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一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通常人有一項誤意,以為安慰人必須說話。結果,這樣的安慰,反造成傷害,就像許多的誤會,是由於解釋來的。
最知道言語藝術的智慧王所羅門說:“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傳五:3)他又說:“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一七:28)可見說話合宜不容易,不當說話的時候能不說話更難。
我們很難相信,約伯的朋友會是愚昧人;但他們的問題似乎是,會說話而不會聽話。他們為了說話而說話,所說的話似是字字珠璣,只是太過堅持自己的意見,少體察聽話的對象。
向人訴說不能急促:交談的對象是人,人與神不同,不能了解你的存意,必須思維周到,論理完全,絕不能著急。明顯的,說得快,說得多,常不等於說得對;相反的時候更多。所以要安靜,不心急發言。(伯二一:4)
不明白時無言更好:約伯的遭遇,是不平常的事,不能以常理概論。其實,每人是不同的個體,個別的處境不同,神在人身上的旨意也不相同。而且世界上有許多我們不明白的事,遠比我們能明白的多。知道自己不知道,掩口禁止多言多語的欲望,是智慧的事,無聲勝有聲。(伯二一:5)
選擇不答勝過說錯:遇到不明白的事,寧可存疑或發問,勝過強行立言,以不知為知的作答。約伯對於不明白的事,向神提出問題,比朋友們愚昧的皇皇高論好。(伯二一:7)
從約伯與朋友的論辯,可以得到幾個有用的教訓:
1.要周採兼聽。避免擇例偏斷,不聽反例。常見的毛病,是人先定了結論,才找證據,顯明自己有理,那不是尋求真理應有的態度。
2.勿延展理想。自己先畫下圈圈,然後任意延展,要把所有的事物都包進去。約伯說:“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祂呢?”(伯二一:22)瑣法等人是照自己的理想,定下神應該怎樣,而非就事論事,成了以他自己為神。
3.要容許矛盾。有些事表面看來矛盾,不要強行統一,那解決不了的問題,留給神判斷。耶穌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4-45)。所以要容許矛盾的存在,有時包括辯論的對方。── 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伯二十一22】「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
我們不能向神說祂所不知道的事。我們一切的禱告最熱切的是在神憐愛的眼光之下,那不是說禱告沒有必要,相反的,禱告更有需要。因為神儘管知道,卻仍要我們向祂傾吐。神的應允不在於我們的告訴,也不在於我們的要求,而在乎祂對環境及情況的安排,這些卻是我們所不知道的。
你麼的父是知道的,祂看見你內在生命的轉變。心靈中每一個心思,口舌上每一句言語,內裡的一切困難,肉體中的刺,以及仇敵好似劍插入骨頭之中,這些在祂眼中,好似比閃電還快,「你看見我的道路,我躺臥,我行走,你都知道。我舌頭上的話,沒有一句是你不知道的。」所以祂知道一切,比你所瞭解的更美好。
不要向祂囉嗦,不要自以為是,好似你什麼都知道。神才知道什麼是最好的,要帶諸子進入榮耀。祂必揀選最好的,適合你的需要。祂的道路高於你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你的意念,你不必將知識告訴祂,使祂的愛增加,你只仰望祂賜你知識與仁愛。──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