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四章拾穗
【伯二十四1】「“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
〔暫編註解〕約伯詢問:神為何不訂定一個時間來審問一切恃強淩弱的人,刑罰罪人,為正直的人伸冤?神一定已經定了這個審判的日子,但為什麼不讓正直人知道?
約伯抱怨神沒有設定懲罰行惡之人的時間,叫世人看見祂確實會懲罰行惡者(比較12節)。
「那日子」:惡人遭報的日子。
定期。前半節可譯為:“為什麼全能者沒有銘記祂的定期呢?”這裡的“定期”可能特指神顯現維護義人審判罪人的日子。約伯在困惑之中看不到神實施報應的證據。
認識他的人。即“為什麼認識祂的人看不見祂的日子呢?”這當然指懲罰的日子。
●「定期罰惡」:原文中只有「定期」,不過由後文可以看出這裡的確是指「定期罰惡」、「定期審判」的意思。
●「既定期」:原文是「不儲存或珍藏時間」。
1-12約伯看見窮苦人遭遇壓迫,暴力猖獗,他就心懷不平,質問神為何不理會。
【伯二十四2】「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
〔暫編註解〕約伯描述的世間不平現象(2~12節)的確觸目驚心:赤身無衣的人在寒夜戰慄,為人醡酒的人自己口渴。這些現象到今天仍存在。他的朋友講的道理解釋不了這些不平現象。
“挪移地界”去偷取別人的產業。參看申命記十九章14節的腳註。
地界。約伯開始述說他所認為神既不獎賞義人,也不懲罰惡人的證據。關於地界,見申19:14;27:17;箴22:28;23:10;何5:10。在東方,人們的產業一般沒有用柵欄等隔開。唯一的辨別標誌就是地界,通常是每隔一段距離,就立幾塊矮石頭。搶奪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把地界挪移到深入鄰居土地的這一邊。
搶奪群畜。把別人的牲口偷來,與自己的一同牧養。
2~24 約伯描述世上邪惡的猖獗,而那情況顯然是神所容許的。
【伯二十四2 挪移地界】非法挪移界石(地界的標誌)被視作極嚴重的罪行(申十九14;箴二十三10)。地界的作用是保護家庭的物業(通常為土地)。美索不達米亞的界石刻有地界的描述,和對侵犯界石罪犯的厲害咒詛。咒詛所形容的,通常是針對犯者身體的病症。諷刺的一點是,這些界石咒詛在美索不達米亞人對疾病的看法上,為我們提供了很多資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四3】「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暫編註解〕見撒上12:3。自私的人出於本性不會憐憫孤兒和寡婦。關於抑制這種傾向的法規,見出22:22;申24:17;27:19;詩94:6;賽1:23;10:2;耶5:28;亞7:10。孤兒的驢和寡婦的耕牛,是這些不幸者最值錢的財產。
【伯二十四4】「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世上的貧民盡都隱藏。」
我們不清楚「推著窮人離開大路」(呂譯)為什麼那麼嚴重,以至於必須提起它;這裏需要有比「推擠」(NEB)更該受譴責的原因,它或許是比喻拒絕了公民權。——《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正道」:或許指公民權利。
「隱藏」:即被逼逃亡,乏人照顧。
惡人強迫窮人離開正在走的路,先讓他們過去。或者指惡人實施暴力,使道路充滿危險。他們只得走小路以求安全。為了得到保護,這些窮人集中在能夠提供安全的任何地方(見伯30:6)。
●「世上」:「地上」。
【伯二十四5】「這些貧窮人如同野驢出到曠野,殷勤尋找食物。他們靠著野地給兒女糊口,」
〔暫編註解〕如同野驢出到曠野。可能是指像野驢那樣穿越曠野的強盜,或者指受壓迫的窮人被迫離開社會,過不安定的生活,如同曠野裡的野驢。
尋找食物。即孩子們的食物。約伯平民困境的關注,說明了他正直的品格。
【伯二十四5~7】約伯描寫社會上無助之人可憐的光景,遭受無情的犧牲,任何親切的人都會因這類的傷害而感到憤慨,而約伯自己的同情心也表現在他自己的抗議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四6】「收割別人田間的禾稼,摘取惡人余剩的葡萄;」
〔暫編註解〕窮人要偷取富人(惡者)的農作物以補不足。
本句有兩種解釋:一,指以掠奪他人莊稼為生的強盜;二,指“被踐踏的窮人摘取惡人余剩的葡萄(英文RSV版)。”
【伯二十四7】「終夜赤身無衣,天氣寒冷毫無遮蓋,」
【伯二十四8】「在山上被大雨淋濕,因沒有避身之處就挨近磐石。」
〔暫編註解〕形象地描述無家可歸的人,尋找躲避風雨之所。
【伯二十四8~11】在某個點上,整個的敘述是從被搶奪之人的光景,轉變到勞力過度之工人的悲慘:受低工資的剝削、衣衫襤褸、為著營養充足的主人收割莊稼卻忍著飢餓、踹葡萄卻忍受乾渴。(不需要把第6節往前挪到第2節,使田間接近地界石,也不需要把第9節挪到第3節與第4節之間,以一起處理貧窮問題。令人驚訝的是:批評者認為這首詩是雜亂無章的,因為它不是以倉管人員寫貨單的方式寫成的。這可不是開列整齊清單的時候。)——《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四9】「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
〔暫編註解〕惡人把寡婦的嬰兒搶來,養大後逼使他終身為奴。
「衣服」:或作「兒女」。
孤兒。指以兒女為奴來償還父債的惡習(見尼5:5;參王下4:7)。
當頭。見伯22:6注釋。
【伯二十四9 搶奪嬰兒還債】在美索不達米亞,嬰兒有時被用作貸款的抵押,有時更被債主在欠債者無力還債時強奪。但債主這種行為是算為不法的。又請參看:約伯記十七3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四10】「使人赤身無衣,到處流行,且因饑餓扛抬禾捆。」
〔暫編註解〕這些赤身捱餓工作的可能是奴僕,他們只有工作而沒有報酬。
形象地描述了各世代的壓迫:饑餓的人背著糧食,卻不可以吃。神似乎並不出面懲罰那些造成這種慘狀的人,還縱容他們隨心所欲地作惡。
【伯二十四11】「在那些人的圍牆內造油、榨酒,自己還口渴。」
〔暫編註解〕同命運的不幸者一起在壓迫者的園裡榨橄欖油和葡萄汁。他們渴得要命,卻不得享受身邊的產品。
【伯二十四11 梯田上的橄欖樹】本節譯作「圍牆」的字眼「舒爾」(shur),很可能是指梯田的圍牆。這些梯田使人能夠在山坡上種植橄欖樹。又有解經家相信這詞是指處理橄欖油的裝置。瑪利沙洞穴(Maresha
Caves)中的二十二個橄欖油工廠,為橄欖油的製造過程提供了詳細資料。橄欖首先在石盆上用凸鏡狀石頭的側面,輥在橄欖上壓榨。第二階段則是將盛滿了橄欖果漿的蘆葦籃子放在石上鑿出來的榨床,然後用懸掛在梁子上的石塊,將剩餘的油榨取出來。亞喀得語中可以解作籃子的字眼,有一個是舒魯(shuru)。──《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四11 酒醡】本節描述釀酒的最後一個步驟。葡萄在酒醡中用腳踩壓,汁液則從此流入釀盆中。考古學家在巴勒斯坦發現了好些酒醡。這些酒醡通常呈正方形或圓形,開鑿自岩床或泥土之中,表面墁以灰泥或鋪以石塊。造酒時將葡萄放在酒醡之中踩壓,壓出來的汁液引入較低的容器(釀盆)。發酵是在這個容器之中進行。──《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四12】「在多民的城內有人唉哼,受傷的人哀號; 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
這裏以垂死的呻吟到達悲傷感的高峰。但希伯來文讀作人(和合本同;參 NIV 邊註),新英語聖經把暗示轉成明喻。提及受傷的人可能是預示第14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那惡人的愚妄」:應作「那些人的祈求」。
受壓迫者的呻吟,不僅從曠野和農場,也從城市傳來。約伯反對朋友們的錯誤觀點,指出神並不急於懲罰每一件罪行,獎賞每一個善行。惡行往往長期得不到報應;善行也得不到報賞。所以不可以根據一個人的興旺或不幸來評價他的品格。約伯所謂的朋友們觀點上的基本錯誤就在這裡。這也是整個猶太民族的錯誤所在。
【伯二十四13】「“又有人背棄光明,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
〔暫編註解〕神的默默無語反讓本節至17節所說的惡人可以橫行。
本節開始新的一段(13-17節)。述及兇手,姦夫和盜賊。這一類罪惡在黑暗的掩蓋下滋生。他們“不認識光明的道”,不但反對白晝,也反對理性,良心和律法的光。他們不接受任何道德上的約束。
13-17神好像縱容作奸犯科者,沒有懲罰他們。
【伯二十四13~17】約伯挑選了謀殺人的、姦夫與盜賊,因為他們所犯的罪是在黑暗掩護之下進行的,結果,他們就喜愛黑暗、恨惡光明,這點在這首詩中出現數次,就像以賽亞書五20的惡人一樣,他們的價值觀是倒反了的,黑暗的來臨是他們的早晨(17a節),必須起床工作;那令別人驚駭的乃是他們的同黨(17b節);最糟的是:他們認為那使人無法察覺他們的黑暗,也把他們隱藏起來,使神看不見他們,他們就像以利法(廿二17)所描寫之不敬虔的人一樣,認為「必無眼能見我」(15節),包括神在內。事實看似如此。這與以利法的信念相反,他認為顯露他們的惡行會在公眾面前帶給義人滿足(廿二19)。——《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四14】「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
〔暫編註解〕「困苦窮乏人」:指無力反抗的人。
●「黎明」起來:原文是「光」起來,應該是指「白天起來」。
【伯二十四15】「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
〔暫編註解〕姦夫也在等待黑暗的來臨,以尋找他的獵物。他把自己偽裝起來,怕被認出(見箴7:8
9)。
【伯二十四16】「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
〔暫編註解〕黑夜挖窟窿。古時往往是這樣盜竊的。那時的房屋窗戶很少,而且很高。大門又被牢牢閂住。但牆壁是用黏土,碎石或風乾的磚砌的,所以很脆弱,容易敲碎。參結12:5
12。
白日躲藏。這些罪犯喜歡黑暗,不喜歡光明。
【伯二十四17】「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暫編註解〕「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原指他們以幽暗為友。
他們在深夜幽暗之時開始一天的工作。夜幕的降臨對他們來說,就像黎明的來到。本段從第13節開始到這裡結束,強調違背第五、第七和第八條誡命的人愛黑暗不愛光明。
●「曉得幽暗的驚駭」:「認識黑暗的驚嚇」。表示這些作奸犯科很了解怎樣運用黑暗的特質。
◎24:1-17約伯在此詳細的描述當時代作奸犯科、欺壓貧窮的人的罪行,也清晰的描繪出被壓迫者走投無路的悲慘。這些描述,都做為24:1 他對神提問的支持:「為什麼不讓我們看見惡人被懲罰?」。
【伯二十四17 幽暗的驚駭】十八章14節中「驚嚇的王」一語,和這字詞在以西結書二十七36,二十八19的背景,都顯示「驚駭」(或「驚嚇」)可以解作死人的靈魂,即被安置在冥界的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四18】「“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份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
【伯二十四18~25】依附著這一小段的問題,已經在導論:「Ⅶ 約伯記的編成」中第六階段及本部分第三段中提過了。我們不應該太匆促把這些話從約伯口中挪走,只是因著它們聽起來不大像是我們認為他應該說的話。這可以三種方式來處理:把它們整個拿走,看作是一個虔誠的註解,使約伯聽起來比他實際的更正統;把它們移交給朋友們之一,或是比勒達(NAB),或是瑣法(現中、彭馬文;思高將之挪到廿七13節與14節之間,將之與廿七13~廿八28一起歸於瑣法);把它們當作是約伯所引的話,是他朋友們所說的(RSV,加了「你們說」,並以第21~24節為約伯的答辯,或哥笛斯,他把第18~24節整個看作是引文)。——《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快快飄去」:惡人好像被洪水沖走,很快消失。
「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指惡人的葡萄園沒有收成。
猶如浮萍快快飄去。形象地把盜賊的敏捷和無聲比作一艘快艇,一件漂浮的貨物,或一樣輕的物體,輕輕地在水面上漂流。本節也可能指惡人將來像垃圾一樣在急流中沖走。
所得的分。指他們的生活方式,和謀生手段是該受詛咒的。
葡萄園。他們的葡萄園將不出產。他們靠掠奪為生,所以生產不出葡萄酒。
●「浮萍」:與「咒詛」諧音。
● 24:18-21 可以視為約伯對這些惡人的咒詛,他對他們深惡痛絕。也由此顯示出 24:22-23 是約伯對神的深刻抗議。
18~24有人認為本節至24節所記是後來編輯所加,但無佐。有的人認為乃瑣法所說,因為第三回合對話中他沒有說話。這也只屬猜測。也有解經家認為這是約伯引用他朋友的話。這可能,因此有的譯文在本節前加有“你們說”數字。
最可能的解釋,是這幾節為約伯的呼喚,求神讓惡人飄去,蟲子吃他,不被人紀念,…與眾人一樣被除滅。唯有這樣,才能證明約伯說謊(25節)。
18-25本段內容與約伯朋友的觀點類同:惡人雖興旺,但神會繩之於法。有學者認為這證明約伯並非完全反對朋友的觀點,他只是堅持善人亦會受苦。
【伯二十四19】「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
〔暫編註解〕意思似乎是,就像炎熱的夏天會使雪融化,墳墓也會吞沒惡人。
【伯二十四20】「懷他的母(原文作“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紀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
〔暫編註解〕一般人都認為,惡人的命運就是被自己的母親所忘記,成為蠕蟲的食物,或像一棵樹被砍倒。這與約伯在上下文中對人生現實的論述並不一致。
【伯二十四21】「“他惡待(或作“他吞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
〔暫編註解〕在這新的一段裡,約伯重新回到弱者受壓迫的話題。不孕被認為是最大的不幸之一(見撒上1:5-8)。欺壓不孕者是極其殘忍的。不孕者受欺壓是特別的無助,因為她沒有兒子來維護她的權利。她的不孕往往被認為是犯罪和神不悅的結果。
【伯二十四22】「然而 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
〔暫編註解〕有人把這句理解為惡人不僅欺壓弱者,而且使有勢力的人難受。也有人認為是指神延長有勢力之人的壽命。若是如此,這是約伯對神不懲罰惡人的又一次抱怨。
●「保全」:有「延續」、「延長」的意思。
●「性命難保的人」:也是指「惡人」。 24:18-21 提起這些惡人應該被毀滅,所以他們理應性命難保。
【伯二十四23】「 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 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
〔暫編註解〕神使惡人有所依靠。這是約伯根據自己的觀察而得出的結論。
●「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原文僅是「眼目也在他們的道路上」,不一定是看顧,有可能是鑑察。
【伯二十四24】「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
〔暫編註解〕這是約伯有關神如何對待惡人的結論。他的朋友們認為惡人犯罪會在今生受到懲罰,犯大罪會遭遇大災難。約伯不同意這種看法。他說實際上他們會被高舉。但他知道時候將到,他們的罪行將得到懲罰。然而他又說,他們也許死得安靜輕鬆,沒有特別的證據證明他們離去時伴隨著神的不悅。
●「降為卑」:原文是「帶到低處」,可能也是指「死亡」而非「地位降卑」。
◎約伯並不是說惡人一定享福,他只是覺得神好像沒有特別去嚴懲惡人,雖然他覺得惡人該死,不過他沒看到神立即毀滅惡人,惡人跟其他人一樣,終究是死亡。這樣的話,朋友們所說的「報應」又在哪裡?
【伯二十四25】「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暫編註解〕約伯叫他的朋友即管去反駁他。
約伯要他的朋友駁斥他的看法。他覺得自己有人生實際經驗的依據,是他們無法反駁的。
【思想問題(第24章)】
約伯發出的一連串問題是否信靠神的人也會提出的?本章的結語(22-25)卻肯定什麽事實?你相信這個事實麽?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