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三十三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伯三十三23】「若有一个传话的。」
神比人大。由于祂的爱,祂必将旨意与目的要将人带回。有时祂在夜间的异象里来到,有时在困苦与疾病中出现。可惜我们了解得更迟钝了,不知道神目的之内在理由,为什么这样拯救我们从毁灭的边缘出来,所以我们需要有传话的,解释祂作为的意义,也指引我们党改正的道路,时常有传道的人、朋友或探望的肢体解释神的目的,使我们在祂的光中得见亮光。我们若能在神与人中间作这样的事,是最高的职任。
我们要作这项事奉,需要明白两种语言,一种是宝座的,从与父神交往中深切而亲密的经验中学会的,另一种是从人的痛苦忧患里学习的。在我们传话之前,每种语言必须讲得十分全备。才说得清楚,解明神对待人的事。但是诚如本仁(Bunyan)所说的,最好传话的是圣灵,但那朝圣者经过恶门,就被引至传译所,是传话者亲自带领的。你是否对神的话有不明白之处?或不知道神道德的治权?祈求圣灵引导你一间一间房内探索,将天国的奥秘说明。我们是属灵的婴孩,要有单纯的心,祂必从律法中指明奇妙的事。──迈尔《珍贵的片刻》
【伯三十三24】「我已经得了赎价。」
信心医病是信心生活中的一部分。这就是基督在我们身体上掌权。这就是基督的生命在我们身体上活出来,这就是我们的身体与基督的身体联合了,基督的生命流到我们身体上来。所以,我们今天所有的,乃是他升天以后得荣耀的身体。他从死里复活,今天带着一个复活的身体,坐在神的右边。我们今天所有的,就是那样的身体。
这活着的基督是属于我们的,他一切的品性和能力也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他的肉,他的骨——只要我们能相信,能接受,我们立刻可以活出神儿子的生命来。主阿,求你使我知道什么叫做“身体…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林前6︰13)。——宣信
“在你中间的耶和华你的神是大有能力的”(番3︰17)。二十余年前把信心医病的真理照入我心中,叫我破坏的身体得到医治的,就是这节圣经。直到今天,这节圣经仍是一扇门户,大大地开放着,好叫基督时时得进入这买回的身体来,用他自己的同在和能力充满、灌溉、活动,把我的全人造成一个“新天新地”(启21︰1)。“耶和华你的神”!啊!你的神!我的神!神既是我的,那么在神里面一切也定规是我的了,定规在我里面了;我能够信多少,我愿意用多少,这是我自己的事。这位神,“大有能力的”神,全能的神,是我们里面的神!这是何等的权力!他——父、子、灵——在我里面,在我身体里面,在我头脑里面,在我神经里面。
二十一年以来这不但是我实在的经历,并且是一个日深一日日丰一日的经历。现在我七十岁了。却比参十岁的时候还健壮,还新鲜。靠着神的力量,我现在的体力上、智力上,都负担着常人两倍的工作,却还用不到一半气力。我的体力、灵力,都象喷水井一般——一直是漫溢的,泛滥的。无论讲道、教书,日夜旅行在各种气候下都象管子通水那般容易。—— 考门夫人《荒漠甘泉》
人对神的观念,是从自己的心思意念产生的,往往是人本性的反映。因此,异教的“神”会嫉妒,分争,偏爱,以至偷窃,好色,贪污,公然接受贿赂,包庇罪恶,各种恶行都有,无异于人间社会。
即使是认识真神的,也常陷于两个偏差:或认为神是慈爱的,而且是溺爱的,人可以为所欲为,老人家都不过问;或认为神是公义的,近于吹毛求疵,不放过你的任何错失,好得机会惩罚人而为快。这是由于不是出乎神的特殊启示,即使是最有智慧的人,凭自己的经验和推理,对神也只是片面的认识。以利户似是略胜一筹,他指出:神使人受苦,是因为人的里面有不义,要受管教;有杂质,需要炼净,成为有价值的器皿。所以人在痛苦中,有神的美意,受苦有指望: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
指示人所当行的事,神就给他开恩说:
“救赎他免得下坑,我已经得了赎价。”
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反老还童。
他祷告神,神就喜悦他,使他欢呼朝见神的面;
神又看他为义。(伯三三:23-26)
虽然以利户认为人的情况,是必须受惩治才肯回头,但他承认人的缺欠,不能满足神的要求,需要神教训,相信启示的重要;他知道:不是靠人的努力自救,而是靠赖与神同在的使者,作中保,替人付出赎价。这样,才可以使人有指望,得重生,得神称他为义,而蒙神喜悦,得以见神的面。
这摧毁了人的虚骄,超越了人挣扎自救的层面,而指向恩典,几乎是“因信称义”的最早宣告。蒙恩者见证,在人前歌唱:“我犯罪背逆,却未受当得的〔刑罚〕(或译Ithath
not been requited tome);神救赎我的灵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见光。”(伯三三:27-28)这完全是由于全能神的慈爱怜悯,“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五:19)。是在基督里成就的,不想救恩的乐歌,竟在约伯悲惨的环境中出现,会引起他的静思,燃起他的盼望,使他回诵:“我的生命也必见光”!
人凭自己的义,不能得神的喜悦;只有仰赖神的恩典,和耶稣基督作中保,成就救恩。这是我们永远的盼望。── 于中旻《约伯记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