听了神的话,心平气和,谦恭逾�琚A不再申辩。神是大能的,也是有恩慈的。在约伯的苦难中,神在他身边,分担他的忧患,坚固他的信心。他确知神的大爱并未离开,因而有无比的勇气面对苦难,胜利克服。

       “强辩的”。批评者。神向约伯挑战去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约伯却聪明地拒绝了。

     神对约伯的提问围绕着四个动词:“争辩”,“指教”,“责备”和“回答”。约伯在伯38和39章中已听见一些深奥的问题。现在要直接问他。他这个挑剔和争辩的人,能否告诉神所有大自然的知识?鉴于前两章的启示,约伯的答案是明显的。这里要约伯为自己指教神的企图作辩护。撒但预言约伯会咒诅神。约伯没有那样做。但他对神说三道四是错误的。

         约伯曾急于想与神争辩自己的案情。他觉得神不十分明白。现在神既已赐下祂智慧的新启示,就问约伯是否依然觉得自己有资格指控神。

         ●「争论」:「诉讼」、「争辩」。

         ●「与神辩驳的」:「控告神的人」、「与神对簿公堂的人」。

         ◎要与人对簿公堂,至少要势均力敌才有胜算。因此神要约伯回答神日常处理的一些问题,证明他与神势均力敌,然后才能对簿公堂。当然,这也是讽刺性的说法。

 

【伯四十3】「于是约伯回答耶和华说:」

  〔暂编注解〕约伯一直想要有这样的机会——直接向神陈明自己的案情。这是他期待已久的。他会怎么做呢?

       3∼5 “卑贱的”。微不足道的。约伯谦卑下来,但仍未悔改,因此神进一步质问他。

 

【伯四十3∼5约伯】约伯的反应是顺服的、谦卑的,他自认为是「轻微的」(吕译),却绝不是「卑贱的」(思高)。但是罗利(p.326)说约伯「认罪并投降」,这么说是不是准确的呢?约伯无话可说,难道拒绝这邀请便算作承认「挫败」吗?对这一点的误解,使一些释经学者难以了解为什么还需要神的第二篇讲论。且不说我们在导论中已经指出艺术上的需要,我们提议约伯的答复多少是有点逃避的,根本不是一个能够令人满意的结局。以手摀口的姿势可以是尊敬的记号(参廿一5,廿九9),或是沉默的姿势。约伯承认他无法回答,但他仍然不承认有任何罪恶,所以没有「认罪」;他也不撤回他先前的任何的陈述,所以也没有「投降」。相反地,他似乎要坚持他的立场:他已经说了一次,不需要再多说,事实上他自己已经重复过了(两次),不再「加上」任何话419。这暗示出约伯已经没有什么话是他还没有说过的。但若认为这里是蔑视,或甚至是抱怨神仍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那可又在另一个方向上走得太远了。但即使真的是这样,神的话立刻就跟着填补了这个空缺。——《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十4】「“我是卑贱的!我用什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

  〔暂编注解〕「用手摀口」:不能作声。

       我是卑贱的。约伯没有按原来的希望,说自己是无辜的。他现在的回答是:“我是卑贱的”。神的启示完全改变了他对自己和对神的态度。凡对神有正确认识的人,都会有这种谦卑的态度。

     我用什么回答你呢?曾急于向神陈述案情的约伯,现在无言以对。

         手。参伯21:5;29:9。

         ●「卑贱的」:「无足轻重的」、「微不足道的」。

 

【伯四十5】「我说了一次,再不回答;说了两次,就不再说。” 」

  〔暂编注解〕这里“一次”、“两次”是用在诗歌体裁中的数位,带有多次的意思。本节是说他已说得太多,宁可闭口。因为他实在毫无所知,怎能回答神的问题呢!

       约伯认为他想说的话已经说完,再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约伯在本节承认自己的理由完全没有价值。

         ◎约伯认为自己应该沉默,不过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心悦诚服则还不确定。不管怎样,神又说了第二段话。

         ◎同样的思想,约伯三友也不是没说过,不过同样的话由不同的人说出来,似乎效果就差异很大。

 

【伯四十6】「于是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

  〔暂编注解〕约伯无言,谦卑神前。神第二次发言,询问约伯,若由他来管治这世界,他能怎样把它治理得更好;然后要他观察河马和鳄鱼(这是39章讲禽兽的继续)。神有能力也有决心伸张正义。约伯应将一切(包括他自己的冤屈)交在神大能的膀臂中。

         约伯显然需要进一步的指教。神在旋风中继续说话。如果神是为了让约伯自卑,祂就不需要再说了。约伯已经承认了自己的卑微,并答应不再说什么。但神的主要目的不是要约伯为难,而是帮助他有新的感受。

         ● 40:6-7 与 伯 38:1 3 用语相似。

       6∼14 约伯批评神的作为时,他实际上在僭夺神作为全世界统治者的地位。在这个充满讽刺的段落里,神问约伯是否能行出只有神能行的事。

     6-14神向约伯发出挑战,既然约伯自义俨若神一般,并批评神统治世界不公,那末,他可尝试自己为神,以能力去除掉一切恶人。

 

【伯四十7】「“你要如勇士束腰;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

  〔暂编注解〕见伯38:3注释。

 

【伯四十8】「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

  〔暂编注解〕「岂可定我有罪」:约伯最大的错误就是以为神做错了事。

       你说我不公正吗?你为了给自己辩护,就指责我的作为吗?约伯几乎这样做了。

 

【伯四十8∼14】有关动物的两首诗,其序文是一段比较直接处理约伯所引起的道德论题的经文;这样,它可能是耶和华之答复的核心与枢纽,很适合放在成对比之自然诗的中心位置;然而,这并不意味它是与它们无关的,我们的部分工作就是要找出那个关系;但这里比较直接地处理了约伯与神之间的个人论题。而问题就像朋友们所看见的一样,在于约伯是否被迫将神置于错误中以维持他自己的纯正。——《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十9】「你有 神那样的膀臂吗?你能像他发雷声吗?」

  〔暂编注解〕“膀臂”指能力。

       见申5:15;7:19;诗89:13;赛51:9。神在提醒约伯:指责神是愚昧之举,因为与神相比,他是多么软弱。约伯言行的方式,是根本无法与神相比的。

     ●「膀臂」:表示「能力」。

         ●「雷声」:表示「威严」。

 

【伯四十10】「“你要以荣耀庄严为妆饰,以尊荣威严为衣服;」

  〔暂编注解〕本节提到神的四个特征:荣耀,庄严,尊荣和威严(见诗93:1;104:1 2)。这里问约伯有没有这些特征。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资格能与神评理。

       ● 40:10-13 是形容神的作为,神要求约伯也应该执行神公义的作为,然后才有资格与神讨论公义。

 

【伯四十11】「要发出你满溢的怒气,见一切骄傲的人,使他降卑;」

  〔暂编注解〕本节问约伯对于犯罪和犯罪的人有什么办法。

 

【伯四十12】「见一切骄傲的人,将他制伏。把恶人践踏在本处,」

 

【伯四十13】「将他们一同隐藏在尘土中,把他们的脸蒙蔽在隐密处;」

  〔暂编注解〕「隐藏在尘土中」:放在坟墓中。

       可能指古代处理死尸的惯例。我们知道在制作木乃伊的时候,尸体包括脸面要全部包裹。

 

【伯四十14】「我就认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暂编注解〕「认」:常用于敬拜中,指承认神的伟大,现在却倒转过来,由神赞美人伟大,这实在是个讽刺。

       「右手」:代表能力。

     只有当约伯具备了神的特征,能使骄傲犯罪的人降卑,让作恶的人进入坟墓时,神才承认他能以救自己。

         ●「认你」:「称赞你」、「赞美你」。

         ●「救」:「拯救」或「得胜」。

         ◎后面两段提到河马与鳄鱼怪兽般的生物,就是要支持神这里的立论:「如果没有凌驾一切的力量作为后盾,怎能空谈公义呢?」。河马与鳄鱼所显出的力量,就是约伯远远不及的。如果约伯无法制服河马与鳄鱼,又怎能空谈公义呢?

         ◎神在这些讲论中,并没有直接告诉约伯他受苦的真正原因,只是阐明了自己与约伯的本质。不说约伯受苦的原因,是因为这样约伯还是要依赖信心胜过目前的苦难,也才真正显出约伯信心的价值(让神赢得与撒但的赌注)。约伯也的确臣服在神的超越本质之前,不再追求平反。

 

【伯四十15】「“你且观看河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与牛一样。」

  〔暂编注解〕“河马”的原文为behemoth,作最出色之动物解,可以是河马或大象,或早已绝迹的一种陆上大动物。15∼24节的描写用的都是诗的形像词句,极言它的庞大无惧。19节说牠“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是说这种动物是神所造并管治的巨兽中的一个显著例子。

       神叫约伯看一看“河马”。神的要点是:神造了河马和约伯,而约伯连这种一同存在于世上的动物都控制不了,却竟敢想到僭夺神的位置!

     「河马」:乃意译,原文为「兽」或「牛」,按所描绘的形态,学者多认为这兽是河马。

         河马。该词源于希伯来语,是常用词behemah(“牲畜”,见创1:24 25;8:20等,或“牛羊”,见创36:6)的复数形式。采用复数形式似乎是为了表示大型动物。大多数权威人士认为是指河马。但也有人认为是指:一,大象;二,某种已灭绝的动物;三,系一种象征。

         我造你。神创造了约伯,也创造了这种动物。

         它吃草。Behemah显然是食草动物。

         ●「河马」:虽然翻译为「河马」,不过这应该是指一种已经绝种的陆生动物(有人认为是恐龙),或者是指神话中的怪物。也有可能是陆生动物,但是被当成是神话怪物的代表。

         15-24人不能制服的河马。

 

【伯四十15∼24】早期较温和的诗歌都引向这个高峰,现在又以两首论及完全超过人类能力所能驯服、怪物似的动物之热情诗文来加强。牠们是「贝黑默得」(Behemoth,四十15∼24,和合本译作河马)──最粗暴的陆地动物,与「里外雅堂」(Leviathan ,四十一1∼34,和合本译作鳄鱼)个海洋中最可怕的受造之物。

「贝黑默得」(RSV;中文译本皆作「河马」)是希伯来文「兽」字的复数,这里用作专有名字。所描述的细节,容或有夸大其词之处,原文也有许多隐晦不明的地方,但最适合的乃是河马。牠的居所是在水里(21节以下),牠的食物是青草(15节),牠的骨头与肌肉力大无穷是最重要的(16、18节)。难以明白的是牠的尾巴何以能比拟成香柏树,因为河马的尾巴既小且短。牠对漩涡的力量无动于衷(23节),是略为自大的;而且明确地指名约但河为牠的家,就不需要到巴勒斯坦以外去找背景,虽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地方是在埃及。提及诸山(20节),出现某个困难,虽然河马的确会冒险去搜寻所需之粮食。第24节强调捕捉牠的困难,虽然难以明白的是为什么一个人会想要牢笼牠,穿牠的鼻子。这一点反复述说了第一篇讲论的主题。——《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十15∼24 河马】截至主后十七世纪为止,传统的看法认为本段中的「伯赫莫特」,就是埃及和非洲大部分地区都盛产的河马(和合本)。无数壁画都描绘埃及的君主以河马为猎物。很多埃及神话都有河马所扮演的角色,牠经常代表与王权对敌的势力。埃及甚至有一个节期,仪式化地杀死象征法老仇敌的河马。这解释的困难之处,在于经文的描述与河马并不相符(17节尤然)。

  两约之间的时代初期的诠释倾向于从神话或超自然角度解释(例如:很多人认为启示录的兽和大龙,就是伯赫莫特和利维坦)。在乌加列文学中,与七头龙(见下文四十一1的注释)同现的是一只名叫阿尔舒(Arshu)的兽;这兽又等同于伊勒神的牛阿蒂克(Atik)。──《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十16】「它的气力在腰间,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暂编注解〕「气力在腰间」:中东的人认为腰是力量的源头。(诗89:21; 鸿2:1)

       ●肚腹的「筋」:「肌腱」、「肌肉」。

 

【伯四十17】「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它大腿的筋互相联络。」

  〔暂编注解〕这不像大象细长的尾巴。河马的尾巴又粗又短,肌肉发达。

       ●「摇动」:「移动」、「向下弯」。

 

【伯四十18】「它的骨头好像铜管,它的肢体仿佛铁棍。」

 

【伯四十19】「“它在 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

  〔暂编注解〕“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物中最优秀的,只有创造者能用“刀剑”来对抗牠。

       「创造它的给它刀剑」:神为它预备「攻敌的武器」。(河马的长牙)

     首。希伯来语是re'shith,既可指时间,也可指地位。本节大概指地位。

         给它刀剑。可以理解为河马锋利的牙齿。据说河马的牙齿既用于进食,也可用于防身。英文KJV版的意思是,只有创造河马的主才能杀死它。

         ●「神所造的物」:「神的道路中」。原文是复数。

         ●「为首」:「最好的」、「首领」。

         ●「给牠刀剑」:意义不是很清楚,原文是单数,可能指河马的牙齿有如刀剑,或者指河马的独角有如刀剑。

 

【伯四十20】「诸山给它出食物,也是百兽游玩之处。」

  〔暂编注解〕诸山。如果behemah是河马(见第15节注释),那就是指两岸的山。否则,本节就是描绘漫游在山间的野兽(见诗104:14)。

       ●「诸山」:原文是复数的「丘陵」、「山冈」。应该是指河边的山冈。

 

【伯四十21】「它伏在莲叶之下,卧在芦苇隐密处和水洼子里。」

  〔暂编注解〕莲。希伯来语是se'elim。河马显然是一种水中动物。

●「莲叶」:一种有刺的水生植物。     

 

【伯四十22】「莲叶的阴凉遮蔽它,溪旁的柳树环绕它。」

  〔暂编注解〕进一步描述水中动物。

 

【伯四十23】「河水泛滥,它不发战,就是约旦河的水涨到它口边,也是安然。」

  〔暂编注解〕它不发战。七十士译本译为:“河水泛滥,它不觉察”。描绘水性甚好的野兽,不怕洪水或急流。这当然是指河马。

       约旦。可能泛指大河。

     ●「约但河」:巴勒斯坦的河流,由黎巴嫩山流向死海,全长320公里。

         ●「安然」:「无畏」、「安稳」。

 

【伯四十24】「在它防备的时候,谁能捉拿它?」

  〔暂编注解〕本节或作「谁能用勾去捉拿它,用鱼叉戳穿它的鼻?」

       本节的前半句可译为,“他逮住它的眼睛”,即视力。

 

【伯四十24 捕捉方法】初民认为河马极难捕捉。策略之一是刺穿牠的鼻子,牠被逼用口呼吸时,就用鱼叉刺入口中杀死。──《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40 41章)】

 1 约伯先前坚持自己有理,要在法庭上与神同等地接受公正的仲裁(16:21) , 本章指出人虽有理,仍有什么限制?人可按「理」判断神么?

 2 昔日河马、鳄鱼不能被人制服,而神就藉这些动物来指出祂创造的权能。今日人可以制服河马和鳄鱼,这是否表示神的权能已有所改变或不足畏惧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