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十二章拾穗
【伯四十二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暫編註解〕約伯沿著長梯,從絕望堅定地攀到了信靠。他獲得了神的啟示。很少有人有這樣的經驗。神用自然界的比喻對他說話。約伯聽見了祂的聲音,知道自己可以愛祂,信賴祂。約伯的話記在第2-6節。
1~6本節至6節為約伯對神第二次發言的回答。他引用三十八2神向他發的問題,然後承認這些事太奇妙,他完全無知;過去說的話正好反映他的無知。他和三友過去只聽到過神,現在他已經憑信心的眼睛和靈性的領悟親眼見到神,明白神原來無時不與他同在。他懊悔不是因為犯了甚麼罪,而是因他在苦難中對神缺乏信靠和信心。他現在有了更大的信心,接受神為他一生所定的計畫。受苦中有神同在,豈非福分?他後悔說了那末多無用的話,決定在神前謙卑自己。
1∼6 約伯因自己的驕傲和叛逆而後悔,但知道自己能與神相交便感到滿足。這是本書要說明的一個最大的教訓:我們若認識神,便不需要知道祂為何容許我們經歷所要經歷的事情。祂不但控制整個宇宙及其中一切的事情,祂也控制我們的生命,而且,祂愛我們。雖然祂的旨意有時超乎我們所能明白的,但我們不應為了祂對待我們或對待別人的方法而作出批評。神總是常常控制世上的萬物,即使有時看來不是這樣。
1-6約伯面對神的詰問,終於降服在神的面前;他知道自己為不明白的事妄自批判神,實在愚昧不堪。在與神對話中,約伯親自體驗神的同在,神並沒有在他受苦的時候撇棄他,於是他為著自己的魯莽而懊悔。
【伯四十二1∼6約伯】約伯滿意了,他看見神的異象已經擴大,越過了前面所有的限制。對神的世界之範圍與和諧有新的領悟,他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但這個發現並沒有使他感覺自己是微不足道的。只要看看普通的事物,他就能體會到,他甚至不能想像作為神必須像是什麼一回事,世界是既美麗又可怕的,神遍存於這一切的�堶情A顯出祂是有大能且有智慧的,當祂被人認識,而不只是矇矓不明地被人辨識時,祂顯得更為奧祕。耶和華已經對約伯說話了,只有那事實就已是奇妙的,超過所有的驚奇,約伯在智慧上已經有了增長,他同時是喜悅而慚愧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暫編註解〕「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你的計畫必定實現。
你萬事都能做。約伯承認神無所不能。
不能攔阻。約伯承認神無所不知(見詩44:21;139:2)。
●「我知道」:原文也可能可以譯為「你知道」。
●「旨意」:「目的」、「策劃」。
◎ 42:2 是說神萬能,所以具備足夠的能力,足以實行公義。
【伯四十二3】「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這節約伯重複了耶和華在卅八2問過他的問題,現在他要回答了,他承認他所說的是出於有限的知識,太有自信地談及那些太奇妙而非他所能明白的事。這是一個得釋放之人的呼喊,而不是一個被打碎、被貶抑之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誰?這句話與伯38:2中神的問句幾乎一樣。不能確定那句話是針對以利戶還是約伯的(見伯38:2注釋)。約伯現在把這句話用在自己身上。他先承認自己知識的局限。他過去的結論是因為無知。儘管他是誠心的,但是他錯了。
是我不知道的。當更大的真光照耀的時候,就顯得他的知識是多麼貧乏和片面!約伯在抱怨的時候,覺得自己的理由是無懈可擊的。他認為自己的態度是完全正確的。但是,當他對神有更加充分的認識時,他原來的理由就喪失了說服力。人的理智被證明為是常常出錯的。現在表面上看似乎非常智慧的觀念,將來可能證明為十分荒唐的。
約伯甘願承認自己的無知。這是值得稱許的。他沒有想原諒自己,為自己辯護。他的承認,和他在爭辯一樣,態度是誠實的。這是《約伯記》一開始就提到的他正直品格的一個部分(見伯1:1)。
【伯四十二4】「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這裡約伯引用耶和華已經說了兩次的話(卅八3,四十7),是他自己曾經在第三篇講論末了拒絕回答的。現在他回答了,他的答覆是積極的,有兩方面,就像一個錢幣的兩面一樣的不可分割;——《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就像第3節重複伯38:2的問題,在這裡他重複伯38:3的問題。他準備接受神要求,開始說話。他終於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麼了。
●42:3-4這裡重複 38:2 耶和華的問話,約伯的回答就是「自己是無知的」、「約伯自己就是那個該被神譴責的人」。
【伯四十二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暫編註解〕神沒有以特定的形象出現在旋風�堙A但祂啟示自己,以至約伯能夠看見祂。我們不應遇到的悲劇能幫助我們看見神,那是我們不配得的恩典。
「親眼看見你」:親自經歷神的實在。
約伯承認他以前對神的認識是聽來的。現在他有了第一手的知識。本節表達了《約伯記》最重要的教訓。約伯從來自遺傳的宗教,轉到了以親自與神交往為基礎的體驗。根據他從小接受的遺傳,義人是不會受苦的。約伯自幼就聽說,神會拯救義人脫離今生的一切苦難。當他遭遇痛苦的時候,他困茫了,因為這與他原先說到的神是不一致的。他朋友們的態度更增加了他的困惑。現在約伯看見了神,知道神擁有無限的能力和仁慈。他還知道,雖然他可能受苦,但依然是神的兒女。神沒有向他解釋受苦的原因,但是他相信,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他都不必疑慮。
約伯的體驗使他明白了信心的意義。他看見神,使他對神的旨意心悅誠服。他對神的信靠不受環境所影響。他不再指望暫時的福氣,來證明上天的悅納。他與神關係現在有了更堅實可靠的基礎。當他發現神並不受周圍傳統觀念的限制時,他就為自己的問題找到了答案。“現在親眼看見你”這句話所表達的深刻認識,與整部聖經,特別是《約翰福音》,《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所強調的信心經驗是一致的(約1:12-17;羅8:1-8;加4:3-7)。
【伯四十二6】「因此我厭惡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暫編註解〕約伯最後悔改了。參看第四十章3至5節的腳註。關於“塵土和爐灰”作為謙遜自貶的記號,參看第三十章19節的腳註。
約伯可能依然坐在他當初受疾病打擊時所坐的爐灰上(見伯2:8)。他的朋友們勸他悔改。但他們的呼籲是因為他們認定他犯有他根本沒有犯的罪。約伯最後懊悔的是他對神的錯誤態度。請把約伯的悔改與彼得的悔改(路5:8)和以賽亞的悔改(賽6:5)進行比較。每次都是神的顯示成就了基於世人遺傳的爭論所達不到功效。
●「厭惡」:「鄙視」、「拒絕」。
●「厭惡自己」:原文沒有「自己」,不過就上下文而論,這裡應該就是指約伯厭惡「自己」,或者「自己的所作所為」。
●「懊悔」:「遺憾」、「後悔」。
◎因為耶和華的發言,約伯就看見神並非不關注他的遭遇,反倒是全程關心約伯的遭遇與言論,因此他反而覺得自己對苦難的反應是可鄙的。
◎約伯鄙視自己、又懊悔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否認自己的清白,而是他覺得自己因為自己受苦難的緣故,就強迫要神的旨意遷就自己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只要自己由痛苦解脫,不管這樣會怎樣影響神的其他計畫)。
◎神其實沒有告訴約伯他為何受苦,不過我們可以由此看出約伯是真心認為神有權、有理可以讓他這樣受苦,因此神與撒但的賭注是贏了。人真的可以不為什麼好處,單單因為神是神就信靠他、順服他。而且,約伯在這樣的苦難中,超越了自己以前的信仰,讓自己對神的認識更上一層樓。這也顯示在神眼中,這一場賭注,不單單只是賭注,而是對約伯的一種祝福。
【伯四十二6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
答: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下有小字:「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原文只有我厭惡的意思。查欽訂本與修訂本的英文聖經,是加上自己,而成為lAbhor Myself,意思就是我厭惡或痛恨自己猶太人的英文本聖經也是一樣。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因為他從前是風聞有神,對於神的認識還不夠深刻,如今是親眼看見神,感到自己的卑微不配,不敢再與神強辯爭論,他只好用手搗口,不再多說話了(四十1-5)。因他所說是出於無知言語(卅八2),說得太多了,為罪自責,向神承認:「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四二3,這些事:參卅八-四一章)由此可知,約伯所以厭惡自己的說話,乃因他所說的是何等的愚昧,而在塵土和爐灰中,乃是自表謙卑,認罪悔改的表現。――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伯四十二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暫編註解〕神沒有責備約伯在苦難中說的話。他在絕望中能一直保持誠實,不放棄,走正直的道路,得到神的稱讚。可是他的三位朋友既缺乏靈性生活的體驗,又不能體恤在困苦中的人,口裡講神,自己並無尋求神的經驗,說出來的話安慰不了他們希望安慰的人。這三人受到責備。
神在對約伯三友的說話中,接連四次稱約伯為“我的僕人”,可以看出神對一位堅守正道的人的悅納(9節)。
本節是《約伯記》結尾散文體的開始。神把注意力轉到了約伯的三個朋友,就對三人中顯然為首的以利法說話。神責備約伯缺乏知識。但祂對那些朋友們發怒,因為他們沒有“說的是”。這就引起了一個有趣的問題:約伯的錯誤和他朋友們的錯誤有何區別。通過分析可以瞭解,約伯犯錯是因為苦難,壓力,沮喪和絕望。他飽經磨難,又無法理解。他的言論有時是冒昧的,有時近乎褻瀆。但他對神始終保持基本的信心。朋友們沒有受約伯的苦。他們的錯誤言論表達了錯誤的理論。他們讓遺傳掩蓋了同情心。他們認為自己粗暴的態度是有理的。因為他們覺得神似乎要求他們這樣做。現在也有以利法和他的朋友那樣的人。他們是好人,但他們所捍衛的卻是錯誤的觀念。約伯是犯了錯誤,但與朋友們相比,他卻“說的是”。他絕望可憐的呼聲,比朋友們的冷漠更蒙神悅鈉。
●「僕人」:約伯記中,神四次稱呼約伯是他的僕人。伯 1:8 2:3 42:7 42:8 ,但這裡應該是約伯第一次親耳聽見神稱呼他為「我的僕人」,也表達了神接納他的意思。
●說的「是」:「正確」、「穩當」。
◎這裡指出神會因為人對他的描述不正確而生氣,這真是值得我們警惕。
7~8 在這兩節經文�堙A神四次提到約伯是“我的僕人”,證明神對約伯很有信心,就如祂起初受到撒但的挑戰時一樣(一8)。
7-9約伯的三友受神責備,因為他們不智地堅持善有善報這不變的法則,認為約伯的受苦必定與其罪有關;這些都為約伯所否定,故約伯比他們更有智慧。
【伯四十二7∼9雅巍的裁決】只有在解決了與約伯的爭論之後,神才轉向朋友們。雖然他們受定罪,神並未按照他們的愚昧來對待他們;祂顯然宣判約伯在辯論中是得勝的(7節),我們的解釋有許多都是根據這個結果。約伯的辯護公開地被宣判為勝過他們。他們的角色逆轉了!在他們講論的過程中,他們甚至沒有一個人暗示是他們──而非約伯──可能是神怒氣(7節)的對象,且需要祂的恩典;現在他們發現(這是一個可愛的諷刺):除非他們能夠獲得約伯(這個他們曾經看待為需要他們提供屬靈資源的人)的愛顧,他們不可能逃脫神的不悅。義人有功效的禱告使神的怒氣轉離惡人(參創十八),為約伯的苦難添加了沒有人想到的另一個意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暫編註解〕「說的是」:說的正確。
為你們祈禱。這是代禱的例子(見雅5:16;約壹5:16)。有時需要經過代求,神才賜予寬恕和福惠。約伯為那些沒有公正仁愛地待他的人禱告。這更加深了代禱的意義。
愚妄。神這樣描寫約伯朋友們的言論。人的遺傳和幼稚觀念在神看來,是多麼愚妄。以利法和他的朋友看到自己為神說話竟是這樣的結論,他們一定很吃驚!我們必須認識到,維護神的最好辦法,就是表現神的品性,就是祂的慈愛和憐憫。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這應該是當時最貴重的一種燔祭
民 23:1-30 。
●「愚妄」:「愚昧」、「愚蠢」。
◎雖然約伯曾經挑戰過神,但是這裡神還是認定約伯是他的「僕人」。並且還立他為朋友的「中保」,為三個朋友獻祭。透過這樣的舉動,約伯和約伯三友的友誼得以恢復。
【伯四十二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暫編註解〕以利戶沒有包括在這�堙A這大概因為他的言論較接近真理。
「悅納約伯」:悅納他為三友所獻上的代求。
他們曾竭力想糾正的人,竟反過來為他們的得救和悔改而祈禱。這是一個鮮明的對比。神接受了約伯為他們的代求。不知道他們以後會不會改變自己的人生哲學,符合神設法教導他們的真理。
【伯四十二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苦境”原文作“擄掠”),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約伯在塵土爐灰中,厭惡自己,當他不再顧到自己的時候,神反加倍的顧念約伯,這是一個禱告蒙應允的秘訣。我們多少禱告,是以自己為中心。「自我」是靈命的沉痾,是禱告的暗礁。─
桑安柱《這時候》
〔暫編註解〕約伯不只正直且宅心寬大,為曾經控訴他的三友祈禱。三友獲神寬宥,約伯自己也從苦境轉回,且得到加倍的賜福(12節)。
《新約》教導我們,神的饒恕是與人們相互寬恕的程度成正比例的(太6:12
14
15;18:32-35)。約伯的經驗似乎體現了這項原則。他在為朋友們禱告的時候,他的命運發生了變化。但禱告無論多麼真誠,都不能保證物質的富裕。《約伯記》從整體上說,是否定這種觀念的。這件事證明神悅鈉為虧待過自己的人祈求的人。
●「加倍」:可能是神加倍賜福,也有可能是神認為約伯無故被奪去產業是遭遇了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依照 出 22:3
6
8 的規定,還給約伯兩倍。
◎當約伯開始執行神給他的中保職務,不再只專注於自己的苦難,放棄與朋友的對立,為他們禱告時(或者說約伯開始順服神時),苦難就結束了。
10-17約伯被神考驗成功,並沒有像撒但所期望的背棄神,故現今獲神加倍賜福。
【伯四十二10∼17約伯的恢復】約伯充分地享受了作為一個完整的人所有的關係,度盡了他的一生。他的恢復不是他在第6節悔改的結果,而是他在第8∼9節代禱的結果。正是在約伯為他朋友們禱告時,耶和華就恢復了他自己的幸福(10節)。他的親戚與所有他認識的人都來安慰他(11節)。值得注意的事實是:甚至在每一件事都恢復正常時,約伯仍然感覺到他所遭受的傷害,需要人的安慰。他們以銀錢和寶石作禮物(11b節),其意義並不清楚;他們比較像是在尊敬一個富有的人,而不是救濟一個貧窮人。耶和華將祂所取走的加倍還給約伯(10b節),就像盜賊被人發現時所作的一樣(出廿二4),這是諷刺的格調。他的牛�騠P羊�騕孕�都比遭災前多了一倍;第13節奇異的數目的意思可能是「七個兒子也加倍」;但女兒的數目則是一樣。從他又活了一百四十年(16節)所暗示的類比可知,約伯在故事開始時是七十歲,但這只是猜想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四十二11】「約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
〔暫編註解〕當時人前往探望一個重要人物的時候,習慣上送上這樣的禮物,尤其是在經過某些不幸事件後(比較代下三二23)。
送銀子和金環表示禮貌和友情。
弟兄。約伯的家人曾經遺忘,拋棄和反對他(見伯19:13
14
19)。現在他時來運轉,他們就過來慶賀。他們似乎等到萬事大吉才敢向他表同情。他們表現了人類的通病。
銀子。希伯來語是qesitah,只出現在這裡,創33:19和書24:32。Qesitah可能是重量單位。這裡暗示《約伯記》年代的久遠。
環。希伯來語是nezem,表示各種環形物,如耳環(見創24:47;35:4;士8:24
25;箴11:22;25:12;賽3:21;何2:13)。
【伯四十二11 禮物】本節譯作「一塊銀子」的希伯來語字眼(qesita)是個古代的單位,主要在族長時代使用(創三十三19)。由於一百塊銀子已經可以買到頗大的一片地皮(又見:書二十四32),一塊銀子是相當大的禮物了。金環可能是有錢人所戴的鼻環或耳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四十二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暫編註解〕約伯喪失的十個子女也如數得到補償,而且女兒為全地最美,象男孩一樣得到產業(依法如有男嗣,女子無權得到產業;民二十七1∼8)。約伯為人完全、正直,親近天父,這種好榜樣,應該是他的子女從他得到的最寶貴的產業。
希伯來人喜歡以鳥類的名字為女子取名,約伯則分別以鳥、植物香料和化妝品來命名。耶米瑪的意思是“鴿子”;基洗亞義為“肉桂”(詩四十五8,一種香料);基連哈樸義為“眼膏盒”(眼膏為塗在女子眼瞼上的黑色金屬粉)。
約伯所得的財產是先前的雙倍。
三個朋友們都說過,如果約伯悔改,就會得到福氣(伯5:18-26;8:20
21;11:13-19)。他們的預言實現了;但約伯懊悔的性質與他們的想像是不一樣的。他們根本沒有料到需要懊悔自己錯誤的觀念和行為。
12~13 約伯所得到的牲畜,比原來所擁有的增加一倍(一2
3),但兒女的數目卻與從前相同,因為他期望在復活後(比較一九26)能看見那死去的十個兒女(一19)。
【伯四十二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暫編註解〕●約伯後來生的兒女並未加倍,這可能隱含著約伯死去的兒女還是約伯的兒女的意義。
【伯四十二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
公佈女兒的名字,這些名字的意義對我們而言似乎是奇怪的,但這些名字並沒有什麼隱藏的象徵,而兒子們仍然是無名的,所以這個公佈可能是刻意要突顯出她們與兄弟分享產業這個事實(15節)。作者對於這樣的安排未作解釋,這樣安排不是律法所要求的,而是根據父親的心意(根據民廿七,只有在沒有男性繼承人時,女兒才能承受產業;這�堥癡S有這種需要)。約伯的態度可能是格外表示他為了這個新家庭而有的感謝,或者是進一步地證明他所恢復的財富可充充足足地供應所有人。簡單而增加威嚴的結束(17節)──使我們想起創世記列祖安詳的死──實現了以色列人的理想。——《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耶米瑪」:意即鴿子。
「基洗亞」:意即肉桂(制香水原料)。
「基連哈樸」:畫眼眉用的化妝粉。
三個名字都描述她們的美貌。
●「耶米瑪」:「每一日」的意思,此字在阿拉伯文的意思是「鴿子」。
●「基洗亞」:「肉桂」的意思。
●「基連哈樸」:「白金號角」的意思。
【伯四十二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他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
〔暫編註解〕把產業分給女兒是一種不常有的恩惠,後來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在沒有兒子的時候,才把產業分給女兒(民二七8)。
「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她們三人不但美麗,而且富有。
●「婦女....得產業」:當時的女兒在兒子還活著時並沒有繼承權,約伯把他的女兒當成是兒子一樣平等對待。
【伯四十二15 女兒與兒子同得產業】在古以色列,通常只有死而無子時,女兒才得承受遺產(見:民二十六33)。因此這裡女兒與兒子同分產業,是舊約之中惟一的案例。但主前第一千年紀初期的愛琴海文化,以及烏加列文獻中,也有對應的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四十二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
〔暫編註解〕長壽為神賜的福分,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歲,他的疾病應早已痊癒;得見四代兒孫,連他自己在內,可說是五代同堂,五世其昌。
從約伯這樣長壽看來,他顯然已經完全康復了。
約伯原以為自己行將就木,竟又活了將近一個半世紀!他的人生似枯木逢春,並比以前更加燦爛。離去的福分又回來了,比過去更加美妙。他重新獲得財產,家庭,朋友和聲望。但更大的福氣是他與神面對面交往的回憶,以及學到比物質財產更有價值的教訓。神本著自己的旨意,認為這些教訓應該讓全人類共用。所以從遠古起,《約伯記》就作為偉大的屬靈遺產保存下來。我們今天有權利從約伯的經驗中學到信靠神的教訓。
◎七十士譯本紀錄約伯遭災的時候,年紀是70歲。不過這個時間並不一定正確。
【伯四十二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思想問題(第42章)】
1 神向約伯說的話裡,一句也沒有提及他受苦的事,為什麽約伯也不再追問原委呢?有人說約伯從神的一番話中領悟到苦難不是問題,而是神的計畫,是人經歷神的「特權」,你同意麽?
2 約伯的三個朋友原本一番好意來慰問約伯,結果反被神責備,這給我們什麽教訓呢?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