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五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伯十五4】「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
約伯的朋友竭力尋找他受苦的原因,表明他們在暗地承認失敗,這就是為什麼以利法這樣毫無根據的控告他。他們卻不知道約伯有代求的秘密習慣,他們只以為約伯必有秘密的罪,有的信徒也忽略這種情形,而有隱而未現的罪。
忽略個人的私禱——內室的門難得關閉,關的時間實在太短。他們沒有悉心用功夫代求。這樣內心的聲音太嘈雜,聖靈的聲音就不顯露了。他們可能有神的話,也為神作工,卻沒有單獨地與神相交。
忽略為眾人代求——很少看到他們來聚會,專為教會的事工及失喪者的救恩代求。他們很少與眾聖徒一同聚集,他們好像多馬,在門徒聚集于小樓時,他卻缺席了,以致失去主的微笑。
忽略家庭的共禱——我們每天至少一次聚集在家庭的祭壇邊。當亞伯拉罕支搭帳棚的時候,他一定築壇。一個缺少禱告的家庭必然是世俗與不快樂的,家庭崇拜才是家庭生活與互愛的關鍵。
忽略禱告是多麼短視與罪惡!無怪乎你心靈會饑餓,因為你不注意營養,忽略與天上交往。──邁爾《珍貴的片刻》
以利法觀察約伯不接受他們的理論,不肯承認自己有罪,斷定他的問題,是自以為有智慧,是他陷在罪中的原因,正像亞當一樣。
他說:自命“智慧人”,用虛空的知識說話,要受災禍的報應,正如炎熱的東風,使他的肚腹枯渴乾燥。亞當為了遮掩罪,說詭詐的話;那麼,約伯所說的話,正是他的罪證。驕傲自是的態度,常是異端特有的記號:以自己與神相同,以為只有他自己對,如同智慧的化身,以為他是最早就有的,“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以前,我已生出”(箴八:22
25)。其實,以利法的態度,何嘗不是這樣(伯一五:1-10)?
以利法進一步指出,人自以為義,但在聖潔的神面前,實在是污穢不堪;因為神的標準,與人絕不相同。
不必誰告訴他,人總會有罪咎的感覺,都會自己悔恨,深願能撕毀昨天,像撕毀日曆一樣。如果問任何人,他們都願意能得機會,讓生命重新活過。
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
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伯一五:14)
可是罪人不肯悔改,必然受神的刑罰(伯一五:25-30)。他更特地指出:“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伯一五:34)如果聽來跟約伯的境遇相似,該不是偶然。這種對人的尖刻,還算是朋友的忠言,仇敵又該能怎樣?他的話雖然有其道理,但自己不能免於同樣錯誤,也無助於解決約伯的問題。
對於人類來說,在神面前算為潔淨,得算為義,是一個古老的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有其潔淨的觀念,潔淨的禮儀,以為作了某些事,就可以除罪,而得神的喜悅。原因是人都知道神是可畏的。但是努力的結果,仍然是沒有稱義的確知,也就沒有平安可言。基督教不是自救的宗教,不是靠自己努力,討神的喜悅;而是信靠耶穌基督,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使凡信祂的,“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這是好消息。這是恩惠的福音。
在基督�堛漱H,不僅是沒有顯然罪行的好人,而是在神的面前,可以不算為有罪,是何等的有福!── 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伯十五31原因何在 】“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伯15:31)
從前,有個孩子既懶惰又愛撒謊,一天,吵著要媽媽做新鞋子給他穿,媽媽說:“只要你幫我做點事,改掉撒謊的壞習慣,我馬上做新鞋給你。”
“好,我馬上改。”
“我很忙,穀場上的一堆穀你去曬曬,晚上再堆成堆,我替你做鞋子。”
孩子答應著出去了,晚上回來要鞋子,媽媽說明天做。叫他明天再去曬穀。
第二天孩子又來討鞋子,媽叫他再等一天,先幫他曬好稻穀。
第三天孩子又來見鞋子還沒有做好,發急了:“我曬了三天穀,鞋子怎麼還沒有做好,你騙我。”
“孩子,媽媽從來不騙你,又是你來騙我。你這三天根本沒有去曬稻穀,我做好的鞋子就放在那穀堆裡,你若一動手,馬上就可得到,怎麼反來怨我呢!今後可要改啊!”
主的福份賜給一份順命的子民,他是信實,從不撒謊。
多少人活在亞當裡,活在情欲中而埋怨上帝不聽他所求的,原因何在? ── 佚名《喻道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