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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三十一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伯三十一2义人的安定】「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

  遭受苦难与恶者的攻击,朋友的误会,并不能将行义的人压下去,反而使他更仰望神的公义。他想到“神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不论人怎么说,虽然有时他不明白,但仍然相信,神是公义的审判者:“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纯正。”(伯三一:4 6
  约伯像是看到了天上的法庭: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
  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
  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伯三一:36-37

  约伯堂正的向撒但挑战!撒但在神的面前控告人;约伯却说,他的脚步是照神的旨意,每一步都算数,没有偏离正路,步步都有脚印;撒但要控告,约伯可以每一步都交待清楚。因此,撒但虽然控告,他带在肩上,表明为可以为自己的行动负责;撒但羞辱他,加罪于他,迫害他,因为那都是无端毁谤,反成为头上的冠冕。他理直气壮,绝不用畏缩,挺胸昂首,勇敢威武的“如君王进到他面前”。这样的气势,是因为他有无亏的良心,确信自己未行不义的事。
  他盼望能够胜诉,不至于被判定有罪,而获得神的赏赐,因他相信神在自己一边,所以他敢谈到:“从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伯三一:2
  这法庭的情景,也曾在撒迦利亚的异象中出现:大祭司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站在一边向耶和华控告约书亚,“与他作对”;但神的使者在另一边,为约书亚脱去罪孽,使他“穿上华美的衣服…将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亚三:1-7
  我们靠自己的义,不能进到神面前,没有谁能说他是坦然无愧的,我们的义都像是污秽的衣服。惟相信靠赖耶稣基督的宝血,才可洁净罪孽,“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
  圣徒像约伯一样,行事纯全,遵从神的旨意,是神所称赞的。虽然不免受苦,“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是何等的安慰。(彼前四:14)感谢主,祂是我们的中保。── 于中旻《约伯记笺记》

 

【伯三十一6】「我的纯正。」

「纯正」原意为「完整」,全心全意,约伯的品格无暇可击。

第一节:眼光纯洁。

第七节:手头清廉。

第十三节:对仆人厚道。

第十六节:对贫穷者与寡妇仁慈。

第十七节:与人分食,成为孤儿的父。

第十九、二十节:为赤身者披衣。

第二十一节:以正直待人。

第二十四节:不贪爱金银。

第二十六节:拒绝偶像。

第二十七节:不幸灾乐祸。

第三十三节:坦率承认恶行。

我们要以祈祷来逐项省察心灵,在基督完全启示之前可为完人的标准。这是人很难达到的,在神的灵居住我们里面,祂能使我们对神有完全的爱,对人也该有爱,好似心灵与身体的关系。律法是神的旨意成为生活的准则。但是我们必须先有爱,才可这样守法,我们的爱是主基督藉圣灵而赐给的。──迈尔《珍贵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