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七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如果人知道自己迷失了,應該設法尋得正路;如果知道自己走錯了,應該回頭。但如果自己並沒有錯,而聽信別人的勸說,回轉走上相反的方向,豈不反而錯誤?所以聽人的勸告,並不就是美德;而固執自己意見,並不一定是弱點,總要看是在甚麼事上。如果你沒有走錯路,為甚麼要回轉?
約伯說明神是智慧公義的,祂設定了自然界的秩序,祂也設定人間社會的秩序。雖然現在看來,惡人昌盛,義人反而受苦;但時候到了,神要施行公義的審判。不過,不一定眼見。
約伯的朋友們同情他,安慰他;但是,他們有先入之見。他們簡單的推理方式是:
神是聖潔公義的,刑罰罪惡;
約伯的遭遇苦難,顯明是被神責打苦待了;
因此,證明約伯是有罪。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約伯真是百口莫辯。在所受的痛苦之外,還因為朋友的好意勸慰,而加上被架詞誣捏。他說: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伯二七:2-6)
約伯知道自己;雖然沒有人能像神知道我們一樣,但他從神的話,知道自己並沒有違背神。世上的一切都失去了,這是他唯一沒有失去的東西,他必須堅持。
這樣堅持真理的人,特別是為自己辯解,會受到更多的誤會:高傲,假冒為善,自以為義,剛硬強項,不肯悔改,都是可能增加的罪名。世人基本的論理是:你既然那麼屬靈,為甚麼不發財呢?約伯指出,不敬虔的人,儘多是發達的;強取豪奪,未必不能發達,而且可能正是他成功的因素。但他沒有神的行動,能心安理得的向神求告嗎?他積聚不義之財,是心清手潔嗎?而且到最後,他能在神面前站得住嗎?
朋友的質疑,並沒有能使約伯懷疑神,也沒有能使他懷疑自己,反而使他心更堅定:總要持守所行的義,以神為樂。知道自己站在真理上,可以信靠神,堅持到底。──
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伯二十七6】「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約伯有一個理想,始終堅持著。你有嗎?你有異象就要靠著神的恩典,努力達成。有了理想的見解,有了異象,才不致在生活與工作上感到單調。有的人生太無意味,因為他不會看見天上來的異象,也聽不見從上面來的呼召的聲音,如果我們真有理想的光輝,生活必更加有意味與力量,我們知道每一步必更近目標,得寸進尺,一直進步。所以有人說:我們若不能實現我們的理想,也應使實際成為理想。
有時因阻礙很多,敵對的力量也大,我們似乎應該放棄理想。我們曾常常失敗,在站穩的地方失腳,在爭勝的力量中扭傷了,那路途十分難行,從旅伴所得的知識使我們喪志,好像約伯的朋友對待他一樣。但是主耶穌卻鼓勵我們實現真理想,你必須敞開心靈,使祂進入,你若有饑渴,祂必須給你飽足,凡尋求祂的必不失望。
我們必須保持高貴生命的純理想,決不怠惰,也不必懊悔,我們只要耐心等候,遲早必會成功。我們見過的星辰,決不會消逝。──邁爾《珍貴的片刻》
【伯廿七8一個人需要多少地】經文:“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伯 27:8)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 12:20)
"世人行動實系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詩 39:6)
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有一個名叫巴賀和他的妻子為土地憂慮煩惱。巴賀說:“我們貧窮的原因就在於沒有土地,我想把一切東西賣掉設法買二十畝地。”事情就這樣辦了。那年五穀豐登,巴賀心中快樂,偶爾,一個農民經過他的田邊,告訴他梧岡那邊鄉村中,地多人少,只要人住在那裡,每人便可分配到二十五畝良田,那裡的田地很肥美,麥子長得有馬那麼高。
別人在那裡享福,我為何在此地受苦?我也要搬去。巴賀這麼說也就這麼做了。他和全家都遷到梧岡,並分得了土地,有五十畝。夏天巴賀坐在田頭,一個商人經過這裡,他剛從巴西爾回來,他對巴賀說:“在某一個很遠的地方,只化一千元,就可買到一萬三千畝良田。”
"那真好阿!我只有五十畝地如何夠用呢?不如到那裡去享一輩子福氣吧。”他問清情況,便動身上路了。巴賀到了那裡,那裡的酋長很和氣地接待他。“我們有的是田地,你可隨意挑選,價格是一千塊錢一天。”
巴賀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價格,到底如何算,“怎麼說一千塊錢一天?”
"我們從來不知道計量,所以按天出售,你步行一天盡能夠走多少路,那些地方就算是你的。”
"那一天豈不是可以走很多很多廣大的地方嗎?”巴賀高興得手舞足蹈,恨不得馬上就跑上一天。
"不過有一個條件;你當天在日落之前必須回到出發的地點,否則,你的錢就算沒收了。你隨身可帶著鐵鍬,隨時隨地作個記號,用犁從這洞耕到那洞,凡是圈內的土地都算你的了。”
天尚未亮,巴賀早就預備好了。酋長摘下自己的帽子放在地上,巴賀把一千元錢放在帽子裡,這裡就是出發點。冒子是記號,酋長一揮手,凡你所見的都屬你,隨你所願的走吧!巴賀脫掉外衣帶著水瓶,向著東方開步走了,中午到了,巴賀想再往前走三裡吧!這塊地實在太肥沃了,漏掉可惜,越往前走土地越好,真捨不得放棄。
太陽斜西了,巴賀出發點還見不到影子,心中有些著急了。太陽眼看快近山邊,但離帽子還有五裡路,丟掉衣服,鞋子,水瓶,鐵鍬,跑吧!拼命地跑吧;心在跳,腿在飛,耳邊嗚嗚作響,為土地,為生活,為幸福、為安逸,加油地跑。巴賀睜開被汗水濕透的雙眼,看見酋長在原地向他招手,喊道:好,再加一把勁,快要勝利了。
巴賀使盡最後氣力,口裡噴出一大口鮮血,僕倒在酋長身邊倒在地上,天空已經黑了。“好漢”酋長說。
巴賀的僕人俯下身摸摸他的主人,已經斷了氣。他拿起他主人圈地的鐵鍬;為巴賀挖了一個坑與巴賀的身體一樣長,從頭頂到腳跟共計六尺,把巴賀的屍體放進去,這正是他需要的地。
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 16:26)?
又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太 12:15)
──《為甚麼要用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