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五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從宇宙間的秩序,可以看出神的計畫與安排。
在約伯的三個朋友中,比勒達對約伯最後論辯;他所說的話,只是寥寥數語,顯見理窮詞盡;對神的看法,止此而已。
比勒達眼中的神,是在高處設立朝廷:“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平〔建立秩序〕”(伯二五:2)。這樣的一位神,是自然界的神,對人間事沒有多大興趣,如果說對人有個別的關係,是頗難想像的。祂像一位遠不可嚮邇的君王,把展現威儀當作經常事務。
不錯,聖潔是神的屬性,但不是唯一的屬性,把自己圈在絕對無菌無污穢的真空狀態,使任何活人到了那�堙A保證會窒息而死。(伯二五:3-5)
比勒達對人的情形,過分的悲觀,極度的貶抑人,認為完全沒有價值,“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伯二五:6),哪還有尊嚴,不僅沒有救贖的必要,也沒有被救贖的可能。── 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聖經教導的中心,是神對人的救贖。
人的墮落,是既成事實,構成對神奇妙救恩的需要。羅馬書講到人的完全敗壞,但人類仍然是神照自己形像造的,有人格的尊嚴和價值。
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不能親近神。但慈愛的神,憐憫罪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人(約三:16),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信祂的人,得以稱義,進到神面前。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5-7)
神展現祂的權柄和威嚴,而是要藉著拯救人,展現祂的恩慈;祂不是只坐在天上,而是要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
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伯二十五4】「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
這是歷代的問題。人知道他不過是蟲,甚至還不如蟲。任何動物,無論怎樣卑微,都無法有意或故意違反神的律法而破壞的。
我們首先的努力必設法建立自己的義。我們一再失敗,更增加我們可憐的情況,一直等到我們在西乃山腳下完全無望。我們不能還原,神的律法也在我們周圍,令我們震驚,雷轟與閃電更使我們懼怕。於是神在基督裡幫助我們。祂首先滿足神律法的要求,祂又以自己的手建立並引進永義。最後祂在我們裡面產生那種信心,使祂的工作在我們良知與心靈中成就。
律法的事不是肉體可以在神面前稱義的,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我們靠著基督的救恩,得以白白稱義。主已作成了挽回祭,神自己作稱義的工作,祂所召的人,必稱他們為義。祂除去污穢的衣袍,穿上聖潔的。
但是信心是唯一的條件。我們必須相信祂使不虔的人為義,凡相信的人必然稱義。我們得救不是在乎信靠祂的工作,而是信靠祂自己。信心的動作是向著受死、復活與永活的主,體切祂的心,我們藉著信心,必使聖靈產生聖潔的品德。──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