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六章綱目
【第六章、約伯答辨以利法】
序:前兩章是以利法的言詞,他對約伯苦難的問題是偏面的看法,以為苦難都是罪有應得的,約伯無法接受這種講法,於是他反駁以利法的言語。
分段:1、悲歎苦難甚重:1-13節。
2、責友無慈愛的心:14-23節。
3、約伯自表有理:24-30節。
一、悲歎苦難甚重:
1-13節(二個“惟願”)
1、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1-7節,(表明自己言語急躁是正常的,因苦難甚重。)
①魂中的痛苦而流露的言語:1-4節“災害比海沙更重,神向他射毒箭。”
②約伯顯明自己言語急躁的原因:5節“野驢有草,牛有料,就不會吼叫。”
③約伯不領受以利法的勸慰:6-7節,三個朋友不瞭解他的苦情,實在可惜,同時約伯認為以利法的勸言毫無味道,看為可厭的食物,不敢領受。
2、惟願死亡可得平安:8-13節,他求死,只怕不死不活。
①求死:8-9節,“所求的……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
②求死有理:10節,“因我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
③求死理由:11-13節,
a、忍受苦難的氣力用到極點:“我有甚麼氣力用到極點,”
b、看不見苦難後有什麼結局:“我有甚麼結局,使我忍耐。”
c、承擔苦難的智慧已消耗殆盡。12-13節。
“無力量”乃因身體在病中耗盡。
“無幫助”乃因朋友對他不理解,故不能幫助他。
在這孤單苦境中無力應付環境,在地上尋不到幫助,惟有神是我們的幫助:詩121:1-2節,22:19節,33:20節,70:5節。
求神在教會中興起有“幫助人”的恩賜人來:林前12:28-30節,羅16:1-2節(非比姐妹),徒19:21-22節(提摩太)
二、責友無慈愛的心:
14-23節(朋友勸言反傷著心)
1、朋友應當有慈愛:14節,約伯意思講以利法的勸言話對卻缺少慈愛。約伯反而勸以利法“那將要灰心的人,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2、用愛心幫助受苦者才有理:15-21節,約伯認為幫助受苦人的心之良藥乃是愛心,他用沙漠中行走的客旅渴慕溪水的比喻,來表示心中的失望。
3、得不到真正的安慰而失望:22-23節(傷了他的情感)
因為這些朋友遠道而來,經過了阿拉伯的曠野,必知道旅行者因找不到水而失望,約伯以此責朋友如“幹沙”般的冷情,使他乾渴失望,約伯又當面責備他們因見驚嚇而懼怕,表示自己並不求什麼供給,也不求他們救他膠離敵人的手,乃是需要他們有同情的心。
三、約伯自表有理:24-30節
1、以正面請教:24-25上節,“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因以利法總是指責約伯有隱藏的罪,卻不明白具體的事實,使得約伯不服,故向他帶著諷刺地請教,要他指出錯來,並表示如果有錯願意悔改,這是他正直的言語。
2、舉出事實反問:25上午-27節,“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
約伯認為朋友既然輕視他(絕望人)的話如風,又為何這樣認真地責備他呢。他覺得非常冤屈,責朋友們將他當作被賣的孤兒一樣(不被當作朋友),被債主當作商品,以拈鬮方式來決定他悲慘的命運。他覺得在朋友的眼中失去了身份和地位,心中發出哀聲。
3、請朋友轉意:28-30節
“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
約伯懇切地求朋友們不要將他再當作貨物,要還他的身價。“請你看看我”並且再三地請他們轉意,以公正來待他,不要再誤會他,不要不公。在今天的教會中有許多受屈者,他們遇著各種的遭遇,我們不可以像約伯的三個朋友一樣,妄加論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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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約伯記第六章】
一、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1∼13)
二、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14∼30)
——《每日研經叢書》
【約伯記第六章】
一、難捱的苦痛(六1∼13)
1、承認言語急躁(1∼5)
2、朋友之言不敢領教(6)
3、但求一死(8∼13)
二、痛責其友(六14∼30)
1、責友不仁(14∼22)
2、詰問朋友(24∼30)
——《新舊約輔讀》
【第六章綱目】
貳、約伯與約伯三友的講論 3:1-27:23
一、第一回合對話 3:1-14:22
(三)約伯的第一次回覆 6:1-7:21
1.約伯表達自己非常痛苦,因此語言急躁是應當而理所當然的。 6:1-7
2.約伯表達自己無辜,而且還是期望死亡。 6:8-13
3.約伯本來還期待他的朋友帶給他希望,但是他現在反而陷入更深的絕望中。 6:14-21
4.約伯對朋友發出挑戰,要他們直接指出他的錯誤。 6: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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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哲民等《約伯記查經資料》
提要:1 約伯說自己埋怨不是無緣無故的;8 他求死是為了得安寧;14 他責備朋友們的無情。──《SDA聖經註釋》