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章拾穗
【伯二十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暫編註解〕這是瑣法第二次說話。他的目的是指出惡人無論升到多麼高,變得多麼興旺,神都會讓他降卑,使他受苦。他的話顯然是針對約伯的。第十九章以約伯的警告結束。瑣法很不滿約伯將懲罰的警告轉到朋友們身上,他認為只有約伯是罪的。
1~2 因約伯的警告(一九28
29),充滿忿怒的瑣法告訴約伯,惡人的興旺是短暫的(5節)。他試圖使受苦的約伯看似一個有罪的約伯。
1-11惡人的昌盛只是過眼雲煙。
20:1-29 惡人的昌盛只是曇花一現:瑣法對約伯的話極表不滿,向他指出:惡人雖然暫時昌盛,最後仍歸滅亡。
瑣法第二次發言,激烈反擊,急躁而衝動(2∼3節),力言惡人的興旺暫時,終必滅亡(4∼11節)。不過他講人在罪中之樂的那一段(12∼15節)說得很中肯。他分析罪對人的惡果也很正確(16∼29節)。犯罪在開始時甘甜,到頭來必成為毀滅人的毒氣(參來十一24∼26)。
【伯二十2】「“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
〔暫編註解〕我心中急噪。瑣法承認自己脾氣急噪。
我的思念。瑣法的思念並不是冷靜的思考。他是生氣了。他有許多話急著要說出來。
●「思念」:「思想」。
【伯二十2∼3】瑣法自詡的心思澄澈,在他熱烈的話語中消失了。他說到他的思念與「靈」(呂譯、RSV;和合本未譯)回答他,暗示他具有與自己對話的能力,我們現在也能共用其益處。欽訂本的責備(NEB 將它恢復了)與修訂標準本的羞辱,其間的差異涉及一個有趣的問題322。責備是個人的,造成私下的羞愧;羞辱則造成公開的污辱323。約伯懷疑瑣法自稱為「智慧人」,令瑣法深受刺痛,所以誇示他的悟性。所以,修訂本的「侮辱」應該拋棄,不僅從克羅芬斯坦的作品可以獲得證明,連昆蘭第十一洞穴約伯記他爾根值得注意的讀法「咒詛」也可證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3】「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
〔暫編註解〕「我的悟性叫我回答」:即「我的悟性像大風一樣驅使我反駁你」。
羞辱我,責備我的話。瑣法可能是指約伯剛才最後說的話(見伯19:29),或伯19:2的責備。瑣法也忘不了約伯對他先前講話的回答(見伯12:2)。瑣法實際上是在說:“你錯怪我了。我心中不滿,只好回答。”本節暴露了瑣法的性格;他性情急噪,容易衝動。他簡直等不到約伯把話說完,就迫不及待地說話了。
我的悟性。性情急噪的人往往說自己是出於冷靜理智的。
●「悟性」:「理性」,原文還有一個「靈」沒有被翻譯出來。應該是「我的悟性與靈回答」。
【伯二十4】「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
加上不似乎是正確的(比較現中)。雖然瑣法自稱從他自己的悟性作出回答,仍然將他的主張建立在普通而沒有時限的知識上,且表達出對約伯不知道這樣的事的驚奇。——《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這個問題和以利法(見伯15:7-13)的問題一樣,帶有諷刺的口吻。瑣法說全部歷史都能證實他的觀點。
【伯二十5】「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
〔暫編註解〕本節說明了瑣法對惡人興旺的看法。他承認他們會誇勝,但這種快樂只是暫時的。瑣法的話有一部分是對的。但是他的理由不充足,因為他沒有承認罪人有可能一生都是占上風的(見詩37:35
36;73:1-17)。惡人勝利的暫時性是約伯和他朋友們爭論的主要話題之一。以利法和比勒達與瑣法看法相同(伯4:8-11;5:3-5;8:11-19;15:21
29)。約伯則有不同看法。他看見惡人“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見伯21:7),“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見伯21:13)。他不贊同他們的結論。他比他的朋友們有更深的見解。這種見地出於他的受苦。
●「誇勝」:「大聲歡呼」。
【伯二十5∼11】瑣法的頭一個論點是:不敬虔人的喜樂是短暫的,但約伯已經辨明所有人的生命全都是短暫無常的,無論他們是好人或壞人。藉著他的遁辭,瑣法承認現在的經歷不可能做出最終的解答;他愈來愈接近約伯的立場:確信神的公平不是建立在觀察上,而是一件信靠與盼望的事;對約伯而言,這個盼望很可能延遲到死了以後。瑣法顯然認為報應是迅速(8節)而引人注目的(6∼7節),不敬虔之人的死是過早的(11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6】「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
〔暫編註解〕用另一種方式表達惡人的成就和影響力(見詩73:9;但4:22)。
【伯二十7】「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
【伯二十8】「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
〔暫編註解〕比喻惡人的不穩定。沒有什麼比夢更虛空飄渺。
【伯二十8 飛去如夢】「飛去」可以指死亡(詩九十10)。其他經文則將仇敵形容為夢境(詩七十三20;賽二十九7)。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想法,夢是劄基庫神從諸神那裡帶來的。「劄基庫」是源自代表靈魂或氣息的字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9】「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
〔暫編註解〕瑣法描述罪人的話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伯7:8
10;參伯8:18;詩103:16注釋)。
【伯二十10】「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
〔暫編註解〕「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指他的後代要把他剝削得來的財物交還給人。
窮人的恩。可能指比乞丐更可憐。
賠還。本節描述富裕驕傲的罪人屈辱的狀況。他為了討好窮人,就把財產給他們。
●「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雙數」指「惡人的手」。
【伯二十11】「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暫編註解〕指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便死去。
即充滿青春的活力。但將躺臥在塵土中。
【伯二十12】「“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暫編註解〕本節開始了新的一段。邪惡雖有其樂趣,但是膚淺而短暫。
12-22惡者必自食其果,得到報應。
【伯二十12∼18】在瑣法的陳述中,有著肯定的實名論,它們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如果審判是個緩慢的過程,那是因為神使用一個人自己的罪惡來造成他的敗落。他用一個很生動的圖像說:富有的人如此放縱自己而喜愛美味的食物,這美味食物卻使他們嘔吐,因為神使它在他們的胃�媗雃足r藥。這首詩共有七行,有著內向性的結構:ABCD(15節)C'
B' A',說明瞭在高潮(15節)之前(14節)與之後(16節)有關虺蛇的惡毒之陳述的理由;在這高潮中,神的名字意味深長地出現了。在這種奇特的詩歌體中,我們不需要認為被蛇咬是與食物中毒(本身就是一個比喻)不同的一個刑罰,也不需要擔心科學上的困難:毒蛇並不是以牠們的舌頭來傷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13】「愛戀不舍,含在口中;」
〔暫編註解〕邪惡的滋味很好。罪人不願放棄自己的愚昧和娛樂。他就像一個盡力想延長糖果甜味的孩子。
【伯二十14】「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暫編註解〕「惡毒」:毒液。
吞下的罪惡變苦,就像虺蛇的毒。
●虺蛇的「惡毒」:應該是指「毒液」的意思。
【伯二十15】「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 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暫編註解〕瑣法形象地描述他認為神為惡人所預備的懲罰。
【伯二十16】「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暫編註解〕「蝮蛇的舌頭」:毒氣(毒液)的來源。
●「蝮蛇的舌頭」:當時的人認為是蛇「毒氣」或「毒液」的來源。
【伯二十17】「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暫編註解〕「流奶與蜜之河」:他期望要得的享受。
參出3:8
17;13:5;申26:9
15;賽7:22;珥3:18。豐收有賴於豐富的水源。“奶”可能指凝乳。
【伯二十18】「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作“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暫編註解〕為了賠償那些他所搶奪過的人,惡人不得不靠誠實賺錢來給他們。
【伯二十19】「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作“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
有關這首詩的界線,學者們並不確定。瑣法反映出普通以色列人的信念;強調輕忽貧窮人是富有的人最大的罪過。既然第19節在這一點上與第10節符合,如果第11與18b節相當,那10∼19節內向性的結構就完整了。在第18b節中,修定標準本有兩行的詩歌體,全都斷言惡人不可能活得夠長來享受他犯罪的收穫,也不能在他所搶奪的地上建造房屋324。——《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約伯的朋友顯然不能提供任何證據去證明他是有罪的,因此,瑣法只能指控他強搶土地和欺壓窮人。然而,他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約伯曾經這樣做。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或作「他欺壓和虐待窮人」。
這是第一次說約伯虧待窮人。後來以利法又公然提出這種指控(見伯22:5-9)。約伯予以斷然否認(見伯29:11-17)。
【伯二十20】「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暫編註解〕貪而無厭。直譯是“因他的肚子永遠吃不飽”。即他的貪欲永遠得不到滿足。
不能保守。他留不住靠貪婪而積累的財富。
20~29本節至29節所講雖為惡人的報應,但針對約伯而言,說他的財富得來不義,動機也不良,所以有眼前的惡報(23節)。神的忿怒降下,“正在他吃飯的時候”和“人所不吹的火”(指閃電)把帳棚燒毀,都是約伯遭難情景的描述(一16
18)。瑣法認為約伯並未蒙冤,乃是他當得的份(29節)。
【伯二十20∼22】有些編輯在這�媯o現一個中斷。這幾節經文,不像詩歌其餘的部分那樣清楚,稍微比較一下通行的譯本,就可以證明在這一點上是多麼分歧。修訂標準本與和合本中,第22節似乎自相矛盾,因為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cs8,怎麼可能又在狹窄中呢?新英語聖經暗示:當他似乎達到成功的巔峰時,就在那個時候,他必要經歷一個戲劇性逆轉的命運。其他人則暗示,當他陷入窮乏中的時候,他的苦難一定會更大,因為他如此習慣於放縱他的貪婪;但他的結局似乎不是貧窮,而是死亡,貧窮的是他的兒女(10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21】「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暫編註解〕沒有一樣。希伯來語是'okel(“食物”)。
他的福樂不能長久。七十士譯本為:他的財富將不會興旺。
●「其餘的」:原文是「剩餘的」。
●「福樂」:「美物」。
◎瑣法似乎覺得約伯的話對他是一種羞辱,恐怕也是這種感覺讓他繼續辯論下去。
◎研究約伯三友的對話時,可以注意他們通常是對約伯回應自己的話最敏感,我們可以想像約伯一回應完,朋友就思考回應的方式,並且在其他人與約伯對話時繼續收集資料做為武器,直到自己發言的時候臨到。因此如果要了解對話的思路,最好回到約伯上次回應此人的記載去看一下。
【伯二十22】「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暫編註解〕「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或作「多種災禍痛苦都降臨在他身上」。
旺盛免除不了他的煩惱。
【伯二十23】「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 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暫編註解〕瑣法顯然用這些話指約伯。約伯已經很慘了,瑣法還要雪上加霜。他要把約伯說成一個罪人,在承受神的忿怒。
23-29神的刑罰必會臨到。
【伯二十23∼28】這似乎是另一首不同的詩歌。動詞的形式表達了願望,彷彿瑣法正在叫神降怒在惡人身上,像五3的咒詛一樣。在提及不同的武器時,痛苦地回響著約伯對神殘暴地攻擊他所作的描寫(十六與十九章)。我們推薦這樣的翻譯:「讓他逃避鐵製的武器吧!讓銅箭將他射穿!讓它從前胸射入、後背穿出!讓標槍射透他的膽囊!」等等。——《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24】「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
〔暫編註解〕說神攻擊罪人,罪人無法逃脫。
【伯二十24 鐵器、銅弓】鐵和銅合起來是力量的象徵(伯四十18)。新國際本譯作武器(和合本單作「〔鐵〕器」)的是個意義很廣泛的字眼,兵器庫中任何東西都包括在內(攻擊性和防禦性的武器都是,見:結三十九9所列的代表)。因此「鐵器」一語應當是指致命的武器。但可能很重要的一點,是烏加列語中這字的同源字是指飛鑣。原文「銅弓」新國際本解作「銅鏃的箭」。弓有彈性才有效用,因此不會有人用青銅造弓。出土的銅弓都是專門用來陳列的製品,至於可以用來射箭的弓則未發現有用銅來裝飾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25】「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
〔暫編註解〕描寫惡人被箭從背後刺穿身體的情形。
發光的箭頭。希伯來語是baraq,直譯為“閃電”。形象地描述惡人想要把箭從身上拔出來。他怕自己馬上會死。這裡暗指約伯就是這樣的人。
【伯二十26】「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
〔暫編註解〕財寶。直譯是“所有的黑暗都為他的財富存留”。可能指各種災難都等待著惡人為自己所積攢的財福。
人所不吹的火。可能是並非由人手點燃的火。瑣法也許指神的火(見伯1:16)燒掉了約伯的羊群和僕人。
●「人所不吹的火」:「人無法吹熄的火」。
【伯二十27】「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暫編註解〕瑣法在這裡回應約伯在伯16:18
19中呼籲天地為自己作證的事。瑣法說,天不會幫他說話,反而會顯明他的罪;地不會與他站在一起,反而會起來攻擊他。
【伯二十28】「他的家產必然過去, 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
〔暫編註解〕「他的家產必然過去」:指屋中一切財物要被人拿走。
「都要消滅」:或作「都被搶奪」。
神的憤怒將使這些家產消失,如同被洪水沖走一樣。
●家產必然「過去」:「流逝」、「倒出」。
【伯二十29】「這是惡人從 神所得的份,是 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在約伯記中有幾篇講論,都是在最後以這種雙行詩來做摘要,參十八21,廿八28。
值得指出的是,瑣法的講論絲毫沒有暗示惡人可能會悔改向善,重新獲得神的恩寵,這可以說是他狹隘信念的一個記號;瑣法毫無同情心,他的神也沒有任何憐憫;相較之下,以利法比較具有人性而比較「福音派」;在瑣法的心�堙A更像他所定罪的惡人,是個物質主義者,他認為「家產」(28節)的失去,乃是一個審判;而在今生或來生失去與神的交通,對他來說並不是一個更糟的命運。但很顯然的,令約伯內心充滿恐懼的,正是這個損失,而激起他最猛烈渴望的,也正是這個需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產業”指命運。
這個結論與比勒達講話結束時的結論相似(見伯18:21)。瑣法用華麗的詞藻表示,他認為約伯的命運只能是受苦。
瑣法結束了他的話。他沒有參與第三輪的講話。他的講話充分表現出朋友們心胸狹窄,自以為義,吹毛求疵的態度。瑣法用最形象逼真的語言強調了邪惡的富人被神懲罰的觀點。瑣法認為約伯目無神,罪有應得。他得了不義之財,所以神摧毀了他的財富。瑣法設法撲滅約伯所表達對神新的信心。他的話裡絲毫沒有仁慈和同情。
◎瑣法這次的講論中,沒有提到惡人的悔改,這也顯明瑣法的敵意已經加深。
【思想問題(第20章)】
瑣法以惡人的命運譬喻約伯不悔改的結局,是否冷酷及過分呢?他既是約伯的好友,難道對約伯的為人不瞭解麽?你對約伯的三個朋友有什麽感想?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