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十二章拾穗
【伯三十二1】「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
新的發言人──以利戶是以一段敘述性的散文來引介的。有些編者將卅一40c的結論(即約伯講論的終了)與開頭的評論──這三個人(他們在二11,十九21,四十二10中,被指明為約伯的「朋友」,是前後一致的)不再回答約伯──連接起來。其含義是:他們認為與一個自以為義的人理論是白費唇舌的379。——《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約伯作了出色的辯護,朋友們卻認為他頑固不化,固執己見,自以為義,所以就不理他了。他們無法駁斥他的觀點,但又不願放棄自己的傳統觀念。約伯只要承認自己有罪,他們就滿意了。但約伯不能違心承認,所以他和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他們的辯論在僵局中結束。
1-5約伯與朋友之間的爭論已終結,彼此仍各持己見;站在旁邊的年輕人以利戶見約伯的朋友未能令他折服,便毛遂自薦與約伯說話。
以利戶出現,講了四篇話,約伯都未回應。以利戶一名有“祂是我的神”之意,撒母耳的曾祖父和大衛的一個哥哥都叫此名(撒上一1;代上二十七18)。利未人可拉族中也有一人叫做以利戶(代上二十六7)。2節說他是布西人。布四是烏斯的兄弟(創二十二21),而約伯是烏斯人(一1),可見他和約伯有親屬關係。而蘭又是大衛的一個先祖(得四19),這個以利戶或為猶大族的人。
此人一直旁聽約伯和三友的討論,因年紀最小,未敢唐突發言。他是唯一能就受苦一事提出新見解的人。他說受苦是對人的操練,以洗淨受苦者的罪。可是本書1、2章已說明,約伯受苦不是因罪,乃是要證明神對他的信任,使撒但的攻擊立不住腳。約伯發言中雖有多少自義,但他也不是因此才受苦。以利戶道出的人間苦難道理,並非約伯所問好人為何受苦的解答。
以利戶的第一次講話包括:1,“引言”(三十二1∼5);2,他雖年輕卻比年長的約伯三友智慧(6∼14節);3,因三友已無話可說,他始介入(15∼22節);4,要求約伯專心聽他說(三十三1∼7);5,約伯堅稱無辜及神不公正乃不當之言(8∼13節);6,約伯說神默不作聲與事實不符(14∼28節);7,呼請約伯聽他說話(29∼33節)。
32:1-33:33 神常警誡人:本段為以利戶第一回合的發言。
◎32:1-37:24以利戶這段發言到底是約伯記原著,還是以後的人外加的?其實是有爭議的,不同的學者持不同的立場。不過我們認為這段比較可能是原著的一部分。
【伯三十二2】「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 神為義。」
只有以利戶才介紹了父親與部族的名字,以及種族的成員(布西人);雖然曾有許多的提議,但這些名字並未獲得確認,這些名字顯然是西閃族的,但布西同時與亞蘭人(創廿二21)和亞拉伯人(耶廿五23)有親戚關係,就像烏斯地一樣(伯一1)。——《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亞伯拉罕侄兒布西(創二二21,那�塈@布斯)的後裔。他看見約伯與三位朋友的整個對質過程,不能再控制自己不說話。他不說話因為他比較年輕(6節)。年長的人既然不能說服約伯(12節),他便覺得自己不能不開口說話(18節)。
「布西人」:布西是烏斯的兄弟(創22:21)。
「不以神為義」:即以神犯了錯。
以利戶。以利戶的情況不詳。在他的講話的前後,都沒有提到他。但書中對他先輩的介紹要比別人詳細。以利戶是普通的希伯來名字,意為“祂是(我的)神”
(見撒上1:1;代上12:20;26:7;27:18)。他父親的名字“巴拉迦”意為“神祝福”。“蘭族”說明以利戶來自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家族(創22:20
21;參創11:29)。有人認為蘭是得4:19和太1:3
4所提到的大衛的祖先亞蘭。還有人認為他是創22:21所提到的拿鶴家族的一員。
自以為義。以利戶長篇講話的動機是為神辯護。他沒有提約伯的過去。他是個哲學家,只是為一種觀點辯護。他的論題是:“人有權利對神抱怨嗎?”
●「布西人」:「布西」原本是「烏斯」的弟兄 創 22:21 ,約伯又是烏斯地人」 伯 1:1 。
●「蘭」族:字義是「高貴的」、「高的」。
●「巴拉迦」:字義是「神所祝福的」。
●「以利戶」:字義是「他是我的神」。
【伯三十二2 布西人】布西是亞伯拉罕的侄兒(創二十二20∼21;和合本:「布斯」),相信是這一族亞蘭人(蘭族)的始祖。按照先知耶利米,布斯和示巴、底但都包括在內(耶九25,四十九32)。亞述王以撒哈頓的年表提到一個稱為巴朱(Bazu)的地名,按考證是波斯灣中今日稱為巴林的島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十二3】「他又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
約伯可以指出神是錯的,藉以證明他的論點;朋友可以指出約伯是錯的,藉以證明他們的論點;但沒有一方是成功的。根據抄寫的傳統,希伯來經文原來是讀作「而他們宣稱神是錯的」(參思高、現中),大概是因為他們無法回答約伯,而不是因為他們所作的任何陳述。他們承認約伯的立場是無可反駁的,遂給這種推論留地步。兩種結論──約伯的:他是對的;朋友們的:神是錯的──都是以利戶所作的推論,他以他的邏輯為傲。——《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認為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所提出的理由不夠充足。所以他要提出一套他自以為有說服力的哲理,來解決約伯的生活和他的苦難之間表面的矛盾。以利戶和約伯的朋友們一樣,都責備約伯,但是理由不同。
●「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意思就是約伯三友無法反駁約伯,卻又早已認定約伯有罪。有辱使命(假設幫助約伯是神給三友的使命的話)。
【伯三十二4】「以利戶要與約伯說話,就等候他們,因為他們比自己年老。」
以利戶現在要矯正這個失敗。到目前為止,他因為尊敬他們年老而抑制自己。現在他加進來了,結合了敬意與武斷,這種結合正是年輕人的心態看見一些,但卻是清楚看見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十分尊重年紀大的人,雖然內心忿怒,仍然等待約伯三友沒話說了才發言。我們是否也這樣尊重別人呢?
【伯三十二5】「以利戶見這三個人口中無話回答,就怒氣發作。」
【伯三十二6】「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回答說:“我年輕,你們老邁,因此我退讓,不敢向你們陳說我的意見。」
年長理應先言,壽高當以智慧誨人(6),但真正使人有智慧的是全能者置放在人心裡的靈,這靈能使人「聰明」(bin,意「明白」,明白事理之意);言外之意乃是,社會上年高德劭的人如面前的三人不一定有智慧或明白公平,故此他們也當聽以利戶的話(6∼10)。──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年少氣盛,怒責比他年長的約伯三友,自稱有全能者的靈在他裡頭說話(8
18節);然後解釋為何要發言(15∼22節)。
「意見」:原文為「知識」。
6-14反駁年長者有智慧之說。
【伯三十二6∼7】以利戶讓年老的人先說,但卻失望了;朋友們也已經倚老賣老過了(十五10),以利戶並不認為他只是要提供另一種意見而已,這個字的意思是「知識」(NEB)。——《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二7】「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壽高的當以智慧教訓人。」
〔暫編註解〕以利戶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他本來想說話,但理智和傳統觀念告訴他要讓年長者以智慧教訓人。
【伯三十二8】「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
〔暫編註解〕靈。以利戶在這裡提出了儘管他年紀最小,仍要他發言的理由。他認為智慧不是來自年齡,而是來自神的靈。由於它是神的恩賜,年青人和老年人都能擁有它。
8~9 智慧總是從神而來,但並非總是從年長者而來。以利戶斷言,盡管約伯的朋友比他年長,卻沒有智慧,因為他們都不能說服約伯,使他承認自己的受苦是由於罪。“尊貴的”。這�堳�年齡上的尊貴,即年長。
8-9 智慧乃是神所賜,但壽高者不一定有智慧。
【伯三十二8∼9】這個知識並不曉得是來自何方,卅二8提示說,使人有聰明的是全能者的氣,但這氣如果藉著創造而放在人�堶情A為什麼如此少人有智慧呢?以利戶雖未曾自稱有特別的靈感,卻的確在卅三14∼15暗示一個夢境的啟示,比較像是以利法的(四12及下),那�堣]用了同一個字靈,但這�堜狴峈漪O陰性字。——《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二9】「尊貴的不都有智慧,壽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
〔暫編註解〕尊貴的。或“許多的”。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以及武加大譯本均譯為“年老的”。
【伯三十二10】「因此我說,你們要聽我言,我也要陳說我的意見。」
〔暫編註解〕智慧是神的恩賜,不受年齡或身份的限制。所以以利戶大膽地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伯三十二11】「“你們查究所要說的話;那時我等候你們的話,側耳聽你們的辯論,」
〔暫編註解〕本節暗示以利戶一直在仔細聽取約伯朋友們的話。
● 32:11 原文是「看哪,我等候你們的話,側耳聽你們的辯論,你們查究言語;」,意思是約伯三友尋找言語來回應約伯時,以利戶等待、聆聽他們的話。
【伯三十二11∼13】以利戶續指出,三人無一能「折服」(yakah)或「駁倒」(anah,意「回答」)約伯(11∼12),因此他們不能說自己有智慧(13)。而以利戶卻自信可以回答約伯,因他覺得有神的智慧與他同在(14,參卅三33)。──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伯三十二12】「留心聽你們,誰知你們中間無一人折服約伯,駁倒他的話。」
〔暫編註解〕以利戶指出約伯沒有被說服。他的觀點也沒有被對手們所駁倒。
●「折服」:「使信服」、「改正」,這裡是「判斷者」的意思。
●「駁倒」:「回應」、「回答」。
◎以利戶在這裡說明自己因為無法忍受約伯三友就是無法駁倒約伯,所以忍不住要發言。
【伯三十二13】「你們切不可說,我們尋得智慧; 神能勝他,人卻不能。」
這可能是配合第9節,應該注意它與第廿八章的關聯。第13b節並不清楚,NEB 以之為一個陳述,結果是只有神能反駁約伯(呂譯、現中亦同);但是這樣,以利戶為什麼企圖要這麼有把握地去做這件事呢?RSV
與思高將之附屬於第\cs1613a節,作為令朋友們困惑的「智慧」之一部分;但他們所得的結論並不是約伯擁有了只有神才能操縱的智慧。——《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勸三位朋友不要以為約伯智慧高超,人不能勝他。
不清楚這句話是指以利戶的想法,還是約伯朋友們的觀點。若是後者,以利戶是在警告朋友們不要以只有神能駁斥約伯為由,替自己說服不了約伯辯護。若是前者,則是指只有神才能使約伯謙卑。聰明人未能駁倒約伯的觀點。他們的傳統和規條顯得蒼白無力。神將接手完成他們所沒有能夠完成的工作。
●「勝他」:原文是「追趕他」。
【伯三十二14】「約伯沒有向我爭辯,我也不用你們的話回答他。」
連接之處並不清楚,除非以利戶的意義是:到目前為止,約伯還沒有把他包括在討論中,但如果他參與其中,他當然不會照著朋友們的方法了;諷刺的是:他的立場與他們的太相同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暗示自己有神的智慧可駁倒約伯。
向我爭辯。以利戶可以比較客觀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因為約伯尖銳的話語不是針對他的。他只是旁觀者。
你們的話。以利戶打算採用新的方法。三個朋友的看法大同小異。以利戶承諾要提出新的內容。
●「爭辯」:「排列言語」、「安排言語」。
【伯三十二15】「“他們驚奇,不再回答,一言不發。」
從第14節的第二人稱,變到第15節的第三人稱,提示出以利戶在這時轉向約伯,以之為說話的主要對象;但當他繼續說時,偶爾也會對朋友們說話(比較卅三1與卅四2開頭的話)。——《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以利戶的這句話可能是對約伯說的。用了第三人稱也許是為了客觀一些。他所指的是三位朋友。他似乎責怪他們未能駁倒約伯的觀點。
●「驚奇」:「被驚嚇」、「被徹底破壞」。指的應該是約伯三友聽完約伯的最終辯論之後的反應。
15-22解釋為何加入與約伯辯論。
【伯三十二16】「我豈因他們不說話,站住不再回答,仍舊等候呢?」
〔暫編註解〕年輕的以利戶不耐煩了,所以責怪年長者保持沉默,並急於表達自己的觀點。
【伯三十二17】「我也要回答我的一份話,陳說我的意見。」
〔暫編註解〕決心已下。以利戶不再等待了。他對朋友們靜默的容忍已經到了極頭。
【伯三十二18】「因為我的言語滿懷,我裡面的靈激動我。」
我的言語滿懷,羅利簡潔地解釋說:「沒有一個人會駁斥這句話」(p.267)。至於靈,參第8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我�堶悸瘋F”。以利戶的心靈,而不是聖靈。
我的言語。或“事情”。參瑣法在伯20:2
3的話。約伯朋友們再也沒有話可說了。以利戶卻“言語滿懷”。
我裡面的靈。即“我心中的靈”。
【伯三十二19】「我的胸懷如盛酒之囊沒有出氣之縫,又如新皮袋快要破裂。」
〔暫編註解〕以自己滿肚話語比作新酒放在新皮袋內發酵,產生氣體,必須放出,否則會弄穿皮袋;同樣,他不能不說話。
古代皮囊裡的果酒如果發酵膨脹,就可能使皮囊爆裂(見太9:17),正好用來比喻以利戶有滿腔的話要說。
●「胸懷」:原文是「肚腹」。
● 32:19 是用新酒放在皮袋中,還會繼續發酵產生氣體,如果把皮袋封緊,就會膨脹起來。新皮袋有彈力,還可以撐一下,舊皮帶就會很快撐破了。
【伯三十二19 沒有出氣之縫的酒囊】新皮袋能夠裝載發酵中的新酒,因為它能隨之膨脹。但如果沒有出氣之處,新皮袋依然有爆裂的危險(耶二十9)。──《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十二19∼20】以利戶以煞費心機之想像的幫助,來衡量他想要說話之不可抵擋的衝動。盛酒之囊這個字只有出現在這�堙A所以其意義取決於上下文,沒有人提出具說服力的其他解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二20】「我要說話,使我舒暢,我要開口回答。」
〔暫編註解〕朋友們的長篇大論使他愈發失去耐心。他快要忍不住了。
【伯三十二21】「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
〔暫編註解〕不看人的情面。以利戶誠心希望自己公正。他不承認自己有偏見,也不希望受年齡,地位和個人情誼的影響。他的觀點肯定會得罪一些聽的人;所以他覺得需要申明一下自己的客觀性。
不奉承人。東方人慣用華麗的辭藻奉承人。約伯(伯17:5),詩人(詩12:2
3;詩78:36)和所羅門(箴2:16;7:21;28:23)都譴責這種行為。
●「奉承」:原文是「加稱號」、「給名號」的意思。不一定是奉承有可能包括「扣帽子」、「加罪名」的意思。
【伯三十二21∼22】以利戶尚未說明他的資格,只是他已忍不住要說話。約伯曾警告朋友們,在他們評斷他的案件時,要提防一面倒的情形,就算他們是站在神那一邊似的(十三7∼8)。現在以利戶發誓拒絕看人的情面,但他卻說到奉承人,他似乎只是要說:他會率直地說,不會給任何人掛頭銜。他已經說明他為什麼不需要拿敬長者,而他所提出的理由,是約伯曾經用來廢除社會差異的(卅一14∼15)。神必刑罰他,而這同時適用在侮辱與諂媚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十二22】「我不曉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
〔暫編註解〕以利戶認為,如果他奉承人,神就會制止他。他言行一致。在他的整篇講話中,我們不能說他不誠實。
【思想問題(第32章)】
1 你認為以利戶向約伯發怒有理麽?參2節。試綜合上文約伯所發表過的話,他是否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呢?參7:17-21;
9:16-20
28-32; 10:6-7; 27:5等。
2 以利戶充滿激情,直言約伯及其三友的不是,這種做法正是年輕人的作風(21-22),這給你什麽監戒或榜樣?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